Contract
上海海关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培养单位):上海海关学院
乙方(定向就业单位):________________
丙方(考生):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参加甲方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经过初试和复试,成绩符合甲方的录取标准,甲乙双方确定丙方为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甲方招收、培养和管理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丙方以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方式到甲方攻读_公共管理_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丙方的培养按照入学当年甲方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
二、丙方在学期间,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党或团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医疗等关系均保留在乙方。
三、丙方学费标准总计人民币 叁万陆仟 元整,每学年学费标准为 壹万贰仟 元整。丙方按学年向甲方缴纳学费。丙方按甲方规定缴纳学费后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若丙方在学制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应提出延期申请,经甲乙双方同意和批准后,在最长修读年限内可延长学习期限,并缴纳相应的逾期学费。丙方在学期间因故退学或被取消学籍,所交学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办理。
四、甲方对丙方的培养和管理按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要求进行。丙方在完成培养计划、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由甲方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习结束,甲方负责将其在研究生阶段的档案、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转回乙方。丙方毕业后须回乙方工作,甲方不负责丙方就业等相关事宜。
五、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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