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5
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四川国弘崇展现代服务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x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授权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合作伙伴。🎧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约定组建的项目公司为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一期)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后期土地获取方式由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来取得土地。
第一条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注册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
1、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20000 万元
3、经营范围:康养产业地产项目全产业链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酒店管理,展览展示服务,康养旅馆、餐饮服务,产业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农业和旅游产业的开发及运营管理。
(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机关为准)
公司设立后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股东双方协商并履行法定程序后,可适当调整投资方向及经营范围。
4、经营地址:崇州市
5、经营期限:长期
第二条 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组建项目公司,甲方占股比例为 60%,甲方以现有的 76.59 亩集体建设用地资产进行评估后作为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乙方占股权比例为 40%,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甲方土地评估作价,溢价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原始土地
出让价格的 30%,最终以甲乙双方共同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准。
甲方负责进一步整合项目区域内资源,力争 2018 年获取
一期项目 200 亩以上建设用地,协调与当地农民、政府之间的关系,并协助申报及落实有关项目扶持政策及政府补贴。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甲乙双方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出资时间
甲乙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项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的出资额。甲方应当在项目公司成立后 3 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第五条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董事长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总经理由乙方指派人员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它重大事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申请设立新公司,随时了解公司设立工作的进展情况。
2、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公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新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董事候选人经项目公司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
5、提出新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新公司股东会按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
6、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及时提供新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抽逃出资。
5、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项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协议条款。若一方违约,由双方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协商不成的,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予以解决。
第九条 🎧协议系甲乙双方的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以🎧协议商定条款为基础签订正式的其它法律文件。
第十条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易机构留存一份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