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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6 日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福建省xx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华龙”)、福建华龙集团永安xx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xx”)、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漳州华龙”)、福建省xx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华龙”)、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华龙”)、福建省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龙”)、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龙生物”)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xxx,公司持有华龙集团 81%股权,华龙集团持有xx华龙 55%股权、持有永安xx 60 %股权、持有漳州华龙 51 %股权、
持有龙岩华龙 50 %股权、持有福清华龙 55.36 %股权、持有福州华龙 51 %股权、
持有华龙生物 53.2 %股权。
xx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百特”)是龙岩华龙的全资子
公司,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龙”)是福州华龙的全资子公司,南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鑫华港”)、龙岩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鑫华港”)、宁德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鑫华港”)、漳州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鑫华港”)、武平鑫龙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平鑫龙港”)、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鑫华港”)是华龙生物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迈”)、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牧迈”)是xx华龙的参股公司,xx华龙分别持有其 30%股权、18%股权。
为稳定并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公司饲料原材料采购赊销相关问题,从而实现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xx华龙、永安xx、漳州华龙、龙岩华龙、福清华龙、龙岩百特、金华龙、南平鑫华港、龙岩鑫华港、宁德鑫华港、漳州鑫华港、武平鑫龙港、永安鑫华港、浙江凯迈、上海牧迈等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赊销饲料原材料买卖合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拟为上述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为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每家公司担保额度结合以华龙集团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金额确定,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同时要求前述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47 万元(实收资本 2,947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30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 x
xxxx: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销售;饲料技术服务;饲料加工机械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华龙集团资产总额为1,077,071,995.75
元,负债总额为 437,280,375.33 元,净资产为 639,791,620.42 元;2021 年度,营
业收入为 3,505,360,798.57 元,净利润为 86,755,293.36 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xx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 万元(实收资本 1,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11 日
注册地址:xx市养马洲食品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销售;畜禽、淡水养殖、销售;养殖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xx华龙资产总额为 101,518,713.92
元,负债总额为 28,930,679.88 元,净资产为 72,588,034.04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480,638,634.42 元,净利润为 20,283,909.74 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福建华龙集团永安xx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xx日期:1999 年 6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北塔路 15 号(燕西狮子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及混合饲料制造、销售;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安xx资产总额为 123,097,365.55
元,负债总额为 33,003,503.84 元,净资产为 90,093,861.71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461,559,941.67 元,净利润为 23,851,661.14 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9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漳州华龙资产总额为 119.227,747.95
元,负债总额为 52,249,227.26 元,净资产为 66,978,520.69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860,227,187.89 元,净利润为 25,256,751.21 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福建省xx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10 日
注册地址:xx市新罗区东宝路(福建龙州工业园东宝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饲料原材料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膨化全脂大豆)生产、销售;畜禽养殖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龙岩华龙资产总额为 110,734,637.29
元,负债总额为 56,305,727.14 元,净资产为 54,428,910.15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513,429,269.75 元,净利润为 21,741,711.39 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4 万元(实收资本 504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1993 年 5 月 6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融侨工业区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饲料用膨化全脂大豆)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本厂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福清华龙资产总额为 19,325,126.89
元,负债总额为 13,659,922.11 元,净资产为 5,665,204.78 元;2021 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69,323,536.39 元,净利润为-92,383.98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xx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 万元(实收资本 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xx市新罗区东城东宝山。
经营范围:饲料原料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龙岩百特资产总额为 21,510,828.50
元,负债总额为 6,127,485.54 元,净资产为 15,383,342.96 元;2021 年度,该公司
营业收入为 42,155,149.81 元,净利润为 2,193,367.05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包装物;养殖业技术的咨询服务。肉类、鲜禽类、蛋类的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肉、禽、蛋的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金华龙资产总额为 107,347,716.29
元,负债总额为 39,914,063.47 元,净资产为 67,433,652.82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423,066,109.44 元,净利润为 13,611,105.54 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南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26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 x
经营范围:畜禽、水产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生产、销售;预混合(核心料)饲料生产、销售;编织袋生产;农产品的收购、销售;家禽、家畜收购、销售;蔬菜、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平鑫华港资产总额为 68,743,102.22
元,负债总额为 24,519,130.42 元,净资产为 44,223,971.80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266,912,943.66 元,净利润为 3,471,621.60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9、龙岩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 万元(实收资本 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26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和销售;预混合料(核心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的收购和销售;家禽和家畜收购和销售;蔬菜和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龙岩鑫华港资产总额为 52,773,497.25
元,负债总额为 30,357,535.11 元,净资产为 22,415,962.14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253,301,908.02 元,净利润为 2,961,853.42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宁德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 万元(实收资本 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xx日期:2016 年 8 月 26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 x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和销售;预混合饲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销售;家禽和家畜销售;蔬菜和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宁德鑫华港资产总额为 47,333,093.13
元,负债总额为 19,016,115.94 元,净资产为 28,316,977.19 元;2021 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145,748,947.77 元,净利润为-6,585.64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1、漳州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30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南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的生产、销售;预混合核心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销售;家禽、家畜销售;水产饲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漳州鑫华港资产总额为 85,932,659.00
元,负债总额为 50,219,627.11 元,净资产为 35,713,031.89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267,860,646.60 元,净利润为 87,200.62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2、武平鑫龙港饲料有限公司
曾用名:武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xx日期:2016 年 8 月 26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xx市武平县岩前工业集中区东区 B-09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及预混合(核心料)饲料生产、销售,编织袋制造,农产品收购、销售,家禽、家畜收购、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武平鑫龙港资产总额为 27,218,901.51
元,负债总额为 18,378,595.80 元,净资产为 8,840,305.71 元;2021 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37,798,748.20 元,净利润为-2,763,524.71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3、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 万元(实收资本 7,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xx日期:2014 年 5 月 26 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xx大兴工业区 26 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销售;蔬菜、水果种
植;预合料(核心料)、编织袋、农产品、家禽、家畜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安鑫华港资产总额为 77,772,697.30
元,负债总额为 31,214,826.55 元,净资产为 46,557,870.75 元;2021 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0.00 元,净利润为-3,569,961.89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4、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 万元(实收资本 3,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21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 x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销售(凭有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塑料制品、饲料及饲料原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及未经加工的禽蛋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凯迈资产总额为 50,882,240.35
元,负债总额为 32,267,765.92 元,净资产为 18,614,474.43 元;2021 年度,该公
司营业收入为 159,443,857.23 元,净利润为 3,396,606.57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5、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 万元(实收资本 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1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0 x 000 x
经营范围: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销售、从事农业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牧迈资产总额为 30,437,176.62
元,负债总额为 7,995,254.96 元,净资产为 22,441,921.66 元;2021 年度,该公司
营业收入为 285,499,738.84 元,净利润为 1,371,944.60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xx华龙、永安xx、漳州华龙、龙岩华龙、福清华龙、龙岩百特、金华龙、南平鑫华港、龙岩鑫华港、宁德鑫华港、漳州鑫华港、武平鑫龙港、永安鑫华港、浙江凯迈、上海牧迈等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赊销饲料原材料买卖合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拟为上述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为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每家公司担保额度结合以华龙集团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金额确定,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同时要求前述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主要担保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并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85,678.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2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同时,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xxx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对象之其他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