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JJQ-2021-511
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JJQ-2021-511
采购人: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委托,对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服务商参加。
项目名称: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BJJQ-2021-511
采购数量:一项服务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为实现直升机在低温条件下能够在 5 分钟内飞到赛区上空实施救援的申奥承诺,拟采购专业服务机构在距延庆赛区、张家口赛区较近的合适位置设置 2 座临时保温机库,解决直升机待命场地保温问题。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8.6535 万元
其中,保温机库租赁费用的分项最高限价为 180.2 万元,每个机库的租赁单价最
高限价为 1.7 万元/天;保温机库运营费用的分项最高限价为 8.4535 万元,每个
机库的运营费用的单价最高限价为 797.5 元/天。项目属性:服务类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1 | 保温机库租赁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服务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xxxxxxxxxxxxxxx 0 x北京 INN 3 号楼 9
层(地铁 2 号线、6 号线,朝阳门站 H 口出,向南 200 米)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文件价款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银行汇款。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 300 元(含电
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邮寄费 50 元人民币。文件价款银行账号:邮寄购买磋商文件的,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磋商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
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文件邮寄给贵方。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银行账号:0000 0000 00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
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xxxxxxxxxxxxxxx 0 x北京 INN 3
号楼 10 层会议室(地铁 2 号线、6 号线,朝阳门站 H
口出,向南 200 米)项目联系人:xxx、xxx、xxx
联系方式:010-65244483、00000000(财务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5951037
凡购买磋商文件的服务商,需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x
2、 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鉴于当前疫情的实际情况,建议潜在服务商采用网上报名和邮购的形式购买磋商文件,若采用网上报名请将上述资料文件扫描件、项目名称、所报分包、服务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购买磋商文件汇款凭证发送至: xx00@xxxx.xxx,并随时关注邮件回复。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x 00 x采购人联系人:xxx
xx人联系方式:010-6668157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xx XXX0 xx 0 x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xxx、xxx、xxx
联系方式:010-65244483、00000000(财务电话:000-00000000)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北京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发布,公告期限 3 个工作日。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29 日
x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服务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
1 | 采购人名称: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8.6535 万元 其中,保温机库租赁费用的分项最高限价为 180.2 万元,每个机库的租赁 单价最高限价为 1.7 万元/天;保温机库运营费用的分项最高限价为 8.4535 万元,每个机库的运营费用的单价最高限价为 797.5 元/天。 |
3 | 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
报价和货币 | |
4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 |
5 |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7000 元 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服务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磋 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磋商保证金交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到账) |
6 | 磋商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10000010015731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16100000025 (注:汇款时,请输入开户银行全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 |
业部”,以避免出现汇款不成功) | |
7 | 成交服务费为:按“第七章附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类收取,按成交 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服务商支付。成交服务费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银行账号:0000 0000 00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9 | 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磋商保证金或其 凭证 |
10 | 服务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为响应文件正本 PDF 扫描版,包含纸质响应 文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只读光盘或一次写入光盘。 |
1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30 (北 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磋商次序:按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次序,服务商在收到磋商小组的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xxxxxxxxxxxxxxx 0 x北 京 INN 3 号楼 10 层会议室 磋商内容:磋商小组针对服务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和价格等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 中的“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 |
12 | 除服务商须知 18.2.2 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外,以下情况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参加的; 2、服务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对本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及产品合 |
格性的承诺书”的; 4、联合体参加磋商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或联合体主体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或联合体各成员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5、联合体各方再单独或者与其他服务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 |
13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服务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 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其响应无效。 |
14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 |
15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
16 |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至磋商现场,以备 查验。 |
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服务商
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磋商文件中所称“招标人”、“用户方”、“甲方”、“买方”等,如无特指,亦是指采购人,以及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相关单位及其代表。服务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文件中所称“供应商”、“服务商”、“投标方”、“乙方”、“卖方”、 “中标人”等,如无特指,亦是指服务商。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服务商是合格的服务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服务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服务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要求;
1.2.3 只有收到邀请、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服务商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2.4 服务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2.4.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1、2”的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承担相应工作的服务商应当具备“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3”中的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服务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服务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2.4.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服务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4.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4 服务商的信用信息记录:
1.4.1 使用规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节点,服务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2 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1.4.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1.5 服务商在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1.6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服务商的责任:
1.6.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6.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7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2. 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 磋商费用
3.1 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服务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 担这些费用。
4. 磋商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详细需求、服务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第二章 服务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服务商须知
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评审标准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2 服务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服务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服务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5. 服务商的疑问
5.1 服务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单位对书面疑问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领取/购买磋商文件的服务商(答复中不注明问题的来源)。
6.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服务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服务商;不足 5 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 对磋商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服务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服务商不得仅对本项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或响应。
7.2 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服务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服务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7.3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服务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附件 2——总报价表(格式)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号条款要求的承诺书附件 8——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参加的)附件 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附件 12——项目服务方案(自行提供)
附件 13——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自行提供)附件 1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5——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附件 1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不适用)附件 17——服务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
8.2 除上述 8.1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服务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前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9.2.2 对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项目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 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还应包含项目整体方案、机库门及机库内设建设方案、安全起降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运维保障、应急预案、项目服务团队等有关内容。
10. 报价
10.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服务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服务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各分项最高限价和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10.2 服务商应按磋商文件“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磋商文件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小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0.3 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服务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0.4 报价总价包括服务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服务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服务商承担。
10.5 服务商按 10.2 款要求填写报价供磋商小组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10.6 服务商应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得分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
10.7 磋商小组认为服务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服务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 磋商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1.1 服务商应按照“服务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服务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服务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服务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服务商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磋商保证金应使用报价货币,并采用“服务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11.4 服务商没有根据磋商文件“服务商须知”第 11.1 条和第 11.3 条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而予以拒绝。
11.5 成交服务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服务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6 成交服务商应按照“服务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成交服务费,否则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服务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时限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被予以拒绝。
12.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服务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服务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服务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服务商应按照磋商文件 “服务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
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
13.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服务商负责。
13.5 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服务商公章是指与服务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 “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磋商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盖章”是指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在磋商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
13.6 以联合体参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商盖章处应按加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服务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磋商保证金或其凭证密封提交。
14.2 所有信封或纸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
3)在信封或纸箱的封装处加盖服务商公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4.3 所有信封或纸箱上还应写明服务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文件被宣布为
“迟到”响应文件时,能原封退回。
14.4 如果服务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1 服务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
文件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15.2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服务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或磋商小组有权拒收并原封退回。
1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 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服务商提出书面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6.2 服务商补充、修改的书面要求被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3 服务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 磋商仪式与磋商小组
1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仪式。磋商仪式邀请服务商代表、采购人等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磋商仪式的代表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磋商仪式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致辞,由服务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服务商退场。
17.3 磋商仪式中,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响应文件之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绝任何响应文件。
17.4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组建并负责磋商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
17.5 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
评审专家职责的,采购单位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
18.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8.1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是指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服务商是否具备资格。
18.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2 非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8.2.1 在磋商中,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文件和承诺。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磋商保证金、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18.2.2 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第七章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带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8.3 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4 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9. 磋商
19.1 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服务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成员将依照服务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次序,集中与单一服务商分别进行磋商。服务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为加快磋商进程,要求参加磋商的服务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磋商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19.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中的“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任何变动的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
19.3 服务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和承诺,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服务商提交的书面回答或承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次数及每个服务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具体磋商情况确定。
20. 最后报价
20. 1 磋商小组将在磋商结束后,根据服务商报价及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 2 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 评审
21.1 经磋商最终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后,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服务商为成交候选服务商的评审方法。
21.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服务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1.4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
22. 成交服务商的确定
22.1 推荐成交服务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服务商及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终报价、服务得分均相同的,按可持续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可持续性评分项用●标示。
22.2 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服务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服务商。
23.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服务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服务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2 磋商结束后,直到授予成交服务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磋商、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服务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3 在评审期间,服务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保留权利
24.1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服务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单位保留与其他候选服务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25. 成交通知书
25.1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成交服务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 ) 、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服务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如果成交服务商不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除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6.2 磋商文件、成交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3 成交服务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
选服务商排序,确定下一候选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服务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4 采购合同不能转包,主体、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服务商须知资料表》。不允许分包的项目,服务商不得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依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7. 采购活动终止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 3 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8.服务商质疑
28.1 服务商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直接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部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综合法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xxXXX 0 xx 0 x。
28.2 服务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服务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28.3 服务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服务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8.4 服务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为实现直升机在低温条件下能够在 5 分钟内飞到赛区上空实施救援的申奥
承诺,延庆赛区、张家口赛区需要在距赛区较近的合适位置设置 2 座保温机库。保温机库采用租赁方式采购。
一、机库基本要求
(一)机库外观要求
#1.保温机库为临时可移动充气型。
#2.每个保温机库均为双机机库。机库尺寸至少总长 35.5 米,宽 43.3 米,高
14.0 米,并满足一架 H135 直升机和一架 H155 直升机并排停放。
#3.机库外部蒙皮不喷涂任何标识。
(二)机库门要求
#1.机库门须在 2 分钟内开启,有备用开启措施。
#2.直升机能够快速无障碍进出机库。
#3.有工作人员进出的副门,位置为工作人员值班区附近,方便进出。尺寸:高不小于 2 米,宽不小于 1 米。
(三)机库地面要求
#1.机库地面与起降区地面平坦对接。
#2.机库起降场地提供标识供直升机识别降落,实现安全起降。
#3.张家口赛区机库地面设置夜航指示照明设备,实现夜航安全起降。 #4.服务商负责赛后拆除恢复场地至原状。
(四)机库内温度要求
★1.机库内直升机停放区温度不低于零上 10℃ 。
#2.工作人员备勤区室内温度不低于零上 20℃。
(五)机库内、外部监控及照明要求
#1.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机库内、外配置具有夜视功能的监控摄像设备,满足机库内、外部 24 小时无死角连续监控,录像保存时长不低于 72 小时。
#2.室外提供照明设备,不少于 4 个照明灯具,功率不低于 200W, 满足室外监控照明及安保需求。
二、机库内部设施要求
#(一)医疗器材和航材储备室 1 间,长不小于 6.058 米,宽不小于 2.438米,高不小于 2.438 米,配备轻货架 2 个(长*宽*高尺寸:300 厘米*80 厘米*180厘米),温湿度仪等设备,货架需配备接地线,电子部件储存需配备防静电橡胶铺垫。要求:电源线接线板不少于 10 孔。
#(二)机组、医护及安保人员备勤室 2 间,每间尺寸长不小于 6.058 米,
宽不小于 2.438 米,高不小于 2.438 米,每间配置 4 组上下铺床位。
#(三)疫情防控消杀设备储备室 1 间,每间尺寸长不小于 3.200 米,宽不小于 2.150 米,高不小于 2.26 米。配备轻货架 1 个(长*宽*高尺寸:300 厘米*80厘米*180 厘米)。
#(四)有应急备用电力供应设备,有不小于 40kW 发电机组或 UPS 电源,保障机库照明、办公、供暖及机库门正常开启需要。
#(五)内部照明要求。提供符合安全照明要求的防爆灯,每个房间配备不少于一盏的 16W 荧光灯。直升机周围合理布设照明灯具,满足直升机操作需求
(不少于 12 个,不小于 200W)。
#(六)提供无线网络,不低于 100Mpbs。
三、机库技术指标要求
#(一)满足抗风等级≥10 级。 #(二)抗雨等级 250mm/24h。 #(三)抗雪等级 300mm/㎡。 #(四)有避雷电措施。
#(五)耐温等级-40℃至+50℃。
#(六)有监测室外风速、室内外温度设施。配备气象传导设备及终端。
四、消防安全要求
★1.配备消防设施,并经属地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五、机库生产和保障时间要求(以实际发生为准)
(一)保温机库租赁期预计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3 日,共计
53 天。保温机库租赁期包含直升机进驻测试演练时间。
(二)计划 2021 年 11 月中旬,服务商完成张家口赛区 1 座双机直升机保温机库的生产。
(三)计划 2021 年 11 月底,服务商完成延庆赛区 1 座双机直升机保温机库的生产。
(四)按延庆和张家口雪上项目官方训练日开始前 10 天,完成保温机库全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有关保障人员全部到位并保障机库正常运行。
(五)北京冬残奥会结束后 15 天内,完成保温机库设施设备的拆除并恢复场地,有关保障人员全部撤离。
六、机库组装地点
延庆赛区的机库组装地点为世葡园西南侧停车场。张家口赛区的机库组装地点为崇礼区四台嘴乡马丈子村森林消防大队东侧地块。
七、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一)机库运维须有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可能造成机库停止运行的任何紧急情况。
(二)服务商为每个机库提供机库搭建专业保障人员 5 人,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装工、叉车驾驶员、电工各 1 人(电工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
(三)在赛事期间,服务商为每个机库至少提供 2 名专业保障人员(1 名电力专业人员,1 名设备运维安全人员),负责机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直至赛事结束。
(三)服务商所有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交通、医疗等问题自行解决。
(四)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遵守冬奥组委的相关防疫要求,服务商需为其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自行配备相关防疫物资。
八、保险要求
(一)服务商所有工作人员须具有员工意外险。
(二)服务商须提供保温机库及相关财产保险及责任险保障说明。
九、预算报价要求
(一)服务商需充分考虑项目各项服务内容,并将所有服务内容的报价含在报价内容中,提供保温机库每日预算报价明细及总体预算报价明细。
(二)结算方式:结算金额=(租赁费用+运维费用)*实际天数
x结算金额未超过所报总价,以实际天数结算金额进行结算;若结算金额超过所报总价,则以所报总价金额作为“封顶总价”进行结算,超出“封顶总价”的部分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服务商为成交候选服务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因素及所占权重:详见评审标准细则说明:
(1)评审价格: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调整:
对于独立服务商:(1)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服务均为小微企业承接的,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即视同独立服务商。(3)对于允许分包的采购项目,允许小微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100%,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企业(服务商)视同独立服务商。满足上述条件的,本项目将对独立服务商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评审价=服务商报价(指修正后的评审价)×(100%-10%);否则,评审价
=服务商报价(指修正后的评审价)。
对于联合体服务商:(1)除视同独立服务商的联合体外,如果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含)以上,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上述条件的,本项目将对联合体服务商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评审价=联合体服务商报价(指修正后的评审价)×(100%-2%);否则,评审价=联合体服务商报价(指修正后的评审价)。(2)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关于联合体规定中的“小微企业”应当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为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的合同份额。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若服务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评审标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价指标和分值 | ||
1 | 商务 (17分) | 可持续发展● | 5 分 | 服务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个证书全齐得 5 分;有三个证书中 的任意两个,得 3 分;有三个证书中的任意一个,得 2 分;没有三个证 书,但有三方面相关规章制度的,得 1 分。既没有任一证书也没有相关 规章制度的,得 0 分。 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
2 分 | 尊重劳动者权益,具有完善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得 2 分; 较为尊重劳动者权益,具有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得 1 分; 未提供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得 0 分。 注:需提供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 |||
业绩证明 | 10 分 | 服务商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评审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可移动 充气保温机库项目生产及运维业绩,每有一个项目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相关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服务商公章。合同的相关内容页应包含“可移动充气保温机库项目生产及运维”相关内容;合同相关内容页不包含 “可移动充气保温机库项目生产及运维”相关内容的,应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有效。 | ||
2 | 服务 (73分) |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9 分 | 结合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及主要职责,对本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方案进行阐 述。 阐述针对性强、重难点分析全面明确、解决方案合理可行得 9 分; 阐述和理解针对性较强、重难点分析较全面明确、解决方案具有一定合理可行性得 6 分; |
阐述和理解针对性较差、重难点的分析模糊、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性较差 得 3 分;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差或未提供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的,不得分。 | ||||
项目实施方案 | 15 分 |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生产、运输、搭建、测试、运维、拆除、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节材、减碳 9 个部分。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内容完整全面、规划合理、步骤清晰、备品数量充足、反应迅速及时等,并综合比较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项目实施方案完整,考虑细致周全,可实施性强得 15 分; 项目实施方案较完整,考虑较细致全面,可实施性较强得 11 分; 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全面性、可实施性一般得 7 分; 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性,全面性、可实施性有明显不足得 3 分; 项目实施方案模糊,全面性、可实施性差或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
对技术参数的响应 程度 | 10 分 | 考察响应文件对采购需求中“#”号条款的响应程度(共 25 条),完全满 足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条款负偏离,减 0.4 分。 本项最多得 10 分,最少得 0 分。 | ||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 6 分 | 根据采购需求中机库生产和保障时间的要求,响应文件进度计划科学合 理、各环节衔接紧凑、可执行性强,保障措施有力,得 6 分; 项目进度计划较科学合理、各环节衔接较紧凑、可执行性较强,保障措施较有力,得 4 分; 项目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性、各环节衔接紧凑性和可执行性较差,保障措施较差,得 2 分; 未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得 0 分。 | ||
运维保障 | 6 分 | 运维保障措施详细完整性、适用性强,每个机库至少提供有 2 名专业保 障人员(1 名电力专业人员,1 名设备运维安全人员)负责机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得 6 分; 运维保障措施详细完整性、适用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4 分; 运维保障措施详细完整性、适用性一般,勉强满足采购需求,得 2 分; 未提供运维保障措施或专业保障人员人数不满足采购需求得 0 分。 |
应急预案 | 7 分 | 应急预案全面,针对可能造成机库停止运行的紧急情况有完善的处置预 案,不得影响直升机救援,得 7 分; 应急预案较全面,针对可能造成机库停止运行的紧急情况有相应的处置预案,得 4 分; 应急预案全面性一般,针对可能造成机库停止运行的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较差,得 1 分; 未提供得 0 分。 | ||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10 分 | 疫情防控保障方案 防疫的风险点分析深入全面,防疫装备物资准备极为充分,防疫措施十分健全,得 10 分; 防疫的风险点分析到位,防疫装备物资准备充分,防疫措施健全,得 8 分; 防疫的风险点分析较到位,防疫装备物资准备较充分,防疫措施较健全,得 6 分; 防疫的风险点分析基本到位,防疫装备物资准备基本充分,防疫措施基本健全,得 4 分; 防疫的风险点分析有欠缺,防疫装备物资准备有欠缺,防疫措施有缺项,得 2 分; 未提供疫情防控保障方案,不得分。 | ||
搭建专业保障人员服务团队 | 10 分 | x项目搭建专业保障人员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 需求的要求。 搭建专业保障人员配置合理性强、充分响应磋商文件需求内容及要点,得 10 分; 搭建专业保障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强、较能响应磋商文件需求内容及要点,得 7 分; 搭建专业保障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基本能响应磋商文件需求内容及要点,得 4 分; 搭建专业保障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差、部分响应磋商文件需求内容及要点,得 1 分; |
搭建专业保障人员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0 分。 (需提供搭建专业保障人员的个人简历、劳动合同等能够体现其项目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 ||||
3 | 价格 (10分) | 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审价格 合格服务商的有效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10 | ||
合计 100 分 |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项目服务采购合同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与
【】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北京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项目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xxx区xxx路 68 号授权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中,甲方单独称为“甲方”“一方”或“北京冬奥组委”,乙方单独称为“乙方”或“一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项目相关采购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项目服务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 “北京冬奥组委”,指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1.2 “国际奥委会”,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1.3 “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指国际奥委会及其现有的或将来随时由其创设、拥有或不时直接/间接控制的任何实体,包括奥林匹克文化与遗产基金、国际奥委会电视与市场开发服务公司、奥林匹克频道服务公司(瑞士)、奥林匹克频道服务公司(西班牙)和奥林匹克转播服务公司或其附属机构。
1.4 “国际残奥委会”,指国际残奥委员会。
1.5 “中国奥委会”,指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1.6 “中国残奥委会”,指中国残奥委员会。
1.7 “冬奥会”,指第 24 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
1.8 “冬残奥会”指第 13 届冬季残奥运动会。
1.9 “奥林匹克标志”,指《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2 年 2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 345 号公布,2018 年 6 月 28 日国务院令第 699 号修订)第 2 条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
1.10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1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单位。
2.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延庆和张家口赛区指定位置各设置一座临时保温机库。
2.2 本次甲方向乙方租赁的直升机保温机库的具体要求如下:
2.2.1 外观要求:保温机库为临时可移动充气型。每个保温机库均为双机机库,机库尺寸至少总长 35.5 米,宽 43.3 米,高 14.0 米,并满足一架 H135 直升机和一架 H155 直升机并排停放;机库外部蒙皮不喷涂任何标识。
2.2.2 机库门要求:机库门能够实现 2 分钟内快速开启,能够实现一架 H135直升机和一架 H155 直升机无障碍进出,机库应配备高不小于 2 米,宽不小于 1米的供工作人员进出的副门,位置在工作人员值班区。
2.2.3 机库地面要求:起飞降落区需提供标识供直升机识别降落,实现安全起降,通道无障碍,能够实现快速进出机库,并设置夜航指示照明设备,实现夜航安全起降。
2.2.4 机库温度要求:机库内直升机停放区温度不低于零上 10℃ 。工作人员
备勤区室内温度不低于零上 20℃。
2.2.5 监控及照明要求:乙方应为机库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机库外配置监控摄像头,满足机库外部 360 度监控。24 小时持续监控、录像保存时长 72 小时以上。室外提供照明设备,提供 4 个照明灯,功率不低于 200W,满足室外监控照明及安保需求。
2.2.6 内部设施要求:
2.2.6.1 乙方应为机库设置医疗器材储备室 1 间,长不小于 6.058 米,宽不小于 2.438 米,高不小于 2.438 米。
2.2.6.2 乙方应为机库设置航材储备室,配备轻货架 2 个,尺寸:300 厘米*80厘米*180 厘米(长*宽*高)。要求:温湿度仪等设备,货架需配备接地线,电子部件储存需配备防静电橡胶铺垫。电源线接线板不少于 10 孔。
2.2.6.3 乙方应为机库设置机组医护人员备勤室2 间,每间尺寸长不小于6.058
米,宽不小于 2.438 米,高不小于 2.438 米,每间安置休息室上下铺不少于 4 组。
2.2.6.4 乙方应为机库设置疫情防控消杀设备储备室 1 间,每间尺寸长不小于
3.200 米,宽不小于 2.150 米,高不小于 2.26 米。配备轻货架 1 个(长*宽*高尺寸:300 厘米*80 厘米*180 厘米)。
2.2.6.5 乙方应为机库设置不小于 40kW 发电机组或 UPS 电源作为应急备用电力供应设备,保障机库照明、办公、供暖及机库门正常开启需要。
2.2.6.6 内部照明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安全照明要求的防爆灯,每个房间配备不少于一盏的 16W 荧光灯。直升机周围合理布设照明灯具,满足直升机操作需求(不少于 12 个,不小于 200W)。
2.2.6.7 乙方应为机库设置提供不低于 100Mpbs 的无线网络连接。
2.2.7 机库技术指标要求
2.2.7.1 满足防火要求,配备消防设施。乙方应按照属地消防部门指导配备相关设施,并经属地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2.2.7.2 满足抗风等级≥10 级,抗雨等级 250mm/24h,抗雪等级 300mm/㎡ ,
耐温等级-40℃至+50℃,配备避雷电措施。
2.2.7.3 有监测室外风速、室内外温度设施。配备气象传导设备及终端。
3.1 乙方履行期限:本项目乙方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3.2 时间安排:
3.2.1 乙方应在 2021 年 11 月【】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完成 2 座直升机保温机库的生产工作。
3.2.2 保温机库使用期预计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3 日(暂定),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不晚于使用期起始前 10 日完成机库搭建、安装和调试,向甲方交付符合要求的 2 座直升机保温机库。满足直升机进驻测试要求。
3.2.3 乙方应在使用期结束后 15 日内,完成延庆赛区、张家口赛区 2 座直升机保温机库的拆除工作,并将场地恢复原状。
4.1 工作条件:机库搭建场地由甲方提供,其中延庆赛区暂定为世葡园西南侧停车场、张家口赛区暂定为崇礼区四台嘴乡马丈子村森林消防大队东侧地块,最终搭建地点以甲方确认地点为准。
5.1 乙方需要提供交付成果的,乙方应:
5.1.1 提交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要求(以下简称“验收标准”)的交付成果;
5.1.2 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交付日期或时间表;
5.1.3 定期或按甲方不时要求向甲方交付任何正在进行的工作成果。
5.2 甲方应当在收到交付成果之日起【3】日内组织直升机、消防、业务领域相关专家现场确定交付成果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并向乙方告知验收结果。
5.3 交付成果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交付成果,并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自行承担费用予以纠正,并重新提交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有权重复上述过程直至验收合格)。
5.4 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交付合格交付成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六、报酬及支付方式
6.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报酬(含税)封顶总价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实际金额按照(租赁费用+运维费用)*实际使用天数据实结算,其中保温机库租赁费用的最高限价为【】万元,每个机库的租赁单价为
【】万元/天;保温机库运营费用的最高限价为【】万元,每个机库的运营费用的单价为【】元/天。若实际结算金额未超过所报总价,以实际金额进行结算;若结算金额超过封顶总价,则以封顶总价进行结算,超出封顶总价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2 报酬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全部权利、利益和收益的费用和支出(如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所有知识产权与其他权利),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所有费用。除本条规定的报酬外,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就本合同向甲方主张任何名目的款项。
6.3 付款时间:
本合同项下报酬分【两】期支付:
6.3.1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之日起
【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封顶总价的【50】%,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6.3.2 在乙方拆除机库且场地恢复原状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误且据实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尾款。
6.3.3 甲方预计将不晚于 2022 年【】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尾款,但因乙方履行义务瑕疵,开具发票不合格或其他过错导致甲方未能于此日期前完成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
开 户 名:账 号:
7.1 根据本合同要求按时支付乙方报酬。
7.2 参与项目的相关讨论和调研活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和/或交付成果
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要求,乙方应相应进行修改、调整。
7.3 甲方指派【xxx】为本项目协调人,其职责包括: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的意见,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行签收、反馈、沟通和建议。项目协调人若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4 如甲方评估乙方工作人员不适合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合格人员到岗。
7.5 对于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直升机机库的毁损、灭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直升机机库的自然损耗,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直升机机库的日常故障,甲方按照本合同 8.9 条之约定要求乙方予以解决和排除。
7.5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按期获得甲方支付的报酬。
8.2 乙方应当具备与其提供的服务相适应的资质、技术能力以及人员设备。法律法规要求从业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乙方应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3 乙方应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为管理的工作人员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着装,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并将项目成果以及相关的文件完整地交给甲方。
8.4 乙方指派【】为项目协调人。其职责包括:负责接受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反馈、沟通和建议。项目协调人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5 乙方确认,乙方的工作人员并非甲方之雇员,乙方有义务为其支付工资、办理保险并保障其人身安全。若于本合同期限内,因不可直接归责于甲方故意的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妥善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第三人承担。
8.7 因乙方原因出现直升机损毁、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并可从合同报酬中直接扣除相关赔偿。
8.8 乙方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负责保温机库配送、搭建、调试、运营管理和维护、应急处理、赛后的拆除、打包、运离、恢复场地
等服务工作。其中,每个搭建机库的专业保障团队应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装工、叉车驾驶员、电工各 1 人(电工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
8.9 乙方应于机库使用期内为每个机库提供至少 2 名专业保障人员(1 名电力专业人员,1 名设备运维安全人员),能够 24 小时提供保温机库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应急预案,能快速排除故障,应对可能造成机库停止运行的紧急情况处置
8.10 乙方应为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员工意外险,并为保温机库购买相关财产险及责任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
8.11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交通、医疗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8.12 乙方应确保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遵守甲方的相关防疫要求,乙方需为其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自行配备相关防疫物资。
8.13 乙方应确保机库以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着装符合甲方关于清洁场馆的相关要求。
8.14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9.1 乙方认可其未被授予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市场开发权利或以任何方式与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运动、残奥运动相关联的任何权利。对此,乙方保证其不会企图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企图(无论故意与否)将其自身或其任何产品或服务与上述实体及该等实体的相关活动之间建立虚假联系或未经授权的联系(无论直接或间接)。
9.2 未经国际奥委会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基于任何目的(无论商业或其他)使用或授权使用任何奥林匹克财产(定义及其更新见《奥林匹克宪章》,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奥林匹克标志、残奥财产(定义及其更新见《残奥手册》,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或任何参加冬奥会和/或冬残奥会的运动员、教练员或官员的姓名、肖像或身份。
9.3 乙方认可并同意尊重前述本条第 1 款所规定的所有实体的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对此乙方应当在与第三方签订的本合同相关的服务或供应协议中,包含禁止第三方从事以下行为的条款,以及北京冬奥组委监督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9.3.1 将其自身、其产品或服务与冬奥会或者奥林匹克运动、冬残奥会或者残奥运动相关联;
9.3.2 声称其为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中国奥委会或中国残奥委会官方的,选择、批准、保证、优选或同意的;
9.3.3 使用与本条第 3.2 款类似的认可性表述;或
9.3.4 发布或发表其为乙方或任何其他冬奥会组织和/或冬残奥会组织提供服务的任何声明(无论真实与否)等。
9.4 乙方应当尽其所有合理努力(包括采用合理的商业手段)确保第三方遵守前述本条第 3 款所列规定,并应当立即将该等第三方任何不遵守规定的情况通知北京冬奥组委。对此,xxxx对该等第三方违反上述任何限制而实施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9.5 本条约定的义务与限制条件不受本合同期限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10.1 乙方认可可持续发展是规划和筹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关键因素,也认可甲方对该等事项的高度重视。乙方应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其核心理念和基础性原则,乙方行使权益应遵守《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性政策》《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性计划》《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采购指南》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乙方还应遵守所有相关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国际协议、议定书、规则和行为准则以及最佳实践,特别是在消费者保护、产品安全、广告真实性、公平贸易惯例、工作条件、环境保护和低碳生产生活方面。
10.2 乙方(或乙方任何分包商)应确保其依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货物或服务符合甲方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与指南,并与甲方、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紧密合作,确保甲方实现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0.3 乙方承诺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实施绿色低碳措施,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支持甲方制定针对本合同有关物品进行适当调配、再利用与再循环的规定。
10.4 乙方(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任何分包商)应当保障劳动者权益,
不得实施强制劳动,不得有贪污贿赂或商业贿赂行为,落实社会责任,保护公平竞争,促进社会和谐。
10.5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合理期限内,采取适当措施表明其履行本条所列之义务的计划。
10.6 乙方应当指定特定人员作为本合同项下可持续发展义务的乙方代表。
11.1 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有合理的机会寻求适当救济。
11.2 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或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并对其员工的行为直接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1.3 本条所称保密信息,是指涉及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奥运会、残奥会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对筹办工作有重要影响的,按照北京冬奥组委的工作制度及奥林匹克运动或残奥运动惯例不宜公开的信息、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1.3.1 本合同全部条款或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获得或收到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
11.3.2 同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和中国残奥委会的事务、运作、活动、计划和决策等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奥运会、残奥会相关的法律、财务、技术、经营、商业和创作信息。
11.3.3 与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和中国残奥委会的官员、高级职员、董事、理事、会员、雇员、人员、顾问、代理人、代表相关的信息。
11.3.4 与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和中国残奥委会的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特许经营商和其他商业伙伴相关的信息。
11.3.5 涉及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和方法等。
11.4 本合同届满或终止后,或甲方另有要求的,乙方应当立即归还(除非甲方要求销毁、删除)由其制作、控制或持有的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文本、文件、电子数据以及以其它任何形式记载、复制或者存储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从甲方直接或间接获取的,乙方制作、以其名义制作、由其委托制作的或者因其他方式由其控制、持有的含保密信息的资料。
11.5 本条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期限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12.1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它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
12.2 乙方确认、同意并接受,在本合同项下乙方作为受托方与甲方之间形成委托关系,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付成果和/或其他所有产品,均构成委托服务成果(统称“服务成果”)。各方在此共同同意并确认,服务成果包含的或与服务成果相关的任何及所有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和衍生权利)、商标申请权、专利申请权、任何其他知识财产权、所有权和任何其他权利,均应当为北京冬奥组委的独有财产。北京冬奥组委有权自行决定如何行使(或不行使)任何服务成果包含的或与服务成果相关的权利和利益。各方认可并同意,甲方将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所有权利转让并移交给国际奥委会。
12.3 若服务成果包含任何第三方材料(“外部内容”),乙方应当通知北
京冬奥组委,且应当:
12.3.1 确认其已代表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取得授权,或已获得许可授权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为所有目的(包括商业目的)使用或利用服务成果所包含外部内容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复制、商业化、播放、再许可和传播);
12.3.2 根据要求向北京冬奥组委提供一份书面许可;
12.3.3 为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取得或授予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机
构目的(见下述定义),在任何媒体通过任何公开的或将来开发的传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手机与网络),对服务成果中包含的外部内容进行使用、发行、复制、宣传、再许可与传播的许可,前述许可为全球范围内永久、非独家、可转让的许可,无需支付任何许可费,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等使用不应当因任何第三方(包括可能情形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产生任何额外费用。为本合同之目的,“机构目的”应当被理解为通过如下方式宣传奥林匹克价值和/或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a)该方式不涉及对任何第三方产品、服务或活动的支持;及(b)该方式并非旨在为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产生直接收益,但该等收益用于支付相关使用费的情形除外。
外部内容只能在本条第 3.1 和 3.2 款规定的能够获得或授予的授权/许可范围内,包含于服务成果中。
12.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利用、出版、披露或使用服务成果,也不得将该服务成果和/或相关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合法权利的行为。
12.5 乙方保证服务和服务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甲 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使用服务成果而 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根据本合同完成和/或提供服务或服务成果而提起的任 何实际或潜在的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服务或服务成果而针对甲方、国际奥委会及其附属机构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 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 x及和解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 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相关成本、费用、损害和/或损失。尽管有前述规 定,但直接因甲方且只因甲方过错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 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6 如乙方发现任何服务或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或未按照确
定的服务或服务成果要求提供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服务或服务成果的现状合法化并始终符合甲方的要求。
12.7 如若乙方的服务或服务成果涉及乙方的著作人身权,乙方确认、承诺并保证: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无条件放弃所包含的或涉及的所有著作
人身权,并明确授权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行使该等著作人身权。若适用法律禁止放弃著作人身权,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行使和/或主张任何著作人身权。乙方特别承诺并同意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或任何其授权的第三方行使该等服务成果包含的或与服务成果有关的著作人身权,而该等使用不得被视为对任何著作人身权的侵犯。特别是,xxxx并同意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或任何其授权的第三方可以对服务成果进行编辑、改变、修改、改编或转换,并且在此确认任何此等行为不影响服务成果的完整性。
12.8 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13.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
13.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
13.3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3.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13.3.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13.3.3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3.3.4 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3.3.5 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3.4 无论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乙方均需在本合同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且尚未使用、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完成的对应事项的金额。乙方逾期未返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返还总金额的 2%作为违约金。
【赛事取消】
14.1 冬奥会和/或冬残奥会因任何原因被取消,甲方有权视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前正常履行期间乙方提供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付款金额
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误的,双方按照书面确认的金额进行结算,如甲方已付金额超出应付金额,则乙方应将超出部分款项退还甲方,具体付款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对于任何一方还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双方同意不再继续履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赛事延期】
14.2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导致冬奥会和/或冬残奥会延期,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在符合北京冬奥组委相关采购政策的前提下,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15.1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也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15.2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乙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应付未付金额的【10】%。
15.3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报酬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迟延履行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2】%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如果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未提供约定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
15.4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补救,经补救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15.5 在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无论合同是否解除,如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 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其余经济 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事项致使甲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它可 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
15.6 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对违约责任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均可以累计计算,可
以单独主张,也可以同时主张,且不排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另外的权利或救济。
16.1 不可抗力是指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之原因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等客观情况。
16.2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
16.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
16.4 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
16.5 如果因本条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但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责任。
17.1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17.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前,各方已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充分注意到各方之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其中的免责条款、限制责任条款的含义,并听取对方就这些免责条款、限制责任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不存在有歧义或不清楚的地方,各方现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中各项条款。
19.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法定的、明示的或可合理推断的应该在本合同届满或提前解除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不受本合同届满或提前终止的限制。
19.2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9.3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直升机保温机库租赁项目服务采购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授权负责人(签字):
日 期:
乙方(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签字):
日 期: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附件 2——总报价表(格式)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号条款要求的承诺书附件 8——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参加的)附件 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附件 12——项目服务方案(自行提供)
附件 13——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自行提供)附件 1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5——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附件 1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不适用)附件 17——服务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服务的采购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服务商(服务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保证金或其凭证一份,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电子版一份:
1、报价函
2、总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服务内容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服务商须知和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以 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 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我方提交的磋商保证金贵方有权不予退还。
6. 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8.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服务商名称(xx):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服务商开户银行(全称):
服务商银行账号: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报价总价 (人民币:元) | 磋商保证金 (有/无) | 服务期限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服务商名称(xx):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注:
1)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 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它分项报价;
3)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本表应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公章。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
序 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天) | 响应单价 (元/天) | 小计 (元) |
1. | 延庆赛区保温机库租赁费用 | 53 | ||
2. | 延庆赛区保温机库运营费用 | 53 | ||
3. | 张家口赛区保温机库租赁费用 | 53 | ||
4. | 张家口赛区保温机库运营费用 | 53 | ||
5. | 总价 |
服务商名称(盖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注: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报价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服务商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4、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他分项报价。
附件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条 目号 | 磋商文件 要求 | 响应文件 响应 | 偏离 | 偏离说明 |
服务商名称(盖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注:
1、服务商的服务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服务商应对故意隐瞒服务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对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条目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 偏离说明 |
服务商名称(盖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注:
1、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对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注: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中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目录
附件 6-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原件)
附件 6-3*服务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服务商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担保保函(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或者是银行在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商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附件 6-4*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附件 6-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附件 6-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原件)
附件 6-7*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的声明(格式,原件)
附件 6-8*单位关系声明函(格式,原件)
附件 6-9*对本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及产品合格性的承诺书(格式,原件)附件 6-10*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
附件 6-11 服务商自行提供的其他文件
填写须知:
1) 服务商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 采购人将应用服务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服务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 服务商提交的材料将被xx,但不退还。
5) 全部文件应按本文件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7)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当提交附件 6-1 项、附件 6-3 至附件 6-9 项(附件 6-2 须至少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材料)。
附件 6-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服务商名称: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服务商名称(盖章): 日期: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授权书附件 1: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电 话:
授权书附件 2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商公章)
附件 6-3*服务商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服务商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或者是银行在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商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说明:
1)服务商提交审计报告的:
服务商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
2)服务商提交银行资信证明的:
服务商应提供完整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资信证明的正文、声明或背书或其他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服务商在本项目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服务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服务商提交投标担保保函的:
服务商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必须采用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规定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原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交复印件。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投标人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导致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向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x 20F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16666809506
二、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 x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
三、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0 xx 0 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
附件 6-4*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附件 6-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附件 6-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原件)
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服务商名称(公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 6-7*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的声明(格式,原件)
声明
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服务商名称(公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 6-8*单位关系声明函(格式,原件)
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规定,我单位声明与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服务商信息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注:如没有特定关系的其他服务商,请填写“无”。
我单位承诺本声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虚假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如与上述单位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将接受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
特此声明。
服务商名称(公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 6-9*对本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及产品合格性的承诺书(格式,原件)
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我公司的响应文件,对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及产品合格性做如下承诺: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编制本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承诺等)时,承诺本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承诺等)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属实,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生产、销售的各项强制性标准、规定,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对有关服务的基本规范、规定,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服务商名称(公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 6-10*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
联合体协议书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及(公司全称)就“(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由(公司全称)牵头(主办),(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磋商工作。
2、 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主办单位,联合体以主办方的名义参加竞争性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3、 主办方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4、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5、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6、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7、 本联合体中, 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其余 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8、 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
9、 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成交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10、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同一合同项下中单独参加,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联合响应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服务商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无效的,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1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主办方: 参加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编: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服务商如为联合体,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且联合体的各方不能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否则其响应无效;
2、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附件 6-11 服务商自行提供的其他文件
附件 7. 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号条款要求的承诺书
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号条款要求的承诺书(第四章有 2 个★号条款须由服务商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1.机库内直升机停放区温度不低于零上 10℃ 。
★2.配备消防设施,并经属地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商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含已完成 及正在实施的项目, 请分别注明并做适当描述) | 合同 主要内容 | 合同总金额 | 委托方联系人及电话 | 服务商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 备注 |
服务商名称(公章):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注:磋商小组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利。
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保温机库租赁,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保温机库租赁,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 号)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提交的声明函。服务商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服务商的声明函,否则将被视为未提供。服务商应当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服务商的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6〕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附件 12.项目服务方案(自行提供)
附件 1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设备)竞争性磋商中若获成交(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照磋商文件“服务商须知资料表”规定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
附件 15.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类型 x率中标/成交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25% | 0.1% | 0.2%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1000-500)万元×0.8%=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20.0+2.5=32.4(万元)
附件 1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不适用) 16-1 银行履约保函
致:(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x保函作为贵方与(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
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其继 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 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乙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16-2 履约担保保函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采购人):
编号: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 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
/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
(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服务/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
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自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7.服务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