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信城保通”互联网保险平台用户协议
继续注册前请先阅读此用户协议,注册提交表示您已接受本协议!
特别提示!
欢迎使用“信城保通”互联网保险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为维护双方的权益,请您阅读以下条款:
一、 总则
1. “信城保通”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操作规程提供互联网平台服务(以下称“互联网保险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之前,请您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选择“同意”并完成注册,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用户选择访问或使用平台有关服务,将视为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
2.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本平台所推出的新功能和新服务,均无条件的适用本协议。
3. “信城保通”保留在任何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的权利,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
二、 服务介绍
销售产品名称 | 备案名称 | 备案编号 |
海运一切险 |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18 版) | (人保财险)(备-货物运输保险)【2019】(主) 022 号 |
海运一切险 | PICC P&C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 人保(备案)[2009]N152 号 |
空运一切险 |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18 版) | (人保财险)(备-货物运输保险)【2019】(主) 023 号 |
空运一切险 | PICC P&C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IR) | 人保(备案)[2009]N153 号 |
陆运一切险 |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18 版) | (人保财险)(备-货物运输保险)【2019】(主) 024 号 |
1. 本投保服务为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天津公司)承保。所售保险所涉条款报备文件编号如下:
(相关产品及条款的发布及变更,以人保财险天津公司为准)
2. 本产品由经人保财险天津公司授权的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安在线”)提供中介服务。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 名称: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
(二)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37 号 B 座 301 房之二(住所申报)
(三) 许可证名称及编号: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260519000000800
(四)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五) 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人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3.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到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分为海运一切险、空运一切险、陆运一切险(具体详见相应保险条款,以保险条款内容为准)。
三、 服务声明
1. 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承保。
2. 本平台服务仅提供 技术支持、广告展示、产品推广,所有保险产品的销售、理赔等服务均由人保财险天津公司及其授权的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提供。
3. 用户所支付保费直接进入经授权的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账户。
4. 用户购买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及《客户告知书》,并特别就其中保险条件、不承保范围及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了解,确认接受条款的全部内容。
5. 用户在投保中,需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因填写信息有误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6. 本平台所涉及保险产品责任义务遵循人保财险天津公司规定,“信城保通”平台不承担保险责任。
7. 本平台之合作单位,所提供之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本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用户账号及货物信息
1. 用户可使用手机号及验证码方式在本平台注册。
2. 在本平台除自行注册及登录方式使用的用户外,另提供其他货物出口业务申报端用户的跳转登录方式。经由此方式首次登录的用户,系统将自动完成身份验证环节,用户将被告知并确认同意本协议的相关内容,方可成功跳转并使用本平台。
3. 如用户擅自非法使用未授权的企业信息注册本平台获取企业信息,由此用户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4. 如用户使用账号为其他企业购买保险,与相应企业雇佣或其他授权关系发生变化,用户应主动、如实与企业进行相关交接,如因用户未尽责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企业追究该用户的全部责任。
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5. 用户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及密码;如因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及密码而对您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另外,用户应当对以其自己的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6. 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告知本平台客服;本平台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账号的情况下,有权对非法使用者账号及被非法使用者账号及口令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注销、限制使用等等)。
7. 为了完成快速投保,免于用户填写过多的企业及货物信息,针对您填写的申报证号及相关信息,我们将调取所相应货物信息。本平台不会将此信息用于上述用途之外。
五、 隐私声明
1. 本声明中所指的"隐私信息",是可用于识别个人的信息,如姓名、电话、电子邮件、身份证号码等。
2. 我们不会向任何人出售、交换或透露您的个人信息。
3. 我们不会向另外商业机构透露您的个人信息,除了以下的例外情况:
(1) 如果您通过本平台购买保险产品,您的信息将会传递给人保财险天津公司及其授权的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
(2) 其他服务提供者:我们聘请其它公司和个人替我们履行某些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发送电子邮件、分析数据、提供市场营销帮助、处理付款事项以及提供客户服务。他们能接触到为履行职责所需的个人信息,将对您的信息根据合同条例严格保密,但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3) 法律义务:当依法被要求及需要时或当我们相信法律允许时,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义务,披露您的信息。
(4) 已取得您的书面同意,为免除您在生命、身体或财产方面之急迫危险为防止他人权益之危害,为增进公共利益,且无害于您的重大利益。
(5)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相关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相关资料;除以上提及的情况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信息与其他方分享,以上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我们采集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1) 注册新帐户:当您在本平台注册新帐户时,我们开始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雇佣单位的相关信息,您会被要求提供您的手机号码、选择密码、雇佣或授权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号及业
务信息;
(2) 保险在线销售:如果您通过本平台选择保险产品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相关企业信息,该信息会被本平台合作的关联公司所使用;
(3) 顾客满意度调查、推荐其它产品和服务:我们和我们的关联公司可能会和您联系,向您调查您对我们服务的满意度,请求您向他人推荐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告知您我们的新产品和服务;
(4) 线下服务需要与您进行联系。
5. 我们收集关于您的非个人化信息用于内部用途,并可能将此非个人化信息与第三方分享。
(1) 非个人化信息指不能用于识别您的信息,包括人口统计信息,例如来自某地区的网站浏览者人数;
(2) 我们使用非个人化信息,主要是用于营销目的,和改进我们的服务;
(3) 我们可能会使用"Cookies"、IP 地址和其它技术方式,收集非个人化信息,有时会存储有用信息,使我们的网站在您再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可辨认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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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们将向您告知对于隐私xx的更改。如果我们以其它方式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事先征得您的同意,您可以选择是否允许我们以该种方式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7. 您可以选择不接收满意度调查和关于我们的其它产品、服务的信息,您可以选择直接电话联系我们客服人员。
8. 本隐私声明适用于本平台,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平台所有。
六、 协议的修订
x平台有权在必要时更新和修改用户协议条款。如用户协议条款发生变动,将在本网站上公告修改内容。更新或修改后的用户协议一旦在本网站页面上公告即替代原来的协议并发生法律效力。用户应随时造访本网站以查阅和了解最新的用户协议。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用户协议,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和/或将来对其的修改,请及时申请停止或取消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同意本协议条款以及本平台对其的变动。
七、 法律
x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信城保通”平台。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