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授课:临聘教师课酬按300元/课表学时计酬、短聘教师承担课程评价A级的按1000元/课表学时计酬、承担课程评价B级的按500元/课表学时计酬。线上授课: A级的按800元/课表学时计酬、承担课程评价B级的按400元/课表学时计酬、临聘教师课酬按300元/课表学时计酬。另按《云南农业大学教师临聘、短聘、准聘实施办 法(暂行)》(党政联发〔2021〕23号)规定省外聘请教师差旅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本着节约原则实报实销。省内聘请的教师没有差旅费— — 正式协议中删除此部分内容)
云南农业大学
教师聘用协议
聘用方式:短聘或者临聘
年 月 日
(云南农业大学教师中心制)
聘任方(简称甲方):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受聘方(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现居住地址:
为聘请国(境)内外高水平教师,加强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学分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农业大学教师临聘、短聘、准聘实施办法(暂行)》,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聘任岗位及聘期
甲方聘任乙方为 专任教师 岗位 ,聘期为 5 个月,自 2022年 2 月21日至 2022 年 7 月21日。(说明:做本学期聘请的时段暂按此填写。可能会出现聘请的该教师近几年内均会在学院授课,经咨询学校法律顾问签订协议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签订的协议将作为财务上支付课时费的报销凭证存档备查,为此只能一次一签协议。见谅会给聘请教师和学院造成一定的麻烦。正式协议中删除此部分内容)
第二条 乙方聘期内的岗位任务、目标
一、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例:担任经济学本科专业《现代经济学》课程教学任务,指导经济管理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等。
二、乙方在聘期内的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相对细化)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一)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
(一)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线下授课:临聘教师课酬按300元/课表学时计酬、短聘教师承担课程评价A级的按1000元/课表学时计酬、承担课程评价B级的按500元/课表学时计酬。线上授课:A级的按800元/课表学时计酬、承担课程评价B级的按400元/课表学时计酬、临聘教师课酬按300元/课表学时计酬。另按《云南农业大学教师临聘、短聘、准聘实施办法(暂行)》(党政联发〔2021〕23号)规定省外聘请教师差旅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本着节约原则实报实销。省内聘请的教师没有差旅费—— 正式协议中删除此部分内容)
例:省外聘请教师的:课酬按500元/课表学时计酬、以实际授课学时支付;差旅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本着节约原则实报实销。
例:省内聘请教师的:课酬按500元/课表学时计酬、以实际授课学时支付。
2.帮助协调其组建学术团队或融入团队、配备助手,提供必备的办公室、教学和科研条件。
(三)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协议确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所需要的甲方其他政策。
(四)为乙方(仅限短聘、临聘教师)购买在甲方履行协议期间的人身伤害意外险。
三、乙方权利
(一)乙方经考核合格,享受甲方提供的薪酬等待遇。
(二)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如甲方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第四条 考核
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及目标对乙方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协议期满考核合格、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可续聘,续聘需重新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聘期内工作量不足或学院需要核减岗位的,聘用协议到期即终止,不再续聘。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追究损失赔偿。
(一)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师德规范,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应聘时隐瞒或虚报情况,聘用后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聘用协议情形的。
二、乙方在聘期内如因隐瞒原工作单位的要求或违反有关工作性质的限制,与原工作单位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解除协议。
三、乙方在聘期xx特殊原因提出辞聘时,需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辞聘。
四、聘期内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乙方所在学院、教师中心、课程中心各持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乙方已获知并认可协议中涉及的甲方相关文件内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若补充规定的内容与本协议的内容冲突,以补充规定为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若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2022年2月21日 2022年2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