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4--2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合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签订框架协议的概述
2013 年 9 月 27 日,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合资设立广东弘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意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上九生物降解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九公司)、东莞市永禾塑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禾公司)达成拟合资设立广东弘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意向。同日,公司与上九公司、永禾公司共同签署了《合资框架协议书》。(详见 2013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编号:2013--31、32)
二、终止框架协议的情况说明
合资框架协议书签署后,公司组织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对拟组建合资公司相关方及出资的专利技术等进行了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并与合作相关方就合资事宜进行了沟通,但未能就合资事宜达成一致。公司经研究,并与上九公司、永禾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解除签署的《合资框架协议书》,终止该项目。 2014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上九公司、永禾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合资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三、终止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九公司、永禾公司签署的合资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未签署正式的合资协议,该协议未实质履行, 终止本框架协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合资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