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4:
黔江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承包护林协议(样本)
甲方: 乡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实现“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现根据《重庆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以及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承包护林协议。
一、管护责任区
XXXX村XXXX组,四至边界:XXXX,面积:XXXX亩。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政策。
(二)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滥垦滥牧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劝止并报告。
(三)做好森林资源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三、劳务费
核定护林承包费5000元/年。
四、护林员的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生态护林员选用(续用)、培训、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管理数据库及档案,及时更新入库和上报生态护林员动态变化情况,组织生态护林员按照承包管护协议开展业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与生态护林员签订承包管护协议,做好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根据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承包协议考核兑现意见。
五、其它
1.此项工作一年一定,承包护林协议一年一签。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生态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生态护林员死亡或因健康等原因(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在其他公益岗位就业等情形)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的;主动要求退出的,应当予以解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乡镇政府和区林业局各一份。
甲方: (xx) 乙方: (签名)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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