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23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HBGS-202309SZ-018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GS- 202309SZ-018001001
广水市2023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HBGS-202309SZ-018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GS-202309SZ-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2023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审批服务[2023]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乡村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0%、自筹资金:95.0%招标人为广水乡村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汇应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水办事处(陡坡村、驼子村、双岗村、松林村)、武胜关镇(桃源村、xx沟村、青山村、陈家湾村)、杨寨镇(京桥村、茶林村、杨榨村、xx街村)、太平镇(高店村、朱庙村)、李店镇(迎春村、李店社区)、十里办事处王家棚村、骆店镇红桥村、陈巷镇唐氏祠村、长岭镇长岭湖农场、蔡河镇麻稂市村、关庙镇先锋村、余店镇双河村、开发区双岗社区共计24个示范村及社区。
建设规模:广水市2023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分为随州市级示范片和广水市级示范片。其中,随州市级示范片为107国道沿线示范片,涉及广水街道办事处、武胜关镇、杨寨镇、太平镇、李店镇五个镇(办)共计16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广水市级
示范片涉及十里街道办事处、骆店镇、陈巷镇、长岭镇、蔡河镇、关庙镇、余店镇、开发区八个镇(办)共计8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主要为村庄生态环境整治、村庄道路建设、村庄文化建设、农业产业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镇道路交通、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镇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涉及
24 个示范村及社区道路升级包括道路硬化、拓宽、入户路整治共18.4km,道路刷黑 24.8km。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公厕 28 座,污水管网建设 59.7km、污水处理设施20处、垃圾手机处理设施建设75处、村级活动广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乡村四小园建设(小公园、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11000 m2、房屋立面整治、村道绿化。其他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及配套产业发展等基础附属设施建设。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15合同估算价:7620.25万元
2.3其他:1、合同估算价:7620.25万元(建安工程费7320.25万元,设计费300万元) 。2、投标人中标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按湖北省现行计价规范(2013 版)、定额(2018 版)及《湖北省广水市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等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审查确认后,送广水市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以评审后的总价为固定总价,除招标人设计变更外,此总价不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信誉业绩良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
(xxx.xxxxxxxxxxx.xxx.xx)没有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 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
台”,下同)(网址: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09日至2023年09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项 10.5.1 评定分离特别规定)。实行线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xxx.xxxxxxxxxx.xx);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水乡村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汇应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0x (000x) | 地址: | xxxxxxx00x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秦女士 | 联系人: | xxx |
电话: | 0000-0000000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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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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