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139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长单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 合同金额:2022 至 2026 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向对方采购原材料多晶硅料及颗粒硅 9.75 万吨(上下浮动不超过 10%),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 262.275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合同经各方代表人签名且单位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履行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及颗粒硅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符合行业特点,也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本合同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拓展xx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2020年 8 月 31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中能”)签订了《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现经公司、弘元新材、江苏中能友好协商,就原框架协议期满后 “多晶硅料及颗粒硅”的采购签订合同,预计 2022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采购数量为 9.75 万吨。
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估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2-2026 年
262.275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232.102 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x合同的标的为多晶硅料及颗粒硅,预计 2022-2026 年采购数量为 9.75 万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住所:xx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954112.383444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生产销售硅材料、硅锭、硅片;与光伏产业有关的工程咨询、项目开发;危险化学品[盐酸、二氯硅烷、三氯硅烷、四氯化硅、氢(压缩的)、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硅粉(非晶形的)、硅烷]的生产;处置、利用四氯化硅废液(HW34)10 万吨/年;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江苏中能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x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本合同预计 2022-2026 年采购多晶硅料及颗粒硅 9.75 万吨(上下浮动不超过 10%)。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估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2-2026 年 262.275 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在每月《采购补充协议》签订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货款。
(四)协议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每月度采购数量总和不满足采购数量要求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主张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合同确认单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主张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的违约金;如甲方无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乙方有权解除当月合同确认单,且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每月度供应数量总和不满足供应数量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主张乙方承担违约金;乙方不按合同确认单约定交货的,甲方有权主张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拒绝交货或换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月合同确认单,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货物只能用于甲方本公司及分、子公司生产自用,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协议货物流入市场或第三方(经双方协商,乙方书面盖章确认同意的除外),否则视甲方违约,若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补偿,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市场损失。
4、若乙方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条件
x合同经各方代表人签名且单位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了 2022-2026 年的采购数量,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估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2-2026 年 262.275 亿元(含税)。
公司于 2019 年拓展xx硅业务,xx硅产能逐步扩大,本次长单采购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及颗粒硅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也符合行业特点,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