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券简称:22 远东六;债券代码:185709.SH。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 0 x、xxx 00 x)
“22 远东六”、“23 远东三”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受托管理人
2023 年 6 月
xxxx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2 远东六”)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3远东三”)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各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关注各期债券进展情况及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关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现就“22 远东六”、“23 远东三” 2023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如下:
重要声明
xxxx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源证券”)根据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3 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xxx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6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2
一、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1、债券简称:22 远东六;债券代码:000000.XX。
2、发行规模:人民币 16 亿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债券余额为 6.1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59%。根据《远东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2024 年票面利 率调整公告》,发行人将票面利率调整为 2.50%,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适用。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若投资者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26 日,若投资者第 2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根据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2024 年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本期债券回售金额 16.00 亿元,发行人完成转售债券金额 6.10 亿元,注销未转售债券金额 9.90 亿元。
8、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
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2)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 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3)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4)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 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10、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远东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1、债券简称:23 远东三;债券代码:000000.XX。
2、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债券余额为 7.4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2 年,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
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4.45%。根据《远东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4 年票面利 率调整公告》,发行人将票面利率调整为 2.50%,自 2024 年 4 月 27 日起适用。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4 月 27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7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根据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4 年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本期债券回售金额 10.00 亿元,发行人完成转售债券金额 7.40 亿元,注销未转售债券金额 2.60 亿元。
8、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2)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 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3)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4)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 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10、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远东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xxx源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对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偿付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保持持续关注,并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xxx源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1 远东六”、“22 远东六”、“22 远东 Y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
“23 远东三”于 2023 年发行,不涉及披露 2022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无。
经查阅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安永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xxxx(2024) 审字第 70067250_B01 号),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1 年 9 月 13 日
3、法定代表人:xxx
4、注册资本:181,671.0922 万美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股权分布较为分散,单个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 30%,且经核查各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因此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从而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
(一) 总体经营情况简介
发行人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225.09 亿元,同比下降 2.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23.87 亿元,同比下降2.36%;实现净利润96.92 亿元,同比增长11.30%。
(二)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来自于租赁、保理及委贷利息业务、咨询及服务费业务、产品销售业务、教育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板块 | 本期 | 上年同期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收入占比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收入占比 (%) | |
租赁、保理及 委贷利息收入 | 2,135,207.48 | 808,187.85 | 62.15 | 94.86 | 2,055,303.74 | 809,564.04 | 60.61 | 88.93 |
咨询及服务费 收入 | 90,876.80 | 0 | 100.00 | 4.04 | 180,978.27 | 0 | 100.00 | 7.83 |
产品销售收入 | 66.79 | 94.26 | -41.13 | 0.00 | 44,409.39 | 38,271.66 | 13.82 | 1.92 |
教育运营收入 | 12,517.79 | 8,929.48 | 28.67 | 0.56 | 12,003.20 | 9,076.38 | 24.38 | 0.52 |
其他业务收入 | 12,212.45 | 6,314.86 | 48.29 | 0.54 | 18,500.96 | 11,455.65 | 38.08 | 0.80 |
合计 | 2,250,881.31 | 823,526.45 | 63.41 | 100.00 | 2,311,195.56 | 868,367.73 | 62.43 | 100.00 |
三、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2,964.81 亿元,负债总额 2,221.74
亿元,所有者权益 743.07 亿元。
1、期末余额变动比例超过 30%的资产项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占本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 | 上期末余额 | 变动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42 | 0.42 | 7.29 | 70.37 |
应收票据 | 42.86 | 1.45 | 20.25 | 111.65 |
应收账款 | 0.85 | 0.03 | 2.62 | -67.56 |
应收款项融资 | 1.96 | 0.07 | 1.45 | 35.17 |
预付款项 | 2.55 | 0.09 | 1.07 | 138.32 |
其他应收款 | 31.62 | 1.07 | 24.16 | 30.88 |
存货 | - | - | 0.17 | -1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342.60 | 11.56 | 191.94 | 78.49 |
衍生金融资产 | 0.95 | 0.03 | 0.04 | 2,275.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1.16 | -100.00 |
长期应收款 | 3.18 | 0.11 | 9.63 | -66.98 |
使用权资产 | 0.39 | 0.01 | 1.36 | -71.32 |
长期待摊费用 | 0.27 | 0.01 | 0.96 | -71.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8 | 0.11 | 9.49 | -66.49 |
发生变动的原因:
(1)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70.37%,主要系年末购入的理财产品增加;
(2)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 111.65%,主要系时点性票据收款情况增加;
(3)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 67.56%,主要系对部
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加大;
(4)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 35.17%,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 138.32%,主要系根据业务需要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6)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 30.88%,主要系集团内关联方往来款增加所致;
(7)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存货较上年末减少 100.00%,主要系子公司上海德明工程于 2011 年开展医疗净化工程业务所形成的建造合同资产和设备资产日常经营性变动所致;
(8)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78.49%,主要系集团加强流动性管理,适度增加短期项目投放;
(9)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2,275.00%,主要系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0)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末减少 100.00%,主要系处置投资性房地产业务;
(11)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 66.98%,主要系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中持有部分次级证券的项目到期及持有份额的转让;
(12)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71.32%,主要系受教育板块出表影响,使用权资产相应减少;
(13)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减少 71.88%,主要系受教育板块出表影响,长期待摊费用相应下降;
(14)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66.49%,主要系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中持有部分次级证券的项目到期及持有份额的转让。
2、期末余额变动比例超过 30%的负债项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占本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 (%) | 上年末余额 | 变动比例 (%) |
短期借款 | 210.74 | 9.49 | 159.96 | 31.75 |
衍生金融负债 | 0.06 | - | 0.28 | -78.57 |
应付票据 | 48.23 | 2.17 | 99.40 | -51.48 |
合同负债 | 2.49 | 0.11 | 3.74 | -33.42 |
应付职工薪酬 | 5.27 | 0.24 | 7.57 | -30.38 |
其他应付款 | 68.85 | 3.10 | 152.26 | -54.78 |
长期借款 | 607.95 | 27.36 | 466.30 | 30.38 |
租赁负债 | 0.24 | 0.01 | 1.73 | -86.13 |
递延收益 | 7.85 | 0.35 | 4.99 | 57.31 |
衍生金融负债 | 0.56 | 0.03 | 0.33 | 69.70 |
发生变动的原因:
(1)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31.75%,主要系期末时点投放增加,相应的借款融资余额上升;
(2)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负债较上年末减少 78.57%,主要系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 51.48%,主要系票据使用量减少;
(4)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 33.42%,主要系时点性合同负债(预收款)减少;
(5)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 30.38%,主要系受本年度奖金计提影响;
(6)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54.78%,主要系集团内往来款应付余额减少;
(7)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30.38%,主要系期末时点投放增加,相应的借款融资余额上升;
(8)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 86.13%,主要系受教育板块出表影响,租赁负债相应减少;
(9)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较上年末增加 57.31%,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增加;
(10)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69.70%,主要系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二)合并利润表
2022 和 2023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31.12 亿元和 225.09 亿元,净
利润分别为 87.08 亿元和 96.92 亿元。总体来看,发行人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023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末减少 2.61 %,主要系咨询及服务费收入减少。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同比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25.09 | 231.12 | -2.61 |
营业成本 | 82.35 | 86.84 | -5.17 |
利润总额 | 125.73 | 114.12 | 10.17 |
净利润 | 96.92 | 87.08 | 11.3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56 | 63.77 | 15.3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同比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1 | 130.07 | -57.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18 | -164.51 | 57.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5 | 22.34 | 64.0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74 | 117.61 | 19.67 |
发生变动的原因:
( 1 ) 2023 年度,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末减少
57.25%,主要系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 2 ) 2023 年度, 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末增加
57.95%,主要系资产投放及回收资金之间的时间差异所致;
( 3 ) 2023 年度, 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末增加
64.06%,主要系偿还债务的现金和赎回所发行的其他权益工具增加所致。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初对外担保的余额 26.28 亿元;2023 年末对外担保的余额 32.21 亿元;报告期对外担保增加 5.93 亿元;对外担保中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24.17 亿元。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2 远东六”的募集资金 16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置换用自有资 金偿还的“20 远东 Y1”公司债券的本金和提前偿还“21 远东 S2”公司债券的本金。
“23 远东三”的募集资金 1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置换前期自有资金偿还的“20 远东 Y2”和“21 远东三”公司债券本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2 远东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3 远东三”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22 远东六”和“23 远东三”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已按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使用,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均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内进行。该资金专户内不存在其他非募集资金划转、存储等情况。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2 远东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0 元。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3 远东三”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0 元。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经过多种方式核查,发行人已遵循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扣除承销费用后,“22 远东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置换用自有资金偿还的 “20 远东Y1”公司债券的本金和提前偿还“21 远东 S2”公司债券的本金;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扣除承销费用后,“23 远东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置换前期自有资金偿还的“20 远东 Y2”和“21 远东三”公司债券本金。
发行人严格遵循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
一、增信措施
“22 远东六”和“23 远东三”无担保。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023 年度,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了偿债保障措施。“22 远东六”和“23 远东三”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公司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 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本期债券均按时还本付息。
根据《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约定,“22 远东六”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26 日,若投资者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22 远东六”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6日,若投资者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2023 年度,发行人已按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支付“22 远东六”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约定,“23 远东三”的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7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23 远东三”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4 月 27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23 年度, “23 远东三”尚未到付息日,故未进行付息。
发行人不涉及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22 远东六”和“23 远东三”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事项,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经营状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等详见本报告之“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第五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及“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等。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1、稳定的盈利能力
2021 至 2023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24.07 亿元、231.12 亿元和
225.0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7.64 亿元和 63.77 亿元 73.56亿元,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内部资源整合的不断完善,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有望继续保持增长,从而为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2023 年度,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1.40 和 1.40,具备较强的短期流动性,能为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有力保证。
2、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保持合作伙伴关系。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在各金融机构授信总额 2,339.61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 1,445.73 亿元,剩余授信额度 893.88 亿元。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为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较好的流动性支持。
3、股东的充分支持
发行人股东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是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拥有境外股权及债权融资平台,可以通过增发股票、发行不同币种债券融资工具(例如,滚动中票计划、永续债等)以及各类境外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资本。发行人作为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境内最主要的运营平台,能够通过股东关联借款等方式得到远东宏信有限公司的流动性支持,为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发行人偿债意愿较强,发行人长期以来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若发行人出现现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公司债券本息时,可以通过抵押部分或处置部分流动资产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
2023 年度,发行人已按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支付“22 远东六”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
2023 年度,“23 远东三”尚未到付息日,故未进行付息。
截至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按时还本付息,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偿债意愿良好。
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受托管理人均已督促了发行人针对 2023 年度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受托管理人进行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披露。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2 远东六”、“23 远东三”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 年度)》之盖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