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3S[2024]468 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招标
(服务类)
项目名称: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 行动项目
项目编号:B3S[2024]468 号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民政局(图木舒克市 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优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02
资格投标文件 103
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04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6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9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10
五、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112
报价要求投标文件 113
一、报价函 114
二、开标一览表 115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45
四、其他报价内容 149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150
一、商务条款偏离表 151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 152
三、投标文件业绩内容(格式) 153
四、商务技术其他评分内容 15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
项目编号:B3S[2024]468 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肆佰伍拾柒万元整(¥4570000.00 );
最高限价(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单价汇总价;
招标需求: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完善居家社区养 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师市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本项目实现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受益老年人家庭服务满意度不低于 90%。服务对象为本师市户籍 60 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中(分散供养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家床建设工期于 2024 年 12 月中旬之前完成;居家上门服务
期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招标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3)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2021 年 09 月
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xxx.xxxx.xxx.xx)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4 日(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 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进入“项目招标”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1: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政采云 xxxxx://xxx.xxxxxx.xx/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 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招标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次招标需要落实的政府招标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民政局(图木舒克市民政局)地 址:xxxxxxxxxxx 0 x
联 系 方 式:xxx提 1850998696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优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联 系 方 式:xxx 13109930714、xxx 1390998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1310993071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容 | |
1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B3S[2024]468 号 | |
2 |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民政局(图木舒克市民政局) 地 址:xxxxxxxxxxx 0 x 联 系 人:xxx提 18509986969 |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优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4 | 招标内容 | 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师市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本项目实现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受益老年人家庭服务满意度不低于 90%。服务对象为本师市户籍 60 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中(分散供养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招标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3)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2021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xxx.xxxx.xxx.xx)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6 | 是否允许进 口 | 本项目不涉及 |
7 | 是否允许联 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组织; |
9 | 答疑接受时间 | 1.供应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超过 7 个工作日的视为无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供应商(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招标质疑函范本》格式 10(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要求,在 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
4.超出法定质疑期、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 《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质疑将被拒绝。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接收部门:新疆优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 提交方式:将供应商疑问文件电子版(须为可编辑的 WOR D 文档)与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扫描件 PDF 版本发送 23185 00000@xx.xxx;如 WORD 文档内容与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扫描件 PDF 内容不一致的,以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扫描件 P DF 内容为准。 7.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若有),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 受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 | ||
10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开标之日)起 90 日历天。 |
11 | 信息公告媒 体 | 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 |
12 | 投标截止时 间 |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1:00(北京时间) |
13 | 供应商在投 标截止时间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
前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解密情形 | 止时间前通过兵团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上传到指定位置。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 分钟。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处理方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招标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 |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 3 份,按政采云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顺序打印胶装,电子版投标文件 3 份(使用不低于 16G 的 U 盘装载)。 |
15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兵团政采云 xxxxx://xxx.xxxxxx.xx/ 不见面开标大厅 |
16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计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 技术专家 4 人;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且通过“政采云”专家库平台随机抽取方式。 |
17 | 投标保证金 | 缴纳方式:根据《关于开展政府招标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的要求,推荐供应商使用以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保函代替保证金,不排除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金额(小写):¥80000.00 金额(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收款单位:新疆优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唐王城南 |
路支行 银行账号:30785801040006050行号:103895278521 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号(以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请自行查询是否到账,供应商以网银转账、电汇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带银行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采用银行保函缴纳的,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供应商应出具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的保函证明材料。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 00-903-9583。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
②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未按要求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要求一次性汇入保证金金额或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或保证金证明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本次投标保证金无效(做无效投标处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 商在招标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 ||
18 | 中小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招标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2 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15%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采购标的(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 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供应商须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声明函;在 服务招标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 |
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须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政府招标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9 | 节能、环保要 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本项目不涉及。 |
20 | 项目属性及 品目类别 | 1.项目属性为“服务”; 2.品目类别:养老服务; |
21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 ☑综合评分法 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
2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
23 | 代理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交纳时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文件,以成交金额*1.5% 为基础下浮 20%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
收款单位:新疆优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078580104000605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唐王城南路支行 行号:103895278521 | ||
24 | 场地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
25 | 付款途径 | 对公支付 |
26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50%,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30%,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 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20%; |
27 | 合同履行期 限 | 家床建设工期于 2024 年 12 月中旬之前完成;居家上门服 务期 1 年。 |
28 | 服务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9 | 争议的解决 | 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 院提请诉讼。 |
30 | 现场xx | ☑不需要。 □需要。 |
31 | 项目预算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 目,总预算为:人民币肆佰伍拾柒万元整(¥4570000.00 ) |
32 | 其他注意事项 |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供应商须注意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情况。 |
33 | 实质性内容的解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项为实质性条款(在商务条款偏离表或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进行响应),出现负偏离或未逐条填写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2.招标文件组成各部分内容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甲方、招标人、招标人”均按“招标人”进行理解。“承包人、 乙方、供应商、供应商”均按“供应商”进行理解。 |
34 | 是否允许分 包 | □允许 ☑不允许 |
35 | 1.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为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评分材料扫描件均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均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国家认可的电子证照。复印件的扫描件本次投标不予认可。3.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假合同、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复查原件,如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以上情形将书面上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招标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理。4.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 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 |
货。5.本项目所述时间以政府招标云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6.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描述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7.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
(mac地址)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8.“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 ):本项目初步评审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所称“较大数
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2、本表中“☑”表示选择使用该项。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招标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2 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3 项。
2.3“招标货物”或“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所述所有内容。
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供应商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签章。
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1.2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1.3 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3.1.4 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条件。
3.3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内针对本项目下载了电子招标文件。
3.5 供应商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7 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供应商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 供应商不得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2.1.1 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2.2.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机器后端标注红色的。
5.2.2.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政采云”平台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以政采云系统公告通知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 除招标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服务、资料、
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政采云”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供应商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披露,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
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上述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看到澄清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0.5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投标文件资格投标文件、报价要求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12.2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4 项的规定。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
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如有)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2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3.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 7 项的规定。
13.5 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34 项的规定。如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3.6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或服务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3.7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8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服务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 11 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开标记录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开标一览表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供应商偏离表内容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参数内容,投标参数偏离表中内容需与产品详细的参数资料和彩页(产品手册)一致),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5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7 项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16.2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汇款账户,资金原路返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以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
20.开标
A.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须知前附表”要求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
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参加评标,招标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服务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B、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项为实质性条款(在商务条款偏离表或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进行响应),出现负偏离或未逐条填写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C、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G、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H、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I、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招标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J、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4.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 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作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4.4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5.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21 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确定中标人
26.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7.1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7.3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7.3.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
27.3.2 非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视为无效投标。
28.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
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9.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履约保证金
30.履约保证金
30.1 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22 项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
30.2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九、代理服务费
31.代理服务费
31.1 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23 项的规定由中标人缴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签订、审核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依据师市财库[2023]14 号《兵团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参考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3.3 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33.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 违反 32.1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审核合同
34.1 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公司进行备案留存。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供应商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7.2 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7.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
3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6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7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37.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招标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 升行动项目
项目分类: 服务 招标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民政局(图木舒克市
民政局) 编制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民政局(图木舒克市 民政局)
编制时间:2024 年 8 月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师市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本项目实现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受益老年人家庭服务满意度不低于 90%。服务对象为本师市户籍 60 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中(分散供养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肆佰伍拾柒万元整(¥4570000.00 );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 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 进口 |
1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 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 C05010400 | 项 | 1 | 否 |
最高限价(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单价汇总价;三、招标标的汇总表
(一)支持绿色发展
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保绿色产品招标。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招标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15%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采购标的(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 目)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供应商须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采购标
的对应行业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声明函;在服务招标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须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政府招标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技术商务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市场运作等方式,聚焦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最急需、最迫切的居家养老需求,通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升试点工作,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老年人床边延伸,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工作目标:家床建设于 2024 年 12 月中旬之前完成不少于 434 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 800 人次(1 人次是指项目执行周期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 30 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受益老年人家庭服务满意度不低于 90%。
★3、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本师市户籍 60 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中(分散供养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
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还应有相对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对拟建床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拟建床的住房应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至少一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改造规划。
对经评估适宜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为其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可根据其需求同时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未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但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需求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4、主要任务
(1)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2024 年 12 月中旬之前完成不少于 434 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并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
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能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对家庭养老床位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
本次提升行动项目前,已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的老年人家庭,可在改造项目不重复的前提下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2)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到 2025 年 6 月底,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 800 人次(1 人次是指项目
执行周期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 30 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次服
务不少于 1 小时)。
遵循“一人一案”原则,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及其他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制定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详见附件 2)。
★5、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本辖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各街道、团(镇)开展宣传,增强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完成基础数据统计,初步确定老年人数。
(2)启动实施阶段(2024 年 9 月中旬至 2025 年 5 月)。各街道、团(镇)严格按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要求,按照集中实施的原则,对照任务清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摸底核对,确定拟建床人员名单和居家服务人员名单。
由师市民政局按政府购买服务程序,确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摸底名单进
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上门服务需求登记、筛查、统计,初步确定建床数量及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数量。同时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 2022),对初步确定的服务对象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完成相应公示。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确定各街道、团(镇)建床服务对象及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服务对象。
由师市民政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机构、居家上门服务机构。各街道、团(镇)协助中标的服务机构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服务机构按计划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并对提升行动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集,安排专人及时将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信息按时完整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模块,并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根据工作进度补充更新。
由师市民政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选择的第三方监管机构要安排专人对录入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管检查,各街道、团(镇)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落实。
(3)考核评价阶段(2025 年 6 月至 7 月)。第三方监管机构全程跟踪监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亮点成果等形成工作总结报师市民政局。师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街道、团
(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会同师市财政局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4)运营推广阶段(2025 年 8 月以后)。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引导,加强项目实际效果宣传,推动专业化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逐步推进社会化运营。
6、资金安排及补贴政策
(1)国家专项资金
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费用。完成不少于 434 张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按照家庭环境评估和老年人需求确定,补贴标准不高于 5000 元/户(含设备及 1 年信息通讯费用),据实结算。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费用。服务期间,为不少于 800 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
/部分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不少于 30 次的免费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
1 小时,补贴标准不高于 3000 元/人,据实结算。
(2)政府配套资金
本项目涉及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第三方监管验收费用由师市民政局根据政府采购程序合理确定。
7、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师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机制,并下设办公室在师市民政局,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提升行动项目相关标准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街道、团(镇)要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分析项目推进情况,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审计。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养老服务签约商资格,3 年内不得再次纳入服务机构范围;对恶意套现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暂停其 1 年补贴资格,重新评估后方能按政策享受相应补贴。并定期公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3)加强监督检查。
各街道、团(镇)要切实加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服务监管范围,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安全风险防范机制,筑牢安全防线,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师市民政局、财政局等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4)落实风险防范。
师市民政局要指导、监督各街道、团(镇)服务机构制定风险预案、完善各项保险措施,做好各项服务事项和服务风险告知,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关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运营、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在服务协议约定期间发生的服
务质量、服务安全、欺老虐老以及其他涉及合同纠纷等问题的,由签约服务机构承担相应责任,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5)加强政策宣传。
各街道、团(镇)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适当方式体现“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 2024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标识,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建设标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老年人以及家属广泛参与,加强项目实施的效果宣传,协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附件:
1.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2.图木舒克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
3.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流程
4.图木舒克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流程
5.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
6.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需求评估表
7.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表
8.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协议(模板)
附件 1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一、适老化改造 | ||||
序 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 | 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 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 | 基础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 的可 移动式坡道 | 基础 | |
3 | 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便利老年人进出 | 可选 |
4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 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5 | 下压式门把手改 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 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可选 | |
6 | 卧室改造 | 安装床边护栏 (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 滚下床 | 基础 |
7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 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可选 | |
8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 垫或床垫等 | 可选 | |
9 |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包括一字形扶手、U 形扶手、L 形扶手、 135°扶手、T 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 等 | 基础 |
10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 | 基础 | |
11 | 物理环境改造 | 灯源改造 | 安装自动感应灯,辅助老年人起夜使 用 | 基础 |
12 | 电源插座及开关 改造 | 根据情况进行高/低位、大面板、夜 间指示改造,方便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3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 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必要时粘贴警示条 | 可选 | |
二、智能化改造 | ||||
序 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4 | 网络连接设备 | WIFI 路由器 | 保证相关智能设备数据的传送和服务响应 | 基础(任选其一) |
15 | 无线网卡 | |||
16 | 紧急呼 叫设备 | 紧急呼叫器 | 安装在床头、卫生间等关键位置,老 年人出现危急情况便于一键呼叫 | 基础 |
17 | 生命体 | 智能腕表 | 动态监测和记录老年人呼吸、心率等 | 基础 |
征监测 设备 | 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 |||
18 | 安全监控装置 | 烟雾报警器 | 安装在居家应急响应位置,用于监测老年人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 | 基础 |
19 | 可燃气体 泄漏报警器 | 可选 | ||
20 | 溢水报警器 | 可选 | ||
21 | 视频或语音通 话设备 | 智能监控摄像头 | 双向实时视频或语音通话,及时准确掌握老人在家实时情况 | 基础 |
22 | 智能感应设备 | 门磁感应器 | 装在门或窗等位置,实时监测门窗开 闭状态,触发及时报警 | 可选 |
23 | 红外探测器 | 安装在卧室、客厅等老年人频繁活动 区域,探测老年人活动情况 | 可选 | |
三、老年用品 | ||||
序 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24 | 老年用品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 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5 项任选其三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 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
26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 方便老年人使用 | ||
27 | 自助进食 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 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 | ||
28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 听器、耳背助听器、骨传导助听器等 |
注:基础项目是必须配置的项目,可选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配置的项目。实际改造项目以老年人改造评估结果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一、适老化改造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 型 | 产品名称 | 性能参数 | 单位 | 最高限价 |
1 | 地面 /墙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 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 胶 | 基础 | 防滑地垫 | 尺寸:≥580*880mm PVC 材质:正面小圆点按摩,真空吸盘可轻松吸附于光滑地面,不会偏移, 吸附力强,透水快。 | 元/个 | 75 |
防滑地胶 | 采用 PVC 材质地板,抗菌防霉易清洗,卫浴间、厨房等较湿滑地方应采用防湿滑系数为>R10,地板、其他处防湿滑数为>R9,厚度 ≥2mm | 元/平方米 | 157 | |||||
防滑地砖 | 工程改造铺设防滑砖。防滑砖参数如下: 厚度≥1.8 ㎝;耐磨度:莫氏硬度 7 级以上;防滑度:R11 以上;吸水率 E<0.1%;抗折强度≥38 Mpa。 | 元/平方米 | 350 |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 基础 | 橡胶坡道 | 天然橡胶材质,耐水防滑、承重力高达 500kg;产品稳定性高,长期使用不变形;无需安装,省时省力,实用性高;表面凹凸条纹防滑设计,防滑性强。100*15 *6cm | 元/个 | 150 | |
水泥坡道 | 按坡比铺设坡道,铺设水泥坡道,坡道可采用带防滑纹水泥为材 料,增加地面摩擦系数。材料: 水泥、石子砂、混凝土 | 元/平方米 | 400 | |||||
3 | 地面硬化 | 根据实际情况,个性化需 要,建造地坪。包括地基处 理,整平,利用沙 子、水泥、石子搅 拌,进行 平整铺灌 | 可选 | 地面硬化 | 工程改造:屋内(外)地面水泥平整硬化,混凝土不少于 5cm 厚。 | 元/平方米 | 300 | |
4 | 墙面处理 | 墙体修 补、刷白灰等 | 可选 | 墙面处理 | 墙体修补、刷白灰等 | 元/平方米 | 65 | |
5 | 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 槛,便利老年人进 出 | 可选 | 门槛移除 | 工程改造:移除门槛 | 元/个 | 230 |
6 | 房门拓 宽 | 对卫生 间、厨房 | 可选 | 房门 拓宽 | 开门洞、换门 | 元/平 方米 | 800 |
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 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 进出 | ||||||||
7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 性,方便老年人开 门 | 可选 | 下压式门把手 | 面板总长:≥230mm 面板孔距可调节;开门方向通用型; | 元/副 | 300 | |
8 | 卧室改造 | 安装床边护栏 (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 | 基础 | 床边护栏 | 1、可折叠设计,方便快捷使用更安全,升级加厚太空铝材,一体化焊接,安全稳固牢固。三重加固,承受力重,不锈钢立柱和加厚横梁,金属连接件,铝合金上管,防变形堵头,双重保护延长使用寿命,下连接全金属固定,静音保护头设计,人性化调节按钮,一件折叠,省时省力。 2、铝合金上管尺寸≥3cm*3cm,不锈钢立柱≥2cm*2cm,下管铸 铁钢管≥3cm*3cm。 | 元/对 | 450 |
9 | 可折叠床边扶手 | 1、产品采用喷塑白优质高碳钢,材料厚度≥1.2mm,高强度高承重。 2、4 档高度可调节,调节高度: 505mm-580mm。 3、扶手加宽设计,可转向。 4、收纳袋设计,分小布袋2个可放眼镜手机,大布袋1个可放书。 5.底座尺寸≥545mm*755mm。 | 元/个 | 420 | ||||
10 | 床边扶手 | 1.扶手采用ABS 胶管内衬不锈钢管材质,配夜光胶条。 2.扶手总高度 72-91cm,立柱间距为≥33.6cm,高度调节方式为左松右紧。 3.产品底板采用≥3mm 厚高碳钢钢板,尺寸≥600*500mm,外包减震硅胶圈,保证稳固安全。 4.固定管直径 43mm 左右,调节管直径 6mm 左右,高度 5 档可调节,采用整体螺丝固定,保证安全。 5.扶手内管宜用壁厚≥1.0mm 不锈钢管钢。具备抗冲击,耐高温,耐低温,易清洁,不易滋生细菌 的特性。 | 元/个 | 860 |
11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 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可选 | ABS 双摇护理床 | 1.尺寸:≥2050*960*500,整体承重可达≥300kg。 2.产品功能:整体结构稳定,安全牢固,具有手动调节背部升降及腿部升降功能; 3.床体骨架采用≥40*80*1.0mm 成型方管焊接,环保抗 菌粉末静电喷涂而成,具有防腐防锈,外观精美等特 点。 4.床面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冲压成型,表面处理无锐角 毛边,便于透气。 5.床腿采用≥40*40*1.0mm 方管焊接,配置静音万向脚 轮,高稳定性联动系统,刹车稳定方便,防水、防尘 6.床头尾板采用优质ABS 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无缝 制成,稳定可靠,挂式设计安装拆卸方便。 7.配备 5 挡加厚铝合金护栏,经久耐用,不易变形,抗 腐蚀,表面光滑美观易清洁。 8.摇杆摇柄采用ABS 或钢制电镀折叠摇把,具有双向空 挡保护装置,不使用时可折叠,牢固灵活,无噪音, 可灵活调节患者背部、腿部体位升降。 9.床垫采用 6 公分优质硬质棉材质,床垫套外套采用 透气网格布料,柔软舒适,可水洗。 10.标准配置:床体、床头床尾、护栏、床垫、餐桌板 、螺丝包、说明书、静音轮。 | 元/张 | 2650 | |
12 | 手动双摇护理床 | 1.尺寸:≥2100*1050*500mm,整体承重可达≥300kg 2.产品功能:整体结构稳定,安全牢固,具有手动调 节背部升降及腿部升降功能; 3.床体主框架采用≥40*80*1.0m m 成型方管焊接,环保抗菌粉末静电喷涂而成,具有防腐防锈,外观精美等特点。 4.床面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冲压成型,表面处理无锐角毛边,不割手,高透气、耐压不变形、不波动、无共鸣声,床板透气孔面积不低于床总面积的 20%。 5.床腿采用≥40*40*1.0mm 方管 焊接,配置静音万向脚轮,高稳 | 元/张 | 3100 |
定性连动系统,刹车稳定方便,防水、防尘 6.环保木质床头床尾,易于拆装。 7.摇杆安全、耐磨、轻便省力,具有双向空挡保护装置。摇柄采用 ABS 或表面电镀材质,不使用时可折叠,牢固灵活,无噪音,可灵活调节患者背部、腿部体位升降。 8.配备 5 挡铝合金护栏,可收缩平放,颜色与床头尾搭配合理。 9.床垫采用 4 公分优质椰棕+2 公分高密度海绵柔软舒 适,结实耐用,外套高级防水帆布,床套前后配有拉链,可方便拆装。 10.标准配置:床体、木质床头床 尾、护栏、床垫、餐桌板、螺丝包、说明书、静音轮。 | ||||||||
13 | 电动护理床 | 1、尺寸:床内长尺寸不得低于 1 90cm; 2、材质:床垫采用优质布料,内部采用 40±5mm 硬质棕丝透气性好,20±5mm 高密度海棉回弹力良好,防虫处理,便于拆洗; 3、功能包括起背、抬腿。 4、可拆卸环保木质床头尾;两侧床板护栏可收缩平放; 5、整体载重:不小于 250kg; 6、四个万向静音轮带刹车功能; 7、具有静音、恒速、抗电磁、抗干扰的功能。 | 元/张 | 4800 | ||||
14 | 电动辅助起身器 | 帮助老人轻松实现起床功 能,帮助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升起老人,调节睡眠角度和睡资帮助老人放松身 体。 | 可选 | 电动辅助起身器 | 整体式海绵的舒适,电力驱动起身的便携,带有两侧护栏扶手的安稳,靠背升降角度为 2-65 度。 放平角度大于 2 度杜绝平躺。含护栏,轻护系列,展开即用 | 元/个 | 2689 | |
15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 | 可选 | 防压疮坐垫 | 产品尺寸:≥40cm*40cm,采用高热热合压缩,多气囊设计。避免长期乘坐轮椅的老年人发生严重 压疮。 | 元/个 | 48 | |
16 | 防压疮靠 垫 | 产品尺:≥63cm*47cm*50cm*50c m。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久坐的 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 | 元/个 | 80 | ||||
17 | 防压 | 产品尺寸:≥2000mm*900mm 带 | 元/个 | 580 |
或床垫等 | 疮床垫 | 睡眠功能,充气泵出口充气压力可调,最大压力应不小于 12kPa;气床垫在最大工作载荷下,其最大压力应≥4kpa。气床垫工作载 荷应不小于 135kg。 | ||||||
18 |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包括一字形扶手、U 形扶手、L形扶手、1 35°扶 手、T 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基础 | 一字形扶手 | 扶手采用优质 ABS 外管内置不锈钢管复合而成,双管加固。 外管材质为优质 ABS,厚≥4mm,直径≥35mm。加厚 201 不锈钢 管,管径≥25mm,厚度≥1.0mm。长度 L=60cm。扶手表面有防滑 浮点,承重力≥200kg。 | 元/个 | 95 |
U 形扶手 | 扶手采用优质 ABS 外管内置不锈钢管复合而成,双管加固。 外管材质为优质 ABS,厚≥4mm,直径≥35mm。加厚 201 不锈钢 管,管径≥25mm,厚度≥1.0mm。 | 元/个 | 208 | |||||
L 形扶手 | 扶手采用优质 ABS 外管内置不锈钢管复合而成,双管加固。 外管材质为优质 ABS,厚≥4mm,直径≥35mm。加厚 201 不锈钢 管,管径≥25mm,厚度≥1.0mm。 ≥600*350mm | 元/个 | 188 | |||||
13 5° 扶手 | 扶手采用优质 ABS 外管内置不锈钢管复合而成,双管加固。 外管尼龙,厚≥4mm,直径 35mm。 加厚 201 不锈钢管,管径 25mm,厚度 1.0mm。≥600*350mm | 元/个 | 200 | |||||
T 形扶手 | 扶手采用优质 ABS 外管内置不锈钢管复合而成,双管加固。 外管材质为优质 ABS,厚≥4mm,直径≥35mm。加厚 201 不锈钢 管,管径≥25mm,厚度≥1.0mm。 ≥700*500mm | 元/个 | 200 | |||||
19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 用,避免老年人滑倒 | 基础 | 淋浴椅 | 1、高度 73-83cm 五档可调节,P E 材质吹塑座板,尺寸≥33*40c m; 2、骨架采用高强度铝镁合金航空材质,壁厚≥1.2mm,底部配纳米橡胶防滑脚垫,脚垫内有防穿透钢片垫片,座板中间有出水孔,出水孔数量≥12 个,座板两侧有扶手,扶手连接方式为自动弹扣插接方式,与椅腿采用拉铆工艺,无焊接,保证扶手牢固稳定,扶手材质为 EVA 泡沫棉,抓握柔韧无凉感,腿部配淋浴花洒卡扣,背部配可拆卸式靠背,靠背为 P E 吹塑材质; 3、整体颜色为白色,颜色不能有色斑,杜绝工业二次废料生产,座板和靠背表面可配粘贴型 EV A 防滑坐垫,坐垫灰蓝可选,增 | 元/把 | 438 |
加舒适度。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承重≥180kg。 (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有害物质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醛释放量≤0.05 mg/L。(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单品独立检测,非产 品原料检测) | ||||||||
20 | 物理环境改造 | 灯源改造 | 安装自动感应灯,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基础 | 智能小夜灯 | 1.自动感应-关闭-常亮 3 种模式, 人来即亮 0 秒感应,人走延时关灯。 2.便捷安装,可磁吸可挂孔 3.3-6 米感应距离,充分满足室内需求 4.充电 2 小时,续航≥1 个月 | 元/个 | 85 |
21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根据情况进行高/低位、大面板、夜间指示改造,方便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老旧 线路改造 | 老旧线路更换(电线材质:纯铜芯,安全阻燃,紧密防水)。 | 元/米 | 90 | |
更换大按键开关面 板 | 更换大按键开关面板(窄边框、圆角设计、小角度开合) | 元/个 | 100 | |||||
更换二三 插座 | 更换二三插座(插座材质 PC 阻燃、锡磷青铜、钢架)。 | 元/个 | 100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 /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必要时粘贴警示条 | 可选 | 防撞条 | 尺寸≥35*35*7mm,材质:pvc双面胶/免钉胶防火阻燃,经久耐 用,不含甲醛 | 元/米 | 35 | |
防撞条 | 材质:NBR 尺寸:≥3.5cm*1.2cm*100cm 说明: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处安装防撞护角或防撞条,防止老年人磕碰划伤。 | 元/米 | 14 | |||||
防撞角 | 尺寸:≥60*35*12mm,抗氧化 E VA/NBR 材质,适用于家具及墙壁阳角处粘贴,尺寸可定制、NB R 材质,环保 | 元/个 | 5 | |||||
二、智能化改造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 型 | 产品名称 | 性能参数 | 单位 | 最高限价 |
23 | 网络连接设备 | 网关 | 保证相关智能设备数据的传送和服务响应 | 基础 (任选其一) | 4G 网关 | 1、供电方式:市电 220V,DC5V1 A 2、具有无线呼叫功能,可通过按、拉呼叫器向预先设定的紧急联系人发出求救信息; 3、具有语音双向通话功能; 4、具有远程喊话功能; 5、具有免按键操作、自动播放语音的功能; 6、具有智能物联网通信功能; | 元/个 | 1150 |
7、具有按键打卡功能; 8、支持 4G 全网通信 供应商需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24 | WIFI 路由器 | WIFI 路由器 | 1.协议和标准 IEEE 802.11ac、IE EE 802.11n、IEEE 802.11g、IE EE 802.11b、IEEE 802.11a、IEE E 802.3、IEEE 802.3u 2.无线速率:2.4GHz 频段:300 Mbps/5GHz 频段:867Mbps 3.WAN 口:1 个 10/100M 自适应 RJ45 口,支持自动翻转(Auto MDI/MDIX) 4.LAN 口:3 个 10/100M 自适应 RJ45 口,支持自动翻转(Auto MDI/MDIX) 5.按钮:RESET/WPS 复用按钮 6.天线:4 根外置全向高增益天线 7.工作频率:2.4~2.4835GHz/5.74 5~5.825GHz 8.网络介质:10Base-T:3 类或 3类以上 UTP/100Base-TX:5 类 U TP 9.LED 指示:每端口 Link/Ac(t 端 口连接/工作)/其他 SYS(系统指示) | 元/个 | 350 | |||
25 | 无线网卡 | 无线网卡 | 1.wifi 频段:802.11b/g/n, 2.低时延、高吞吐,支持 wifi6 3.无需插卡,内置驱动,USB3.0 高速接口 4.新一代 wap3 加密技术,内置防火墙 5.无线速率支持 150Mbps | 元/个 | 495 | |||
26 | 紧急呼叫设备 | 紧急呼叫器 | 安装在床头、卫生间等关键位置,老年人出现危机情况便于一键 呼叫 | 基础 | 紧急呼叫器 | 电源:DC3.0V 静态电流:10 uA 以下工作温度:-10-+55℃通讯制式:NB-IoT 安装方式:壁挂 电压低压报警值:2.6V工作电流:200mA 以下 | 元/个 | 220 |
27 |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 智能腕表 | 动态监测和记录老年人呼 吸、等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 基础 | 智能腕表 (需包含至少 2 年通信费) | 1.处理器:自选 2.网络制式:GSM FDD-LTE/TD D-LTE 3.显示屏:≥1.3 英寸 4.传感器/感应芯片:G-sensor 5.定位:WIFI、GPS、LBS 7.表带材质:硅胶 8.分辨率:≥240*240 9.防水等级:IP67 10.电子围栏:可设定多个电子围栏 11.充电方式:磁吸 12.待机时间: | 元/个 | 836 |
≥70H 13.电池:≥650mAH | ||||||||
28 | 智能床带 | 动态监测和记录老年人呼 吸、心率等参数,发现异常 自动提醒 | 基础 | 智能床带 | 主机尺寸:≥116*116*32mm 传感器尺寸:400*70*8mm(开合状态下为 10mm) 线缆规格:传感器的线长 1.7m(外露 1.5m) 数据传输:4G 供电方式:电源适配器供电 | 元/个 | 1050 | |
29 | 安全监控装置 | 烟雾报警器 | 安装在居家响应位置,用于监测老年人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 | 基础 | 烟雾报警器 | 工作电压:DC3V(2 节 AA 电池)待机电流:<10uA 报警声压:>80dB,3 米处(A 计权)灵敏度等级:Ⅰ级报警方式:烟雾报警、温度报警、防拆报警、低电报警、故障报警 通讯制式:NB-IoT 感温报警:大于 55°C,带温度上报工作温度:-10ºC-50ºC 工作湿度:10%-90%RH 外观材质:ABS 塑料,白色产品保护面积:最大 80 ㎡执行标准: GB 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元/个 | 240 |
30 | 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 | 可选 | 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 | 工作电压:AC220V 50Hz 额定功率:≤3W检测气体:CH4 报警动作值:CH4:8%LEL 量程范围:CH4:0~20%LEL 探测器寿命:≥5 年(正常环境下) 报警声压:70dB~115dB(1 米正前方) 工作环境:-10℃~55℃,≤95% RH(无凝露) 通讯制式:NB-IoT 执行标准:GB 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 2 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 元/个 | 240 | ||
31 | 一氧化碳报警器 | 可选 | 一氧化碳报警器 | 工作电压:AC220V 50Hz 额定功率:≤3W检测气体:CO 报警设定值:200PPM测量范围:0~500PPM 探测器寿命:≥5 年(正常环境下) 报警声压:70dB~115dB(1 米正前方) 工作环境:-10℃~55℃,≤95% RH(无凝露) 通讯制式:NB-IoT 执行标准:GB15322.2-2019 | 元/个 | 265 | ||
32 | 溢水报 警器 | 可选 | 溢水 报警 | 1.工作电压:DC3V 2.报警方式:平台、手机端、电 | 元/个 | 260 |
器 | 话、短信 3.触发方式:有水 4.安装方式:免打孔安装;无绳可自由放置使用; 5.工作温度:-10℃-+50℃ 6.工作湿度:<95%RH 7.电池规格:3 节 7 号电池,无需插电 8.电池容量:≥1500mAh 9.报警电流:30mA 10.待机电流:<10uA 11.通讯模式:NB-iot 12.产品尺寸:≥118*118*40mm 13.内置蜂鸣器:发出现场预警信号; | |||||||
33 | 视频或语音通话设备 | 智能监控摄像头 | 双向实时视频或语音通话,及时准确掌握老人在家实时情况 | 基础 | 4G 摄像头 | 1.支持 4G 全网通,插卡即可上网 2.云台转动,水平可视角 360°,垂直可视角度 153° 3.智能移动侦测,异常情况及时推送报警信息 4.最高分辨率 2304*1296,输出 3 00 万像素清晰实时画面 5.支持双向语音通话,可录音可通话,沟通无障碍 6.最高支持 512GB Micro SD 卡,拥有更长的存储时间 7.ICR 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日夜不间断监控 8.智能追踪,自动跟拍 9.工作温度和湿度:工作温度:-1 0℃~40℃,湿度小于 95%(无凝结) 10.电源:12V 11.功耗:12W MAX 12.Micro SD 卡接口:支持;网口:100M;SIM 卡槽:支持 | 元/个 | 1050 |
34 | 智能感应设备 | 门磁感应器 | 装在门或窗等位 置,实时监测门窗开闭状 态,触发及时报警 | 可选 | 门磁感应器 | 报警方式:平台、APP、短信触发方式:分离、闭合 通讯制式:NB-IoT 工作温度:-10℃-+50℃工作湿度≤95%RH 电池规格:CR123A 报警电流:300ma待机电流<10ua | 元/个 | 220 |
35 | 红外探测器 | 安装在卧室、客厅等老年人频繁活动区域,探测老年人活动情况 | 可选 | 人体红外感应器 | 供电电压:直流 3V(2 节 5 号电池,可替换) 待机电流:≤25uA报警电流:≤19mA工作频段:433MHz 感应角度:50°(X)/60°(Y) 感应距离:最大 6-8m(最优距离 1.5-3.5m) 抗白光干扰:6500LUX | 元/个 | 275 |
抗辐射干扰:30V/m,10MHz-100 0MHz 无线距离:100M(无障碍)工作温度:-10℃-55℃ 工作湿度:<95%RH(无凝露) | ||||||||
三、老年用品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 型 | 产品名称 | 性能参数 | 单位 | 最高限价 |
36 | 老年用品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 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5 项任选其三 | 手杖 | 1)高度:70-94CM(十档可调),安全承重:≥100KG 2)铝合金材料,管壁厚 1.2MM,表面处理是阳极 氧化处理 3)握把:采用环保 PP+TPR 材质,高弹性,触感柔 软,环保无毒无刺激性气味,防 滑纹理 | 元/个 | 100 |
三脚手杖 | (1)材质:上节纯铝合金壁厚: 1.2mm、表面处理工艺:无痕氧化下节+底座为碳钢焊管,底座管壁厚 1.2mm,表面处理工艺:静电喷涂 (2)防滑手柄,高度 10 档调节,调节范围为 70-82cm 徒手轻松调节,伸缩自如。 (3)底座长度≥125mm,宽度≥ 125mm,支脚垫材质为有弹性、耐磨、防滑的 pvc 材料。 | 元/个 | 150 | |||||
四脚手杖 | 1.支架:6063T5 铝合金材料,管直径≥22.2MM,管壁厚≥1.3M M,表面处理是阳极氧化处理 2.握把:工程塑料把手,内置钢柱, 永不断裂。 3.脚架:高度 10 档可调,适用 1 60CM-180CM 人群适用。 4.脚垫:防滑橡胶脚垫,内含钢片,防止磨穿;大四脚底座稳定性更高。 5.底座:管直径≥19MM,管壁厚 ≥1.2MM,表面处理是喷漆防锈。 | 元/个 | 150 | |||||
凳拐 | 尺寸:凳面高度:46-55cm,握把高度:82-92cm; 主架:选用 6063 高强度加厚铝合金材料,管直径为≥22mm,厚度为≥1.4mm;表面采用氧化处理;可折叠式结构,使用和储运都很方便。 脚管:采用 6063 加厚高强度铝合金材料,管直径为≥19mm,管厚度为≥1.5mm;表面采用氧化处 理;高度可调,带 5 档位高度调 | 元/个 | 300 |
节孔。脚垫材质为耐磨、有弹性、表面摩擦系数较高的防滑橡胶材料; 把手:舒适按摩手柄,手感舒适, 防滑性能好; | ||||||||
37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 /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轮椅 | 1.车架采用Ф22mm 优质钢管焊 接组合成型,表面喷涂处理,采用固定扶手、固定脚托,折叠式手把,锁紧装置可靠,使用安全; 2.前轮为 7 寸 PU 实心轮,前叉为一体冲压成型金属拐臂; 3.后轮为 24 寸铝合金轮毂,聚氨酯免充气轮胎,免充气轮胎与轮辋配合完整地包合在轮辋上; 4.刹车采用钢制驻刹和手控刹车,灵活可靠; 5.座椅及靠背采用 600D 牛津尼龙布、软靠背,软座垫,缝边牢固整齐,无褶皱、跳线和破损等缺陷; 6.脚踏板为旋转折叠式塑料/铁踏板,配有小腿带,高度可 0-50m m 无级调整,适合不同身高的人使用; 7.折叠宽度 26cm(允许±3cm); 8.座位深度 41cm(允许±3cm); 9.座位宽度 45cm(允许±3cm); 10.座位离地面高度 48cm(允许 ±3cm); 11.总长度 103cm(允许±3cm); 12.总宽度 66cm(允许±3cm); 13.总高度 88cm(允许±3cm); 14.最大承重:≧100kg。 | 元/个 | 900 | ||
助行器 | 1.尺寸:≥54*47*(78-93)cm,高度 8 档可调 2.主架采用铝合金材质管径≥22 mm,厚度≥1.2mm 表面氧化处理轻便美观、不退色。 2.车架四脚配有八档伸缩管,可供使用者随意调节适用高度。 3.四脚都套有防滑耐磨胶脚,有弹性,让用户用得放心。 4.PVC 把手:PVC 把手不吸汗、不易破损、变形,且使用寿命长 5.可折叠式车型方便携带出行,且能节省占用空间位置。 6.阶梯式扶手,方便起身使用及 起身后,正常助行使用。 | 元/个 | 329 | |||||
38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 /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 | 放大装置 | 手柄为 PP 和橡胶,镜片采用光学玻璃材质 功能:放大物体书籍等物品,帮助视障人士阅读辨物。 镜片直径≥100mm | 元/个 | 57 |
人使用 | 带 led 灯,镜片直径:125mm,3 倍 6 倍放大,4 个 LED 光 | |||||||
39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 (叉)、饮水杯 (壶) | 自助进食器具 | 1.防洒碗(盘)主体材质为食品级 PP 塑料,助食碗底部带有吸 盘,吸附力持久,防止碗滑动;碗口一侧为屋檐式设计,防止食物遗洒;碗底可拆卸;2.助食筷含自动弹簧,防手抖,食品级 PP、天然竹子;3.弯柄勺(叉)方便老人抓握设计,硅胶和食品级不锈钢,可弯头设计方便老人自主进食;手柄位置带有橡胶皮带可按手的大小,调整松紧。手柄内部空间可以放置配重; 4.饮水杯为硅胶紧扣杯口,并有止漏设计,防止杯身翻倒食物和茶水倒出,并可防止吞咽异常老 人呛到。 | 元/套 | 345 | ||
40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 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传导助听器 等 | 助听器 | 耳背式助听器规格参数: 1.全数字信号处理专业噪音过滤系统 4 通道、8 频段数字处理技术,音质更自然、更清晰内置高保真反馈抑制系统,使用更舒适。 2.最大饱和声输出(OSPLgo)≤12 5+3dB;高频平均值(OSPLgo)115 +4dB;满档声增益 40+5dB;等效输入噪声级≤20+3dB;总谐波失真≤2%+3%;频率响应范围 3 00Hz~3000Hz;额定工作电压 3. 7V;电池容量 50mAH; | 元/个 | 329 | ||
41 | 建议增加的老年用品 | 卧床洗头器 | 床上辅助老年人洗头。 | 可选 | 卧床洗头器 | 卧床洗头盆颈部凹槽设计,底部排水连接,双层气腔,减压轻松。充气设计收纳方便,清洁健康,优质护理,全套包含:中号洗头盆、花洒水袋、气枕、防水垫、 防水披肩和气筒 | 元/套 | 375 |
42 | 移动洗澡热水器 | 辅助老年人洗澡 用,解决老年人不方便移动时的洗浴问题,满足有需要的老年人进行舒适淋浴要 求。 | 可选 | 移动洗澡热水器 | 防水等级:IPX4;漏电保护类别: I 类; 加热额定电压:220V;洗浴额定电压:24V;额定频率:50HZ; 洗浴功率:25W; 加热功率:2000W; 最高出水温度:55℃; 电源线:不小于 1.2 米; 带内置漏电保护器;水箱:50L以上; 加厚不锈钢内胆; 自动恒温断电洗浴; | 元/台 | 1300 | |
43 | 床上洗浴套装 | 辅助家 人、照护人员给老 | 可选 | 床上 洗浴套装 | 尺寸:≥1800*800*220 床上洗浴槽供长期卧床人士定期清洁卫生,保持肌体健康,双层 | 元/套 | 1000 |
人洗浴的套装 | 气腔,轻巧舒适,充气设计收纳方便,清洁健康,优质护理,床上洗浴槽供长期卧床人士定期清洁卫生,保持肌体健康,双层气腔,轻巧舒适,充气设计收纳方便,清洁健康,优质护理 全套包含充气洗浴槽一个,拎袋一个,电动气泵一个,充气枕头 1 个 | |||||||
44 | 移位机 | 帮助家属或者照护者对失能程度高的老年人进行体位转移等工 作。 | 可选 | 移位机 | (1)尺寸规格:总长 790(±5) mm,总宽 540(±5)mm,总高 900(±5)mm,座板高度 440(± 5)mm,通行高度 120(±5)m m; (2)整车采用优质钢管材,底座尺寸≥80*50mm,壁厚≥3mm,升降立柱外管直径为≥40mm,壁厚≥2mm,后座框架为直径≥25圆管; (3)整机烤漆处理,无刮痕,无毛刺,无棱角,不得有露底、起泡、流挂、皱纹、剥落现象;(4)采用 ABS 靠背、座板,靠背颜色为蓝色;(5)底架可折叠,折叠后可装进后备箱;(6)把手可折叠,可轻松翻折;(7)整车高度调节为液压升降,升降行程为 20 cm,升降平稳,无卡顿;(8)后座可无工具快速拆装;(9)配置双安全卡扣,通过摁压操作手柄解锁;(10)四轮均配置带刹车静音万向轮,转动灵活;(11) 配置便桶、可拆洗海绵坐垫. | 元/个 | 3300 | |
45 | 坐便椅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坐便椅 | 1.尺寸:长≥48CM,宽≥42CM,高 ≥74-84CM,座位高度≥40-50C M,座位宽度≥44CM,整体高度五档可调节。2.安全承重:≥100 KG。3.产品椅架由 Q235B 优质高碳钢管焊接而成,抗冲击,韧性强,承重高,钢管规格≥Φ22.2* 1.0mm,表面采用高温粉体烤漆处理或电镀工艺。双侧加强双横杆设计,稳固不摇晃。4.采用可折叠结构,携带方便,占地面积小,免工具安装,方便使用。5.座便器厕板马桶均采用 PP 工程 塑料.厕板为两层吹塑而成,强度 好,触感舒适,易清洁。桶直径 26 CM,圆形加厚光面桶,无味防裂。 6.扶手为 PE 防水扶手。7.脚垫采用弹性、耐磨、表面摩擦系数较 高的防滑橡胶材料脚垫里面有 | 元/个 | 488 |
铁,垫片防止穿透脚垫,耐用,防滑 8.产品符合 GB/T24434-2009 《座便椅(凳)》标准。 | ||||||||
46 | 床边护理桌 | 辅助老年人完成吃饭、放置物品等活 动。 | 可选 | 床边护理桌 | 1、材质:加厚环保密度板 2、尺寸:≥78*40cm 3、面板厚度:≥1.5cm 4、升降高度:≥70—96cm | 元/个 | 565 | |
47 | 普通药盒 | 分格摆放,智能提醒,防止老人忘 记吃药。 | 可选 | 普通药盒 | 1、采用食品级材质,更安全健康。 2、7 分格,满足一周的量。 3、可设置闹钟,帮助老人准时服药。 | 元/个 | 125 | |
48 | 翻身枕 | 辅助卧床者进行翻 身。 | 可选 | 翻身枕 | 辅助卧床者进行翻身,颜色分为花色,蓝色和白色,分为 R 垫和 三角垫,尺寸分为 60 和 50 | 元/个 | 60 | |
49 | 翻身辅助器 | 辅助卧床者翻身 | 可选 | 翻身辅助 器 | 尺寸:≥45X40X13CM,里面填充物是记忆棉 | 元/个 | 132 | |
50 | 移位辅助带 | 辅助卧床 者翻身、起身等。 | 可选 | 移位 辅助带 | 尺寸:≥120*23cm,材质:棉感防水面料,3D 透气网眼布 | 元/个 | 157 | |
51 | 马桶增高器 | 增加马桶座位高 度,方便老人坐 下;连着扶手,帮助老年人撑起膝 盖;解决老人如厕尴尬;黄金增高高度,便于老人弯腰 坐下 | 可选 | 马桶增高器 | 1.产品规格:≥座长 45cmX 座宽 55cmX 座高≥11cm,总高≥33c m,便孔直径≥24.5cm; 2.材质:环保无毒 PP 材质 3.产品特点:使用方便,安全简单,易清洁。 | 元/个 | 329 | |
52 | 移动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 用。 | 可选 | 移动坐便器 | 为老年人配备坐便器。参数如下: 1.产品重量:(承重不少于 100kg); 2.防滑:底部整圈防滑; 3.座位宽度:升级加高≥40cm; 4.扶手:扶手加固加高≥20cm,可拆卸可靠床使用; 5.靠背支撑:支撑架为 ABS 材质; 6.内桶容量:≥10L。 | 元/个 | 745 | |
53 | 肘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 走。 | 可选 | 肘杖 | 材质:纯铝合金壁厚:≥1.1mm、表面处理工艺:佛山无痕氧化 高强度臂圈和手把一体成型,舒适耐用、高度可调,10 档调节,调节范围为 970mm-1190mm,适用于不同高度人群,徒手轻松调 节,伸缩自如。 | 元/个 | 110 |
支脚垫材质为有弹性、耐磨、防 滑的 pvc 材料。 | ||||||||
54 | 换鞋凳 | 辅助老年人换鞋。 | 可选 | 换鞋凳 | 尺寸:≥59*37*60cm 1、框架:弯曲木,频热压、经防潮、防腐、防虫化学处理。具有较良好的强度性能,良好的抗震力。 2、扶手:圆角木条设计,无缝拼接边角处采用倒圆工艺 3、坐垫:均采用达到阻燃等级要求材料制作而成的软包,高密度海绵,防止褥疮。 4、采用优质软包 PU,具有耐磨防水、抗菌防霉、防火阻燃、耐医疗消毒剂的特性; 5、采用国内一线品牌油漆,成品纹理清晰、表层饱满、光泽润亮。 6、扶手拐杖孔设计,鞋架板拖鞋口设计,方便老人不用弯腰就能 方便脱鞋 | 元/个 | 600 | |
55 | 适老椅 | 适老化设计,方便老人坐 起。 | 可选 | 适老椅 | 1、尺寸:长宽高≥530*540*860 mm 2、框架:弯曲木,频热压、经防潮、防腐、防虫化学处理。具有较良好的强度性能,良好的抗震力; 3、扶手:圆角木条设计,无缝拼接边角处采用倒圆工艺 4、坐垫、靠背:均采用达到阻燃等级要求材料制作而成的软包,高密度海绵,防止褥疮; 5、采用优质软包 PU,具有耐磨防水、抗菌防霉、防火阻燃、耐医疗消毒剂的特性; 6、采用国内一线品牌油漆,成品 纹理清晰、表层饱满、光泽润亮。 | 元/个 | 610 | |
56 | 适老桌 | 适老化设计 | 可选 | 适老桌 | 1.产品尺寸:≥140*80*75cm 2.产品框架采用优质实木,木质细腻、具有较良好的强度性能,良好的抗震力; 3.产品台面采用指接板贴白蜡木木皮,无缝拼接。桌角处采用倒圆工艺,无锐角。桌面有适老化导水槽; 4.采用国内一线品牌油漆,成品纹理清晰、表层饱满、光泽润亮。 5.桌角处有防滑脚垫,整体稳固。 | 元/个 | 1400 | |
57 | 血压计 | 适老化产品,测量血压,保障老人健康。 | 可选 | 血压计 | 产品尺寸:≥138*107*42mm;外接电源 AC220V,电池供电:4节 5 号电池。血压测量范围:0k Pa~37.3ka(0mmHg~280mmtg,血压测量精度:不大于土 0.4kPa(土 3mmHB);脉率测量范围:40 次/ | 元/个 | 350 |
分~199 次/分,脉排测量精度:不大于土 5%;屏幕显示方式:LCD段码液晶屏;血压计可自动计算近三次测量的平均血压。血压值 kPa/mmHg 切换(开机默认单位m mHs)血压测量结果分级显示,低电压提示,超压保护功能,错误提示功能,过压保护:气压超过 295 mmHg(20mS)时自动快速排气,自动关机:开机后无任何操作2 分钟内自动关机。时钟功能:血压计可进行年、月、日,时、分设置。记忆功能:双组记忆,每组 99 姐测量结果记忆,语音播报功能,语音播报高压低压和脉率。通讯功能:血压计通过蓝牙连接将测量 数据传送至接收端(选配)。 | ||||||||
58 | 血糖仪 | 适老化产品,测量血糖,保障老人健康。 | 可选 | 血糖仪 | 试纸独立包装,结果语音播报高清数显大屏便携简单操作五电极技术氧化酶检测 250 组记忆值微量低氧采血,SOC 芯片+MCA 算法智能无误差 检测范围:1.1-33.3mmol/L红细胞压积比:30%-60% 带 50 片试纸 | 元/个 | 350 | |
59 | 排插 | 方便为相关设备提供电源支 持。 | 可选 | 排插 | 总控 4 插位,整体高阻燃性,75 N 安全保护门,无焊点一体铜芯,耐插拔。 | 元/个 | 82 |
附件 2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烹饪、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送餐上门等 |
助浴 | 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 | |
助洁 | 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趾)甲等身体助洁服务,居 家清洁、衣物洗涤、物品整理等普通助洁服务。 | |
助行 | 协助行走、陪伴外出、参加活动等 | |
助急 | 紧急呼叫受理、紧急转介等 |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 | |
基础照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护理协助 | 为老年人进行保暖和物理降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 疮预防等 | |
康复护理 |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 |
用药照护 | 包括用药提醒、用药指导及不良反应观察等 | |
生活照护 | 协助穿(脱)衣、饮食照护、睡眠照护等 | |
探访关爱服务 | 远程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 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 |
健康管理服务 | 建立健康 档案 |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 人健康档案 |
预防保健 | 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 |
常规生理 指数监测 |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
信息采集 |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 人健康档案 | |
健康咨询 | 为老年人提供防跌倒、疾病预防、膳食营养、康复保健等指 导 | |
健康干预 | 制定服务方案,为老年人的生活起居、慢性病调理等提供干 预服务 | |
常规生理 指标监测 |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
委托代办服务 | 代购日常 用品 |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果蔬等 |
代缴日常 费用 | 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 |
代订代取 业务 |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 |
代为申请 服务 |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
精神慰 藉服务 | 陪伴支持 |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 体活动 |
情绪疏导 |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 |
心理慰藉 |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
序号 | 一级类 别 | 二级类 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服务时长 |
1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做餐 | 淘米洗菜,遵循老人口味做餐,并 处理好厨房台面、洗菜池周边卫生。(不含食材)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40 分钟 |
2 | 上门 送餐 | 按客户需求,将做好的饭菜送到老 人住所,饭菜为中餐或晚餐标准。 | 元/次 | |||
3 | 协助就餐 | 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 | 元/次 | |||
4 | 助浴 | 上门 擦浴 | 配备专业助浴工具,帮助老人进行 擦浴。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40 分钟 | |
5 | 上门 洗浴 | 配备专业助浴工具,帮助老人进行 洗浴。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60 分钟 | ||
6 | 协助 洗浴 | 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 清洁。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40 分钟 | ||
7 | 助洁 | 上门 洗衣 | 上门为老人洗衣、晾晒衣物,床品 及窗帘洗涤,并整理阳台卫生。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45 分钟 | |
8 | 打扫 卫生 | 日常物品整理,室内地面清洁,拖 洗地面,家具除尘。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45 分钟 | ||
9 | 居室整理 | 家庭物品收纳整理,辅助老人收物取物便利,更换床上用品,整理床 单、翻晒被褥、枕头、毛毯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45 分钟 | ||
10 | 油烟机清洁 | 使用专业清洁工具及专业环保清洁剂,按规范化流程,擦拭油烟机表面及吸烟口油渍,擦拭吸烟管道上的异物脏污。(不拆洗内机及管 道)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45 分钟 | ||
11 | 热水 器清洗 | 通过专业设备及专用环保清洗剂 对热水器进行清洗达到内胆去除污垢效果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30 分钟 | ||
12 | 空调清洗 (柜 机) | 使用专业设备上门进行空调柜机清洗服务。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30 分钟 | ||
13 | 空调清洗 (挂 机) | 使用专业设备上门进行空调挂机清洗服务。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30 分钟 | ||
14 | 洗衣 机清 | 洗衣机内外部、专业洗剂进行除 菌。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洗 | ||||||
15 | 空调扇、风扇 清洗 | 对空调扇、落地式、台式、壁挂式、吊扇的外观、风叶进行清洁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30 分钟 | ||
16 | 冰箱清洗 | 使用专业设备及专用环保清洗剂对冰箱密封圈、外观清洗,达到消 毒灭菌去油垢、清除异味效果。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45 分钟 | ||
17 | 上门 理发 | 按规范进行理发,并处理好地面卫 生。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20 分钟 | ||
18 | 耳部清洁 | 根据服务对象生活自理能力,帮助或协助其进行耳洞清理,使用棉棒、棉球等掏耳工具,进行擦拭及 清洁处理。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10 分钟 | ||
19 | 剃须服务 | 根据男性服务对象需求,使用电动 剃须工具,为其提供剃须服务,完成后使用温湿毛巾擦拭。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10 分钟 | ||
20 | 指/趾甲护 理 | 修剪手脚指甲:按规范进行修剪,并将指甲打磨平滑,去除老死皮。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15 分钟 | ||
21 | 足浴 | 协助服务对象使用足浴药包,在温度舒适的泡脚水中浸泡,促进血液循环,缓解疲劳和改善睡眠质量 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15 分钟 | ||
22 | 个人护理 | 根据服务对象生活自理能力,帮助或协助其进行洗漱、穿衣、饮食、 如厕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 | ||
23 | 助行 | 陪同外出 (近距 离) | 协助行走、陪伴老人外出、采购、参加活动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 | |
24 | 陪同外出 (远距 离) | 协助行走、陪伴老人外出、采购、参加活动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60 分钟 | ||
25 | 助 急 | 助急 | 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 | 元/次 | ||
26 | 助医 | 陪诊医疗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如挂号候诊、缴费、预约、取药、住院办理、输液陪护(限本人所在市区或团场医 院)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60 分钟 | |
27 | 基 | 康 | 康复 | 助老员借助保健理疗器械为老人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
础照护服务 | 复 训练 | 训练 | 进行按摩及康复训练 | 不低于 30 分钟 | ||
28 | 康复护 理 | 康复护理 |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30 分钟 | |
29 | 康复理疗 | 艾灸 | 使用艾灸贴/艾草棒为老人进行艾 灸理疗服务,至少两个穴位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20 分钟 | |
30 | 拔罐 | 采用拔罐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理 疗服务,至少六个罐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20 分钟 | ||
31 | 刮痧 | 采用刮痧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理 疗服务,至少两个穴位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32 | 推拿 | 采用推拿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理 疗服务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33 | 医生诊 疗 | 医生诊疗 | 远程问诊及健康指导。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15 分钟 | |
34 | 上门巡诊。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35 | 专业护理 | 专业护理 | 上门采血及血常规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10 分钟 | |
36 |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37 |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 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20 分钟 | |||
38 | 会阴清洁及指导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39 | 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及指导;不含雾 化吸入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10 分钟 | |||
40 | 口腔清洁及指导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41 | 灌肠,包括一般灌肠、保留灌肠、 三通氧气灌肠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42 | 留置导尿管的护理及指导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43 | 鼻饲及指导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20 分钟 | |||
44 | 药物喂服、协助用药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10 分钟 | |||
45 | 物理降温,包括酒精擦浴及冰袋等 方法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46 | 导尿及导尿管更换(留置尿管护理 及指导)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30 分钟 | |||
47 | 压力性损伤(压疮)预防和护理及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
指导 | 不低于 30 分钟 | |||||
48 | 更换胃管,含留置胃管抽胃液及间断减压、包括负压引流、引流管引 流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60 分钟 | |||
49 | 探访关爱服 务 | 探访关爱服 务 | 远程 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 急求助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10 分钟 |
50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 | ||
51 | 健康管理服务 | 建立健康档 案 | 建立健康档案 |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30 分钟 |
52 | 预防保 健 | 预防保健 | 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30 分钟 | |
53 | 常规生理指数监 测 | 生命体征测量 |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10 分钟 | |
54 | 委托代办服务 | 代办 | 代办 (线下、近距 离) |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代为申请 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15 分钟 |
55 | 代办 | 代办 (线下、远距 离) |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代为申请 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60 分钟 | |
56 | 代办 | 代办 (线上) | 代为线上办理支付水、电、暖气、通讯费;代为网上购物;代为上网查询、微信视频等;家电(微波炉、高压锅、电磁炉等日常家电类)、 手机、电脑培训教学。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10 分钟 | |
57 | 精 | 心 | 亲情 |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
神慰藉服 务 | 理慰藉 | 陪护 | 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 | 不低于 60 分钟 | ||
58 | 情绪 疏导 |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 听老年人的诉说。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60 分钟 | ||
59 | 心理 慰藉 |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 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 不低于 60 分钟 | ||
60 | 个性化服务 | 简易维修 | 简易维修 | 更换电灯和桌椅腿、靠背、拖把扫把握柄部位等日常居家物品轻微损坏的维修,使之能继续使用不浪费。(单价为上门服务费,材料另付,如维修额大于上门服务费,上 门服务费免费)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15 分钟 |
61 | 物品搬 运 | 物品搬运 | 根据服务对象搬运需求,在服务对象家中帮忙搬运重物及其他物品。 (20kg以下) | 元/次 | 单次服务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 |
附件 3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流程
1.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居住地社区(连队)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辖区内民政部门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排查识别、登记汇总。
2.入户走访。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入户走访,了解老年人身体状况、建床意愿和家居环境等情况。
3.需求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入户走访情况,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认后,对老年人照顾需求进行评估,为老年人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与服务计划。
4.建床签约。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建床协议,约定改造内容等,为老年人建立档案。
5.居家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机构根据建设方案,对老年人家居环境进行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配备相适应的辅具。
6.运营监管。根据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签约服务内容开展全周期运营与监管,对服务的满意度进行回访,服务质量进行管控,服务效果进行评估。
附件4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流程
1.组织申报。符合条件且有居家照护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向社区(连队)提出申请,填写《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各街道、团(镇)审核后统一报师市民政局审定,确定服务对象名单。
2.能力评估。专业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名单确定。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将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确定为服务对象。
4.服务计划制定。专业评估机构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家庭照护需求,“一人一案”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
5.协议签订。上门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明确政府购买项目、自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警与风险事项告知。
6.人员培训。上门服务机构对上门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上门服务人员应是与上门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或与上门服务机构有合作协议单位的工作人员,并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7.提供服务。上门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提供相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帮助老年人家庭掌握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居家照护服务能力及水平,并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照护需求,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8.服务监管。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进行监管。
9.服务终止。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服务终止:
(1)签约服务对象去世;
(2)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
(3)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
(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
(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
当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服务对象可向变更后的居住地社区重新提出申请,就近签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经团场社事办、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后,继续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当发生上述第3种情形时,团场社事办、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应积极帮助服务对象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中重新选定服务机构。
附件 5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
街道/团(镇) 社区(连队)
老人姓名 | 老人联系电话 | ||||
性 别 | 年龄 | ||||
房屋建筑面 积 | ㎡ | 平均可支配收入(元) |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 | ||||
紧急联系人 |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 ||||
项目内容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居家上门服务 | ||||
老人身份 | □分散供养老年人 □低保老年人 □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 □低收入老年人,收入为: □重度残疾老年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 | ||||
申请地址 | 详细住址: 是否与户籍地一致:□是/□否 | ||||
住宅接受 改造情况 | □未接受过政府保障改造 □已享受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
申请人 (委托人)确认 | 本人自愿申请参与师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同意并遵守政府相关补助规定,履行相关协议(合同),愿意承担项目中出现的相关风险和责任。 申请人(委托人)签字: | ||||
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 | 完全失能 | 重度失能(长期 卧床) | 重度失能 (失智) | 中度失 能 | 轻度失能 |
社区(连队)受理意见 | □符合/□不符合家庭养老床位申请资质。 □符合/□不符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资质。经办人: 公 公章 年 月 日 | ||||
团场社事办、 | □同意/□不同意该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床申请。 |
街道综合事 务服务中心 | □同意/□不同意该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 (选择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 年 | 月 | 日 |
审批意见 | 不同意理由: | |||
经办人: | ||||
公章 | ||||
□ 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 ||||
附 件 | □ 申请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民政局留 | □ 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 |||
存) | □ 申请人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附件 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需求评估表
街道/团(镇) 社区(连队)
老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
改造地址 | |||||
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 | 完全失能 | 重度失能 (长期卧床) | 重度失能 (失智) | 中度失能 | 轻度失能 |
居家环境 评估结果 | |||||
方案设计 | 项目类型 | 改造内容 | 预估费用 (元) | ||
适老化改造 | |||||
适老化改造小计 | |||||
智能化改造 | |||||
智能化改造小计 | |||||
老年用品配置 | |||||
老年用品配置小计 | |||||
建设费用合计 | 元 (其中政府补贴: 元、自付 元) |
需求确认 | 本人及本组织承诺对以上评估结果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设计负责,愿意承担因评估及设计不当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评估人: (签字) 评估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老年人(委托人) 确认 | 本人(是□/否□)认同上述评估结果,同意按设计方案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愿意承担因建设产生的一切后果。 老年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 7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表
街道/团(镇) 社区(连队)
老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
建设地址 | ||||
建设情况 | 建设项目 | 建设时间 | 建设人员 (签字) | 金额(元) |
建设总金额 | ||||
与建设清单是否一 致 | □一致 | □不一致 | ||
建设安装是否规范 | □规范 | □不规范 | ||
产品使用说明 | □知道 | □不知道 | ||
改造设备是否正常 使用 | □是 | □否 | ||
其他情况 | ||||
老年人(委托人)确认 | 本人认同上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结果,确认按评估结果完成建设,签订相关协议。 老年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社区(连队)验收结果 | 合格□ 经办人: (盖章) | 不合格□ | 年 | 月 | 日 | |||
团场社事办、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经办人: | 盖章 | 年 | 月 | 日 |
附件 8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协议(模板)
甲方(服务对象):
乙方(建床服务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评估情况,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在家属首先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具体建设内容以评估结果为准)。
(二)乙方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对床位开展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报警情况。
二、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建议反馈。
2.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主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诉本人基本情况、身体情况以及固定照护人员情况。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得辱骂、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工作人员。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管理监督。
6.改造中配备的产品,甲方只有使用的权利,无权进行买卖或者转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要求。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环境。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投标文件要求。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评估结果进行改造。
5.乙方在项目改造前需对改造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于甲方的建议投诉及时处理答复。
四、免责条款
(一)老年人身体各器官功能退化,并可能伴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难免存在自身机体状况及疾病发展的不可预测性。乙方为甲方提供改造服务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未能及时发现事故、有效处置和履行告知等造成意外严重后果,乙方如非故意则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后果。
(二)乙方不认可任何形式的工作人员私自收费及私下项目外施工的行为,若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任何甲方与乙方工作人员私下达成的协议以及收费,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售后服务
产品质保期为 2 年,若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解决(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维修等),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因人为原因导致的产品问题或产品售出超过 2 年,甲方可寄至乙方指定地点享受有偿维修服务,运费由甲方承担。本产品质量保证不包含以下原因导致的问题或损坏:
(1)意外事故、滥用、使用不当或任何擅自维修、改动或拆卸;
(2)不正确地操作或维护、不依照产品说明进行使用;
(3)正常磨损或破损;
(4)不可抗力。
六、违约与争议解决
(一)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安装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协议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调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也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一)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协议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服务对象):
姓名(盖章):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户籍地址:
乙方(建床服务商):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模板)
甲方(服务对象):
乙方(服务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和服务需求,为困难失能及半失能老年人在项目期内提供不少于 30 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护、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民政部门要求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内容。
二、服务人员
乙方选派的服务人员应具有健康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符合上岗相关要求。三、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服务费支付方式
政府补贴标准范围之内的费用由政府承担,甲方自行要求超出政府补贴标准范围之外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并在当次服务结束后即刻结算。
五、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人员客观真实的身份信息。
2.甲方有义务据实说明本人准确的基本信息、固定照护人员情况、身体情况以及心脑血管等高危传染病史。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管理监督。
4.甲方在服务人员工作完成后,应积极配合乙方服务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并配合有关部门服务质量考评工作。
5.甲方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照护条件,不得辱骂、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工作人员。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自家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如因财物找不到怀疑是乙方服务人员所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对服务人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7.如甲方强行要求安排服务项目清单以外的服务内容,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反馈,必要时可以要求更换服务人员。
9.因甲方(老人)年龄偏大或文化程度不高导致不认识协议文字无法自行签字,则可由甲方亲属或甲方自行授权代理人签订本协议,协议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已知悉和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照护人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或解除协议:
(1)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没有如实告知的;
(2)甲方或其家庭成员中有暴力或者性骚扰倾向,对服务人员身心健康造成困扰或损害的;
(3)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更换服务人员;
(4)甲方强行要求增加超出服务协议内容的服务项目;
(5)甲方因病住院、搬离服务区域或在服务期内自然病故或死亡。
(6)其他情况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评估结果和服务清单内容安排体检合格且有专业资质的照护人员:
4.乙方应指导照护人员按照清单内容提供各项服务;服务过程中,应尊重老人隐私、生活习惯,维护老人的尊严。
5.乙方负责照护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和管理、考核工作,并实行跟踪管理,对于甲方的投诉及时处理答复。
6.在服务期间出现非乙方服务人员行为导致的紧急情况,服务人员应报警或告知亲属,但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紧急情况一般是指老人患有或突然患有心脑血管等老年突发疾病和非乙方员工行为导致的摔倒等突发性意外情况)
六、免责条款
(一)为降低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发生,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前,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或告知服务对象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基础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等可能影响服务内容开展的所有情况;如因隐瞒以上事宜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甲方应自行承担后果。服务过程中,出现非因乙方服务人员故意或过失原因而造成服务对象或家属的意外伤亡,甲方应承担不利后果。
(二)乙方不认可任何形式的服务人员私自收费及私下服务的行为,若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任何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私下达成的服务协议以及收费,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与争议解决
(一)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协议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调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也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一)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协议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
(三)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姓名(盖章):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户籍地址:
乙方(服务商): 公司名称(盖章):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1.合同履行期限:家床建设工期于 2024 年 12 月中旬之前完成;居家上门服
务期 1 年。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成交) 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50%,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30%,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 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20%。
★4.其他商务要求:
4.1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时间提供服务,供应商应承担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4.2 中标(成交)供应商所提交服务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供应商向招标人偿付项目招标金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规定,提交主管部门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4.3 违约金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4.4 产品质保期为 2 年,若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解决(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维修等),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因人为原因导致的产品问题或产品售出超过 2 年,甲方可寄至乙方指定地点享受有偿维修服务,运费由甲方承担。
4.5 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4.6 知识产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7 报价方式:
(1)投标报价方式: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报价单(单价汇总价)+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报价单(单价汇总价)之和。
(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3)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对所有服务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应预留出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以应对非常情况下的调整和变更。且工资标准由招标人按照现行标准制定。
4.8 违约责任:监督管理要求
招标人根据文件要求、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及服务合同约定组建评价小组,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方式。由评价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资格的;①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恶意质疑投诉的;②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③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有商业贿赂行为的;④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行为。
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直接解除服务合同,由评价小组决定是否由备选中标人接替原中标人;(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招标服务合同的。
★4.9 合同的终止
供应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4.10 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2)供应商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4.11 其他: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服务。
(2)如果所供服务有特殊的工作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所供服务存在技术偏离,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自拟)。若招标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供应商没有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有欺诈行为,该投标文件将按无
(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招标需求中标注“★”项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21 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初步评审表+综合评分表):
初步评审表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初步评审 | 资格性检查 | 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招标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以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委托书。 | ||
三、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为前三年内(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 ||
符合性检查 | 一、投标文件签署、名称: 根据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上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齐全;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 |
二、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三、投标有效期: 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有效期。 | ||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 |
实质性条款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有关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 ||
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 ||
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注:实质性要点已标注 | ||
为★号。 | ||
五、投标保证金: | ||
通过基本账户转出的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和(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 | ||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带银行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 | ||
息)。如提供采用保函缴纳的,应出具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 | ||
司和担保公司)的保函证明材料。 |
综合评分表
评分 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价格评审 (15 分) | 投标报价 (15 分) | 1.评标基准价=供应商单价合价的最低值,供应商单价合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单价合价)×15% ×100。(分值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本次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15%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本项目采购标的(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项目)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或市场价恶意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
商务标评审 (35 分) | 类似项目业绩 (8 分) | 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今类似该项目服务业绩,每提 供 1 个加 1.6 分,共计 8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提供的合同证明文件未显示日期、未显示项目名称、未显示服务(实施)内容、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则该合同视为无效业绩,不得分。类似该项目指: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或居家养老服务运营项目。 |
项目负责人 (5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及 2 年以上(含 2 年)的服 务经验得 3 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明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 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网页公开的信息截图或招标人出具 |
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任意一项均可,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
团队建设与专业能力(15 分) | 专业团队配备:是否具备优质养老专业服务团队和行政管理团队,包括养老护理员(不得少于 5 人),护士、心理咨询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社工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其他专业人员,并且人员需持证上岗。其中,护士、心理咨询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社工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其他专业人员每提供 1 人且证明 材料齐全得 1 分(相同专业最高得 2 分)。养老护理员在符合不 得少于 5 人基础得 3 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 1 人加 1 分,最高 加 2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供应商须提供对应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 | |
服务承诺 (7 分) | 1.供应商提供为所有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得 1.5 分;承诺函具有在服务期内违反承诺自愿接受招标人处罚(需提供处罚措施可行,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凭空编造)的得 1 分。满分 2.5 分。 2.供应商提供不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的承诺函的得 1.5 分;承诺函具有在服务期内违反承诺自愿接受招标人处罚(提供处罚措施可行,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凭空编造)的得 1 分。满分 2.5 分。 3.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驻地(项目所在地)承诺的得 2 分,后期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不定期抽查人员驻场情况及人员变更情况); 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有违反以上承诺的情形招标人有权解除合 同,并按承诺内容给予经济处罚。 |
技术标评审 (50 分) | 综合评估方案(8分) | 根据项目要求拟制入户评估方案:1.评估目标(确保养老服务采购项目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评估对象(确定评估范围,包括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选择评估样本)。3.评估内容:(1)老年人能力评估:包括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情感状态等,为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提供依据。(2)服务环境评估:检查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是否具备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如无障碍设施、防滑处理等。(3)服务质量评估:通过满意度调查、现场观察等方式,评估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态度、专业技能、工作效率等。4.评估标准与方法:(1)制定评估标准:参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项目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2)选择评估方法: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满意度调查、专家评审等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5.评估流程。以上综合评估方案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8 分;每少一 项内容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内容扣 1.6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 有缺陷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技术响应 (10 分) | 供应商所投“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产品的性能参数完全满足采购项目清单产品性能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技术参数中, 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 0.5 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注:供应商需 提供资料佐证。 | |
适老化改造方案 (8 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一、适老化设计方案 1.适老化改造方案:(区域改造设计方案、安全与便利设施方案 (防滑处理、紧急呼叫系统等)、服务配套(生活护理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心理支持服务))。 二、智能化改造方案 1.智能化设备选择:(智能腕表、智能安防系统、健康监测系统); 2.智能化服务:(个人健康服务、智能提醒服务、智能娱乐系统)。 |
3.信息化平台:(智慧场景应用:整合各类智能化设备和服务, | ||
通过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方便老年人使用和管理。 | ||
4.数据分析:通过数据分析,了解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需求变化, | ||
为个性化服务提供依据)。 | ||
以上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方案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实 | ||
际情况,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8 分;每少一项内容或与项目不 匹配的内容扣 1.6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扣 1 分, | ||
扣完为止。 | ||
1.服务内容明确化:(1)基本生活服务:明确服务包含的日常照 料、膳食管理、清洁卫生等具体内容,以及服务的频次和标准。 | ||
(2)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监测、疾病预防、用药提醒、康 复护理等,要求服务提供者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3)精神慰藉服务:强调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提供心理咨询、 | ||
情感交流、兴趣培养等服务,提升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质量。(4) 紧急救援服务: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老年人遇到紧急情况 | ||
时能够迅速提供救援服务。 | ||
服务运营 | 2.专业培训:要求服务提供者定期对服务团队进行专业培训,提 升团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 |
方案 (8 分) | 3.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绩效考核、激励机 制、离职管理等,确保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 |
4..服务流程标准化和信息化:(1)服务流程:制定详细的服务 流程,包括服务申请、服务派单、服务执行、服务监督、服务反 | ||
馈等各个环节,确保服务过程的有序进行。(2)服务质量监控: 建立服务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进行评估, | ||
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3)投诉处理:设立投诉渠道,及 时响应并处理老年人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 | ||
以上服务运营方案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满足 | ||
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8 分;每少一项内容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内容扣 2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为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保障老年人的生命 | ||
安全和身体健康供应商须细化应急预案要求: | ||
1.设立应急小组:明确各小组的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 ||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集结并开展工作。 | ||
2.应急响应流程:(1)报警与接警:明确报警方式和接警程序, 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报警并通知相关应急小组。(2) | ||
应急联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应 | ||
应急预案 | 急联动机制。在需要时请求外部力量支援,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 |
(8 分) | 3.培训与演练:(1)应急培训: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 |
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其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应急 | ||
预案的学习、应急设备的操作、自救互救技能等。(2)应急演 | ||
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 ||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上 | ||
应急预案方案齐全且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实际 | ||
要求的得 8 分;每少一项内容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内容扣 1.6 分, 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为使老年人能否享受到持续、稳定且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供应商 | ||
须细化售后服务要求: | ||
1.制定售后服务流程:明确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包括服务申请、 服务响应、服务执行、服务反馈等,确保服务流程的标准化和规 | ||
范化。 | ||
售后服务 | 2.服务内容具体化:(1)定期回访与关怀:要求中标机构定期对 老年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生活需求及对服务的满 | |
(8 分) | 意度,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2)问题处理与解决:对于老年人反映的问题或投诉,要求中标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响应和 | |
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3)服务升级与优化:根据老年 人的需求和反馈,要求中标机构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 ||
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 ||
3.服务人员要求:要求售后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耐心、 |
细致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需求。 4.服务监督与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要求供应商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对售后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定期评估:要求定期对售后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包括老年人的满意度调查、服务效果的评估等,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5.其他要求:(1)信息保密:要求中标机构对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2)持续改进:要求中标机构根据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和反馈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以上售后服务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8 分;每少一项内容或与项 目不匹配的内容扣 1.6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汇总 | 合计 | 100 分 |
注: 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不匹配的内容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错误、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招标需求等。 3.证明材料或证书未在有效期内、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视为无效内容。 | ||
废标条款 | 以资格性内容、符合性内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
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如果出现得分相同的供应商,以报价低优先、若得分、报价均相同以技术优先。
5.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量为 3 名。
第五部分 政府招标合同
一、合同格式:
政府招标合同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项目项目编号: B3S[2024]468 号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 以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服务、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或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或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五、付款途径
□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 财政性资金 元 □ 自筹性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新疆兵团政府招标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50%,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30%,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20%。
七、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八、履约保证金
无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同条款
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新疆优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3、“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 1)(同投标文件中货物明细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政府招标项目验收单”指甲、乙双方验收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7、“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8、“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
9、“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0、“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
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11、“招标文件”指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
12、“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招标代理机构接收的投标文件。
二、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
三、合同价格
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
2、除有另行规定外,本合同价格包括产品金额及运输、财产保险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安装、调试及安装位置调整布置、使用环境形成或恢复以及相关服务等费用,是在项目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技术支持、产品升级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
3、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销售价格详见合同格式附件 1 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
四、付款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
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他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追
索。
五、交付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
3、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付日期。双方签署交付收货单后为交付完毕。交付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交付日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六、包装和标记
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说明》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招标人接受) 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招标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
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政府招标项目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
6、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的规定。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
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