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XWJSYTCG2022-001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XWJSYTCG2022-001
采购项目名称:旺庄街道城管中队拖车整治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
目 录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四、合同条件及主要条款
五、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须知前附表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旺庄街道城管中队拖车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你单位参加磋商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
内容 |
1 |
采购项目名称:旺庄街道城管中队拖车整治项目 采购编号:XWJSYTCG2022-001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 |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00x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0xxxxx写字楼1504-1 |
3 |
采购项目概况:为更好的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xx城市整改提升工作,街道城管中队对辖区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采购内容:旺庄街道辖区范围内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采购范围:为旺庄街道辖区内停车秩序整治进行拖车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72万元 最高限价:72万元 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且不留安全隐患 服务效率:必须确保随叫随到(最多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 其他:拖车至指定场所后停车费不另行收取。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4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拖车、清障施救”或类似内容; 3、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清障车辆必须有能满足进入无锡市区清障施救的合法条件),清障车辆能按照磋商文件和城管部门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实施清障救援,且不违反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4、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5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3:30-16:00时; 磋商文件售价:叁佰圆/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 磋商文件提供地点: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0xxxxxxxx0000-0)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提疑截止时间:2022年3月30日上午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2年3月30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报名供应商。 |
7 |
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
8 |
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
9 |
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30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xxxxxx0x科技园区一楼),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10 |
磋商响应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30 磋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xxxxxx0x科技园区一楼) 磋商评审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30 评审地点: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评标室(xxxxx0x科技园区一楼) |
11 |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22年4月15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xxxxxx0x科技园区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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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全套响应文件电子文本壹份(U盘/光盘),电子文本密封于正本中。 |
13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xxxxxxxxxx00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工、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0xxxxxxxx0000-0 电子邮件地址:000000000@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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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磋商(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完成以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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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无须交纳磋商保证金 |
二.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供应商应向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供应商的磋商无效。
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磋商文件的解释:
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磋商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磋商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磋商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者U盘需包括上述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有“拖车、清障施救”或类似内容,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即由法定社保收缴机构出具的2021年10月~2022年3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8)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即由法定社保收缴机构出具的2021年10月~2022年3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xxxxx)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1)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2)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3)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
(2)响应函附录(开标一览表)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服务方案部分
1)人员安排
2)队伍管理
3)规章制度
4)服务承诺
5)违停车辆清障服务中涉及的违停车辆清障、重大活动保障的工作流程
6)违停车辆清障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措施
(六)响应报价说明:
1. 磋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响应文件规定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成交,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磋商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响应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磋商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和页码。
7、响应文件份数一正四副,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及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响应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响应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标准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装在一个袋中(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并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8、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磋商费用自理。
(八)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资信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7、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8、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0、恶意串通其他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13、商务标和技术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14、响应文件商务标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5、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18、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0、不同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2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2、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磋商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3、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4、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5、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6、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7、响应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8、改变响应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项目特征;
29、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
30、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31、响应文件中无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明显偏少(少于30页),或经磋商小组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32、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单价与总价均不得超过限价)的;
33、磋商报价畸高或畸低,但磋商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4、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35、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36、未按要求提供电子文本或电子文本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3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38、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9、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磋商、评审: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2、开标工作程序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2.1 密封性审查: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2.2 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2.2.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2.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
2.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2年4月15日上午9:30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3、评标工作程序:
3.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3.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4. 磋商、评审程序
4.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检查。
4.1.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 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4.1.2 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4.1.3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 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4.1.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5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4.1.6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1.7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和要求、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1.8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4.1.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2 比较与评价
4.2.1 本项目对磋商小组对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较与评价。经评审有效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由磋商小组进行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2.2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2.3 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供应商得分,确定各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4.2.4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通过初审和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按供应商整体实力评价优劣排列。
5、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报价 15分
(2)供应商整体实力评价 40分
(3)服务方案 45分
6、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15分)
本次采购设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废标。
各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磋商报价分为15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供应商综合情况(40分)
A、清障车辆状况:(25分)
供应商提供的清障车辆必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不得提供报废、非法车辆参与清障作业,磋商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及为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单(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落地平板式清障车必须提供落地时的照片同时要显示牌照号码,下列车辆行驶证原件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方可得分。
供应商的清障车数量≤10辆,最多得10分。
序号 |
清障车型号 |
评分标准 |
1 |
中小型清障车(≤10.3吨) |
有1辆得1分,最多得8分 |
2 |
落地平板式清障车 |
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
3 |
25吨(含)以上大型清障车 |
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
供应商的清障车数量>10辆,最多得15分 |
||
序号 |
清障车型号 |
评分标准 |
1 |
中小型清障车(≤10.3吨) |
有1辆得1分,最多得13分 |
2 |
落地平板式清障车 |
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
3 |
25吨(含)以上大型清障车 |
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
3、上述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有一辆得0.5分,最多得5分。
B、清障车随车装备(5分)
上述供应商提供的清障车应配备足够、完好的交通清障辅助设备:包括枕木、警示筒、警示带等反光标志、拖车辅助轮、千斤顶、1000万像素以上具有夜间拍摄和摄录功能的相机等。请供应商提供清障车随装备清单,以往购买装备的发票(复印件)及清障车上随车装备的照片。装备配备不全的得2分,装备配备一般的得3分,装备配备较全的得4分,装备配备齐全的得5分。
C、清障人员配备状况(10分)
供应商的在职清障人员应提供与上述清障车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复印件)、以及每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10月~2022年3月交纳社保的证明(磋商时提供原件)。提供1个人的完整资料的得1.0分,最多得10分。
(3)服务方案(45分)
1)人员安排(8分)
2)队伍管理(8分)
3)规章制度(6分)
4)服务承诺(6分)
5)违停车辆清障服务中涉及的违停车辆清障、重大活动保障的工作流程(9分)
6)违停车辆清障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措施(8分)
文件中无技术方案或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30页的),经磋商小组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则视为该响应文件没有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余的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7. 评标说明
7.1 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7.2 磋商小组为3人以上的单数(含3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报价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报价单位的总得分。响应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报价单位如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作出相应承诺或对采购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标。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供应商最终得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确定成交人: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采购文件的要求
确定成交供应商。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磋商小组对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投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等有关法规处理。
2.磋商、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整个过程均接受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废标的确认: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二)成交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有上述(1)至(7)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
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本项目无)、履约担保、融资担保、合同融资四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2.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4.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五)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的70%取费。
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仅供参考)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旺庄街道城管中队拖车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概况:为更好的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街道城管中队对辖区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采购内容:旺庄街道辖区范围内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采购范围:为旺庄街道辖区内停车秩序整治进行拖车服务采购
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且不留安全隐患
服务效率:必须确保随叫随到(最多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
其他:拖车至指定场所,不另收停车费。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违法车辆拖移:为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城管部门将依法对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拖移。此次采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有资质的社会清障力量做好专项整治、大型活动的拖移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此次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拖车、牵引、清障施救”或类似内容。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不得提供报废、非法车辆参与清障作业,保证车况良好并配备足够、完好的交通清障辅助设备(包括枕木、警示筒、警示带等反光标志、拖车辅助轮、千斤顶、1000万像素以上具有夜间拍摄和摄录功能的相机等)及通讯工具。大中型专项作业车(含)以上车型还需增配消防器材、破拆工具等设备,以确保清障能力与通信畅通。
3、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除交强险外,还应购买保险理赔金额不少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不少于50万的公共责任险。以上保险必须确保合同期内持续有效。
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除交强险外,还应购买保险理赔金额不少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不少于50万的公共责任险。以上保险必须确保合同期内持续有效。
5、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前后都有),满足日间、夜晚的记录要求,能清晰摄录从将暂扣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并移交完毕的整个过程,摄录数据至少保存45天。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此次采购的项目服务期限均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壹年。
1、供应商提供全天24小时的清障保障,接清障通知,30分钟内到达。
2、供应商在执行值守和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期间,要自觉服从城管部门的工作指令,及时快速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3、清障人员要熟悉各类型车辆性能,掌握操作规范,注意人员财产安全。现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而影响交通、造成交通堵塞或损坏市政设施。
4、清障作业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清障作业时,必须有城管在场并取得委托(成交人必须全程应用清障交接管理系统开展工作)。
5、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规范处置被清障车辆的随车物品,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被拖车辆的车辆内部(包括驾驶乘坐仓以及车尾箱等)。
6、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自身(车辆、人员)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7、供应商需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安排、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措施、服务承诺等)。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违法车辆拖移的考核
第一条:考核结果运用:日常考核占合同金额的90%,专项考核占合同金额的10%,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应费用。
第二条 日常考核: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设定清障公司基础分为100分,存在下列情况的扣除相应分值。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清障车数×90%×所得分数÷100。如一期扣分超过20分(含)的,将暂缓支付服务费用,直至整改结束并通过复核。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低于80分的,将按法律程序终止服务合同。
1、不按要求使用清障交接管理系统的,每次扣1分。
2、不按要求使用行车记录仪的,或不按要求保存相关数据的,每次扣1分。
3、未按规定办理车辆交接、登记手续,每起扣1分
4、在清障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或违规事件并被当事人投诉至相关部门的,除负责赔偿处理外,每次扣5分。
5、车辆拖移并移交停车场的整个过程没有录像或录像不全,造成相关事实无法查实的,追究相应责任,需要赔偿的承担赔偿责任外,每次扣5分。
6、私自使用被拖车辆或车上物品的,每次扣5分。
7、造成车辆损坏或遗失的,除负责赔偿处理外,每次扣5分。
8、盗窃或置换被拖吊车辆零配件或车上物品的,每次扣5分;数量或金额较大的(盗窃车上物品估计价值超过1万元的),每次扣20分,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9、不服从城管部门管理、工作中推诿的,发现一起扣5分
10、两高峰不安排车辆和人员值守、重大活动和执行任务期间不安排车辆保障的,发现一起扣10分。
11、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2、存在其他违反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相关承诺、声明等违规行为的,发现一起扣5分,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专项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清障车数×10%×所得分数÷100。
对清障公司进行抽查,发现存在违反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相关承诺、声明等情况的,每起扣5分。根据督察部门受理的有关投诉,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扣5分。
第四条 由采购人考核得分超过90分的半年度考核表,将在下一轮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中予以加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车辆清障根据交通管理实际需要,按实结算费用,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成交单位应服从任务分配方式或结果。
2、成交单位不服从安排影响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成交单位拒绝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中,成交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则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服务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旺庄街道城管中队拖车整治项目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提供旺庄街道城管中队拖车整治项目。
第二条 服务范围: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范围内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条 价格与支付:
1、本次合同价小写: 元,大写: 。
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预估费用,不作为结算依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发生工作量计算,由甲方两名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3、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相关款项,具体视街道财政付款计划而定。上述款项均不另计利息,且所有款项全部支付至成交单位基本账户。乙方应在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利随时要求乙方进行拖车服务;
乙方未在30分钟内响应甲方需求,甲方可单方面直接通过其他途径对违法车辆进行拖移,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到甲方的拖车通知后,应当迅速赶赴相应的地点开展拖车工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的要求支付被拖移机动车的费用;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及人员要有符合国家、地区规定的相关证件,并按有关规定持证驾驶。
2、乙方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及检测证明。对服务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服务汽车技术状态良好,服务车辆应是已年检车辆,并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
3、本项目合同金额为预估费用,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如不发生工作量,到期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由于实际工作量不可预估,乙方自行承担风险。
4、本项目合同的成交单价为含税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不得以人工涨价、机械涨价、最低工资上调、定额单价上调等任何理由改变成交单价。
5、乙方应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乙方负责作业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作业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配备作业人员,如因乙方安排等原因而导致人员缺额的,乙方必须自行调整补足。
7、如果乙方人员在拖车过程中发生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或因维护不到位、产品质量不过关等造成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律由乙方负责赔偿和善后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
8、乙方应加强对拖移车辆的安全保管,如发生车辆损害或丢失,以及车内财务被盗等情形,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一律与甲方无关。
9、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如因乙方拖欠员工工资而发生上诉、上访等情况,一律与甲方无关。
10、乙方成交后不得要求甲方变更条款内容或增加条款项。
11、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拖车费用,如因财政资金拨款延误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暂停服务的理由。
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未能达到服务约定,每次处罚金1,000.00元(人民币壹仟圆整)当累计罚金超出壹万元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九条 附 则: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期间,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乙方履约保函已提交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成交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见证人:
年 月 日
★.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
五.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 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旺庄街道城管中队拖车整治项目的磋商。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名称 ) 的采购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我方就上述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本项目。
我方愿意提供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者U盘需包括上述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有“拖车、清障施救”或类似内容,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即由法定社保收缴机构出具的2021年10月~2022年3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8)、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即由法定社保收缴机构出具的2021年10月~2022年3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1)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2)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3)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
(2)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3)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磋商函中)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服务方案部分
1)人员安排
2)队伍管理
3)规章制度
4)服务承诺
5)违停车辆清障服务中涉及的违停车辆清障、重大活动保障的工作流程
6)违停车辆清障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措施
三.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任务。
五.我方认为贵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成交者。
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我方认可并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九.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二)(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 )进行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姓名)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
夹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五)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磋商,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磋商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磋商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成交,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
磋商报价: |
元 |
服务期限: |
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安全要求: |
|
服务效率: |
|
项目负责人: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磋商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七)磋商报价明细表
磋商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收费车型 |
拖车数量 |
元/辆(全费用单价) |
合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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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轿车(5座)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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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面包车(7座)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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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车(7座)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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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巴车(10-35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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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货车(2-5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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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5-15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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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15吨以上)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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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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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承 诺 |
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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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含在磋商报价中。
2、全费用单价指包含人工、机械、管理费、利润、培训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上表可自行延长。
(4)报价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八)供应商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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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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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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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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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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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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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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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资产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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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股东权益 |
万元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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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现利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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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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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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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优势及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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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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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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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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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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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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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