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昇相竞磋(工程)2024-006 采购项目名称 同仁市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夏卜浪村犏牛养殖基地提标升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700000.00元 最高限价 699997.76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各包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采购项目名称:同仁市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夏卜浪村犏牛养殖基提标升级)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昇相竞磋(工程)2024-006采 购 人:同仁市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昇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 2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六部分 技术服务标准 44
第七部分 工程量清单 45
青海昇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同仁市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 )委托,拟对“ 同仁市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夏卜浪村犏牛养殖基地提标升级)(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昇相竞磋(工程)2024-006)”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昇相竞磋(工程)2024-006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仁市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夏卜浪村犏牛养殖基地提标升级)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700000.00元 |
最高限价 | 699997.76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各包项目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 |
面声明。 |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
资格条件 | 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 |
格; | |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 |
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4) 经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注明截取时间,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 (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
磋商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上午00:00-12:00,下午 12:00-23:59),(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磋商文件售价 | 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政 采 云 平 台 线 上 获 取 : 供 应 商 登 录 政 采 云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购买磋商文件时 应提供材料 | 按政采云平台要求提交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磋商及开标地点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6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 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 |
采购人及联系人 | 采 购 人:同仁市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联 系 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同仁市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昇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x00x0000x |
其他事项 | 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自中标结果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提交3套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同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青海昇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3日
1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昇相竞磋(工程)2024-006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仁市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夏卜浪村犏牛养殖基地提标升级) |
3 | 采购人 | 同仁市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昇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
8 | 最高限价 | 699997.76元 |
9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10 | 采购要求 | 1、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2024年10月底完工。 3、建设地点:同仁市年都乎乡夏卜浪村。 4、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经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注明截取时间,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天内); (5)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 017〕520 号)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2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交纳 |
13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xxxxx://xxx.xxxxxx.xx/)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 60 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逾 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 |
14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网上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提交答疑澄清文件的,视同 放弃答疑澄清。 |
15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采购人 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号)规定执行。 |
16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17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1、成交投标人必须保证合同顺利签订,因成交投标人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成交投标人承担,包括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终止合同。 2、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公示。 |
18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起 60 日 |
19 | 缺陷责任期 | 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
1. 1 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 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 合格的供应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经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注明截取时间,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
2017〕520 号)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4. 1 磋商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
7. 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 1各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2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
为准。
8.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 1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起 60 日。
10. 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11.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1.2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11.3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11.4按照磋商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上传至政采云评标系
统。
11.5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12. 1 电子响应文件,应分别按照磋商文件及电子评标系统要求上传。
13. 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评标系统。
14. 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15. 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5.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
体情况列席。
15.3 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
16. 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6.3 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
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6.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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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7. 1 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
、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7.2 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7.2.1 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 2.2 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并签字盖章的;
(4)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5)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完工期、缺陷责任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项目的采购内容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2.2 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7.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7.4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7.5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 自主创新的产品。(注
: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 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2017] 141 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19),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 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8.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 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
、企业业绩四部分组成(满分 100 分)。
18.2 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评审 项目 | 内容 | 满分 分值 | 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 30分 | 报价分 | 3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 |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 | ||
项目管 | 备办法》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附施工项目部主要 | ||
管理 | 理班子 | 5 | 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得5分。每缺少 |
班子 5分 | 成员 | 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需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 | |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施工部署合理,施工顺序及方 | |||
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各项管理目标明确,技术措施满足①工期 | |||
、②质量、③安全生产、④xx施工要求。以上内容中有缺陷或不 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①质量管理体系健全、②管理 | |||
人员责任明确、③管理制度健全有效,④有详细的质量管理体系与 | |||
施工组织设计 55分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49 | 措施,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以上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 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9分):①安全管理体系健全、②管理 人员岗位责任明确、③各种安全教育制度健全有效、④施工现场安 | |||
全技术管理及防护、⑤防范措施得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以上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 | |||
,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③环境管理方案切实可行、能有效运 | |||
行、④污物处理与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上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①施工流程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②保证工程质量要求,③流水作业能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④管理措施能有效保证工期计划的顺利完成。以上内 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6)施工总平面设计(4分):①临时设施布置方案②建设安全xx工地方案。施工场利用符合现场实际,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布置合理、紧凑,短运输、少搬运,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等,符合安全xx工地要求。以上内容 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7)资源配备计划(6分):①施工设备、②机具配置齐全、③能满足施工进度、④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以上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 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 | 6 | ①提供专项方案内容完整、可行;②专项方案的编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③安全施工的措施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完全符合以上要求的得6分,以上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业绩(10分) | 10 | 提供自2021年以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2.5分,最高 得10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或复印)件。) |
附表: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类别 | 工程规模 | 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人) | 主要管理员 | 备 注 |
房屋建筑工程 |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 5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施工员、安 全员、质量员 | 建筑面积小于 5000 平方米的工 程,主要管理人员可兼任,总人数 可减少至 3人。 |
1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 5万平方米 | 7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安全员、质量员 | ||
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 | 10 | 项目负责、项目技术 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 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每增加 5 万平方米,施工员、安 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 1 人 | |
市政工程 | 工程合同价≤ 5000万元 | 5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 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 1、合同价低于 1000 万元的工 程,主要管理人员可兼任,总人数可减少至3 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人数。 |
5000 万<工程合同价<1 亿元 |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 ||
工程合同价 ≥1亿元 | 10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 1、工程合同价在 1 亿元以上工 程,每增加 5000 万元,施工员、 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 1 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人数。 |
19.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 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 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完工期限、服务承诺、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2 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中标金额 5%的履
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本项目不适用);
21.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2.2 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采购项目名称:同仁市 2024 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
(夏卜浪村犏牛养殖基地提标升级)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昇相竞磋(工程)2024-006
采购合同编号:QHSX-2024-006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 (xx)成交人(乙方): (盖章)采购日期:
(GF—2017—02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全称) :(签 章 ) 承包人 (全称) : (签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开户银行:账号:
合同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青海昇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 办 人:
时 间 : 年 月 日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部分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21)
本合同为范本,签订合同时具体条款请与采购人确定。
1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昇相竞磋(工程)2024-006
采购项目名称:同仁市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
(夏卜浪村犏牛养殖基地提标升级)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 2:响应文件目录
页码
1、响应函 …
2、首次磋商报价表 …
3、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
4、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
5、项目管理部人员构成情况表
6、近三年完成工程情况表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9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
10、施工组织设计
12、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承诺函 …
1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15、中小企业声明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的投标总报价,施工工期计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
我方的上述磋商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 元;人工费:元;暂列金额: 元;暂估价: 元。
2. 投标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日起 日内有效。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报价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元) | 工程质量 | 完工期 |
投标报价(大写) | ||||
(小写) |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名称: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工期”是指供应商能够工程施工总日历天。
4.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通讯方式 | 电 话 | 传 真 | ||||
网 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
企业性质 | 上级主管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 称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 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员工总人数(人) | |||||
固定资产(万元) | 其中 | 注册建造师(人) | ||||
高级职称人员(人) | ||||||
流动资金(万元) | 中级职称人员(人) | |||||
初级职称人员(人) | ||||||
技 工(人)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专业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选填项)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后附项目经理相关资质
注:后附人员相关资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价格(万元)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建设单位 |
备注:
1 、本表所填报业绩需提供能反映表中要求信息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否则视为此项业绩无效。复印件须清晰可辨,不得缩印,无法辨识者视为无效业绩。表中填报的业绩与合同复印 件不一致时,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 、业绩应真实可查,采购单位有权在评标和确定成交单位的过程中对其真实性进行抽查,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该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磋商资格。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具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特授权我方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全权处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磋商、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
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被授权代表(签字):职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附被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3、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
4、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
5、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6、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7、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我代表(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且严 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工,提供优质的工程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
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成交后保证每月进行一次回访,出现问题及时上门解决。
4、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注明截取时间,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天内
本公司(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 (联合体) 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
《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人。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最初报价 | 调整因素 | 最终报价 | 完工期(天) |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 |
注:此表不需装订到磋商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开始前应提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印章、签字准备好,待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填写投报。
1、建设内容:
包括室外工程、单项工程、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
同仁市年都乎乡夏卜浪村。 3、工期
2024年10月底完工。
4、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合格 5、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