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
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
采 购 人:中国地质图书馆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23 年 09 月 0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1
1.1 磋商项目情况 1
1.2 供应商资格 1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2
1.4 磋商 3
1.5 采购人相关情况 3
1.6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4
1.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2.1 供应商 6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2.3 响应文件 7
2.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2.5 评审 12
2.6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2.7 代理服务费 21
2.8 保密和披露 21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2
3.1 工作内容 22
3.2 基本能力 27
3.3 服务要求 27
3.4 配送、催缺和验收要求 28
3.5 服务期限 29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3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及式样 36
5.1 磋商函 38
5.2 资格证明文件 44
5.3 技术响应文件 54
5.4 响应文件包装封面 55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地质图书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1 磋商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1.1.2 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
1.1.3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 31.67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31.67 万元
1.1.4 采购内容:
1.1.4.1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国内出版集团或出版社,为采购人提供 2024 年度中文图书的采购服务。
序号 | 国内出版集团或出版社 |
第 1 包 | 科技科普类图书出版社 |
第 2 包 | 专业学科出版社及综合出版社 |
第 3 包 | 大学出版社 |
1.1.4.2 本次采购共分 3 包,每包遴选出 1 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具体分包情况如下表:
1.1.4.3 供应商可以分别投上述 3 包的任意 1 包或多包,合并编制 1 份响应文件。
1.1.4.4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供应商资格
1.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3 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1.2.4 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2.5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3.1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1.3.2 集中发售时间:自 2023 年 09 月 05 日至 2023 年 09 月 11 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1.3.3 集中发售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
1.3.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包;若需要邮寄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加收人民币 50 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3.5 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须注明所投包号,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份。
1.3.6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3.6.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进行免费注册。供应商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平台负责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1.3.6.2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按照平台操作流程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
争性磋商文件时需上传 1.3.5 条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费用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款支付方式只接受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1.3.6.3 竞争性磋商文件款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200 元/包,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支付后登陆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1.3.6.4 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完成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1.3.6.5 其他事项:平台操作具体请参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指南。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 获取支持。
1.4 磋商
1.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4.1.1 递交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3:00-1:30。
1.4.1.2 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3: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1.4.1.3 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x(第一会议室)。
1.4.2 开启时间和地点
1.4.2.1 开启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3:30,届时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1.4.2.2 开启地点:xxx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x(第一会议室)。
1.5 采购人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中国地质图书馆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 00 x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6554818
1.6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银行账户:698882343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xxx、xxx、xxx、xxx电 话:010-82582703-820
传 真:010-82582703-876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 x
1.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若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xxxxx://xxx.xxxx.xxx.xx/)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7.2 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7.3 节能环保要求
1.7.3.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 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7.3.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 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7.4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要求,优先采购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7.5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48 号)要求。
1.7.6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1.7.7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认真阅读下列须知,并予以认真遵守。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相关资料的,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
2.1 供应商
2.1.2 供应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出示其身份证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式样见第五部分 5.2.1);非法定代表人的,除出示其身份证件原件外,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式样见第五部分 5.2.2)。
2.1.1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具备第一部分 1.2 规定资格的法人为合格的供应商。
2.1.3 响应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及式样等内容。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2.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时,应于磋商日期 5 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答复的,在答复相关供应商的同时,分发给取得同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2.2.2.2 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并于磋商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为无效质疑。
2.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2.3.1 在磋商截止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以采用补充通知的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2.2.3.2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2.3.3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供应商。
2.3 响应文件
2.3.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3.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所有来往函电文件均应采用中文简体。
2.3.1.2 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2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磋商函、资格证明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组成,具体内容按照第五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式样编制。
2.3.2.1 磋商函包括如下内容:
(1)*磋商函;
(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技术条款偏离表;
(5)*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2.3.2.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狱企业适用);
(7)*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9)*《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注:以上带“*”号标记的文件,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没有提供或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3.2.3 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供应商从事中文图书业务情况,以及与中文图书出版机构合作情况;
(2)供应商中文图书书目信息报道能力;
(3)本次采购中文图书的配套书目数据制作能力;
(4)本次采购中文图书的供货方案;
(5)本次采购中文图书的人员配置方案;
(6)本次采购中文图书的服务保障措施;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3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2.3.3.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2.3.3.2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2.3.3.3 供应商须保证磋商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任何文件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2.3.4 磋商报价说明
2.3.4.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综合费率%”为计算单位。
2.3.4.2 磋商报价为综合费率,综合费率包含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图书、 随书附件、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有关服务和所有税费的总和。有关计算公
式参照如下:
每本书正式结算金额=出版社原始码洋 *综合费率。
2.3.4.3 供应商按磋商报价一览表及其他事项要求填写报价及有关内容。
2.3.4.4 磋商小组有权判定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的磋商报价是无效报价。 2.3.4.5 采购人对超出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将不予接受,该响应文件将被
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2.3.4.6 最低磋商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2.3.5 保证金
2.3.5.1 本项目保证金要求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
(1)本项目无须提交保证金。
(2)本项目须提交保证金,并按以下要求提交:
○1 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万元保证金。
○2 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须在磋商会议现场提交有效的缴纳凭证或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698882343
○3 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 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保证金无效。
○4 供应商汇款时务必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备注“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未按第二部分 2.3.5.1 条款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应答被视为无效应答。
2.3.5.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3.5.3 办理保证金退还时,供应商须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退还保证金收据”。
2.3.5.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3.6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2.3.6.1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不少于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 90个日历日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3.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如需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时,按本须知规定的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3.6.3 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
2.3.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2.3.7.1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 A4 纸打印,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签字, 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在封面右上角上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封面右上角注明“副本”字样。
2.3.7.3 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7.4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3.8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2.3.8.1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规定顺序和格式,统一编 目编码、打印胶装成册(建议双面打印),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采购人有 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2.3.8.2 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电子版 1 份(x 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本,以 U 盘形式提交)。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4 响应文件的递交
2.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4.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封面式样见第五部分 5.4.1)。
2.4.1.2 响应文件应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第二部分 2.4.1.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2.4.1.3 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启封,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4.2 响应文件递交
2.4.2.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将响应文件送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签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4.2.2 采购人如需调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根据调整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2.4.2.3 供应商代表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2.1.2 条款要求出示其身份证 件原件和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未提供或核验不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磋商。
2.4.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3.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如果对响应文件提出修改、补充或撤回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出的书面修改、补充或撤回响应文件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2.4.3.2 供应商对修改,补充的页面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后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面上标明“递交后修改(并注明采购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2.4.3.3 撤回响应文件必须递交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
求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请求,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书面请求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为准。
2.4.3.4 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5 评审
2.5.1 磋商小组
2.5.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及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 员由采购人推荐专家,以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共计 3 人(含)以上单数,其中随机抽取专家数量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若达 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则磋商小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 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 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2.5.1.2 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2.5.2 评审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2)坚持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3)坚持回避原则
与采购人、供应商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曾任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或在采购过程中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以上人员均应予以回避。
(4)坚持保密原则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评审之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为止,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响应文件评审
2.5.3.1 评审阶段,磋商小组先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保证金等,并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并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5.3.2 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带“*”号材料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
(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以及经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的报价为 无效报价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 90 个日历日的;
(7)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8)提供虚假文件的,或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
(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3 年政府采购活动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3.3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作进一步评审。
2.5.3.4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应遵循下述原则:
(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时,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为
准。
(2)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明细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3)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明细价格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明细价格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上述原则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2.5.4 磋商过程和评审方法
2.5.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
查的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各供应商进行 5-10 分钟xx,向磋商小组介绍方案、 价格和其他信息等,并应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技术答疑。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 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以上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2.5.4.2 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作以承诺和澄清。
2.5.4.3 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及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补充文件应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将被拒绝。
2.5.4.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磋商的二次或多轮报价,磋商小组有权确定报价轮次,并将最后一轮的报价作为各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
2.5.4.5 磋商小组应只以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本身及磋商过程中书面形式做出的澄清及最后磋商报价为依据,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4.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5.4.7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指标具体如下:
评 审 指 标
序 号 |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1 | 商务部分 (20 分) | 同类业绩 (18 分) | 近三年供应商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份有效的业绩资料得 2 分,最多得 18 分。 有效的业绩资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及式样”中“5.2.10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规定。 | 0-18 分 |
综合实力 (2 分) | 供应商在行业内声望高,合同履约情况好,综合实 力强。 | 2 分 |
供应商在行业内声望较高,合同履约情况较好,综 合实力较强。 | 1 分 | |||
供应商在行业内声望低,合同履约情况差,综合实 力差。 | 0 分 | |||
2 | 价格部分 (30 分)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 | 0-30 分 | |
3 | 技术部分 (50 分) | 与出版社合作经验 (10 分) | 与出版社合作时间长,得 5 分; 与出版社合作时间较长,得 4 分; 与出版社合作时间较短,得 3 分; 与出版社合作时间很短,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得 0 分。 | 0-5 分 |
与出版社合作模式先进、成熟,得 5 分; 与出版社合作模式较先进、较成熟,得 4 分; 与出版社合作模式一般,得 3 分; 与出版社合作模式较差,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得 0 分。 | 0-5 分 | |||
书目信息报道能力 (10 分) | 书目信息搜集、整合能力强,书目信息覆盖率高、有效、质量高、针对性强,得 5 分; 书目信息搜集、整合能力较强、书目信息覆盖率较高、较有效、质量较高、针对性较强,得 4 分;书目信息搜集、整合能力一般、书目信息覆盖率一般、有效性一般、质量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3分; 书目信息搜集、整合能力较差、书目信息覆盖率较低、有效性差、质量较差、针对性较差,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得 0 分。 | 0-5 分 | ||
对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及采访政策理解准确全面,对采购人采购方针调整适应能力强,专题目录提供能力强得 5 分; 对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及采访政策理解较全面,对采购人采购方针调整适应能力较强,专题目录提供能力较强,得 4 分; 对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及采访政策理解一般,对采购人采购方针调整适应能力一般,专题目录提供能力一般,得 3 分; 对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及采访政策理解片面,对采购人采购方针调整适应能力弱,专题目录提供能力弱,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得 0 分。 | 0-5 分 | |||
配套书目数据制作能力 (5 分) | 配套书目数据制作完善,质量高,具备专业稳定的 编目人员队伍。 | 5 分 | ||
配套书目数据制作较完善,质量较好,具备相对专 业稳定的编目人员队伍。 | 4 分 |
配套书目数据制作完整性一般,质量一般,编目人 员队伍一般。 | 3 分 | |||
配套书目数据制作完整性差,质量差,没有专业稳 定的编目人员队伍。 | 1 分 | |||
未提供相关内容。 | 0 分 | |||
图书供货方案 (10 分) | 图书订单物流和验收登记流程清晰合理,得 5 分; 图书订单物流和验收登记流程较清晰合理,得 4分; 图书订单物流和验收登记流程一般,得 3 分; 图书订单物流和验收登记流程混乱不合理,得 1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0-5 分 | ||
各项指标(到货率等)保障方案完善,得 5 分; 各项指标(到货率等)保障方案较完善,得 4 分; 各项指标(到货率等)保障方案一般,得 3 分; 各项指标(到货率等)保障方案不完善,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0-5 分 | |||
人员配置方案 (5 分) | 为本项目配置的团队综合能力强、专业背景强、经 验丰富,人员配置方案针对性强。 | 5 分 | ||
为本项目配置的团队综合能力较强、专业背景较 强、经验较丰富,人员配置方案针对性较强。 | 4 分 | |||
为本项目配置的团队综合能力一般、专业背景一 般、经验一般,人员配置方案针对性一般。 | 3 分 | |||
为本项目配置的团队综合能力差、专业背景差、经 验少,人员配置方案针对性差。 | 1 分 | |||
未提供相关内容。 | 0 分 | |||
服务保障措施 (10 分) | 图书订单发订、过程跟踪、质量检查、送货、退换货等流程中所能提供的服务及其保障方案有力、合理,得 5 分; 图书订单发订、过程跟踪、质量检查、送货、退换货等流程中所能提供的服务及其保障方案较有力、较合理,得 4 分; 图书订单发订、过程跟踪、质量检查、送货、退换货等流程中所能提供的服务及其保障方案一般,得 3 分; 图书订单发订、过程跟踪、质量检查、送货、退换货等流程中所能提供的服务及其保障方案不合理,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得 0 分。 | 0-5 分 |
具有功能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电子商务网站,服务保证措施承诺完善、全面,得 5 分; 具有功能较完善、性能较稳定的专业化电子商务网站,服务保证措施承诺较完善、较全面,得 4 分;具有功能一般、性能一般的电子商务网站,服务保障措施一般,得 3 分; 没有专门的服务网站可提供网络服务,服务保障措施差,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得 0 分。 | 0-5 分 |
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按第 1 条的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磋商价格扣除。
(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4)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商务部分打分项中加/ 分。(本项目不适用)
(5)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列入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 / 分。(本项目不适用)
(6)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
2.5.5 响应文件的澄清
2.5.5.1 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事项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问题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2.5.5.2 若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 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合理解释或不能提供证明 材料的,磋商小组可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2.5.5.3 供应商的响应澄清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6 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 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 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 推荐成交候选人
2.6.1.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6.1.2 如果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总得分相同且最后磋商报价也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2.6.2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6.2.2 采购人将按排序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其它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仍按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先后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2.6.2.3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之后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以备查。
2.6.3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之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4 签订合同
2.6.4.1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2.6.4.2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4.4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
按响应文件开启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2.6.4.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6.4.6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附件。
2.6.5 质疑
2.6.5.1 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如下材料纸质版原件:
(1)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由授权代表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联系信息如下: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 x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10-82582703- 820
2.6.5.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质疑将不被接受。
2.7 代理服务费
2.7.1 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代理协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每包收取人民币叁仟元整。
2.7.2 成交供应商应以转帐支票(北京地区)、银行汇款(京外地区)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汇款时需注明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230097),备注“代理服务费”。
2.8 保密和披露
2.8.1 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保密义务。
2.8.2 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向有关人员披露。
2.8.3 采购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要求披露信息的第三方和有关人员,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章节要求内容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各分包。
3.1 工作内容
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国内图书采购。具体分包详细清单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出版社,同类别的出版社有相关图书出版时亦需提供书目):
2024 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分包清单
第 1 包 | 科技、科普类出版社 大学出版社 |
科学出版社 | 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
科学普及出版社 | 内蒙古科学技术出版社 |
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 |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 | 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 | 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
广东科技出版社 |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
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贵州科技出版社 | 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 |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
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 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 |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 云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
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第 2 包 | 专业学科出版社及综合出版社 |
气象出版社 | 测绘出版社 |
石油工业出版社 | 地震出版社 |
星球地图出版社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冶金工业出版社 | 国防工业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
中国测绘出版社 | 海洋出版社 |
中国地图出版社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中国环境出版社 | 黄河出版社 |
中国林业出版社 | 黄河水利出版社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中国石化出版社 | 煤炭工业出版社 |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安徽教育出版社 | 人民日报出版社 |
安徽人民出版社 | 三晋出版社 |
巴蜀书社 | 三联书店 |
白山出版社 | 三秦出版社 |
北京出版社 | 山东画报出版社 |
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 山东教育出版社 |
北京人民出版社 | 山东人民出版社 |
北京日报出版社 | 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 山西出版集团 |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 山西教育出版社 |
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 | 山西经济出版社 |
北京燕山出版社 | 山西人民出版社 |
兵器工业出版社 | 陕西人民出版社 |
博客思 | 商务印书馆 |
朝华出版社 | 上海辞书出版社 |
晨光出版社 | 上海古籍出版社 |
晨星出版有限公司 | 上海教育出版社 |
成都地图出版社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成都时代出版社 |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
崇文书局 | 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
大连出版社 | 上海书店出版社 |
大象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当代世界出版社 | 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 |
当代中国出版社 | xx出版社 |
地图学社 | 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 |
电子工业出版社 | 时事出版社 |
东方出版中心 |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
东方文化出版社 | 世界知识出版社 |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 四川辞书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四川人民出版社 |
方志出版社 | 台海出版社 |
凤凰出版社 | 天地出版社 |
福建教育出版社 | 天津古籍出版社 |
福建人民出版社 | 天津教育出版社 |
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 天津人民出版社 |
甘肃地质矿产报社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甘肃人民出版社 | 文汇出版社 |
光明日报出版社 | 文物出版社 |
广东教育出版社 | 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经济出版社 | 五洲传播出版社 |
广东人民出版社 | 武汉出版社 |
广东省地图出版社 | 西安地图出版社 |
广西教育出版社 | 西藏人民出版社 |
广西人民出版社 | 西苑出版社 |
广州出版社 | 希望出版社 |
贵州教育出版社 | 现代出版社 |
贵州人民出版社 | 现代教育出版社 |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 现代文化出版社 |
哈尔滨出版社 | 线装书局 |
海潮出版社 | 新华出版社 |
海南出版社 | 新疆人民出版社 |
海天出版社 | 新蕾出版社 |
海豚出版社 | 新时代出版社 |
海峡书局 | 新世纪出版社 |
杭州出版社 | 新世界出版社 |
航空工业出版社 | 新星出版社 |
河北人民出版社 | 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人民出版社 | 学林出版社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 译林出版社 |
湖北教育出版社 | 远方出版社 |
湖北人民出版社 | 云南教育出版社 |
湖南地图出版社 | 云南人民出版社 |
湖南教育出版社 | 长安出版社 |
湖南人民出版社 | 长春出版社 |
花城出版社 | 长江出版社 |
华龄出版社 | 浙江古籍出版社 |
华南国际出版社 | 浙江教育出版社 |
华文出版社 | 浙江人民出版社 |
华夏出版社 | 浙江摄影出版社 |
华夏翰林出版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华艺出版社 | 知识出版社 |
黄海数字出版社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黄山书社 | 中国城市出版社 |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 |
吉林人民出版社 | 中国出版年鉴社 |
吉林文史出版社 |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吉林文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当代出版社 |
济南出版社 | 中国档案出版社 |
江苏教育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江苏人民出版社 | 中国电影出版社 |
江西高校出版社 |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
江西教育出版社 | 中国发展出版社 |
江西人民出版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解放军出版社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京华出版社 | 中国纺织出版社 |
经济管理出版社 | 中国工人出版社 |
经济日报出版社 | 中国工商出版社 |
九州出版社 | 中国国学出版社 |
昆仑出版社 | 中国海洋报社 |
蓝天出版社 | 中国华侨出版社 |
漓江出版社 | 中国环境年鉴社 |
立信会计出版社 | 中国计划出版社 |
辽海出版社 | 中国计量出版社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辽宁民族出版社 |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龙门书局 | 中国金融出版社 |
鹭江出版社 | 中国经济出版社 |
明天出版社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南方出版社 | 中国期刊年鉴社 |
南方日报出版社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南海出版公司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南京出版社 | 中国人口出版社 |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 中国三峡出版社 |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 中国商务出版社 |
宁波出版社 | 中国商业出版社 |
宁夏人民出版社 | 中国社会出版社 |
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 |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
齐鲁书社 | 中国市场出版社 |
青岛出版社 | 中国书店 |
青海人民出版社 | 中国书籍出版社 |
求真出版社 | 中国统计出版社 |
中国质检出版社 | 中国文联出版社 |
中国致公出版社 | 中国文史出版社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中国物资出版社 |
中华地图学社 | 中国言实出版社 |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社 |
中华书局 | 中国宇航出版社 |
中华图书出版社 | 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
中西书局 | 中国长安出版社 |
中信出版社 | 重庆出版社 |
中译出版社 | 珠海出版社 |
第 3 包 | 大学出版社 |
安徽大学出版社 | 南开大学出版社 |
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 |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 厦门大学出版社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 山东大学出版社 |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汕头大学出版社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 上海大学出版社 |
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 |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 四川大学出版社 |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 苏州大学出版社 |
东北大学出版社 | 天津大学出版社 |
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 | 同济大学出版社 |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东华大学出版社 | 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 |
东南大学出版社 |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西北大学出版社 |
贵州大学出版社 | 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
国防大学出版社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 |
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 |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
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 |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 | 延边大学出版社 |
河北大学出版社 | 云南大学出版社 |
河海大学出版社 | 浙江大学出版社 |
河南大学出版社 | 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 |
黑龙江大学出版社 | 郑州大学出版社 |
湖南大学出版社 | 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 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吉林大学出版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暨南大学出版社 | 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
江苏大学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兰州大学出版社 | 中南大学出版社 |
辽宁大学出版社 | 中山大学出版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重庆大学出版社 |
3.2 基本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誉、资质及服务能力,具有多年为大型图书馆和其他各类图书馆提供中文图书采购服务的能力。所经销的图书和出版物均为国家正式渠道的出版物。
3.2.1 具有较强的图书采购能力,特别是与地方性科技出版社、高校出版社、综合类出版社具有合作关系,可以拿到第一手图书出版信息。
3.2.2 具有良好的图书信息渠道和信息搜集能力,目录信息中对出版社覆盖率需达到 95%以上。第 1 包中重点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科学普及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科技类书目要求 100%覆盖;第 2 包中重点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中国石化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地震出版社、海洋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测绘出版社、中国地图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黄河水利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技类书目要求 100%覆盖。第 3 包中重点出版社: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科技类书目要求 100%覆盖。以上三包中出版社数据若未及时提供,采购方采购人员有权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3.2.3 具有从事书目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了解采购人对中文图书选购的基本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效目录。
3.2.4 具有地球科学相关专题书目的提供能力。
3.2.5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售书发票。
3.3 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图书应全部为正版图书,图书质量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实行“三包”服务。
3.3.1 供应商每月及时提供国内各出版社出版的新书目录(包括纸本和电子书目),范围涵盖所有相关出版机构,内容符合采购人中文文献采选原则。
3.3.2 供应商根据图书馆提交的订单订书,无条件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指定书目进行查重处理,以避免采购中出现复本。
3.3.3 已出版图书在订单发出后 3 个月到馆率不低于 90%,6 个月订到率不低于 100%(不含绝版书)。
3.3.4 对于书名、著者、页码、出版年、版次和 ISBN、价格有变化的图书,供应商对外订购前应通知采购人确认。
3.3.5 提供图书变化信息和发货信息,在图书订购过程中如遇到涨价幅度超过 20%时,或者单本图书预计结算价格在人民币 200 元以上的,供应商对外订购前应及时通知图书馆,由图书馆决定是否购买。如因供应商未及时采购造成图书采购成本提高的,采购人有权追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科学出版社的图书若未及时提供,后期采购参照按需印刷价格订购的)。
3.3.6 对于采购人发出的 1 年以上未到书的订单,供应商应主动做好对外催询工作,定期将结果通知采购人,指明哪些可继续供,哪些将注销订单,说明原因(绝版、暂时缺货、推迟出版、出版计划取消等)。
3.4 配送、催缺和验收要求
3.4.1 供应商为采购人随书配送一份清晰、完整的发货清单,发货清单内容须规范,包括书名、ISBN、册数、定价、实付金额、发货批次及采购人提供的订单号,且用信誉服务好的物流公司或快递公司为采购人提供免费的配送服务,将图书送达采购人的指定地点。
3.4.2 由于出版社或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图书损坏,如图书出现印刷质量、装订质量错页、缺页、破损、缺附件、活页、小开本等情况或多订、订重的图书以及图书馆收到图书后发现与所订图书不符,供应商无条件负责调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4.3 供应商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损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图书馆指定地点,发货清单一式贰份(加盖公章)附于包装货件内一并交给图书馆,清单格式应按照图书馆要求填写。
3.4.4 图书在到达图书馆指定地点前发生的各种费用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供应商负责。
3.4.5 供应商向图书馆免费提供图书采访用预订书目数据,随书配发符合图书馆要求的编目数据。按照图书馆要求提供图书编目和加工服务。另根据中文图书采访实际需要,供应商安排人力完成采购人从其他渠道采访到馆的中文赠书,
原则上数量为上一年度双方中文图书交易量的 10%。具体加工内容、数量和进度安排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和核实。
3.4.6 供应商在合同期结束前,向图书馆提供年度服务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书目、订到率、调换、摧缺、结算等各个环节的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
3.4.7 结算方式:结算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供应商,采购人以验货后的实际金额与供应商结算,采购人出具付款通知单并通过银行汇款或支票的方式,按照供应商指定银行账户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3.5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国地质图书馆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签署日期:
甲方:中国地质图书馆乙方:
乙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取得甲方 2024 年度中文图书供货商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以《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 目》(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为基础制订,甲方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乙方的技术和服务承诺,与本合同一起构成本次图书资料采购整体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定期为乙方提供订单,并保证订单的批次号、订单号、图书题名、复本量、ISBN 书号、出版社等信息清楚明确,以方便乙方按订单采购。
2. 甲方负责订单的查重工作。
3. 甲方验收乙方所送图书,无误后付款。
4. 甲方及时将需要退换、补配的图书和缺书情况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处理。二、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全面履行投标书的承诺,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进行订购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图书均为正版新书。
2. 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图书信息渠道和信息搜集能力,对书目及时编目加工处理能力强,对出版社书目覆盖率需达到 95%以上。
3. 乙方每个月向甲方提供新书书目,书目信息详尽,书目不能有重复;过滤去不适合馆藏的书目:供书层次需为本科教材以上图书是散页纸、图书过薄、开本过小等状况,需与甲方确认。对于连续性出版物、丛刊专著和会议录等文献,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出版信息,包含丛书名、卷次号、届次等。
4. 乙方应及时向出版社订购,乙方保证图书的采到率和准确率,已出版图书在订单发出后 3 个月到馆率不低于 90%,6 个月订到率不低于 100%(不含绝版书)。xxx到书率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撤销合同,后果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在处理订单时,如实际书价超出订单书价 20%或 ISBN、书名等与订单不一致,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确认;如精装书与简装书同时出版,需向甲方采购人员声明,得到确认后进行订购;如发现订单内有重复订购和不宜采购的品
种,有义务及时提醒甲方撤订;如因乙方未及时采购造成图书采购成本提高的,甲方有权追责,高出的成本价格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出版社的图书若未及时提供,后期采购需要按照“按需印刷价格”订购的)。
6. 乙方向甲方供货前,为甲方随书配送一份清晰、完整、明确的发货清单,发货清单内容须规范,包括书名、ISBN、册数、价格、实付金额、综合费率、实付金额、发货批次及甲方提供的订单号,为甲方提供免费的配送服务,将图书送达甲方的指定地点。
7. 图书如有散页、缺页、倒装、破损、污迹等载体质量问题,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退货、调换等要求(无论加工与否)。
8.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数据服务、图书编目和加工服务。另根据中文图书采访实际需要,乙方安排人力完成甲方从其他渠道采访到馆的中文赠书,原则上数量为上一年度甲乙双方中文图书交易量的 10%。具体加工内容、数量和进度安排与甲方进行沟通和核实。
9.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原版图书订单,按照竞争性磋商时双方约定的结算公式核算,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务要求的正式人民币发票。
10. 合同期内,乙方保证甲方书目订单中的所有图书全部到货。三、价格结算、付款方式
1. 图书的结算将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进行,即正常订单:
每本书正式结算金额=出版社原始码洋*成交综合费率。
2. 甲方将按每次到货的结算价,以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以下为乙方指定的帐户信息: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因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另一方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交付的货物在时间、质量、包装、加工等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在 3 年内不再接受其投标。
3.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或无正当理由不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的,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五、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对乙方提供的图书有异议,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验收后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确认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答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2. 甲方因验收、保管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图书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六、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八、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合同、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正文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甲方:中国地质图书馆 乙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及式样
标注正本或副本
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1 磋商函
5.1.1 磋商函式样
磋 商 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
1. 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及电子版(U 盘)1 份。
2. 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我方要求的合理报酬。
3. 我方保证递交的所有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我方与采购人成交,保证按照响应文件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方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 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磋商日起 个日历日。
6. 若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同意由贵方没收保证金。
7.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此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办公室):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1.2 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式样
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
供应商名称 | 包号 | 综合费率 (%) | 其他声明(若有) |
1 包 | |||
2 包 | |||
…… |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
供应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1.3 商务条款偏离表式样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
我方确认,除上述偏离外,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商务条款。
供应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表只需列明有偏离的商务条款。
2.有偏离的商务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磋商响应”栏填写“有偏离”,在“偏离说明”中辅以详细解释。若无偏离请在“磋商响应”中填写“无偏离”。
3.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
4.供应商可根据其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
5.1.4 技术条款偏离表式样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 | 技术条款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
我方确认,除上述偏离外,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技术条款。
供应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表只需列明有偏离的技术条款。
2.有偏离的技术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磋商响应”栏填写“有偏离”,在“偏离说明”中辅以详细解释。若无偏离请在“磋商响应”中填写“无偏离”。
3.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
4.供应商可根据其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
5.1.5 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式样
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采购 编号:HXJC2023HC/059)竞争性磋商中若成交,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全称(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邮: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开票信息
(以下两项信息勾选一项并按要求填写)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全称: 账 号: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单位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单位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单位信息变更未及时告知贵公司而引起的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公章请勿加盖在银行账号上。)
5.2 资格证明文件
5.2.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式样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书除在正本、副本中提交外,还应在磋商时单独递交 1 份原件。
5.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HXJC2023HC/059)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xx):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除在正本、副本中提交外,还应在磋商时单独递交 1 份原件。
5.2.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式样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开立基本账户银行的名称、地址、账号、税号:
2.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学历 | 职称 | 本项目中承担工作 | 从事过的同类项目及承担工作 |
主要设备、设施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注:须提供学历及执业资格、职称证明等相关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设施情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酌情提供):
4.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盈亏情况 |
2020 | □盈利 □亏损 | ||
2021 | □盈利 □亏损 | ||
2022 | □盈利 □亏损 |
5.质量认证、行业资质等相关认证情况:
6.其他情况:
(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2.4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2.6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狱企业适用)
5.2.7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8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如无,须填写“无”):
三、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响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2.9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10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金额 (万元) | 委托日期 |
备注 |
注:
1.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供应商完成的与本次采购内容同类型的业绩,是否属于同类业绩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确定。
2.近三年指自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
3.此表后须附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必须具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4.有效的证明材料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5.2.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5.3 技术响应文件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2.3.2.3 条款”的要求编制,格式可自拟)
5.4 响应文件包装封面
5.4.1 响应文件包装封面式样
采购编号:HXJC2023HC/059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图书馆 2024 年度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于 2023 年 09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注:
1. 正本、副本、电子 U 盘合并封装递交。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包装封口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