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3[02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三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经公司2020 年2 月17 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人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2020年《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到期,经双方协商拟续签该协议;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因上述 2020 年《金融服务协议》发生存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 35.02 亿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亿 8.91 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 本次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 2020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 2020 年《金融服务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关系。该协议期限三年,现即将到期。
2、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
3、目前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xx、xxx、xxx、xxxxx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因上述《2020 年金融服务协议》发生存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 35.02 亿元,贷款业务每
日最高余额人民币亿 8.91 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xxxxxx 0 xx 00 xxX x 00 x 0000 x
财务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正式成立,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目前,财务公司营业执照上业务范围有 12 项,具体为:(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十)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一)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十二)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融资租赁。
截至2022 年 12 月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663.35 亿元,
所有者权益人民币67.76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593.92 亿元。
利润总额人民币 5.38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4.07 亿元。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招商局集团控制,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有
权主管部门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金额上限
1、服务内容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
2、金融服务金额上限及定价政策
(1)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 60亿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二)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条件
《金融服务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1)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协议双方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
机构的批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副董事长xxx先生因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招商局集团交通物流事业部/北京总部部长,董事xxxxx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部长,董事xxxxx因担任招商局集团首席战略官及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部长,董事xxxxx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以上 4 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xx、xxx、xxx、权忠光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
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以前年度协议的续期,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存贷款利率参照国家颁布的利率水平,部分业务减免手续费可以起到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作用,同时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安全。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相关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双方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已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