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项目名称: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请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温馨提示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署日期。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扫描件。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关于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提起质疑、询问,我司答复质疑、询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相关说明。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xxxx.xx.xxx.xx)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9
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之日起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支付65%,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满1年后之日起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支付5%。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前15天开具合法发票交付甲方,逾期开具发票的,付款时间顺延。 7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14:45(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二)项目名称: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72.42万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72.42万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天(日历日)内交货。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8日14:45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8日14:45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Xx(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000-00000000),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9月18日14:45(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3年9月18日14:45(北京时间),在xxxxxxxxxxxxxxx00x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4:45-15:15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9月12日18: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9月14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xxx.xxxxxxxx.xx)
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00/)的公告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地址:xxxxxxxxxxxxxxxXx0x
联系方式:xxx0755-260360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00x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 0000或7572转2321
邮编:518040
邮箱:xxxxxxxxx@000.xxx
八、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有关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频域热反射系统1套。
采购项目清单: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核心产品 |
主要标的 |
所属行业 |
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 |
频域热反射系统 |
1套 |
1,724,200.00 |
1,724,200.00 |
频域热反射系统 |
频域热反射系统 |
工业 |
否 |
备注:
投标人投标时,采购的主要标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分项报价表》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投标人投标时,采购的核心产品应在《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货物需求一览表
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单位 |
1 |
主机(包含电光调制器1台、连续激光器2台、函数发生器1台、前级放大器1 台、光谱仪1台、脉冲发生器1台、锁相放大器1台) |
详见4.技术要求 |
1台 |
2 |
光学平台 |
详见4.技术要求 |
1套 |
3 |
光学配件(包含滤光片,反射镜,光学支杆,分束器) |
详见4.技术要求 |
1套 |
1.用途
频域热反射(FDTR)系统是一种基于飞秒超快激光抽运-探测(pump-probe)的导热测量技术。相比于其他导热测量技术,目前FDTR技术因其可以测量纳米薄膜热导率和界面热阻以及非接触式测量特性而具有独特优势。
2.工作条件
2.1工作温度和湿度:2℃- 50℃ 湿度:0 -95 % RH
2.2 电力要求:单相220V±10%,50/60Hz,4kVA,
2.3 场地要求:设备需要独立接地线,接地电阻大于3欧姆小于100欧姆。
★3.配置要求
3.1 电光调制器1台
3.2 连续激光器2台
3.3函数发生器 1台
3.4光学平台 1套
3.5前级放大器 1 台
3.6光谱仪 1台
3.7 脉冲发生器 1台
3.8锁相放大器 1台
3.9 光学配件(包含滤光片,反射镜,光学支杆,分束器) 1套
4.技术要求
4.1电光调制器技术要求
▲4.1.1调制频率范围: ≥10MHz(投标时提供产品技术彩页关键页扫描件或官方截图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1.2最大输出电压:<400V
4.1.3上升沿下降沿:5ns-15ns
4.1.4响应波长:700nm-1200nm
4.1.5通光口径:2mm-10mm
▲4.1.6 透过率:>80%(投时提供产品技术彩页关键页扫描件或官方截图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1.7消光比@1064nm≥100:1
4.2 连续激光器技术要求
4.2.1激光输出功率:≤100mW
▲4.2.2光斑模式:TEM00 M2<1.2(投标时提供产品技术彩页关键页扫描件或官方截图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2.3输出中心波长:473nm/ 671nm
4.2.4光斑直径<1mm,发散角<1.5mrad
★4.2.5稳定度≤1%(投标时提供产品技术彩页关键页扫描件或官方截图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3函数发生器技术要求
4.3.1频率范围:≥100MHz
4.3.2通道数:≥2
4.3.3采样率:≥1Gsa/s
4.4光学平台技术要求
4.4.1工作压力: 3-7kg/cm2
4.4.2固有频率:水平方向<1.5-1.7Hz,竖直方向<1.2-1.5Hz
4.4.3台面厚度:≥200mm
4.4.4最大载重:≥450kg
4.4.5台面自重:400-500kg
4.4.6上台面厚度:4-6mm
4.4.7下底面厚度:4-6mm
4.4.8附加功能:气浮支撑,自动充气,自动xx
4.5前级放大器技术要求
▲4.5.1通道数:≥2(投标时提供产品技术彩页关键页扫描件或官方截图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5.2带宽:≥200MHz
4.5.3上升沿/下降沿:≤3ns
4.6光谱仪技术要求
▲4.6.1光谱仪焦长:≥500nm
4.6.2具有高像元分辨率的背照式深耗尽CCD芯片,分辨率≥2000x256
★4.6.3灵敏度:硅三阶拉曼峰的信噪比≥20:1
4.6.4光谱分辨率(半高宽):≤1cm-1, (测量氖灯线585.25nm半高宽)
▲4.6.5使用100X物镜时,横向空间分辨率@532nm:≤1 um
▲4.6.6可见近红外拉曼专用CCD,峰值效率≥90%
4.6.7内置激光衰减:OD0.04-4.0
4.6.8适用波段:240nm-1200nm
4.7脉冲发生器技术要求
4.7.1模拟通道数:≥2
▲4.7.2频率:≤200MHz(投标时提供产品技术彩页关键页扫描件或官方截图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7.3上升/下降沿:<100fs
4.7.4输出电压:10mvpp-5VPP
4.8锁相放大器技术要求
4.8.1频率范围:≥200MHz
▲4.8.2输入耦合:AC/DC(投标时提供产品技术彩页关键页扫描件或官方截图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8.3动态储备:≥120dB
4.8.4 通道数目:≥2
4.9光学配件技术要求
4.9.1窄带滤光片通过光波范围: 780nm-790nm
4.9.2反射镜:780nm-795nm适用
4.9.3光学支杆调节高度:5cm-15cm
4.9.4偏振分束器PBS:780nm-790nm适用
4.9.5带通滤光片通过光波范围:795nm-1770nm
商务要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1、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如果对合同货物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可以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1.2、免费提供原厂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操作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资料。培训时间不少于 5 天。
1.3、中标人应为质量保证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如需中标人到合同货物现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货物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中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货物的故障,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4、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对设备进行半年一次定期巡检。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满后,如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给予优惠购买价格。
2.2. 承诺每次维修周期不超过2周,制定详细的和售后服务方案,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提供专业性的售后技术服务团队。
2.3. 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2周内解决货物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
(三)其他商务要求
3.1、关于交货
★3.1.1交货地点: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能源环境大楼指定实验室。
★3.1.2 投标人需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1.3签订合同后180天(日历日)内交货。
3. 2、关于验收
3.2.1 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3. 3、关于违约
3.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3.2 中标人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货物(包含仅延迟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中标人按照每逾期一日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7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同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3.3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并被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 4、关于付款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 15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20 %,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2024年财政拨款批复到位,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80 %。
① 中标人出具的交货清单原件一份;
② 采购人签署的收货清单复印件一份;
③ 货物验收记录复印件一份;
④ 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原件一份
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中标人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采购人应得之补偿。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进行追偿。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5报价方式及要求:
人民币报价,投标价包含仪器设备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质保期退运返修等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说明: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技术、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投标文件初审
序号 |
资格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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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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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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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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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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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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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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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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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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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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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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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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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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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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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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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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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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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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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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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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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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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没有被公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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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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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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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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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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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IP地址相同的。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初审》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综合评分表
评审部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分) |
一 |
技术部分(合计5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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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障措施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提供项目技术保障措施,应包括内容:
5、突发情况应对措施。 (二)评分依据: 每满足一点得10分,满分50分。在以上内容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相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评分标准为优:项目技术保障措施思路清晰明确,方案合理可行,满足服务要求,针对性强的得50分; 2.评分标准为良:项目技术保障措施总体思路比较清晰,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可以满足服务要求的加30分; 3.评分标准为中:项目技术保障措施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可以满足服务要求的加10分; 4.评分标准为差:项目技术保障措施思路不清晰,方案不完整,不能满足服务需要的不得分。 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8 |
8 |
|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五、技术规格中的4.技术要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或不响应投标无效处理,不参与评分,所有标注“▲”的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8分,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0.36分,最低0分。 |
46 |
46 |
二 |
商务部分(合计16分) |
|||
|
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或不响应投标无效处理,不参与评分,其他每负偏离一项扣33.4分,最低0分。 |
3 |
3 |
|
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3.4分,最低0分。 |
3 |
3 |
|
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其他商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负偏离或不响应投标无效处理,不参与评分,其他每负偏离一项扣20分,最低0分。 |
2 |
2 |
|
投标人同类业绩 |
提供自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截止日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3个同类电光调制器相关业绩即得满分,提供2个得60分,提供1个得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一个完工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均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3 |
3 |
|
诚信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5 |
5 |
三 |
价格部分(合计30分) |
|||
1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30 |
30 |
合计 |
100 |
100 |
备注:评标信息内评分方法的说明:
(1)权重:按百分比进行设置;
(2)评分准则:按照评标系统设置要求,每项“评分准则”皆按百分制打分;
(3)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对应“评分准则”的分值×对应权重%。
政策功能
第一部分 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组成联合体(如允许)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 %的价格扣除。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
第二部分 政策功能说明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二、招标文件 |
|||
(三) |
1. |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
R不举行; □举行: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四) |
1. |
投标文件式样 |
(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 (2)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的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错误操作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使用了旧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资料缺失、无法显示等情况导致的扣分、废标等不良后果;不正确加密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
(五)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
2. |
投标分项报价 |
包含但不仅仅限于 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
|
|
4.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十一) |
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
|||
(二) |
1. |
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 |
R5人 □7人 |
2. |
评标方法 |
选取方法:方式一 方式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 |
|
投标文件报价修正原则 |
/ |
||
(三) |
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方式:方式一 方式一:综合评分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方式三:评定分离项目,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四) |
1. |
中标人的确定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下述方式二确定中标人。 方式一:随机抽取; 方式二: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 |
本项目为确标方式为:方式一 方式一:非评定分离 方式二:评定分离 |
|||
(六) |
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方式一:中标人 方式二:采购人
方式一: (1)以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a)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b) 按a)方式计算的服务费不足5000.00元时,按5000.00元收费。 方式二: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 方式三: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家; 方式四: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按 %缴纳,第二的中标人按 %缴纳。
|
其他说明 |
|||
/ |
/ |
询问函、质疑函接受的具体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邮编:518040 |
/ |
/ |
分包 |
方式一:R不允许; 方式二:□允许: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总 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定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投标邀请的联系事项。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利用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
网上投标是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关于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二、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其他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9:30表示截止时间为9点30分59秒。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已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响应投标的每一投标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形式: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提出,也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
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备
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警示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投标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投标人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人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投标文件正文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
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投标文件的式样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签署: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密封: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
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货币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联合体投标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投标有效期
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楼304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联系方式:83948100,83938584,83938599。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二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开标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评标:
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步骤: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步骤: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价格评审。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6)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价格扣除》。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投标人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电邮提交方式。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人
非评定分离项目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明确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唯一中标候选人的,如唯一中标候选人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评定分离项目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采用自定法: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定标委员会,并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方式,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及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适用)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经依法被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的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投标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询问、质疑与投诉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疑
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质疑期限: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提交要求:
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项目采购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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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
…… |
|
|
|
相关说明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 购 合 同
签订地点:
买方(甲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卖方(乙方):
甲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
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 (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采购标的物及合同金额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1 |
|
|
|
|
|
|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元整 |
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费、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一切费用, 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二、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四、设备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乙方保证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安全合法使用。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和要求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谈判/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或者未在谈判/投标文件中书面提出异议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有适用)。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必要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货物来源渠道的合法证明。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乙方应将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附随工具等全部设备附属材料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五、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货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权利担保或权利瑕疵,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任何权益。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交货。
交货方式: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7 天以前用甲方可以收到的方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甲方可以收到的方式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由乙方自行安排运输将全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甲方不接受部分交货,除非甲方同意。
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险
货物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由乙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之日起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支付65%,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满1年后之日起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支付5%。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前15天开具合法发票交付甲方,逾期开具发票的,付款时间顺延。
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___个月,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应甲方要求应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设备正常的易损件消耗除外。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因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影响正常使用的,自恢复正常使用后,质保期和免费维修保养期相应顺延,为免纠纷,双方可对顺延期限进行书面确认。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24小时内响应,如需乙方到合同货物现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上述问题在7日内无法解决或故障无法排除的(重大故障除外),甲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更换,如甲方选择退货,乙方应当自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7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选择更换,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7日内完成货物更换工作,乙方未在限期内更换的,甲方仍有权选择退货。
十、检验和验收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如有适用)。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该检验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需马上派出代表前往工作现场,双方进行箱外验收。箱内物品由双方在约定时间(到货后五天内)一次性共同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补交给甲方,如因此造成拖延,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货物缺少技术材料、使用手册等材料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乙方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乙方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本合同的质量等要求,性能满足要求并经甲方验收。
c、 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d、 甲方认为的其他合理条件。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并解除合同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3】‰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30 天以上(含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十五、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采购项目经费来源于:财政性资金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乙方的投标文件;
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3.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 合同壹式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号:
附件1:配置清单
附件2:售后服务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封面参考
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项目名称: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原厂商(制造商)及原产地 |
是否本国产品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主机(包含电光调制器1台、连续激光器2台、函数发生器1台、前级放大器1 台、光谱仪1台、脉冲发生器1台、锁相放大器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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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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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学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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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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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学配件(包含滤光片,反射镜,光学支杆,分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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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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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大写: |
注: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如:小写:RMB1230000,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功能、单价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的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采购项目清单”的“采购内容”一栏为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采购项目清单”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
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按要求出具及完整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可能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生产者 (制造商) |
证书编号 |
所投节能产品金额 |
节能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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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总金额:
节能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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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志产品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生产者 (制造商) |
证书编号 |
所投环保标志产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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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志产品总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
说明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不予价格扣除。
投 标 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
我们承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投标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单位(公司)(企业)承担。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备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邮箱:
财务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公司)承诺:
本单位(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单位(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本单位(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公司)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适用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本单位(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本单位(公司)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单位(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本单位(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本单位(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本单位(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本单位(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本单位(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本单位(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本单位(公司)清楚,若本单位(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本单位(公司)中标本项目,本单位(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本单位(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本单位(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本单位(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本单位(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本单位(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本单位(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本单位(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本单位(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本单位(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本单位(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本单位(公司)承诺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说明(如有)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 参加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的采购活动,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所使用的“投标专用章”与我单位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单位对所使用“投标专用章”的行为和相应责任予以完全承认。
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我单位投标专用章样式如下: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项目名称: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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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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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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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应标情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声明函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书面声明函
致: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在参与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政府采购活动时,本单位(公司)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特此声明。
备注:投标人必须根据上述声明函格式内容填写,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同类业绩
格式自拟
开票资料说明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的招标中如获中标,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地址 |
|
||
开户银行 (具体到XX银行XX支行) |
|
联系电话 |
|
账 号 |
|
联系人 |
|
附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投标截止日,如本单位(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意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本单位(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本单位(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本单位(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须知
发票类型 (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信息: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客户的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全称及账号)。 |
温馨提示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确认“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开具的发票类型。
投标人中标后,我司将按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确认的发票类型作为开具发票类型的依据;若投标人投标时未确认,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投标人投标时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或未确认,我司将不予更换发票类型。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非信息公开部分)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非信息公开部分)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作为本单位(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功能材料与器件-频域热反射系统、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提供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说明
★3.配置要求
3.1 电光调制器1台
3.2 连续激光器2台
3.3函数发生器 1台
3.4光学平台 1套
3.5前级放大器 1 台
3.6光谱仪 1台
3.7 脉冲发生器 1台
3.8锁相放大器 1台
3.9 光学配件(包含滤光片,反射镜,光学支杆,分束器) 1套
★4.2.5稳定度≤1%(投标时提供产品技术彩页关键页扫描件或官方截图或产品技术说明书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4.6.3灵敏度:硅三阶拉曼峰的信噪比≥20:1
★1.1、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如果对合同货物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可以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1.1交货地点: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能源环境大楼指定实验室。
★3.1.2 投标人需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 4、关于付款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 15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20 %,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2024年财政拨款批复到位,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80 %。
① 中标人出具的交货清单原件一份;
② 采购人签署的收货清单复印件一份;
③ 货物验收记录复印件一份;
④ 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原件一份
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中标人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采购人应得之补偿。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进行追偿。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5报价方式及要求:
人民币报价,投标价包含仪器设备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质保期退运返修等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
1、本表中“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3、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如有)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技术要求偏离表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说明 |
带“▲”的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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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技术条款(除带“★”和“▲”之外的技术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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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表的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如有)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商务要求偏离表
(非信息公开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的商务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SZDL2023001856(CLF0123SZ13ZC59)
序号 |
目录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备注 |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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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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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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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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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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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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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商务条款偏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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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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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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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非信息公开部分)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
(非信息公开部分)
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1.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如相关人员为退休后返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3.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作为《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的附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技术保障措施
(非信息公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