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财务资助协议
资助人(甲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人(乙方):南宁侨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解决乙方正常生产资金缺口,乙方向甲方申请财务资助,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1、财务资助用途:用于乙方正常生产资金投入,不得作为乙方非经营用途。
2 、财务资助总金额: 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壹万玖仟xx元整
(¥11,419,500.00 元)。
3、财务资助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一次性归还财务资助款。如乙方提前还款,则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资金金额和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
4、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率:按年化率 5.5%计算。资金占用费每个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开具资金占用费发票给乙方。
5、乙方按计划开支,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财务资助款和资金占用费。
6、双方恪守信用,履行有关职责、权利和义务。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侨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