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34 期个人大额存单(3 年期,期满付息) 产品编号 2011A08220034 发售对象 个人 币种 本金币种:人民币 利息币种:人民币 存单期限 3 年 发行时间 2022 年 7 月 21 日-2022 年 8 月 22 日 认购起点金额 20 万元 最小递增金额 1 万元的整数倍 年利率(%) 3.55% 计息类型 固定利率 利息计算方式 到期兑付利息=存单面值×年利率×存单期限(年) 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起息日 购买成功当日...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34 期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协议
甲方: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一、本期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34 期个人大额存单(3 年期,期满付息) |
产品编号 | 2011A08220034 |
发售对象 | 个人 |
币种 | 本金币种:人民币 利息币种:人民币 |
存单期限 | 3 年 |
发行时间 | 2022 年 7 月 21 日-2022 年 8 月 22 日 |
认购起点金额 | 20 万元 |
最小递增金额 | 1 万元的整数倍 |
年利率(%) | 3.55%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计算方式 | 到期兑付利息=存单面值×年利率×存单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起息日 | 购买成功当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满 3 年,对年对月对日 |
兑付日 | 到期日当日 |
提前支取条款 | 可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厦门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是否可转让、赎回 | 可转让、不可赎回 |
附属条款 | 可办理质押、存款证明 |
税款 | 如国家征收利息税,甲方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
二、提前支取
在存单未到期前,乙方可本人办理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因办理存款证明、质押、冻结、挂失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三、到期本息兑付
大额存单到期后,通过柜面认购的,乙方可持大额存单在柜面办理到期兑付手续,逾
期未到柜面办理的,甲方于次日自动将本息资金划转到乙方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但因办理存款证明、质押、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自动兑付,需乙方本人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到网点办理兑付业务。
由于上述原因未能自动兑付的大额存单,到期日之后的逾期时段按照实际兑付日甲方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待存单状态正常后,乙方可本人在甲方网点办理到期人工兑付。四、利息收益说明
x产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自乙方认购之日起计息。如乙方持有到期,甲方保证本金兑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如乙方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支取日甲方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额部分仍遵从原存单计息规则。
五、特殊业务办理
乙方可根据需要办理大额存单挂失、质押、开立存款证明业务。六、争议的处理
x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经网点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即表示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