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球场改造工程(二次)
工程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施工单位: 江苏贝壳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监制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采购单位):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合同编号:
乙方(施工单位):江苏贝壳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常州市钟楼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1.9.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球场改造工程(二次)
1.2 工程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1.3 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招标说明内的所有内容:
1.4 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
1.5 工期:本项目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在65个日历天内必须完工,并通过验收,同时工期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1.6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质量未达到质量目标,除返工合格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作为质量违约金。
1.7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肆万叁仟捌佰元;小写:1843800元。
1.8质保期:满足建设部(2000)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 甲方于施工现场仅提供一个用于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总接入点,点位由乙方自行踏勘,点位后的相关建设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甲方指派 xx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施工安全、xx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双方签订安全生产xx施工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4 委托 / 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 份。
2.5 协助提供乙方实施本工程所需的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安全、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
2.7 按照合同付款要求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第3条 乙方工作
3.1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建设工程档案管要求、技术标准已有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应交资料,甲方、监理人公司要求的其他应交资料。
3.2乙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
1)指派 xxx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常驻现场(即:项目负责人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天、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如未做到,乙方承担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另须按要求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配合工程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及配合现场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在投标书中所列项目部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乙方属于重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乙方对现场房屋结构、四周环境详细察勘,根据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特点,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施工方式,编制施工方案时重点解决施工难点,尤其涉及安全的要十分慎重,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xx、快速的顺利进行。应充分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的对本项目管线及其他已完工的隐蔽工程的破坏因素,应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项目场内外管线遭到破坏。施工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尤其要避免对已建好房屋地面、墙面的破坏和污染,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为现场管理、施工等所有本项目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自理,书面承诺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员工伤亡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施工中所需设施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严格按照xxx安[2010]351号文件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xx施工水平。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相应的各种施工安全台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一旦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和社会责任,并承担由此对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的施工机械及人员安全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乙方应对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违规违章情况负责,在施工期间须做好xx施工、安全生产,协调处理好xx关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xxxx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施工中发生财产损坏、伤亡事故,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且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9)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噪声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如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学习,则暂停施工。
垃圾管理:乙方自行办理垃圾弃置许可证,费用已在报价中考虑;
道路占用:校内道路占用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
10)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省、市文件的规定相关要求的执行。施工人员进场必须规范着装(包括安全装备、设施)、禁止在非规定地点吸烟、大小便、倒垃圾,违者将按施工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办法或制度承担违约金。
11)有关方面重大活动期间或甲方需要的特别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乙方应予无条件服从,并按照有关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这可能造成乙方的损失,但甲方将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12)乙方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影响道路交通。乙方负责与交警、城管、市政等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在交通线路、道板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解汽车、行人交通,其相应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有义务保证施工期间学校的正常学习、工作不受影响。
14)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监理(如有))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若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其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合同价款及调整
6.1.1本项目合同价为总价包干价,在本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
6.1.2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设备及其附件、辅材的采购、制造、必不可少的部件检测、试验、包装、装卸搬运(包括吊装就位及上下力等)、仓储、保险、安装、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竣工图纸)、质量保修期保障、缺陷修复、交易服务费、税费、图纸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地方性政策强制性规定的各项费用和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其他交付甲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和市场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因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所带来的所有风险等,还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和自身认为需要的一切费用,为工程在甲方工地现场“交钥匙工程”的价格。
(1)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
1)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施工期间人工费、机械价格、材料价格不调整);
2)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
3)经甲方确认的最终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图、施工图、平面、重点方案等。
4)经踏勘后的现场条件;
5)合同价包含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的每一项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采购、制作安装价格。乙方投标时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分部分项(包含缺项、漏项),该项在实施后,甲方将不予支付,并视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项目单价内。
6)图纸中包含的内容不管乙方在投标时是否已报价,在实际施工中该项取消或减少的,应视作变更扣减合同价格。
7)对报价清单中未列出或未说明的,而乙方为使工程项目能够按技术要求长期正常有效运行所需的设备、服务、附件、材料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内,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经甲方确认的不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所产生的增减项目费用,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由乙方申报,甲方按市场价确认后调整总价。
乙方投标时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分部分项(包含缺项、漏项),该项在实施后,甲方将不予支付,并视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项目单价内。甲方提供的图纸及采购范围中包含的内容,乙方在投标时已报价的而在实际施工中该项取消或减少的,在工程结算时按投标报价予以扣除;甲方提供的图纸及采购范围中包含的内容,乙方在投标时未报价且在实际施工中该项取消或减少的,甲方在结算时按照市场价格予以扣除。
6.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10天内付合同价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70%。
(4)工程竣工结算经甲方、审计审定后付至审定总价的 100%(必须提供审定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甲方逾期退还的,每逾期一天按质量保修金的1‰承担违约责任。
(6)以上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税率9%),以上各阶段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当于采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并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见票付款。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指定中介机构实施工程结算审计(如有),并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6.4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费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审核率:本工程结算核减率在5%(含)以内的,审计费由甲方承担。核减率超过5%的,全部审计费由乙方承担。
6.5 材料送检:施工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在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抽样送检,如果检测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施工方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外,将不合格的产品全部更换成合格的产品。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材料、设备的准备要求:
1)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7天向监理人(如有)申报相关资料,监理人(如有)在收到申报资料后3天内完成审批。
2)主要材料由乙方自行选择,但须得到甲方、监理人(如有)的认可。未经甲方、监理人(如有)的决定或认可,乙方不得私自将材料运进现场,更不得将材料用于本工程。材料的供应以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原则,由乙方自理。具体事宜由乙方与材料供应方在签订的供应合同中明确,供应合同中明确具体品种、数量、标准、规格、型号、尺寸、供应办法、供货地点、下力方式。
3)甲方、监理人(如有)对材料供应方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乙方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解除乙方对材料应负的责任。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如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如有)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如监理工程师(如有)对检验过材料表示怀疑时,有权随机抽样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致使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如有)的要求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材料供应方与乙方的材料供应量按材料供应方与乙方双方共同签认的施工图数量进行计量。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与材料供应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若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一款项中扣除该部分并支付给材料商。
7)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向监理工程师(如有)提出使用代用材料对本工程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的影响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如有)审核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甲方的批准并不能解除乙方对代用材料的质量和使用代用材料引起的不良结果的责任。
8)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进行使用,严禁擅自更改,若发现有材料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上述要求,或采用假冒伪劣产品,每一项不合格材料须要向甲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并要求无条件更换,同时承担相关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7.2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1%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3 材料送检:乙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在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抽样送检,如果检测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外,必须将不合格的产品全部更换成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甲方的损失。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在施工前及时书面提出。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5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在规定时间前未能完工,每超一天按3000元/天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从同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9.2其他相关条款
(1)乙方承诺:乙方应确保农民工工资、专业分包工程款、货物、材料供应款的支付到位,承担因农民工工资、专业分包工程款、货物、材料供应款不到位而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未按照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工人、民工的劳动关系向工人、民工发放劳动报酬、购买社保综保,引起民工闹事、聚集、投诉、索赔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2)甲方要求乙方的竣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的目标。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达到该质量等级,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2%对乙方进行处罚。
(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来拒绝设计变更和甲方要求的额外工程施工,否则乙方将按1万元/次承担违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4)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原则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解决,乙方不得以中途变更、签证、索赔等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来停止施工,否则乙方将按1万元/次承担违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如有)的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达不到合同要求,监理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如乙方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如有)的指令的,乙方将按1万元/次承担违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6)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如造成损失,应按价赔偿。
(7)若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本工程暂停时,甲方只对已发生的合格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与乙方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8)乙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应实事求是,不得故意多估冒算,如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出工程送审结算价的5%时,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按超出部分核减额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程结算时从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9.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如遇政策、法规调整等因素、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11条 其它约定:
11.1根据学校的特殊情况,本项目的实施时间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乙方的项目人员必须按照学校防疫管理要求,对项目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进出校园需配合做好登记手续(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必须保证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学习、工作秩序,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负面影响将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必须注意确保安全生产、xx施工;如发生违法乱纪及人身伤害事故、意外事件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1.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遵守廉政制度。如乙方的工作人员丧失职业道德、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牟取私利,收受、索取贿赂的,经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查实,乙方应支付5-10万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向本工程相关方行贿的,经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查实,乙方应支付行贿额10倍的违约金。
11.4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
12.1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2.2在解决争议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3份,1份交代理机构。
13.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3.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甲方(盖公章):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乙方(盖公章):江苏贝壳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x
代理人: 代理人:xxx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银行帐号及开户行:农业银行泰州济川路支行
10201901040015618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甲方(全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乙方(全称):江苏贝壳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球场改造工程(二次)(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合同承包范围内容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 设计合理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 2 年;
3、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5、其他约定: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xx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定价款的 3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按合同付款方式。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xx施工协议
建设单位: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甲方)
施工单位:江苏贝壳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顺利实现建设目标,甲乙双方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合法竞争取得承包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网球场改造工程(二次) 工程项目权利的同时,即产生对该工程项目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保护现场、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双方所签施工合同(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全面承担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处罚款在最终结算时予以扣除。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一)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配专职安全员。
2.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考核办法要落实到位。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该明确制定安全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要全面并具有针对性,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保护措施方案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要有书面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全面同时具有针对性并履行签字手续。
6.制订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整改事故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该如期完成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
7.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场工人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技术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8.从事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
9.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现场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制定“三宝”,“四口”防护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并保证做到:
(1)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挂安全网。
(2)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后,必须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吊篮严禁乘人。
(3)施工现场严禁赤膊、穿拖鞋及高跟鞋、穿裙子施工。
(4)严禁酒后作业。
10.加强安全用电管理。
(1)施工单位应建立和执行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2)现场电工必须有操作证,并实行专人管理,经常巡视、维修并做好相关档案。
(3) 建筑物与高压线应符合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防护措施。
(4)配电室应整洁通风,配电箱要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现场照明设有专用回路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6)总配电箱、塔机井架等要单独接地。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有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甲方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查明原因,承担责任以及对善后事宜的妥善处理工作。
五.上述各项,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如违反上述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如下处罚:停水停电、停工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勒令退出施工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由此带来延误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经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乙方: 江苏贝壳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