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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港澳码头xx地块综合整理项目渗滤液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港澳码头xx地块综合整理项目渗滤液运输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东莞市新东欣环保 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港澳码头xx地块综合整理项目渗滤液运输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1.3 预算金额:1400000.00 元;
1.4 最高限价:70.00 元/吨;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响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业绩要求:具备 槽罐车运输 类业绩。【提供的业绩不少于 1 份,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 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6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7 未被列入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
3.3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
( xxxx://xxx.xxxx.xxx.xx/ ) 、 广 东 东 实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采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及 广 东 政 通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不记名免费下载。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xxxxxxxxxx 000 x(xxxxxx)000 x。
4.2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2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竞 争 性 谈 判 公 告 发 布 媒 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栏目
( xxxx://xxx.xxxx.xxx.xx/ ) 、 广 东 东 实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采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广 东 政 通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
1.2 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栏目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联系人:xxx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xxx 0 x采购人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 000 x(市民服务中心)411 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xx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000-00000000采购代理机构邮箱:000000000@xx.xxx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6 月 6 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5 | 项目承包方式 | □固定总价包干 ■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包干 □其他, |
1.2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3.5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1.6.3 | 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12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响应人须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 |
2.1.3 | 实质性要求 |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
2.2.1 | 响应人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 和方式 | 响应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提出澄清要求。提出澄清要求的方式:书面方式 |
2.2.2 |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发布方式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内容统一以补充通知文件形式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xxxxx://xxx.xxxxxx.xxx.xx)、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xxxx://xxx.xxxx.xxx.xx/)、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xx/),视为潜在竞争性谈判响应人已获取相关文件。 若潜在竞争性谈判响应人未留意或未及时获取补充通知文件,一 切后果由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 |
3.2.2 | 响应文件响应和编写 | 本条款增加规定: 1. 响应人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号条款响应表》填 写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响应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 响应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用户需求书/技 术规范书”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响应人 |
本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为准,如响应人拒绝的,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 ||
3.2.4 | 响应文件的盖章 | 本条款增加规定: 1. 响应文件中凡出现响应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如使用依照国家行政部门要求已备案的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的,应提供所使用印章的合法备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同时响应文件盖章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 1) 加盖响应人单位骑缝章; 2) 逐页加盖响应人单位印章。 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
3.3 | 报价方式及具体要求 | 本条款增加规定: 1. 本项目谈判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方式。 2. 本项目谈判报价的单价报价(含税)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谈判报价(含税)超过谈判最高限价的,或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谈判报价(含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谈判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谈判处理。 3. 谈判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工具、人工、管理费、利润、税 金、风险等一切因素所有应该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因素。。 |
3.4.1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90 天。 |
3.5.1 | 谈判保证金金额 | 谈判保证金金额:28000.00 元 |
3.5.2 | 谈判保证金形式 |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唱标同时将公开展示谈判保证金凭证。 3.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4.提交谈判保证金帐户信息: 帐户名称: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银行帐号:380010190010009298 (注:各响应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备注项目编号,及 项目名称,如有字数限制项目名称可简写。) |
3.6.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唱标信封 1 份。 |
3.6.6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本条款增加规定: 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经济响应文件应分别装订,密封后,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或者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商务技术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里不能含有任何有关谈判报价信息。 3)响应文件外层包封上应写明的内容如下: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递交响应文件地址: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响应人名称: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1.1 |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4.1.2 | 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4.1.4 | 响应文件退还 | 不退还 |
5.1 | 唱标时间和地点 |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6.1.1 | 谈判小组组成人 数 | 3 人及以上单数 |
6.3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6.4 | 推荐成交候选人原则 | 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单位。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顺序排列推荐成交侯选人。如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由谈判小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无法进行合理 排序,则采用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7.1 | 结果公示媒介 | 东 莞 实 业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采 购 栏 目 |
7.3.1 | 成交人确定 | □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成交人数量: 人 ■采购人确定成交人,成交人数量:1人 |
7.3.2 | 成交原则 |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
8.1.1 | 履约担保金额、缴纳方式及要求 | 1. 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 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 3.响应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 10%,如果成交人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合同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成交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 15 天,无条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可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帐户。 4.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 毕后,经双方签字 7 天内保持有效。 5.履约担保要求: (1)履约保函。如果响应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则该银行保函应: ①保函应由银行支行或以上银行机构开具. ②保函的格式参考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格式,保函担保期内若项目未能按期竣工,保函必须延期,办理延期手续时在银行方面所产生费用由报价人负责。 ③履约保函必须打印,手写、涂改无效。 |
(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汇票等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响应人必须保证履约保证金以响应人名称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3)若成交人不能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如果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交货期延误,履约担保时间延长,延长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5)若成交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项目质量事故、交货期拖延、欠付工人工资、欠付材料款等情况,采购人在经核查属实后,有权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成交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立即没收其履约担保,若造成损失超过履约担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行使享有的担保权利: ①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②成交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 (7)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担 保的申请,采购人办理履约担保退还手续。 |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人支付,具体如下: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中标金额数为基数,按国家计委《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乘以70%计取。交纳方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交纳时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1 项目概况
1.1.1 本项目根据东实集团及采购人相关招标采购管理规定执行,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名称: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地点: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承包方式: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3 竞争性谈判范围、服务时间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范围: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时间: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标包划分情况: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3.5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4 竞争性谈判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竞争性谈判。
1.5 竞争性谈判组织形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组织形
式、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6 响应人资格要求
1.6.1 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格要求: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6.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1.6.3 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本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响应文件上按要求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无需联合体共同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4)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1.7 响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7.1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响应资格或成交资格: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7.2 响应人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采购人及东实集团旗下采购项目的资格:
(1)响应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串通谈判,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的;
(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3)以他人名义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4)成交人私自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6)响应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1.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谈判,其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4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响应的,属于以他人名义谈判,其响应无效:
1.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其响应无效: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7.6 响应人相关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以下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
(二)竞争性谈判活动前 3 年内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担任其董事、监事,是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活动公平公正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 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踏勘现场
1.12.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响应人须自行踏勘现场。
1.12.2 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实施地点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服务类/货物类);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类);
第五章 合同模板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要求的,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冲突时,以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准;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冲突时,以竞争性谈判响应须
知前附表为准。
2.1.3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将被否决;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响应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2.2.2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发给所有潜在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2.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4 所有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部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5 响应人对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响应人由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人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
3.2 响应文件的编制
3.2.1 响应人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响应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人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作出全面响应是采购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否决。响应文件响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3.2.3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竞争性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如使用其他语言的,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 响应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确认。响应文件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3.3.1 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3.3.2 竞争性谈判货币:人民币。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其他币种,一律以唱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3.3.3 采购人设有最高谈判限价的,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谈判将被否决。最高竞争性谈判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3.3.4 采购人不接受响应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1 谈判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将被否决。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
响应保证金。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1 采购人要求响应人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响应人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2 采购人可以规定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3.5.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
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响应人有串通竞争性谈判、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响应人以他人名义响应、与他人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弄虚作假等
行为。
(5)成交人提交虚假资料或无效资料成交,影响成交结果的。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相关证件原件核对的。
(8)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9)其他规定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3.5.5 未按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或提交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足的竞争性谈判将被否决。
3.6 响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6.1 响应人应当编制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 “副本”,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2 每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唱标信封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唱标信封”字样。正本或副本应按目录顺序要求排列并牢固装订成册。不能有脱页,不能使用活页夹装订。
3.6.3 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唱标信封”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者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6.4 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并注明唱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响应人的名称与地址、联系方式,以便竞争性谈判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6.5 提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人应当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进行签收。
3.6.6 采购人对于响应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4.1.2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4.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响应人分别进行签收(唱标前不得提前公开已签收的响应人信息)。
4.1.4 除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 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 响应人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当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提交和送达。
4.2.3 响应人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收取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响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4.2.4 响应人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后,不得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竞争性谈判,否则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5.1 唱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标,参加唱标的响应
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标。
5.2 唱标程序
5.2.1 唱标会议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响应人代表对响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 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在唱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2.3 唱标时,采购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响应人个数及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竞争性谈判的“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报价一览表”一般包括:唱标时间和地点、响应人名称、价格等唱标内容、唱标过程监督记录、响应人提出的异议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 唱标内容填写在“唱标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响应人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唱标异议
响应人对唱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谈判小组
6.1.1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具体人数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6.1.3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6.2 评审原则
6.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 评审方法
6.3.1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详细载明评审方法作为本次评审所采用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6.3.2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审方法。
6.4 推荐成交候选人原则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竞争性谈判
响应须知前附表。
6.5 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的项目,评审结果按照采购人内控管理规定确认后,在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1.2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资格后审(履约能力审查)
7.2.1 采购人有权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对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
7.2.2 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配合资格后审,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谈判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7.2.3 资格后审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重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综合考察成交人的履约能力。如采购人要求还须提供业绩证明的其他材料,成交候选人须配合提供。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
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
7.2.4 如发现响应人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谈判保证金可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5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成交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成交资格,且谈判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依次审查下一名成交候选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或重新采购。
7.3 确定成交人
7.3.1 除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成交人数量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7.3.2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人,具体成交原则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7.3.3 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人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
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竞争性谈判。
7.4 成交通知
7.4.1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成交候选人应当主动告知采购人。
7.4.2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当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人。
7.4.3 成交通知书是竞争性谈判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4.4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1 履约担保
8.1.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担保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8.1.2 成交人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 合同签订
8.2.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形式及交纳时限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
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5 采购监督小组
10.5.1 采购人应当组建采购监督小组对竞争性谈判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谈判小组的讨论。
10.5.2 特殊情况导致开标、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拒绝纠正的、发现竞争性谈判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采购监督小组应当及时报告监督部门。
10.5.3 采购监督小组可以通过检查、随机抽查、现场监督、网络在线监督等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活动进行监督,竞争性谈判活动各方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竞争性谈判文件索 引页码 |
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 | |
2 |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 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 | |
3 | 响应文件盖章、签署 | 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4 | 报价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的 | |
5 | “★”符号的条款 | 无负偏离标注“★”符号的条款 | |
6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7 | 其他 |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 无效情形。 | |
8 | …… | ||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 本项目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顺序排列推荐成交侯选人。如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由谈判小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无法进行 合理排序,则采用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顺序排列推荐成交侯选人。如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由谈判小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无法进行合理排序,则采用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 初步评审
3.1.1 谈判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竞争性谈判。
3.1.2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修正或补充。澄清、说明、修正或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不允许响应人通过澄清等方式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争性谈判。
3.1.3 谈判小组不得向响应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响应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不得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修正和补充。
3.1.4 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竞争性谈判:
(1) 响应文件中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则无须授权委托书);
(2)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3) 响应人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竞争性谈判方案的除外;
(4) 响应人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响应人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5) 未按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或提交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足的;
(6)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7) 竞争性谈判报价低于成本价,且响应人不能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8) 竞争性谈判报价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9) 响应文件未能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0) 响应人有串通竞争性谈判、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1) 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12) 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竞争性谈判的其他情形。
3.1.5 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收到低于成本价竞争性谈判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响应人
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争性谈判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竞争性谈判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竞争性谈判。
3.1.6 竞争性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竞争性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竞争性谈判。如有补充其他价格修正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谈判
3.2.1 确定谈判顺序
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响应人的谈判顺序。
3.2.2 比较与评价
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商务、技术条款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
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体与每位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分别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响应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响应人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3.3 最终报价
竞争性谈判报价原则上不少于两轮报价(含唱标报价),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最后一轮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统一截止时间前提交最终密封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原则上最后一轮报价应进行公开唱标。
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方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
响应人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3.4 推荐成交候选人
竞争性谈判以响应人最后一轮谈判的报价及承诺作为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顺序排列推荐成交侯选响应人。如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由谈判小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无法进行合理排序,则采用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若出现次低报价相同影响评审结果的,同样按上述程序执行。)
谈判小组推荐非报价最低的谈判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的,须附书面报告说明理由且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在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人之前,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次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5 编写评审报告
竞争性谈判工作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基本情况;(2)竞争性谈判过程介绍;(3)谈判小组构成; (4)谈判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详细评审评分、无效响应人名单及原因);(5)响应人最终报价 情况;(6)推荐成交候选人建议等。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技术规范书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 明 |
1 | 合格投标人 | 详见“响应人资格要求” |
2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
3 | 付款方式 | ①按月对账,乙方每月 26 日提交本月(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运费对账单及对应承运单等凭证发出请款需求,甲方收到上述请款资料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 开出增值税专用服务发票。②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运输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仅限于双方签约运输服务合同所 列公司银行账号进行公对公银行转账。 |
4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报价要求 | 响应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所有材料、工具、人工、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因素所有应该和可能 发生的费用因素。 |
6 | 谈判有效期 | 90 天。 |
7 | 其它要求 | 投标人应充分结合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了解项目招标需求、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供应商须无 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废物名称 | 预计运输总量 (吨) | 预计日运输量 (吨) | 运输单价最高限 价(元/吨) | 备注 |
渗滤液 | 20000 | 150 | 70.00 | 实际运输总量及 日运输量不设上限或下限。 |
港澳码头位于滨海湾新区交椅礁侧,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开发过程中此处产生大量渗滤液需运输至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现场渗滤液情况如下:
运输起止点:滨海湾新区交椅礁侧→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单程运距约 45km)
(二)现场情况
港澳码头现场施工导致道路路况差,现场道路均无硬化路面铺设,同时因现场开挖导致既定道路突然挖断或变更的情况。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投标单价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所有材料、工具、人工、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因素所有应该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因素。
二、技术需求
为确保港澳码头xx地块综合整理项目渗滤液(以下简称:渗滤液)安全及规范运至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欣),妥善协调及处理渗滤液收运现场相关
工作必要流程及异常,现将渗滤液收运相关技术需求作如下要求:
(一)车辆配置
资质要 求 | 介质要 求 | 容积要 求 | 罐体材质 | 其他要求 | 运输频次(预计) |
无特殊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28m³以上 | 衬塑或不锈钢或铝罐 | 罐内需保持干净,确保渗滤液不受罐内 原残留物污染。 | 5 车/天(特殊情况有增减) |
1、中标单位需配置足额数量的槽车/罐车,以满足日常收运渗滤液及随时可能发生异常情况下的紧急清运需求。其中槽车、罐车要求如下
备注:能满足突发情况下,大幅增加运力的需求。
2、渗滤液运输车辆需自备卸料管道,卸料管道长度不短于 10 米,并自行配备 DN80 接头,连接新东欣废水卸货口卸货。
(二)人员配置
中标单位必须配置与槽车、罐车相适配的运输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司机、现场协调人员等。其中运输司机至少 5 名;熟悉现场并能进行现场协调人员至少 1 名;负责项目对接
人员至少 1 名。
1、 运输司机:运输公司必须持有适驾上述槽车的驾驶证,必须配合装货及卸货现场的指挥,不得外排渗滤液。
2、 现场协调人员:负责运输现场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固定事实、协调进场道路、沟通及调度车辆等。
3、 项目对接人:负责与xxx对接对账、管理等事宜。
4、人员劳保防护要求:反光劳保服、安全头盔、劳保鞋、防护手套等
(三)设备配置
1、自备柴油泵若干:渗滤液收运现场因无电源,且无抽水设备提供,中标单位需自行配备柴油抽水泵抽取渗滤液,同时应确保抽水管口不沉底,避免池底淤泥抽入罐内,进而影响新东欣公司渗滤液处理系统。中标单位自行配置的柴油泵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维护。
2、GPS 定位系统 运输车需配备 GPS 定位系统,定期维护 GPS 系统,确保运输全过程均可由 GPS 记录运输轨迹并导出 GPS 轨迹图。
(四)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收运,并做好拍照存档、每日收运
情况汇报等工作。
2、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车辆出厂前清洗工作,避免泥土带入市政道路。
3、中标单位做好每月收运数据统计对账工作,提供相关对账资料。
4、甲方的业主单位提出新的资料提供要求的,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甲方予以提供。
5、如有紧急情况,中标单位须为采购人提供应急服务,采购人不另承担额外费用。
第五章 合同条款格式
港澳码头xx地块综合整理项目渗滤液运输服务项目合同
签订时间:2024 年 月签订地点:东莞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在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港澳码头xx地块综合整理项目渗滤液运输服务。运输业务标准按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执行。
二、合同执行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价格
1、合同单价包含:所有材料、工具、人工、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因素所有应该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因素。
2、合同单价: (元/吨),合同暂定总价: (元),税率 %,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税金为 元。
3、本合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将甲方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甲方应提前【2】天向乙方发出收运通知。对甲方出具的收运通知,乙方
应当办理书面签收手续,乙方签收联应提交甲方存档。乙方如发现收运通知之内容明细中,有任何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应及时事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应急运输处理。
3、甲方如需变更运输计划,需在运输前向乙方确认,乙方应在收到变更的运输计划后 1 小时内回复能否响应。如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或出货推迟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准时将渗滤液送到目的地,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道路运输货物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资质完全合法,开始运输之前,乙方应当将相关证件复印件盖章后提供甲方备案。如乙方资质问题导致甲方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其承运甲方货物的车辆状况及车辆的设施配置状况,均符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车辆应当根据所运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开始运输之前,乙方应当将车辆的《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盖章后提供给甲方备案。如乙方资质问题导致甲方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3、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从事货物运输的要求: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本合同项下乙方从业人员的相关从业资格证、身份证、驾驶证、联系方式等复印件均应盖章后提供给甲方备案及联系。如乙方人员资质问题导致甲方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4、应当提供车载 GPS 监控,在运输过程中随时向甲方提供查询服务,并保障 GPS 功能完好。
5、乙方应当按甲方操作要求,提前【1】天(最迟在指定运输时间前【3】
小时)以邮件/短信形式告知甲方其所派司机的详细资料以及司机到达装运地点的具体时间。司机若不能及时到达或变更司机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司机实际到达的准确时间,和及时将变更后的司机资料发邮件/短信至甲方。如车辆不能按时抵达装运地点,乙方须在【3】个小时前知会甲方,并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6、如甲方在出货当天增加运输任务,乙方则视之为临时运输计划。乙方对临时运输计划亦应积极组织运力完成;如不能安排执行,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具体承运时间。
7、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运输。
8、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9、确保收运现场作业的后续卫生,负责清理现场,保持干净。六、乙方运输车辆、司机的操作要求
1、车辆车况(如车厢、轮胎、防火罩等)应完好,不得有破损等现象。
2、对不符合货物包装要求的,乙方不得装载上车。由于本合同项下运输的货物为渗滤液,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保障渗滤液不滴漏。
3、运输途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货物动态,根据货物性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向甲方调度汇报情况。
4、车辆中途临时停靠,应安排人员看管。遇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5、应遵守甲方所指定收货、卸货的厂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指定线路及要求行驶速度行车,配合厂区内的各项临时安排;如因乙方违反以上各条规定引起厂区的相关处罚,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6、禁止酒后或服违禁药品上岗。
7、禁止在指定禁用手机厂区内使用手机。
8、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9、禁止在指定吸烟点外吸烟。
10、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运输。
11、乙方运输车辆具备防扬尘、防撒漏条件,作业前后进行必要的喷洒消毒
措施。
12、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保证作业人员及现场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意外导致甲方、第三方财产受损、人员伤亡的,由xxxx责任。
七、货物及相关单据交接
乙方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妥善运输和保管承运车厢内货物。渗滤液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接货人厂区过磅后,乙方应如实开据送货单据,一车对应一张送货单据,送货单据应载明该车次所运货物的重量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结算运输费用的依据。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车运费的 30%作为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乙方需另作赔偿。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为该车运费的 30%。
3.运输过程中货物跑冒滴漏,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甲方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责任。
4.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台风、地震、战争等)免责情形。
5.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回所有已收取款项,且应按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付款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违约应承担违约金、罚款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当补足,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仍不足的,甲方有权另行追偿。
九、费用及结算
1、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运输费报价单》中约定的价格和确认的实际运输数量进行结算。
2、双方运费的结算方式:按月结算。运费结算费用(元)=运输单价(元/吨)×运输数量(吨)。
①乙方每月 26 日提交本月(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运费对账单及对应送
货单等凭证发出请款需求,甲方收到上述请款资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
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开出增值税专用服务发票。
②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15 个工作内将运输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仅限于双方签约运输服务合同所列公司银行账号进行公对公银行转账。
乙方请款前需向甲方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的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名称:
4、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
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
10%,如果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合同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乙方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 15 天,无条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帐户。
4.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经甲乙双方签字 7 天内保持有效。
十一、保密及xx协议
1、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泄密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钱财、物品或输送利益;如有违此条款,甲方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并愿意遵守甲方的供应商守则。
十二、风险划分及赔偿
1、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的发生一切责任,在本合同的期限内,如发生与车辆有关的任何事故或违法行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车辆导致人、车、货或环境等受到的伤害或损失。
2、在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甲方托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3、如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污染,乙方应负责与货物出险处或货运中转处的有关部门办妥相关的货运记录,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必要时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4、乙方承担在合同内发生的车辆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在车辆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立即更换车辆为甲方完成合同下服务。
5、乙方运输人员应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并具备相应的危废运输经验,乙方应对其指派开展运输业务的人员购买人身伤害责任险;对其车辆购买承运险、交强险和商业险,乙方人员不与甲方建立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
十三、送达
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通知、文件、法律文书等,均以下述方式作为甲乙双方确认之有效送达方式。如任一方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相关通知、文件、法律文书等退件、拒收、无法送达等情形均视为送达成功。且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后即视为成功送达,如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自相关信息发出之日即视为成功送达。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箱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箱地址:
十四、不可抗力与保密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处理方案,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程度;
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并减轻其负面影响。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外,乙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 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得知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 10 万元/次的违约金。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十五、合同的生效、修改、续约及提前终止
1、本合同经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1)一方盗卖货物行为的;
2)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协议有关条款发出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的。
3)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3、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及安全规范无法满足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要求整改仍无改进,甲方将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4、前款所述的书面通知中应列明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理由,自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本合同即告终止。
5、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双方于解除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十六、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方案均适用中国法律。
十七、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根据业务进展情况随时增加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该协议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成交结果确认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有利甲方为准。
3、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4】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有效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合同附件:
附件 1《运输费报价单》
附件 2《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承运单位违规行为处罚条款》附件 3 阳光合作协议
附件 4 中标通知书
附件 5 本项目谈判文件及澄清文件
附件 6 报价响应文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附件 1:
运输费报价单
签订日期:
废物名称 | 运输起止点 | 运输暂定总量 (吨) | 日运输暂定量 (吨) | 含税运输单价 (元/吨) |
渗滤液 | 滨海湾新区交椅礁侧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150 | |
备注: 一、实际运输总量及日运输量不设上限或下限。 二丶此报价含增值税,如果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更改,则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 三丶本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含运输费丶装卸费、人工费等一切满足本项目实施的费 用。 |
乙方:(xx):
附件 2
项目 分类 | 序 号 | 违规行为 | 处罚措施 |
条款明细 | 1 | 运输作业人员未按照正常操作规程作业,导致人员伤害或设备 损坏的; | 赔偿并罚款300元 |
2 | 运输作业人员在我司厂区内未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的; | 每人罚款100元 | |
3 | 运输作业人员在厂内“禁止吸烟区”吸烟; | 每人罚款500元 | |
4 | 运输作业人员未按照我司限速规定行驶; | 每车罚款200元 | |
5 | 运输作业人员私自变卖我司有价物资; | 等价赔偿并解除合同 | |
6 | 运输作业人员未遵守客户现场管理制度并引发客户投诉且经确 认属实的; | 每一单罚款500元 | |
7 | 运输作业人员在客户现场未识别出“未贴标示、标签的废物” 并装车收运入场的; | 每车罚款200元 | |
8 | 运输作业人员在运输途中车辆泄漏未及时汇报且处置不当; | 每车罚款300元 | |
9 | 运输作业人员中途倾倒废物; | 报警处理并罚款500元 | |
10 | 运输作业人员未听从我司的指挥,未在指定的地点装卸货,不 按照要求携带包装物,或私自领取包装物; | 每车罚款500元 | |
12 | 未安装防火罩、无导静电胶条或胶条未触地的,未配置相应的消防应急设施;消防应急设施未定期检查、保养、未在有效期 限内的; | 每车罚款500元 | |
13 | 车技未过关、未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或安排运输的车辆证照过 期或无效的。 | 每车罚款1000元 | |
14 | 运输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所持资格证过期失效的。 | 每人罚款500元 | |
15 | 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安排车辆,无正当理由不安排车辆 | 每次扣除500元/次,超3次/月的解除合同,(非乙方自身原因,乙方可 向甲方申请豁免) |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承运单位违规行为处罚条款》
附件 3
阳光合作协议
甲方: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港澳码头xx地块综合整理项目渗滤液运输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
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
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
《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
行。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
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
4.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方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 2 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格供应商。
5.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东实集团举报电话:0000-00000000(周一至周五 9:00-12:00 和 14:00-18:00)
邮寄地址:xxxxxxxxx 0 xxxxxxx 0 x楼,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收,邮编 523000。
三、其他
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响应情况 | 对应页码 | 备注或说明 |
… | … | |||
致: (采购人名称) :
(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愿意以《报价一览表》的 价格,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上述项目的相关服务。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响应文件包含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第 3.1 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 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随同本竞争性谈判响应函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我方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竞争性谈判。
6.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竞争性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7.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响应须知”第 1.7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 。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所有成员单位名单)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竞争性
谈判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现就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以及资质等级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竞争性谈判工作以及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 标段(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响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响应人应根据第四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竞争性谈判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格式自拟。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历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同类项目工作年限 (年) | 工作简介(项目经验)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同类项目工作年限 (年):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甲方名称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项目名称) | 合 同 金 额 (万元) | 担任职务 | 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条目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 “★”条款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 说明 |
注:1.响应人应当逐条对照竞争性谈判通知书“★”条款内容,就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实质性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响应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条目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技术规范书》的技术条款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 说明 |
注:1.响应人应当逐条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技术规范书》的技术条款,就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响应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编号:致: (甲方)
鉴于 (地址: ,下称 “乙方” )已保证按 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中规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即人民币 (RMB元)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作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的担保。
我方 (银行名称),受乙方的委托,不仅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责任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同意在甲方提出因乙方没有履行上述合同规定,而要求扣划保证金的书面要求后,7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扣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RMB 元)的保证金。
我方还同意,任何甲方与乙方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的变动补充,都不能免除我方按本保函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
本保函从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双方签字之日起 7 天内保持有效。
保证人:(xx)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说明:响应人在投标时不需提交正式保函,在响应文件中盖响应人公章确认保函格式即可,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正式保函。
响应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含税运输单价(元/吨) | 税率 | 服务期 |
小写:大写: |
响应人代表签字:响应人盖章:
日期:
注: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报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投标无效处理。
2、报价栏须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两种方式表示的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报价必须准确唯一且应包含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3、温馨提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填写开标一览表是导致响应人废标的常见问题,请响应人仔细填写,认真核对。
唱标信封内装: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除外);四、报价一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谈判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六、响应文件电子文件(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