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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
成中法发„2019‟4 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关于提升“执行合同”水平 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法院,本院庭(局)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 年 1 月 18 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升“执行合同”水平 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计划》已经市法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提升“执行合同”水平 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计划
各基层人民法院、市中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行动方案,市法院将结合加快建设新时代全国一流法院,紧紧围绕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要求,全方位提升成都“执行合同”水平,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激发创新创业市场活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的市场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五大环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对进一步提高成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不断深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总结提升成都“执
行合同”水平的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成都“执行合同”水平再上新台阶,以优质法治环境聚集优质经济要素,为成都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服务保障成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激活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增强人民群众干事创业信心。坚持依法保护产权、依法纠错,让各类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使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环境更加可期。
准确把握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在于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和提高要素匹配效率。主动对表世界银行 2019 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关于“执行合同”的指标要求,加强对“执行合同”体系的研究,从提升解决国际化商业纠纷的效率和优化司法程序的质量这两个世行测评标准出发,结合市委“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总体决策部署,围绕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三大特征,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机构建设、深化配套改革,为成都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立足审判职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各
类犯罪。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惩治侵犯市场经济主体、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治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击危害企业健康发展和市场有序竞争的村霸、行霸、市霸。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商业贿赂、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犯罪。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依法惩治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职务之便,向市场主体索贿、受贿以及市场管理中的失职渎职等犯罪。
2.严格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当影响,维持经济主体的经营稳定。规范涉企业及其经营者冤错案件的甄别程序,畅通申请再审及申诉渠道。准确适用国家赔偿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家财产权益和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
3.对接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形成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国际化投资环境。妥善处理“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不见面审批”等改革对商事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坚持“宽准入严监管”原则,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在私法领域的意思自治,依法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中的合同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xxxx信用原则,严格制裁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违约失信行为,提高违约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4.提升公司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畅通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权等方面的救济渠道,审慎处理涉董事、监事、高管诉讼,促使公司管理层勤勉履职,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益xx。持续召开在蓉世界 500 强代表、跨国投资企业代表、中小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座谈会,发布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法律提示,促进公司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激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创业热情,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
5.深化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发挥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功能作用,保障“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审慎区分“僵尸企业”和陷入危困的企业,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针对破产工作的政府与法院联席协调机制,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制度手段促
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转型升级,对确无经营价值的破产企业、“僵尸企业”,统筹解决其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问题。妥善处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准确把握执转破的法定要件,推进执转破依法有序开展,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消除商业壁垒。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追究违法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时纠正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以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的方式限制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7.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推动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推动适用小额诉讼机制,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对劳动者追索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等,依法依申请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救助困难劳动者。继续深化“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状况白皮书”制度,引导劳动者合理合法维权、企业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为落实人才新政 21 条、实施“蓉漂计划”、吸引更多人才、更多企业家到成都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8.提高涉自贸区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准,发挥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制度优势。根据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效应,借助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流通、金融投资、人才引入和制度创新上的巨大优势,充分发挥四川自贸区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鼓
励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引导各市场主体在自贸区内大胆创新、不断发展,明确改革创新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减少企业在自贸区创新发展的后顾之忧。
9.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政府的要求,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常态化、行政诉讼司法白皮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机制”落到实处,依法支持各级行政机关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支持政府在拆迁安置、行政执法综合配套改革等具体行政行为中所作出的改革创新举措,准确认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xx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的行政协议效力,支持保障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法院各部门特别是商事审判部门与各级政府、税务、房管、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联络人机制,确保沟通渠道顺畅高效。进一步树牢大局意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成都司法智库大数据中心建设,深挖法治信息“富矿”,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试点的司法服务保障,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
10.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深化执行“一体化”改革,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做实做细查人找物工作,加快胜诉企业债权、胜诉市场主体权益实现。继续深化网络拍卖,切实降低当事人的执行成本。抓住我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的契机,在与 48 家单位建
立联合惩戒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和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曝光惩戒平台建设,将失信人名单嵌入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系统,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碰壁”。主动对接媒体,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失信行为及后果的宣传工作,着力打造“信用成都”。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二)推动“两院两庭”建设,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11.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在已设立的知识产权案件“两级三庭”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基础上,继续优化知识产权法庭布局,积极争取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临时措施的制度效能,提高各类企业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统一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裁判原则,坚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围绕西部科技中心、西部文创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对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做好知识产权延伸服务工作,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召开“双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依法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能力,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同时保护市场创新活力。
12.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保驾增速。着眼成都互联网新经济总量指数靠前、涉互联网案件逐年攀升的突出优势和客观需求,充分利用建设智慧法院及郫都法院互联网法庭的经验,大力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推动互联网
买卖、借贷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等涉互联网案件的集中管辖与专业化审判。推动解决创新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跨域性导致的解纷成本高、诉讼流程长的问题,促进网上纠纷网上快速解决。
13. 加快设立成都金融法庭,完善西部金融中心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改革,建立金融案件审理“绿色通道”,积极争取设立金融审判庭、成都金融法庭,进而创造条件推进设立成都金融法院。稳妥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P2P 平台服务、企业融资等经济纠纷案件,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力度,抓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保护合法民间借贷,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审理好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纠纷,审慎审理有益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活力的金融创新、新类型担保合同等纠纷,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为成都构建新金融产业生态圈,在“科技金融”“农村金融”“消费金融” “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六大领域实现突破提供司法支撑。
14. 加快设立成都商事法庭,积极服务保障国家新开放战略实施。把握“一带一路”“蓉欧+”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为契机,以专业化审判
为基础,推动设立成都商事法庭。在抓好传统商事审判工作的同时,将成都地区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纳入成都商事法庭专业化审判范畴,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对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深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投资、经济贸易等领域司法研判,通过宣传、培训、预警、推广标准合同等方式帮助商事主体预防纠纷产生,为鼓励和引导本土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不断提升我市双向开放水平。
(三)深化配套改革, 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
15.狠抓审判执行办案质效,推动形成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模式。正确认识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大量矛盾纠纷进入法院的xx态势,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抓办案,重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涉企业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完善“院长开庭周”制度,坚持“均衡结案”“归档结案”和静默化监管新举措,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统一于公正司法的全过程。继续研究出台类型化案件审理指南,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量,健全市场规则。
16.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各类纠纷诉源治理和便捷解纷平台建立。积极对接政府各职能部门,继续完善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保险纠纷等“一站式”预防解决平台。落实与四川证监局签订的《关于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完善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涉
自贸区案件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院的司法交流,扩大“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影响力,配合成都仲裁委,挂牌成立成都国际商事仲裁院,完善国际仲裁与涉外商事审判对接工作。充分运用“和合智解”e 调解平台,聘请熟悉国际商事纠纷、金融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专家担任专业商事纠纷调解员,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
17.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交互异步的办案网络体系。深入总结推广郫都法院互联网法庭和天府新区法院天府智审系统,进一步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司法办案、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企业、服务审判。完善智慧审判、智慧诉服、智慧执行、智慧政务、智慧审管、智慧决策六大平台建设,提升办案办事效率。以系统友好为原则,继续完善智能审判辅助系统,提升办案智能化支撑。强化信息化对审判监督管理的作用,着力解决系统的数据融合问题,继续推行“静默化”监管机制,确保加强监管、全程留痕。 18.加强司法公开与法治宣传,营造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
围。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作用,通过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开展走访座谈、邀请旁听庭审、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种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一批具有鲜明成都特色的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对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型自媒体,扩大宣
传受众。适时召开面向中小企业、“双创”企业、自贸区企业等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专门座谈会,大力宣传中央、省、市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经济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各类企业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意识。
19.构建“司法供应链”管理新模式,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转变司法供给理念,更新司法供给方式,提升司法管理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集成化、一体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审判监督管理职能转型,畅通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政务各环节,减少内部梗阻,提升办案办公质效,努力提供合格优质的“司法作品”,切实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强政治建设,打造专业法官队伍
20.更新司法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提升全体法官和干警的政治素质。深入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扎实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拓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暨“大培训、大督查”活动成果,部署开展“创造性抓落实,加强执行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基层法院政治建设的专项巡查。
21.坚守清正xx,锤炼司法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拓展司法作风建设成效。着重于加强法院安检、人民法庭、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等窗口单位的司法标准化建设和司法行为规范提升,致力于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准、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等方面的整顿提升,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双重引领,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内在统一,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治警引向深入,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成都法院的新作为、新气象、新实效。强化司法xx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司法巡查,强化审务督察,落实“一案双查”,约谈管理松懈、执行不力领导干部。持续强化纪律建设,排查办案xx风险点,保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
22. 深化“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大力提升司法能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五个体系”的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第二期)。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育体系。持续完善年轻法官培养“双导师”制度,完善新入额法官素能培养体系。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进一步鲜明考核导向,完善考核机制。建立以x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坚持选拔、任用理想坚定、对党忠诚、办案高效、老实本份、勇于担当、清正xx的干部。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切实保
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敢为善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以国际视野培养和引进金融审判专门人才。以国际化背景和知识储备为标准,合作培养、引进、招录审判专门人才,不断扩充审判法官队伍。积极培养对国内市场全面了解,能正确把握我国民商事法律法规和形势政策,熟知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规则和整体形势,熟练掌握国际经济法等涉外民商事法律法规和域外法律规定的专门人才,不断夯实法官案件审判专业功底,提升队伍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事关我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既需要法院各部门协作配合,更需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联动。全市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对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努力作为、主动汇报、寻求支持,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任务,有序推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和本《行动计划》,重点抓目标分解和任务落实,制定详细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各基层法院要立足区位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抓工作推进有秩序、有重点、有实效。
(三)加强督促,总结经验。对照本《行动计划》要求,分
条线、分类别重点抓好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加大通报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优秀做法及时反馈、及时总结、及时提炼,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