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2-2024 年温岭市泵站与水厂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 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05 月
目 录
第三部分 开标及评标方法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4 年温岭市泵站与水厂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企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6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022C05261
项目名称:2022-2024 年温岭市泵站与水厂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预算金额:210 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包含养护及保洁涉及的机械设备、耗材、人工等。服务期三年,采用“1+1+1”方式,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报名时牵头人报名、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即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企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
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 尚未注册浙江政企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 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6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
2.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企采购云平台”
3. 开标时间:2022 年 06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4. 开标地址:“政企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企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000-000-0000 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
1. 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0 x
(x)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 xxx.xxxxxx.xxx.xx ) 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xxx(13858612191)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3867666122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0 x
2. 采购人: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王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81679572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体育场路 579 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2022-2024 年温岭市泵站与水厂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形式 | 1.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 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1.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 后缀格式为.jmbs) , 一份备份标书文件( 后缀格式为.bfbs)。 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不 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5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6 | 备份投标文件 | 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xxxxxxxxxxxxxx 0 x 0000 x,xxx:xxx,电话:00000000000)。 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b.通过“政企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 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企采购云平台”的, 投标无效。 |
7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b.通过“政企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企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企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企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8 |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 |
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
9 | 开标程序 |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投标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 3.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4.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0 | 评标程序 |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 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 代理机构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得分汇总 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1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13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14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
15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不适用 |
16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
17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不适用 |
19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20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21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 不适用 |
22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招标合同。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23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 28 号 ) , 供 应 商 中 标 后 必 须 注 册 成 为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24 | 履约保证金 | 1. 金额:合同价的 2.5%; 2. 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方式; 3. 履约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提交,退还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
25 | 代理服务费 | 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元整(¥:23800 元) 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税号:91331081MA2APG9A93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账号:3301 0080 2010 0003 9401 |
26 | 解释权 | x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7 | 其他说明 | 根据相关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8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 (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一、总则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
2.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企单位。
3.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为本项目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实质性组成内容。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财政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
本形态不变。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
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但是,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做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下列资料联合体牵头人或双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提供均可。
1.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 |
▲3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4 | 授权委托书 (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 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 |
▲6 |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 | / |
▲7 |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 | / |
▲8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 |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根据项目性质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写“无”) | / |
▲10 | 联合体协议书(如果为联合体的,则必须提供,否则为无效) | (如有)格式附后 |
10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可选择性提供) |
2.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 |
3 | 供应商自评表 | 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5 | 拟投入主要工具、车辆、机械设备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6 | 办理所有工作人员人身意外险承诺 | 格式附后 |
7 | 商务技术偏离表 | 格式附后 |
8 | 证书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9 |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10 | 可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 | / |
11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 (可选择性提供) |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 |
3 | 投标函 | 格式附后 |
4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可选择性提供) |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文件的式样
(1)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
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
内容。
(3) 投标文件中投标声明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人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3.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a. 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 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a.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b.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一)开标事项
四、开标
1. 采购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
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 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3. 开标程序
3.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企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企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
审;
(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 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等。
4. 如遇“政企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程序
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 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xx、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 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 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7. 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 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3. 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 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
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或签署、盖章的;
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0.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1.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 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x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 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 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60分,报价40
分。
(一)商务技术文件客观分打分应一致,客观分打分不一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示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委的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采购人现场抽签为准。
五、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评标中评审内容,对于评审内容应依法保密。
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单位满足评分标准的即可得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具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养护及保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0.5 分, 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保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3 |
2 | 认证证书 | 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 1 分,共 3 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3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具有绿化工及植保工职称的,得 1分。最高得 2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扫描件,同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 2 |
4 | 人员配置 | 项目人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洁人员、工作经验、年龄结构及每个点位分配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人员配置方案合理,年龄结构、岗位安排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拟派服务人员均有相关工作经历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7-10 分; 人员配置方案合理,部分指标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能运用到实际的,得 4-7 分; 人员配置方案不够合理,勉强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得 1-4 分; 未提供人员配置方案的不得分。 | 10 |
5 | 拟投入人员情况 | 拟投入本项目养护及保洁人员人数情况:投入 7 人的得 2 分,在 7 人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得 2 分,满分 10 分。 (提供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不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10 |
6 | 拟投入设备情况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备配备进行综合评分:设备配备齐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8 分; 设备配备不齐全,或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0-4 分。 (企业自备机械设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的扫描件或相应的照片,如为租赁的,需提供相应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否则不得分) | 8 |
7 | 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方案 |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就如何完成绿化养护及保洁的各项任务,并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详尽的描述了本项目中各项绿化养护及保洁的实施方案,且实施方案贴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 10-16 分; 就如何完成本项目的各项绿化养护及保洁均有描述,实施方案内容、工作方法不完善,不能很好的针对本项目的,得 5-10 分; 方案不能突出本项目要求,勉强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6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8 | 绿化养护及保洁管理制度及实施措施 | 根据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管理目标、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合理,内容全面详实,服务管理目标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具体实施措施合理,贴合项目实际的,得 2-4 分; 方案内容较合理,服务管理目标欠明确、相关管理制度欠完善、具体实施措施欠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0-2 分。 | 4 |
9 | 应急预案 | 根据抗旱、防台及防洪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应急预案方案合理,内容全面详实,结合项目实际的,得 2-4 分;方案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0-2 分。 | 4 |
合计: | 60 |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温岭市污水泵站及自来水厂的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含养护与保洁所涉及的机械设备、耗材、人工等。服务期三年,采用“1+1+1”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三年预算总价 210 万元,其中面积以采购人实际测算为准。
2、本项目绿化养护及保洁面积约 73408 ㎡,进行市场化养护管理。
序号 | 服务内容 | 绿化养护及保洁面积 | 服务期限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 |
1 | 供水水厂绿化养护及保洁 | 62378 ㎡ | 3 年 | 40 万元/年 | 120 万元 |
2 | 污水泵站绿化养护及保洁 | 11030 ㎡ | 3 年 | 30 万元/年 | 90 万元 |
其中山下金污水泵站门卫 1 人,要求男性(55 周岁以下),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每月工资 4000 元/月,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含在污水泵站绿化养护及保洁预算费用中。 |
二、绿化养护与保洁范围及面积:
1、污水泵站绿化养护与保洁范围及面积:
序号 | 内容 | 位置 | 绿化养护及保洁面积(㎡) | 绿化养护及保洁频次 |
1 | 保洁 | 山下金污水泵站办公楼及路面 | 700 ㎡ | 绿化养护 15 天/次,保洁每天/次 |
2 | 南屏泵房及设备间 | 100 ㎡ | 15 天/次 | |
3 | 横湖东路泵房及设备间 | 150 ㎡ | ||
4 | 北山泵房及设备间 | 100 ㎡ | ||
5 | 东辉泵站泵房 | 150 ㎡ | ||
6 | 横山头泵站泵房 | 120 ㎡ | ||
7 | 横肖路泵站泵房及路面 | 110 ㎡ | ||
8 | 山下金东西泵房 | 200 ㎡ | ||
9 | 绿化养护 | 温岭市山下金、横山头、万昌北路、北山、东辉、小东岙、南屏、横肖路、横湖东路污 水泵站绿化。 | 9400 ㎡ | |
合计: | x 11030 ㎡ | -- |
2、供水水厂绿化养护与保洁范围及面积:
序号 | 位置 | 地址 | 绿化养护 及保洁面积(㎡) | 绿化养护及保洁频次 |
1 | 横峰分公司 | 横峰街道石刺头村上叶潘横线 | 6098 ㎡ | 15 天/次 |
2 | 石塘分公司 | 东部加压泵站(松门镇南二新村绿洲冷库旁) | 7685 ㎡ | |
粗沙头泵站(石塘粗沙头村 B 区 187 号) | 300 ㎡ | |||
3 | 大溪分公司 | 大溪镇大溪北路 428 号 | 870 ㎡ | |
4 | 山下金水厂 | 太平街道体育场路 579 号 | 10650 ㎡ | |
5 | 城南水厂 | 城南镇蒲洞村 | 6000 ㎡ | |
6 | 坞根水厂 | 坞根镇坑潘村 | 1500 ㎡ | |
7 | 箬横水厂 | 箬横xxx村白峰山 1 号 | 2500 ㎡ | |
8 | 大溪新水厂 | 大溪镇照洋村 | 19800 ㎡ | |
9 | 滨海加压泵站 | 滨海镇二塘庙村 | 6975 ㎡ | |
合计: | x 62378 ㎡ |
三、人员要求:
1、污水泵站、供水水厂绿化养护与保洁频率不少于 15 天/次,夏季按采购人要求增加养护频次。
2、其中山下金污水总泵房要求每日不少于 3 人,其中保洁不少于 2 人(要求女性
50 周岁以下),负责泵站内除绿化面积外的日常保洁以及会议接待,要求保洁时间为
全日保洁,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天;门卫 1 人(要求男性 55 周岁以下),负责泵站外来进出人员登记、测x、查询健康码及行程码等,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天。
3、如采购人有其他活动及紧急任务的,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机动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增加的机动管理人员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酌情考虑。
4、如遇台风季节,三级响应解除后接到采购人电话,需在 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期间中标人应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意外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合同签订并进入本项目作业前,需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措施。
(一)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绿化养护及保洁管理协调工作,如遇台风等应急状况时应24小时在岗做好值班工作。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管理能力,基本的服务素质和相应的服务技能;现场实际管理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为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及秩序维护,消防、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卫生保洁等。在服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特殊情况,中标人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且更换,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二)保洁:
① 确保泵站及水厂内各需保洁场所无杂物、纸屑、无枯草落叶、无烟蒂、无垃圾、无积水(公共场所不得堆放任何垃圾、杂物等);
② 垃圾不得扫进绿化带及下水道,要确保下水道畅通、无堵塞渗漏等,确保绿化带内无垃圾等;
③ 卫生设施存放整洁有序、定期消毒除异味,做好卫生防疫等;
④ 果壳箱、垃圾桶表面干净、无灰尘;
⑤ 建筑物、设施设备表面无广告纸及广告告示等,保洁区域内定期消杀,防止蚊蝇滋生,消除“四害;
⑥ 保洁时规范着装、xx作业,清扫时不要尘土飞扬、泥浆飞溅;
⑦ 保洁车辆保持整洁干净,工具摆放安全整齐,在道路上不要乱停放,影响交通;
⑧ 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中标人有义务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管养工
作。
⑨ 做到垃圾分类设置,垃圾桶、果壳箱符合标准外观整洁,保洁工具不外放,垃
圾不外溢,塑料瓶不在公共场所堆放,无异味,不焚烧,桶盖盖好。
(三)绿化养护:
1、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按照《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附件附后),精心组织、精心管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包括:修剪、浇水、施肥、防台(支撑加固)、灾后恢复、涂白、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草坪切边、卫生保洁、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养护工作(含养护所需材料)。
2、绿化补种、迁移:
2.1 本项目配备的绿化养护人员视为采购人间接聘用,车辆等设备视为采购人间接租赁,因此中标单位有义务对绿地内零星的草坪、地被植物、灌木色块的缺损进行修补
(修补用的草坪、地被植物、灌木材料为绿地内间疏、迁移或用草皮草籽籽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草皮草籽的费用也不再支付)。小规格(胸径 10CM 以下)小批量(乔木每次 10 棵以下,灌木每次 500 棵以下)的树木迁移(从其他地方迁移
至服务范围内),由中标单位无偿实施。迁移苗木由中标单位负责养护保活至中标养护期结束。适宜季节迁移(11 月至次年 4 月),存活率必须保证在 95%以上,非适宜季节迁移(5 月至 10 月)存活率必须保证在 85%以上。
2.2 采购人招标范围内的绿化补种,主要是指:绿地挖掘后的复绿;零星的绿地改造和提档;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绿化种植。以上绿化补种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中标单位不得拒绝,工程量按实结算。
1、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和具有绿化养护及保洁管理能力的供应商。实施本项目需要配备一个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园艺专业的技术员。
▲2、中标人须承诺所有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均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签订合同前提供 所有养护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机械设施、工具及各类型车辆设备的整体配置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配置标准,中标单位已按要求数量下限配置自有车辆、设备,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不足以满足工作需求或未达到行车管理要求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主动增置车辆、设备直至满足作业需求为止。
2、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所投入车辆必须符合当地的环保使用要求。
3、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配齐自有车辆与设备。
4、车辆与设备等必须是投标人或其股东名下或租赁的。
5、在履约期间,中标单位必须应作业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和作业机械、工具等以满足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
七、管理及考核:
1、由采购人负责监管并按季度对每处水厂及污水泵站进行考核,考核分数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考核成绩。按照根据《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附件附后)、《园林绿化季度考核评分表》(附件附后)等,对中标养护单位的养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2、养护单位实行责任督x。养护单位应建立日常巡查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按照《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做好各项养护管理工作,及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任务,并将检查情况存档备查。
3、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养护款于次月初按季度考核分计算上季度实际养护费用进行拨付。
4、具体考核得分如下:(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序号 | 考核成绩 | 级别 | 付款条件 |
1 | 考核总成绩≥90 分 | 优秀 | 全额拨付季度服务经费 |
2 | 90 分>考核总成绩≥70 分 | 合格 | 每少 1 分,扣除考核季度养护经费的 1%。(例:考核分数为 85 分的,扣除该季度养护经费的 5%) |
3 | 考核总成绩<70 分 | 不合格 | 仅支付该季度养护经费的 50%。 |
注:在年度考核中考核成绩低于 70 分达到两次或养护单位在养护期间私自转包 的以及其他行为给采购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取消养护单位一年内在采购人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并被列入采购人招投标项目黑名单。
八、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九、进场时间: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十、其他:
本项目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分开考核,分开支付费用。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和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服务内容:
本项目范围主要包括污水泵站及供水水厂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包含养护及保洁涉及的机械设备、耗材、人工等,面积以甲方实际测算为准。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 一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 以人民币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合同期内在承包区域内提供养护管理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监督管理费、自然灾害应急处理、补苗、补种、作业工具、绿地保洁、绿化垃圾清运、松土、修剪、浇水、施肥、防台(支撑加固)、灾后恢复、涂白、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草坪切边、立架加固、卫生保洁、安全保护措施及节假日加班费、办公费用、社保福利、劳保费、机械费、机械年审、路桥费、燃油费、设备维修费、设备摊销费、设备租赁费、安全生产、xx施工、税金等一切乙方在本服务项目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考核办法、付款方式:
1. 结算方式
(1)按季度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应发票,款项于下个季度月初支付。即季度项目经费按考核业绩结算,若遇节假日顺延。
(2)乙方逾期提交发票的,则相应款项顺延至下一服务季度支付。
(3)结算方式:
对于已明确地块名称及面积的每季度服务费结算方式,单价按照中标单价,面积按表中明确的面积数据为准;
序号 | 考核成绩 | 级别 | 付款条件 |
1 | 考核总成绩≥90 分 | 优秀 | 全额拨付季度服务经费 |
2 | 90 分>考核总成绩≥70 分 | 合格 | 每少 1 分,扣除考核季度养护经费的 1%。(例:考核分数为 85 分的,扣除该季度养护经费的 5%) |
3 | 考核总成绩<70 分 | 不合格 | 仅支付该季度养护经费的 50%。 |
2. 考核办法:每季度末完成该季度考核,养护款于每季度初按季度考核分计算上季度实际养护费用进行拨付。
3. 付款方式
合同款按先管理后支付,一个季度支付一次。
每季度总服务费减去应扣除的费用后支付给乙方。计算方法如下:季度应付款=季度总服务费-季度考核后扣除的费用。
甲方在每季度初支付上个季度考核后的应付款,同时乙方须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2.5%;
2. 本项目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 履约保证金在第三年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退还(不计息),如提前终止,提前退还(不计息)。
4. 合同终止后xxx有意拖延、拒绝履行与本项目有关涉及人、财、物、事等方面责任与义务或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解决前述相关事项问题,乙方不得有异议。
5. 履约保证金在甲方考核时如有扣款的,乙方须在 7 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款金额,确保履约保证金足额,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限到期后,甲方无异议情况下无息退还。
第五条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第一年服务期限自 2022 年 月 日至 2023 年 月
日止(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具体由甲方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合同。
第六条 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要求:
1、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按照《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附件附后),精心组织、精心管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包括:修剪、浇水、施肥、防台(支撑加固)、灾后恢复、涂白、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草坪切边、卫生保洁、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养护工作(含养护所需材料)。
2、绿化补种、迁移:
2.1 本项目配备的绿化养护人员视为甲方间接聘用,车辆等设备视为甲方间接租赁,因此乙方有义务对绿地内零星的草坪、地被植物、灌木色块的缺损进行修补(修补用的草坪、地被植物、灌木材料为绿地内间疏、迁移或用草皮草籽籽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草皮草籽的费用也不再支付)。小规格(胸径 10CM 以下)小批量(乔 木每次 10 棵以下,灌木每次 500 棵以下)的树木迁移(从其他地方迁移至服务范围内),由乙方无偿实施。迁移苗木由乙方负责养护保活至中标养护期结束。适宜季节迁移(11 月至次年 4 月),存活率必须保证在 95%以上,非适宜季节迁移(5 月至 10月)存活率必须保证在 85%以上。
2.2 甲方招标范围内的绿化补种,主要是指:绿地挖掘后的复绿;零星的绿地改造
和提档;甲方要求的其它绿化种植。以上绿化补种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不得拒绝,工程量按实结算。
2.3 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乙方有义务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养护工作。
2.4 养护过程中如遇台风、大雨、高空作业等造成的安全责任及养护过程中的其他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5 项目管理场所:乙方的办公场地、项目管理场所及员工住所自行解决。
第七条 养护服务要求:
1. 乙方须做好服务区内(包括运输道路上)所需的维护、安全、xx作业等工作,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2. 乙方须办理好作业车辆的各种手续及相关证件,保证合法合规,如乙方未履行 上述义务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第八条 绿化养护及保洁机械设施要求:
1. 乙方投入本项目机械设施、工具及各类型车辆设备的整体配置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的配置标准。
2. 乙方在服务期内所投入车辆必须符合当地的环保使用要求。
3. 乙方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配齐自有车辆与相关设备等。
4. 车辆与设备等必须是甲方或其股东名下或租赁的。
5. 在履约期间,乙方必须应作业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和作业机械、工具等以满足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
第九条 管理养护架构:
乙方指派 (电话号码)为本项目负责人,并应针对本项目组建完善服务团队,履行管理和作业质量工作,配齐合格服务人员;按约定的标准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服务人员由乙方自行合理调配,另外配备有专业资格的绿化工等。乙方投入本项目绿化养护及保洁人员不少于 人,用于本项目养护及保洁管理确保质量。
第十条 质量检查与考核办法:
1、由甲方负责监管考核,按照根据《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附件附后)、《园林绿化季度考核评分表》(附件附后)等,对中标养护单位的养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2、乙方实行责任督查,应建立日常巡查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按照《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做好各项养护管理工作,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任务,并将检查情况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转包或分包:
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
2.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依据乙方考核结果,按时支付给乙方。
2.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监管单位,代甲方履行对乙方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能,包括作业监管、质量检查、安全生产、xx养护作业、综合评价、评分、扣减服务费、核查人员到岗、机械投入和养护架构情况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3.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配齐自有车辆、设施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
金。
4. 本项目在实施期间,因规划建设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作业要求与招标时的作
业要求出现明显改变,有必要调整作业量或作业等级标准的,甲方有权对作业量或作业等级进行调整,并同时对承包费用进行相应调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安排和办理确认手续,不得有异议。
5. 监督乙方当月上报次月的绿化养护执行方案,对绿化养护方案不妥之处进行纠正和指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合同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 必须自觉接受甲方或第三方监管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进行养护作业,同时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 乙方有按时收取管养费的权利。
4. 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管新增管养工作,价格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5. 乙方必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 1 个月内按投标承诺配置齐全所投入自有车辆、设备,并可投入服务。注:自有车辆、设备必须是乙方或乙方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车辆、设备。
6. 乙方已按要求数量配置自有车辆、设备,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不足以满足工作需求或未达到行车管理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主动增置车辆、设备直至满足作业需求为止。
7. 在履约期间,乙方必须因作业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和作业机械、工具等以满足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
10. 乙方必须按照《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做好各项养护管理工作。乙方服务范围内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都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11. 甲方提供给乙方管护的给水、供电系统,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给水、供电系统的安全、完好、正常、有效,不得擅自提供给他人使用。
12. 乙方必须着重提高管理、作业队伍的综合素质,从业人员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指标可作为评价乙方综合素质的指标之一。乙方履行合同时,必须顾及户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及安全状况。
13. 遇到重要的活动、各项绿化检查或上级特派任务需要乙方进行突击加班时,乙方须积极且无条件地组织安排加班,并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14. 服务期间,服务范围内人为损坏、交通损坏、施工开挖、恶劣天气绿化植物非
正常死亡等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绿化苗木、绿地设施的损失,一切恢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15. 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与甲方无关。
16. 乙方承担经营活动的全部安全责任及损失。合同期内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双方如果对事故认定有争议,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
1. 对合同中的漏项、错项、错算工程量等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本合同总金额不作调整。
2. 本项目出现的计算测绘误差,不论在招标前还是中标后发现,甲方不作任何费用的增减,视作捆绑打包处理,乙方同意无条件服从。需认定有误差的工作量,可由甲乙双方确认,但不可调整本合同费用。
3. 乙方在管养的合同范围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增减现有经营项目。
4. 因甲方原因造成服务范围内绿化损坏或苗木死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履约期间,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时(如劳资纠纷、安全生产事故、税费交纳等),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承包费用先行垫付处理。
6. 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引起的绿化缺失、损坏、植株部分枯死,必须由乙方无偿及时补种同规格苗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可按考核标准相应扣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承包费给乙方,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 90 天的(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 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投标承诺配置齐全所投入车辆、设备得,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 50%。若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配置齐全所投入自有车辆、设备,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乙方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 对于季度考核分数低于 70 分达到两次或乙方在养护期间私自转包的以及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取消乙方一年内在甲方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
2. 乙方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转包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的;
3. 乙方有纵容、煽动员工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
4. 乙方有违反劳动法,损害工人劳动权益,情节恶劣或乙方漠视工人权益造成怠工、罢工的;
5. 乙方在协助甲方核实工作量时弄虚作假;
6. 乙方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例如超过 1 个月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
7. 乙方未按要求给所有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
1. 切实履行与承包本项目有关的涉及人、财、物、事的所有责任与义务。如:工人工资、加班费、高温补贴、社保费用、遣散补偿费、福利费、税金、设施、设备完善、资产移交等事项的处理。
2. 落实好交接过度期的各项工作,确保各工作项目运转正常,并顺利交接,若乙方不接受甲方安排,未能落实好交接工作的,乙方需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事
宜。
第十六条 诉讼:
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3. 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附件:
(1)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
(2)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3)园林绿化季度考核评分表;
(4)养护范围及面积、养护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甲方: | (公章) | 乙方: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地址及邮编: | 地址及邮编: | ||
签约地址: |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附件 1
一、总体要求
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
1、为了加强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确保园林绿地植物生长良好,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2、进行市场化养护管理的所有园林绿地、道路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都按照本技术要求执行。
3、对园林绿化实行养护管理,综合城市园林绿地的规模、性质、位置、设施量、服务对象、重要程度等需求因素。
4、养护管理人员要求:养护单位应安排足够的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二、园林植物养护 1、修剪
1.1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需要和设计要求,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依据园林绿化功能和设计的要求,在顺应和满足树种分枝方式、干性、层性、顶端优势、萌芽力、发枝力等生长习性基础上,通过修剪改善通风透光条件,满足生理需要,符合并保持观赏要求。根据树木生长状况和立地环境条件,通过修剪确保人员、车辆和临近附属设施安全。
1.2 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对修剪量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的修剪任务,应制定详细的修剪计划,包括修剪时间、人员安排、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等。
1.3 修剪时期: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树种的修剪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有抗寒性差的、易抽条树种的宜早于早春进行;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1.4 灌木及绿篱修剪应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 3 次,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及时清理。结合东部实际,在主要时间节点上做好病死枯枝、早春抹芽,秋季葛藤等的清理及铲除。
2、xxxx
2.1 落叶树在每年休眠期要及时清理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按树木特性及时调节树形;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及去除萌蘖,芽长不超过 10 厘米。
2.2 常绿树要及时去除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保持树型优美。
2.3 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带,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带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2.4 生长正常,树冠完整。无明显枯枝死杈;修剪合理,树木无明显歪斜(造型树木除外)。叶片有黄叶、蕉叶和卷叶的株数不超过 10%。
2.5 无死株,缺株≤5%,适时补种。
2.6 无明显可视的病虫害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
3、灌木修剪
3.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3.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
应彻底疏除。
3.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3.4 无死株,缺株≤5%,适时补种。
3.5 病虫害防治及时,被害株率≤10%。
3.6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3.7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3.8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3.9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3.10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形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3.11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1)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在花芽分化至开花期间不得使用 绿篱剪重剪,采用弹簧剪进行适当疏枝,保持整齐美观,尽可能保持花芽。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 3 个~5 个芽处短截,为控制树木高度,促发新枝。一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2)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等),休眠期 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 10 天~15 天内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3)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形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4、绿篱及色带修剪
4.1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侧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 3 次。新长枝梢在达 10 厘米时须修剪一遍。
4.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 1cm,到一定高度后在每年春季适当回缩。道路道口两侧 30 米范围内分隔带色块或灌木高度不超过 1.2 米。
4.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4.4 修剪应依照“由外及里、由上到下”的顺序,并按“一知、二看、三剪、四拿、五处理、六保护”的程序操作,即:
(1)一知:参加修剪的全体人员,应明确修剪原则及目的,知道修剪方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及特殊要求;
(2)二看:修剪前先绕树观察,对树木的修剪做到心中有数;
(3)三剪:根据因地制宜,因树修剪的原则,做到合理修剪;
(4)四拿:修剪下来的枝条,及时清运,保证环境整洁;
(5)五处理:剪下的有病虫害的枝条要及时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蔓延;
(6)六保护:疏除大枝、粗枝时,应保护树体。
4.5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 1cm~2cm 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 4cm 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4.6 无死株,缺株≤5%,成片空缺小于等于 0.5 ㎡,适时补种。
4.7 无严重病虫害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
5、灌水、排涝
5.1 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灌,促其正常生长。浇灌水体要清洁卫生,不损害植物和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2 浇灌树堰高度不低于 10cm 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 10 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 1/2 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5.3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4 对于名贵树木及新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保湿。
5.5 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 24 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 12 小时。
5.6 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及时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
洁。
6、中耕除草
6.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于当日及时清运。
6.2 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不得有明显成片杂草。
6.3 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6.4 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切边直径宜为树木干径的 6-10 倍;灌木、地被植物、色块与草坪交界处要对草坪切边,边宽 6-10 厘米。
6.5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应先试验,再应用。尽量采用物理除草。对国家禁用的高毒性、污染强的农药严禁使用。要防止杂草及其他植物进入,慢行系统,人行道、自行车道上的杂草与植物要及时清除。
7、施肥及土壤改良
7.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xx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树木休眠期必须施一次基肥,生长期施 3-4 次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7.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并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范围与树木冠幅相适应。施肥后压实,并平整场地。
7.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7.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树木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
8、病虫害防治
8.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防治病虫害要结合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多方式进行;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8.2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8.3 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发现病虫害
应在 2 天内治理完毕,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8.4 在进行化学防治时,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绿化管护单位,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并在道路主要入口设立明显告之标志,行道树喷药时要避免人流车辆高峰期。
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严禁使用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明令禁止化学农药。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用药时应注意植物敏感性,对梅、樱花等对有机磷药敏感树木不得使用氧化乐果等有机磷类农药。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8.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9、保护
9.1 每年初冬,均需对 D6cm 以上苗木进行涂白。出现树洞要及时进行修补。
9.2 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9.3 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因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造成倒树断枝,要及时清理,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同时要求随着树木的长大,及时将护树带或铁箍放松,以免嵌入树皮内。遇雷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
10、专项养护
10.1 露地花卉
(1)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2)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
(3)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4)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5)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
(6)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7)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10.2 竹类
(1)竹林的间伐修剪应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按照以保留 4-5 年生以下立竹,去除 6-7 年生,尤 其是 10 年生以上老竹的原则进行。使竹林立竹年龄组成为 1 度~2 度竹占
40%左右,3 度~4 度竹占 45% 以上,5 度竹占 15%左右。
(2)应及时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条,砍除老竹、病竹和倒伏竹。
(3)竹林过密应应适当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及时用土杂肥回填土坑。
(4)竹林应以施有机肥为主,并适量加入含铁的复合肥料,肥料中氮、磷、钾的比例以 4:2:4 为宜。宜于早春 3 月和 11 月~12 月施肥。应在竹林计划延伸的位置,深翻土地,并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的土杂肥。
11、补植、更新、调整
11.1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2 发现枯枝、死枝须在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树木死亡,应及时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并按同品种、同规格无偿补植补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二天内挖除,并填平挖穴,如马上补植树木的树穴需做好维护及安全警示标志,并在二天内补植完毕;花灌木、地被、草坪缺损的,应在三天内补种完成。因季节及其他原因不能及时补种要经批准,并在适宜时段及时补植。
11.3 修剪、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设立明显的路障和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及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如露出地面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并在两日刨除树桩,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11.4 新种乔木必须设立支撑,干径 5 厘米以上乔木栽植后,在主干与接近主干的主枝部分,应用草绳密密卷缚,卷缚须整齐。
三、绿地保护
1、应保护好绿地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地的完整。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绿化用地性质的或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等破坏绿化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
2、园林绿地内应无堆放杂物、乱拉乱挂、晾晒衣物、乱设摊点等现象。
3、对在园林绿地内攀折枝条、倾倒垃圾杂物等破坏绿化的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
4、绿地内残留树桩、铁件和破损支撑、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残留物必须及时清除或修复,不留安全隐患。
5、园林绿地内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设施,必须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进行处置。
四、绿化养护台帐
1、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
2、要有年养护计划、月养护计划和养护记录,养护计划应按月上报,并符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不弄虚作假。
五、安全作业
1、使用剪草机(车)、割灌机、绿篱修剪机、打孔机、垂直刈割机等机械,应进行岗前培训并按照相应的规程操作。大型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标示。
2、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警示服饰。
3、应选任有修剪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质量检查员,负责安全、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及宣传工作。
4、修剪时应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和安全带等。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防止误伤。
5、截除大枝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操作。
6、使用梯子时应牢靠、立稳,单位梯应将上部横挡与树身捆牢,人字梯中腰拴绳,角度开张适中。
7、使用修剪车修剪,应检查车辆部件,支放平稳,操作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
8、应一人一树修剪,如确需 2 人以上同在一树修剪时,应有专人在树下指挥,相互协作、配合。
9、树上作业手锯绳应套拴在手腕上,不得站在正修剪的大枝上。
10、应有专人维护现场,树上树下互相配合,防止砸伤行人和过往车辆。
11、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等人员,不得上树作业。
12、树上作业不得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
13、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需要时请供电部门配合。
14、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时,应避开人流高峰,打药时不得站在上风口。
15、严格病虫害防治药品使用要求,应设专人管理,用后及时上交,并做好使用记
录。
16、修剪及打药作业应关注天气变化,选择无风晴朗天气,四级以上(含四级)大
风不可作业。
17、进行修剪及打药操作时不得打闹谈笑,不得饮酒。
六、分级管护
1、xx:
1.1 生长正常,树冠完整。无明显枯枝死杈;修剪合理;树木无明显歪斜(造型树木除外)。叶片有黄叶、焦叶和卷叶的株数不超过 10%。
1.2 无死株,缺株≤5%,适时补种。
1.3 无明显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
2、花灌木:
2.1 花灌木开花适时,花后能够进行修剪。
2.2 无死株,缺株≤5%,适时补种。
2.3 病虫害防治较及时,被害株率≤10%
3、绿篱、模纹和色块等:
3.1 绿篱、模纹和色块等能定期修剪,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 3 次。
3.2 无死株,缺株≤5%,成片空缺≤0.5 ㎡,适时补种。
3.3 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
4、地被花卉:
4.1 多年生地被植物植株生长良好,花期基本整齐,株高基本一致。
4.2 地被植物覆盖率 90%以上,植株基本无倒伏,枯枝、残花量≤15%,绿地内杂草率≤10%。
4.3 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
5、水生植物:
5.1 水生植物能够正常生长、开花。
5.2 无死株,缺株≤10%,成片空缺≤3 ㎡,适时补种。
5.3 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
6、攀缘植物:
6.1 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6.2 无明显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面积≤10%。
7、竹类:
7.1 竹林生长、叶色基本正常,能定期清除老鞭、砍伐后的竹蔸、干枯株等。
7.2 无明显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地下害虫≤10 头/㎡。
七、卫生保洁
1、保持园林绿地内基本整洁干净,无明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明显树枝、树叶、草屑等生产垃圾积存。
2、各种修补整洁卫生,无明显灰尘、污渍,无乱贴乱画。
3、其他特别要求保洁时间的为全日保洁,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天。
4、确保区域内场所无杂物、纸屑、无枯草落叶、无烟蒂、无垃圾、无积水等。
5、垃圾不得扫进绿化带及下水道,要确保下水道畅通、无堵塞渗漏等,确保绿化带内无垃圾等。
6、做到垃圾分类设置,垃圾桶、果壳箱符合标准外观整洁,保洁工具不外放,垃
圾不外溢,塑料瓶不在公共场所堆放,无异味,不焚烧,桶盖盖好。
7、设施设备表面无广告纸及广告告示等,保洁区域内定期消杀,防止蚊蝇滋生,消除“四害”。
8、保洁时规范着装、xx作业,清扫时不要尘土飞扬、泥浆飞溅影响过往行人。
9、保洁车辆保持整洁干净,工具摆放安全整齐,在道路上不要乱停放,影响交通。
10、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附件 2
园林绿地市场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为促进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实行市场化养护管理的城市园林绿地、道路绿地等。
二、考核内容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安全xx施工、人员到位情况、台账资料、园林绿化管护、保洁、交办件及时处置情况等方面。
三、考核要求
甲方有关人员对养护园林绿地养护情况进行巡查,并每季度末开展 1次集中考核。负责巡查、考核的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园林绿化季度考核评分表》,认真、严格、实事求是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1、人员到位情况以查阅养护单位的考勤表和工作日记,并对照甲方管理人员巡查记录确定实际到位情况。
2、养护工作台账以实际查阅养护单位的台账为准。
3、直接扣分项需附相关资料。
四、考核方式
序号 | 考核成绩 | 级别 | 付款条件 |
1 | 考核总成绩≥90 分 | 优秀 | 全额拨付季度服务经费 |
2 | 90 分>考核总成绩≥70 分 | 合格 | 每少 1 分,扣除考核季度养护经费的 1%。(例:考核分数为 85 分的,扣除该季度养护经费的 5%) |
3 | 考核总成绩<70 分 | 不合格 | 仅支付该季度养护经费的 50%。 |
甲方负责养护管理的考核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季度考核汇总一次,考核结果在每季度末,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作为承包经费发放及扣除的依据。
1、对于年度考核中考核成绩低于 70分达到两次以上或养护单位在养护期间私自转包的以及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取消养护单位一年内在甲方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并被列入甲方招投标黑名单。
2、甲方每季度要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作为拨付养护经费的依据。
考核人员: 、考核地点: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考核分 | 考核评分办法 | 考核情况 | 得分 | |
季度考核 ︵ 100 分 ︶ | 养护工作台帐 | 15 | 建立月工作计划与工作日志,每周五上报本周和下周工作计划,当月 25 日前上报下月详细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情况记录。每少一部分扣 0.5 分。养护记录真实齐全,台账记录不全视情扣 0.1-1 分。 | ||
安全xx施工 | 15 | 管养人员定人定岗定时,统一着装,xx作业,管养操作规范。每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扣 3 分;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树木、设施或作业现场而未做安全防护措施,每次扣 1 分,有严重安全隐患而未做安全防护措施的每次扣 3 分;设置不 规范,每次扣 1 分;养护工人未统一着装(有明显反光标志)每人次扣 0.1 分。 | |||
巡查监管情况 | 10 | 加强绿化及市政道路修补巡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改变绿地或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等破坏绿化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24 小时内未制止或上报的,每起扣 0.5 分。在绿地内停放车辆、攀折枝条、倾倒垃圾杂物、损坏设施等破坏绿化的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置,并及时上报,未处置或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 0.1 分。 | |||
树木生长 | 20 | 因养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树木超过 1/3 枝条枯死的,每株乔木或球类扣 0.2 分,灌木集中死亡超过 1 ㎡,草坪地被超过 10 ㎡的,每处扣 0.2 分;因养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树木严重生长不良的,每株乔木或球类扣 0.1 分,灌木超过 1 ㎡,草坪地被超过 10 ㎡的, 每处扣 0.1 分;树木死亡的扣 1 分/棵,未及时补种的扣 2 分/棵。 | |||
灌木草坪修剪 | 20 | 因未及时安排修剪造成灌木、草坪过长,对景观造成影响的,每发现一处扣 0.5分,通知后三日内未进行处理的,扣一分,严重影响景观效果的,扣 2 分。 | |||
卫生保洁 | 10 | 发现有明显积存垃圾(包括生产垃圾)每起扣 0.5 分;有明显积尘、污渍、乱贴乱画的每起扣 0.2 分;保洁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每起扣 0.2 分;清扫时有大 量尘土飞扬、泥浆飞溅影响过往行人的每起扣 0.2 分;未规范着装的每起扣 0.1 分; 在规定保洁时间未到位的每人次扣 0.2 分;垃圾未分类的每起扣 0.5 分。 | |||
交办件处置 | 10 | 整改通知及时落实到位并反馈;及时处理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无社会投诉和媒 体曝光;因养护不到位被相关部门等通报每件扣 3 分,被媒体曝光或市民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 5 分。 | |||
直接扣分项 | 在上述得分外再扣分 | 1、因养护管理或防灾措施不到位造成某绿地或道路树木集中死亡或严重生长不良,乔木或球类超过 10 株灌木超过 10 ㎡,草坪地被超过 100 ㎡的,每处加扣 3分,总扣分不超过 10 分。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的,每起加扣 5 分。 3、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活动要求进行的突击性任务因未及时完成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批评或扣分的每次扣 10 分。 4、交办件未及时办理而受到相关部门通报的每起扣 5 分。 5、未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扣 5 分每次。 6、投标时承诺投入的车辆及相应设备未实际投入到服务中的,发现一次扣 5 分。 7、人员到x少于实际承诺的每少 1 人扣 0.5 分。 | |||
合计: | 100 | - - | 得分: | ||
采购人签字: | 养护单位签字: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 2
投标声明书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 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 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 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 我公司严格履行采购合同,除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拒绝之外,均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件,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 我公司承诺(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7.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 (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 4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单位。
2. 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 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对内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承担
工作,所承担工作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
承担 工作,所承担工作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 5
供应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自评分值 | 对应页码 |
1 | 投标人具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养护及保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0.5 分, 已履行一年及以上的保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2 | 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 1 分,共 3 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3 | 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具有绿化工及植保工职称的, 得 1分。最高得 2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扫描件,同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 ||
4 | 拟投入本项目养护及保洁人员人数情况:投入 7 人的得 2 分,在 7 人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得 2 分,满分 10 分。 (提供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不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 业名 称 | 法人 代表 | |||||||
地 址 | 企业 性质 | |||||||
股 东姓 名 | 股 权 结构( %) | 股东 关系 | ||||||
联 系 人 姓名 | 固 定 电话 | 传真 | ||||||
手 机 | ||||||||
1. 企业概况 | 职 工人数 | 具 备 大 专以 上 学 历人数 | 国 家 授 予 技 术职称人数 | |||||
占 地面积 | 建筑 面积 | 平方米 □ 自有 □ 租賃 |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及 场所的 设施与 设备 | |||||
注 册资金 | 注 册 发 证机 关 | 公司成立时间 | ||||||
核 准 经 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2. 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 | 产 品 生 产 许 可证情况( 对 需获 得 生 产 许可 证 的 产品要填写此栏) | 产品 名称 | 发证 机关 | 编 号 | 发证 时间 | 期 限 | ||
企 业 通 过 质 量体 系 、 环 保 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 | ||||||||
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
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拟投入主要工具、车辆、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容量 | 单位 | 已使用年限 | 数量 | 备注 | ||
小计 | 其中 | |||||||
自有 | 租赁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注:1、本表所列为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专用设备工具、机械车辆清单,车辆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无行驶证的须提供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其股东所有(若为股东则须提供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2、本表所列的专用设备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但应在投标价格中考虑设备损耗及有关费用。
3、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8
办理所有工作人员人身意外险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我方承诺中标后,在上岗前办理所有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养护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9
商务技术偏离表
如投标人无偏离的可不填写本偏离表或在本页上写“无”,视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偏离填入此表。
2. 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要求:1. 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 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合同总价 | 实施时间 | 项目质量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 | ||||||
要求:1. 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招标要求填写);
2. 投标人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 13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若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7、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4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单价 | 一年综合 单价 | 三年合计 |
1 | 供水水厂绿化养护及保洁 | 3 年 | 40 万元/年 | 万元/年 | 万元 |
2 | 污水泵站绿化养护及保洁 | 3 年 | 30 万元/年 | 万元/年 | 万元 |
(序号 1+序号 2)总价: | |||||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注:1、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应内容,一年综合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山下金污水泵站门卫 1 人,月工资 4000 元/月为固定费用,含在污水泵站绿化养护及保洁费用中。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