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GeN2 Comfort 数量:20 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以下条款为履行依据:
1.合同设备(电梯型号及数量、规格详见附件)
型号:GeN2 Comfort 数量:20 台。
2.价格条件 (电梯价格明细表见附件 2)
2.1、本合同总金额为¥8369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叁拾xxx仟元整,其中设备费:¥5858900 元(大写)人民币xx捌拾伍万捌仟玖佰元整,安装费:¥25101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零壹佰元整。
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税金等费用,不包括井道整改、土建配合费。
3.付款方式
3.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应将合同总金额的 30%,即¥25107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零柒佰元整)作为定金支付乙方。乙方按期收到定金及确认的图纸后,正式安排生产。
3.2、设备产成发运前 45 日甲方应将合同总额的 60%即¥5021400.00 元(大写:人民币xx零贰万壹仟肆佰元整)做为排产款支付乙方。
3.3、设备安装完毕,政府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10 日内甲方应将合同总金额的 7%即¥585830.00 元(人民币伍拾捌万伍仟捌佰叁拾元整)支付乙方。
3.4、合同总金额的 3%即¥251070.00 元(人民币贰拾xxx仟零柒拾元整)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 10 日内支付乙方。
4.合同设备运输
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运输,其运输费、保险费已计入设备总价内。
5. 设备交付与查验:
5.1、乙方需按时交货。合同设备到达地点为:文县糖酒公司、原财政局、文县
一中、xxx、水务局等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楼电梯项目工地。
5.2、货到工地现场后乙方配合甲方验货。
6.产品质量保证
6.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规格向甲方提供全新的、合格的合同设备。
6.2、乙方按其企业标准提供合同设备包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全抵达合同指定的到货地点。
7. 安装施工期
7.1、当电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甲、乙双方联合检查并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具备安装条件后,由乙方负责电梯安装,安装时间为 年 月
日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交货期为 天。
7.2、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第 15 条承担相应责任。
7.3、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梯到货日期超过 12 个月,则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4、如果因为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恶劣气候等),乙方 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安装工期顺延,且甲方应承担停工期间 所有设备和部件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由于停工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如果停工期超过 6 个月本合同第 12 条同样适用。
8.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
8.1、甲方责任和费用
8.1.1、甲方在收到电梯设备后至开始安装前,负责妥善保管电梯设备。电梯到货时,甲方指定存储地点。
8.1.2、甲方应在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安装。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
措施的电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同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和已安装部件及库房外部件的成品保
护。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电梯设备导致设备或零件损坏不能安装,甲方应承担更换设备或零件产生的费用,并且安装工期相应顺延。由于甲方防盗措施或安全措施等原因造成电梯部件被盗、被烧、被毁或其他损害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1.3、提供符合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和底坑,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8.1.4、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甲方在乙方安装人员的指导下将电源提供至电梯机房内乙方电源箱进线端。
8.1.5、负责乙方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8.1.6、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门套装修工作。
8.1.7、扶梯安装甲方应负责提供吊装的场地和吊装点。
8.1.8、免费提供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电消耗。
8. 1.9 、在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开工文件所载日期之前且双方书面移交和接收电梯井道之前, 甲方应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厅门安全护栏和护网。
8. 1.10 、在申请政府验收前, 由甲方负责提供电梯机房到监控室等区域的通信电缆, 并完成敷设工作。
8.2、乙方责任和费用
8.2.1、在合同拟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8.2.2、在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开工文件所载日期之后且双方书面移交和接收电梯井道之后,乙方应负责提供符合工地安全标准的厅门安全护栏和护网。
8.2.3、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8.2.4、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8.2.5、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8.2.6、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8.2.7、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8.2.8、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8.2.9、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政府部门完成验收工作。
8.2.10、安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9.甲方或乙方的责任及承担费用(确认以“√”表示)
责 任 内 容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1.按照乙方要求完成电梯设备现场起吊。 □ √
2.提供符合现场安装规范及安全标准要求的脚手架和辅
□ √
助材料。
3.提供符合现场安装规范及安全标准要求的安装移动平
□ √
台及附件。
4.提供并安装井道永久照明,照明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 √
的有关要求。
5.提供合格的机房高台爬梯及永久性护栏。 √ □
6.政府部门检验、验收费用 □ √
10. 安装验收和移交
10.1、本合同的电梯设备根据“GB 7588-20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安装。本合同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根据“GB 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安装。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乙方根据国家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质量自检验收。
10.2、在电梯安装完工后 5 天内,甲方委托乙方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政府部门规定的验收条件,需延期申报验收时,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安装余额,并支付相应的误工费用。
10.3、在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余额,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额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经乙方
书面同意并由甲、乙方签订有关协议,乙方可以在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项前允许甲方使用电梯设备。
10.4、在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装费余款或拒不接受电梯,应承担因此而引发的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如甲方违约后又要求乙方移交电梯,除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装余款及相关违约金外,甲方还应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其他费用。
10.5、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且未经移交,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在内的法律后果,且向乙方额外支付所使用电梯安装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同时将有权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停止甲方对电梯设备的使用,并有权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11.保修保养
11.1、自政府部门对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 12 个月的
免费保修保养服务,但不超过电梯到货后的 18 个月,免费保修开始日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颁发电梯合格证之日,无论电梯因何种原因未投入使用均按此规定执行(包括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安装款,而导致乙方无法将电梯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对电梯提供定期维保服务,时间为每月 2 次。
11.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因下列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1)电梯所在建筑的任何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故障;
(2)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适当应急措施而加重的故障;
(3)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故障;
(4)由第三方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而导致的故障;
(5)因甲方或业主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等非乙方原因所导致的故障。
11.3、如甲方违约,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它单位进行电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11.4、质保期内电梯保养次数每月不少于 2 次。
12. 价格调整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梯到货日期超过 12 个月,或由于
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安装停工期超过 6 个月则安装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3. 纠纷解决
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不可抗力
14.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封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政府命令、重大失窃、水灾、火灾、暴风雪、闪电、冰雹、地震、山崩、海啸、台风、飓风、翻车、翻船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及一方供应商所遭遇的类似事件及其它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十天内提供由当地商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
15. 违约条款
15.1、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电梯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中未按时完成电梯安装总价
的万分之七,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中未按时完成电梯安装总价的百分之五。
15.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延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七,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
15.3、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15.4、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可以不移交电梯,并且乙方不承担不移交电梯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16. 合同的终止
16.1、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合同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合同一方停业或者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任何许可证被吊销,或被解散、终止、清算、宣告破产或兼并;
(2)由于合同一方原因,电梯安装工程暂停 90 天以上;
(3)甲方财产被查封导致严重损害甲方履约能力的;
(4)如货到工地后,甲方未能在 90 日内发出安装进场通知。
但若由于甲方原因,电梯安装工程暂停达 90 天,则合同自动终止,已支付的安装款项不予退还,除非双方届时书面同意延期而保持合同继续有效。即使双方同意本合同延期,本条款仍然适用于延期后的合同,即在新的安装期限逾期 90 天因甲方原因安装仍不能顺利开始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6.2、下列情形中任何一种出现时,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另一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14 天内采取 补救措施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而导致电梯不能安装,或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不安装电梯;
(2)乙方无法从甲方收到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收款项;
(3)其他可归责于一方的原因导致电梯不能安装。
17. 其他事项
1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必须由甲、乙双方在每一页上签字,并且标明页号和总页数。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
17.2、合同双方不就本合同互相主张间接或预期利润损失,上述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向对方主张的唯一救济。
17.3、如甲方拖欠乙方其他合同款项未付,或者未按照甲方承诺的还款计划向乙方支付欠款,即使本合同对乙方履行合同有任何规定,乙方仍有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选择(Ⅰ)暂停本合同;或者(Ⅱ)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17.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属于乙方专有 ,甲方应限定于为履行本合同目的的范围内使用并采取保密措施,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做其他用途或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此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布置图、报价单、部件清单、规格表、随机文件、样本及其他乙方提供的资料。
17.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监督单位一份,交易中心备案一
份,代理机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3:设备、安装价格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品牌及型号 | 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设备单价 | 安装单价 | 单台合计 | 金额 | 备注 |
1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2.0m/s、32 层/32 站 32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1 | 343700 | 147300 | 491000 | 491000 | 原 财 政 局 1 号住宅楼 |
2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2.0m/s、33 层/33 站/33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1 | 349300 | 149700 | 499000 | 499000 | 原 财 政 局 1 号住宅楼 |
3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75m/s、30 层/30 站/30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1 | 332500 | 142500 | 475000 | 475000 | 原 财 政 局 2 号住宅楼 |
4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75m/s、31 层/31 站/31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1 | 338100 | 144900 | 483000 | 483000 | 原 财 政 局 2 号住宅楼 |
5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75m/s、24 层/24 站/24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1 | 270200 | 115800 | 386000 | 386000 | 文 县 一 中 1 号住宅楼 |
6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75m/s、25 层/25 站/25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1 | 297500 | 127500 | 425000 | 425000 | 文 县 一 中 1 号住宅楼 |
7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0m/s、3 层/3 站/3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1 | 219500 | 94000 | 313500 | 313500 | 文 县 一 中 1号商业无机房电梯 |
8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0m/s、3 层/3 站/3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1 | 219500 | 94000 | 313500 | 313500 | 文 县 一 中 1号商业无机房电梯 |
9、11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75m/s、31 层/31 站/31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2 | 338100 | 144900 | 483000 | 966000 | 文 县 一 中 2 号住宅楼 |
10、12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75m/s、32 层/32 站/32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2 | 343700 | 147300 | 491000 | 982000 | 文 县 一 中 2 号住宅楼 |
13、14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800kg、1.0m/s、3 层/3 站/3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2 | 216400 | 91100 | 307500 | 615000 | 文 县 一 中 2号商业无机房电梯 |
15、16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0m/s、3 层/3 站/3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2 | 217400 | 93100 | 313500 | 627000 | 文 县 一 中 2号商业无机房电梯 |
17、19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75m/s、26 层/25 站/25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2 | 311050 | 133200 | 444250 | 888500 | 文县水务局 1 号住宅楼 |
18、20 | 品牌:OTIS 型号:GeN2 Comfort 规格:1000kg、1.75m/s、27 层/26 站/26 门 |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台 | 2 | 316650 | 135600 | 452250 | 000000 | xxxxx 0 xxxx |
投标总报价 | 设备款合计:¥5858900 元 安装款合计:¥2510100 元总计:(大写)人民币 捌佰叁拾xxx仟元整 (小写:¥ 8369000.00 元 |
附件 4:营业执照
附件 5:开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