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澳大利亚州,人们在数字技术的获取和使用方面所面临的障碍主要来自四个方面:连接、可负担性、技能和设计。《西澳大利亚州数字技术普及蓝图》( Digital Inclusion in WA Blueprint,以下简称《蓝图》)旨在推进相关计划的实施以清除这些 障碍,进而改善数字技术普及成果。
数字技术普及协议
引言
在西澳大利亚州,人们在数字技术的获取和使用方面所面临的障碍主要来自四个方面:连接、可负担性、技能和设计。《西澳大利亚州数字技术普及蓝图》( Digital Inclusion in WA Blueprint,以下简称《蓝图》)旨在推进相关计划的实施以清除这些 障碍,进而改善数字技术普及成果。
如今,数字技术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使西澳州民众能够获得教育和工作、管理财务并与外部世界保持联系。如果无法获取和使用数字技术,民众、社区和企业就有可能在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方面陷入落后局面。
西澳州政府致力于确保所有西澳州民众都能轻松获取和使用数字技术。随着越来越多的服务转移至网上,这显得更为重要。这一宏大的愿景在《蓝图》中得到了阐述。
数字技术普及是一个宽泛而复杂的议题,政府无法凭借一己之力实现目标。在促进相关计划的实施以改善全州范围内的数字技术普及成果方面,政府、产业、社区服务机构和西澳州各社区之间的合作至关重要。各方合作伙伴可以各尽其能,共同支持这项事业。
政府制定的《蓝图》确立了一个伙伴关系框架,目的在于推动数字技术普及生态系统中各个部门的合作,并改善战略方向和不同计划间的协调,以清除影响数字技术普及的障碍。这一伙伴关系框架包括《数字技术普及协议》(Digital Inclusion Accord,以下简称《协议》)和领袖论坛(Leadership Forum)。
《协议》体现了共同的、跨部门的承诺和共识,旨在按照《蓝图》的规划改善西澳州的数字技术普及成果。
宗旨
《协议》旨在:
• 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以促进和鼓励进一步的协同合作,清除影响数字技术普及的障碍;
• 促使各方调动既有资源并利用各种机遇改善西澳州的数字技术普及成果,同时认识到这对于让人们充分且平等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是至关重要;
• 在各方之间建立一个高级别协议,但不产生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以及
• 利用现有的数字技术普及网络和伙伴关系,而非推翻或取代这些机制。
目标
《协议》的预期成果是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所有西澳州民众能够轻松获取和使用数字技术:
• 推动形成对各项数字技术普及计划的深入理解和共识--《协议》各方均将获知 有关未来合作机会的信息,了解西澳全州范围内正在开展的数字技术普及计划,并对其他协议方的重点计划和影响社区的问题形成更清晰的认识。
• 增强社区落实数字技术普及项目的能力--社区服务机构将获得更多的机会、支持和所需资源,以扩大对有需要的社会群体的援助。
• 建立完善、实用的数字技术普及伙伴关系--推动建立更加多样化、可持续的跨部门合作和协作关系,使之能够利用资源和关系网络制定并实施新的数字技术普及计划,以满足各社会群体在数字技术普及方面的需求和期望。
协议各方
《协议》参与方包括各类组织和实体。他们将贡献各自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促进数字技术普及合作。协议方包括:
在州长和内阁部的领导下,西澳州政府将领导和协调《蓝图》和计划项目的实施,并创造其他能够促进各方合作的机会。州长和内阁部承担“蓝图伙伴关系框架”的秘书处工作。《协议》为该框架的一部分。
凭借对于数字弱势群体所面临的文化、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独到理解,社区服务机构
(包括非营利组织、图书馆和社区资源中心)能够为此类群体提供一线支持。
代表数字弱势社会群体的组织和实体能够提供对于各自群体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的独到见解。他们也最有资格为这些群体在数字技术普及方面的需求和期望发声。
产业引领着数字技术普及产品、服务和公益举措的创新。产业能够与各社会群体合作并提供相关支持,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优先领域
帮助人们获取可靠、优质、符合需求的互联网服务
帮助人们获取可负担的数字设备、互联网服务和数据流量
提供相关支持,使西澳州民众能够自信地、安全地使用数字技术和参与数字经济
提供相关支持,使技术、网站和应用程序的设计更具包容性,可供所有人使用。
伙伴关系原则
协议各方承诺,如有机会整合资源、能力和专业知识以推动数字技术在数字弱势群体中的普及,他们将寻求与其他协议方建立伙伴关系。
各方承诺在伙伴关系的开展中遵循以下原则:
在可能和适当的情况下,就影响数字技术普及努力的所有问题与合作伙伴保持公开和透明的沟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贵组织计划推出和进一步探索的数字技术普及计划。
• 贵组织目前正在落实和推进的数字技术普及计划。
• 已完成的数字技术普及计划的学习成果和已知影响,以便合作伙伴能够在其他努力中借鉴相关经验教训。
为此,《协议》确立了便于成员间沟通的信息共享流程。各方承诺在申请加入西澳大 利亚州《数字技术普及协议》时,向秘书处提供有关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的数字技术普及计划的高级别信息。
各成员提供的信息将由秘书处整理并以报告的形式向公众发布。
尽一切努力了解西澳州数字弱势社会群体对数字技术普及的不同需求和期望。这些群体包括:
• 残障人士;
• 年长人士;
• 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士;
• 低收入人士;
• 具有多元文化和语言背景的人士,特别是难民;以及
• 原住民。
在开展数字技术普及计划和提供相关支持时,优先考虑这些社会群体的需求和愿望。
在投资时,根据数字技术普及计划是否已被证实有利于或者有能力满足前述四个优先领域的社会需求,选择那些已经过考评或已具备一定规模的计划。
尽可能地根据社会需求和优先事项评估计划成果,向计划实施对象寻求反馈和看法并将之纳入相关考量。在适当的情况下,公开有关计划成果的信息。
协议条款
组织和/或实体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成为《协议》参与方:
• 同意履行《协议》列出的各项承诺;
• 在适当情况下,与《协议》的其他成员进行协作和合作;以及
• 领导或支持数字技术普及计划的开展,这些计划应当有助于清除至少一个引言所述的数字技术获取和使用方面的障碍;或
• 对于数字弱势社会群体所面临的挑战具备大量专业知识和深入了解。
《协议》将于数字政府办公室(Office of Digital Government)批准后生效。
各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对《协议》及其附件进行修改。
《协议》对所有成员持续有效,直至其被撤销或取代。
州长和内阁部将在《协议》生效后两年内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
州长和内阁部将为协议各方提供机会发表各自看法,供评估人员参考。评估结果将与协议各方分享。
有意退出的协议方可向秘书处表明该意图并随时退出。
申请
希望加入《协议》的组织必须填写 “西澳大利亚州《数字技术普及协议》成员资格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 Membership to the WA Digital Inclusion Accord)。我们鼓励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时提供有关其正在开展或计划开展的数字技术普及计划的信息。
请在线提交您的申请表或将其发送至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各组织的《协议》成员资格申请将由州长和内阁部确认。
如对《协议》有任何疑问,您可发送邮件至上述电子邮箱或致电(08)6552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