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6-029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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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洞泾港堆场动迁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概述
1、根据松江城区总体规划要求,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函给我公司,要求对我公司所属的洞泾港堆场予以动迁。为配合地方政府土地规划实施以及公司自身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公司与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反复磋商,就动迁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于 2016 年 12 月 6日签署了《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拆迁协议》”),协议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3,268 万元。
2、上述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协议签署已在公司 2016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108308C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66,929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2 年 7 月 13 日
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地方国资企业,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动迁标的物基本情况
洞泾港堆场位于松江区中山街道 25 街坊 21/3 丘(xxxxxxxx 00 x),
该地块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占地面积 20,415 平方米(折合 30.62 亩)。洞泾港堆场原系我公司“养鸡一条龙”产业配套建造的饲料原料堆场,随着公司产业结
构的调整,逐步开始闲置。2003 年 9 月起,洞泾港堆场开始对外出租。目前洞泾港堆场出租给 2 家租户使用,租期均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结束。
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洞泾港堆场账面净资产为 111.96 万元。经上海地维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洞泾港堆场工业用途房地产、附属设施、装饰装修及无法恢复使用的机器设备在截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168.79万元【地维房估报字(2016)ZG0065 号】。
四、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拆迁人):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市松江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被拆迁人):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号:沪
房地松字(2006)第 015691 号】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乙方所有座落于松江区洞泾路 68 号房屋(房屋
性质国有,房屋用途工业,建筑面积 2,488 平方米(未登记))拆迁涉及的房地产、
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补偿款支付给乙方合计为 3,268 万元。 2、支付方式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支付 10%的拆迁补偿款;
(2)被拆迁人房地产权证注销手续受理后的次日支付 65%的拆迁补偿款,受理期间被拆迁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被拆迁人房地产权注销完成后的次日支付 15%的拆迁补偿款;
(4)所有租赁户清场搬离并完成所有拆迁资产的交接后,支付全部的拆迁补偿余款。若被拆迁人未能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之前移交全部资产的,拆迁人将以每逾期壹天处罚贰万的方式在余款中扣除。
3、该协议经双方内部法定审批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五、本次动迁补偿实施后对公司的影响
洞泾港堆场为公司原饲料业务的原料堆场,随着饲料业务退出,该堆场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此次动迁,有利于盘活资产,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若本次动迁完成实施,公司预计将获得收益 1,892 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评估报告【地维房估报字(2016)ZG0065 号】。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