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HBBY-T2020356-2
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
(二标段)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HBBY-T2020356-2
招 标 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1 月
目录
第五章 合同协议条款及部分专用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片林养护管理费说明
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其所需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全流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3 月 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BY-T2020356
2、项目名称: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
3、预算金额:792.427424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城区片林养护(一标段:西凉;二标段:芦各庄村x;xxx:xxxxxx;xxx:芦各庄村北;五标段:林庄;六标段:太平庄。)
以上全部地点的①浇水施肥、中耕除草、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洁、补植增植、
树木扶直扶正、林木防护、排涝、防火及巡查看护等内容。
②为保证景观效果,清除有害虫卵,进行树木防寒处理,对树木进行涂白,要求报价包含单次树木涂白费用。该费用不可竞争。费用使用时,各标段中标人需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处理。(此次涂白不包含在两周年养护范围内)
③养护管理范围内,如遇其他园林工程建设,必须积极配合,养护面积按时间节点相应扣除,以扣减后的实际养护面积和时间进行费用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7、养护周期:养护周期为两周年。
8、质量标准:合格,树木保存率达到 98%及以上。
9、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技师资格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本企业劳动合同及资格证书),其中“相关专业”是指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林业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的专业。
(3)机械设备证明(一辆运输车、一辆水车、浇灌设备(水泵 4 寸两台)、一辆打药车、一台粉碎机、一台旋耕机、高枝锯五把、高枝油锯三台)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
(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投标单位可以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按照标段先后顺序(1 至 6 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之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剩余的标段中仍然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每天 9: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选择沧州市(全流程)下载。
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000000000
投标人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
(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CZ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打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3 月 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渤海东路
联系方式:xx 0317-3393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0311-89846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18531152115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序 号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工程名称 | 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二标段) |
2 | 1.1 17.5 | 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1.1 | 养护质量标准 | 合格,树木保存率达到 98%及以上。 |
4 | 1.1 | 承包方式 | 单价合同承包 |
5 | 1.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2.1 | 招标范围 | 二标段:芦各庄村南,面积 204662 平方米,乔灌木 38911 株。 1、以上全部地点的浇水施肥、中耕除草、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洁、补植、树木扶直扶正、林木防护、排涝、防火及巡查看护等内容。 2、为保证景观效果,清除有害虫卵,进行树木防寒处理,对树木进行涂白,要求报价包含单次树木涂白费用。各标段投标人需在其投标报价中包含本标段单次树木涂白费用,该费用不可竞争。费用使用时,各标段中标人需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处理。 养护管理范围内,如遇其他工程建设,必须积极配合,养护面积按时间节点相应扣除,以扣减后的实际养护面积和时间进行费用结 算。 |
7 | 2.3 | 养护期 | 养护周期为两周年 |
8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9 | 4.1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技师资格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近三月即 2020 年 7 月 至 2020 年 12 月)、本企业劳动合同及资格证书),其中“相关专业”是指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林业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的专业。机械设备证明(一辆运输车、一辆水车、浇灌设备(水泵 4 寸两台)、一辆打药车、一台粉碎机、一台旋耕机、高枝锯五把、高枝油锯三台)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 (3)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投标单位可以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按照标段先后顺序(1 至 6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之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剩余的标段中仍然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 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 |||
10 | 4.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1 | 17.1 | 计价方式 | 养护清单计价 |
12 | 20.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13 | 2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二标段: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1 年 3 月 4 日 9 时之前。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开户名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标段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市支行二标段保证金帐号:506285010400482160000000925 附 言: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二标段)保证金返还程序: 1、未中标人在废标公告或中标公告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原路返还;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 9 时 00 分; (2) 递交地点: | |||
22.1 | 投标文件递交 (开标)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CZTF 格式,在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 | |
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 |||
注: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资料采用原件扫 | |||
描件。 | |||
解密截止时间: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 | |||
14 | 间后 30 分钟内。 | ||
解密方法:1、投标人点击【远程解密】菜单,查看【今日开标】 | |||
项目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右侧的【进入开标大厅】按钮。 | |||
2.进入远程解密页面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插入投标文件的加密 | |||
22.2 | 解密截止时间及方法 | CA 锁,点击【我要解密】输入 CA 锁密码,点击【解密投标文 件】 即可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 |
注: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在沧州市全 | |||
流程 | |||
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使用河北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 | |||
文件的电子解密。 | |||
15 | 5 | 踏勘现场 |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由投标单位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讯等地下设施进行详尽的了解和踏勘,现场踏勘时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便投标单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并考虑本项目的实施现场、养护内容等情况,尤其是养护绿地的面积及绿化素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应充分核对,了解绿化素材不同种植年限的养护难易度,然后进行综合报价。如未按以上要求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针对现场情况、养护内容等所提出的任何变更或签证,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予调整。 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可按项目实施地点,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现场踏勘的影像资料和现场情况说明需添加到投标文件商务标 |
(照片格式为 JPG)。每页 A4 纸上打印两张现场照片并加盖公章。 | |||
16 | 24.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CZTF 格式,在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 09 时 00 分 |
17 | 25.1 27.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 09 时 00 分 注: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资料采用原件扫描件。 |
18 | 32.1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19 | 32.1 | 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 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中标公告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20 | 34.4 | 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发布媒体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21 | 36 | 中标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提供中标价8%的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形式或保证金: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期满日期为该项目养护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1个月)。 |
22 |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 投标采购预算价: 二标段招标采购预算价为:1007502.31元(人民币)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其中:绿地管护采购预算价1.025元/㎡/年,苗木养护采购预算价:6.98元/株/年。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树木涂白费用44747.65元,1.15元/株。在投标报价 中不允许修改此部分费用。 | |
23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添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小标注、注解等内容,在评标过程中未发现的,在中标后一经发现按无效处 理。 | |
24 | 电子签章 | 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描 件)。其他的签字和盖章不做要求,评委不得因为任何签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CA 提供:单位电子印章,法人印章,法人手签章,请投标人 在封面加盖相对应的电子印章) | |
25 | 解释权 | 采购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负责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 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 |
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如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产生歧义的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 |||
26 | 其他 | 待项目评标结束后五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纸制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与网上沧州市(全流程)加密文件一致(电子文件须与网上沧州市(全流程)加密文件一致且格式为word2003文档或excel文档),若出现弄虚作假或未及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结果。 | |
27 |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投标价格的6%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单位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 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不同行业的企业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放置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无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 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 |
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 |||
28 | 付款方式 | 树木涂白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涂白费用(根据实际完成数量结算)。养护费用分四次拨付,每年拨付两次。第一次最高拨付至合格工程总价的 25%;第二次最高拨付至合格工程总价的 50%;第三次最高拨付至合格工程总价的 75%;最终验收后,经相关部门审定,拨付剩余费用。 年度考核时间段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连续三次考核达标的为一个拨款时段,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 |
29 |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xx | ||
30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地址:任丘市渤海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31 | 招标代理费 | 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其他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二标段:芦各庄村南,面积 204662 平方米,乔灌木 38911 株。
1、以上全部地点的浇水施肥、中耕除草、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洁、补
植增植、树木扶直扶正、林木防护、排涝、防火及巡查看护等内容。
2、为保证景观效果,清除有害虫卵,进行树木防寒处理,对树木进行涂白,要求报价包含单次树木涂白费用。
养护管理范围内,如遇其他工程建设,必须积极配合,养护面积按时间节点相应扣除,以扣减后的实际养护面积和时间进行费用结算。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养护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2 本工程投标报价为养护面积清单报价,所报单价为包括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养护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2.4 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水源,灌溉用水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4、合格投标单位
4.1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属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4.3 在投标文件中放置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技师资格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近六月即 2020 年 7 月
至 2020 年 12 月)、本企业劳动合同及资格证书),其中“相关专业”是指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林业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的专业。机械设备证明(一辆运输车、一辆水车、浇灌设备(水泵 4 寸两台)、一辆打药车、一台粉碎机、一台旋耕机、高枝锯五把、高枝油锯三台)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证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以上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5、踏勘现场
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不组织踏勘现场。
5.1 由投标单位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讯等地下设施进行详尽的了解和踏勘,现场踏勘时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便投标单位获
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并考虑本项目的实施现场、养护内容等情况,尤其是养护绿地的面积及绿化素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应充分核对,了解绿化素材不同种植年限的养护难易度,然后进行综合报价。如未按以上要求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针对现场情况、养护内容等所提出的任何变更或签证,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予调整。
投标人可按项目实施地点,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影像资料和现场情况说明需添加到投标文件中(照片格式为 JPG)。
5.2 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质量标准:合格。
树木保存率达到 98%及以上(树木保存率=养护期满合格苗木数量/本次招标文件给定数量*100%≥98%)。
9、养护管理人员及设备基本配备:
每个标段必须配备一名技术负责人,该技术负责人为本次投标拟定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技师资格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本企业劳动合同及资格证书),其中“相关专业”是指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林业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的专业。
人员配备标准:绿地养护管理按照每 10 公顷配备一名工人,树木养护管理按 6000株树木配备一名工人养护。
以上为各标段养护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如养护质量或景观效果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
的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合理增加人员数量,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如发现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或因人员配备发生养护质量问题,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为满足工作需求,各标段应至少配备以下作业机具:一辆运输车、一辆水车、浇灌设备(水泵 4 寸两台)、一辆打药车、一台粉碎机、一台旋耕机、高枝锯五把、高枝油锯三台、剪枝剪若干等。
10、养护管理内容及标准一、主要内容包括:
花木养护管理内容:标段内全部花木的两周年养护管理,包括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中耕除草、补植、移植移栽、浇水围堰整理,枯树、枯枝清除,树木的扶正扶直,树木防护材料的整理、绿地排涝,树木涂白,人员巡查看护,新植树木的夏季保护及冬季防寒,花木冲洗,杂树的清除,防火防盗、绿地防护、损绿毁绿上报处理、绿地修复、绿地复壮、树干的钉、刻、铆、挂的清除整理,一年生或多年生花卉蔫萎期地上部分的清除及补植更新和采购人下达的其他指令性任务等。
硬性指标为:绿地每年浇水最少两遍,即春季返青水一遍,冻水一遍;每年中耕除草两遍;5、6 月份一遍,9、10 月份一遍,林地内及xx不允许有可燃物;每年施肥一遍;所有标段将使用肥料运至甲方,在相应的时间节点统一施肥;每年病虫害防治最少三遍,各标段根据疫情自行调整药物品种;每年整形修剪最少两遍等。极端天气、特殊情况应根据花木长势、土壤实际情况及其它立地条件强化养护管理,尤其在浇水、修剪、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及防火防盗等方面高度重视,务必给花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花木的正常生长。
针对养护管理工作,甲方将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养护管理工作,对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不能及时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的,将依据招标文件、协议书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具体内容:
整形修剪: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
势强弱进行修剪。xxxx及时剪去过密枝、交叉枝、徒长枝、病枯枝、衰弱枝和损伤枝等,保证树木正常生长。乔木和灌木上部小枝的疏枝,剪口应与着生枝平齐,不留小橛,丛生灌木疏枝的剪口应与着生枝平齐,及时清除萌xxxx枝,保证树木的营养供应。
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剪除的丢弃物要随产随清。
每年规模以上的整形修剪至少两次,即春剪、冬剪,每缺少一次扣当年工程款 5%,费用在当年工程款中扣除,两次修剪工作以甲方、养护单位共同确定的结果为准,其它时间根据花木生长情况及时进行修剪除蘖,保证花木树姿优美,树势茁壮。
病虫害防治: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进行病虫害防治。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清除的病树病枝要及时清除销毁。对病虫害防治不到位的,将不予考核验收,不予拨付当期工程款。造成病虫害大面积爆发(成片 500 平米以上或单株树木 200 株以上)或使园林景观效果下降或丧失的。扣减当年 5%的工程款。
花木浇水:应根据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等情况,适时进行透水浇灌,保证花木正常需求,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全年树木浇水至少两次,即返青水、冻水,一定要透水浇灌,土壤透水深度 30 公分以上,每缺少一次扣当年工程款 5%,费用在当年工程款中扣除,浇水工作以甲方、养护单位共同确定的结果为准。补植树木要加强水肥管理,保证土壤墒情,促进树木生长。其它时间视土壤墒情,花木生长情况,适时浇水,满足花木生长正常生长需求,如因土壤严重干旱,造成成片 20 株以上花木生长不良或死亡,按全年没有浇水处理,扣除全年浇水费用,扣减当年 5%工程款。
花木追肥: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xx土壤中各种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各施工单位用肥要单独存放,专肥专用,甲方统一监管,全年施肥次数、施肥量以甲方、养护单位共同确定的结果为准。如不按标准施
肥,相关费用将在养护费中扣除。
中耕除草: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做到除小、除早、除了。清除树体缠绕物附着物,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新植树木栽植后要视情况适时安排除草松土。秋冬季节对绿地及xx两米范围内杂草、枯枝落叶进行彻底清除,避免火灾发生。全年规模以上的除草至少两次,即春季除草、秋冬除草,每缺少一次扣当年工程款 5%,费用在当年工程款中扣除,两次规模以上除草工作以甲方、养护单位共同确定的结果为准。其他时间段随时做好中耕除草工作,避免与树木争水争肥。因杂草清除不到位等因素引发的事故,养护单位负全责,如触犯法律,将追究法律责任,严重影响景观的地块或标段,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除,将按全年未中耕除草处理,扣除相应工程款。
补植补栽:及时清除死亡或损毁花木、花卉并在适宜季节及时进行补植补栽,补栽的品种、规格应与死亡损毁树木、花卉相一致,花木保存率即使达到了 98%及以上要求,在补植季节,也要对死亡损毁花木 100%补齐,补栽树木、花卉要加强管理养护促其茁壮成长。不进行补x的将不予考核验收,不予拨付工程款。同时,对不进行补植补栽的标段,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补植补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在工程款内给予扣除。
树木支撑:新植树木易发生歪斜,应立即扶正。大树扶正培土后设立支架和拉细钢绳进行稳固,如采用支撑杆,支撑点以树体高 2/3 处为好,并加垫保护层,以防伤皮。移植移栽:如遇市政建设或规划调整,应按要求及时对树木、或花卉进行移植移栽、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绿地排涝:雨季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积水要及时进行排涝,积水时间不能超过 12 小时,对积水区的树木进行支撑防护,因此造成的花木死亡,中标单位要及时进行补植补栽,损失严重的将依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树木涂白:为防止冻害和日灼,杀灭虫卵,应对树木进行涂白。xxx白高度 1.2
米,花灌木涂白高度 0.5-0.7 米,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涂白时要干稀适当,做到涂匀、涂到,不留死角,尤其对树皮缝隙、洞孔、树杈等处要重复涂刷,涂白工作应在每年秋末冬初进行,对不进行涂白的地块或标段,扣除相应工程款。
树木防寒:冬季严寒、干燥多风,会使一些不太耐寒的树种在冬季至早春遭受冻害或“生理干旱”,使局部枝条枯干。轻则部分枝条受害,重则会全株死亡。为使树木安全越冬,应采取包括冻水浇灌、封堰培土、架设风障、枝干涂白、早春灌水,草绳绕干、敲打积雪等措施。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防火防盗:对绿地内的生产垃圾或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消除火灾隐患,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队员始终处于应急备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集结,有效扑救。强化绿地巡查,避免损绿毁绿事件发生。
一旦火灾发生,过火面积小于等于 100 平米的,发现一次扣款 3000 元;过火面积
大于 100 平米小于等于 300 平米的,发现一次扣款 6000 元;过火面积大于 300 平米小
于等于 600 平米的,发现一次扣款 10000 元;过火面积大于 600 平米的,扣除当年 5%工程款。因火灾造成的死亡苗木,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完成补栽,情节特别严重或影响特别恶劣的将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绿地防护:在保持园林景观的前提下,对易遭损害绿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日常巡查看护: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看管,避免绿地及其他设施遭受破坏和丢失,对树木歪斜、缺水、病虫害及损绿毁绿等情况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绿地保洁:中标单位按标准要求自行采购相应机具,保证绿地养护及卫生保洁等工作正常开展,务必做到垃圾随产随清,无各种杂物、白色污染物(树挂)等。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残花、草屑等)应及时清运或处理。保洁作业应做到安全、规范、xx、卫生,无明显扬尘。
水源及水质要求:
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水源,绿化用水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GB/T18921-2002)标准。建设单位将不定期抽测浇水水质,取样后由建设、施工双方共同送至三方认可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相关损失。
在绿地养护管理过程中,要把浇水、病虫害防治、整形修剪、中耕除草、补植补
栽、防火防盗等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不能仅局限于招标文件给定标准或次数,养护管理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地条件,适时进行,给植物创造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保证花木正常生长。对养护管理不到位的企业,采购人会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各施工单位务要服从调度安排,如出现推三阻四,养护懈怠、行动迟缓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养护质量、景观效果下降,采购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协议书约定进行相关处理。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群众举报、政府通报等情况发生,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扣除承包人当年 5%工程款,对已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按 50%进行结算,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人不能有任何超出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
2、严禁工程承包中的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行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再拥有任何索赔权利。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凭借自身能力履行养护管理义务,按标准要求完成全部养护内容。
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各作业班组成员均须持证上岗,监督管理机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人员脱岗将严格遵照考核管理办法针对中标人执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中标人依照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组成员考勤表及作业班组考勤表备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全过程不定期抽查并与考勤表形成对照考核。
6.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组织有针对性的关于养护管理及规章制度方面知识的强化培训,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并安排各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费用由各标段中标单位摊派。
7.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合同履行期间关于该项目的验收记录、城市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等所有资料的递交、管理、保护并配合采购人考核,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未配合采购人考核的,每出现一次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作为罚金。
8.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各作业班组长均为固定人员。中标人在投标及养护过程中固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兼职、必须常驻业主工地;随意变更将导致采购人与其取消合同的继续执行。除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方可更换人员,但更
换人员应在资历、经验、业绩等方面不低于资审、投标时的人员水平,同时中标人必须承担由于人员更换而产生的相应的责任。
9.技术负责人负责定期提交周、月、季、年度养护管理任务完成总结及周、月、季、年度养护管理计划。
10.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先通知整改,中标人在接到通知两天内未整改或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采购人将直接派指其他养护队伍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在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当下不适宜种植或不适宜维修维护的情况除外)。
11.指令性任务: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12.养护期间技术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施工及养护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不能到场或不按时到场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13.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参会的,每次罚款 500 元并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当次综合考评扣 2 分。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的,按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 50%计算,若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追责权利。
14.按招标文件、协议书及实际工作需求配备人员和设备,完成工作内容,达到规
定养护管理标准,否则将按招标文件及协议书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15.由甲方、施工单位或第三方单位组成联合考核验收小组,对养护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和验收。综合考评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及验收情况进行工程款拨付。
年度考核时间段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连续三次考核达标的为一个拨款时段,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考核标准,年度考核时间段内,连续 6 次考核结果在 90 分及以上且验收合格
的为养护管理达标,拨付年度工程款。
考核结果在 90 分以下的视为不达标,务必在当次考核工作完成后上报整改计划,实施工程整改,本次考核结果不计入考核档案,整改完成后,以纸质版形式申请重新考核,直至达标才能进行后续考核,依此类推,合同期相应延迟并变更,工程款拨付相应延后,原签订的合同协议养护时间自动延后或补签,年度考核时间段内只有连续 6 次考核达标且验收合格的才能进行年度工程款拨付,整改时间不计入养护管理期,延期后的
养护管理费由中标单位自负。如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除解除合同外,将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16.如自行勘察阶段未提出质疑,养护期内的,绿材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给定为准,凡是树木保存率未达到百分之百的养护管理标段,都必须在下一个种植季填平补齐,投标单位按要求自行采购绿材,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对不进行补植的,不再进行养护考核,不进行结算验收,延迟养护管理期,延迟养护费用自理,绿化效果差或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视情节程度,对投标单位有权按招标文件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进行补植补栽的标段,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补植补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7.合同签订后,投标单位须给采购人提供养护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并严格付诸实施,甲方将依据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在养护管理及工程进度等诸多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18、黄牌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黄牌警告:
1、不浇返青水的;不浇冻水的;排涝不及时造成树木死亡 100 株及以上的;浇水
不及时造成树木死亡 100 株及以上的; 2、不按规定施肥的;
3、不按规定进行树木修剪的;
4、不按规定进行除草的;
5、不按规定进行树木涂白、防寒的;
6、考核、例会技术负责人或法人不到场的;
7、绿地防护、巡护不利,造成火灾,损毁绿地 600 平米及以上的;丢失或损毁苗
木 100 株及以上的;
8、病虫害防治不利,造成 200 株及以上苗木收到病虫害,整体景观效果下降的;
9、综合考评一次不合格的;
10、未按安全xx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
11、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或省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批评,或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未及
时整改的;
上述情况除文件中规定的处罚措施外,给予黄牌警告一次,承包期内累计 3 张黄牌的终止承包合同。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协议条款及部分专用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养护管理费计算说明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11.2 除 11.1 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 ,通过中国河北政
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有投标单位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1.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投标单位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和清单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以委托代理人递交的方式,提交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书面形式指以电脑打印的形式表达,电子版本指以.doc文档保存的文件)。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发布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有投标单位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3.2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4.1 投标文件和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4.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1 投标文件按照格式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15.2 投标文件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
15.2.1投标函、承诺函
15.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2.4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有效证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证明
15.2.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15.2.6其它资料
15.2.7 养护管理项目总价表
15.2.8 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清单 15.2.9养护项目分项报价表
15.2.10现场踏勘
15.3 技术内容
15.3.1 养护分区划分方案
15.3.2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维保方案
15.3.3 病虫害防治方案
15.3.4 树木补植方案
15.3.5 安全措施方案
15.3.6 树木整形修剪方案
15.3.7 中耕除草方案
15.3.8 卫生及垃圾清理方案
15.3.9 防火、防盗方案
15.3.10 浇水排涝方案
15.3.11 应急及极端天气树木保护方案
15.3.12 日常巡查看护方案
15.3.13 人员机械及技术设备配备方案
15.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 投 标 人 通 过 市 沧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或 ‘ 新 点 标 桥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下载“沧州市公共资源投标软件”。
(2)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
(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 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CZTF 格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5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7、投标报价
17.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方式。
17.2 投标单位应详细了解招标文件内容后组价,各标段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7.3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范围及养护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单位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7.4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7.5 本招标工程的养护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人工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时应了解养护绿地的种植时间及面积,根据不同种植年限的养护难易度合理报价。
17.6 投标单位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地理位置、具体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导致养护期延长的费用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17.7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18.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款或本文件中的最高限价表。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报价低于有可能低于成本的报价,且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投标货币
19.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21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的规定仍然适用。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单位应提供前附表第13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21.2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
21.3 投标保证金退还:
保证金返还程序:未中标人在废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或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内原路返还。
中标人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持甲方盖章的同意退款的申请书到公共资源三楼 311办理退款手续。
21.4 如投标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4.1 投标单位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
21.4.2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1.4.3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
21.4.4 中标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CZTF 格式, 在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加密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 “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 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投标人因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工作人员联系。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请参考电子交易平台项目报名界面中的操作手册、操作视频进行项目流程操作。
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待问题解决以后,在确认没有其他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可确认恢复交易。需另行组织交易的应经财政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因电子交易系统网络中断和故障等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开标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部分晌应文件未解密的,其它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2、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2.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
22.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 13.2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单位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3 到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
织招标。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 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5、开标
25.1 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公开开标。
25.2 开标程序
(1)开标前半小时在开标工具进行签到、提示投标人监督人进行完成签到;
(2)选定开标记录模板,并进行确认完成。
(3)开标主持人在开标时间点击开始开标
(4)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30 分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投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报价一览表
(6)使用河北 CA 进行电子签名。
(7)开标结束。
26、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6.2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6.3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26.4 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
26.5 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26.9 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 9 4.1 条款的
26.10 不符合招标须知总则工程说明 4.3 条款的。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委员会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具有同等的评审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单位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单位、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应当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①投标单位或者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③与投标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单位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①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②擅离职守;
③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④私下接触投标单位;
⑤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单位的要求;
⑥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⑦暗示或者诱导投标单位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⑧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采购人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答疑会纪要、工程量清单等;
(2)供评标使用的主要施工图纸等工程技术资料;
(3)工程概况和评标重点的介绍。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型式、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
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方法等。
(4)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单位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采购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七)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 本招标项目合同将授予按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确定中标人。
31、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1.1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
32、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向采购人及监管单位提交招标备案资料。
32.2 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3 中标信息的发布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 2 日内上传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3.2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33.3 在规定的期限内,中标人未取得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接受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而拒签合同,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因其他原因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等原因被废除授标,采购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三的为中标人。如本次招标只有三家投标单位投标而出现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重新组织招标。
33.4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理,即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 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3.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4、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提供中标价 8%的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期满日期为该项目养护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 1 个月。拒不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将被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提供中标价 8%的银行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5、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与监督管理小组认为本次招标缺乏竞争性的。
4、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能履行合同的。
36、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后投标单位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都被否决的。
2、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3、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九)xxx监督
37、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对投标单位的纪律要求
投标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单位挂靠其它单位;
(2)投标单位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40、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2)投标单位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与投标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单位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41、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单位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单位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单位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与招标代理相互串通,内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指导投标单位投标;
(5)投标单位之间、投标单位与代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42、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4、质疑和投诉
投标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程序:
(1)由采购人代表或招标监督人员宣布评标纪律:
(2)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代表分别介绍本工程施工招标概况,其主要内容:
①招标的目的;
②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基本情况;
③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的规定;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3)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开标情况一览表,研究评标重点及具体分工。
(4)评标过程中发现有评标依据资料不齐全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采购人应立即补充,并告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督小组”)。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6)评标工作分为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
1)资格审查见后附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2)符合性评审;
3)技术评分制;
4)填写有关评标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委评分欠合理的须注明理由。
5)编写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当提交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在充分讨论后予以表决。
7)对需要投标单位澄清、说明、补正的,应当进行答辩,并作好记录。
8)对评判为无效标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说明,并告知相应的投标单位,允许其进行解释,但不影响评判的最终结果。
9)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嫌疑)行为,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做好取证工作,并及时告知小组和办公室。
10)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1)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二、评标方法
(一)评标定标方法
x次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后审)
1)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单位须满足以下表中所列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条不满足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序 号 | 审查内容 | 满足条件 | 备注 |
1 | 法人营业执照 |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 是否合格 | |
3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取得同等专业技师资格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本企业劳动合同及资格证书),其中“相关专业”是指风景园林、园 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 |
林业工程、园林绿化等相 关的专业。 | |||
4 | 机械设备证明(一辆运输车、一辆水车、浇灌设备(水泵4寸两台)、一辆打药车、一台粉碎机、一台旋耕机、高枝锯五 把、高枝油锯三台) |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 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 |
5 |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 结果 | 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 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7 |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 有效凭证 |
8 |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证明 |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 合格有效 |
注:
1、投标文件中放置以上所有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以上各项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报价无效,通过则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三)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剔除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情况记录 |
1 | 投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而未签字或盖章 | |
2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 |
3 |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工期等实质性内容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 | |
4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改变格式、内容不完整的 | |
5 | 投标文件重要指标描述不清和文字、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 |
6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及等于或超过采购预算要求的 | |
7 |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8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9 |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10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结论:是否通过符合性评审 |
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
(四)技术标评审法则(分值:85 分):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养护分区划分方案 | 7 | 科学合理 | 5.01-7.0 |
一般 | 2.01-5.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2 |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维保方案 | 7 | 科学合理 | 5.01-7.0 |
一般 | 2.01-5.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3 | 病虫害防治方案 | 7 | 科学合理 | 5.01-7.0 |
一般 | 2.01-5.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4 | 树木补植方案 | 7 | 科学合理 | 5.01-7.0 |
一般 | 2.01-5.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5 | 安全措施方案 | 7 | 科学合理 | 5.01-7.0 |
一般 | 2.01-5.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6 | 树木整形修剪方案 | 7 | 科学合理 | 5.01-7.0 |
一般 | 2.01-5.0 | |||
欠合理 | 0.01-2.0 |
缺项 | 0 | |||
7 | 中耕除草方案 | 6 | 科学合理 | 4.01-6.0 |
一般 | 2.01-4.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8 | 卫生及垃圾清理方案 | 6 | 科学合理 | 4.01-6.0 |
一般 | 2.01-4.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9 | 防火、防盗方案 | 6 | 科学合理 | 4.01-6.0 |
一般 | 2.01-4.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10 | 浇水排涝方案 | 6 | 科学合理 | 4.01-6.0 |
一般 | 2.01-4.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11 | 应急及极端天气树木保护方案 | 6 | 科学合理 | 4.01-6.0 |
一般 | 2.01-4.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12 | 日常巡查看护方案 | 6 | 科学合理 | 4.01-6.0 |
一般 | 2.01-4.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
13 | 人员机械及技术设备配备方案 | 7 | 科学合理 | 5.01-7.0 |
一般 | 2.01-5.0 | |||
欠合理 | 0.01-2.0 | |||
缺项 | 0 |
注: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委打分取两位小数评分规则:
(1)评分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分。 A、超出单项评分范围的;
B、计分明显不合理的;
(五)商务标评审程序:
评标委员会对以上通过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 分)
1、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初步评审没有重大偏差、资格审查通过且没有其他原因被否决的,则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其报 价为有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标准分 15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0.15×100)
注:如投标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则磋商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报价(15 分)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且并列第一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中标候选人。
2、投标单位可以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按照标段先后顺序(1 至 6 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之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剩余的标段中仍然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第五章 合同协议条款及部分专用条款
采购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包人: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年月日任丘市城区片林 养护(二期)项目的招标结果,确定公司为第标段中标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 标段)
二、承包方式:单价合同承包,本工程由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xx的方式实施总承包,承包人对全部养护工程负责,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现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承包合同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
三、园林养护作业地点: ,园林养护作业面积: ,养护乔灌木数量 株 (如遇树木移植、面积增加或减少,以最终数量为准)
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单平米养护管护单价: 元/㎡/年;苗木养护单价: 元/株/年树木涂白费用 元。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2 周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如养护质量不达标须进行工程整改,整改时间不计入养护期,对因养护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或多次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要求,按规定扣减工程款,直至解除合同。
六、付款方式
树木涂白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涂白费用(根据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养护费用分四次拨付,每年拨付两次。第一次最高拨付至合格工程总价的 25%;第二次最高拨付至合格工程总价的 50%;第三次最高拨付至合格工程总价的 75%;最终验
收后,经相关部门审定,拨付剩余费用。
年度考核时间段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连续三次考核达标的为一个拨款时段,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考核标准,年度考核时间段内,连续 6 次考核结果在 90 分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为养护管理达标,拨付年度工程款。
考核结果在 90 分以下的视为不达标,务必在当次考核工作完成后上报整改计划,实施工程整改,本次考核结果不计入考核档案,整改完成后,以纸质版形式申请重新考核,直至达标才能进行后续考核,依此类推,合同期相应延迟并变更,工程款拨付相应延后,原签订的合同协议养护时间自动延后或补签,年度考核时间段内只有连续 6 次考核达标且验收合格的才能进行年度工程款拨付,整改时间不计入养护管理期,延期后的养护管理费由中标单位自负。如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除解除合同外,将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全部工程养护期满并验收合格 1 个月后退还履约保函。七、项目作业内容
1、本标段内全部花木的两周年养护管理,包括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
中耕除草、补植、移植移栽、浇水围堰整理,枯树、枯枝清除,树木的扶正扶直,树木防护材料的整理、绿地排涝,树木涂白,人员巡查看护,新植树木的夏季保护及冬季防寒,花木冲洗,杂树的清除,防火防盗、绿地防护、损绿毁绿上报处理、绿地修复、绿地复壮、树干的钉、刻、铆、挂的清除整理,一年生或多年生花卉蔫萎期地上部分的清除及补植更新和采购人下达的其他指令性任务等。
2、单次树木涂白一次。树木涂白 1.2 米,xx均匀。
硬性指标为:绿地每年浇水最少两遍,春季返青水一遍,冬季冻水一遍每年中耕除草两遍;5、6 月份一遍,9、10 月份一遍,林地内不允许有可燃物;每年施肥一遍;所有标段将使用肥料运至甲方,在相应的时间节点统一施肥;每年病虫害防治最少三遍,各标段根据疫情自行调整药物品种;每年整形修剪最少两遍等。极端天气、特殊情况应根据花木长势及土壤实际情况强化养护管理,尤其在浇水、修剪、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及补植补栽等方面高度重视,务必给花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花木的正常生长。
针对养护管理工作,甲方将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养护管理工作,对养
护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不能及时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的,将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 各作业项目管理标准与监管规定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地方相关行业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规定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九、采购人工作
5.1 采购人指定养护管理位置,明确养护管理内容。
5.2 采购人将参照招标文件及行业标准因地制宜制定考核办法、考核计划,并通知承包人,依据标准对养护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检查。
5.3 安排人员对承包人工作的内容随时检查、考核,组织人员对承包人必备的人员、机械及养护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整改到位,对养护质量不达标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按招标文件及协议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4 根据工作需要对承包人发出指定性任务。
5.5 监督资金运用及工资发放情况。
5.6 组织人员进行工程结算验收及费用拨付。十、承包人工作
6.1 保质保量完成此次招标的全部工作任务,保证绿地景观效果。
6.2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协议及承诺足额配备人员及设备,如遇工程需要自愿增加配备数量,满足工作需求
6.3 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承诺提供服务,如出现养护质量及其它问题,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协议书及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6.4 在养护管理过程中,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听从工作调度及安排,接受采购人下达的指令和任务,做到各项工作行动及时完成彻底。
6.5 及时发放工人工资,避免上访事件发生。
6.6 养护人员在养护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完全由承包人负担。
6.7 自行解决作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8 合同结束后,做好与下任作业公司的设施、档案等方面的交接工作。
6.9 在本标段养护管理过程中,服从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任务。十一、工程变更
如遇城市总体规划、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合同工程量的变更,应增加或扣减相应的合同价款,变更的内容资料要齐全完备。
十二、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仅可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 合同生效
13.1.1 采购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并经验验收合格后;
(二)合同解除;
(三)承包方违反约定被解除合同的;
(四)采购人及承包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十四、补充协议
x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五、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后附)或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提供中标价 8%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期满日期为该项目养护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 1 个月。拒不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中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按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承诺函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招标文件、评标现场承诺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双方有关项目的承诺函、履约保函、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及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 四 份,承包人执 二 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附件 1: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致:
鉴于(以下简称“采购人”)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 (项 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我行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出具保函为承包人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工程签约价的 8%)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 14 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采购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采购人出具任何证明或xx理由。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采购人应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有效,期限日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
担 保 银 行: (银行全称)(xx)负责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
电 话:
日 期: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注: 身份证复印件可另附于本页后, 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同部分专用条款
总则
1、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指派 为派驻现场代表,全面负责日常养护作业的管理工作。 2、承包人代表
2.1 承包人指派 为绿地养护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养护标段的作业工作,并用书面材料报采购人备案。
2.2 承包人若更换技术负责人,应提前 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3、采购人工作
3.1 负责向承包人提供中标项目的有关资料。
3.2 组织召开养护作业技术交底会。
3.3 负责承包人的日常养护作业的管理和检查,并依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承包人养护费用。
3.4 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
3.5 采购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 4、承包人工作
4.1 根据规定的养护标准和作业规范,具体落实,做好绿地养护管理,保证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4.2 做好统计报表,并按时做好周、月、季、年度上报养护工作完成情况。
4.3 建立巡视报告制度,每天有专人对绿化、设施巡视,并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养护范围内公用设施缺损,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否则承包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4.3.1 如发现绿化树木损坏或损毁,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恢复。
4.3.2 巡视中发现绿地内有违章搭建及其他破坏绿化等现象,必须当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采购人。
4.4 超出常规养护范围的工作,需提前报采购人审批。
4.5 按时按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4.6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抢修保养工作。
4.7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 5 进度计划
5.1 承包人在本合同生效后 5 天内上报全年养护作业维修计划,并结合季节特点和绿化状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周养护计划、材料计划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 7 天内予以确认。
5.2 承包人必须按经采购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养护作业,接受采购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养护作业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一致时,承包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6、质量标准
养护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树木保存率达到 98%及以上。 7、检查和考核
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补充条款中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养护,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合同履行期间关于该项目的验收记录、城市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等所有资料的递交、管理、保护并配合采购人考核,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资料的,每出现一次将从当期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作为罚金。
7.2 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先通知整改,承包人在两天内未整改或不符合整改要求的,由采购人派指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承包人当期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3 采购人按照约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承包人连续 2 次考核不达标或一年内累计 3 次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承包人承担,原已完成的本月工作量按 50%结算,并收取 5%的违约金。
8、安全xx施工与检查
8.1 承包人应做好养护作业管理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采购人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2 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或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安全防护
养护作业人员和养护车辆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款式、颜色统一着装和标识上岗。
10、违约
10.1 采购人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 承包人不能达到所承诺的养护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承包人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0.3 严禁工程承包中的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行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再拥有任何索赔权利。
10.3.1 本项目实施过程必须由承包人本单位人员实施完成,承包人本单位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承包人与之签订;
(2)与承包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承包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10.3.2 全部人员持证上岗,养护人员非承包人本单位人员或无法查证的一经发现视为分包将解除合同。
10.4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 10 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1、争议
11.1 发承包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承包人双方协调解决。仍有争议的,
仅限向任丘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养护管理连续性;
11.2.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11.2.2 双方协议停止养护作业;
11.2.3 法院要求停止养护作业。 12、合同解除
12.1 承包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项目,承包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实施分包和转包,凡违反此规定的,采购人将立即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解除养护承包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3、其他
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协议解决。 14、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生效与终止按合同协议条款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规定。 15、其他条款
15.1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各作业班组成员均须持证上岗,监督管理机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人员脱岗将严格遵照考核管理办法针对中标人执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5.2 中标人依照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组成员考勤表及作业班组考勤表备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全过程不定期抽查并与考勤表形成对照考核。
15.3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组织有针对性的关于养护管理及规章制度方面知识的强化培训,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并安排各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费用由各标段中标单位平均摊派。
15.4 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合同履行期间关于该项目的验收记录、城市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等所有资料的递交、管理、保护并配合采购人考核。
15.5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各作业班组长均为固定人员。中标人在投标及养护过程中固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兼职、必须常驻业主工地;随意变更将导致采购人与其取消合同的继续执行。除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方可更换人员,
但更换人员应在资历、经验、业绩等方面不低于资审、投标时的人员水平,同时中标人必须承担由于人员更换而产生的相应的责任。
15.6 技术负责人负责定期提交周、月、季、年度养护管理任务完成总结及周、月、季、年度养护管理计划。
15.7 投标企业应设置专业人员负责统计养护报表并配合采购人考核,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报表的,每出现一次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作为罚金。
15.8 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先通知整改,承包人在接到通知两天内未整改或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采购人将直接派指其他养护队伍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在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当下不适宜种植或不适宜维修维护的情况除外)。
15.9 指令性任务: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15.10 养护期间技术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施工及养护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不能到场或不按时到场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15.11 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参会的,每次罚款 500 元并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当次综合考评扣 2 分。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的,按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 50%计算,若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追责权利。
15.12 按招标文件、协议书及实际工作需求配备人员和设备,完成建设内容,达到规定养护管理标准,否则将按招标文件及协议书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15.13 承包人须与所用劳务工人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必要时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6、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参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绿化养护作业规范及考核办法)
17、合同专用条款中必须附养护管理内容及标准,城市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详细内容见合同条款附件),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附件: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略)
2、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养护管理监管规定
一、主要内容包括:
花木养护管理内容:各标段内全部花木的两周年养护管理,包括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中耕除草、补植、移植移栽、浇水围堰整理,枯树、枯枝清除,树木的扶正扶直,树木防护材料的整理、绿地排涝,树木涂白,人员巡查看护,新植树木的夏季保护及冬季防寒,花木冲洗,杂树的清除,防火防盗、绿地防护、损绿毁绿上报处理、绿地修复、绿地复壮、树干的钉、刻、铆、挂的清除整理,一年生或多年生花卉蔫萎期地上部分的清除及补植更新和采购人下达的其他指令性任务等。
硬性指标为:绿地每年浇水最少两遍,即春季返青水一遍,冬季冻水一遍;每年中耕除草两遍;5、6 月份一遍,9、10 月份一遍,林地内不允许有可燃物;每年施肥一遍;所有标段将使用肥料运至甲方,在相应的时间节点统一施肥;每年病虫害防治最少三遍,各标段根据疫情自行调整药物品种;每年整形修剪最少两遍等。极端天气、特殊情况应根据花木长势、土壤实际情况及其它利地条件强化养护管理,尤其在浇水、修剪、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及防火防盗等方面高度重视,务必给花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花木的正常生长。
针对养护管理工作,甲方将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养护管理工作,对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不能及时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的,将依据招标文件、协议书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具体内容:
整形修剪: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xxxx及时剪去过密枝、交叉枝、徒长枝、病枯枝、衰弱枝和损伤枝等,保证树木正常生长。乔木和灌木上部小枝的疏枝,剪口应与着生枝平齐,不留小橛,丛生灌木疏枝的剪口应与着生枝平齐,及时清除萌xxxx枝,保证树木的营养供应。
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剪除的丢弃物要随产随清。
每年规模以上的整形修剪至少两次,即春剪、冬剪,每缺少一次扣当年工程款 5%,费用在当年工程款中扣除,两次修剪工作以甲方、养护单位共同确定的结果为准,其它时间根据花木生长情况及时进行修剪除蘖,保证花木树姿优美,树势茁壮。
病虫害防治: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进行病虫害防治。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清除的病树病枝要及时清除销毁。对病虫害防治不到位的,将不予考核验收,不予拨付当期工程款。造成病虫害大面积爆发(成片 500 平米以上或单株树木 200 株以上)或使园林景观效果下降或丧失的。扣减当年 5%的工程款。
花木浇水:应根据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等情况,适时进行透水浇灌,保证花木正常需求,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全年树木浇水至少两次,即返青水、冻水,一定要透水浇灌,土壤透水深度 30 公分以上,每缺少一次扣当年工程款 5%,费用在当年工程款中扣除,浇水工作以甲方、养护单位共同确定的结果为准。补植树木要加强水肥管理,保证土壤墒情,促进树木生长。其它时间视土壤墒情,花木生长情况,适时浇水,满足花木生长正常生长需求,如因土壤严重干旱,造成成片 20 株以上花木生长不良或死亡,按全年没有浇水处理,扣除全年浇水费用,扣减当年 5%工程款。
花木追肥: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xx土壤中各种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各施工单位用肥要单独存放,专肥专用,甲方统一监管,全年施肥次数、施肥量以甲方、养护单位共同确定的结果为准。如不按标准施肥,相关费用将在养护费中扣除。
中耕除草: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做到除小、除早、除了。清除树体缠绕物附着物,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新植树木栽植后要视情况适时安排除草松土。秋冬
季节对绿地及xx两米范围内杂草、枯枝落叶进行彻底清除,避免火灾发生。全年规模以上的除草至少两次,即春季除草、秋冬除草,每缺少一次扣当年工程款 5%,费用在当年工程款中扣除,两次规模以上除草工作以甲方、养护单位共同确定的结果为准。其他时间段随时做好中耕除草工作,避免与树木争水争肥。因杂草清除不到位等因素引发的事故,养护单位负全责,如触犯法律,将追究法律责任,严重影响景观的地块或标段,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除,将按全年未中耕除草处理,扣除相应工程款。
补植补栽:及时清除死亡或损毁花木、花卉并在适宜季节及时进行补植补栽,补栽的品种、规格应与死亡损毁树木、花卉相一致,花木保存率即使达到了 98%及以上要求,在补植季节,也要对死亡损毁花木 100%补齐,补栽树木、花卉要加强管理养护促其茁壮成长。不进行补x的将不予考核验收,不予拨付工程款。同时,对不进行补植补栽的标段,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补植补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在工程款内给予扣除。
树木支撑:新植树木易发生歪斜,应立即扶正。大树扶正培土后设立支架和拉细钢绳进行稳固,如采用支撑杆,支撑点以树体高 2/3 处为好,并加垫保护层,以防伤皮。移植移栽:如遇市政建设或规划调整,应按要求及时对树木、或花卉进行移植移栽、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绿地排涝:雨季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积水要及时进行排涝,积水时间不能超过 12 小时,对积水区的树木进行支撑防护,因此造成的花木死亡,中标单位要及时进行补植补栽,损失严重的将依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树木涂白:为防止冻害和日灼,杀灭虫卵,应对树木进行涂白。xxx白高度 1.2
米,花灌木涂白高度 0.5-0.7 米,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涂白时要干稀适当,做到涂匀、涂到,不留死角,尤其对树皮缝隙、洞孔、树杈等处要重复涂刷,涂白工作应在每年秋末冬初进行,对不进行涂白的地块或标段,扣除相应工程款。
树木防寒:冬季严寒、干燥多风,会使一些不太耐寒的树种在冬季至早春遭受冻害或“生理干旱”,使局部枝条枯干。轻则部分枝条受害,重则会全株死亡。为使树木安全越冬,应采取包括冻水浇灌、封堰培土、架设风障、枝干涂白、早春灌水,草绳绕干、敲打积雪等措施。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
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防火防盗:对绿地内的生产垃圾或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消除火灾隐患,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队员始终处于应急备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集结,有效扑救。强化绿地巡查,避免损绿毁绿事件发生。
一旦火灾发生,过火面积小于等于 100 平米的,发现一次扣款 3000 元;过火面积
大于 100 平米小于等于 300 平米的,发现一次扣款 6000 元;过火面积大于 300 平米小
于等于 600 平米的,发现一次扣款 10000 元;过火面积大于 600 平米的,扣除当年 5%工程款。因火灾造成的死亡苗木,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完成补栽,情节特别严重或影响特别恶劣的将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绿地防护:在保持园林景观的前提下,对易遭损害绿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日常巡查看护: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看管,避免绿地及其他设施遭受破坏和丢失,对树木歪斜、缺水、病虫害及损绿毁绿等情况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绿地保洁:中标单位按标准要求自行采购相应机具,保证绿地养护及卫生保洁等工作正常开展,务必做到垃圾随产随清,无各种杂物、白色污染物(树挂)等。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残花、草屑等)应及时清运或处理。保洁作业应做到安全、规范、xx、卫生,无明显扬尘。
水源及水质要求:
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水源,绿化用水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GB/T18921-2002)标准。建设单位将不定期抽测浇水水质,取样后由建设、施工双方共同送至三方认可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相关损失。
在绿地养护管理过程中,要把浇水、病虫害防治、整形修剪、中耕除草、补植补栽、防火防盗等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不能仅局限于招标文件给定标准或次数,养护管理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地条件,适时进行,给植物创造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保证花木正常生长。对养护管理不到位的企业,采购人会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各施工单位务要服从调度安排,如出现推三阻四,养护懈怠、行动迟缓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养
护质量、景观效果下降,采购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协议书约定进行相关处理。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群众举报、政府通报等情况发生,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扣除承包人当年 5%工程款,对已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按 50%进行结算,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人不能有任何超出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
2、严禁工程承包中的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行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再拥有任何索赔权利。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凭借自身能力履行养护管理义务,按标准要求完成全部养护内容。
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各作业班组成员均须持证上岗,监督管理机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人员脱岗将严格遵照考核管理办法针对中标人执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中标人依照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组成员考勤表及作业班组考勤表备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全过程不定期抽查并与考勤表形成对照考核。
6.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组织有针对性的关于养护管理及规章制度方面知识的强化培训,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并安排各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费用由各标段中标单位摊派。
7.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合同履行期间关于该项目的验收记录、城市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等所有资料的递交、管理、保护并配合采购人考核,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未配合采购人考核的,每出现一次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作为罚金。
8.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各作业班组长均为固定人员。中标人在投标及养护过程中固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兼职、必须常驻业主工地;随意变更将导致采购人与其取消合同的继续执行。除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方可更换人员,但更换人员应在资历、经验、业绩等方面不低于资审、投标时的人员水平,同时中标人必须承担由于人员更换而产生的相应的责任。
9.技术负责人负责定期提交周、月、季、年度养护管理任务完成总结及周、月、季、年度养护管理计划。
10.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先通知整改,中标人在接到通知两天内未整改或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采购人将直接派指其他养护队伍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在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当下不适宜种植或不适宜维修维护的情况除外)。
11.指令性任务: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12.养护期间技术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施工及养护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不能到场或不按时到场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13.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参会的,每次罚款 500 元并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当次综合考评扣 2 分。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的,按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 50%计算,若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追责权利。
14.按招标文件、协议书及实际工作需求配备人员和设备,完成工作内容,达到规
定养护管理标准,否则将按招标文件及协议书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15.由甲方、施工单位或第三方单位组成联合考核验收小组,对养护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和验收。综合考评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及验收情况进行工程款拨付。
年度考核时间段内,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连续三次考核达标的为一个拨款时段,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考核标准,年度考核时间段内,连续 6 次考核结果在 90 分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为养护管理达标,拨付年度工程款。
考核结果在 90 分以下的视为不达标,务必在当次考核工作完成后上报整改计划,实施工程整改,本次考核结果不计入考核档案,整改完成后,以纸质版形式申请重新考核,直至达标才能进行后续考核,依此类推,合同期相应延迟并变更,工程款拨付相应延后,原签订的合同协议养护时间自动延后或补签,年度考核时间段内只有连续 6 次考核达标且验收合格的才能进行年度工程款拨付,整改时间不计入养护管理期,延期后的养护管理费由中标单位自负。如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除解除合同外,将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16.如自行勘察阶段未提出质疑,养护期内的,绿材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给定为准,凡是树木保存率未达到百分之百的养护管理标段,都必须在下一个种植季填平补齐,投标单位按要求自行采购绿材,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对不进行补植的,不再进行养护考核,不进行结算验收,延迟养护管理期,延迟养护费用自理,绿化效果差或对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将视情节程度,对投标单位有权按招标文件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进行补植补栽的标段,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补植补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7.合同签订后,投标单位须给采购人提供养护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并严格付诸实施,甲方将依据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在养护管理及工程进度等诸多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18、黄牌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黄牌警告:
1、不浇返青水的;不浇冻水的;排涝不及时造成树木死亡 100 株及以上的;浇水
不及时造成树木死亡 100 株及以上的; 2、不按规定施肥的;
3、不按规定进行树木修剪的;
4、不按规定进行除草的;
5、不按规定进行树木涂白、防寒的;
6、考核、例会技术负责人或法人不到场的;
7、绿地防护、巡护不利,造成火灾,损毁绿地 600 平米及以上的;丢失或损毁苗
木 100 株及以上的;
8、病虫害防治不利,造成 200 株及以上苗木收到病虫害,整体景观效果下降的;
9、综合考评一次不合格的;
10、未按安全xx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
11、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或省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批评,或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未及时整改的;
上述情况除文件中规定的处罚措施外,给予黄牌警告一次,承包期内累计 3 张黄牌
的终止承包合同。
(四)养护管理人员及设备基本配备:
每标段必须配备一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取得同上专业技师资格证书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近三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其中“相关专业”是指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林业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的专业。
人员配备标准:绿地养护管理按照每 10 公顷配备一名工人,树木养护管理按 6000株树木配备一名工人养护。
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的将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为满足需求,各标段应至少配备以下作业机具:一辆运输车、一辆水车、浇灌设备
(水泵 4 寸两台)、一辆打药车、一台粉碎机、一台旋耕机、高枝锯五把、高枝油锯三台、剪枝剪若干等。
(五)安全xx养护
1、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车辆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养护企业承担。
2、杂草碎草及垃圾不得随意乱倒;浇水时不能溢水于马路或人行道上;喷水时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避免溅湿行人;养护人员的交通工具不得乱停乱放。
3、xx生产、xx作业,礼貌用语,不与过路行人发生冲突、争吵。
4、对及时解决,群众来电、来信。
附表:
城市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
项目 | 标准分 | 考核内容 | 得分 |
植物保存 率 | 10 | 1、绿化素材生长势弱,生长不良,影响景观效果,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2、当年补植的园林植物成活率达 98%以上,检查地段低于 98%,每下降 2 个百分点,扣 1 分; 3、栽植的园林植物保存率达 98%以上,检查地段低于 98%,每下降 2 个百分点,扣 1 分。 4、树木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
更新补植 | 10 | 1、未及时清除死亡或损坏花木的,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死亡损坏花木补植更新超出五个工作日的、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3、未及时扶正倒伏树木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4、更新补植树木品种不对或规格不同的,每发现一处扣 0.2分。 5、更新补植树木施工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6、反季节种植树木未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及促进生长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
浇水与排 涝 | 10 | 1、保持土壤有效水分,及时进行浇水,促进植物正常生长,检查地段植物出现萎蔫状态,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2、雨后及时排水,检查地段雨后 12 小时后仍有明显积水,每 发现一处扣 0.2 分; 3、未及时浇灌返青水或冻水,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4、浇水量不足或浇水深度不够,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5、未按植物生长习性进行浇水的,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
中耕除 草 | 10 | 1、在花木生长季节及时进行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松,发现土壤板结造成植物生长不良的,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2、浇水后或雨后没有及时进行松土或因松土造成根系裸露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3、绿地内有明显杂草,超过 5 棵/平米,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4、绿地内生存野生树种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整形修剪 | 10 | 1、修剪、抹芽不及时或修剪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2、剪口不平、因修剪原因造成树枝劈裂或留茬高度超过 2 厘 米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3、发现枯桩、折断树枝悬垂或树冠有悬挂物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4、树形不美观,未形成良好骨架,病枝、徒长枝、重叠枝超 过枝条总量 8﹪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
树干保护 | 5 | 1、未及时修补树洞或树皮损伤未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2、反季节植树树干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或保护手段粗糙,夏季树体没有喷洒抑制蒸腾剂或冬季没有喷洒防寒抗冻剂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3、新植树木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支撑或支撑不当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4、树干有缠绕物、悬挂物、粘贴物或依树当架搭棚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5、冬季树干涂白不合格、不均匀或高度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
病虫害防 治 | 10 | 1、按绿地面积或株数统计,绿地内病害大于 1﹪、虫害大于 8 ﹪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2、喷洒农药不及时、不彻底或造成植物药害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治任务的,每延误一天扣 1 分, 4、园林植物发生病虫害,引起植物器官缺损,影响整体景观,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5、未按操作规程使用化学农药,造成损失且未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
施 肥 | 5 | 1、未按标准要求追施或喷洒肥料的,扣除材料及人工费外,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2、由于缺肥或施肥不当,造成生长不良或器官损伤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3、追肥后不及时浇水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巡 查 看 护 | 10 | 1、未安排巡查看护人员或巡查人员不到岗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2、因巡查不到位出现树木丢失或损坏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3、未配备防火设施设备或防火设施设备未及时跟换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4、因各种原因绿地内起火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
卫生保洁 | 10 | 1、养护地段绿地内发现白色垃圾砖头瓦块或其他堆积物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2、拔出的杂草、捡拾的垃圾没有日产日清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3、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没有随产随清的,每发现一处,扣 0.1分; 4、绿化作业没有采取安全xx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 0.1分; 5、树木必要的防护设施有漂浮、悬垂或倒伏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6、绿地内长时间积水,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 |
安 全 生 产 及 x x 作 业 | 10 | 1、 养护企业必须保证资格预审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到位。若不到位或人员不足,每拖延一天一人扣 0.5 分。 2、 养护企业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设备、机械用于本标段使用,若挪为他用或影响工程的,每发生一次扣 0.5 分。 3、 有安全管理网络,制度齐全,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制度的安全规程作业。施工单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4、 生产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 3 分; 5、 生产作业未统一着装的,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 6、 无故缺席工程例会的,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 7、 不服从采购人安排,任务落实不认真,行动不迅速,每发生一次,扣 0.5 分 8、 xx生产、xx作业,礼貌用语,不与过路行人发生冲突、争吵。发现不礼貌用语或与行人争吵一次,扣 1 分; 9、 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不及时解决,且不能说明理由的,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 10、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次扣 2 分。 | |
总得分 |
1、考核组织机构:由任丘市甲方、施工单位或第三方机构等组成检查考核小组。
2、检查时间:现场检查至少每周组织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并视情况随时组织检查考核。
3、检查办法:采取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人员每人自主打分,统一汇总。专项检查时,根据得分折算成百分制标准。
4、评分办法:检查以百分制计,每两个月综合评定一次,综合评定结果以当次检查的平均得分为准。
5、评定等次:(评分办法及标准见附表)
(1)得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为“达标”。
(2)得分在 90 分以下为“不达标”。
6、如综合评定为不达标的,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次考核,整改时间不计入养护期,工程款相应延后拨付。
注:具体考核验收办法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
( 标段)
投标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印鉴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目 录
(自行编制目录并加页码)
一、投标函、承诺函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招标标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以下价格承担本标段的绿地施工及养护管理等工作。
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小写 元
其中:绿地管护采购价 元/㎡/年,苗木养护采购价: 元/株/年。树木xx x。质量标准: 。养护期: 。
2、我方保证从投递标书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内,本投标书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对方接受。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凭借自身综合实力组织技术力量及管理力量,安排人员及设备,做好进场作业准备,按照规定的期限开工、养护,在项目完成过程中协调与各方的关系。绝对不进行任何分包、转包。
4、我方承诺配备名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的技术负责人。除技术负责人以外,标段需配备养护人员名。
5、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理解之间问题的权利。
6、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遵守贵方的招标要求。在制定和签署正式合同协议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法律要件。
8、我方提供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投标,或在收到贵方书面中标通知书后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承包合同,则我方同意贵方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9、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前提供中标价 8%的履约保证金。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之缺失责任处罚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10、在踏勘现场时,已对所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核实并确认。
11、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的投标。投标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致(采购人名称):
(二)承 诺 函
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对 ( 标段) 项目所有要求进行了认真充分的核对,现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一旦中标我单位做如下xxxx:
1、已对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详细的研读,对投标单位应尽的义务完全认可。如果因应提出未提出的缺陷、疏漏或不足而造成的工程量增加,不再向采购人提出相关费用的补偿等要求。
2、已确认该工程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为体现客观诚信,若再出现偏差和漏项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视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减任何工程价款,并视情况给予我单位任意经济处罚。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对人员配备、技术设备、水源要求、养护管理方法、技术措施等各项实质性要求。不提出任何保留条款。本项目所涉及工作内容已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核实完毕,完全认可采购人公布的情况。我方承诺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甲方要求,养护过程中,树木保有量如有死亡或损毁,保证5个工作日内修复并完成补植。
3、完全同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作业及养护管理,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擅自删减任何工程量和项,不私自改变或变更任何内容。如确需减少工程量或变更,将及时报采购人及评审机构确认会签,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约定应予计量部分)计算,未及时报送会签确认的采购人有权双倍扣减减少工程量的价款。
4、我方若在本工程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行为,或者因该项目劳动者报酬纠纷使得采购人可能涉及诉讼或其他不利影响时,采购人有权从我公司工程 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劳动者,并有权解除合同,我方赔偿因此给 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我方承诺按照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人)以及下属各作业班组(人)的人员组成及成员总人数(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真实有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人员不足等一切缺陷责任将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扣除直至全部扣除。
6、我方承诺全部使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设备进行施工及养护作业。
7、我方承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我方未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等进行施工及养护作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我方承诺在中标后,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6条中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9、中标后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若中标后我单位拖延开工时间,发包方有权随时终止或解除合同。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投标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二代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有效证明
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证明
(原件扫描件 )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取得同上专业技师资格证书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近三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其中“相关专业”是指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林业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的专业;机械设备证明(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
(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4)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证明
(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六、其它资料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3)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力配备情况
(4)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表
(5)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6)小微企业声明函
附表一: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 过的项目 |
1、项目技术负责人 | ||||
2、质量管理 | ||||
3、材料管理 | ||||
4、安全管理 | ||||
... | ||||
… | ||||
… | ||||
附表二: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职称(或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注: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对应,一人一表,主要工作经历至少填写两个。
(项目名称、标段)
序号 | 机 械 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项目名称、标段)单位: 人
工种 | 按养护管理分工设置的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注:1.投标单位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附表五: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其他 | 其他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附表六:
小微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一)养护管理项目总价表
招标名称: | 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 标段)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 |
其中 | 1、绿地养护采购价: 元/平方米/年。 | |
2、苗木养护采购价: 元/株/年 | ||
3、树木涂白费用 元。 元/株 | ||
养护期: | ||
质量标准: |
注:1、投标总报价为(两年养护费总费用+一次单次涂白费用),包含标段地点内的浇水施肥、中耕除草、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洁、补植树木扶直扶正、林木防护、排涝、防火及巡查看护等内容,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2、固定单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二)任丘市城区片林养护(二期)项目报价清单
标段 | 位置 | 面积(㎡) | 乔灌木 (株) | 绿地 | 树木 | 两年合计 (元) | xxx/株 | 涂白合计 (元) | 总计(元) | ||
绿地 ㎡/元/年 | 小计(元) | 树木 株/元/年 | 小计(元) | ||||||||
二标段 | 芦各庄村南 | 204662.00 | 38911 |
备注:1、两年养护费用包含标段地点内的浇水施肥、中耕除草、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涂白、绿地保洁、补植树木扶直扶正、林木防护、排涝、防火及巡查看护等内容,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2、一次树木涂白全部费用,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80
任丘市片林养护二期二标段清单
地点 | 养护面积 (平米) | 序号 | 树木品种 | 数量 | 单位 |
芦各庄村南 | 188336 | 1 | 碧桃 | 1030 | 株 |
2 | 垂柳 | 5995 | 株 | ||
3 | 丝棉木 | 3808 | 株 | ||
4 | 白蜡 | 15901 | 株 | ||
5 | xxx | 873 | 株 | ||
6 | 国槐 | 8423 | 株 | ||
36030 | 株 | ||||
芦各庄村南 | 16326 | 1 | 木槿 | 781 | 株 |
2 | 杨树 | 2100 | 株 | ||
2881 | 株 | ||||
总计 | 204662 | 38911 | 株 |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说明
项目名称:勘察时间:勘察地点:勘察人员:勘察说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工程项目现场勘察照片
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
投标单位:(盖公章)
八、技术内容
1、养护分区划分方案
2、地下管线、地上设施维保方案
3、病虫害防治方案
4、树木补植方案
5、安全措施方案
6、树木整形修剪方案
7、中耕除草方案
8、卫生及垃圾清理方案
9、防火、防盗方案
10、浇水排涝方案
11、应急及极端天气树木保护方案
12、日常巡查看护方案
13、人员机械及技术设备配备方案
注:以上内容格式自拟,若缺项则该项得分为零,但不作为废标条件。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代表签字或采购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单位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七章 养护管理费计算说明
x项目养护管理费由两部分组成:1、片林两周年养护费,2、树木涂白费用(单独,不在两年养护之内)。
一、本项目养护两周年,绿化养护费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xxxx率达到 98%及以上。养护费用由绿地管护和苗木养护两部分组成。
(1)单平米管护费用(元/㎡/年)
工作内容:浇水、浇水围堰整理、绿地排涝、中耕除草、人员巡查看护、杂树的清除,防火防盗、绿地防护、损绿毁绿上报处理、绿地修复、采购人下达的其他指令性任务等。
(2)单株树木养护费用(元/株/年)
工作内容: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补植、移植移栽、枯树、枯枝清除,树木的扶正扶直,苗木复壮、树木防护材料的整理、树木涂白,树干的钉、刻、铆、挂的清除整理、新植树木的夏季保护及冬季防寒,花木冲洗,杂树的清除,一年生或多年生花卉蔫萎期地上部分的清除及补植更新等。
二、树木涂白(元/株)
工作内容:涂白高度 1.2 米,涂白需均匀。
任丘市片林养护(二期)报价表
标段 | 位置 | 面积 (㎡) | 乔灌木 (株) | 绿地 | 树木 | 两年合计(元) | xxx/株 | 涂白合计 (元) | 总计(元) | ||
绿地 ㎡/元/年 | 小计(元) | 树木 株/元/年 | 小计(元) | ||||||||
X 标段 | …… | S | L | A1 | H1=S*A1 | A2 | H2=L*A2 | Q1=(H1+H2)*2 | A3 | Q2=L*A3 | Q=Q1+Q2 |
任丘市片林养护(二期)最高限价表 | |||||||||||
标段 | 位置 | 面积(㎡) | 乔灌木 (株) | 绿地 | 树木 | 两年合计 (元) | 涂白 (元/株) | 涂白合计 (元) | 总计(元) | ||
绿地 (元/㎡/年) | 一年小计 (元) | 树木 (元/株/年) | 一年小计 (元) | ||||||||
二标段 | 芦各庄村南 | 204662.00 | 38911 | 1.025 | 209778.55 | 6.98 | 271598.78 | 962754.66 | 1.15 | 44747.65 | 1007502.31 |
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