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CGXM-2023-350401-00802[2023]00861 项目编号:[350401]YG[GK]2023003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提升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3-350401-00802[2023]00861
项目编号:[350401]YG[GK]2023003
采购人: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代理机构: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3年0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提升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3-350401-00802[2023]00861
2、项目编号:[350401]YG[GK]2023003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 xxxxxxxxxx000x0x
邮编: 365001
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12、代理机构: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
邮编: 365000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4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23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8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提升项目 |
1.00 |
5,440,000.00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包1:不组织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1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1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
5 |
12.1 |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3名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采购包1:1名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 三明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 (2)其他: (1)缴费账号:开户名: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账号:416958372386。(2)邮箱:xxxxxxx@xx.xxx。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 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
无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xx)均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询问,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xxx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xx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 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 由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 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 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 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进行评审;2、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标处理。 |
商务符合性
情形 |
明细 |
其他情形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响应表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
附加符合性:无
价格符合性: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分
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其他:无
技术项(F2×A2)满分为70.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 |
35.00 |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5分。评标指标项中,(1)以“★”标识条款内容(共8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2)其他未做标识条款内容(共51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69分,扣完为止。 |
2 |
3.0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架构设计,包含总体架构设计、数据架构设计等进行分析,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完整、可行、合理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合理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4.00 |
投标人所投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完全符合下列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得4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GB/T 36901-2018《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 2)GB/T 36902-2018《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 3)GB/T 36903-2018《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 4)GB/T 36904-2018《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 (投标人须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4 |
3.00 |
投标人具有电子证照照面信息采集图像文字识别验证类软件、OFD版式文件管理类软件、安全可信证照链类软件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5 |
3.00 |
投标人所投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拥有电子证照综合管理能力,具有数据审核、证照签章、证照监控、入库查询、区域统计、单位明细统计功能的,得3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含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6 |
3.00 |
投标人所投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拥有电子证照目录管理能力。具有新增目录、模板制作、样例填报、导入目录、取回目录、编目审核、目录维护功能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含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7 |
3.00 |
投标人所投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拥有电子证照用证支撑服务能力。具有纠错补证记录、新增材料、精确查验证照、授权查验证照、补证登记、消息查看功能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含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8 |
3.00 |
投标人具备信创应用的技术支撑能力,在国产CPU环境中,参考模型在大数据量情况下,单用户登录时间≤0.5s、退出时间≤0.1s,得3分;单用户登录时间≤0.5s、0.1s<退出时间≤0.2s,得2分;0.5s <单用户登录时间≤0.7s、退出时间≤0.1s,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9 |
3.00 |
投标人的电子证照产品具备支撑全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能力。具有证照接收、证照分类、综合查询、证照调用、证照验证、证照作废功能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含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
10 |
3.00 |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多用户同时在线并发的应用能力证明。同时在线用户数量≥10000的得3分;同时在线用户数量在5001—10000的得2分;同时在线用户数量在2001—5000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含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11 |
3.00 |
投标人具有大用户并发的相关的技术支撑能力。在并发性能测试上模拟200个及以上用户同时登录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3分;模拟150(含)~200个用户同时登录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2分;模拟100(含)~150个用户同时登录系统,能够100%通过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含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12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项目实施保障、项目成果及交付物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完整、可行、合理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合理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3 |
1.00 |
投标人承诺,各种考核涉及到的电子证照的指标都能满足市效能办的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商务项(F3×A3)满分为20.00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 |
2.00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 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2.00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能力达到优秀级(CS4)及以上的得2分;能力达到良好级(CS3)得1.5分;能力达到基本级(CS2)得1分;能力达到初始级 (CS1级)得0.5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2.00 |
根据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服务能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进行评分,具有一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证书的得1.5分;具有三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四级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1.00 |
根据《软件服务商交付能力评估标准》(T/SIA009-2020)的要求,投标人交付能力等级达到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1.00 |
投标人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符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评估准则》一级(或以上)要求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1.00 |
投标人获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并符合《信息安全服务规范》一级服务资质要求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7 |
2.00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不得相应分值。) |
8 |
3.00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的,得3分,每少一项证书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
9 |
2.00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执业资格证书包括系统架构师、系统分析师、数据分析师、政务信息化架构师、CISP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认证证书的,得2分,少一项证书扣0.4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同一个人的证书不重复计分。) |
10 |
2.00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派遣两名项目相关专业人员驻点,提供5*8小时现场服务,投标人有对此做出专项承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11 |
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响应措施完善可行,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具体,响应措施较完善可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 (3)售后服务方案阐述一般,响应措施的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5分; (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和响应措施的不得分。 |
加分项(F4×A4)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提升项目
(二)数量:1项
(三)项目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福建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的实施方案》《三明市“十四五”数字三明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要求,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提升项目,实现三明电子证照高效供给,持续深入证照标准化水平、数据质量、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强化和拓展,努力提升三明政务相关领域对电子证照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不断拓展电子证照使用场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构建新型智慧政务体系。
(四)项目建设内容概述
本次项目依托三明市云计算中心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网及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在现有电子证照的架构基础上,通过升级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新建证照链系统,原系统国产化改造等建设内容,提升服务渠道、内容、体验。具体建设内容简述如下:
1、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升级)
升级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完善e三明数字空间能力。新增身份码、委托管理、面对面授权等功能,形成以“身份码”为统一的入口,打造个人和企业“一码用证、一码通政”的用证新模式。升级电子卡包、异议反馈等功能,支持企业用户亮码、扫码用证、电子卡包亮证、企业证照异议反馈等功能。实现面向全社会提供个人、企业身份与数据授权应用模式,推动政务服务改革与数字经济产业升级及行业场景的自主创新。
2、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升级)
升级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持续加强三明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基础能力,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健全电子证照数据质量问题异议纠错处理机制和快速校核更新流程,不断提高电子证照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共享时效性,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提升电子证照精准授权、安全防护和追踪溯源等能力,为全面普及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及社会化应用提供服务支撑。
3、证照链系统(新建)
根据电子证照业务的管理及应用特点,基于区块链技术,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难以篡改的技术特性,为电子证照应用提供证照数据防篡改,授权、应用行为存证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各区域、各领域应用系统通过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网络能够快速核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追溯电子证照生成、管理、应用的全过程。
4、区块链服务
对接数字三明区块链应用服务平台,将电子证照委托、授权等行为信息上链存储,由区块链平台提供数据上链存证、链上数据共享、数据监管服务,并提供3年区块链对接服务费用。
5、原系统国产化改造
将已建设功能模块进行国产化改造,主要针对国产CPU、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国产操作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相关功能模块主要包含:电子证照应用组件、电子证照目录管理、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电子证照API接口、基础支撑等功能。
6、电子签章服务
电子签章系统由电子印章客户端软件和电子印章服务端两大部分内容组成,系统全面支持国密认证的支持SM1、SM2、SM3、SM4等密码算法。能够对多种格式的电子文件进行电子签名、数字签名,保障电子签章文件的安全、可靠、可信。
7、数据迁移
本项目国产化改造除了系统功能和技术架构升级外,还需要进行数据迁移。把现有数据库中的用户权限、应用配置、证照信息、证照文件、业务系统表等数据迁移至国产化数据库中,保障业务数据不丢失,业务应用平滑过渡。
8、国产化系统软件
国产化系统软件主要采购国产数据库软件(集群版)4套、国产中间件7套;提供国产操作系统18套三年的租赁服务。
(五)、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升级) |
电子证照应用组件 |
1 |
项 |
电子证照应用管理 |
||||
2 |
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升级) |
电子证照综合管理 |
1 |
项 |
电子证照API接口 |
||||
3 |
证照链系统(新建) |
首页(数据总览) |
1 |
项 |
证照链服务 |
||||
区块链引擎集成 |
||||
4 |
区块链服务 |
区块链服务 |
1 |
项 |
5 |
原系统国产化改造 |
国产CPU集成适配 |
1 |
项 |
国产服务器集成适配 |
||||
国产操作系统适配 |
||||
国产数据库适配 |
||||
中间件适配 |
||||
整体性能优化 |
||||
6 |
电子签章服务 |
电子签章系统客户端 |
400 |
套 |
电子签章系统服务端 |
1 |
套 |
||
电子文件格式转换服务管理 |
1 |
套 |
||
OFD电子签章支撑 |
1 |
套 |
||
7 |
数据迁移 |
数据迁移风险控制预案 |
1 |
项 |
数据迁移工作 |
||||
8 |
国产化系统软件 |
国产数据库软件(集群版) |
4 |
套 |
国产中间件 |
7 |
套 |
||
国产操作系统(租赁) |
18 |
套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设计要求
1、系统总体架构设计要求
系统总体架构
系统总体架构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接入层五个层次。
1.1基础设施层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依托三明市云计算中心政务云平台,云平台提供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
1.2数据资源层
按照统一的电子证照数据规范和标准,构建统一的三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包括标准库、模板库、目录库、证照信息库、证照文件库、应用库等,为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1.3应用支撑层
应用支撑层是平台搭建的基础保障,主要包括运维管理平台、配置中心、基础支撑平台三个部分,并在本项目中与公务员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打通。其中运维管理平台包括健康检查、接口配置、日志管理;配置中心包括字典管理、应用配置;基础支撑平台包括用户管理、资源管理、认证鉴权。
1.4业务应用层
业务应用服务层是整个业务功能的实现,依靠数据资源层和应用支撑层所提供的数据与基础平台支撑,供电子证照的从生成、颁发、变更、注销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工作;包括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升级、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升级、新建证照链系统。
1.5接入层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企业法人等可以通过三明政务旗舰店、e三明APP、一窗综合受理系统、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业务办理平台、单位业务系统等等接入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开展相关电子证照应用。
2、系统网络拓扑结构设计要求
网络拓扑图
3、系统业务协同关系设计要求
三明市各单位自建业务系统通过将证照数据推送到三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通过三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完成制证、签章、生成电子证照文件,并推送到三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电子证照库。
三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电子证照库需按省里要求将证照数据同步至福建省电子证照平台,同时三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电子证照库若收到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分厅或其他用证系统的用证需求,要使用跨区域共享的电子证照时,可通过跨区域共享服务查询福建省电子证照平台开放查询的跨区域的电子证照数据。
三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电子证照库通过开放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将证照数据汇聚至三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再由三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二次封装接口后将汇聚的证照数据共享给三明市各单位自建系统。
公众通过e三明或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分厅进行授权用证,其用证请求将会通过证照共享服务获取到三明市电子证照库的数据,依授权用证,确保各场景用证有据可依。
业务协同关系分析图
4、系统数据架构设计要求
数据资源架构的建设划分为3个层次,实现从数据采集到数据共享应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应用展示,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数据库架构图
5、系统数据流程设计要求
三明市各单位业务系统将证照数据通过电子证照按照不同证照类型定制的接口标准,将证照照面所需数据推送到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按照证照模板格式实现电子证照的生成。同时通过开放共享服务给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开放电子证照应用组件及服务给e三明、网上办事大厅、一窗受理系统。同时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会将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到省库,同时省库会提供跨区域共享服务给各地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
数据库流程图
6、系统应用架构设计要求
应用系统总体结构包括应用支撑层和应用层,应用采用API服务架构和SOA架构相结合的技术架构,根据具体业务要求,实现对电子证照的目录、生成、共享、应用、上链等流程,构建三明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应用体系。本次应用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升级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新建证照链系统,原系统国产化改造等,应用架构如下所示:
总体结构图
(二)、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升级)
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升级内容包含基于国产化基础软硬件环境的改造升级工作及针对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建设新增身份码、委托管理、面对面授权功能,依据e三明的一码通接入技术规范,形成以“身份码”为统一的入口,打造个人和企业一码用证,委托用证的用证管理模式。升级电子卡包、异议反馈、证照公示功能,在原先个人用证基础上,支持企业用户对电子证照的自主管理、异议反馈等。
1.电子证照应用组件
对已建设的电子证照应用组件进行升级,包括新增身份码模块、新增扫码管理模块、新增委托管理模块,打造个人和企业一码用证,委托用证的用证管理模式。
1.1新增身份码模块
提供个人身份码、法人身份码两个主要功能,为个人用户、法人用户提供亮码授权使用身份信息及所需电子证照。同时可依据授权业务不同,需用户在亮码后进行二次确认。包括个人身份码和企业身份码。
1.2新增扫码管理模块
对可获取到的二维码进行扫描,根据扫描内容确定展示的功能,如识别申报码、委托码、证照码、受理码等,识别后依据业务场景应用的不同会引导用户进行后续的授权操作。包括扫申报码、扫证照码、扫受理码、受理确认、扫委托码、委托接收、扫授权码、授权信息获取。
1.3新增委托管理模块
对证照进行委托管理,委托给其他人供其使用。委托管理包括发起委托,支持亮码委托和远程委托两种方式,同时可支持委托给个人,委托给企业,支持同意委托、撤销委托等操作。包括发起委托、委托列表、委托详情、撤销委托、扫码委托、远程委托。
★2、电子证照应用管理
提供业务接入服务能力,通过对业务源服务信息的配置,实现异构、跨区域证照信息的快速应用。功能包括业务接入、接入定义、业务源监控、异常监控等内容。包括接入列表、告警预览、接入定义、接入维护、异常监控。
提供新增应用授权功能,提供多渠道多应用鉴权功能,提供可视化配置界面,实现证照应用服务组件和多端应用集成,为证照服务应用推广提供安全保障,鉴权内容包括使用的证照场景、模式及可信机制的配置。包括新增授权、授权管理。
提供新增证照类型功能,为不同证照库源的电子证照类型进行统一的关联,形成业务规则统一的电子证照管理机制,便于应用方统一识别。提供基础证照类型管理、证照类型清单展示、证照类型绑定、证照类型卡片功能。包括基础证照类型、证照类型清单、证照类型绑定、证照类型卡片。
提供新增运营工具功能,提供接口信息更新、证照更新及更新日志追踪的功能。可手动向证照库发起证照数据更新的请求。以便为用户提供最新的证照数据展示。
提供新增运营分析功能,提供证照码使用情况统计,支持按授权的应用统计证照码生成总数,以及各证照类型生成二维码的数量及占比。包括证照分析汇总、证照索引分析、证照类型分析、按区域查询、按时间查询。
(三)、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升级)
针对电子证照综合管理,新增证照纠错、证照质检、证照对账、用证溯源、加注件管理、效能管理等功能,通过对电子证照数据的纠错、质检、对账,提高电子证照数据准确性、完整性;针对API接口,新增纠错服务、加注件服务,实现加注件从申请、流转、生成到下载的全流程管理。
本次新建模块的主线流程如下,首先通过定期质检,若发现有误的数据可发起证照纠错,继而提供纠错的申请、分发、上报等功能,由责任单位确认纠错内容无误之后,发起证照生成,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入库;第二,证照库中的电子证照可通过共享接口对外开放,若有加注件用证的需求,则可以依据加注件管理模块对加注件业务的配置,生成所需的加注件再对外提供;同时提供用证授权的功能对各部门的用证范围进行配置,支持在调用时依配置内容进行鉴权;第三,效能管理功能,分析证照纠错及生成情况;最后对本级库及上级省库的证照能够定时对账并输出对账结果。
★1.电子证照综合管理
新增证照纠错、证照质检、证照对账、用证溯源、加注件管理、效能管理等功能,通过对电子证照数据的纠错、质检、对账,提高电子证照数据准确性、完整性。
提供新增证照纠错功能,健全电子证照纠错处理机制,通过系统对接实现证照纠错申诉单在颁证单位业务系统内部流转,促进单位工作人员及时核验与处理,提升证照纠错处理效率。包括申诉单自动分发、申诉单手动分发、纠错结果反馈、纠错处理跟踪、证照纠错驳回处理、证照纠错退回处理、纠错超期预警、纠错分发配置。
提供新增证照质检功能,提供证照数据质检管理,主动稽核存量和新增证照数据的标准合规情况,提升证照数据标准化与数据质量水平,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已发布电子证照工程标准的各类证照质检规则梳理及历史存量证照质检工作,并形成对新增证照及时性质检工作。包括质检规则管理、证照质检规则配置、证照质检任务调度、证照质检处理、证照质检问题清单、证照质检问题处理、证照数据质检统计。
提供新增证照对账功能,建立电子证照数据对账机制,实现对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内数据与政务服务系统或颁证单位系统提供的证照生成数据、省共享库进行定期比对,输出证照生成数据对账结果和证照入库数据对账结果,帮助证照签发部门主动发现电子证照生成错漏和入库失败问题,及时对异常证照数据进行处理,从而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包括证照生成对账、证照入库对账。
提供新增用证溯源功能,提供用证记录管理功能,实现对共享用证、授权用证、证照公示的用证记录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共享用证记录、授权用证记录、证照公示记录、用证记录查询等功能。包括用证日志记录、用证日志审计、用证溯源分析。
提供新增加注件管理功能,提供电子证照加注件管理功能,实现电子证照加注件生成功能,支撑加注件申请、查询和下载的全流程管理。包括加注件配置、加注件接收、加注件生成、加注件归档、加注件查询。
提供新增用证授权功能,完善用证授权管理机制,根据电子证照使用部门的用证需求,配置允许的事项范围和证照类型范围,升级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加强电子证照应用管控;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和证照关联绑定,从证照管理源头管控,避免个人敏感证照泄露,实现事项材料证照精准调用;提供用证溯源管理能力,实现对各类用证记录统一管理,按用证单位、证照类型等多维度溯源分析电子证照应用情况。包括证照共享类型管理、系统服务开通、系统服务授权、部门用证授权。
提供新增效能管理功能,内容包括证照生成统计、证照纠错统计、证照纠错及时性分析。
2.电子证照API接口
新增加注件服务,实现加注件从申请、流转、生成到下载的全流程管理。纠错服务新增接口,与各颁证单位系统,实现证照申诉单分发到单位系统,以及接收颁证单位处理结果。
2.1.新增加注件服务
加注件服务主要提供加注件申请、加注件查询、加注件下载的服务。服务贯穿加注件是申请使用环节,为各业务单位加注件即用即申请的体验。包括加注件申请服务、加注件查询服务、加注件下载服务。
2.2.新增纠错服务
提供开放证照纠错的证照类型及证照目录清单查询服务。支持依据办件信息、证照类型名称、身份信息等分页获取纠错目录清单。提供证照纠错处理结果接收服务,用于接收各颁证单位自建系统反馈的纠错申述处理结果。提供证照纠错处理结果查询服务,用于颁证单位业务系统根据申诉单号查看指定申诉单的处理结果信息。包括证照纠错目录查询服务、证照纠错处理结果接收服务、证照纠错处理结果查询服务。
(四)、证照链系统(新建)
1.首页(数据总览)
包括应用核心数据的展示、账本浏览功能,支持根据业务类型形成的区块链账本浏览。
2.证照链服务
链服务主要对开放的区块链服务进行授权、维护、统计及监控,授权后的第三方系统作为业务应用开发者,使用服务接入区块链应用实例。
1.服务授权
服务授权针对这个组织下的开发者进行管理,创建开发者数据之后,可对这个开发者授权不同的应用使用,每个开发者都拥有专属的区块链用户证书。同一个开发者,可能对不同的应用有不同的服务权限和授权期限。供组织用户灵活配置开发者授权信息。
2.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主要针对该应用的业务类型做管理功能,并且只对该应用有效。组织用户可对已使用的业务类型做升级、停用等操作。
3.区块链引擎集成
3.1.存证业务集成
对接数字三明区块链应用服务平台开放的数据上链存证服务,实现证照数据的上链存证。
3.2.取证业务集成
对接数字三明区块链应用服务平台开放的链上取证业务服务,实现证照数据的链上取证。
3.3.追溯业务集成
对接数字三明区块链应用服务平台开放的链上追溯业务服务,实现证照链上数据追溯。
3.4.查询业务集成
对接数字三明区块链应用服务平台开放的查询服务,实现证照链上数据统计查询。
3.5.证书业务集成
对接数字三明区块链应用服务平台提供的证书相关服务,实现证照链所涉及应用的证书申请及使用,实现证照链业务流程的闭环使用。
★(五)、区块链服务
对接数字三明区块链应用服务平台,将电子证照行为信息上链存储,由区块链平台提供数据上链存证、链上数据共享、数据监管服务,并提供三年服务期。
(六)、原系统国产化改造
在三明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以及应用支撑系统标准化改造和国产终端适配的基础上,实现国产化改造,满足国产化CPU、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基础软硬件环境应用需求,构建安全可靠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广,实现三明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自主可控。
1.国产CPU集成适配
本次建设的应用服务器适配要求以国产CPU技术路线为基础,满足以简单指令集和复杂指令集为基础架构的多种CPU,适配支持基于飞腾、龙芯、兆芯、鲲鹏等国产CPU的应用服务器。满足安全可靠应用服务器对多类型国产CPU的全适配、全兼容。
2.国产服务器集成适配
本次建设的应用服务器适配要求以国产化CPU为基础,采用国产化服务器,在进行全面的分析、设计、开发、调试、压力测试等工作基础上,系统满足在国产化服务器上的稳定、可靠的运行。
3.国产操作系统适配
平台软件需要向国产操作系统移植,调试与Bug修复,确保整体平台整体系统的兼容性、性能与高可靠性。具体包括:
(1)数据库安装部署与测试;
(2)中间件安装部署与测试;
(3)应用系统安装部署与测试;
4.国产数据库适配
原系统使用MongoDB文档型数据库存储电子证照结构化数据,它所具备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可以满足电子证照数据存储和索引查询的需求。本次建设要求采用国产化关系型数据库软件,因此需要对电子证照数据模型遵循关系型数据库三大范式进行重新设计。
根据国产数据库语言的语法,改造系统底层与数据库交互的程序,完成数据库系统适配工作,同时将原数据库数据向国产数据库迁移,最终进行调试与Bug修复。具体包括:
(1)识别新数据库驱动,与数据库厂商配合查找、修改、适配数据库驱动。
(2)字符集适配设定;
(3)数据库安装与初始化配置;
(4)数据存储过程适配;
(5)字段类型适配;
(6)触发器适配;
(7)数据库JDK环境适配。
5.中间件适配
本次建设要求采用国产化应用中间件。因此需要通过配置管理事件响应、安全验证、消息、服务接口、日志服务、封装服务等方面集成适配,确保平台能够在国产化中间件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重新编译应用系统软件代码,打包生成中间件适用的部署分发包。
6.整体性能优化
为确保系统在国产化环境下稳定、安全、可靠地运行,同步关注运行的性能、响应速度等方面的应用效果,通过全面的分析、设计、开发、调试、压力测试等工作,对改造后的系统进行性能优化。
从数据库、浏览器等方面对应用系统的性能进行优化,通过提高数据查询速率、前端页面数据刷新速率等方面,达到提升应用系统的整体性能,降低系统响应时间的目标,使迁移到国产化终端的应用系统性能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6.1.针对应用系统涉及页面交互、内容验证和数据提交等响应比较长的页面进行优化,通过减少超文本传输协议请求次数和响应内容,以及页面静态化等策略,解决国产化环境下前端页面数据刷新慢和人机交互性能低的问题;
6.2.通过调整应用系统的数据库的SQL查询优化、增加数据缓存等手段,实现在国产化环境下应用系统的响应时间的提升,如:将原X86平台上使用的联合查询语句分解成多条简单条件查询语句,并尽量减少视图引用,直接使用原始数据库表,以提高查询效率等。
(七)、电子签章服务
电子签章系统由电子签章(印章)系统客户端软件和电子签章(印章)系统服务端两大部分内容组成,系统全面支持国密认证的支持SM1、SM2、SM3、SM4等密码算法,遵循GM/T 0031-2014《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使用福建省电子政务认证服务平台签发的政务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电子签章系统能够对多种格式的电子文件进行电子签名、数字签名,保障电子签章文件的安全、可靠、可信。
★1、电子签章系统客户端
电子签章系统客户端全面支持国密认证的支持SM1、SM2、SM3、SM4等密码算法,遵循GM/T 0031-2014《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电子签章系统能够对多种格式的电子文件进行电子签名、数字签名,保障电子签章文件的安全、可靠、可信。本系统需采购400套电子签章系统客户端。
系统应支持福建省电子政务认证服务平台签发数字证书,也能够支持其他第三方电子认证中心数字证书。
系统支持福建省政务电子印章,部署电子印章时,需要指定部署在服务器上,授权使用此电子印章的数字证书。
系统提供印章管理功能,能够导入多个授权的电子印章,并根据签章需要选择相应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使用数字证书授权,只有对应的数字证书才能够使用。
提供电子签章功能,对Word、Excel、WPS通过转换服务转化为OFD或直接将PDF文档转化为OFD文档格式公文进行电子签章。(转换OFD需要OFD转换软件支持)系统支持两种模式的签章:1)以独立客户端方式导入电子文档进行电子签章。2)以签章控件方式嵌入应用系统,在应用系统中电子签章。在对公文签章时,能够选择在公文的指定页面签章。系统能够支持多个印章,可以在签章时选择需要的印章。
系统支持联合签章功能,多个用户可以在同一个公文进行联合签章。联合签章后,在此公文中能够显示签署的所有电子印章。
系统支持手写签名批注功能,在手写板的支持下,用户能够使用手写板对公文进行手写签名批注;没有手写板的情况下也能够使用键盘进行公文批注。签名和批注内容以印章的方式体现在公文中,能够验证签名、批注内容对应的签批者身份信息。
系统签章时,对文件进行数字签名,签名后的文件能够验证签章者身份的真实性,并能够验证文件的完整性,一旦文件被篡改,可以验证出文件被破坏。
该模块负责PDF、OFD对象创建、加载、显示,同时将外部文档对象转化为PDF或者OFD(转换OFD需要OFD转换软件支持)、用户盖章、盖章撤销等功能,模块功能包括:公文显示、公文盖章、撤销印章、导入文档(PDF、OFD文档)、输出公文、公文打印等。
公文阅读人员能够对公文进行数字签名验证,验证签名者数字证书的真实有效性,验证公文的完整性。对于联合签章的公文能够验证每个签章的真实性。
系统支持公文摘录功能,只能摘录公文内容,不能复制印章图样。
系统支持扩展时间戳,在网络连通的情况下,能够连接时间戳服务器申请时间戳,使用时间戳服务器标准时间作为文件操作时间。
系统提供完善的二次开发接口,能够与办公系统、公文交换系统等应用系统进行集成,在应用系统中调用签章系统。
★2、电子签章系统服务端
电子签章系统服务端能够快速、高效的为应用系统提供自动签章服务,适合应用在批量电子公文签发、电子证照制作,以及各种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的电子回执生成。产品除了支持PDF签章外,还支持国产版式文件OFD的签章(需要OFD转换系统支持)。
支持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系统能够对登录的用户进行身份认证,确定登录用户的身份真实性。
支持福建省政务数字证书,系统应支持福建省电子政务认证服务平台签发数字证书,也能够支持其他第三方电子认证中心数字证书。
支持福建省政务电子印章,系统应支持福建省政务电子印章,部署电子印章时,需要指定部署在服务器上,授权使用此电子印章的数字证书。
支持授权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员能够设定允许使用自动签章服务的计算机或用户,并能够设定允许使用的印章。
支持印章管理功能,能够部署多个电子印章及对应的文档签名数字证书。
支持多种文档格式,支持对Word、Excel、JPG、PDF等格式文档自动签章。
支持文档格式转化功能,系统自动将Word、Excel等格式文档转换成PDF格式文档。
支持文档自动签章功能,能够在文档指定的一个或者多个位置进行自动签章。支持对PDF、OFD电子文档签章。
支持联合签章功能,多个发文者能够依次对某公文进行联合盖章操作。联合盖章后,该公文将有多个印章。收文者能够同时验证所有盖章者的身份信息。
支持加密授权功能,系统支持对签章文件进行加密授权,允许指定的用户阅读文档。
支持提供二次开发接口,提供Java、.net、C/C++等类型应用开发接口,实现与应用系统的集成。
3.电子文件格式转换服务管理
电子文件格式转换服务系统主要提供文档转换服务,它实现将其他格式的文档转换为OFD版式文档。在业务应用中,主要用于将各类历史存量文档转换为OFD,以及提供长期驻留的文档转换服务等。支持将主流的文件格式转换为OFD文件,支持的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文件、PDF文件、图片和网页文件。内置多种转换引擎,支持集群配置,可有效应对高精度、大数据量、高速度、高可靠性要求的文档转换需求。支持无格式XML文件和结构化数据的套版转换。在调用方式上支持以C++、COM、JavaAPI、Windows服务、命令行和虚拟打印等多种形态的调用。
根据电子证照生成项目需要,电子文件格式转换服务系统须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3.1多格式转换
支持将Office系列的DOC\XLS\PPT文档、WPS系列的文档、PDF、XPS、永中Office系列、BMP、JPG、PNG、TIFF、HTML网页、CAD、PS等格式文档转换为OFD文件,同时支持将OFD文件转换为PDF文件,支持将OFD文件转换为图片文件。
支持流式文件带修订痕迹的格式转换。
3.2套版转换
支持无格式XML文件和结构化数据的套版转换,应用系统将数据组织为XML文件,指定引用模板文件,转换服务依据模板定义将数据内容转换为特定显示格式和版面的OFD文件。
3.3双层OFD文件生成
结合OCR文字识别技术,在转换图片文件时,可生成双层OFD文件,原始图像用于显示和打印,OCR识别后的文字用于文本选择复制和全文检索等操作。
3.4元数据处理
可在生成OFD文件的同时添加符合《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元数据规范》(GB/T 33480-2016)的元数据,元数据包括公文标识、文种、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发布层次。
同时支持用户自定义元数据的添加。提供元数据的添加、修改、删除功能。
3.5.文档组合拆分
系统支持将多个文档按要求组合成一个OFD文件,支持将一个OFD按要求拆分为多个OFD文件。
可组合的文档格式包括Office文件、WPS文件、PDF、XPS、图片、网页等,对图片文件可指定组合后的宽度、分辨率。
3.6.水印处理
系统支持在转化后文档的指定页面中插入水印和背景,水印和背景支持图形、图像和文字的组合描述。
添加的图片水印可指定位置、是否可以打印、是否视图显示等属性,文字水印可指定位置、文本内容、字体、字体颜色、旋转角度等属性。
4. OFD电子签章支撑
部署在电子签章系统服务端,实现对OFD文件的批量签章,支持添加元数据等功能。主要功能如下:
4.1提供电子签章支持功能:实现对OFD文件的批量签章,支持添加元数据。
4.2提供OFD文件解析服务。
4.3提供OFD文件拼接服务。
4.4批量加工:对文件进行批量数据加工,包括对文件添加水印、签章、电子签名、元数据、附件、背景和二维码,并且同步对文件中的图片进行高压缩和加密处理。
4.5文件高压缩:系统支持对转换后的 OFD 文件中的图片进行高比例压缩。
4.6数字签名:通过自定义数字签名接口,对 OFD 文件添加数字签名。
4.7数字签名验证:验证 OFD 文件指定数字签名的有效性。
4.8印章管理
电子签章:在 OFD/PDF 页面指定位置加盖电子印章、发票章,支持骑缝章,支持关键字签章,支持雾化章;印章脱密。
验章:可验证 OFD/PDF 页面指定电子印章,支持离线、在线验章。
批量盖章、“盲盖”:通过后台调用,在服务器端可以实现批量盖章、“盲盖”。
(八)数据迁移
本项目国产化改造除了系统功能和技术架构升级外,还需要进行数据迁移。
1.数据迁移风险控制预案
通过对业务背景和数据迁移范围的分析总结,电子证照系统安全可靠应用项目的数据迁移风险主要包括数据质量风险、数据迁移时间风险、数据量风险三个方面。
1.1数据质量风险应对预案
①对工作人员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加强责任心,避免由于人为疏忽带来的数据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加大数据核对工作,保证基础数据的正确性。
②制定数据采集的规范,统一数据采集的模板,增强采集数据的正确性。
③在数据转换过程中,加大数据测试力度,保证原始数据正确无误的转换过来。对于数据正确性的验证,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采取新旧系统数据对比;二是通过新系统来测试转换数据的正确性。
1.2数据迁移时间风险及应对预案
数据迁移的时间风险主要表现在旧系统宕机到新系统正式启用的时间范围内,由于数据量的原因而无法完成原有系统数据的迁移工作。
应对策略:针对数据迁移的时间风险,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来具体保证迁移所需要的充分时间。
①切实安排好上线时间,避免在业务处理交换的高峰期上线,在对各应用单位做好通知的情况,可安排在国定休息时间加班上线,为数据迁移预留足够时间。
②提前规划好系统上线流程,合理安排数据迁移各项工作的执行顺序,确保数据迁移各项工作并行开展。
③借鉴各大厂商数据迁移ETL工具的优点,提高数据迁移脚本的执行效率。
根据数据迁移分割策略,分批次、分步骤迁移数据,首先确保上线启用功能的数据迁移,在试点功能上线成功后再迁移其余功能的业务数据。
2.数据迁移工作
把现有电子证照数据库中的用户权限、应用配置、证照信息、证照文件、业务系统表等数据迁移至国产化数据库中,保障业务数据不丢失,业务应用平滑过渡。要求数据迁移实施以尽量不影响用户的日常工作或将影响降低到最低为前提,在对应存储设备到达后,先完成存储设备的独立系统安装与调试工作,再完成应用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整个新系统完成可独立运行后选择在非工作时间开始数据迁移工作,到工作时间以前完成整个服务器、存储设备的数据迁移及测试工作。并且在正式上线运行以后,继续跟踪系统的运行情况,随时处理系统运行的异常情况。
(九)国产化系统软件
部分类型服务器采用主从部署,为满足各类型服务器系统软件需求,本次需要采购4套数据库软件(集群版),7套中间件;并提供18套操作系统三年的租赁服务。
★1.国产数据库软件
采购4套数据库软件(集群版),产品部署在数据库服务器,以后台服务形式运行,数据库管理员及用户在管理主机上通过图形化管理工具或命令行工具,可实现对数据库对象(表、视图、约束、索引、触发器、存储过程等)的配置管理;开发人员可通过标准化数据库访问接口开发基于安全数据库的应用系统和软件产品。
★2.国产中间件
采购7套中间件,用于为上层应用提供运行环境,实现对上层应用的部署和动态管理。主要功能包括Web 容器、EJB 容器、数据源服务、集群管理等。用户通过管理控制台或者命令行工具完成上层应用的部署、启动、停止等操作。
★3.国产操作系统(租赁)
服务器操作系统应具备文件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理、日志管理、服务管理、进程和监控管理、网络管理、资源管理、软件包管理、磁盘管理、安全中心等基本功能,提供18套操作系统三年的租赁服务。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产品开发、测试、部署,实现稳定运行,交付使用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中标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项目终验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
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运维期结束后,如无质量缺陷或者系统故障问题,由中标方提供该款项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商务要求
7、验收
7.1.中标人需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实施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产品开发、测试、部署,实现稳定运行。
7.2.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项目初步验收材料及初步验收申请报告,由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若初步验收不通过或不能确认,中标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重新修正或补充完整,直至初验合格。
7.3.项目初步验收后进入项目3个月试运行期,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性能和功能测试,开展密码测评、等保三级测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完成项目第三方性能功能测试、密码测评和等保三级测评工作,确保软件平台各项功能和软件平台安全均能达到可交付水平。(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系统试运行结束并且完成第三方测试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项目终验材料及终验申请报告,由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终验,并提出终验意见,若终验不通过或不能确认,中标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重新修正或补充完整,直至终验合格。
验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技术培训
8.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用户提供分层次培训,培训方式应灵活多样。
8.2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员层次、人数、次数、培训课程、主要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
8.3对于提供的所有培训,投标人必须保证师资力量,主要培训教员应是系统的主要设计和开发者,所有培训使用中文教学。
9、维护支持及售后服务要求
9.1项目免费运维服务24个月,从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计算。
9.2本项目需提供现场驻点服务,由中标人负责组建不少于2人的项目驻点维护团队,驻点维护服务人员应具备从事电子证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活动的经验,具备专业知识与行业知识。
9.3中标人组建驻点人员中须有1名具备整体项目管理经验人员,对项目建设及运营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或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9.4.运维服务:
9.4.1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监管,中标人应配合业主建立从系统、人员等各方面的管理规定,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软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备份制度、应急预案等。
9.4.2中标人应做好日常系统软件维护和运维,保障系统每周7×24小时稳定可靠运行,日常维护方式采用每周5×8小时,建立分级式应急响应机制,夜间、节假日需达到远程值守,同时人工定时上线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如遇突发系统运行故障、系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启动30分钟应急响应机制,1小时完成处置(如未影响业务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可适当延迟)。有疑难故障时由承建方负责调动厂商和相关技术支持1小时到达现场解决故障。
9.4.3其他部门需要调用本项目软件接口及项目采购的第三方签章和文件转换应用需提供对应服务接口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应无偿提供并做好配合工作,严禁中标人私自设置技术壁垒项。(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4.4中标人还应提供业务运行咨询、数据维护、软件维护、国产化迁移保障、网络迁移服务;并根据省对市绩效考核指标和日常工作要求,及时按照业主要求做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10.运维服务考核要求
项目完成验收后,每季度初对前季度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日常考核,总分为100分。由业主单位联合监理单位,根据上季度的服务完成情况按照下表详细事项进行评分,满足服务标准的季度给予对应分值,最后所有服务项目得分总和即为季度分值。具体如下表:
日常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点 |
考核内容描述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得分 |
1 |
每日检查4次异议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15分 |
驻点人员每天查看4次异议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
由于驻点人员通知不到位,导致异议件超时处理,每次扣5分。 |
|
|
2 |
及时更新数证照模版 10分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对证照模版进行及时更新。 |
未及时更新,原旧模版被禁用后,导致证照无法及时生成,出现一次扣2分。 |
|
|
3 |
复用模版的合规情况30分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将证照模版复用至市级证照系统。 |
因复用模版质量问题,导致省级抽查质检数据不合规,1条不合规数据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合规证照模版推送至省库通过审核的每次扣3分。 |
|
|
4 |
规范操作 5分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及时更新证照标准规 范接口。 |
违反国家、省、市要求的证照标准规范接口文档相关规定的情况,出现一次扣1分。未及时更新,出现一次扣1分 |
|
|
5 |
维保响应 10分 |
运维问题反馈渠道。 |
驻点人员需保证7*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维护工作能在半小时内响应,超过半小时未响应,每次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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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考勤管理 10分 |
按照业主日常工作时间要求,驻点人员在项目现场准时上下班。 |
未经请假同意而不在现场,每次扣5分。 |
|
|
7 |
业主分配任务 20分 |
按照业主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
未能按照业主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出现一次扣5分 |
目标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考评有关要求及内容 |
|
运维服务考核赔偿说明表(按季度考核)
序号 |
季度分值 |
合同比例 |
1 |
大于等于80分 |
0 |
2 |
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 |
0.5% |
3 |
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 |
1% |
4 |
小于60分 |
1.25%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无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 的 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_____________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 元)。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
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
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
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
(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5.4.3其他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对并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其他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十、履约保证金
□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
十一、合同期限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7.6其他
十八、合同附件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 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报价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备注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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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
|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
|
|
|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