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顺德区陈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乙方(受托人):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顺德区陈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人):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为顺利完成陈村镇 2022 年垃圾分类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确定乙方为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政府采购事宜。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1.采购范围: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陈村镇
2022 年垃圾分类项目等全部采购代理业务。项目需求以甲方确认的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2.工作内容:该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内容的全部采购工作,包括: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组织评审工作。
(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9)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质疑答复等文件予以审核,并盖章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有)。
(6)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7)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8)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0)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拟定采购工作计划,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活动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采购活动程序的合理合法;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⑵ 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⑶ 乙方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响应),也不为其他任何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
⑷ 严格按照采购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采购方案进行采购,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采购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⑸ 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⑺ 负责发布采购公告或发出采购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和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⑻ 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如有)和预备会议(如有)负责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⑽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有)。
⑾ 在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审结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⑿ 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⒀ 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采购活动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采购活动的相关书面报告。
⒁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⒂ 收取约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五、采购代理服务费
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按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成功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包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
2.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服务期 |
01 | 陈村镇 2022 年垃圾分类项 目 | 3,480,266.45 元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注:项目需求以甲方确认的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3.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采购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⑵ 委托采购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⑶ 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⑷ 在采购活动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取消代理资格或被市场禁入
的;
⑸ 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的;
⑹ 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采购人利益或给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
损失的; 除上述 6 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政府采购事项的,甲方将重新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代理。
4.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民法典和采购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的
30%赔偿甲方。
2.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全额赔偿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和xxx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5.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6.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7.其他违约责任按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处理。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并经对方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可以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