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HW2020110202 招标代理单位内部编号:2020-0533-xf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内部编号:2020-0533-xf
项目名称:枫林校区二号医学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标段四:集中灭菌室建设)
采购人:复旦大学
招标代理: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录
2.1 ▲ 设备主体结构:环形加强筋结构,内腔强度和稳定性更高;内壳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夹层采用304不锈钢材质,主体设计寿命≥10年。 41
2.2 ★焊接工艺:全自动焊接机器人焊接,保证焊缝质量,提供主体焊接照片等证明材料。 41
2.5 ★门密封圈:高抗撕圆形中空硅胶条,装于主体密封槽内(不可在门板上),与压缩气连接管路为金属固定管路,提供密封槽结构以及圆型门胶条实物照片。 41
2.6 主控制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数据通过打印机打印,预留电脑远程监控接口;网络协议:支持工业以太网,支持TCP/IP等众多网络协议。 41
2.7 触摸屏:彩色触摸屏人机操作界面,灭菌程序的压力、温度、时间等参数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 41
2.8 控制功能:控制系统配备有自测及校正程序,实现不同海拔地区的压力、温度等参数的校正;具有多级控制保护、帮助功能; 41
2.9 记录方式:灭菌过程的温度、压力、时间、过程阶段、预置参数等应在触摸屏上自动显示,配有打印机,可打印工作过程中的参数和曲线; 41
2.10 设备保温要求:灭菌器主体具有良好的保温措施,其表层温度≤45℃; 41
2.11 抽空装置:直连式水环真空泵,真空泵安装在设备的侧面,与主体保持一定的间距,真空泵必须配备消音降噪装置,真空泵运行过程中噪音小于65分贝。 41
2.12 管路要求:304不锈钢卫生级管路,卡箍连接,管路内外抛光处理; 41
2.13 ▲ 内壳底部成型工艺:排水口加工成漏斗型便于内壳底部冷凝水的排放,投标方需提供同型号设备内壳底部图片。 41
2.14 ★ 投标方负责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投标方提供承诺书) 41
2.15 投标品牌厂家通过ISO9001、ISO13485、ASME认证等,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41
2.16 投标品牌厂家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1
1.2 材质:06Cr19Ni10不锈钢,厚度:≥3mm 电抛光; 42
1.6 测试接口:标准Rc1验证口,可特制其它尺寸测试接口; 42
1.7 门板:拉伸门板,06Cr19Ni10不锈钢材质,材料厚度≥2.5mm; 42
1.10 ▲ 安全联锁:压力安全联锁装置:通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门只有关闭到位,电源才能接通加热产生蒸汽;内室有压力,门无法打开,提供快开门安全联锁装置鉴定证书; 42
1.11 门密封方式:自胀式密封胶圈,采用透明医用硅橡胶模压而成; 42
1.12 蒸汽产生方式:主体内加热,直接产生饱和蒸汽,无需外接蒸汽源; 42
1.13 压力表:量程:-0.1~0.5MPa 精度等级:1.6级以上; 42
1.14 排汽阀开启温度:可根据用户要求对具体灭菌程序进行单独设定; 42
1.15 ▲ 冷凝系统:内置蒸汽冷凝系统,灭菌结束后对内腔排出的水和蒸汽进行冷却处理,实现蒸汽无外排; 42
1.16 高低水位检测:灭菌室内配备高低水位检测装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2
1.18 ▲ 控制方式:采用PLC控制,模块化设计的专用灭菌器控制器,可实现0.1~0.9μS/步的高速运算处理; 42
1.19 界面显示:液晶显示屏:5.0英寸液晶屏显示,显示温度、压力、报警信息、支持多语言切换、支持无线通讯功能; 42
1.20 流程控制:对于非液体程序,置换、脉动、升温、灭菌、排汽全过程自动控制 42
1.21 延时启动功能:具有延时启动功能,可按设定时间自动运行,预约时间设定范围0~99小时59分钟; 42
1.22 ▲ 传感器故障自检及保护功能:设备自动检测传感器故障,并声光指示; 42
1.23 报警显示:出现故障时,LED数字显示报警代码,声光报警显示,蜂鸣报警30S,可随时被消除; 42
1.24 排汽模式:可设定排汽阀开启的温度和时间,具有快排、慢排、不排3种排汽方式,避免液体灭菌时液体的溢出; 42
1.25 保温功能:可根据需要设定保温功能,实现液体培养基灭菌、培养基灭菌-保温功能;保温温度可设定范围40℃~100℃; 42
1.27 水位检测报警功能:灭菌器内水位未达到规定水位,低水位报警,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42
1.28 自校准功能:拥有一套完善的后台自校准系统,实现压力、温度等系统参数的校准,在不拆分仪器的情况下,使用权限工具可进行现场调节; 42
1.29 选配带USB接口可选配U盘电子存储,显示屏可自动存储至少四十个灭菌流程的数据; 42
1.30 安全保护:超温自动保护装置: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42
1.31 防干烧保护装置:水位过低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42
1.32 超压自动泄放装置:超过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泄压; 42
1.33 过流保护装置:设备电流过载时,过流保护开关动作,系统自动切断电源; 43
1.34 程序名称:设有医用程序、实验室程序、自定义程序三大类,不少于100个程序可供选择和设定。 43
1.3 内室对接口:清洗架注水口位于清洗腔体的侧面,以使清洗架每层水压一致从而保证每层清洗质量; 43
1.7 ★压紧方式:门采用主动压紧方式(气缸压紧),密封可靠; 43
1.8 ▲ 快速管路设计:快速预热水箱设计,双水箱设计; 43
1.10 循环泵:不锈钢泵体,流量最大1100L/分钟; 43
1.11 空气过滤器:H13级,效率≥99.99%,过滤精度≤0.5um; 43
1.13 ▲ 界面显示:5.7寸彩色触摸屏显示,能动态的显示设备各个功能部件的运行状态及设备运行的各个状态参数;; 43
1.15 流程控制:预洗、清洗、漂洗一、漂洗二、消毒、干燥全过程由控制器自动控制,保证设备稳定、有序的运行; 43
1.16 温度指示器 A级精度温度传感器采集温度,显示精确度0.1℃或更优; 43
1.17 可自动打印过程曲线、并记录A0值;可连接追溯系统; 43
1.18 安全保护:超温自动保护装置: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43
1.19 防干烧保护装置:水位低造成加热管干烧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43
1.20 风压低保护装置:风压过低造成空气加热管干烧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43
1.21 门障碍保护装置:门在关闭过程中遇到阻碍时,会停止关门,并且向相反方向运行,电机过流保护装置:设备电机过载时,过流保护开关动作,电机停止工作; 43
1.22 ▲ 程序名称:不少于9套预置程序,不少于20套自定义程序,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程序编辑。 43
1.4 ▲ 处理方式:单级反渗透,纯水电导率:≤15μs/cm (25℃); 43
1.7 反渗主机的自动清洗保养功能,具有自动脉冲冲洗功能; 43
1.10 ▲ 控制方式采用继电器控制、按键操作,在线显示电导率; 44
1.11 预处理系统软化过滤器:滤料为强酸性阳离子树脂,流量≥1m³/h 44
1.12 ▲ 纯水泵要求:材质为不锈钢,流量≥2m³/h 44
1.13 水箱:材质卫为304不锈钢,1000L容量水箱 44
1.15 ▲ 供水控制:同时受水箱液位和压力控制器的双重控制,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平衡、稳定运行和对纯水泵的缺水运行保护。 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复旦大学委托,对枫林校区二号医学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标段四:集中灭菌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为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
2.1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2.4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枫林校区二号医学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标段四:集中灭菌室建设)
项目编号:HW2020110202 招标代理单位内部编号:2020-0533-xf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具体项目内容、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1)柜式灭菌器 数量: 共4台
容积≥1380L(双门) 2台
容积≥990L (双门) 1台
容积≥650L (单门) 1台
(2)立式灭菌器 数量:8台 容积:≥110L;
(3)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数量:2台 容积:≥520L
(4)纯水设备 数量:2台 产水量:≥500L/h;水利用率≥70%; 脱盐率≥ 99%;
(5)不锈钢制品 若干
4、采购属性:货物类
5、交付地址: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二号医学科研楼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取得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7、采购数量:见招标清单。
8、采购预算金额:300万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依据财库[2019]9号文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如下材料: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钦江路88号东楼6楼626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88号东楼6楼626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88号东楼6楼62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复旦大学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86-21- 6564132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江路88号东楼6楼626室
联系人:朱海强
传真:021-63820186*8016
电子邮箱:1455681050@qq.com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采购项目 |
枫林校区二号医学科研楼功能化实现项目(标段四:集中灭菌室建设) |
2 |
采购人 |
复旦大学 |
3 |
采购资金来源 |
100%财政性资金 |
4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
5 |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投标邀请“一、合格的投标人”中要求的供应商 |
6 |
现场踏勘 |
是否统一踏勘:□组织 █不组织 踏勘集合地点:/ 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联系人:/ |
7 |
答疑 |
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11月17日11:00前, 发送邮件至1455681050@qq.com,补充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单位邮箱(如有)。 |
9 |
投标保证金 |
收取:3万元 见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否则视为无效 |
1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后90天内有效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壹份(光盘或U盘,不退还)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当场退还投标人。 |
12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能出现纸质材料以外的装订材料(如金属材质及塑料材质等)。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页码放置在页面右下角(如采用双面打印方式,奇数页页码放置在页面右下角,偶数页页码放置在页面左下角),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30日10:30 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88号东楼6楼626室 |
15 |
开标时需携带资料 |
法定代表人出席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上述规定单独提供以上资料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 |
1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7 |
本项目预算公开,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则视作无效。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所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伴随服务。
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
2.7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为重要要求条款,作为扣分处理。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3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合格的货物
4.1投标人所提供的软件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项目招标需求》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产品的来源地,并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5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6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4)项目招标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
11.2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份构成。
14.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3中标人的投标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6.商务响应文件
16.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5)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6)投标人关于报价等的其他说明(如有)。
(7)投标人情况简介;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9)投标承诺函;
(10)投标人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文件);
(1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
(1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5)福利企业: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如有);
(17)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18)同类及类似项目的业绩(列表,注明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等情况,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合同复印首、尾页即可);
(1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20)依据财库[2019]9号文及品目清单,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21)国家3C强制性认证证书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如有)
17.投标函
1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8.3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者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9.投标报价
19.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投标人的各种成本、税金、费用和利润。
19.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3除《项目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5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9.6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2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索引表内容为准。
22.技术响应文件
22.1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表;
(2)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
(3)项目实施方案
(4)项目组人员配备
(5)售后服务措施及其保障方案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2.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详见“第八章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24.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和装订
2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4.2投标人应按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可使用活页装订),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或单独装订。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能出现纸质材料以外的装订材料(如金属材质及塑料材质等)。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页码放置在页面右下角(如采用双面打印方式,奇数页页码放置在页面右下角,偶数页页码放置在页面左下角),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
24.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4.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24.5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4.6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24.7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25.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5.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5.4、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6.投标截止时间
26.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
26.2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6.3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为无效标。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
28.开标
28.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五、评标
29.评标委员会
29.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9.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0.投标文件的初审
30.1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中的“第一部分 资格性审查”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0.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中的“第二部分 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核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0.3没有通过《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0.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31.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1.1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2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1.3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2.2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4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3.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3.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3.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4.评标的有关要求
34.1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4.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4.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4.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六、定标
35.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38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6.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36.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4中标结果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告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执授权委托书领取本单位的《未中标结果通知》,同时可按《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7.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接受并唱出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8.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七、授予合同
39.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40.签订合同
40.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2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累计递进法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金额为: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相对应收费标准(差额累进制) ×66.73%;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
中标服务费按以下方式交纳: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上述规定,向招标代理单位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帐户名: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中山北路支行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10条规定,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如参与投标的企业采用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投标无效。
依据财库[2019]9号文,在详细评审中,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最终的评分相等时,凡投标产品列入了国家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则提供了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当投标产品为集成产品时,则上述产品价格占比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当采购标的中含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且要求强制采购的产品时,第六章评标办法符合性审查阶段的否决投标条款中应包含:“对投标产品中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且要求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未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次招标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同样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由省市级以上监狱管理局、解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财企【2012】54号)精神,自2012年7月1日起试点开展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shzfcg.gov.cn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1.1容积≥1380L(双门) 2台
1.2容积≥990L (双门) 1台
1.3容积≥650L (单门) 1台
2.2★焊接工艺:全自动焊接机器人焊接,保证焊缝质量,提供主体焊接照片等证明材料。
2.3设计压力:≥0.3Mpa。
2.4最高工作温度:≥134℃
2.5★门密封圈:高抗撕圆形中空硅胶条,装于主体密封槽内(不可在门板上),与压缩气连接管路为金属固定管路,提供密封槽结构以及圆型门胶条实物照片。
2.6主控制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数据通过打印机打印,预留电脑远程监控接口;网络协议:支持工业以太网,支持TCP/IP等众多网络协议。
2.7触摸屏:彩色触摸屏人机操作界面,灭菌程序的压力、温度、时间等参数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
2.8控制功能:控制系统配备有自测及校正程序,实现不同海拔地区的压力、温度等参数的校正;具有多级控制保护、帮助功能;
2.9记录方式:灭菌过程的温度、压力、时间、过程阶段、预置参数等应在触摸屏上自动显示,配有打印机,可打印工作过程中的参数和曲线;
2.10设备保温要求:灭菌器主体具有良好的保温措施,其表层温度≤45℃;
2.11抽空装置:直连式水环真空泵,真空泵安装在设备的侧面,与主体保持一定的间距,真空泵必须配备消音降噪装置,真空泵运行过程中噪音小于65分贝。
2.12管路要求:304不锈钢卫生级管路,卡箍连接,管路内外抛光处理;
2.13▲ 内壳底部成型工艺:排水口加工成漏斗型便于内壳底部冷凝水的排放,投标方需提供同型号设备内壳底部图片。
2.14★ 投标方负责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投标方提供承诺书)
2.15投标品牌厂家通过ISO9001、ISO13485、ASME认证等,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2.16投标品牌厂家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容积:≥110L;
材质:06Cr19Ni10不锈钢,厚度:≥3mm 电抛光;
★设计压力:≥0.34MPa;
设计温度:≥145℃;
主体保温:10mm粘胶纤维;
测试接口:标准Rc1验证口,可特制其它尺寸测试接口;
门板:拉伸门板,06Cr19Ni10不锈钢材质,材料厚度≥2.5mm;
门结构:多点联动压合式结构,安全可靠;
★开关门方式:翻盖式自动门,一键式开关门;
▲ 安全联锁:压力安全联锁装置:通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门只有关闭到位,电源才能接通加热产生蒸汽;内室有压力,门无法打开,提供快开门安全联锁装置鉴定证书;
门密封方式:自胀式密封胶圈,采用透明医用硅橡胶模压而成;
蒸汽产生方式:主体内加热,直接产生饱和蒸汽,无需外接蒸汽源;
压力表:量程:-0.1~0.5MPa 精度等级:1.6级以上;
排汽阀开启温度:可根据用户要求对具体灭菌程序进行单独设定;
▲ 冷凝系统:内置蒸汽冷凝系统,灭菌结束后对内腔排出的水和蒸汽进行冷却处理,实现蒸汽无外排;
高低水位检测:灭菌室内配备高低水位检测装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操作方式:面板感应式操作;
▲ 控制方式:采用PLC控制,模块化设计的专用灭菌器控制器,可实现0.1~0.9μS/步的高速运算处理;
界面显示:液晶显示屏:5.0英寸液晶屏显示,显示温度、压力、报警信息、支持多语言切换、支持无线通讯功能;
流程控制:对于非液体程序,置换、脉动、升温、灭菌、排汽全过程自动控制
延时启动功能:具有延时启动功能,可按设定时间自动运行,预约时间设定范围0~99小时59分钟;
▲ 传感器故障自检及保护功能:设备自动检测传感器故障,并声光指示;
报警显示:出现故障时,LED数字显示报警代码,声光报警显示,蜂鸣报警30S,可随时被消除;
排汽模式:可设定排汽阀开启的温度和时间,具有快排、慢排、不排3种排汽方式,避免液体灭菌时液体的溢出;
保温功能:可根据需要设定保温功能,实现液体培养基灭菌、培养基灭菌-保温功能;保温温度可设定范围40℃~100℃;
保温时间可设定范围0~160小时;
水位检测报警功能:灭菌器内水位未达到规定水位,低水位报警,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自校准功能:拥有一套完善的后台自校准系统,实现压力、温度等系统参数的校准,在不拆分仪器的情况下,使用权限工具可进行现场调节;
选配带USB接口可选配U盘电子存储,显示屏可自动存储至少四十个灭菌流程的数据;
安全保护:超温自动保护装置: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防干烧保护装置:水位过低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超压自动泄放装置:超过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泄压;
过流保护装置:设备电流过载时,过流保护开关动作,系统自动切断电源;
程序名称:设有医用程序、实验室程序、自定义程序三大类,不少于100个程序可供选择和设定。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数量:2台
内室对接口:清洗架注水口位于清洗腔体的侧面,以使清洗架每层水压一致从而保证每层清洗质量;
舱体保温:≥12mm橡塑海绵;
门玻璃:防爆玻璃门,隔音隔热;
门障碍:关门遇障碍可自动返回;
★压紧方式:门采用主动压紧方式(气缸压紧),密封可靠;
▲ 快速管路设计:快速预热水箱设计,双水箱设计;
干燥系统:双风机供风,双级加热系统;
循环泵:不锈钢泵体,流量最大1100L/分钟;
空气过滤器:H13级,效率≥99.99%,过滤精度≤0.5um;
具有故障自动检测功能,故障声音报警功能;
▲ 界面显示:5.7寸彩色触摸屏显示,能动态的显示设备各个功能部件的运行状态及设备运行的各个状态参数;;
具有报警信息显示功能;
流程控制:预洗、清洗、漂洗一、漂洗二、消毒、干燥全过程由控制器自动控制,保证设备稳定、有序的运行;
温度指示器 A级精度温度传感器采集温度,显示精确度0.1℃或更优;
可自动打印过程曲线、并记录A0值;可连接追溯系统;
安全保护:超温自动保护装置: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防干烧保护装置:水位低造成加热管干烧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风压低保护装置:风压过低造成空气加热管干烧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门障碍保护装置:门在关闭过程中遇到阻碍时,会停止关门,并且向相反方向运行,电机过流保护装置:设备电机过载时,过流保护开关动作,电机停止工作;
▲ 程序名称:不少于9套预置程序,不少于20套自定义程序,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程序编辑。
纯水设备 数量:2台
水利用率≥70%;
脱盐率≥ 99%;
▲ 处理方式:单级反渗透,纯水电导率:≤15μs/cm (25℃);
全自动运行控制,自动开停机,实现无人看管;
预处理系统自动冲洗及再生运行;
反渗主机的自动清洗保养功能,具有自动脉冲冲洗功能;
具备无水保护,压力保护等多种安全自锁装置;
多功能监测可实现水质、流量、压力等在线显示;
▲ 控制方式采用继电器控制、按键操作,在线显示电导率;
预处理系统软化过滤器:滤料为强酸性阳离子树脂,流量≥1m³/h
▲ 纯水泵要求:材质为不锈钢,流量≥2m³/h
水箱:材质卫为304不锈钢,1000L容量水箱
恒压系统:采用进口恒压供水系统
▲ 供水控制:同时受水箱液位和压力控制器的双重控制,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平衡、稳定运行和对纯水泵的缺水运行保护。
不锈钢制品
设备名称:消毒传递窗
1.1数量:2台
1.2外形尺寸:不小于600×600×600mm;
1.3内室304不锈钢材质;
1.4带紫外线消毒功能,消毒无死角;
1.5双门互锁,满足不同生物净化级别区域隔离的要求。
设备名称:清洗水槽
2.1数量:8台
2.2外形尺寸:不小于1200×630×980mm;
2.3水槽容积尺寸为:不小于1000×390×260mm;
2.4材质要求:304不锈钢材质;
2.5操作台面高度:830mm;
设备名称:物品放置架
3.1数量:13架
3.2外形尺寸:不小于1400×400×1700mm;
3.3 材质要求: 304不锈钢材质;
3.4 机构:4层盖板结构;
以上技术要求中所有“★”、“▲”项,均应按要求提供详细支撑资料或实施办法。
验收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完整的验收清单、验收条件和标准,并承诺中标后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
售后服务要求
技术服务团队响应及时(接招标人通知后,服务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提供完善的安装维护等服务能力,投标人应制定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计划。
在合同签订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安装,投标商提供不少于2年的设备无条件免费维修和培训服务。
售后服务方式还包括技术热线支持、不定期现场巡检、远程故障处理、不定期培训、现场服务等。故障报警报修电话响应时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响应时间2小时内。
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可远程解答用户操作疑问、指导用户正确操作教学系统、处理细微故障。
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及费用请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
商务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以下承诺:中标后提供本项目招标产品的图说。相关图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之平面图、尺寸、配线图、特性曲线图、控制图、配管图、材质说明、性能数据、提供安装、运转及保养须知;
2、非标产品的生产前,中标人应将产品方案交招标人审核方可进行批量生产供货;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40%,货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3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25%,5%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中标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招标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按时交讫之前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货款。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票应与招标方确认的销售订单且验收货物信息相吻合,否则招标方有权拒收。
4、★质保期:不少于2年。
5、★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取得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核心产品
本项目核心产品: 柜式灭菌器、立式灭菌器
进口产品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若为进口产品,将更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作无效投标处理。进口产品指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产品。
样品
█本项目无需提交样品
□本项目需提交样品:
(1)送样时间: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提交;送样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出样货物:无
(3)材料小样需附国家或省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出样样品需包装、密封,须在包装外标注投标人名称。为便于递交样品时清点数量,本项目样品应包装并在外包装上写明样品名称。所有样品本体上不得标记或任何其他方式显示供应商名称,提交同时附加盖公章的样品清单(见附表)。
(5)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未中标人,未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务必取回,若因未中标人原因导致样品不予取回或逾期取回,招标人均将此类样品视为逾期未取回样品,招标人对逾期未取回的样品进行集中处置且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逾期未取回样品的损失直至灭失均由未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进行任何补偿;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招标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出样或出样产品不全的,则评标办法中“出样产品”得分为0分。
附表:
出样样品清单格式
序号 |
货物 |
样品数量 |
规格尺寸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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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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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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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一、投标无效情形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本评标办法附表《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分别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条件和符合性要求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为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若投标单位在近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
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核心产品不止一个,各投标人所投任一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30×(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参加谈判、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节能产品:
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正式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否则自行承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符合强制采购节能采购产品政策的风险。
2)明确:评分结束后,按照投标人评标得分排序依次对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进行强制采购核查,如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产品符合强制采购要求的,则应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排名第一不符合强制采购要求的,则对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核查,符合强制采购要求的,则应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5)环境标志产品:
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正式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否则自行承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符合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风险。
(6)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分)
序号 |
评标要素 |
满分 |
主要评审内容 |
|
价格 |
30 |
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
|
业绩 |
10 |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为期)类似业绩情况(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且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出业绩内容,有1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本评标要素满分为止)。 |
|
重点关注条款 |
26 |
对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各条“▲”项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每项2分,最高26分。 |
|
产品的选型和配置 |
10 |
根据供应商投标产品的以上要素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
项目实施及验收计划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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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履约能力 |
8 |
对供应商及设备制造商的ISO9001、ISO13485、ASME认证、CNAS认证、资信等级等相关认证证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综合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分 |
|
原厂授权及质保承诺 |
2 |
提供投标产品原厂授权函及原厂质保承诺函的得2分。 |
|
售后服务 |
4 |
|
注:1. 各项评标要素所涉及的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所列的“主要评审内容”。
2. 表中除1、2、3、7客观项外的评标要素的评分标准可参照为:
情况好的得该要素的满分分值;
情况较好的得该要素的满分分值×0.8;
情况一般的得该要素的满分分值×0.6;
情况较差的得该要素的满分分值×0.4;
未提及该要素的得0分。
2.1 响应情况好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系统、详实、准确,针对性强;无负偏离或缺漏项;响应性表述清晰,技术方案或技术参数具体、明确、有冗余;服务计划合理,类似业绩丰富;服务能力强、水准高,对项目的理解深入,服务团队的人员充实、配置科学,硬件保障到位;实施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承诺的违约责任具有约束力,对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有利。
2.2 响应情况较好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比较系统,针对性较强;无负偏离或大的缺漏项;响应性表述较清晰,技术方案或技术参数较具体、明确、基本无冗余;服务计划较合理,类似业绩较丰富;服务能力较强、有一定水准,对项目的理解较深入,服务团队的人员充实,硬件保障丰富;实施计划较科学、合理;承诺的违约责任具较有约束力,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有利。
2.3 响应情况一般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有负偏离或较多缺漏项;个别内容的响应性表述不够清晰,技术方案或技术参数较不够具体或明确、无冗余;服务计划基本符合要求,有类似业绩,但相对较少;服务能力一般,对项目的理解一般,服务团队的人员较好,具有硬件保障;有实施计划,但不够完整或科学;承诺的违约责任不太具有约束力。
2.4 响应情况较差是指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有较多负偏离和缺漏项;部分内容响应性表述不清晰,部分技术方案或技术参数不具体或不明确,导致评委无法作出准确判断;服务计划不太符合要求,无类似业绩;服务能力较弱,对项目的理解不足或无,有服务团队的人员和硬件保障;未提及实施计划或虽有提及但相关内容不具操作性;未承诺的违约责任。
2.5未提及该要素是指未对该项评审内容作任何阐述或响应。
3.业绩分为与本项目完全相同、近似相同、同一行业、基本无关,类似业绩的具体判别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项目内容(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
备注 |
第一部分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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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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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以下三种其中一种: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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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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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2)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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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并附: A、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B、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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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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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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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2.4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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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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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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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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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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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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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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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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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与分包 |
合同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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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中标有“★”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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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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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评标办法附表进行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1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 址:
电 话、传真:
邮 政编码:
开 户银行:
银 行账号:
投 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 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
交付日期(天) |
质保期(月)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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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金额(元)”指每一包件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交付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多少天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质量保证期是指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月。
(4)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5)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产地及来源地 |
厂家、品牌及规格型号 |
配置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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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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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以及行业定价要求报价。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4)如果不是标准配置,应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 |
响应内容说明(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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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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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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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验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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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备品备件供货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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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采购诚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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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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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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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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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5、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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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
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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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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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
技术职称 |
|
聘任时间 |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业时间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历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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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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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证明材料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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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学历 |
社保缴纳号码 |
备注 |
项目主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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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服务时间 |
业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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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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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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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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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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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签署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质保,签署合同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在此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单位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注册地/营业地: 住所: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日期: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14、《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投标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合同份额为元,乙方承担的合同份额为元。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15、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期: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
A、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
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
18、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我公司参加贵校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
包号:
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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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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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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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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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规格参数 |
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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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包号:
货物名称和规格型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
投标货物实际技术规格 |
是否有偏差 |
偏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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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所提供的所有技术规格及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包括技术白皮书(Data sheet)、技术说明书、产品介绍彩页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注册证等)等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如果技术支持资料页数很多,投标人可以只提供关键页的复印件,但是应当包含投标响应参数所在页的内容,否则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原件备查。
2、投标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有”,还需填写偏差说明,并注明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以及偏差的幅度(以百分比表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制造厂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售后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包号:
货物名称和规格型号:
序号 |
项目 |
说明 |
1 |
产品质量保证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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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修响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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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零配件供应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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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保期后售后服务收费报价(此报价须按照每一年报出,共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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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保期内外,设备送修期间,是否提供同型设备供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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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要配件及消耗品三年不变优惠报价清单(包括配件更换后免费保修的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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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售后服务及使用人员培训内容(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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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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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产品配件/备品备件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配件/备品备件名称 |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
单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厂名称 |
寿命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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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甲方:复旦大学
住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法定代表人:许宁生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 购销事宜进行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现为约明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 (品名)(以下统称“产品”,产品具体描述见附件一),总价为人民币 (¥ 元)。
第二条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销售的产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物品,且该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性能、配件等依次符合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的约定和封存的样品,甲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向甲方作出的其他承诺,原厂产品质量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及规范。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价 %的货款 元,在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价 %的货款 元。
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足额合法发票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前款约定的货款。
第四条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产品运抵复旦大学 ,向甲方交付产品。乙方向甲方交付产品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采用通用的,或者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运输其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并承担产品的包装、运输及保险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交付产品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组织验收。
产品全部或者部分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无偿更换,并由甲方根据前款约定再次组织验收。更换产品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在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向权利人返还与本合同项下条款相关且已发生转移的财产,乙方应按相当于产品价格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没有及时组织验收的,自乙方交付产品后届满 个工作日起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产品验收合格后的 个月为产品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提供7×24小时的维修服务响应,并无偿提供维修服务、更换原装配件。产品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五年内,乙方应继续提供7×24小时的维修服务响应,并以最优惠价格提供维修服务、更换原装配件。
第八条 甲方指定的联系渠道是: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200433)
电话/传真:021-
电子信箱: @fudan.edu.cn
乙方指定的联系渠道是: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双方确认,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联系。除非双方另行明确约定,一方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到达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传真件发出时视为送达;以数据交换方式送达的,电子邮件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九条 甲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当于未付货款金额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约定的交付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当于未交付产品价格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配送的产品全部或者部分验收不合格,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约定的交付义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且甲方在产品验收合格后、产品质量保证期届满前请求乙方更换或者修理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或者修理。乙方更换或者修理后,产品仍旧存在瑕疵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在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向权利人返还与本合同项下条款相关且已发生转移的财产,乙方应按相当于产品价格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存在权利瑕疵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应在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向权利人返还与本合同项下条款相关且已发生转移的财产,乙方应按相当于产品价格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发纠纷、仲裁或诉讼案件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乙方未按约履行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保修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当于产品维修项目价格金额三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本合同项下条款内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各方可以自不可抗力的影响消失以后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直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的影响产生后,一方应及时通知相对方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合同项下损失扩大。双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合同项下损失的违约责任,但应承担因未采取控制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违约责任。
一方直接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双方应在解除本合同后向权利人返还与本合同项下条款相关且已发生转移的财产,并积极消除因解除合同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 双方对本合同项下条款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相对方同意,一方向第三人披露本合同项下条款约定内容的,除非披露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或授权,披露方应就行为造成的相对方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双方就本合同其余条款约定内容外,同时约定下列内容:
本条约定内容与本合同其余条款约定内容不相一致处,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应作为一个整体被加以解释,各条款约定内容不因顺序排列的先后而产生法律效力的差异。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本合同项下条款约定内容或其它未尽事宜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具有不低于本合同项下条款约定内容的法律效力。
双方订立一份或者多份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之间、各补充协议之间就同一内容约定不相一致的,以生效时间列为最后的补充协议条款约定为准。
未经相对方同意,一方将本合同项下条款内容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相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文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复旦大学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一
产品清单
甲方(买受人):复旦大学
乙方(出卖人):
品 名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 量 |
单位 |
单 价 |
总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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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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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
甲方(买受人):复旦大学
(盖章)
乙方(出卖人):
(盖章)
第八章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V2.2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帐户名(人民币):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广场支行
(3)帐号(人民币):1001170319006748261
备注:国际招标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增加:
(1)开户银行(美元):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SHANGHAI MUNICIPAL BRANCH CHANGNING SUB-BRANCH(Swift Code: ICBKCNBJSHI)
(2)账号(美元):1001170309148002545
2、投标保证金咨询
(1)地点:中国上海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前台处
(2)时间:中国境内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9:30时~11:30时和13:30时~16:30时)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820184
3、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金额
(1)本项目保证金编号: 2020-
(2)本投标保证金: 3 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本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
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
3、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须知要求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
5、投标人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6、当投标人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函的格式应采用附件二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否则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处理,银行保函采用示范样式(详见附件)。
7、当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的3个工作日之前,投标人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3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信息。
8、中国境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下同)的投标人也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某单位采用本须知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的银行直接开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授权书原件,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标书要求处理。格式如本须知附件一所示的授权书。(仅适用于境外投标人)
9、境内投标人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有)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且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退还:
中标人登录“教建咨询”微信公众号上传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加盖中标人公章(红章)的合同扫描件后向原账户退还。
(2)未中标人: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向原账户退还。
(3)对采用网上转账、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
6、其他
(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当投标人选投一个招标项目的多个包件或标段时,须用附表方式注明每个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未具体注明其所投各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且合计的保证金金额又不足时,评标委员将按其所投全部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生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附件一: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授权函
(填入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填入被授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授权人”)代表本方提交(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本授权书下被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等同于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所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均照样适用,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不会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本授权书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包括授权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授权人:(填入投标人名称)
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签名: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
附件二:
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格式
鉴于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递交了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办公地点]注册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以下称“本行”)在此承担向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名称](以下称“招标代理”)支付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责任,本行及本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承担此责任。
本行以公章签发本保函的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担保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提交投标书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b)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
(c)未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0天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如果招标代理在书面要求中指明由于发生了上述条件内的任一情况而应该支付给招标代理的数额,则本行接到招标代理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招标代理证实他的要求。
本保函在与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送到本行。
银行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证人:(签字盖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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