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GS-CG-DY-2024502
项目编号:NGS-CG-DY-2024502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采 购 人: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3
第四章 协商程序和评审标准 1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1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2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数量:1单位:个
预算金额:35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设置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项目合计35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包括:1.人工鱼巢设置。增加产粘性卵鱼类的产卵基质及育幼场所,项目4年预算共计200万元。2.保护区渔业资源环境进行监测,项目3年预算共计150万元。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5月。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安徽省宁国市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的核心任务是水生生态监测内容包括:(1)常规监测:鱼类群落组成、优势种组成、群落多样性、鱼类规格及资源量等;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群落组成、资源量等;水文、水质指标;定居性鱼类产卵场生态环境;重要保护对象种质资源、种群及数量变化。(2)专项监测:针对取水口邻近水域的早期资源、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等水生生物资源开展全年定期跟踪监测,重点
掌握工程运营期取水产生的卷载效应导致取水口邻近水域鱼卵仔鱼等水生生物的损失。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系农业农村部所属综合性淡水渔业研究机构,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后,唯一拥有自有科研船队(拥有各型船舶9艘)并获得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及农业农村部签发的专项(特许)捕捞证或监测许可,具备全覆盖长江下游干流及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调查监测条件的科研单位。自2022年以来,持续承担《安徽省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项目(ZF2021-18-0786)》、《2022年安徽省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项目(ZF2022-18-0399)》、《安徽省重点水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调查项目(ZF2023-18-0236)》等安徽省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是唯一具备条件在青龙湾水库系统开展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调查及重要物种栖息地系统调查的科研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自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在长江下游流域渔业资源与生态评估领域持续开展了30余年的科研工作,持续跟踪长江下游及长江口常规渔业资源、洄游性渔业资源、珍稀濒危物种及其他水生生物资源变动趋势,完成了长江下游流域鱼类区系结构、群落特征及生物多样性等专项评估,积累了完备的技术方法和大量资源生态基础数据。淡水中心渔业资源团队由水生生物资源研究室和淮河流域渔业生态保护研究中心组成,现有职工80余人。渔业资源团队依托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海洋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招收硕博士研究生,每年在所研究生近40人,可全程参与渔业资源生态相关科研工作。团队拥有各类实验室约700平方米,中大型仪器设备57台套可满足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及样品处理分析所需的硬件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选用“安徽省宁国市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的供应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地址:xxxxxxxxxxxxx0x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5日至 2024年04月22日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0x00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现对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采购。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NGS-CG-DY-2024502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项目预算金额:350万元
5.项目最高限价:350万元
6. 采购需求: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设置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主要采购内容包括:1.人工鱼巢设置。增加产粘性卵鱼类的产卵基质及育幼场所2.水生生态监测。掌握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和栖息环境状况及变动趋势。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完成,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收到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的供应商。
1.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 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 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4.售价:0元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一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1.标段(包别)划分:1个。
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3.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4.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5.供应商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服务指南-服务规范-《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 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xxxxxxxxx00x联系方式:肖先生 0563-4022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联系方式:xxx 0563-488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
电 话:0563-4022578、0563-4888989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NGS-CG-DY-2024502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肖先生 0563-4022578 |
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女士 0563-4888989 |
4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邮箱 | 宁国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563-4110025 |
5 | 包段划分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
6 | 响应有效期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60天。 |
7 | 响应保证金为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
8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采购需求”。 |
9 | 项目预算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
10 | 联合体响应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
11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2 | 质疑、答疑、澄清 | 1、供应商质疑均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 2、接受质疑的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箱(000000000@xx.xxx);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提出质疑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3、在线质疑回复: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系统对质疑人进行质疑回复,请质疑人及时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
4、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6、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登录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更正公告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详见公告。 | ||
13 | 响应文件提交 | 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中标后提供一正三副与系统中一致的响应文件 |
14 | 响应文件解密 | 供应商须携带最终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供应商解密。正常情形下,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如遇意外情形, 按《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项目操作规程(试行)》中第三章“意外情况的 处理”中规定处理。 |
15 | 逾期送达情形 | 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的; 2.上传了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完成解密;(供应商逾期送达的 ,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
16 | 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的相关附件 | 1.项目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的《主要标的信息》。 |
17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 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 ( 2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信 用中国官 网(www.cre xxxxxxxx.xxx.xx);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xxx.xxxx.xxx.xx);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格式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 |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18 |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 ☑分散采购项目: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单位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相关费用,采购代理费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础,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在 100 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1.5%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在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0.8%。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该考虑此项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响应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 独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予以考虑该项费用支出。 |
19 | 签章要求 | 1.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可采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签字后扫描上传。 2.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 的电子印章,也可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
20 | 其他 | 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规定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服务指南-服务规范-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 |
21 | 备注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 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 肃查处。 |
新增 | 政府采购电子保函 | 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2023)257号),为切实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本项目供应商可提供等额履约保证金保函和预 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预付款业务(本项目 如有)。供应商可在“徽采云”平台进行办理全流程线上电子保 函服务功能。 |
二 、供应商须知正文
( 一) 总 则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所述的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的总称。具体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 中规定。
2.3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1 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竞 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
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
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见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不论单一来源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
用。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采购人员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7.2供应商须知;
7.3采购需求;
7.4协商程序和评审标准;
7.5政府采购合同;
7.6响应文件格式。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8.1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
8.2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1响应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9.2除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或格式自理的,响应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
9.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格式和顺序进行编制,如有需要,可以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9.4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交,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0.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产品、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利润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0.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10.4除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 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0.6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撤回
供应商应使用经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 颁发的数字证书(CA)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认证并加密的响应文件,不予
受理。
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之前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和撤回,修改和撤回后的响应文件可以重新提交。 (五)采购程序
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参与监管。
14.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供应商名称和谈判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3供应商应携最终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时间以系 统时间为准)、地点参加开标,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进行供应商解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4.4开标会结束后,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代表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接到项目负责人 通知需要询标的,须联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其身份证明文件在20分钟之内 参与询标
。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询标的,采购小组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因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不上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采购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15.2采购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5.3响应文件的澄清
15.3.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将以书面方式 (询标)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采购小组规定的
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15.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3.3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小组的要求。
16.1在协商过程中,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
16.2在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进行多轮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项目控制价(如有)。
16.3采购小组应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8.保密要求
18.1协商过程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8.2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六)授予合同
20.采购人将在指定网址发布成交公告
21.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2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需在招标代理处领取。
21.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2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由采购人约定。
22.3投标人(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 定的(或协商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裁决。
24.1集中采购项目:无;
24.2分散采购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七)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下列采购需求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一、项目介绍:
人工鱼巢是基于鱼类的繁殖特性,采用替代材料人工建造、设置在特定水域、供鱼类产卵繁殖和仔幼鱼栖息生长的设施,对减缓工程对鱼类资源的影响具有积极作用;针对人工鱼巢开展效果评估,评估对象主要为鱼类卵苗富集。开展水生生物监测能评估工程建设及运营引起的保护区水域生态环境变化及发展趋势,以及增殖放流对主要保护对象资源影响,掌握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和栖息环境状况及变动趋势,综合评估及其受到的影响及程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保护建议。
水生生态监测内容包括:(1)常规监测:鱼类群落组成、优势种组成、群落多样性
、鱼类规格及资源量等;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群落组成、资源量等;水文、水质指标;定居性鱼类产卵场生态环境;重要保护对象种质资源、种群及数量变化。(2
)专项监测:针对取水口邻近水域的早期资源、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等水生生物资源开展全年定期跟踪监测,重点掌握工程运营期取水产生的卷载效应导致取水口邻近水域鱼卵仔鱼等水生生物的损失。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收到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的供应商。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合同价款40%的预付款,供应商按计划完成工作成果并经业主确认后,支付当年合同价款剩余60%。
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2%。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现金等方式缴纳或提交。待项目审议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予退还的情形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裁决。
五、提供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完成,合同一年一签。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由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八、服务标准:满足成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要求。
九、其他要求:
1、报价应包含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会务费、办公费、成果资料编制费、资料打印费、评审费、税金及利润等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内容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和市场风险。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十、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第四章协商程序和评审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采购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审查表 | ||||
供应商: | ||||
审查指标 |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
1 | 供应商声明函 | 按照规定格式 | ||
2 | 响应函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3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按规定格式提供。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 件 ) | |
4 | 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 质性影响的 | ||
5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服务期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 等 |
6 | 服务要求及其他实质性响应情况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货物、服务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或 “必须”的商务和技术等 要求。 | |
7 | 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 控制价 | 超过本项目控制价(预算 价)为无效响应 | |
8 | 其他 | 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 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 | ||
审查意见: | ||||
采购小组签字: 评审时间: |
备注: 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审查指标, 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符合性审查表上。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第五章采购合同(参考)
注:1.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履约保证金
、预付款、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
2.采购双方可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
〕556号)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明确预付款比例(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支付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比例的
,需合同约定或书面说明)、担保措施、各类款项支付期限等。
3.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条款不能约定或变相约定质量保证金。
4.不能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支付条件或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 (分包项目须填写完
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中标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合同书
采 购 人:宁国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 :
中标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采购结果,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和条件签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服务团队组成 1、合同标的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团队职务 | 职称 | 执(职)业资格 |
1 | ||||
„ |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服务程序、质量及要求满足相关标准,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因乙方所供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
,甲方有权以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出相应补偿。乙方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提供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时间)、地点
1. 提供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完成,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验收时间、组织
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后,由采购人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合同价款40%的预付款,供应商按计划完成工作成果并经业主确认后,支付当年合同价款剩余60%。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所有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的其他技术人员。如果乙方派遣服务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技术人员,并应经甲方认可备案。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 人工鱼巢设置和水生生态监测 服务工作的全程
监督。
4、服务进度: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1周内人员到位,并开展正常服务。
第七条:乙方承担合同标的服务及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和市场风险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0.1 %承担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经催告后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2、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 人工鱼巢设置和水
生生态监测 服务工作;对超出服务期的每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0.05 %承担违约
金,在合同价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服务期 30 天(含 30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乙方送交的 人工鱼巢设置和水生生态监测 服务工作成果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后出
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0.01 %的违约金。并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重新提供
服务,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实际费用以及甲方的损失。
4、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服务结束后,由于甲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无故拒收或拒签《宁国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未能通过验收的除外),每逾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合同服务金额的 0.01 %的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要求推迟服务期或服务成果验收的
,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如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30天内仍不纠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甲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乙方增加的费用,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
。
6、甲方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
7、甲方应按规定时间退还履约保证金,超期按每日逾期款金额的 0.01 %计算。
8、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9、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10、除法定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情形出现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1 %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解除)
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合同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终止(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解除)情形(如无其他约定内容应注明“无”)如下:
第十条:转让与分包
1、 乙方不得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合同内容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第三人
。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可以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完成。乙方应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与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2%。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现金等方式缴纳或提交。待项目审议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予退还的情形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买卖双方应当接受,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对方索赔,并签订书面处理协议书,报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一式五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招标办一份,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该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能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3.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招标文件(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对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人工鱼巢和水生生态监测项目)及补充文件为准,上述招标文件与乙方针对本项目投标文件、乙方在评审答疑时及投标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
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招标文件执行;
③甲方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甲方: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包)
供 应 商 :
年 月 日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项 目 名 称 | |
供应商全称 | |
包段 | 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报价 (人民币元) | 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 |
备注 |
供应商电子签章:
备注: 此表中报价作为本次协商的首轮报价, 二轮(多轮)报价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采购文件,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本次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本次采购全部内容,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次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附件、参考资料、采购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4、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采购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采购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
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7、我方同意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等要求。
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序号 | 分项报价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其他费用 | ||||||
„ · | ||||||
**● | ||||||
*** | ||||||
合计 |
供应商电子签章:
备注:
1、表中所列报价须为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五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服务类)
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人工鱼巢是基于鱼类的 | ||||||
繁殖特性,采用替代材 | ||||||
料人工建造、设置在特 | ||||||
定水域、供鱼类产卵繁 | ||||||
殖和仔幼鱼栖息生长的 | ||||||
设施,对减缓工程对鱼 | ||||||
类资源的影响具有积极 | ||||||
作用;针对人工鱼巢开 | ||||||
展效果评估,评估对象 | ||||||
主要为鱼类卵苗富集。 | ||||||
开展水生生物监测能评 | ||||||
估工程建设及运营引起 | ||||||
的保护区水域生态环境 | ||||||
变化及发展趋势,以及 | ||||||
增殖放流对主要保护对 | ||||||
象资源影响,掌握保护 | ||||||
1 | 安徽省宁国 市港口湾水 库灌区工程 对青龙湖光 倒刺鲃国家 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 影响生态补 偿项目人工 鱼巢设置和 水生生态监 测 | 区水生生物资源和栖息环境状况及变动趋势,综合评估及其受到的影响及程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保护建议。 水生生态监测内容包括 :( 1 )常规监测:鱼类群落组成、优势种组成、群落多样性、鱼类规格及资源量等;浮游 植物、浮游动物、底栖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完成,合同一年一签。 | 符合采购文件 要求 | |
动物群落组成、资源量 | ||||||
等;水文、水质指标; | ||||||
定居性鱼类产卵场生态 | ||||||
环境;重要保护对象种 | ||||||
质资源、种群及数量变 | ||||||
化。( 2 )专项监测: | ||||||
针对取水口邻近水域的 | ||||||
早期资源、浮游动物和 | ||||||
浮游植物等水生生物资 | ||||||
源开展全年定期跟踪监 | ||||||
测,重点掌握工程运营 | ||||||
期取水产生的卷载效应 | ||||||
导致取水口邻近水域鱼 | ||||||
卵仔鱼等水生生物的损 | ||||||
失。 |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
2、 以上承诺情况(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如有服务内容,在备注中填写),将按约定随成交公告公示。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供应商电子签章:
按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不允许负偏离 |
1 | 投标有效期 | |||
2 | 付款响应 | |||
3 | 服务期响应 | |||
4 | 履约保证金 | |||
„ „ | ||||
第二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 | ||||
供应商电子签章:
备注:
1、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相关技术和服务方案。
七、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授权本公司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八 、服务方案、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郑重声明:
1、我方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