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9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昌化镇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或“公司”或“乙方”)与浙江省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昌化镇政府”或“甲方”)经友好协商,为加快昌化镇建设步伐,提升昌化镇城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增强其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全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样板,就“智慧昌化”城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慧昌化”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并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协议主要事项公告如下:一、交易对方情况
1、浙江省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昌化镇是浙江省级中心镇、杭州城乡统筹区市协作重点镇和临安市域副中心城市,是临安西部生态旅游的服务接待中心,是西湖、黄山、千岛湖旅游圈里的休闲度假胜地。昌化镇东临杭州,西临黄山,南临千岛湖,北界安徽省宁国市,地理位置优越,且拥有政府支持、市场准入、融资能力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公共关系及相关的政策资源优势。先后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浙江省东海明珠乡镇、省教育强镇、省卫生城镇、省群众体育先进乡镇等荣誉。昌化镇区域总面积为
232.63 平方公里,辖 14 个建制村,1 个居民委员会,总户数 7,880 户,户籍人口 22,281 人,农业户 16,925 人。2013 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46 亿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738 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 2,520 万元。
因此,甲方昌化镇政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协议的履行。本次交易对方昌化镇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1、“智慧昌化”项目的推进主体为甲、乙双方。其中,甲方是项目的指导、管理、投资主体,乙方是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主体,整合相关资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本协议约定之具体项目的运营和建设资格。
2、昌化镇“智慧城市”相关项目的计划总投资人民币 5 亿元,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以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为重点的“智慧昌化”总体框架顶层设计,以建设昌化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城市运营中心”为核心,围绕昌化镇国家智慧城市创建的 10 项主要建设任务,整合网上办事大厅、生活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惠民平台,同步完成云数据中心、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政务、智慧旅游、精密元器件智慧园、坚果炒货电商创业园等项目建设,在充分利用城市公共数据库和公共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提供基于海量数据挖掘分析的智能决策服务,统筹智慧昌化整体建设,打造城市环境宜居数字化、城市安全防控数字化、城市生活便捷数字化、政府公共服务数字化。
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信息惠民的政策要求,建立“智慧昌化”公共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标准体系、资本产业体系、业务应用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评价考核体系等五大体系,打造以掌上服务平台为中心,整合智慧健康服务体系、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智慧水务体系、智慧旅游服务系统、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系统和企业公共服务系统,加大引入服务企业产业链,同时建立“智慧昌化”建设投融资体系,与主导产业相融合,以信息技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与公共便民服务模式,推动成为宜居、安全、便捷城市。
3、“智慧城市”产业建设资金来源分三个方面:一是甲方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配套,其中包含甲方负责建设的昌化镇政府云数据中心;二是由乙方对运营类的项目进行投资,包含智慧能源和智慧建设等;三是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上级申请获得的专项扶持资金以及多种融资渠道建设的项目建设资金。具体项目投资额度及实施待顶层规划后,以具体项目建设合同为准。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根据昌化镇“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配备必须的基础性保障,成立“智慧昌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智慧昌化”各项目和资金实施管
理办法,以确保智慧昌化的顺利实施、建设。
2、甲方给予乙方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过程中必要的支持。拟按照甲方的“智慧昌化”项目整体运营要求,负责“智慧昌化”整体规划建设运营并逐步引入战略投资伙伴,借助资本力量,寻求长期、快速、科学的发展模式,共同推动智慧昌化建设。
(三)乙方义务
1、乙方结合国家创建“智慧城市”的具体要求制定详尽的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整合和注入各类优质资源;同时,作为甲方的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技术研发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提高昌化镇“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质量。
2、乙方结合甲方市场产业特点,积极为昌化镇引进“智慧城市联盟”建设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并结合乙方的科研平台,协助昌化镇培育智慧产业。
3、乙方协助昌化镇圆满完成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
(四)附则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作双方合作意向,具体项目合作内容最终以双方或其授权机构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智慧昌化”项目隶属杭州地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承接智慧城市总包业务的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同时促进杭州xx地区城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带动智慧城市产业的发展。公司将不断积累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2、“智慧昌化”项目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城市运营中心”为核心,以云计算为技术手段,实现昌化镇数据统一互通,资源和信息共享,进而实现城镇统一管理模式,为执政者提供决策服务、为基层提供业务服务、为居民提供信息服务。“城市运营中心”的开发,有助于公司在智慧政务细分领域的深入挖掘市场应用,开辟细分领域业务增长点。
此外,公司将综合运用硬件设备虚拟化、软件版本标准化、系统管理自动化、服务流程一体化等手段,为昌化镇政府打造一个基于业务的资源共享、服务集中
和自动化的开放数据中心,从而更好地推动政府工作实现绿色、阳光、高效。 3、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协议
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昌化镇政府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投资项目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受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调整因素的影响,甲方 5 亿元的实际投入并不完全等同于我公司的实际订单和实际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确认。
4、本协议中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换届、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5、本协议的履行,存在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6、本协议的履行,存在项目实施和结果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终止合作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
2、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昌化镇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