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无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 无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 0 x)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5 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 |
增信情况 | 本期债券无担保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本期债券无评级 |
信用评级机构 | 无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0 x 0 x 00000 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
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提示及说明。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随着发行人各方面业务的持续发展壮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有所增大,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8.01%、79.84%、79.81%、79.97%;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98 倍、0.79 倍、
0.79 倍和 0.8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79 倍、0.51 倍、0.47 倍和 0.49 倍。发行人负债规模较大,财务杠杆水平已处高位。未来几年,随着前期在建项目的陆续完工,部分项目将进入投资回收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将得以优化;但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以及新增景区项目的推进,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将持续增加,负债规模的增大,可能会对债务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2、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 42.87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30.41 亿元,其他应付款带息负债 10.00 亿元,发行人短期债务合计 83.28亿元,规模较大,发行人面临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若短期资金xx和偿债资金安排不到位,可能出现一定的债务偿还风险。
3、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15.80 亿元,占当期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3%和 19.98%。尽管发行人制订了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且担保对象目前经营正常,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能性较小。但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恶化,偿还银行贷款出现困难,债权人会要求发行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公司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4、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34,878.55 万元、113,370.34 万元、73,931.85 万元和-4,368.31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315.20 万元、315.96 万元、1,278.49 万元和 1,168.97 万元。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取得投资收益分别为 17,902.28 万元、14,217.45 万元、14,607.56 万元和 7,950.78 万元。虽然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自身经营性资产盈利能力,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在利润结构中占据重要比例,加之发行人期间费用规模较大,对利润侵蚀程度较高,非
经营性收益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贡献不确定性较大,若该部分收入波动较大,将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5、发行人金延安、丝绸之路风情城等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后续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同时,发行人现有的经营项目将定期进行设施维护及更新,尤其是酒店、景区投入较大,因此预计未来投资将会有持续增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将会受到一定的考验。
项目建设涉及政府、项目投资人、建设单位、供应商以及银行等多家单位,且项目持续时间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控风险。同时,发行人新运营旅游项目投资回报期长,目前发行人新运营景区尚处于培育期,此外,相关项目建成转固后,折旧将会上升,如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将有业绩下滑风险。
6、陕西省政府为支持发行人对省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及整合,除每年对相关景区项目的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外,还享受文化企业免征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相关政策,以及旅游接待方面获得旅游绩效奖励和红色系列活动奖励等各项补贴奖励政策。如未来,政府取消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7、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2018 年 5 月分别发行 3.5 亿元和 1.42 亿元项目收益债券。该项目收益债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延安圣地河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金延安板块一期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该项目收益债约定发行人于募投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权利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运营所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抵押或质押的部分,足额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抵质押手续。金延安板块一期收入将优先用于偿还项目收益债,上述项目的资产及收益权的抵质押可能会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带来不利影响。
8、2020 年初因宏观环境变化,对旅游业、服务业造成负面影响。发行人旅游业板块、餐饮及客房板块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受宏观环境影响,来自国内外的客流量明显减少,发行人旅游业、餐饮及客房板块业绩 2020 年及 2021 年出
现明显下滑。2020 年和 2021 年发行人旅游业、餐饮及客房板块收入分别为 19.16亿元和 17.09 亿元,较 2019 年分别下降 41.94%和 48.21%。2022 年三季度,发行人旅游业、餐饮及客房板块收入合计为 7.26 亿元。若宏观环境负面影响持续蔓
延下去,或将对发行人旅游业务的收入和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 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 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二)本期债券投资者范围及交易方式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机构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三)对投资者权益影响较大的条款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四)投资适当性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上市交易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六)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
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
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在第 2 年末,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
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
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2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在第
4 年末,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4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4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4、5 年存续。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
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在第 4 年末调整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
计息年度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目录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01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10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53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53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53
第七节 增信情况 156
第八节 税项 157
一、增值税 157
二、所得税 157
三、印花税 157
四、税项抵销 157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158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60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160
二、救济措施 160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62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162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62
三、争议解决机制 162
四、其他事项 163
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规则 164
第十三节 受托管理人 178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191
一、发行人 19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191
三、律师事务所 191
四、会计师事务所 191
五、公司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192
六、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192
七、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192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93
第十六节 备査文件 212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陕旅集团、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 指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本次债券 | 指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3〕 406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5 亿元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陕西省国资委 | 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陕旅股份 | 指 | 陕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旅游 | 指 |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xxx公司 | 指 | 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xxx | 指 | 陕西x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唐乐宫 | 指 | 西安唐乐宫有限公司 |
旅游设计院 | 指 | 陕西省旅游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延安公司 | 指 | 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陕西海外 | 指 | 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陕中旅 | 指 | 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东方大酒店 | 指 | 西安东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唐城宾馆 | 指 | 西安唐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宾馆 | 指 | 西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骏景旅游 | 指 | 陕西骏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文物大厦 | 指 | 陕西省文物大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唐城资产 | 指 | 西安唐城饭店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中金旅 | 指 | 中金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圣地河谷管委会 | 指 | 延安圣地河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登记托管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陕 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西 部证券 | 指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人 | 指 |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
公司董事会 | 指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 | 指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
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xx(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旅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最近三年 | 指 |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一、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311,836.40 万元、239,712.46 万元、183,087.19 万元和 207,939.22 万元,
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10.20%、7.09%、4.67%和 5.34%。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往来账款、暂借款以及投资预付款等,可能影响公司运营效率和偿债能力。大规模的关联资金往来加大了公司的资金管理难度。虽然公司建立了较好的关联借款管理制度,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遵循独立核算的原则和以市价为基础的公允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公平交易和核算,但较大规模的关联借款仍可能对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情况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若关联方经营和资金出现问题,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回收资金的风险。
2、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各方面业务的持续发展壮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有所增大,2019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8.01%、 79.84%、79.81%和 79.97%;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98 倍、0.79 倍、0.79 倍和
0.8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79 倍、0.51 倍、0.47 倍和 0.49 倍。发行人负债规模较大,财务杠杆水平已处高位。未来几年,随着前期在建项目的陆续完工,部分项目将进入投资回收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将得以优化;但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以及新增景区项目的推进,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将持续增加,负债规模的增大,可能会对债务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3、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70%、19.16%、29.35%和 28.85%。公司主营业务xxx波动受宏观经济、西安旅游政策及旅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公司旅游配套设施的完善、门票价格的调整,毛利率水平有所波动。公司在业务拓展的同时注重成本、费用的管理控制,但随着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动、经营方式及经营规模等因素的变化,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4、期间费用增长较快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128,901.59 万元、130,003.86 万元、148,266.82 万元和 95,734.85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25.01%、41.08%、36.71%和 121.90%。三项费用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期间费用比例较高。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总计分别为 110,068.28万元 98,347.86 万元、107,818.99 万元和 66,638.06 万元,占期间费用比例为 85.39%、 75.65%、72.72%和 69.61%。长期来看,如果三项费用仍居高不下,将会影响企业经营利润。
5、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公允价值变动波动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34,878.55 万元、113,370.34 万元、73,931.85 万元和-4,368.31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315.20 万元、315.96 万元、1,278.49 万元和 1,168.97 万元。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取得投资收益分别为 17,902.28 万元、14,217.45 万元、14,607.56 万元和 7,950.78 万元。虽然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自身经营性资产盈利能力,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在利润结构中占据重要比例,加之发行人期间费用规模较大,对利润侵蚀程度较高,非经营性收益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贡献不确定性较大,若该部分收入波动较大,将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6、项目投资风险
发行人金延安、丝绸之路风情城等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后续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同时,发行人现有的经营项目将定期进行设施维护及更新,尤其是酒店、景区投入较大,因此预计未来投资将会有持续增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将会受到一定的考验。
项目建设涉及政府、项目投资人、建设单位、供应商以及银行等多家单位,且项目持续时间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控风险。同时,发行人新运营旅游项目投资回报期长,目前发行人新运营景区尚处于培育期,此外,相关项目建成转固后,折旧将会上升,如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将有业绩下滑
风险。
7、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15.80 亿元,占当期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3%和 19.98%。尽管发行人制订了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且担保对象目前经营正常,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能性较小。但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恶化,偿还银行贷款出现困难,债权人会要求发行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公司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8、短期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末 9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 42.87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30.41 亿元,其他应付款带息负债 10.00 亿元,发行人短期债务合计 83.28亿元,规模较大,发行人面临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若短期资金xx和偿债资金安排不到位,可能出现一定的债务偿还风险。
9、发行人子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引起的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2018 年 5 月分别发行 3.5 亿元和 1.42 亿元。该项目收益债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延安圣地河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金延安板块一期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该项目收益债约定发行人于募投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权利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运营所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抵押或质押的部分,足额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抵质押手续。金延安板块一期收入将优先用于偿还项目收益债,上述项目的资产及收益权的 抵质押可能会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带来不利影响。
10、资本金未完全到位引起的风险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预呈(2014)43 号文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注入陕旅集团资本金的请示》,陕西省政府出资 5 亿元作为资本金注入陕西旅游集团有限
公司,其中 1 亿元通过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拨付,其余由陕西省发改委筹措 2 亿
元,陕西省财政厅筹措 2 亿元。根据上述文件,本公司于 2014 年调增资本公x
5 亿元,但未调整注册资本;在 5 亿元出资款中,实际到位资金为 4 亿元,1 亿元目前仍记为陕西金融控股集团的欠款体现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上述资本金未到位可能会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发行人目前正与陕西省政府协商争取资金早日到位。
11、其他综合收益规模较大和未来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规模较大,余额 249,739.15 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2.04%,主要为自用房产及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增值形成,如未来投资性房地产发生不利公允价值变动,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和净资产规模将造成不利影响。
12、少数股东损益规模较大,归属母公司损益较小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672,534.68 万元、682,004.49 万元、790,683.82 万元和 779,354.84 万元,其中,
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 168,265.09 万元、243,504.22 万元、297,126.39 万元和
289,614.21 万元,占比 25.02%、35.70%、37.58%和 37.16%。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 18,845.66 万元、22,736.73 万元、23,302.81万元和-30,670.70 万元,其中,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 14,055.27 万元、13,910.03 万元、3,371.82 万元和-20,512.18 万元,占比 74.58%、61.18%、14.47%和 66.88%。
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少数股东损益规模较大,归属母公司股东损益较小,主要因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净利润较高,归属少数股东的比例较高。若未来发行人利润出现波动,归属母公司的利润下降,可能会对债务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环境影响发行人业绩的风险
2020 年初因宏观环境变化,对旅游业、服务业造成负面影响。发行人旅游业板块、餐饮及客房板块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受宏观环境影响,来自国内外的客流量明显减少,发行人旅游业、餐饮及客房板块业绩 2020 年及 2021 年出现明
显下滑。2020 年和 2021 年发行人旅游业、餐饮及客房板块收入分别为 19.16 亿元和 17.09 亿元,较 2019 年分别下降 41.94%和 48.21%。2022 年三季度,发行人旅游业、餐饮及客房板块收入合计为 7.26 亿元。若宏观环境负面影响持续蔓延下去,或将对发行人旅游业务的收入和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涉足 4 大板块:旅游板块、酒店板块(餐饮及客房)、电子商务板块和其他板块(包括:旅游综合体开发管理板块、房产板块、影视板块、运输板块、设计板块等)。目前发行人各板块业务具有一定的区域竞争优势,
但都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如果发行人无法合理配置资源或巩固各板块已有地位,可能面临失去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1) 旅行社的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旅行社盈利主要依靠客源,以及旅游产品的服务与价格。因此旅行社所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主要体现在同业数量、产品价格和服务质量几个方面。从数量上来看,目前西安市各类旅行社逾百家,同时,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旅游产业逐步对外资开放,国外大公司直接进入中国市场,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从产品价格上来看,伴随着物价、交通费用的上涨,旅行社不得不面对旅游产品成本增加的压力,旅行社间产品价格的竞争成为抢夺客源的主要手段之一。从服务质量来看,因为消费者只有在旅游的过程中才能领会它的价值,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旅行社的持续发展。未来,若发行人无法适应激烈的同业竞争,或产品价格和服务质量发生较大波动,可能会使发行人旅行社业务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2) 酒店经营的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酒店经营主要基于城区内星级酒店。虽然发行人涉及酒店经营符合多元化经营策略,但是从目前国内酒店业现状看,酒店经营面临客户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的问题,以及客观条件的限制,如社会环境、市场环境、管理体制等等,这都给发行人酒店经营带来诸多困难。如果酒店经营供求关系产生严重不xx,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3、景区收入变动风险
景区门票收入是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近年来,在政府部门对景区门票管制趋严,以及消费者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景区经营必须通过产品组合等创新形式才能打破发展瓶颈,如果围绕景区主业不能够开展多元化的运营,以及更深层次的开发,可能会限制公司未来的发展,影响景区业务收入的提高。
4、景区经营权不确定风险
发行人根据政府授权行使xxx、少华山、华山西峰太华索道等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权,发行人作为景区的唯一经营主体,具有景区垄断经营权。发行人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自主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后期随着自身经营政策及地方政府旅游产业政策的或然调整,这种垄断经营行为能否长久保持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5、客源分流风险
陕西省作为全国主要的旅游大省,旅游资源丰富多样、分布广泛,经过多年的发展,各个旅游景区建设和服务功能日趋完善。除发行人经营管理的景区外,省内其他景区景点也在快速发展,游客对景区的选择决定了各景区的经营情况,无法满足客户需求会带来客源分流的风险。
6、季节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经营的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业上下游业务板块受自然气候和游客闲暇时间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若发行人不能因地制宜的根据季节性波动规律制定适合的经营策略,可能使得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7、安全经营风险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兴起,各种旅游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旅游行业的正常发展。作为主营景区、旅行社、酒店的企业,发行人担负着维护自然景观、交通运输和食品安全运营的重大责任,任一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酿成事故,从而对发行人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8、部分子公司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子公司出现亏损,主要是因为这部分子公司成立时间较晚,业务运营、人员配置等方面尚在磨合与梳理中,内部管理制度亦有待完善。尽管子公司亏损金额较小,未对发行人整体经营带来实质影响,但未来子公司盈利能力若长时间得不到改善,将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9、投资控股型架构风险
子公司现金分红资金将会是本期债券的偿债来源之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为绝对控股的经营实体,其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到发行人的控制,但若未来各控股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将对发行人债券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10、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公司注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防范产品在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尤其重视对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应急处理。一旦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突发事件,公司将启动应急处理方案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降低由此引致的人员、财产损失,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引发一定的经营风险。
11、特许经营权到期的风险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许可证资质证书部分载明有效期,目前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均可正常续办,若到期后相关资质无法办理延长期限,将对发行人的客运等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12、影视行业相关风险
影视行业相关风险主要是投资风险,具体分为商业风险和制作风险。商业风险主要是指电影或电视剧上映后是否能取得商业成功,获得的收入超过投资。制作风险主要指制片公司能否在预算内按时完成拍摄,同时达到电影剧本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于制作风险,在影视行业成熟的国家有专业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保障影视行业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于影视行业存在的商业和制作风险,可能会对发行人相关板块构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13、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风险
国家近期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包括房地产信贷政策、商品房供应结构、土地供应、税收等方面的政策调控,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虽然目前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主要是以旅游地产为发展重点,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导向,但随着国家近期定向调整房地产宏观政策的出台,将会对公司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总体来看,公司房地产板块业务在一定程度上面临国家政策调控的风险。
14、投资性房地产产权证书无法取得的风险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对外出租的商铺或酒店,主要包括:四海唐人街、东方大酒店、文物大厦、金延安南街、中邦颐道酒店、诸葛古镇和周公庙等项目,其中部分产权证书尚未办理完毕,虽然各项目均建设完工并开始运 营,但仍存在产权证书在短期内不能获取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行业多元化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规模扩张较快、管理半径不断扩大,涉及行业分布景区、餐饮、旅行社、酒店、影视、其他旅游投资等。随着公司产业链条的延伸,传统的管理模式可能不再适应新行业的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将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如果发行人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没有及时适应集约化、专业化发展要求,可能会影响各板块经营效益的发挥。
2、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关联企业存在一定规模的资金往来,并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形式体现。同时,公司本部为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以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如果公司不能对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管理,将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3、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业务经营的开拓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及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十分关键,另一方面,旅游服务业人力资源具有知识密集和劳动密集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服务对象中有外国旅游者,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语言能力和个人能力要求较高,从而从业人员的个人技能水平,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都直接影响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无法吸引或留任该类优秀人员,将可能导致客源的减少,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不利影响。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公司拥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针对董事长及其他公司管理层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缺位情形,公司已建立应急选举方案,加强公司经营决策的稳健性,但仍不能完全排除由此引发一定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发生变化的风险。
5、公司治理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任监事 1 名,缺位 4 名。发行人监事缺位主要是由于监事李小元、郭丹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相关职务,同时,根据
《关于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的通知》(陕编办发[2018]102 号),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陕西省审计厅。目前陕西省审计厅尚未委派新的监事会成员,因此公司监事会人员暂缺四人。发行人监事人员的缺位可能对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十四五”期间,旅游业在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着新的发展环境变化和发展目标的调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
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但是,未来旅游行业政策的变动,国家推出的法律政策和具体措施,不能确保均能够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地方政府支持政策变化风险
陕西省政府为支持发行人对省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及整合,除每年对相关景区项目的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外,还享受文化企业免征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相关政策,以及旅游接待方面获得旅游绩效奖励和红色系列活动奖励等各项补贴奖励政策。如未来,政府取消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其他风险
1、政治环境变化风险
国内外政治环境变化会使得旅游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如国家政权的稳定性、法律法规的完备程度、行业管理的规范性、宏观经济的变动等因素都会给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发行人旗下的酒店业、景区服务业则更为敏感。未来,若出现战争、法规变动、行业监管等多方面因素的变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风险
由于旅游业具有高集中性的服务特点,因此易受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冲击。近年来在全球相继发生的禽流感、甲型 H1N1 流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所致肺炎等传染性疾病、2008 年的特大雪灾和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都对旅游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都会动摇旅游者的消费信心,抑制出游需求,有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上市审批
或核准的具体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且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且具体的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期债券上市后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无法及时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如果不能产生预期的收益和现金流,而发行人存货和在建工程体量较大,生产建设周期和资金回收期较长,进而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但是,鉴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金融投资行业的特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则本公司可能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经济合同,从而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变差,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五)资信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将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影响。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06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
(四)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间每年的 4 月 28
日;在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在第 4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赎回
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8 年 4 月 28 日;在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
息);在第 4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4 月 2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
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
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和
第 4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和第 4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
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在第 2 年末,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
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2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
在第 4 年末,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4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4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4、5 年存续。
(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在第 4 年末调整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第 2 个计息年度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三)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和第 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3 年 4 月 26 日。
2、发行首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3、发行期限:2023 年 4 月 28 日,一个工作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挂牌转让,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3〕406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5 亿元,拟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系第一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期募集资金用于偿还 3 亿元有息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贷款单位 | 贷款机构 | 贷款余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 贷款日期 | 到期日 |
1 | 集团本部 | 招商银行(中信保函) | 1.85 亿元 (2,700 万欧元) | 1.85 亿元 (2,700 万欧元) | 2022.5.18 | 2023.5.11 |
2 | 集团本部 | 国家开发银行 | 5.00 | 1.15 | 2020.5.26 | 2023.5.25 |
合计 | 6.85 | 3.00 | - | - |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具体金额。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用于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总额 50%或 30,000.00 万元以下的,应履行董事会内部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调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 50%或 30,000.00 万元,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
大影响的,应履行董事会内部程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或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资金监管人处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监管人将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条件下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3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债券发行前 | 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合计 | 1,163,864.89 | 1,163,864.89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27,194.19 | 2,727,194.19 | - |
资产总计 | 3,891,059.08 | 3,891,059.08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40,912.21 | 1,310,912.21 | -3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70,792.03 | 1,800,792.03 | 30,000.00 |
负债合计 | 3,111,704.24 | 3,111,704.24 | - |
资产负债率 | 79.97 | 79.97 | - |
流动比率 | 0.87 | 0.89 | 0.02 |
速动比率 | 0.49 | 0.50 | 0.01 |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 2022 年 9 月末财务报表
模拟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0.87 提高至 0.89,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并降低发行人长期资金融资成本,从而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发行人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三)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转借他人;不用于证券、期货市场;不用于购买土地;(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商业性住宅地产业务的建设;(六)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七)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八)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者用于公益性项目。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为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该次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4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8.00 亿元。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1 陕旅 02”,债券代码:185186.SH)发行规模为 2 亿元,约定用途为 2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21 陕旅 02”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1 陕旅 01”,债券代码:185138.SH)发行规模为 6 亿元,约定用途为 6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21 陕旅 0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冰 |
注册资本 | 95,200.00 万元 |
实缴资本 | 95,200.00 万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8 年 12 月 25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22053336XM |
住所(注册地)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创路 1 号 |
邮政编码 | 710100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经营范围 | 对所属企业进行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点投资开发管理;酒店、餐饮、旅游服务业务管理和投资;旅游文化产品、旅游纪念品开发经营;旅游服务;会展、信息咨询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029-85258936,029-85393585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 陈小军,党委副书记,029-85258936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根据 1998 年 12 月 21 日印发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陕西旅游集团公司的通知》(陕政发[1998]69 号),为了优化旅游资源配置,推动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省政府决定组建发行人,发行人为省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是省政府授权投资机构和资本运营机构,对所属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根据文件,发行人由秦兵马俑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宾馆、唐城宾馆、东方大酒店(包括朱雀饭店)、陕西省旅游汽车公司及凯悦饭店国有股权划转组成,于 1998 年 12 月 25 日正式成立。
根据文件,下属文博单位和旅游景点要实行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将文物以外的国有资产分离出来,文博事业单位(涉及秦始皇兵马俑、乾陵、法门寺、西岳庙)交省文物局直接管理,其余国有资产全部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1998-12-25 | 设立 | 1998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经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陕国企[1998]090 号)文件关于核实陕西旅游集团公司国家出资的批复,经核实国家对陕西旅游集团公司出资为 3 亿元人民币。 1998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1998]239 号)文件关于注册登记陕西旅游集团公司的通知,陕西省政府决定将陕西旅游公司名称变更为陕西旅游集团公司,为陕西省政府直属企业,注册资本为 3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小可。发行人是省政府授权投资机构 和资本运营机构。 |
2 | 2013-6-20 | 管理机构变更 | 2013 年 6 月 20 日,根据省国资委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陕西旅游集团公司资产划转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的通知》(陕国资发[2013]229号),将陕西旅游集团公司资产划归陕西省财政厅下设机构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 |
3 | 2015-6-8 | 改制 | 2015 年 6 月 8 日,根据陕西省国资委《关于陕西旅游集团公司更名及法人代表更变有关情况说明的函》(陕国资函[2015]42 号)文件,发行人已完成改制工作,同意将陕西旅游集团公司更名为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4 | 2016-1-27 | 股东变更 | 2015 年 12 月 24 日,根据陕西省国资委(陕国资文资发[2015]370 号)文件,同意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将发行人的股东变更为陕西省国资委。 2016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在陕西省工商管理局 领 取 了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61000022053336XM 的《营业执照》。 |
5 | 2019-3-13 | 增资 | 发行人转增注册资本金 6.52 亿元,发行人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9.52 亿元。 |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陕西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法定程序对
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完成陕西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根据中央和陕西省委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完善规划投资监管、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强化激励约束,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健全监督长效机制、规范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整合创新发展、战略合作、资本运营、公司治理、党建工作等职能,提高监管效能,增强企业活力。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8 家,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
1 | 西安唐城饭店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饭店、景区的投资和管 理 | 100.00 | 240,399.09 | 142,322.81 | 98,076.28 | 45,076.64 | -4,309.32 | 是 |
2 | 陕西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 | 旅游服务 | 51.16 | 290,672.58 | 258,845.01 | 31,827.57 | 92,106.86 | -24,662.52 | 是 |
3 | 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旅游资源开发 | 64.42 | 561,418.05 | 463,097.53 | 98,320.52 | 12,844.00 | 320.65 | 是 |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
4 | 中金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60.00 | 358,167.38 | 102,862.79 | 255,304.59 | 21,319.42 | 4,075.44 | 否 |
5 | 西咸新区丝路文 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旅游开发 | 66.00 | 474,205.66 | 313,531.37 | 160,674.29 | 96,311.39 | 25,558.92 | 是 |
6 |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旅游服务 | 54.28 | 97,233.21 | 40,899.02 | 56,334.18 | 36,237.54 | 5,501.05 | 是 |
7 | 陕西睿景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旅游服务 | 100.00 | 461,915.35 | 408,003.86 | 53,911.49 | 39,168.83 | -29,205.84 | 是 |
8 | 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体育投资 | 100.00 | 492,667.50 | 347,807.20 | 144,860.30 | 2,621.10 | 31,775.46 | 是 |
注: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拥有直接投资的全资及控股的二级子公司 14 家,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认定标准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比例超过 10%的二级子公司。表格中子公司数据均取自子公司审计报告。
注:子公司财务指标重大增减变动的标准为最近两年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或净利润变化幅度在 30%以上。
上述主要子公司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增减变动原因如下:
1、西安唐城饭店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4,309.32 万元,较上年增加 52.14%,主要系客房、餐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陕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净资产 31,827.57 万元,较上年减少 43.66%,主要系未分配利润降幅较大所致;2021 年总收入 92,106.86 万元,较上年减少 33.82%,主要系旅游服务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3、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总收入 12,844.00 万元,较上年增加 57.68%,主要系延安南北
街等投入运营,旅游收入增幅较大所致。2021 年净利润 320.65 万元,较 2020 年
减少 2,717.48 万元,降幅 89.45%,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所致。
4、西咸新区丝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总资产 474,205.66 万元,较上年增加 64.98%,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和在建工程增加较多,其中在建工程中丝绸之路风情城二期·丝路欢乐世界本期增加较多所致;2021 年总负债 313,531.37 万元,较上年增加 52.52%,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较多所致;2021 年净资产 160,674.29 万元,较上年增加 96.27%,主要系本期实收资本增加及经营收益增加所致;2021 年总收入 96,311.39 万元,较上年增加 4,479,499.53%,主要系房地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净利润 25,558.9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5,136.32%,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所致。
5、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总负债 40,899.02 万元,较上年增加 31.22%,主要系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借款增加较多所致;2021 年净利润 5,501.05 万元,较上年增加 89.89%,主要系 2021 年宏观环境影响较 2020 年有所缓解,索道收入及演艺收入增幅较大所致。
6、陕西睿景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总收入 39,168.83 万元,较上年增加 354.61%,主要系 2021 年
宏观环境影响较 2020 年有所缓解,景区、汽车等旅游服务收入增幅较大所致。
7、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总资产 492,667.50 万元,较上年增加 99.01 %,主要系体育之窗
项目投资建设所致;2021 年总负债 347,807.20 万元,较上年增加 79.16 %,主要
系长期借款增幅较大所致;2021 年净资产 144,860.30 万元,较上年增加 171.13
%,主要系其他综合收益增加较多所致;2021 年总收入 2,621.10 万元,较上年增加 36.14%,主要系 2021 年全运会体育服务及特许商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21年净利润 31,775.46 万元,较上年增加 1,434.63 %,主要系体育之窗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幅度较大所致。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合联营企业的账面价值超过发行人总资产 10%,或获得的投资收益超过发行人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 10%的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结构分析/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1)长期股权投资”。
(三)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影响如下: 1、母公司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母公司口径受限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金额为 49,815.50 万元。
2、母公司对子公司(含事业部)资金拆借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其他
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922,100.63 万元,其中,发行人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拆借
849,016.14 万元,占母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比例为 92.07%。发行人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拆借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 |
陕西旅游集团西安旅游文化产业有 限公司 | 202,737.27 | 1年以内、1-2年 | - |
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 | 169,226.15 | 1年以内、1-2年 | - |
陕西融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52,696.80 | 1年以内、1-2年、2- 3年、3年以上 | - |
陕西睿景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41,467.49 | 1年以内、1-2年、2- 3年、3年以上 | - |
中金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1,363.4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 |
合计 | 707,491.11 |
发行人业务主要由各子公司负责运营,项目建设主体主要为各子公司。母公司根据规章制度管理各子公司,并负责集团整体的融资计划和资金调拨工作。因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拆借较多,符合该类公司的一般特点。
3、母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母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主要系为支持集团业务快速发展,母公司利用 平台优势,加大债务融资力度所致。2021年末,母公司有息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1年末 |
短期借款 | 20.6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65 |
其他应付款 | 10.00 |
长期借款 | 36.33 |
应付债券 | 19.45 |
长期应付款 | 6.42 |
合计 | 125.47 |
4、对核心子公司控制力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主要子公司情况”。发行人在主要人员任命、重大事项管理等方面对主要子公司控制力均较强。
陕旅集团对子公司的控制主要表现在:1、向子公司委派所有或过半数的董事、委派所有或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中层人员。2、陕旅集团建立了资金归集制度,除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二级子公司所有账户均在监管之中,每日终了,子公司账户均上划至集团资金池,子公司支出需向集团请示,集团下划资金。发行人资金归集管理制度不会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影响。3、陕旅集团所有子公司融资、新建项目、重大经营变化,均需请示集团同意后方可执行。
5、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发行人重要的二级子公司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公司 | 出质人 | 质权人 | 出质股权数额 | 登记日期 |
西安唐城饭店 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信用增进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1 年 7 月 2 日 |
陕西旅游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 公司 | 34,394.89 | 2021 年 12 月 24 日 |
中金旅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 陕西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 | 长安汇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14,245.01 | 2021 年 11 月 29 日 |
中金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 71,225.07 | 2021 年 11 月 29 日 |
西咸新区丝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 公司 | 66,000.00 | 2021 年 12 月 28 日 |
陕西睿景旅游 文化发展有限 | 陕西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 | 长安汇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55,650.00 | 2021 年 11 月 29 日 |
公司 | ||||
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央 支行 | 25,000.00 | 2021 年 11 月 22 日 |
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央 支行 | 14,304.03 | 2021 年 11 月 22 日 |
注:根据发行人 2023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抵质押的公告》,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申请体育之窗项目贷款 100,000 万元,期限 7 年,年利率 7%,以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金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股权进行质押,并由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质押的质押人为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债权人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被担保债权金额为 10.00 亿元,为长期借款,债权起始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9 年 3 月 27 日。
6、报告期母公司收到分红情况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发行人母公司收到的子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
0.00 万元、3,588.24 万元和 0.00 万元。
7、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财务数据与合并口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母公司口径 | 合并口径 | |
货币资金 | 15.73 | 29.72 |
存货 | - | 47.14 |
投资房地产 | 0.05 | 130.03 |
固定资产 | 0.01 | 59.92 |
在建工程 | - | 51.47 |
有息负债 | 125.47 | 244.66 |
营业总收入 | 1.34 | 40.39 |
净利润 | 0.27 | 2.33 |
发行人母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主要系为支持集团业务快速发展,母公司利用平台优势,加大债务融资力度所致。发行人业务主要由子公司负责运营,故母公司单体资产质量较低、盈利能力较弱,但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控制力较强,
核心子公司经营性盈利能力较强,同时,发行人母公司通过控制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制定和审议各子公司的分红方案。
在人力方面,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由集团董事会决定,且重要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重要事项均由集团本部决定;在财务方面,所有各级子公司的资金都是当天内归结统计统发,资金需求需要向集团报告;各级子公司财务部长由集团任命,此外集团制订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及《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筹融资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子公司,母公司根据规章制度管理各子公司,并负责集团整体的融资计划和资金调拨工作;在物力方面,集团公司通过重大决策对子公司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抵质押等活动进行控制。集团对各级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整体来看,投资控股型架构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的法人治理机构,对其全资企业、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全部国有资产和相应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对上述企业的国有资产依
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1、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由 7 人组成,其
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 6 名董事均由陕西省国资
委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是公司主要监督机构,由 5 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2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 1 人。根据《关于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的通知》(陕编办发[2018]102 号),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陕西省审计厅。目前陕西省审计厅尚未委派新的监事会成员,因此公司监事会人员暂缺四人。
3、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
部门设置方面,公司下设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办公室)、党务工作部、办公室、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部、战略投资部(安全生产部)、股权投资部、审计法务部(监事工作处)。
(二)内部管理制度
在发展过程中,发行人对自身的管理体系不断进行改革,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为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
1、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订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生产经营、投资、筹资等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货币资金和票据进行管理。公司实施监督各企业的资金运转,并在需要的时候通过跨行现金结算平台,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同意筹集、调配各企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部门是货币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资金收支预算。
2、筹融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筹融资的管理,降低融资成本,控制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制定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筹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筹融资主要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公司总体掌控筹融资规模,负责对各企业的筹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控制。各企业因经营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筹集资金的,必须向公司上报筹资用途及方案等,经集团审批后方可进行。该制度对融资担保进行了约束:公司一般对二级集团提供担保,由二级及三级以下企业提供担保,项目贷款或其他确需公司提供担保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禁止各企业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确实需要提供担保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批注后方可进行。
3、预算管理制度
为建立有效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工作的计划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制定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确定了预算管理应遵循战略导向型、一致性、发展增长、分级预算、目标管理、科学有效、全员参与、刚性原则,公司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包括预算管理决策层、预算管理制定层和预算管理执行层,公司预算实行垂直式管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4、产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国有产权管理,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操作规范、流转高效”的现代产权管理制度,维护交易主体权益,制订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规定(暂行)》。公司作为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与资本运营机构,承担公司整体产权管理职责,具体业务按照参控股类型,分别由公司股权部和战略投资部管理。所属企业对其拥有的产权承担安全、运营及保值增值责任。
5、投资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的投资活动,强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实现,公司制定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内容包括制度管理、预算管理、投资决策管理和监督管理,重大投资项目决策需要党委会前置研究的,需按照有
关会议程序执行。投资审查委员会会议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行政工作会议,承担决策前的专家评审组织、专项论证组织和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工作。战略投资部、股权投资部是公司投资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股权投资部对参股企业、参股项目及金融类投资进行投资管理,战略投资部履行投资管理职能。
6、财务会计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会计档案规定,制定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统一公司会计政策,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步发布《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为加强对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秩序,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公司颁布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等。
7、关联交易
发行人根据国家相关财经制度,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和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度,以便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该体系制度涵盖了致使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失,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或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突发变化,从而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事件的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方案、责任与奖惩等;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履职,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针对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及时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发
行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房产、设备、土地等产权清晰,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同时,发行人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情形,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2、人员独立
发行人在公司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方面实行独立管理,并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机构独立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4、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聘有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执行的税率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5、业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业务,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设置了业务经营和管理部门,配备了专业经营和管理人员,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活动。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各项业务活动中,均由发行人业务员以发行人名义办理相关事宜,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是独立的。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监高情况如下: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周冰 | 董事长 | 2015.04.28-至今 | 是 | 否 |
任公正 | 董事、总经理 | 2015.04.28-至今 | 是 | 否 |
尤西蒂 | 外部董事 | 2022.06- 2025.06 | 是 | 否 |
赵军锋 | 外部董事 | 2022.06- 2025.06 | 是 | 否 |
张培林 | 外部董事 | 2022.06- 2025.06 | 是 | 否 |
夏明涛 | 外部董事 | 2022.06- 2025.06 | 是 | 否 |
闫阿炜 | 职工董事 | 2020.09-至今 | 是 | 否 |
李彦和 | 职工监事 | 2014.05.20-至今 | 是 | 否 |
余民虎 | 总会计师 | 2014.05.20-至今 | 是 | 否 |
吴斌 | 副总经理 | 2016.09.19-至今 | 是 | 否 |
赵月望 | 副总经理 | 2014.05.20-至今 | 是 | 否 |
王汉琳 | 副总经理 | 2014.05.20-至今 | 是 | 否 |
李军 | 副总经理 | 2014.05.20-至今 | 是 | 否 |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
发行人董事、监事存在缺位情况,公司出资人暂未委派,未来将补充委派。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人数比例较大,均为陕西省政府对
于公司正常人事调动及正常退休,且报告期内董事长及总经理均未变动,不会对发行人自身组织机构运行造成影响。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周冰先生,1966 年出生,陕西丹凤人,管理学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后。 1989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任西安曲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副主任,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建设总指挥,大明宫研究院院长。现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任公正先生,1962 年出生,陕西华县人,本科学历。1983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华山有色冶金机械厂任技术部副主任、总工办主任,陕西华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陕西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办公室主任,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陕西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陕西华山旅游索道公司筹建处负责人及陕西太华旅游索道公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尤西蒂先生,1962 年出生,陕西兴平人,研究生学历。1978 年 10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兴化办公室秘书、劳资科科员,渭河化肥厂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厂长助理,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同时兼职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赵军锋先生,1963 年出生,陕西铜川人。1982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铜川矿务局运销公司北区铁路副段长(副科级),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调运处主任科员,中能红石峡集运公司董事长,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职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张培林先生,1963 年出生,陕西榆林人,研究生学历。1981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建一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陕建三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常委,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党委常委。现任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咨询员,同时兼职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夏明涛先生,1982 年出生,陕西大荔人,研究生学历。2004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陕西金控黄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陕西金控黄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同时兼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闫阿炜女士,199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陕旅集团下属中金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陕旅集团办公室工作综合秘书,现任陕旅集团职工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李彦和先生,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延安市经贸委
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研发中心主任、政策法规室主任,西安唐城宾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审计部下属法务部部长、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任公正先生,总经理,基本情况见公司董事会成员介绍。
余民虎先生,1962 年出生,陕西西安人,MBA 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曾任西安宾馆财务总监,陕西旅游饭店管理公司财务总监,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长及总会计师。2006 年获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杰出 CFO 奖,2012 年荣获“2012中国总会计师年度人物”奖,并领导公司财务部门多次被省国资委、财政厅评为先进部门,现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吴斌先生,1967 年出生,陕西兴平人,本科学历。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西安高科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西安高新区电子园管理办副主任,高科集团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旅集团延安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月望女士,1969 年出生,陕西周至人,工学博士。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西安曲江新区房地局副局长,西安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西安市国土局地籍地政处处长,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陆港集团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汉琳先生,1966 年出生,陕西勉县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陕西旅游集团公司党办副主任、企业改革与管理部经理
(其间在陕西省乾县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县长),陕西旅游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安康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军先生,1972 年出生,陕西户县人,研究生学历。1995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任西安大唐芙蓉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行政事务局局长,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法门寺景区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对所属企业进行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点投资开发管理;酒店、餐饮、旅游服务业务管理和投资;旅游文化产品、旅游纪念品开发经营;旅游服务;会展、信息咨询。参照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属于“商务服务业”。目前,发行人经营业务主要由旅游业、餐饮及客房、电子商务等板块构成。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1、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发行人是陕西省旅游行业的重要企业之一,经营业务主要由旅游业、餐饮及客房、电子商务等板块构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 ||||||||
单位:亿元、%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旅游业板块 | 6.06 | 22.00 | 15.06 | 37.62 | 17.40 | 55.76 | 30.47 | 60.61 |
餐饮及客房板块 | 1.19 | 4.33 | 2.03 | 5.07 | 1.76 | 5.64 | 2.53 | 5.04 |
电子商务板块 | 0.83 | 3.00 | 2.55 | 6.38 | 2.65 | 8.50 | 5.26 | 10.47 |
其他板块 | 19.48 | 70.67 | 20.38 | 50.93 | 9.39 | 30.10 | 12.00 | 23.88 |
其中:房地产 | 12.85 | 46.61 | 15.11 | 37.76 | 5.18 | 16.60 | 8.20 | 16.31 |
合计 | 27.57 | 100.00 | 40.02 | 100.00 | 31.20 | 100.00 | 50.27 | 100.00 |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0.27 亿元、31.20 亿元、40.02 亿元和 27.57 亿元。2020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9 年度减少 19.07 亿元,降幅为 37.93%,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受宏观环境影响,名下经营的景区、景点、酒店、客房、演艺等相关业务收入下降,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9.82 亿元,增幅为 32.52%。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旅游业板块收入分别为 30.47 亿元、17.40 亿元、15.06 亿元和6.06 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0.61%、 55.76%、37.62%和 22.00%。2020 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发行人旅游业板块 收入规模大幅下降。发行人旅游业板块收入主要包括门票、演艺、索道及旅行社 等收入。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餐饮及客房板块收入分别为
2.53 亿元、1.76 亿元、2.03 亿元和 1.19 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分别为 5.04%、5.64%、5.07%和 4.33%。2020 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发行人餐饮及客房板块收入大幅减少。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电子商务板块收入分别为 5.26亿元、2.65 亿元、2.55 亿元和0.83 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47%、 8.50%、6.38%和 3.00%。2020 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发行人电子商务板块收入大幅减少。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其他板块收入分别为 12.00 亿元、9.39 亿元、20.38 亿元和 19.48 亿元,占比分别为 23.88%、30.10%、50.93%和 70.67%,收入规模和占比均呈上升态势。其他板块收入主要由旅游综合体开发管理、运输、影视制作、广告发行、房地产等收入构成。发行人 2021 年度其他收入较多,主要因发行人子公司西咸新区丝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土地销售形成了较多的收入。
2、发行人毛利构成情况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 ||||||||
单位:亿元、%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旅游业板块 | -0.06 | -0.81 | 4.33 | 36.84 | 1.35 | 22.52 | 7.12 | 65.23 |
餐饮及客房板块 | 0.75 | 9.40 | 0.98 | 8.32 | 0.96 | 16.04 | 1.54 | 14.15 |
电子商务板块 | 0.17 | 2.09 | 0.48 | 4.11 | 0.51 | 8.54 | 0.56 | 5.14 |
其他板块 | 7.10 | 89.32 | 5.96 | 50.73 | 3.16 | 52.91 | 1.69 | 15.48 |
其中:房地产 | 7.55 | 94.95 | 4.76 | 40.53 | 1.61 | 26.93 | 0.49 | 4.53 |
合计 | 7.95 | 100.00 | 11.74 | 100.00 | 5.98 | 100.00 | 10.9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 ||||
单位:%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旅游业板块 | -1.06 | 28.74 | 7.74 | 23.35 |
餐饮及客房板块 | 62.57 | 48.22 | 54.49 | 60.90 |
电子商务板块 | 20.10 | 18.90 | 19.23 | 10.66 |
其他板块 | 36.47 | 29.23 | 33.67 | 14.06 |
其中:房地产 | 58.73 | 31.49 | 31.08 | 6.02 |
综合毛利率 | 28.85 | 29.35 | 19.16 | 21.70 |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10.91亿元、5.98 亿元、11.75 亿元和 7.95 亿元。从报告期毛利润构成来看,2019 年度,旅游业板块贡献最高,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润 65.23%,是发行人的主要利润来源, 2020 年及 2021 以来由于受宏观环境影响,旅游业务毛利润下降较多。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2022 年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70%、
19.16%、29.35%和 28.85%。总体来看,因发行人的盈利结构逐年向多元化发展,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随着旅游业板块毛利率变化趋势而变化,其中 2020 年度受宏观环境影响,旅游业板块毛利率较低,主营业务毛利率随之降低。2021 年,,公司处理经验逐渐丰富,旅游业板块毛利率回升,因此 2021 年综合毛利率明显上升。
受宏观环境影响,2020 年度发行人旅游业板块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9 年大幅减少,且初期发行人旅游业板块应对宏观环境变化的战略调整机制尚未建立,加之景区及酒店等业务板块固定成本占比较大,旅游及客房餐饮板块业务成本仍保持较高水平,因此 2020 年度旅游业毛利率大幅降低。发行人 2021 年度旅行
社收入较 2020 年度减少 31,858.92 万元,为发行人旅游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旅行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21%和-0.75%,因此随着旅行社业务规模缩减,旅游业毛利率有所提升。随着发行人调整经营思路降本增效,旅游业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餐饮及客房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1.54 亿元、0.96 亿元、0.98 亿元和 0.75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60.90%、54.49%、
48.22%和 62.5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餐饮及客房板块毛利率较高。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电子商务板块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0.56 亿元、0.51 亿元、0.48 亿元和 0.17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10.66%、19.23%、 18.90%和 20.10%,发行人在 2017 年完成商务科技板块的前期研发和投入后,毛利率明显提升。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其他板块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1.69 亿元、3.16 亿元、5.96 亿元和 7.10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14.06%、33.67%、
29.23%和 36.47%,其他板块涉及业务较广,随着报告期内其他板块业务结构不同,毛利率产生相应的变化。
(三)主要业务板块
1、旅游业
发行人旅游业板块主要由旅行社、门票、索道及演艺四部分组成。发行人旅游业务收入主要由子公司陕旅股份以及陕西旅游的旅游景区运营收入和旅行社经营收入构成。其中,旅游景区业务的运营主体为陕旅股份以及陕西旅游的下属子公司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陕西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太华旅游索道公路有限公司和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旅行社业务主要由陕旅股份下属子公司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旅游业板块收入分别为 30.47 亿元、17.40 亿元、15.06 亿元和6.06 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0.61%、 55.76%、37.62%和 22.00%,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旅游业板块具体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旅行社收入 | 1.62 | 6.22 | 9.41 | 18.29 |
门票收入 | 0.25 | 1.47 | 1.32 | 3.86 |
索道收入 | 1.14 | 1.83 | 1.60 | 3.75 |
演艺收入 | 0.70 | 1.47 | 1.21 | 2.26 |
商品销售收入 | 1.11 | 1.62 | 1.68 | 0.41 |
其他旅游业收入 | 1.23 | 2.46 | 2.18 | 1.90 |
合计 | 6.06 | 15.06 | 17.40 | 30.47 |
(1)旅行社业务
旅行社业务主要包括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服务。发行人是陕西省内较早经营入境旅游及出境旅游的单位之一,通过多年的经营,目前公司在陕西省内品牌认可度较高。目前由子公司陕旅股份下属公司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
国内游主要向客户提供主题旅游、机票销售、酒店住宿、景点门票以及租车旅游全产业链旅游服务,以陕西为大本营,业务范围涵盖全国各大景点。出入境旅游主要提供境内接待、承办国际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出境旅游、旅游市场信息咨询调研、旅游项目开发等服务,出境游目的地主要为东南亚和欧洲,入境客源则主要来自港澳台和韩国等亚洲国家。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旅行社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分类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项目 | 构成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旅行社 | 出境 | - | - | 0.08 | 1.27 | 1.69 | 18.00 | 10.04 | 54.88 |
入境 | - | - | 0.12 | 1.86 | 0.13 | 1.35 | 1.22 | 6.65 | |
国内 | 1.61 | 98.95 | 5.99 | 96.22 | 6.77 | 72.00 | 6.28 | 34.32 | |
票务代理 | 0.01 | 1.05 | 0.04 | 0.65 | 0.81 | 8.65 | 0.76 | 4.16 | |
合计 | 1.62 | 100.00 | 6.22 | 100.00 | 9.41 | 100.00 | 18.29 | 100.00 |
总体来看,旅行社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但是对公司盈利贡献不大。公司旅行社业务在陕西省内品牌认可度较高,经过公司对其相关业务资源进行了整合和调整,新开通了数条旅行线路后,旅行社相关业务运行逐渐成熟。 2020 年以来旅游社业务收入规模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受宏观环境影响。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旅行社业务收 入 | 1.62 | 6.22 | 9.41 | 18.29 |
旅行社业务成本 | 1.60 | 6.27 | 9.43 | 17.91 |
毛利润 | 0.02 | -0.05 | -0.02 | 0.38 |
毛利率 | 1.67 | -0.75 | -0.21 | 2.08 |
公司旅行社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传统旅行社组团和接待为主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为收取客人团费和代客人支付房、餐、车费等,赚取差价为主的盈利模式。发行人旅行社业务的成本主要由旅行团的房费、餐费以及交通费构成。2019年度-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旅行社业务收入分别为 18.29 亿元、9.41亿元、6.22 亿元和 1.62 亿元,毛利润分别为 0.38 亿元、-0.02 亿元、6.27 亿元和
0.02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2.08%、-0.21%、-0.75%和 1.67%。旅行社板块由于其行业的特点,其毛利率相对其他板块较低,2020-2021 年度,发行人由于宏观环境影响,收入及成本均大幅下降,业务成本中固定成本占比提高,导致毛利率为负。
(2)景区门票业务
发行人的景区门票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运营的华清池景区和子公司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少华山
景区,该业务板块收入及利润较为稳定,对发行人旅游业板块构成了重要的支撑。
发行人主要景区门票接收待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人/万元
景点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人数 | 门票收入 | 人数 | 门票收入 | 人数 | 门票收入 | 人数 | 门票收入 | |
华清池 | 30.86 | 2,408.48 | 153.37 | 13,428.50 | 126.04 | 12,008.65 | 434.14 | 37,543.47 |
少华山 | 10.42 | 140.26 | 12.17 | 518.85 | 9.77 | 162.95 | 21.38 | 505.77 |
合计 | 41.28 | 2,548.74 | 165.54 | 13,947.35 | 135.81 | 12,171.60 | 455.52 | 38,049.24 |
1)华清池景区 A、景区介绍
陕西华清池是我国著名的文化旅游景区,是国家首批 5A 级旅游示范景区。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主要以位于唐华清宫遗址上的皇家宫苑华清池为核心。华清池南依骊山,北临渭水,东距西安三十公里,是中国著名的温泉胜地,拥有我国现存唯一的一处皇家御汤用汤池群落,其唐梨园遗址、西安事变遗址、 “莲花汤”(御汤)、“海棠汤”(贵妃池)等五处皇家汤池再现了长生殿、芙蓉湖、得宝楼等数十处著名景观,堪称北方皇家园林之典范。华清池公司以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设计建成了数字化展馆玄境长生殿,这是体验华清池文化旅游与科技旅游完美结合的科技展览馆。1996 年,国务院公布唐华清宫遗址为全国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8 年,被建设部授予“中国名园”。2007年,被评为全国首批 5A 级旅游景区。2008 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09 年,被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及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原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创建文明风景区先进单位。华清池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每年吸引着数百万中外游人。周恩来、宋庆龄、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四代领导人,日本首相竹下登、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等一百余位国家元首均慕名游览。2008 年,华清池被国家文化部授权中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华清池景区门票收入 100%归属发行人,由发行人直接收取,发行人每年缴纳 1,500 万元税款至当地税务机关,年终 15 日内进行决算,多退少补。华清池与骊山一体化经营合作完成后,其景区门票同时包含华清池以及骊山两个景区。票价提高为 150 元/人次,2018 年 6 月 28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
见》(发改价格[2018]951 号文),提出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华清宫门票由 150 元/人次下降至 120 元/人次。
B、景区经营权及收入分配
目前发行人对于华清池景区的经营权来自于陕西省政府,期限为永久,未设定特殊经营权限制。1998 年,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陕西旅游集团公司的通知》(陕政发[1998]69 号)文件精神,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至陕西旅游集团公司。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1999 年 12 月 1 日联合下
发的《关于核定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秦兵马俑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98
年上缴财政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基数及保证地方既得利益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财外[1999]039 号)文件核定发行人景区经营权。
2014 年,临潼区人民政府与发行人签订《华清池骊山森林公园景区一体化经营协议书》同意将骊山划归发行人经营。协议中规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在保证骊山国际森林公园现有资源的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临潼区政府以委托经营方式将骊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权交由发行人,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优化整合优势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实现 “华清池-骊山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委托经营期限为 20 年。华清池与骊山一体化经营合作完成后,华清池景区门票同时包含华清池以及骊山两个景区。
2)少华山景区 A、景区介绍
少华山位于陕西省华州区,西距西安市 86 公里,由潜龙寺、石门峡、红崖湖、密林谷、少华峰五大风景区组成,自然景观独特,文化底蕴丰富,不仅是中国道教名山,而且是西岳华山的姊妹山,自古并称“二华”,依托少华山资源开发的少华山森林公园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由于知名度相对较低且开放较晚,人流量较小,目前主要面向国内游客,景区门票收入有限。近年来,发行人加大了该景区的开发力度,增强宣传力度,收入有望进一步增加。
B、景区经营权及收入分配
发行人子公司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陕西少华山森林公园于 2016
年 3 月签订《少华山景区委托经营协议》,发行人具有独家特许经营权,委托经营期限为一年,但是若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尚未实现股份制合作,则由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委托经营。若双方达成股份制合作协议,则终止协议。目
前双方达成股份制合作,2016 年 3 月的《少华山景区委托经营协议》终止。
2017 年 6 月,发行人与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少华山景区投资合作协议书》,双方下属公司陕西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与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新公司,由新公司全面负责景区经营、管理、开发、建设及投资。景区门票由管委会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门票收入由管委会按月全部上交区财政,由区财政全额返还管委会后按比例核算,其中 40%用于新公司日常运营,其余部分用于新公司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补助及管委会日常运转。
(3)索道业务
索道运营方面,公司目前运营的两条索道分别为华山风景区内的华山西峰索道和少华山索道。
①华山西峰索道
华山又称西岳,为五岳之一,海拔 2,154.90 米,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西
距西安市 120 公里,南接秦岭,北瞰黄渭。华山势峻峭,壁立千仞,群峰挺秀,更有千尺幢、百尺峡、苍龙岭、鹞子翻身、长空栈道等险峻之地,被誉为“奇险天下第一山”,是国家 5A 级风景名胜区。
华山西峰索道位于华山西峰南侧,是世界上第一条采取崖壁开凿硐室站房、起伏式走向、设中间站的单线循环脱挂式索道,索道设备由波马嘉仕其(北京)索道有限责任公司从法国进口,整体安全与运营系统采用国际先进的客运索道技术,具备技术领先的全程数字自动化控制系统。索道共设三个站房,下站设在瓮峪内东沟口,中间站设在仙峪仙白雀寺,上站设在华山西峰巨灵足南侧下绝壁硐室内。索道线路斜长 4,211 米,相对高差 894 米,支架 28 个,客运吊厢 84 个,吊
厢间距为 115 米,每厢可乘 8 人,运行速度最高 6 米/秒,单向运量 1,500 人次/小时。
2019 年接待游客 279.98 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 3.58 亿元;2020 年接待游客
99.8 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 1.48 亿元;2021 年接待游客 127.85 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 1.73 亿元。
②少华山索道
公司少华山索道投入运营时间较长,索道于 2011 年 7 月投入运营,单向运
输能力 400 人/小时,最大运力 150 万人次/年。2019 年运送游客 18.85 万人次,
实现运营收入 0.17 亿元;2020 年运送游客 13.23 万人次,实现运营收入 0.13 亿
元;2021 年运送游客 10.15 万人次,实现运营收入 0.10 亿元。
公司索道情况
索道名称 | 投资总额(亿元) | 启用时间 | 折旧年限 (年) | 单项运力 (人次/每小时) | 最大运力 (万人次/年) | 单程票价 (元/人次) |
华山西峰索道 | 5.20 | 2013.04 | 30 | 1,500 | 540 | 140 |
少华山索道 | 0.35 | 2011.07 | 30 | 400 | 150 | 65 |
合计 | 5.55 | - | - | 1,900 | 690 | - |
(4)演艺业务
发行演艺收入主要来源于陕西长恨歌演艺文化有限公司旗下《长恨歌》演艺收入和西安唐乐宫有限公司里的仿唐式演艺收入。《长恨歌》是中国首部大型山水历史舞剧,该剧以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在故事发生地华清宫重现了诗歌《长恨歌》中的动人篇章,是陕西文化旅游的典范和金字招牌。《长恨歌》通常在每年 4 月至 10 月每晚演出两场,单场全长 70 分钟,演出地点为华清宫景区九龙湖。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度分别接待观众 77.86 万人次、43.70万人次和 56.19 万人次,分别实现 1.77 亿元、1.06 亿元和 1.31 亿元。
公司《长恨歌》演出收入情况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观看人数(万人次) | 56.19 | 43.70 | 77.86 |
平均票价(元/人) | 238.48 | 242.46 | 226.95 |
总收入(亿元) | 1.31 | 1.06 | 1.77 |
(5)商品销售收入
旅游业板块中商品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陕西海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文物总店以及发行人旅游景区自营商店的商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商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0.41 亿元、1.68 亿元、1.62 亿元和 1.11 亿元。
(6)其他旅游业收入
发行人旅游业板块中其他旅游业收入主要来自 2016 年下半年开始试运营的诸葛古镇和白鹿原项目景区的自营收入、商户收入等收入。报告期内其他旅游业收入分别为 1.90 亿元、2.18 亿元、2.46 亿元和 1.23 亿元。随着景区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建成运营的内容增多以及管理趋于成熟,发行人收入进一步增加。
1)诸葛古镇项目 A、项目基本介绍
诸葛古镇位于勉县的全国重点文物单位武侯祠旁,距汉中市约 45 公里,距
西安市约 300 公里,距成都市约 400 公里,处于西南沿线的核心地带,是短线游、
乡村游、假日游的黄金区域。项目周边已形成一整套立体交通网络,北临 108 国道,距十天高速 G7011 勉县北出口约 10 公里,距京昆高速 G5 勉县出口约 15 公里,汉中机场、西成高铁已建投运,大大缩短项目同外界的空间距离,交通较为便利。
“汉中三国文化景区”项目是陕西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十大重点文化旅游项目之一,也是发行人打造汉中“三国文化旅游板块”的龙头项目。诸葛古镇项目是“汉中三国文化景区”的开篇之作,由武侯祠-马超墓、诸葛古镇、《出师表》实景演艺、汉江亲水休闲区、青舍原舍精品客栈、水上乐园六大板块组成。以“体验汉家文化、演义三国风烟”为文化定位,以“诸葛生平文化、武侯祠文化、中国民居文化”三大文化主线为设计核心,是集古迹参观、民居展示、实景演出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文化旅游景区。项目以八卦阵为布局理念,以诸葛亮生平为线索,通过七种建筑风格、二十余组雕塑景观、三大博物馆、一场大型实景演出,全景展现了诸葛亮忠贯云霄的一生。
B、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主体为勉县三国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9438.69 万元(其中,陕西旅游集团汉中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7,550.95万元,占股 80%,勉县旅游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 1,887.74 万元,占股 20%),注册地址为汉中市勉县武侯镇武侯祠博物馆,全面负责“汉中三国文化景区”诸葛古镇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C、建设进度
诸葛古镇项目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主体竣工。商户入驻及装修历时 3 个月,
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开始对外运营。二期项目 2016 年 1 月 14 日开工,建设周期
5 个月,2016 年 6 月 26 日,诸葛古镇实景演出《出师表》首演。2017 年 6 月 10
日诸葛古镇水上乐园开放,诸葛古镇项目已全面建成。
D、盈利模式
城市居民已进入休闲度假时代,景区旅游演艺已成为民众亟待满足的旅游休
闲选择,以“主题景区+文化演艺”为主营模式,也已成为景区的主要盈利手段。目前,诸葛古镇项目经营收益主要由武侯祠-马超墓景区经营收益、《出师表》演艺项目收益、水上乐园项目收益、青舍园舍精品客栈收益、停车场收益、景区商铺租赁收益、物业费及其他收益八个部分组成。
2)白鹿原影视文化基地 A、项目基本介绍
“白鹿原影视文化基地”是以著名作家陈忠实先生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白鹿原》和同名电影为依托,打造的陕西首座集影视创作、文化休闲、儿童游乐、精彩演艺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园区。该项目主要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陕西白鹿原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7 日,注册资金
35,038.67 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旅游项目的开发,影视拍摄技术咨询服务,主题公园经营管理、观光车服务等;负责白鹿原影视城的建设及后期运营管理工作。
白鹿原是古城西安的东南屏障和绿色田园,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更因陈忠实先生的小说《白鹿原》和陕旅集团投资拍摄的同名电影而驰名中外。从中央《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到陕西省省委、省政府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促进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强省的决策引导下,发行人基于《白鹿原》小说丰富的文化内涵,启动了白鹿原影视城的建设,即以影视业和旅游文化产业相互支撑发展,打造新的旅游产品,将文化的资源优势转换成产业优势,以此弘扬陕西关中民俗文化、打造特色关中休闲旅游目的地、填补陕西省文化影视基地空白。
2014 年,该项目被列入陕西省 30 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白鹿原影视城位于蓝田县白鹿原东部的前卫镇,距汤峪 6km,距蓝田县城 16km,距西安 45km,紧邻关中环线(环山公路)。整体占地 1,050 亩,建设面积 35,000 ㎡。功能布局上有效利用周边自然地形地貌,形成由“综合服务区、文化休闲区、影视民俗风貌区、麦塬儿童游乐区”等多个功能区块组成。同时选用关中周边最为典型“武关、萧关、大散关、金锁关、潼关”五个关口合围,形成“远望关口、身在关中”的景致。白鹿原影视城拥有以“陕西当代作家雕塑群、陈忠实老宅、西北最大特效巨幕影院”为代表的文化特色项目;以“《二虎守长安》、《关中大地震》2 台大型实景特效演出、2 台儿童趣味表演和 7 台传统民俗演出”为代表的精彩演艺项目;以“滋水县城、白鹿村、田小娥窑洞”等为代表的民国陕西建筑。更有以“亚洲最
长室外全景观光扶梯、惊险刺激的滑索滑道、动物饲养区、轮胎公园”等寓教娱乐项目。
B、投资情况与建设进度
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于 2013 年开始全面动工,截至 2020 年末,该项目
已基本完成建设,景区部分项目主体于 2016 年 7 月份开始对外试运营。
C、盈利模式
白鹿原影视城收入包括自营收入以及商户收入。其中自营收入包括商店收入、演艺收入、观光车收入、扶梯收入、儿童区收入、滑索收入、VR 收入、讲解收 入、影视拍摄收、租赁收入、商户物业费收入等。
(7)旅游业板块在建工程情况
截止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旅游业板块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周期 | 总投资金额 (亿元) | 已投资金额(亿 元) | 建设进度 | 资金来源 | 项目盈利模式 |
金延安项目 | 2013.12 - 2023.12 | 51.22 | 39.94 | 77.98% | 自有资金 +融资 | 项目收入包括钟楼及博物馆门票收入、商业配套租赁收入、酒店收入、停车场收入 |
丝绸之路风情城二期:丝路 欢乐世界 | 2018.5- 2022.9 | 29.01 | 13.00 | 44.81% | 自有资金 +融资 | 项目收入包括门票收入、酒店收入、餐饮收入等 |
合计 | 80.23 | 52.94 |
2、餐饮及客房业务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的餐饮及客房业务收入分别为
2.53 亿元、1.76 亿元、2.03 亿元和 1.19 亿元。发行人餐饮业务主要来自西安唐乐宫有限公司、唐城宾馆及西安宾馆;客房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东方大酒店、唐城宾馆及西安宾馆。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餐饮及客房板块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餐饮收入 | 0.58 | 1.29 | 1.11 | 1.60 |
其中:西安唐乐宫 | 0.27 | 0.38 | 0.38 | 0.57 |
东方大酒店 | 0.08 | 0.18 | 0.11 | 0.21 |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唐城宾馆 | 0.10 | 0.22 | 0.13 | 0.26 |
西安宾馆 | 0.13 | 0.19 | 0.17 | 0.30 |
其他餐饮收入 | - | 0.32 | 0.31 | 0.26 |
客房收入 | 0.61 | 0.74 | 0.65 | 0.93 |
其中:东方大酒店 | 0.17 | 0.13 | 0.10 | 0.20 |
唐城宾馆 | 0.18 | 0.16 | 0.11 | 0.23 |
西安宾馆 | 0.26 | 0.18 | 0.15 | 0.31 |
其他客房收入 | - | 0.26 | 0.29 | 0.18 |
合计 | 1.19 | 2.03 | 1.76 | 2.53 |
(1)餐饮业务
公司餐饮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陕西旅游下属子公司西安唐乐宫有限公司以及西安宾馆、西安唐城宾馆和东方大酒店三家酒店的餐饮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餐饮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1.60 亿元、1.11 亿元、1.29 亿元和 0.58 亿元。受宏观环境影响,发行人 2020 年餐饮业务收入下降较多,2021 年因宏观环境好转,餐饮业务收入较上年上升。
(2)客房收入
客房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西安宾馆、西安唐城宾馆及东方大酒店。
截至 2021 年末经营酒店明细表
名称 | 位置 | 星级 | 客房数量 | 客房种类 |
西安宾馆 | 长安路北段 58 号 | 四星级 | 499 床位 | 标间+单间+套间 |
唐城宾馆 | 含光路南段 229 号 | 四星级 | 379 床位 | 标间+单间+套间 |
东方大酒店 | 朱雀大街 393 号 | 四星级 | 292 床位 | 标间+单间+套间 |
2019 年-2021 年公司酒店指标
单位:%、元/间
酒店名称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入住率 | 平均房价 | 入住率 | 平均房价 | 入住率 | 平均房价 | |
西安宾馆 | 49.33 | 255.77 | 37.92 | 233.46 | 72.95 | 208.74 |
唐城宾馆 | 55.52 | 272.23 | 43.94 | 225.41 | 72.93 | 245.32 |
东方大酒店 | 51.24 | 262.00 | 43.50 | 216.02 | 78.22 | 245.80 |
1)西安宾馆
西安宾馆是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 4 星级涉外旅游饭店,由陕西旅游
饭店管理公司管理。宾馆位于古城西安南北中轴线上、永宁门外长安路北段 58号,毗邻唐代荐福寺小雁塔园林区,南邻陕西历史博物馆、省图书馆、美术馆和陕西国际展览中心,距城市中心商区仅 1 公里,火车站 4 公里,国际航空港 49公里。城市二环干道横贯于宾馆南侧,地铁二号线干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极其便利。
西安宾馆是陕西省历史上首家涉外旅游饭店,1982 年建成开业以来,先后接待过 40 余位国家元首、政界要人和社会名流。多年的积淀和发展,使宾馆不但保留着与古城西安历史文化内涵相融汇的神韵,同时也焕发着现代国际酒店的风采。宾馆目前拥有宽带接入的不同类型和标准的客房 499 间(套),中、西餐厅、酒楼、酒吧各具特色,同声传译会议大厅、多功能厅、会议室功能齐备,还拥有商务中心、KTV、健身房、棋牌室、游泳池、影像冲印等服务设施,可以满足商务、旅游、会议等住店宾客的各类需求。
西安宾馆酒店客房分商务、行政商务、豪华、标准等不同档次,价格区间较大,一般在 300-1,080 元不等,淡季一般 5 折左右、旺季一般 8 折;近三年平均价格 232.66 元,平均入住率为 53.40%。近三年,西安宾馆客房业务收入分别为
0.31 亿元、0.15 亿元和 0.18 亿元。
2)唐城宾馆
西安唐城宾馆是一家四星级旅游涉外宾馆,位于西安南郊著名文化区,交通便利,有定时机场巴士往来。配套设施先进完备,经营管理专业规范。宾馆各类型客房 379 间,每个房间都设有宽带国际互联网接入系统;有多个风格各异的餐厅提供纯正西餐、川、粤、淮扬、陕派餐食,以及“唐宫宴”、“徐记黄桂稠酒”等特色餐饮;设有多个设施先进的会议厅(室);花园酒吧、乒乓球室、“八景园”等休闲场所。有金钥匙、唐仕女迎宾、金星宾客、店内小管家、委托代办、客房综合服务等多种个性化服务项目。
酒店客房分商务、行政商务、豪华、标准等不同档次,价格区间较大,淡季一般 4 折左右、旺季一般 8 折;唐城宾馆近三年平均价格 247.65 元,平均入住率
为 57.46%。近三年,唐城宾馆客房业务收入分别为 0.23 亿元、0.11 亿元和 0.16
亿元。
3)东方大酒店
西安东方大酒店位于西安城南文化区,其所在位置正是当年唐太宗李世民隆重迎接高僧玄奘西天取经归来的风水宝地,附近有大雁塔、小雁塔、古城墙、大兴善寺和陕西省历史博物馆等名胜景点环绕。酒店拥有不同类别和风格的客房 292 间,拥有不同功能和格调的餐厅 8 个,以及采用中国、韩国、日本、越南和蒙古国的不同风情格调装饰出的五个独具特色的餐饮包间。
酒店客房分商务、行政商务、豪华、标准等不同档次,价格区间为 318-1,080
元不等,淡季一般 4 折左右、旺季一般 8 折,近三年平均价格 241.27 元,平均入住率为 57.65%。近三年,东方大酒店客房业务收入分别为 0.20 亿元、0.10 亿元和 0.13 亿元。
总体来看,公司经营的酒店均为中高档酒店,区位条件较好。但由于该等酒店属于西安市建成较早的宾馆,经营时间较长,折旧较大,酒店设备设施陈旧,平均房价有所下降,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
3、电子商务业务
(1)总体情况
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骏景集团的子公司陕西骏途网西游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骏途网”)。公司通过自主搭建的互联网销售平台,向 OTA、团购网站、旅游企业等线上、线下机构客户以及个人用户提供景区电子门票、酒店预订以及旅游线路等产品的线上预订;通过自建、自营以移动互联网、产业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的互联网技术,为产业客户、政府部门提供产业互联网化升级、产业大数据、产业云服务等技术服务;通过对产业大数据的整合、应用场景的梳理、开发,为产业客户提供数字营销、整合营销等营销服务。
发行人近三年电子商务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收入 | 0.83 | 2.55 | 2.65 | 5.26 |
成本 | 0.66 | 2.07 | 2.14 | 4.70 |
毛利润 | 0.17 | 0.48 | 0.51 | 0.56 |
毛利率 | 20.10 | 18.90 | 19.23 | 10.66 |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收入分别为 5.26 亿元、2.65 亿元、2.55 亿元和 0.83 亿元,报告期内呈下降态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成本分别为 4.70 亿元、2.14 亿元、2.07 亿元和 0.66 亿元,2019 年成本较大,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成本支出也相应增长。同时,公司的两大新型业务处于研发和投入阶段,前期的成本和费用相对较高,带来公司整体营业成本的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0.56 亿元、0.51 亿元、0.48 亿元和 0.17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10.66%、19.23%、18.90%和 20.10%,2019 年之前,发行人电子商务科技板块处于前期研发和投入阶段,整体营业成本较高,2020年发行人前期投入见效,毛利率大幅回升。
(2)电子商务业务的具体情况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发行人电子商务业务主要分为旅游服务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发行人近三年电子商务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类别/项目 | 2021 年 | 占比 | 2020 年度 | 占比 | 2019 年度 | 占比 |
旅游服务收入 | 2.13 | 83.53 | 1.92 | 72.22 | 5.02 | 95.42 |
技术服务收入 | 0.27 | 10.59 | 0.53 | 19.97 | 0.09 | 1.68 |
其他收入 | 0.15 | 5.88 | 0.21 | 7.81 | 0.15 | 2.90 |
合计 | 2.55 | 100.00 | 2.65 | 100.00 | 5.26 | 100.00 |
骏途网定位于目的地文旅产业科技与营销综合服务商,基于对区域文旅资源的深度理解及挖掘开发,面向政府机构、产业客户及游客提供目的地文旅产业综合服务。
骏途网主要业务盈利模式包括:
(1)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收益。骏途网基于自身对目的地文旅市场供求两侧的深刻理解,面向政府主管部门、产业客户,提供产业大数据、软件开发、产业数字化、互联网化升级方案设计与实施、产业云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政府、产业客户支付的技术咨询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利润主要来自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与人力成本之间的差额。
(2)营销咨询与营销服务收益。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的盈利模式相似,
营销咨询与营销服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政府、产业客户支付的营销咨询服务费、营销项目策划实施等费用,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利润来自于营销咨询、营销服务收入与人力成本间的差额。
(3)旅游产品、服务的购销差价或代销佣金。在线旅游购销、代销业务的开展,主要系通过骏途网自营的直销、分销平台,与目的地旅游产品、服务(景区门票、演艺、住宿、本地玩乐等)供应商建立购销关系,或为其提供代销服务。收入主要来自旅游产品、服务的销售或代销收入(购销业务以销售额收入,代销业务以代销佣金为收入),成本主要为旅游产品、服务的采购支出及期间销售费用(代销业务不含采购支出),利润主要来自旅游产品、服务的购销差价(购销业务)或代销佣金收益(代销业务)。
(4)在线旅游代运营服务收益。在线旅游代运营业务的开展,主要系通过骏途网在线旅游运营中台集中运营,为中小型产业客户提供线上营销推广、渠道代运营、网店代运营服务,解决中小规模产业客户难以构建、维持自有在线旅游运营团队的问题,为产业客户赋能。收入入主要来自产业客户所支付的代运营服务费(固定服务费,或与业绩关联的服务费),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利润主要来自于所收取的代运营服务费与人力成本之间的差额。
4、其他板块经营情况
发行人其他板块包括旅游综合体开发管理、房产业务、影视制作业务、运输业务、广告发行等业务。发行人其他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房产业务和旅游综合体开发管理。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其他板块收入分别为
12.00 亿元、9.39 亿元、20.38 亿元和 19.48 亿元,占企业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88%、30.10%、50.93%和 70.67%。
(1)旅游综合体开发管理
报告期内,旅游综合体开发管理收入主要来自圣地河谷-金延安项目的收入,该项目规划投资总额 51.22 亿元,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红色文化旅游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征地、拆迁及安置三个方面的工程内容。该项目的回收主要通过土地开发收益以及陕旅集团延安公司自建持有的经营性设施的运营收益实现,即收益包括土地整理收入和自营项目收入。
(2)房产收入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房地产收入分别为 8.20 亿
元、5.18 亿元、15.11 亿元及 12.85 亿元,主要包括商品房销售收入和转让自持在建工程收入。报告期内,房产收入和毛利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9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收入 | 毛利润 | 收入 | 毛利润 | 收入 | 毛利润 | 收入 | 毛利润 | |
住宅房地产销售 | 9,747.18 | 2,034.08 | 54,766.39 | 12,549.02 | 51,818.04 | 16,102.73 | 82,024.15 | 4,938.9 5 |
转让在建工程 | 118,765.47 | 73,447.64 | 96,311.39 | 35,032.62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128,512.65 | 75,481.72 | 151,077.78 | 47,581.64 | 51,818.04 | 16,102.73 | 82,024.15 | 4,938.9 5 |
公司房产业务已完工项目 3 个,分别为金旅城•四海唐人街项目、南星台项目和南璟台项目。
2021 年末公司可售的四海唐人街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元
项目 | 面积 | 预计销售收入 | 销售均价 | 累计确认收入 | 已回笼 |
住宅(不含底商) | 16.52 | 13.72 | 8,305.08 | 13.07 | 12.68 |
底商 | 2.16 | 2.93 | 13,564.81 | 1.52 | 0.85 |
车位 | 6.57 | 2.57 | 200,000.00 | 0.63 | 0.63 |
小计 | 25.25 | 19.24 | - | 15.22 | 14.16 |
写字楼部分 | 5.53 | 6.08 | 11,000.00 | 0.34 | 0.16 |
合计 | 30.78 | 25.32 | - | 15.56 | 14.32 |
金旅城·四海唐人街项目是由陕西旅游集团西安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集住宅、购物、娱乐、酒店、写字楼、公寓为一体的大型城市旅游文化综合体项目,于 2016 年 10 月完工,住宅基本去化完毕,写字楼部分因正在办理消
防验收尚未完全竣工,销售工作正在推进中。截至 2021 年末,四海唐人街项目
累计结转收入 15.56 亿元,已回笼资金 14.32 亿元。
此外,金旅城·四海唐人街项目还包括商业街区可租赁面积约 5.77 万平方
米,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营业,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的出租率分别为 85.24%和
91.56%,期间租金分别为 48.32 元/月·平方米和 41.86 元/月·平方米,2020 年
以来因宏观环境变化期间商业街区部分实行免租和减租政策而较 2019 年大幅下降。
2021 年末公司南星台和南璟台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可售 (万平方米) | 剩余可售 (万平方米)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累计已签约金额 | 累计已回笼金额 |
1 | 南星台 | 9.20 | 1.01 | 8.50 | 6.88 | 6.48 | 5.59 |
2 | 南璟台 | 14.40 | 2.88 | 14.67 | 12.44 | 17.43 | 10.34 |
- | 合计 | 23.60 | 3.89 | 23.17 | 19.32 | 23.91 | 15.93 |
住宅基本去化完毕,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商业部分未开始销售。南星台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 8.50 亿元,项目规划总建面 15.82 万平方
米,截至 2021 年末已累计投资 6.88 亿元;该项目于 2019 年 9 月预售,累计签约
金额 6.48 亿元,销售均价 0.78 万元/平方米,已回笼资金 5.59 亿元,其中 2020
年确认收入 1.02 亿元、2021 年确认收入 0.07 亿元。
南璟台项目预计总投资共 14.67 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总建面 5.49 万
平方米,二期规划总建面 15.82 万平方米,截至 2021 年末已累计投资 12.44 亿
元;该项目目前未获取预售证,主要由内部员工认购,截至 2021 年末已签约金
额 17.43 亿元,销售均价为 1.48 万元/平方米,已回笼资金 10.34 亿元,其中 2020
年确认收入 7.93 亿元、2021 年确认收入 5.57 亿元。
(3)其他收入
其他板块除旅游综合体开发管理、房产业务外还包括影视制作业务、运输业务、广告发行等业务。影视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子公司白鹿原影业,公司以拍摄影片取得票房收入为主要盈利模式,曾拍摄陕籍著名作家陈忠实先生同名小说改编的史诗巨片《白鹿原》,取得了 1.6 亿元票房收入;运输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子公司陕西骏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旅游客运。陕西永安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客运业务;广告发行收入主要来自陕西旅游集团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广告收入。
5、发行人业绩恢复情况和应对措施
(1)发行人受宏观环境影响程度和业绩恢复情况分析:
2020 年以来,发行人各项业务收入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增长率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旅游业板块 | 150,555.98 | 37.62 | 173,968.50 | 55.76 | -13.46 |
其中:旅行社业务 | 62,206.22 | 15.55 | 94,065.14 | 30.15 | -33.87 |
剔除旅行社业务的旅游 业板块收入 | 88,349.76 | 22.07 | 79,903.36 | 25.61 | 10.57 |
餐饮及客房板块 | 20,270.62 | 5.07 | 17,589.12 | 5.64 | 15.25 |
电子商务板块 | 25,516.22 | 6.38 | 26,535.14 | 8.50 | -3.84 |
其他板块 | 203,819.68 | 50.93 | 93,912.29 | 30.10 | 117.03 |
合计 | 400,162.49 | 100.00 | 312,005.05 | 100.00 | 28.26 |
2021 年发行人旅游业板块较 2020 年呈大幅下降态势,但是剔除旅行社业务影响后,其他板块旅游业收入增幅达 10.57%,餐饮及客房板块增幅达 15.25%,电子商务板块业务收入持平略有下浮,其他板块得益于转让处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的在建工程,收入有大幅上升,总体收入较 2020 年上升明显。
考虑到 2020 年为宏观环境变化初始期,针对变化发行人逐步进行了调
整,2021 年业务较 2020 年趋于稳定,因此将 2021 年度发行人各板块与 2020
年前进行对比分析宏观环境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2020 年前数据 | 2018 年度 和 2019 年度平均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旅游业板块 | 150,555.98 | 52.29 | 287,898.79 | 304,679.13 | 271,118.45 |
其中:旅行社业务 | 62,206.22 | 39.52 | 157,388.12 | 182,909.37 | 131,866.86 |
剔除旅行社业务的 旅游业板块收入 | 88,349.76 | 67.70 | 130,510.68 | 121,769.76 | 139,251.59 |
餐饮及客房板块 | 20,270.62 | 81.48 | 24,879.48 | 25,339.14 | 24,419.82 |
电子商务板块 | 25,516.22 | 41.17 | 61,979.15 | 52,633.82 | 71,324.48 |
其他板块 | 203,819.68 | 213.26 | 95,574.47 | 120,025.87 | 71,123.06 |
合计 | 400,162.49 | 85.08 | 470,331.88 | 502,677.95 | 437,985.81 |
其中:旅行社业务 | 62,206.22 | - | 157,388.12 | 182,909.37 | 131,866.86 |
剔除旅行社业务后 主营业务收入 | 337,956.27 | 107.99 | 312,943.77 | 319,768.58 | 306,118.95 |
可见,受宏观环境影响,发行人旅行社业务收入规模有明显缩减,剔除旅行社业务的旅游业板块收入为 2020 年前水平的 67.70%,发行人除旅行社业务外其他旅游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宏观环境影响,但在报告期内受影响程度在逐渐降低。由于发行人依托旅游主业坚持多元化发展,2021 年发行人整体营业收入达到 2020 年前 85.08%,剔除旅行社业务后主营业务收入占 2020 年前收入的 107.99%。
(2)发行人针对宏观环境变化的应对措施如下:
①调整经营思路,推动产品转型升级
针对宏观环境变化下的新需求,调整经营思路:2020 年后跨省旅游限制,环城游憩需求被激发,“近郊游”“微度假”发展如火如荼,发行人捕捉机
遇,积极调整了经营思路,例如:利用金延安景区等景区推出“微度假”产 品;在白鹿原景区创立近郊微度假品牌“LUMMO 系列营地”,开发周边游产品及营地露营亲子游产品,吸引周边游客休闲旅游;快速推进丝路欢乐世界建 设,建设集文化旅游、科技体验、主题游乐、休闲度假、文创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旅游示范区,打造最新潮、最国际化的未来大西安超级欢乐新地标,创造多角度体验、多维度沉浸、多感官享受的“36 小时微度假目的地”。
增加产品吸引力,推动转型升级:在 2020 年后,发行人主动化危为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已初步实现数字科技与文旅场景的创新融合,在旗下景区利用 3D、VR 等动态实景技术,提升旅游的新鲜感、科技感、立体感,吸引游客参观游览。
积极研发创新,突破淡季限制:发行人旗下《长恨歌》演艺是外景舞台 剧,受天气等各种影响一般冬季停演,发行人研发冬季版冰火《长恨歌》,实现了北方冬季室外实景演出零的突破,在北方旅游淡季挖掘了新的盈利点。
②依托旅游主业,实现多元化经营
公司子公司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多项筹备任务,负责建设了陕西国际体育之窗项目,该项目承担了十四运重要的赛事指挥和新闻媒体中心功能。项目坐落于西安高新区核心区
域,与西安地铁 6 号线、8 号线无缝衔接,总建筑面积 371520 平方米,囊括了商业、写字楼等丰富功能业态,凭借其区位优势吸引了众多公司和品牌意向签约。项目商业定位城市微度假运动生活体验,购物中心链接体育和文旅产业,打造了可移动式冰场、星空篮球场等运动场馆 IP,并将运动潮牌和美食结合,引进多家米其林、黑珍珠高端美食业态,是西北首个购物中心跨界融合体育专业、体育赛事、体育休闲的文旅体商业新地标。陕西国际体育之窗是目前西北地区唯一设有“双冰场”的商业综合体,为冰雪运动与城市文化、旅游业态融合提供了条件,满足冰雪运动四季常态化的消费需求。同时项目配备主、副冰场的标准国际赛事级冰场,场地可在花样滑冰、短道速滑、冰球、冰壶等多个冰上项目间自由切换,亦能满足冰上项目的专业训练和赛事需求。
发行人子公司西咸新区丝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规划建设“丝绸之路风情城”项目,其中“丝路欢乐世界”作为“丝绸之路风情城”的核心项目,项目占地 567 亩,通过建造中国神奇中华街区、印度恒河象谷街区、中亚沙海秘境街区、中东瑰丽波斯街区、俄罗斯极光雪国街区、希腊众神之战街区、意大利荣耀罗马街区七个主题文化街区,将世界主要文明的优秀文化汇聚一城,实现“国际文化大融合”,为游客打造文化“任意门”。依托以上项目,2020 年 8 月,发行人子公司以约 21 亿元成交价格竞得项目周边
5 宗共计 530 亩地块。对于以上地块,发行人采用多模式开发,2021 年通过转
让其中一个地块确认收入 96,311.39 万元,预计后期以上地块能持续为发行人提供偿债保障。
③控制运营成本
发行人及各级子企业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严控三公经费,加强薪酬管理,管控商品销售、物资采购等费用,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单位采取轮岗 制、一岗多能、岗位合并等措施缩减开支,全面降低集团系统整体运营成本。同时,对项目建设分类管理,调整项目建设周期和工作节奏,确保资金的充分运用。
(3)发行人 2023 年春节假期旅游业务恢复情况
因政策变化,春节期间全国旅游市场出现快速复苏的迹象,陕旅集团各项数据均有明显好转。假期期间旅游消费潜力的释放,为今年发行人提振旅游收入开了个好头。
①全国文旅行业情况
根据文旅部数据,2023 年春节文旅市场强劲复苏。2023 年春节期间,全国国内旅游出游 3.08 亿人次,同比增长 23.1%,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88.6%。实现国内旅游收入 3,758.43 亿元,同比增长 30%,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73.1%。春节假日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总体安全平稳有序。
②陕西文旅行业情况
根据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统计,2023 年春节假期,西安市共接待国内游客
881.69 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 51.61 亿元,西安跻身国内春节景区旅游的热点城市。主要景区灯会累计接待游客超过 300 万人次,其中,大唐不夜城接待游客 154万人次,大明宫景区接待 32 万人次,大唐芙蓉园接待 13 万人次,城墙景区接待
游客 12 万人次,昆明池景区接待游客 83 万人次,成为西安过年的热点。
根据携程发布的《2023 年春节旅游总结报告》显示,旅游市场交出三年以来最亮眼成绩单。携程平台上,兔年春节,目的地为西安的整体旅游订单量比去年同期增长 571%,跨省游订单量占比为 74%。兔年春节陕西热门景区 Top5 分别是:西安城墙、大唐芙蓉园、西安钟楼、华山、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兵马俑)。
③陕旅集团旅游业情况
春节假日期间,陕旅集团在营企业共 44 家,接待总人数 200.47 万人次,接待人数同比 2022 年增长 102.47%,接待人数比 2019 年增长 29.27%。实现总收入 11,304.97 万元,营收同比2022 年上涨206.42%,收入恢复超过2019 年的21.51%。
2020 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变化拖累严重的传统旅游景区表现尤为出色。华清宫、白鹿原和华山西峰索道等景区,紧紧抓住假日黄金周的时间窗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引导客流、提高转化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华清宫景区综合收入 2,718.04 万元,占集团总营收近三成,较 2019 年春节
增长 37.94%。春节假期,华清宫景区入园人数 21.5 万人次,门票接待游客 13.6万人次,2021 年冬季以来,景区倾力推出的《冰火长恨歌》受到市场追捧,演出接待观众近 7 万人次,最近数周票房均保持坚挺。春节期间实现营收 1,151.90 万元,达到旅游旺季的单周水准。
白鹿原影视城入园游客 33.25 万人次,较 2022 年同期增长 337%,收入
1,525.88 万元,较 2022 年同比增长 134%,游客数量及旅游收入双创开园以来历史新高。
春节期间,华山景区日均接待游客数超过万人,发行人旗下华山西峰索道累计接待游客 8 万余人次。
2023 年春节期间,发行人索道收入同比 2019 年增长 16.74%(未计入阳朔等
新增索道)。酒店收入同比 2019 年增长 15.40%,景区收入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92.46%。
综上,随着政策的全面放开,春节期间旅游行业全面复苏,发行人依托陕西省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业收入大幅增加,为发行人提振年度旅游业收入打下基础。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许可及资质情况
业务资格名称 | 批准文号/资格证书号 | 批准单位 | 有效期至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陕交运管许可西字 610103000006 | 陕西省交通厅运 输管理局 | 2025 年 5 月 26 日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陕交运管许可西字 610103000008 | 陕西省交通厅运 输管理局 | 2024 年 5 月 26 日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陕建房(2019)152 号 | 陕西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 | 2022 年 11 月 11 日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索 12 陕E00004(21) | 渭南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 -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陕新出发社会字第 360 号 | 陕西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2022 年 8 月 31 日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索 12 陕E00001(18) | 渭南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 -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索 12 陕E00002(18) | 渭南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 -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L-SNX-0J00004 | 国家文化和旅游 部(原国家旅游局) | - |
八、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和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旅游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中国旅游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快、前景广的新兴产业之一,是国家政策重点扶植和鼓励发展的产业。旅游行业的发展既符合环境保护、调节产业结构的产业发展战略,又能够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扩大就业率,维护社会稳定。所以旅游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对城市经济的拉动性、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旅游行业作为一项可选消费品,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来自于区域经济的增长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多年来我国 GDP 持续较快增长,居民
收入水平稳步提高,GDP 从 2000 年的 10.03 万亿元迅速增至 2021 年的 114.37 万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00 年的 0.63 万元快速增长至 2021 年的 4.74万元。从旅游业的发展规律看,GDP 的增长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是旅游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近年来,我国 GDP 及城乡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直接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国内旅游业总收入总体保持增长趋势。
在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时,居民消费观念也逐步改善,人们不只满足于基本的生活,旅游出行逐步成为居民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从需求端来看,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原国家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国内旅游人数一直保持 10%以上的上升趋势,国内旅游人数总计从 2000 年的 7.44 亿人次高速增长至
2019 年的 60.10 亿人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1.80%。国内旅游收入相应的从
2000 年的 0.32 万亿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5.73 亿元。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2020
年,国内旅游人数 28.79 亿人次,同比下降 52.1%。国内旅游收入 2.23 万亿元,同比下降 61.1%。2016 年,我国居民出游率为 3.3 次,2019 年我国人均旅游出行 4.3次,2020 年由于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入境旅游人数为 41.31 万人次;出境旅游人数 16,921 万人次,同比增长 4.50%,2020 年由于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出境旅
游人数为 341.38 万人次。2021 年全年国内旅游总人次约为 32.46 亿人次,同比增长 12.75%,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54.05%,其中城镇居民出行约 23.42 亿人次,同比增长 13.41%,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52.38%;农村居民出行约 9.04 亿人次,同比增长 11.06%,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58.89%。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和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并形成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旅游业已基本进入大众化、产业化发展阶段,同时出境旅游市场发展较为迅速。
受宏观环境的影响,出境旅游市场几乎处于停滞状态。自 2020 年以来,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建议国民非必要不参与出入境旅游的建议,减少人员跨境流动。2018 年、2019 年的出境旅游人数的同比增长率皆为正数,而 2020 年出境旅游人数的同比增长率皆为负数。同时,宏观环境变化中断了入境旅游原有的增长态势,2020 年我国入境游客接待 410 万人次,同比下降 97.18%。2021 年我国出入境旅游与 2020 年相比呈现缓慢复苏态势。但 2021年出入境旅游形式以零散个人游为主,旅行社有组织的、规模化出入境旅游业务仍处于停滞状态。
2、旅游行业政策
我国旅游业的较快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近年来,为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国家给予了许多实质性的政策支持和政策导向。
2012 年 12 月,我国出台了《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了乡村旅游发展、旅游精品建设、红色旅游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是我国“十二五”期间旅游业发展的四大重点,且旅游业将初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此外,2012 年 8 月出台的重大节假日全国小型客车可免费通行等因素也将进一步促进居民自驾出游。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健康发展, 2013 年 2 月 18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 年)》,该纲要将引导居民休闲旅游意识,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
2013 年 4 月 2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并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旅游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划,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此法的颁布对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权利和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4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作用大。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具有重要作用。意见从树立科学旅游观、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旅游发展政策等五大方面二十项举措,提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各项要求,并公布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015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鼓励旅游消费提出:1、各级政府要制定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或计划,抓好落实。2、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可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结合,错峰休假。3、有条件的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度假。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旅
游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 2020 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 7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18%;国内旅游人数达到 64 亿人次,年均增长率为 9.86%;入境旅游人数达到 1.5 亿人次,年均增长率 2.28%;出境旅游人数达到 1.5 亿人次,年均增长率为 5.09%;旅游投资规模达到 2 万亿元,年均增长 14.65%;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达到 12%,对餐饮、住宿、民航、铁路客运业的综合贡献率达到 85%以上,年均新增旅游就业人数 100 万人以上。
2017 年 2 月 5 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首次写入“旅游+”概念。文件提出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改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完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行业标准等。
另外,2017 年 11 月由中国 26 个省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发起、响应的“中国休
闲旅游推广联盟”(下称“联盟”)于 18 日在海南成立,旨在发展中国休闲旅游业,统一中国休闲旅游品牌形象,开展中国休闲旅游产品营销活动,共同开拓国际旅游客源市场。“联盟”发布的合作宣言提出中国 26 个省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将同塑品牌形象、产品一体化推广、统一网络互动营销、共同拓展销售渠道、完善长效合作机制,整合各地休闲旅游产品和市场资源,共同深化休闲旅游推广机制,推动中国休闲旅游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国休闲旅游产品的境内外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7 年 11 月 19 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原国家旅游局)发布《全国旅游厕
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提出 2018 年至 2020 再建旅游
厕所 6.4 万座,实现厕所革命“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环保卫生、如厕文明”的新三年目标。
2018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面优化旅游发展
环境,走全域旅游发展的新路子作出部署。《意见》要求,发展全域旅游要落实好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进融合发展,创新产品供给。做好“旅游+”,推动旅游与城镇化、工业化以及商贸业、农业、林业、水利等融合发展。二是加强旅游服务,提升满意指数。以标准化提升服务品质,以品牌化提升满意度,推进服务智能化。三是加强基础配套,提升公共服务。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构建畅达便捷交通网络。四是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共建共享。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五是实施系统营销,塑造品牌形象。把营销工作纳入全域旅游发展大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实施品牌战略。六是加强规划工作,实施科学发展。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中,完善旅游规划体系。七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创新旅游协调参与机制。八是强化政策支持,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用海用地、人才保障和专业支持,优化全域旅游发展政策环境。
2020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近期扩内需促销费的工作方案》,开辟服务消费新模式,其中包括以下两个方面:①加大旅游年票和一卡通发行力度。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等著名景点资源丰富的都市圈,增加旅游一卡通和预付式旅游年票发行力度,推出更多价廉景美旅游线路。②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强化品牌引领,办好“心灵四季美丽中国”线上全国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加强与新媒体合作,推动传统旅游业传播方式等创新,激发文化和旅游多元消费与市场振兴。选择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民宿发展较为规范的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景点,在节假日集中进行宣传,带动更多跨省旅游。鼓励各地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网上店铺、代销点,拓展乡村物流布点,扩大特色产品销售。
2021 年在国务院出台的 44 个专项规划中,其中有 2 个国家级专项规划属于文化和旅游领域,即《“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和《“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充分显示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和旅游领域工作的高度重视。其中,文物保护与科技创新首次列入国务院专项规划当中,规划详细列出“十四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的各项指标,并部署十项重点任务,包括文物资源管理、文物安全保护、文物科技创新、博物馆创新活力、人才队伍建设等等,尤其指出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2021 年国务院签发的第二个专项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将创新驱动发展贯穿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全
过程,特别明确国家各部委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为“十四五”时期迈向大众旅游时代的旅游业发展指明方向。
综合来看,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年来推行的旅游刺激方案存在积极意义,能够平缓因外部不利经济环境而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保持中国旅游产业的相对平稳发展。伴随着国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所带来的消费升级,以及《“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的出台,都意味着旅游行业将面临很好的发展契机,预计未来国内旅游有望保持高增长。
3、陕西省旅游行业发展情况
陕西在历史上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在高速发展的现代是西部旅游强省,拥有一流的旅游资源,是中国旅游资源最富集的省份之一。陕西拥有著名的丝绸之路源头和羲皇故里,也是 13 个王朝古都所在地,被誉为“天然的历史博物馆”,
拥有大量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丰富的人文自然资源。全省现有各类文物点 3.58
万处、博物馆 151 座、馆藏各类文物 90 万件(组),文物点密度之大、数量之多、等级之高,均居全国首位。陕西更有四大文明标志。一是华夏根脉: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十三朝古都。陕西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历史文明,成就了汉唐盛世雄风,被誉为“中国天然历史博物馆”。二是世界级山水:秦岭一父亲山、黄河一母亲河。陕西自北向南形成的三大自然景观区地理特征全国少有。秦岭是我国南北地理和气候分界线,是黄河与长江两大水系分水岭,被誉为“中国人的中央国家公园”。黄河是我国第二大河,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名川,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三是中国符号:丝绸之路的起点、“兵马俑”的故乡。随着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作为丝绸之路起点,陕西再度引起世界关注。兵马俑不仅是陕西的名片,更是中国的文化符号和世界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四是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家园:革命圣地延安。陕西是中国革命的摇篮,培育了光照千秋的延安精神。当前延安作为干部群众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精神殿堂”的重要地位将进一步凸显。
陕西省政府将旅游业视为发展的重点,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刺激产业成长。
2009 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陕政发
〔2009〕48 号)。该《决定》明确提出努力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牢固树立大旅游观,进一步明确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西安市交通便捷,拥有发达的立体交通网络。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是中国重
要的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中心,已开通航线总计 337 条,开辟的通航点达 198 个,与国内外 65 家航空公司建立了航空业务往来。西安市铁路四通八达、纵贯全境。航空和铁路作为西安主要的交通要素,随着软硬件的不断完善和运用能力的增强,充分发挥了在旅游市场中游客集散与辐射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功能。
陕西省经济近年来保持较快增长和旅游业的持续增温,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为公司旅游景区经营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区域环境。2021 年度,陕西省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9,800.98 亿元,同比增长 6.5%。其中第一产业 2,409.39 亿元,同比增长 6.26%;第二产业 13,802.52 亿元,同比增长 21.47%;第三产业 13,589.07 亿元,同比增长 8.26%。2020 年度,陕西省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6,181.86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2,267.54 亿元,同比增长 3.3%;第二产业 11,362.58 亿元,同比增长 1.4%;第三
产业 12,551.74 亿元,同比增长 2.8%。2019 年,陕西省国民生产总值实现 25,793.17亿元,比上年增长 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990.93 亿元,增长 4.4%,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7.7%;第二产业增加值 11,980.75 亿元,增长 5.7%,占 46.5%;第三产业增加值 11,821.49 亿元,增长 6.5%,占 45.8%。人均生产总值 66,649.00元,比上年增长 5.4%。随着陕西省经济的快速发展,陕西省人均收入及可支配收入也有所提升,最新数据显示 2019 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666.00 元; 2019 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098.00 元,增长 8.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326.00 元,增长 9.9%。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调查,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20 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226.00 元(全国 32,189.00元),同比名义增长 6.3%(全国增长 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3.7%(全国 2.1%)。2021 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568.00 元,较上年名义增长 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7.3%。2019 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 2,287.70 亿元,增长 2.0%。受宏观环境影响,2020 年陕西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 2,257.23 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1.3%。2021 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 2,775.3 亿元,增长 22.9%。
近年来,陕西旅游业认真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关于推动旅游业的部署和要求,谋长远、强根基、破瓶颈、补短板,狠抓提档升级和品牌建设,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综合实力和贡献份额不断提升。2019 年,全省旅游业进一步呈现出质量效益型增长态势,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9 年,全省接待境内外游客 70,714.50万人次,同比增长 12.20%,旅游总收入 7,211.59 亿元,同比增长 20.30%。其中,
接待入境游客 465.72 万人次,同比增长 6.54%,国际旅游收入 33.68 亿美元,同比增长 7.71%;接待国内旅游人数 70,248.78 万人次,同比增长 12.24%;国内旅游收入 6,978.87 亿元,同比增长 20.56%。2020 年,受宏观环境影响,全省旅游收入较 2019 年有所下降。2020 年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 3.57 亿人次,比上年下降
49.5%;旅游总收入 2,765.55 亿元,下降 61.7%。其中,入境游客 8.59 万人次,下降 98.2%,国际旅游收入 0.45 亿美元,下降 98.6%;国内游客 3.57 亿人次,下降 49.2%,国内旅游收入 2,762.33 亿元,下降 60.4%。2021 年,全省接待国内旅游人数 3.91 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 9.4%;国内旅游收入 3,433.95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4.3%。
总体来看,西安市作为陕西省的省会,依托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宜人的气候,以及便捷的交通,旅游业整体发展趋势良好。
4、市场需求及行业前景
中国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及对社会就业综合贡献均超过 10%,与世界平均水平持平,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和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地位,但现阶段我国出游率和人均旅游花费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旅游业长期来看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目前,中国旅游业发展正处于难得的机遇期。从需求方面看,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动了旅游消费的扩大。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显示,到 2020 年,要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5%。在“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维持年均 1.23%的增长率,每年新增城镇人口 2,000 万。截至 2019 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升至 60.60%,比上年末提高 1.02 个百分点,首次超过 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虽也有提升,但依然处于较低值 44.38%,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80%的平均水平。由此看出我国城镇化发展尚有较大空间。在较大的城镇化空间催动下,城镇消费群体总量不断扩张,这将为旅游业发展带来庞大的市场客群和巨大的消费潜力,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持续而强有力的发展动力。
另一方面,在线度假交易市场的发展为我国的旅游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旅游已从单纯的品牌营销延伸至内容制作、推广、播出、促进旅游线路售卖等各个层面;未来,将继续在体验式旅游以及跨界营销等方面与更多第三方合作。除了个性化的产品内容,线上和线下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同时线上企业也在建立自己的线下服务中心来提升自己线下产品的服务质量和对线下产品的
品控。
从供给方面看,中国有 52 处世界文化遗产,居于世界第二位,旅行社、酒店、景区点等旅游产业三大支撑性企业数量规模很大。当前正是推进旅游业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提升旅游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和活力,提高旅游业发展效益的良好时机。从旅游业发展的外部条件看,以高速交通为代表的配套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技术的普遍运用等,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从国家战略层面看,2021 年在国务院出台的 44 个专项规划中,其中有 2个国家级专项规划属于文化和旅游领域,即《“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和《“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充分显示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和旅游领域工作的高度重视。其中,文物保护与科技创新首次列入国务院专项规划当中,规划详细列出“十四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的各项指标,并部署十项重点任务,包括文物资源管理、文物安全保护、文物科技创新、博物馆创新活力、人才队伍建设等等,尤其指出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2021 年国务院签发的第二个专项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将创新驱动发展贯穿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特别明确国家各部委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为“十四五”时期迈向大众旅游时代的旅游业发展指明方向。
2017 年 3 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 2017 年将加快我国第一二产业转型及第三产业的升级发展。作为第三产业重要抓手的旅游业,在此次报告中被多角度提及。2019 年,全年国内游客 60.1 亿人次,比上年增长 8.4%;国内旅游收入 57251 亿元,增长 11.7%。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成为经济增长中的主要拉动力。2020 年,受宏观环境影响,全年国内游客 28.8 亿人次,比上年下降 52.1%。其中,城镇居民游客 20.7 亿人次,下降 53.8%;农村居民游客 8.1 亿人次,下降 47.0%。国内旅游收入 22286 亿元,下降 61.1%。其中,城镇居民游客花费 17967 亿元,下降 62.2%;农村居民游客花费 4320 亿元,下降 55.7%。 2021 年全年国内旅游总人次约为 32.46 亿人次,同比增长 12.75%,恢复至 2019年同期的 54.05%,其中城镇居民出行约 23.42 亿人次,同比增长 13.41%,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52.38%;农村居民出行约 9.04 亿人次,同比增长 11.06%,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58.89%。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把供给侧结构改革放到了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中来,标志着我国经济结构将进入快速调整期,借此,以旅游为主要动能的产业结构将实现重组,去产能、去库存。现代化农业、金
融创新等,都将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而未来,探索多领域的深度融合发展或将成为常态。
(二)主要子行业的发展状况
1、旅游业
①景区行业
景区是旅游行业的最重要资源,也是旅游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体现了相关地区和公司旅游价值的根本性标识。近年来,我国旅游景区在全国旅游业蓬勃发展的总体形势推动下,无论是开发建设方面,还是保护利用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仍存在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的宏观格局,相当一部分景区存在发展理念滞后、管理能力欠缺、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截至 2021 年 8 月,全国已有 A 级旅游景区 1.3 万多家,其中 5A 级景区 306 个;国家级度假区 45 个,省级旅游度假区 583 个。2021 年 10 月,我国第一批国家公园名单公布,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入选其中,引领生态旅游发展。同时,2021 年我国大型主题公园从 2020
年的 50 家增长到 64 家 46,北京环球影城成为 2021 年度最受关注的文旅项目之一,乐高乐园开始布局中国市场,泡泡玛特等本土企业也将瞄准主题公园赛道发力。此外,传统博物馆景区也不断推陈出新,持续吸引年轻群体参观游览。大型优质文旅综合景区正在成为区域重要的文旅资源和经济引擎,也为旅游跨界融合树立了高质量发展标杆。
景区经营绩效与财务方面,我国景区企业的经营景气指数高达 149.53,远高于饭店、旅行社等产业,其接待人数、预订、工资水平等指标景气值较高。景区对未来的信心值为 151.18,处于旅游各业态最高水平,说明景区企业看好发展前景。
随着全民旅游时代的到来以及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中国在线度假市场交易规模增长迅速。目前景区网络购票市场规模,增速较高,但在线渗透率尚处于较低水平,市场发展空间潜力巨大,随着景区门票的互联网化,如加强 OTA 合作、微信下单等,未来在线景区门票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②旅行社行业
旅游业已经从单一的观光型转向休闲、度假和观光并重,且越来越注重休闲和度假旅游。旅游者也从最初注重产品的观光功能,转向注重产品蕴含的情感、
文化元素,进而转为现在的更注重产品带来的体验价值。今天的旅游者既看重产品性价比,又追求产品的超值体验。旅行社业这个处在旅游供给与旅游需求之间的所有中间业态在旅游业中的作业彰显的日益重要。其实质是为旅游者提供居间性旅行管理服务。主要载体不仅包括传统实体旅行社,还有新兴的 OTA、OTS 及其他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其中,中介机构还包括会展机构、俱乐部、签证和票务机构等。自 2002 年至今的处于全面开放阶段,伴随着中国旅游业的高速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近十年来,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我国旅行社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旅行社行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的重要服务行业之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2020 年第三季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报告》,全国旅
行社总数为 40,167 家。2020 年第三季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 1971.32 万人次、4979.63 万人天,同比减少 60.01%、68.40%;接待 2629.68 万人次、5664.49万人天,同比减少 52.93%、58.10%。
根据《中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年度盘点报告(2021)》,2021 年旅行社数量有所增长,从 2019 年的 38943 家增至 2021 年的 42432 家。2021 年前三季度,旅
行社国内旅游组织 6025.9 万人次,较 2020 年同期增长了 85.5%,旅行社国内旅
游接待了 9246.6 万人次,较 2020 年增长了 60.2%。
我国的旅游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龙头,十年间得到了飞速发展,也为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国的旅行社是从有组织地接待国际入境旅游者的发展模式开始的,九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增加,特别是自从增加了“黄金周”的假期以来,国内旅游异军突起,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以更强劲的增长势头发展。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出境游政策的调整,我国出境旅游的发展也很快,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也成为了一个亮点。旅行社在旅游行业中的龙头地位日益显现,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非常明显。在旅行社行业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行业净利润率却在不断地减少,逐渐稳定在 0.5%-0.6%。一方面,国内旅行社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国民旅游需求增加刺激了国内旅行社规模迅速扩张和行业整体营业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旅游产品的创新设计能力,同类旅行社之间主要依靠价格竞争来获取客源,从而导致行业利润率的下降以及新进入者的减少。旅行社行业将由目前小而散的无序竞争向一定程度的大小同存,
有序合作和竞争的局面发展。短期内,新兴领域的旅游产品将成为旅行社新的利润增长点。随着大型旅行社集团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百强旅行社企业将采用多元化经营策略,投资于景区经营、酒店、旅游地产等旅游子行业。在此背景下,旅行社更应该加强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把握市场动向,抢占行业制高点。
2、餐饮业
伴随着高端餐饮向大众餐饮转型、O2O 外卖服务兴起、以及高端餐饮自身逐渐复苏,餐饮行业持续维持回暖。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2019 年我国餐饮收入 46,721.00 亿元,同比增长 9.4%。品牌餐饮引领作用显著,餐饮业发展速度仍位于合理区间,餐饮收入总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持续回升。并且,餐饮市场对整个消费市场增长贡献率超过 10%,拉动消费市场增长超过 1%。餐饮行业稳增长、促消费的作用不容小觑。从 2014 年到 2020 年,全国餐饮行业市
场规模以 10.9%的平均增速持续增长,到 2020 年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近 6 万亿
元。2020 年受宏观环境影响,我国餐饮收入 3.95 万亿,下降 16.6%。虽然 2020年餐饮行业遭受打击,但我国餐饮行业稳中向好的趋势不变。2021 年餐饮业行业收入回暖至 2020 年前水平达到 4.68 万亿元,我国餐饮行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5.5%。
2016 年起,餐饮行业迎来诸多利好政策:3 月,商务部发布《关于推动餐饮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宣布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4月底,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作为生活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餐饮业也被纳入到其中,取得了很好的降税减负效果。7 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并于 10 月起开始执行。2016 年底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指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 13 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 202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
3、酒店业
随着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酒店业成为社会消费品零售业中增幅较大的子行业之一。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原国家旅游局)2022 年公布的《2021 年第四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四季度,全国共
有 6801 家星级饭店的统计数据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其中一星级
10 家,二星级 705 家,三星级 3196 家,四星级 2132 家,五星级 758 家。统计显
示,全国 6801 家星级饭店第四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 361.29 亿元,其中,餐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43.11%;客房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38.67%。
总体来看,近年来酒店业增长较快,但也表现出较强的周期性。随着酒店行业竞争的加剧,单体酒店受制于营销渠道与品牌影响力,竞争力日趋下降,未来酒店业将呈现品牌化、规模化和集团化的趋势。从未来发展看,中国未来经济、人均 GDP 将继续保持增长的趋势,在我国“稳增长、调结构”的大背景下,酒店餐饮住宿业作为第三产业的主力军将迎来更加规范、健康、快速的发展。“十三五”期间,消费升级、市场细分将给住宿餐饮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引导行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型发展。酒店住宿餐饮行业将从以星级饭店单一业态为主、高端餐饮为投资焦点的单一产品期进入以大众化为主体,多业态、精细化、品质化、特色化的发展新时期。
(三)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 1998 年 12 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陕西省发展旅游业的龙头企业。发行人成立近二十年来,形成了以景区运营管理、城市旅游文化区投资建设、大型文化演艺、旅游服务为一体,国内知名全旅游产业体系开发运营企业集团。集团旗下拥有国家 AAAAA 景区的华清池;国家 AAAA 景区的少华山;以及新开发的太华索道等景区;陕中旅和陕西海外 2 家国际旅行社;西安宾馆、唐城宾馆和东方大酒店等三家四星级涉外酒店;《延安保育院》、《长恨歌》等著名大型文化演艺节目,一家陕西省唯一的省级文物商店,以及一家影视公司。形成了融“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为一体的旅游产业体系。
2005 年,发行人入围“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列国内旅游行业第七名;
2007 年,被博鳌国际旅游论坛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旅游集团”;2008 年被授予
“陕西经济发展杰出成就奖”,并当选“陕西红旗先锋单位”;2009 年,被世界旅游
精英博鳌峰会授予“最具发展潜力旅游集团”荣誉;2010 年,在中国企业创新论坛上,被授予“年度中国自主创新企业百强”荣誉,同年荣获陕西省“低碳先锋绿色企业”称号;2011 年,荣获中国旅游协会评选的“旅游景区创新奖”等荣誉;2012年荣获“陕西省十大品牌企业”称号;2014 年荣获“第二届陕西文化企业十强”; 2014 年中国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最佳展示奖”;2016 年被评为“中国百
强旅游投资企业”。2017 年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获 2017
年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展览会“最佳人气奖”等。
2018 年被陕西省旅发委授予“2017 年度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国旅游报评为“2018 中国旅游影响力社会责任企业 TOP10 奖”等。2019 年被国家文旅部和陕西省政府授予“第六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优秀组织奖”。2019 年中国旅游总评榜中,陕旅集团荣获“年度文旅融合贡献奖”“年度旅游运营管理卓越奖”。2019 年,陕西省旅游协会授予公司“2019 陕西旅游产业贡献奖”“2019 陕西旅游协会贡献奖”。2020 年及 2021 年,连续两年入围中国旅游集团 20 强名单。发行人所处行业虽属竞争性行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地方政府,在政策支持方
面有一定优势,同时兼具市场化经营的能力和基础。随着国内旅游消费需求的不断上升,公司未来发展将得到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保障,行业地位明显,市场占有率较高。
2、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是陕西省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和资本运营机构,陕西省旅游业龙头企业,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自公司 1998 年成立以来,在资源获取、项目审批以及补助政策等多方面得到有力支持。《长恨歌》文艺演出、延安“圣地河谷”文化旅游中心区建设、太华索道建设、上海世博会陕西会馆建设与宣传、少华山景区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恢复建设等项目都曾先后获得政府的补助支持。此外,西安作为十三朝古都及丝绸之路起点,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为进一步发展陕西省旅游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陕西省政府对发行人加大了资本金的注入力度,提供陕西省旅游产业基金种子基金,以此来推动陕西旅游事业发展。各级政府的强力支持将进一步强化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3、区位优势
发行人地处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作为十三朝古都及丝绸之路起点,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西安又是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通往西北和西南的门户城市与重
要交通枢纽,是西北地区第一大城市,陕西省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2014 年 5 月,中国首个航空城落户西安,自 2014 年 6 月 1 日
起,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口岸获得了中国第八个对 51 个国家公民实施 72 小时过境
免签政策。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至今已开通往返 20 个以上国家级地区定期、包机
航线 119 条;与国内 51 个城市通航。同时作为空中丝绸之路起点的西安与国际城市的距离正在不断拉近。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逐步推进,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西安区位优势明显,承东启西、连接南北,是亚欧大陆桥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转站,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借助“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契机,将带动陕西省与“一带一路”各国的文化旅游交流和产业合作,发行人作为陕西省重点支持的以旅游为核心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必然会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4、资源优势
发行人投资 5.2 亿元建设运营了西岳华山险峰上唯一的登顶索道华山西峰索道。发行人拥有 5A 级风景区华清池景区及 4A 级风景区少华山景区的垄断经营权,其中,5A 级景区华清池以 6000 年温泉利用史和 3000 年的皇家园林建筑史享誉海内外,2008 年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2012 年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原国家旅游局)确定为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在华清池景区内,公司精心推出的国内首部“真山真水真历史”的大型实景历史舞剧
《长恨歌》,曾在中国国际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大会上,荣获“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十大旅游演出”称号,被誉为陕西旅游的又一张金边名片。大型红色歌舞剧
《延安保育院》在首届中国儿童戏剧节上获“优秀展演剧目”奖,并于 2012 年 7
月 1 日在延安常态化演出。被誉为“中国红磨坊”的西安唐乐宫,其提供的具有盛
唐风情歌舞表演享誉全球,是一家可同时容纳 650 位宾客用餐的“剧院式餐厅”,同时也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剧院式餐厅。综上所述,公司在景区发展以及依托景区文化推出的大型演艺作品方面,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5、集团效应优势
发行人拥有“华清池”、“少华山”、“太华索道”等景区,拥有旗下三家地理位置优越的涉外酒店,两家大型旅行社,一家国家二级客运企业,另外还拥有具有文物经营和仿制资质的专业化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景区参观、住宿饮食娱乐以及交通和购物服务,形成了融“食、住、行、游、购、
娱”六要素为一体的旅游产业体系,各项业务间相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形成了集团化优势。
(四)发行人经营管理与方针战略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文化旅游产业的投资与运营管理,形成了一整套完善严谨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不断打造整体竞争优势,致力于形成板块化、集约化、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实现文化与资本的融合,丰富重大项目内涵。其对重大项目实行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多方融资、积极推动的运作模式。在项目融资方式上,集团各单位依托自身资源,采取多种途径开展融资工作,拓宽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资本性资金保证和融资支付。同时,发行人注重重视品牌建设和保护,致力于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完成了陕旅汉字商标申报工作,并通过举办“最美乡村公路”评选、“对话大明宫文化旅游商业集群一一丝路遗产第一商圈活动”及“关爱留守儿童一一陕旅爱在行动”等各项社会活动,持续地宣传了集团及各子公司的企业文化,不断为陕旅品牌注入文化内核,持续打造陕旅集团诚信、责任、担当的社会形象。同时,还通过运用专业营销队伍及品牌咨询公司等专业手段,不断深化公司品牌内涵,监控品牌发展方向,提高陕旅集团知名度、美誉度,重视品牌价值加载。
在经营方针战略方面,发行人有明确的重点项目发展定位、规划建设目标和投资发展重点,总体形成了后续发展重点项目布局。发行人通过项目带动战略,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全面发展”为指导,专心致力于旅游产业的发展,以景区业务为核心,重点培养发展旅游文化业务、酒店管理业务和旅游纪念品开发业务,提升旅行社、酒店和旅游汽车业务。以资本运作为手段,持续优化集团的资产结构,加强品牌运营与专业管理,通过科学决策和管理,打造充满活力、富有吸引力和品牌领导力的现代旅游企业集团。因此,发行人在经营管理与方针战略具有一定优势。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及审计情况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数据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A 审字(2020)1422 号);发行人 2020年度财务数据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110228 号);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数据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110212 号)审计。
(二)报告期内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1、2019 年度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之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发行人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
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发行人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发行人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发行人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4,840.40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4,840.4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4,343.5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4,540.90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633.40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653.8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 (权益工具) | 508.2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 485.7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2.50 |
b、对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103.98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103.98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407.68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471.33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6,166.35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6,167.9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 (权益工 具) | 485.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 485.75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变更前) | 重分 类 | 重新 计量 | 2019-1-1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 - | - | - |
应收账款 | 4,343.50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197.4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4,540.90 |
其他应收款 | 633.4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20.4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653.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508.25 | - | - |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2.5 | - |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485.75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 | 485.75 | - |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485.7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 | 22.5 | - |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22.5 |
b、对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 量 | 2019-1-1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 - | - | - |
应收账款 | 1,407.68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63.65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1,471.33 |
其他应收款 | 6,166.35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1.61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6,167.9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485.75 | - | - |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项目 | 2018-12-31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 量 | 2019-1-1 (变更后)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485.75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 | 485.75 | - |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 | - | - | - | - |
重新计量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485.75 |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计量类别 | 2018-12-31 (变更 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1-1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232.15 | - | 197.40 | 34.75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40.62 | - | 20.40 | 20.22 |
b、对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计量类别 | 2018-12-31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1-1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76.66 | - | -63.65 | 13.01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3.30 | - | -1.61 | 1.69 |
D、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合并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并未分配利润 | 合并盈余公积 | 少数股东权益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15,128.04 | 4,088.88 | 161,251.14 |
1、应收款项减值的重新计量 | 152.95 | - | 28.64 |
2019 年 1 月 1 日 | 15,280.98 | 4,088.88 | 161,279.78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a.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发行人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发行人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 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发行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b.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
(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 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 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发行人对 2019 年 1 月 1 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c.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 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人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为: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会[2019]6 号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7,128.26 |
应收票据 | 2,060.76 | |
应收账款 | 105,067.50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51,579.84 | |
应付票据 | 17,797.95 | |
应付账款 | 133,781.90 |
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2019 年运用新的方法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52.95 万元,增加年初
少数股东权益 28.64 万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发行人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3)前期差错更正
本期发行人不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2020 年度
(1)会计政策变更
1)所属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
如审计报告附注财务报表和编制基础所述,本集团所属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 5 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审计报告附注。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集团之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将其重分类列报
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a、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前)金额 | 2020 年 1 月 1 日 (变更后)金额 |
预收账款 | 27,466.04 | 24,180.76 |
合同负债 | 3,285.28 |
b、对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前)金额 | 2020 年 1 月 1 日 (变更后)金额 |
预收账款 | 2,724.77 | |
合同负债 | 2,724.77 |
c、对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前)金额 | 2020 年 1 月 1 日 (变更后)金额 |
预收账款 | 560.51 | |
合同负债 | 560.51 |
B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a、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预收账款 | 76,691.72 | 78,287.63 |
合同负债 | 1,595.92 |
b、对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预收账款 | 618.53 | |
合同负债 | 618.53 |
c、对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预收账款 | 977.39 | |
合同负债 | 977.39 |
C 对 2020 年度利润表的影响无。
2)2020 年度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季节性停工期间营业成本核算变更
2020 年 10 月 16 日,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议案如下:为使会计信息能够更可靠、更相关,更加公允的反映发行人营业成本全貌,提升营业成本的可比性,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长恨歌》季节性停演期的费用从管理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并进行追溯调整。该政策变更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如下:
a、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19 年度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营业成本 | 392,927.11 | 1,934.18 | 394,861.29 |
管理费用 | 63,160.89 | -1,934.18 | 61,226.71 |
b、对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19 年度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营业成本 | 23,904.42 | 1,934.18 | 25,838.60 |
管理费用 | 7,134.59 | -1,934.18 | 5,200.41 |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本集团之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如下会计差错更正:
1)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调减 2,731,465.19 元,调整原因系:①将预付账款中属于待摊性质的款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调减预付账款 1,023,780.73 元;②将预付账款中已到货未开票的工程款重分类至在建工程核算,
调减预付账款 136,215.10 元;③将预付账款中的工程款、设备款等长期资产款项
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减预付账款 1,571,469.36 元,以上共计调减预付账
款 2,731,465.19 元。
2)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流动资产调增 1,023,780.73 元,调整原因系将预
付账款中属于待摊性质的款项 1,023,780.73 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3)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调增 136,215.10 元,调整原因系将预付账款
中已到货未开票的工程款 136,215.10 元调整至在建工程所致。
4)2019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 23,975,625.60 元,调整原因系补提各期太华索道应缴纳的华山景区资源使用费,相应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23,975,625.60 元所致。
5)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增 1,571,469.36 元,调整原因系将
预付账款中的工程款、设备款等长期资产款项 1,571,469.36 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6)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调增 159,837,503.92 元,调整原因系补提
各期太华索道应缴纳的华山景区资源使用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159,837,503.92 元,相应调增其他应付款所致。
7)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调减 37,381,329.96 元,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 31,441,059.82 元,调整原因系上述调整事项涉及的期初及本期未分 配利润的调整所致。
8)2019 年 12 月 31 日少数股东权益调减 98,480,548.36 元,2019 年年初少数股东权益调减 78,978,772.21 元,调整原因系上述调整事项涉及的期初及本期 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所致。
9)2019 年度营业成本调增 35,967,479.11 元,调整原因系①补提当年太华索
道应缴纳的华山景区资源使用费,调增营业成本 32,068,123.69 元;②与管理费
用、销售费用之间成本费用重分类调整,调增营业成本 3,899,355.42 元,以上共
计调增营业成本 35,967,479.11 元,调增销售费用 865,672.01 元,调减管理费用
4,765,027.43 元。
10)2019 年度所得税费用调减 4,810,218.55 元,调整原因系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调减所得税费用 4,810,218.55 元所致。
11)2019 年度少数股东损益调减 19,788,163.64 元,调整原因系以上事项调整引起少数股东损益调整所致。
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19 年累计影响数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预付款项 | 60,430.27 | -273.15 | 60,157.13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71.40 | 102.38 | 28,173.77 |
在建工程 | 462,267.63 | 13.62 | 462,281.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44.89 | 2,397.56 | 6,042.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244.09 | 157.15 | 58,401.23 |
其他应付款 | 181,670.35 | 15,983.75 | 197,654.10 |
未分配利润 | 6,939.55 | -3,738.13 | 3,201.42 |
少数股东权益 | 178,113.15 | -9,848.05 | 168,265.09 |
(续表)
受影响的项目 | 2019 年度净利润影响数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营业成本(注 1) | 394,861.29 | 3,596.75 | 398,458.04 |
销售费用 | 49,231.51 | 86.57 | 49,318.08 |
管理费用(注 1) | 61,226.71 | -476.50 | 60,750.21 |
所得税费用 | 14,899.92 | -481.02 | 14,418.90 |
少数股东损益 | 16,034.09 | -1,978.82 | 14,055.27 |
注 1: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前金额为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后金额。
3、2021 年度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所属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其他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施行新收入准则。新收
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 5 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二十九)。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收入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A、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 前)金额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金额 |
预收账款 | 76,691.72 | 630.53 |
合同资产 | 2,453.66 | 2,453.66 |
合同负债 | 1,595.92 | 77,657.10 |
②对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 前)金额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金额 |
预收账款 | 191.48 | - |
合同负债 | - | 191.48 |
B、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变更 前)金额 |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变更 后)金额 |
预收账款 | 23,457.40 | 347.32 |
合同资产 | 1,480.35 | 1,480.35 |
合同负债 | 1,219.64 | 22,162.15 |
其他流动负债 | 19,005.22 | 21,172.79 |
②对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当期单体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
9 号)以及于 2017 年 5 月 2 日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本集团所属子公司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集团其他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 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 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 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①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56,385.95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56,385.95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296.5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296.5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88,008.69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88,008.69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39,712.46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39,712.4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 (权益工具) | 138,742.69 | 债权投资 | 摊余成本 | 66,3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6.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492.48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摊余成本 | 66,3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38,765.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485.75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2.50 | - |
②对集团单体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91,711.99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91,711.99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8,726.89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8,726.89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61,524.49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61,524.4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 (权益工具) | 36,903.00 | 债权投资 | 摊余成本 | 102,398.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摊余成本 | 7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 | 4,505.00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入当期损益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①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21 年 1 月 1 日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 - | - | - |
应收票据 | 296.50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296.50 |
应收账款 | 88,008.69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88,008.69 |
其他应收款 | 239,712.46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239,712.46 |
持有至到期投资(原准则) | 66,300.00 | - | - | - |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 | - | 66,300.00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38,749.42 | - | - |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73 | - |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 - | 138,742.69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 |
加:自持有至到期投资(原准 则)转入 | - | 66,300.00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66,3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85.75 | - |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准则)转入 | - | 6.73 | - |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492.4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50 | - | - | - |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21 年 1 月 1 日 (变更后)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准则)转入 | - | 138,742.69 | - |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138,765.19 |
②对集团单体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21 年 1 月 1 日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 - | - | - |
应收账款 | 8,726.89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8,726.89 |
其他应收款 | 861,524.49 | - | - |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861,524.49 |
持有至到期投资(原准则) | 70,000.00 | - | - | - |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 | - | 70,000.00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36,903.00 | - | - | - |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 | - | 32,398.00 | - |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 - | 4,505.00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 |
加:自持有至到期投资(原准 则)转入 | - | 70,000.00 |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准则)转入 | - | 32,398.00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102,398.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准则)转入 | - | 4,505.00 | - |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 | - | - | -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 - | 4,505.00 |
3)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
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简称“新租赁准则”),本集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准
则衔接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合同,本集团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 期损益。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A、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 前)金额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金额 |
在建工程 | 466,663.93 | 456,085.13 |
使用权资产 | - | 10,578.80 |
租赁负债 | - | 10,780.72 |
长期应付款 | 353,500.19 | 342,719.47 |
②对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B、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①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变更 前)金额 |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变更 后)金额 |
在建工程 | 536,857.87 | 514,687.42 |
使用权资产 | - | 23,070.17 |
租赁负债 | - | 21,667.51 |
长期应付款 | 385,554.07 | 363,886.55 |
②对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当期单体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财会
[2021]3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