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440705-2022-00331
项目名称: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
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05-2022-00331
项目名称: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830000.00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
2、标的数量:1 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详见采购项目需求)。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本合同要求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2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
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网上下载售价(元):15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xxxx 0 x 701)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止。六、其他补充事宜
此外,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2 年 3 月 2 日下午 5:30 止。
(三)报名期限内,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通过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标书款缴纳后可下载磋商文件。收款单位: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 2012063909200016122。
注:文件费转账的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必须以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备注采购编号。
(四)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磋商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迎宾南路 16 号
联系方式:0750-6433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工业大道 10 号联系方式:0750-6660683
邮箱:xxxx_0000@000.xxx 0.xxxxxx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发布人: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本合同要求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为提升崖门镇产城融合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更好地迎接创文、xx等考评工作,参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和多地制定的环卫行业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条例,结合崖门镇实际,将崖门镇辖区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整体外包。
(一)服务范围
1、清扫范围:负责崖门镇崖西圩镇、崖南圩镇主干道及横街小巷、集贸市场、各类商铺门店门前、公共广场公园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面积约 38 万平方米,圩镇每日两扫,13 小时保洁工作,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冲洗路面一次,每星期冲洗人行道一次。其中,圩镇主干道包括中心路、中心东路(即车站花圃右边)、迎宾北路、迎宾南路、崖门医院
-迎宾南路交叉口、Y007 乡道、Y179 乡道(车站对面花圃往 S271 省道交叉处)等。
2、清运范围:负责崖门镇辖区内 2 个社区居委会和 17 条行政村,厂企要求的所有生活垃圾的清运,其中崖西、崖南圩镇生活垃圾每日两运,农村的生活垃圾每日一运,使用压缩车,统一清运至镇垃圾压缩站。
(因崖门镇处于发展状态,道路及其它设施将会改变、增加或减少,故此服务范围不局限以上范围。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将此风险列入考虑范围。)
(二)服务内容
1、在服务范围内,所有道路的清扫、保洁(包括道路两侧至店铺门前位置等公共位置)、服务区域范围内被人废弃的垃圾、余泥、杂物等的清理、道路及人行道的冲洗、生活垃圾的收集、大件垃圾(家具、床垫)的破碎及收运和处理、牛皮癣的清理(包括道路及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墙体、店铺立面、路牌、公交站亭、灯杆等所有市政设施)、路牌、果皮箱及垃圾箱的清洗等,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2、非物管小区、商贸城内路、商铺门口及xx道路的保洁工作;物管小区商铺门口及xx道路保洁工作。
3、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商铺、非物管小区、崖门镇固定垃圾收集点内的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家具、床垫)收集、运输及处理工作。
4、负责收集清运服务区域内由水利部门打捞河涌产生的生活垃圾。
5、城市管理、创文、xx要求:应城市管理工作以及创文、xx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做好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创文、xx检查工作,在检查期间增加的人力物力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将此风险列入考虑范围。)
6、城市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服务要求
城管部分按相关城市管理考评标准执行,如标准修改,则按最新修订的考评标准执行,具体按附件《保洁质量评分标准》执行。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承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服务费支付:
1、按月进行保洁服务费结算(即保洁服务费中标价除以 12 个月);在每个评分周期(一个自然月)由采购单位组织双方对不定期的相关路段保洁检查评分,并根据《崖门镇环卫保洁检查登记表》、《崖门镇环卫保洁考核登记表》、《崖门镇环卫保洁月计分表》,填写《崖门镇当月实际保洁服务费签证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成交供应商根据签证的当月实际保洁服务费的金额提供相关发票,7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保洁费,若验收不合格(即综合得分小于 70 分),采购方有权不支付上月保洁服务费。
2、次月 3 日前由采购方根据当月《崖门镇环卫保洁月计分表》(附表)得分情况支付,
若得分等于 85 分或以上(即扣分小于等于 15 分)则支付全额的月保洁服务费,若得分低于 85
分(即扣分大于 15 分),则按合同扣减服务费。实际月保洁服务费计算方法:
A=月保洁服务费;B=扣分;C=实际月保洁服务费;D=直接扣款。 B≤15 分时 C=A-D
B>15 分时 C=(100-B)÷100×A-D
3、实际月保洁服务费经双方确定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实际月保洁服务费金额的发票,采购人 7 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月保洁服务费金额支付上月服务费。
(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向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 2% 收取。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内没有发生违约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回成交供应商。
(四)其他要求
投标总价为总包干报价,本项目包括的费用:服务费、服务人员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伤意外保险、全勤补助、节假日补助、加班费、高温费补助、年终奖励金、劳保用品等)、清洁所需材料或工具费用、垃圾桶、设备车辆、垃圾运输及垃圾处理费用、各项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且采购人不因为招标内容遗漏而减少扣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管理要求
1、崖门镇城管管理部门
(1)崖门镇由城管保洁检查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日常检查为巡查和不定期局部抽检评分,考核是对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范围进行评分,每月至少一次。
(2)在创文、xx或重大节假日等期间,考核小组每日对区内的环卫保洁进行现场检查。 2、成交供应商组织架构
(1)成交供应商应设一名正经理、一名副经理、质量检查管理员 3 名,负责与考核小组联系日常工作各项事宜。
(2)成交供应商必须成立由 3 名或以上人员组成的专职质量管理巡查小组(简称质管小
组),配备 3 辆或以上机动车,并报考核小组备案。明确质管小组人员巡查区域,建立日检巡查制度,每日对负责区域的环卫保洁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3、成交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环卫保洁的范围划分区域,每区域设专人进行环卫保
洁,并报考核小组备案。环卫保洁人员需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购买各类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由成交供应商在开始服务前提供人员年龄表。
(二)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
1、人员、车辆及设备的配置按照该项目的服务面积、作业等级、作业标准等要求进行配置。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承包范围内需配置的人员、车辆、设备的数量,并专为本地区进行服务,供应商服务本地区的人员、车辆、设备等不能少于规定的数量。详见《人员、车辆、设
备配置表》。
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人员、车辆、设备配置表
(1)环卫设施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8 吨垃圾压缩车 | 2 台 |
2 | 3 吨垃圾压缩车 | 3 台 |
3 | 12 立方米洒水车 | 2 台 |
4 | 5 立方米洒水车 | 1 台 |
5 | 道路洗扫车 | 1 台 |
6 | 扫路车 1 辆 | 2 台 |
7 | 路面养护车 | 2 台 |
8 | 多功能货车 | 1 台 |
9 | 电动保洁车 | 20 辆 |
10 | 240 升垃圾桶 | 1200 个 |
11 | 660 升垃圾桶 | 200 个 |
(2)人员:49 人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1 | 经理 | 2 人 |
2 | 管理员 | 3 人 |
3 | 司机及跟车人员 | 20 人 |
4 | 清扫保洁人员 | 24 人 |
2、为确保服务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所有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必须在合同生效后 20 天内全部配齐,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全部车辆安装 GPS 动态监控系统,并预留两个以上端口以便与采购人的电脑系统联网,以满足采购人对作业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的需要,该系统必须能够储存 3 个月以上的动态监测信息,并允许采购人随时调阅相关历史资料,供应商不得更改系统的原始数据,并保证该系统能不间断地有效工作,该系统的开发、设备安装、维护及升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自有的 GPS 动态监控系统的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接入采购人监控系统的技术指标要求,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各种车辆的车容车貌必须保持整洁、证件必须齐全,车身需按要求统一制作车身标识,设置明显的安全作业指示牌。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起一个月内,配置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服务合同。
3、本项目的人员、车辆及设备必须专用于本项目,若发现供应商有违反该规定的,每次扣罚 10000 元/次/辆。
4、机械化清扫所使用的车辆,必须为带喷雾系统的清扫车,且保证喷雾系统能正常使用。
5、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要在会城或崖门镇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场地租赁证明或自有房产证明,如是租赁,其合同期必须大于本项目服务期限。
6、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配置 3 名或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
7、供应商必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日常合同工作人员不少于 49 人),为其购买社会养老、工伤、医疗、失业、意外等相关保险;必须执行国家劳动法及劳动报酬待遇的相关规定;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三)检查考核工作流程:
1、质管小组和考核小组、联合检查组分别建立工作联系群;
2、日常检查期间,质管小组每天上午十时三十分之前将自检结果发至工作联系群,主要说明突发情况,比如某处有人偷倒大量垃圾未能及时清理等,并注明完成时间;制定自查自检日志,一式两份填写附件《崖门镇环卫保洁服务公司自查自检日志》,每月汇总,一份自存备
查,一份下月十日前送至考核小组存档;
考核小组将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发到工作联系群,供应商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作出响应,并将响应照片发至工作群。局部抽检评分宜通知供应商派员参加,得分填写附件《崖门镇环卫保洁检查登记表》,若供应商未派员参加,必须补签名;考核小组考核前两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派员参加,得分填写附件《崖门镇环卫保洁考核登记表》。考核小组评分依据是附件《保洁质量评分标准》,日常检查评分和考核评分按比例计入附表《崖门镇环卫保洁月计分表》,作为当月服务费扣减依据。
《崖门镇环卫保洁检查登记表》、《崖门镇环卫保洁考核登记表》、《崖门镇环卫保洁月计分表》和《崖门镇当月实际保洁服务费签证表》均一式两份,一份发给供应商,一份存档。
在创文、xx或重大节假日等期间,质管小组每天上午九时前将自检结果发至工作联系群,联合检查组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发到工作联系群,供应商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作出响应。
(四)双方的职责和违约责任: 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每月组织一次及以上全面质量检查,日常将派监督人员对各个作业层面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执行采购人的验收标准、监督评分及扣罚办法。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管理、验收、考核。
(2)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交投入本项目的员工名册,以便及时核对员工的增减情况;另外,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交员工的身份证、工资表。服务期间,采购人有权对员工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3)按照“招标工作量”和“验收标准和办法”验收供应商工作质量,计算扣罚和支付保洁服务费。
(4)供应商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承包权,已收取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供应商主动放弃承包权;
②全月总评分结果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为合格。一年内连续二个月月检总评不合格或累计四个月月检总评不合格;
③未做好移交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
④成交后出现分包、转包情况的;
⑤如供应商在协助采购人核实工作量方面弄虚作假的;
⑥如供应商有违法纵容、煽动工人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或因供应商无视工人权益引致工人有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
⑦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⑧抽取地下水进行淋水、偷倒垃圾、项目范围外垃圾混入本项目处理的。 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必须配备足够保洁人员,确保保洁质量。
(2)供应商保洁所需的保洁工具、车辆、设备及环卫用品等,由供应商自行购买,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原则上按足够人员数量配置,如由于机械化清扫确实需要减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并要保证环卫保洁质量不能下降。
(4)考虑到聘请的员工身体安全问题,要求供应商聘请的员工,男、女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以保证生产安全。
(5)供应商中途因违反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被收回承包权时,为保障崖门镇环卫、市政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及社会的安定,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交接安排。
(6)承担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7)合同期满的,供应商须做好下列工作:
① 已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包括工资、税费、社保及其他欠款);
② 必须做好过渡期各项工作,确保环卫管理工作运作正常,顺利交接;
③ 供应商中途因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被收回承包权的,为保障环卫工作的连续性及社会的安定,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交接安排,拒不交接的,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8)如接受上级的各项检(复)查、验收以及各项创建工作,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工人加班费、机械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超出承包范围的,另行协商解决相关费用);如有突击任务,供应商要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否则,视作违约。
(9)台风、洪涝、火灾或其他有关应急事故时,供应商必须配合好采购人调动有关工人、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等,全力支持和配合好采购人有关工作,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0)供应商须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并且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必须高于当地政府发报最低工资标准的 110%以上。负责购买所有环卫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意外保险,如因不购买养老保险、工伤意外保险而受到劳动保障部门处罚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11)如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车辆事故等),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2)所有的清洁设备和工具由供应商添置和配备,并负责维修费用。
(13)供应商无权拒运采购人同意收运的各类型垃圾,并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原则上不得收运有毒、易燃易爆、医疗等有危险性的特种垃圾。
(14)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在清运垃圾辖区内擅自收取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保洁费。经采购人查证属实的,采购人有权按供应商收取费用的 2 倍进行处罚。
(15)在承包期内,供应商不能主动退出某个区域保洁、垃圾收集等工作。 3、违约责任
供应商出现如下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供应商不得部分或整体转让承包权,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2)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经采购人督促仍无按规定时间内发放的。
(3)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4)供应商擅自停止垃圾收集清运或街道清扫保洁工作超过 24 小时(含 24 小时)的。
(5)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自行退出承包的。
(6)合同期内连续二个月月检不合格或一合同年度内累计四个月月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7)在承包期内,供应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退出某个区域保洁、垃圾收集等工作。 4、其他约定:
(1)为方便联系以及工作上能快速反应,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必须在相应管理处内设置办公场所。
(2)如提前中止合同,采购人有权相应扣减承包款,相关费用以合同价格计算。
(3)如供应商无法履行承包合同的,供应商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重新招标或移交其他公司承接。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期间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直至采购人完成新的招标工作以及顺利移交相关市政环卫工作后,才可退出(采购人有权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要全力支持并配合好xx城市检查、城市管理检查、各项创建工作等,在保洁及过程中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解决。
(五)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详见以下相关附件
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830000.00 元,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整个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的供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文件中,带有“★”符号的条款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响应条款,否则,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带有“▲”符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和要求,供应商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附件 1 崖门镇环卫保洁作业标准
保洁类别 | 备注 | ||||||||
保洁 | 普扫 | 清洗 | |||||||
等级 | 保洁时长 | 保洁时段 | 普扫次数 | 完成时间 | 车道 | 人行道(含花台花坛) | |||
次数 | 保洁时段 | 次数 | |||||||
一 | 二级 | 16 | 5:00-18:00 | 2 | 第一次:夏秋 8:00 前 冬春 8:30 前第二次: 16:30 前 | ||||
二 | 四级 | 11 | 6:00-17:00 | ≧1 | 8:30 前 |
附件 2
崖门镇环卫保洁、绿化服务公司自查自检日志
项目类型: 🞎环卫保洁 🞎绿化 巡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地点 | 发现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附图(整改前) | 附图(整改后) |
1 | ||||||
2 | ||||||
3 | ||||||
4 | ||||||
5 |
服务公司:(xx) 检查组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3
崖门镇环卫保洁、绿化检查登记表
检查日期:
序号 | 检查时间 | 抽查地点 | 抽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扣分情况 | 整改期限 |
1 | ||||||
2 | ||||||
3 | ||||||
4 | ||||||
… | ||||||
N |
崖门镇门考核小组签名:服务公司负责人签名:
附件 4
崖门镇环卫保洁考核登记表
考核日期:
序号 | 考核时间 | 地点 | 考核项目 | 考核情况 | 扣分情况 | 整改期限 |
1 | ||||||
2 | ||||||
… | ||||||
N |
崖门镇考核小组签名:服务公司负责人签名:
附件 5
崖门镇环卫保洁月计分表
汇总日期:
序号 | 日 期 | 计分类型 | 扣分情况 | 汇总分值 | 备注 |
1 | 检查 | 检查按 50%计入总分 | |||
2 | 检查 | 检查按 50%计入总分 | |||
… | |||||
N1 | 考核 | 考核若为一次,则按 50%计入总分 | |||
… | |||||
N2 | 考核 1 | 若考核为二次,每次按 25%计入总分,以此类推 | |||
N3 | 考核 2 | 若考核为二次,每次按 25%计入总分,以此类推 | |||
N | 合计 |
崖门镇考核小组签名:服务公司负责人签名:
附件 6:
崖门镇当月实际保洁服务费签证表
保洁服务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保洁服务段扣分: 分
x保洁服务段直接扣款: 元(大写: )本保洁服务段实际月保洁服务费金额: 元
(大写: )
其它情况说明: 。
崖门镇考核小组签名:(盖章)服务公司负责人签名:(xx)
说明
A=月保洁服务费;B=扣分;C=实际月保洁服务费;D=直接扣款。 B≤15 分时 C=A-D
B>15 分时 C=(100-B)÷100×A-D
附件 7
保洁质量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一 | 人力清扫 | 1. 道路清扫时间: (1)保洁道路早上 8:00 完成普扫 (2)保洁道路完成普扫时间:第一次为夏秋 8:00 前,冬春 8:30 前;第二 次为 16:30 前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2. 道路保洁时间: (1)保洁道路及重点区域:5:00-18:00,共 13 小时巡回保洁; (2)其它道路:6:00-17:00,共 11 小时巡回保洁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3. 人行道清洗: (1)道路及重点区域:1 次/周; (2)其它保洁:2 次/月; 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4.闲置空地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能有裸露堆积垃圾,要及时清除有碍市容环境的杂草、杂树,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5.行道树的树穴要进行保洁,清除树穴内的杂草、垃圾;应及时清扫城区各公园内的园建道路两旁 50 厘米内的垃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6.保洁产生的垃圾、必须日产日清,运到指定的收集站(点)或由收集车落实无缝接运,不得偷倒、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7.及时清理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和路障,任意 300 ㎡地面,胶袋、纸 张、果皮等不超过 3 个(块),烟头、痰迹不超过 5 个(处),未能达到 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一 | 人力清扫 | 8.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及时清理下水口,及时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9.闲置空地每周保洁不少于 3 次,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能有裸露垃圾,要及时清除道路和有碍市容环境的杂草、杂树,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10.人行道树的树穴要进行保洁,清除树穴内的杂草。同时,对绿化带进行日常垃圾清理,保持绿化带的整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11.及时清理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和路障,并视实际需要或应采购人要求进行降尘或冲洗,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12.检查岗位时不能缺少保洁员或人数不足,未能达到要求的人每次扣 1 分 | ||
二 | 机械清扫 | 1.清扫车辆收集的垃圾必须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倾倒,不得偷倒,未能达到 要求的每人每次扣 0.3 分 |
2.道路的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路面见本色,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2)任意 100 ㎡地面,沙泥石块不超过 2 平方米,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 扣 0.5 份。 (3)快车道中间分隔带侧石垂直 1 米为宽度的任意 100 ㎡地面,沙泥石块 不得超过 2 平方米,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
(4)任意 300 ㎡地面,胶袋、纸张、果皮等不超过 3 个(块),未能达到 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5)任意 300 ㎡地面,烟头、痰迹不超过 5 个(处),未能达到要求的每 次(处)扣 0.5 分。 (6)地面不得有人为积水,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7)不能有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现象存在,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三 | 果皮箱、垃圾箱、乱张贴 | 1.果皮箱、垃圾箱实行一天一洗两倒(上午和下午各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2.果皮箱、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倒,不能有满溢现象,未能达到要求每次 (处)扣 0.3 分 | ||
3.果皮箱、垃圾箱箱体光洁无明显积垢,箱体周围无垃圾堆积、无积水,未能达到要求每次(处)扣 0.3 分 |
4.果皮箱、垃圾箱应随时保持正常完好状态,不能东倒西歪,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5.果皮箱、垃圾箱出现歪斜、松脱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维修,拆卸,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6.及时清理道路、内街内巷等公共区域及电线杆、路牌、信号灯、树木等市政设施的乱张贴和乱图画,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四 | 垃圾收集和清运 | 1.圩镇内收集垃圾每天不少于 2 次,清运垃圾每天不少于 2 次(完成时间: 上午 10:30 前,下午 16:00 前),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2 分 |
2.服务公司负责政府部门所有生活、绿化垃圾的清运,绿化垃圾归堆后或装袋后要及时清理,不得归堆在显眼处影响市容环境),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四 | 垃圾收集和清运 | 3.所有垃圾清运点,清运完垃圾后,必须清扫干净洒漏在地面的垃圾,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5 分 |
4.积极配合采购人落实对垃圾装载点的选址、定点,撤点工作,并服从采购人安排逐步实现保洁垃圾不设点流动收集,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5.按要求配置密闭压缩式垃圾车收集,车辆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垃圾收集站收运设施正常使用的要求,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
6.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漏酒、污染道路现象,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
7.垃圾装载不得过满,垃圾满车后必须加网保护,车体外侧不得加挂杂物,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
8.不得收运化工、有毒、易燃易爆、医疗等有危险性的特种垃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9.随车配备清扫工具,垃圾收集后必须把收集点(含垃圾屋、垃圾房)清扫或冲洗干净,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五 | 路面洒水、冲洗、栏栅清洗 | 1.保洁道路每天洒水≧2 次,道路洒水降尘的洒水覆盖率要达到洒水路面的 95%以上,洒水车要有明显标志,行车车速不能过快,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 (处)扣 0.3 分 |
2.重点保洁道路每天冲洗 1 次;其它道路每周冲洗 1 次;未能达到要求的 每次(处)扣 0.3 分 | ||
3.对洒水车司机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4.到取水点取水时司机要注意取水口的对接,不能满溢,取水后要将取水点水龙头摆回适合位置,发现取水点有漏水等现象要立即维修,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5.出现雾雨期间,要对路面台阶进行清洗,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6.洒水作业期间动态行驶时速要求控制在 10-15 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并落实安全警示。不能放高音声响,要xx行车,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上下班的市民,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7.每月对道路隔离栏栅冲洗清洁 1 次,于每月 15 日至 20 日之间完成,未 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六 | 收水口、井盖、井座 | 1.负责对公共区域的排水检查井和收水口、格栅设施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工作,如发现井盖丢失、破损等问题的每次(处)扣 0.3 分 |
2.要求落实好井盖、格栅疏水孔的疏通工作,每月清理一次,保证排水功能正常,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3.对井盖设施运行维护,清理沙井口的污泥等杂物,如需更换,要求所更换的井盖(备注:井盖应为整套,包括沙井盖的活动盖和基座),原则上与原有的材质一致,需要更改材质的,需经采购人同意,井盖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损坏、缺失井盖的属非标准规格的,可用 12mm 厚的钢板代替,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0.3 分 | ||
七 | 明渠、地漏、下水管道清 理 | 1.沙井、地漏、下水管道无堵塞,明渠基本无积泥沙、垃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八 | 车容与车貌 | 1.车辆性能良好,统一标识,外观无缺损、号牌清晰,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3.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把车辆擦洗干净,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4.定期维修、翻新或更新作业车辆,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九 | 工具房(点) | 1.工具房整体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无积水,并加上门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2.劳动工具摆放整齐、有序,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3.不得存放非生产性用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4.工人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5.要配足性能良好的灭火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6.要按安全规范使用用电设施,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十 | 安全生产 | 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3.路面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反光标志和服务公司标志的工作服,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4.在指定保洁时间内在岗人数未达到合同最低要求的,扣 0.3 分 | ||
5.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十 | 安全生产 | 6.清扫车必须沿马路侧石或路边摆放,不得妨碍交通,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7.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8.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分 | ||
9.定期全额购买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及保障员工相关劳保福利,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人)扣 0.5 分 | ||
10.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分 | ||
11.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12.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
13.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1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十 | 安全生产 | 1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在 24 小时内上报,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 扣 0.5 分 |
15.不得存放废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违禁品,不得堆积杂物,劳动工具定点有序摆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16.沟渠畅通,无垃圾积聚、及时清排污水,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分 | ||
17.下班前必须把站场清理干净,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18.车辆按合同要求,不能缺少,未能达到要求的每缺少一辆车扣 0.5 分 | ||
十一 | 其它情况 | 1.积极配合做好崖门镇交代的创文以及城市管理等中心工作,如果在创文或城市管理考核及检查过程中,所承包范围有因环卫保洁造成失分,则在当月月检评分中扣除相应分数 |
2.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加强保洁,重要的检查、大型活动、上级特派任务时要无条件积极全力配合,而未能达到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处)扣 2分 | ||
3.服务公司毎天必须派专人在辖区内巡查,如发现有建筑余泥及住户装修弃物要及时清理,如果接到群众投诉或市政等上级部门通知后的 3 小时内必须清理干净,并按采购人要求清运到指定地点,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4.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具体要求包括,负责公共区域所有卫生死角包括废旧家具等卫生死角的清理,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十一 | 其它情况 | 5.考核小组交办的事件要求当天回复处理,对书面投诉事件要求三天内回复处理。积极配合考核小组做好管理资料的搜集积累工作,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6.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为解决收费问题而进行的相关工作,如垃圾核量、垃圾停(开)运,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监督和跟踪等,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
7.所在承包区域内如有受服务公司明显增加或减少垃圾收运量的,要及时上报,并核实工作量,为采购人提供真实的收费依据,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8.不得在承包区域内擅自收取垃圾收集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道路保洁费等物价局规定的由采购人收取的费项或与采购人利益有关系的费项,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5 分 |
9.有责任协助采购人核实工作量,不得弄虚作假。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10.有责任协助采购人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不得无故拖延。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11.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运到指定地点分类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一并收集,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1 分 | ||
12.服务公司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承包区域内超出其承包任务范围的市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3 分 |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十一 | 其它情况 | 13.如服务公司在承包区域外从事其他环卫工作的,必须向采购人如实说明垃圾的处理场所与数量,不得将承包区域以外的垃圾运回采购人辖区内的中转站或垃圾收集点处理,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 0.5 分 |
14.对投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毎次(处)扣 0.5 分,二次投诉属同一事件的每 次(处)扣 2 分,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每次(处)扣 2 分 | ||
15.对投诉事件或检查需要整改,而未能按要求处理的毎次(处)扣 3 分 | ||
16.不得在作业时间内、垃圾清运和服务场所分拣回收废旧物品,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17.区内一年内新建的街巷无条件必须纳入保洁范围中,未能达到要求的毎次(处)扣 0.3 分 | ||
18.服务公司按合同规定要求进场保洁,不按规定进场或未达到要求的每天扣 0.5 分 |
附件 8
招标项目档案资料归档移交清单
归档单位(盖章):
编号 | 项目名称 | ||||
序号 | 归档资料内容 | 份数 | 页数 | 归档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资料整理人 | 公用办负责人 | ||||
资料归档验收人 | 资料归档审核人 | ||||
提交日期 | |||||
说明:1、“√”表示“有”,“×”表示“无” |
附件 9:
崖门镇环境卫生服务要求
卫生质量要求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2 号)、《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6 年版本)等国家和部门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崖门镇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细则》执行。
1、每天按规定时间对区内公共区域进行“二大清扫一保洁制”。具体作业时间安排:
①行政中心xx范围作业时间:凌晨大扫:08:00 前完成;上午保洁:08:OO~13:0O;下午保洁:13:OO~18:00,每天清扫保洁时间 13 小时。
②全面清扫路段(包括绿化带、人行道),即是沿街房屋外的所有路面,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2、严禁花扫、漏扫,严禁把沙土、垃圾扫入下水道或沙井,严禁将垃圾、沙土堆放在绿化带、花坛、道路外空地,垃圾清运车作业时严禁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要将垃圾(包括公路沿线的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保持垃圾收集点xx环境干净整洁。
3、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圩镇内实行每日两运。大型垃圾需及时进行清理。
4、垃圾收集点及收集容器卫生要求。保持服务范围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做到区中心的一周二冲洗,xx的一周一冲洗。无积存垃圾,无明显污迹,无残缺,无粘附物(蛛网、乱写画),收集点四周无散落垃圾、污水、污渍。
5、路巷道要做到无杂草、无积水、无瓜果皮、无烟头纸屑、无乱堆乱放等。明渠要做到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无卫生死角。辖区范围内没有牛皮癣。
6、服务范围的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
7、作业过程中,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倾倒垃圾时地面不能够有垃圾残留。
8、生活垃圾需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扬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9、作业时注意节约易耗工具,作业完成后要放在规定的地方,并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10、按标准完成各路段的保洁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性事件中的环卫保洁工作,须在接报 15 分钟内安排环卫工人到现场,60 分钟内清理完毕。遇省、市、区等上级卫生检查和节日、爱国
卫生行动等任务,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服从作业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清扫保洁任务。 11、所属保洁人员作业时须穿统一有反光标识的服装,人力保洁小车、垃圾清运车要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
12、要对道路保洁员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如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13、在清除大片污染时,应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设置反光锥形筒进行。
14、注意安全、避让车辆、xx作业、热情服务,手推车尽量靠边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15、组建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服从上级安排,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
2.2. “监管部门”是指: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 合格的供应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工程
3.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磋商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工程”是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专家劳务费。
1)每个标段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该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2)依据招标代理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内容,招标代理费用的支付内容及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 招标收费费率 |
100 以下 | 1.5% |
100—500 | 0.80% |
3)评标专家劳务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含税金)计取。
招标代理费用按上表相应费率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结果浮动【-5】%。如出现项目重新招标的情况,则招标代理费按第一次计取的费用上浮 20%计取。
4.3.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向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交纳履约保证金。
4.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 2% 收取。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内没有发生违约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回成交供应商。
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为:广东省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
采用保证保险的:具体按照《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 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8〕1343号)的要求执行。
收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账号:44382801040000977
开户行:农业银行江门市崖门支行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磋商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供应商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响应文件格式
6) 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
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磋商无效。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个工作日前。不足 5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6.2. 供应商在法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7. 磋商的语言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9. 响应文件编制
9.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响应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9.2.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3.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 磋商报价
10.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工程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0.2.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下浮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磋商时不予核减。报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报价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报价无效。
11. 备选方案
11.1.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2. 联合体磋商
12.1. 组成联合体磋商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详见本文件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3.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4. 证明磋商标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料:按本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的要求提供。
15. 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供应商如有违规行为的,按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16. 磋商的截止期
16.1. 磋商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7.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U 盘/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17.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电子文件放正本密封袋)
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18.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8.4. 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响应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1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磋商截止时点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9.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磋商,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19.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19.4. 响应文件从磋商开标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日。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 件。
五、磋商开标、磋商定标
20. 磋商开标仪式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标仪式。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相关事项。
21. 磋商小组的组成
2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依法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 磋商
22.1. 磋商小组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2.2. 磋商程序:
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磋商小组或采购
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磋商顺序按网上报名先后)。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3)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需现场公布。
4)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评审报告。
22.3. 磋商文件的修正: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5. 无效的最终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报价处理,磋商将被拒绝: a)首次报价(即响应文件填写的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
b)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
c)最终报价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如报价低于成本价且供应商无充分理由的)。
d)最终报价大写和小写不一致,不接受磋商小组更正的。 e)最终报价或者响应方案有选择性的;
f)磋商小组认为最终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情况。
22.6.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23. 综合评分方法
x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并提交最终报价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1. 评审步骤
1.技术评价及商务评价 ,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内容”逐条进行评审;
2.价格评估;
3.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3.2. 评审标准
x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审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本项目的评分权重及评审因素如下:
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标因素 | 评标指标 |
商务评分 (50 分) | 采购需求响应程度 (20 分) | 针对各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且部分条款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20 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有负偏离的,得 5 分。 |
评分项目 | 评标因素 | 评标指标 |
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10 分) | 响应供应商管理人员获得省级或以上环卫专业管理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 注: ①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②提供供应商近 3 个月(即 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为其缴纳社 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同类项目业绩 (20 分) | 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 过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 4 分,至多得 20 分。 注: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评分 (40 分) | 道路保洁实施方案 (20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道路保洁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对本项目现场情况非常熟悉,非常了解本项目服务重点,能详细说明辖区内的保洁工作难点、重点及相关的各种配合业主进行全方位保洁工作方案的,得 20 分; 【中】对本项目现场情况较熟悉,较了解本项目服务重点,较能详细说明辖区内的保洁工作难点、重点及相关的各种配合业主进行全方位保洁工作方案的,得 12 分; 【差】对本项目现场情况熟悉程度不够,不太了解本项目服务重点,不能详细说明辖区内的保洁工作难点、重点及相关的各种配合业主进行全方位保洁工作方案的,得 6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评分项目 | 评标因素 | 评标指标 |
服务总体方案的综合评价 (10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总体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服务总体方案科学、合理并且完整的,得 10 分; 【中】服务总体方案比较科学、合理且比较完整的,得 6 分; 【差】服务总体方案不够科学、不够合理且不完整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服务人员管理 (5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考勤、定期考核管理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方案全面、完善、合理的,得 5 分; 【中】方案较全面、较完善、较合理的,得 3 分; 【差】方案不够全面、不够完善、不够合理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应急响应能力 (5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紧急应对预案,如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台风、暴雨水浸、断电等突发事件,或有重大活动等应急任务时的应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①应急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应急车辆、设备、人员的配置方案;②针对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优】应急方案针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强、反应迅速,调配合理、安全的,得 5 分; 【中】应急方案针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较强、反应较迅速,调配较合理、安全的,得 3 分; 【差】应急方案不够合理,反应不够及时,有安全隐患的,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价格评分(1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扣除后“(1-投标报价下浮率)×(1-价格扣除率)”最小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1-价格扣除率) ]×10 |
本表注明需提供原件核查的,由响应单位根据此表的评审内容顺序及自身响应文件摆放顺序编制《原件核查目录清单》,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由代理机构根据《原件核查目录清单》的顺序收取原件供磋商小组核查。
23.3. 技术评定
(1) 由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和指标进行审核和分析;对响应文件中文字说明和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评分表》。
(2) 将每一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汇集,取全部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定得分。
23.4. 商务评定
(1) 由磋商小组评价每个供应商的商务条件,填写《商务评分表》。
(2) 将每一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汇集,取全部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商务评定得分。
23.5. 报价评定
1.价格核准:各入围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2.价格扣除条件:
1) 根据有关规定,磋商小组将修正后的入围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原则如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
2) 由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价格扣除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供应商的价格扣除条件进行价格扣除,填写《价格扣除表》。
3.价格扣除后的价格评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扣除后“(1-投标报价下浮率)×(1-价格扣除率)”最小的为评标基准价【如各投标人所投报的下浮率分别为 4%、5%、6%,且价格扣除率均为 6%,则(1-6%)×(1-6%)﹞=91.18%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1-价格扣除率)]×10
23.6. 综合评估分的计算
(1)综合评估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报价得分;
(2)在评审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小数四舍五入;
(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总分第一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7. 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23.8.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成交候选人的排序,确认排名最前的一名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3.9.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10. 成 交 人 确 定 后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 广 东 政 府 采 购 智 慧 云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 ) ” 、 “ 江 门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 : 各 供 应 商 在 磋 商 前 需 在 “ 广 东 政 府 采 购 智 慧 云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库完成注册登记,以免影响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3.11.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六、质疑
24.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2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联合体共同提出;
(3)质疑书以及证明资料应当符合本公司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
(4)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4.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3 按照“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应有必要的法律依据,应提供充分的能证明质疑事项成立的书面材料。质疑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或翻译人签字的相应中文译本。
24.4 质疑文件以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24.5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提出。
24.6 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拒收。
24.7 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
24.8 本公司处理质疑不向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4.9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并抄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4.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24.11 质疑供应商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 合同的订立
2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5.3. 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由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对。如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向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取消其成交资格。
26. 合同的履行
2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25.2 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2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 方: |
电 | 话: |
传 | 真: |
地 | 址: |
乙 | 方: |
电 | 话: |
传 | 真: |
地 | 址: |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二、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 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
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 户 行: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服务类项目响应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江 门 市 新 会 区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编号(包、组号): 采购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表
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资
格 准入条件 (关于
性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见响应文件第()
检 资格的声明函)
查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通过 □不通过页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查询截
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 见响应文件第()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通过 □不通过
磋商函
法定代表人/负责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页
□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人资格证明书及授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权委托书
符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带“★”参数的技术服务要求(如
□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见响应文件第()
合 技术服务要求 有)
性
□通过 □不通过页
审 商务要求查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带“★”参数的商务要求(如有) □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投标有效期报价要求
其它
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 60 天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按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中内容)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及符合性文件
1. 磋商函
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 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60 天,成交供应商磋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 单位: | (xx) | |
附:代表人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经济性质: | ||
主营(产): | |||
兼营(产): |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全 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
兼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表不适用。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 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项目编号: )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响应,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本单位保证全部申请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序号 | 产品/技术名 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 /开发商名称 | 制造商/开发商名称企业类型 | 适用价格扣除条件(填写价格扣除条件序号① /②/③及相应内容) | 产品/技术价格 (万元人 民币) | 该产品/技术价格在投标总价中所占 比例(%)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等的,应参照执行,在本表中详细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根据有关规定,按以下三种价格扣除条件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原则如下:
①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3%的价格扣除;
②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3%的价格扣除;
③根据《关于印发<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新财采购
﹝2020﹞10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
④所投的产品只有部分产品符合上述①②③点要求的,价格扣除比例由评标委员会视其在投标总价中占的比重在上述价格扣除范围内作相应的调整。
3、制造商/开发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开发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4、供应商所投报产品如适用价格扣除条件①和价格扣除条件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供应商所投报产品如适用价格扣除条件③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6、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定,证明文件附后)。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本公司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公司参加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的工程/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无违法及失信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及失信记录的声明
致: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公司声明如下:
1、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为方便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针对本声明函提供如下附件:
(1) 供应商在报名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进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打印(或截图)本企业信用报告;
(2) 供应商在报名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打印(或截图)本企业信息记录;
2、供应商对声明内容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经审查、验证,发现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声明函
致:江门市建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 项目 (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现作出声明如下:
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1)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 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x元 | |||
负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x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供应商必须提供近年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响应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 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提供由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该磋商供应商最新的社保名册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竣工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评分表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商务条款(“★”项)响应表(如有需填本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报价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止不少于 60 天,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 ||
5 | 结算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6 |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本公司目前的报价水平 | ||
7 | 接受服务期的要求 | ||
8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具体以磋商文件所列条款为准) | ||
9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10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11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
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1)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技术服务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技术服务要求 | 投标服务实际情况 | 是否偏离(无偏 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说明:
1.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供应商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 技术服务要求中带有“★”符号条款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有),否则,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拟任执行管理及服务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手机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注:提供职称、社保等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服务本项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出厂日期 | 设备原值 |
… |
注:本表填写供应商服务本项目所投入的设备、工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总体实施及服务方案
供应商提出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定):
(1) 整体服务方案;
(2) 项目实施方案和运作流程;
(3)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价格部分
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小写: % |
大写:百分之 |
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项目只报价下浮率。总报价中必须包括服务费、服务人员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伤意外保险、全勤补助、节假日补助、加班费、高温费补助、年终奖励金、劳保用品等)、清洁所需材料或工具费用、垃圾桶、设备车辆、垃圾运输及垃圾处理费用、各项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且采购人不因为招标内容遗漏而减少扣分。
3、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0%。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4、此表是磋商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