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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关于与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者“公司”)于 20
16 年 9 月 20 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曼投资”)、广东葆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葆扬投资”)、东莞市斯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乐克电子”)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 专利”)。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
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 73 民初 1808-1812 号《受理案件通知
书》。此案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 xxx.xx/)上发布的《关于起诉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事项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赛曼投资、xx投资、斯乐克电子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签署了《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生效时间
协议生效时间:自 2016 年 10 月 9 日起生效。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当事人一: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3 日,住址为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 486 号和业广场 25 楼,法定代表人为叶国富,主要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等。
当事人二:广东葆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7 日,住
址为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 486 号和业广场 2503 房, 法定代表人为xxx,主要经营投资管理服务:眼镜批发:婴儿用品批发:婴儿用品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等。
当事人三:东莞市斯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30 日,住址为xxxxxxxxxxxxx 000 x,xx代表人为徐作为,主要经营研发、产销: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数码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三、协议主要内容
赛曼投资、葆扬投资、斯乐克电子同意立即停止侵犯公司 99 专利专利权的行为;在当事方依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和解金后,公司就协议签署前上述三公司侵犯本公司 99 专利专利权的行为免于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协议当事方需要实施公司专利的,需与公司另行协商并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x协议若顺利履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关系。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赛曼投资、葆扬投资、斯乐克电子签署的《和解协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