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书面合同。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按照第 4.1 款第(2)项的方式确定音乐作品著作权归属,则甲方享有电影(电视剧)全部音乐以及委托乙方创作音乐的完整版权,以及电影(电视剧)音乐之 CD、卡拉 OK、DVD、 VCD、其他音视频流媒体等产品及其他载体的全世界范围之出版权音乐的版权及其收益权,甲方可以在各类节目、任何载体上使用或者改编该作品,而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在不与 本合同约定相冲突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其为本片创作的音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