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
采购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温馨提示!!!
一、 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提起质疑、询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原件。供应商提交质疑函的,交邮时间应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供应商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质疑、询问材料每页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详见第四章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三、 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与谈判,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谈判资格,请适 当提前到达。
四、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谈判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请正确填写《谈判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七、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 响应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谈判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九、 响应文件建议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响应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组响应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十、 递交响应文件前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十一、上述提示内容非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谈判文件为准。
目 录
项目概况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季华五路 55 号万科金融中心 A 座 33 楼 33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20000最高限价(元):320000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一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 一项 | 320000.00 |
4.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灭蚊、灭鼠、灭苍蝇、灭蟑螂、灭害虫(虱子、跳蚤)等有害生物。必须按《广东省除“四害”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鼠类、蝇类、蟑螂及蚊密度控制水平既要符合卫生部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暴发要求,也要符合全国爱卫会的标准及各类专项检查的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2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 2022 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 55 号万科金融中心 A 座 33 楼 3301 室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0.00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得胜路段 28 号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医技楼四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五、 开启
时间:2022 年 7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得胜路段 28 号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医技楼四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自 202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止。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 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 搜索本项目,点击 “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 xxxx_xx@000.xxx,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 xxx.xxxxxxxx.xx 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佛山市季华五路 55 号万科金融中心 A 座 33 楼 3301 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谈判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谈判文件 1 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 获取谈判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6)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等。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地址:里水镇里官路得胜路段 28 号联系方式:0757-8563166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 55 号万科金融中心 A 座 33 楼 3301 室联系方式:0757-8320520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
发布人: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 年 7 月 14 日
一、 有关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3. ★用户需求书中的“二、服务内容”、“三、服务范围和地址”、“四、项目基本概况”及“五、付款方式”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投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 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 1 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 | 320000.00 |
注:本项目采用全包干形式,服务费按月结算。响应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消杀、防治使用的试剂、药物费用、工时费、设备及器材使用费、交通费、食宿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及保险等一切费用。若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使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该报价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三、 服务范围及地址
1.服务范围: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新院区和旧院区集体宿舍户外公共区域。
2.服务地址:新院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 28 号)和旧院区(佛山市xxxxxx
xxx 00 x)。
四、 项目基本概况:
1、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院区位于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 28 号,占地面积 100 亩,建筑
面积为 16 万平方米,分别设住院楼、门急诊医技楼、全科楼、后勤楼、洗衣房、门卫室;医院
内部绿化面积大、医院周围分布水体、杂草较多,容易导致蚊蝇、蟑螂、鼠类滋生繁殖,影响正常工作与生活以及患者的就医最佳体验。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灭蚊、灭鼠、灭苍蝇、灭蟑螂、灭害虫(虱子、跳蚤)等有害生物。必须按《广东省除“四害”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鼠类、蝇类、蟑螂及蚊密度控制水平既要符合卫生部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暴发要求,也要符合全国爱卫会的标准及各类专项检查的标准。
2、根据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药物进行除四害的防治。要求用药量要达到规范要求,科学合理。为避免害虫产生抗性,药物将不定期轮番替换使用。喷洒药物的方位要全面,不留死角,根据天气、季节及蚊蝇滋生情况合理安排,效果不好及时补喷,以达到最佳效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所用药物应具备三证的合格产品,及时做好施药区域及药物使用情况的登记,在室内环境灭杀时应采用低毒环保的材料。
4、对服务范围内的四害日常防治灭消服务,每月最少进行四次灭杀。上级部门有疫情(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登革热等)防控要求时,可不按次数按达标完成。发生疫情(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登革热等)时,成交供应商务必按疫情消杀要求对由采购人负责的发生登革热疫情的疫点范围进行全面消杀处理,做到人员、药械和消杀服务及时到位,严格控制疫情扩散,直到监测指数达标、上级部门检验合格为止。
5、服务范围内建构筑物地下xx、花卉、地下电缆位置要按实际情况检查及加灭蚁药,做好预防及灭杀效果。
6、定期检查建筑物xx草坪,若发现红火蚁、爬虫等要及时灭杀与防治。
(一)具体实施要求: 1.灭鼠:
(1)在服务期内,对服务区域每月全面饱和投放毒饵一次,及时灭杀及防治,每周巡查鼠迹,及时饱和的补充灭鼠药物,堵塞老鼠洞,清扫清理鼠迹、鼠粪,消杀老鼠的尸体,开展清理、深处填埋、消毒工作,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做好密度登记以及巡查纪录,建档备查,设 24 小时服务电话。
2.灭蚊:
(1)对服务范围区域室内外每周喷洒药物一次,大、中型水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蚊幼虫孳生立即施药,记录水体位置与蚊幼虫阳性情况、施药时间等。
(2)对服务范围区域外环境的容器积水和其他积水每周检查一次,清除积水,翻转容器;未能处理的积水要施药控制蚊幼虫孳生。
(3)对服务范围区域内的下水道沉沙井:项目范围内有积水的下水道,入水口弯曲管吊挂硫磷缓蚀剂木塞,每月检查一次,每 2-3 个月更换一次。
(4)对服务范围区域内的下水道烟熏灭蚊:每个月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处理,操作规范,确保做好防火、防爆、防人员中毒等预防措施。
(5)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3.灭蝇
(1)对服务范围区域内的垃圾收集站和垃圾中转站每周施药一次,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垃圾车每周喷药灭蛆、灭蝇。
(2)对服务范围区域内的公共卫生间、卫生死角、垃圾堆以及未能预计的小型蝇孳生地每周喷洒药物一次。
(3)孳生地检查处理:对服务范围区域定期每月检查处理一次,并建档备查。
(4)单位室内的成蝇密度监测(目测)和孳生地监测,每季度一次。
(5)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4.灭蟑螂
(1)单位灭蟑螂:对服务范围区域每周施药一次,并检查清理蟑螂卵鞘。
(2)下水道灭蟑螂:对服务范围区域每月热烟雾处理一次。
(3)蟑螂密度监测:对服务范围区域每季度一次。每次抽检 100 个井口,蟑螂数不能超过 15只,如超过要及时施药。
(4)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5.机动工作要求:
(1)在 5、6、7、8、9、10、11 月份四害密度高峰期,成交供应商需不按次数按达标增加消杀频次,每月需增加不少于一次入场消杀。
(2)根据“四害”现场密度情况,成交供应商提供机动服务,对以下两种情况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增加除“四害”工作的频率和力度。①当本地区可能暴发,或已经暴发登革热等其它流行性传染病疫情时②当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一部署集中开展 “灭蚊”(集中开展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时。
(二)“除四害”达标标准 1、灭鼠:
(1) 15 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 20cm×20cm 的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 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 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 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 2000 米,鼠迹不超过 5 处。 2、灭蚊:
(1)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 3%。
(2)用 500ml 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 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 5 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 30 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 1 只。 3、灭蝇: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 1%,其它单位不超过 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 3 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 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 3%。 4、灭蟑螂: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 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 10 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 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 4 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 5%
上岗服务人员须具有害生物防制员初级或初级以上的证书,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消杀害虫技术操作规程,xx作业确保安全,并认真填写服务记录作为服务凭证。
1.每季度成交供应商至少 1 次向采购人征询对各项服务的意见,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及时改善管理和服务质量。
2.成交供应商应配备满足四害消杀服务工作需要的基本设备和工具。
3.采购人在日常管理中派出专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
4.成交供应商自带设备、自行组织人员,按本项目要求提供各项服务,在管理上按照成交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得分支付服务费。
(1)考核得分≥90分,且服务投诉≤2 件,及时完成整改的支付上月服务费的100%;
(2)90分>考核得分≥80分,且服务投诉≤5件,并及时完成整改支付上月服务费的95%;
(3)80分>考核得分≥70分,且服务投诉≤5件,并按时完成整改支付上月服务费的85%;
(4)考核得分<70分的支付上月服务费的75%;如出现四害消杀防治不力,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及以上处罚者,扣罚上月服务费100%。
(5)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人将提出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累计三次的考核结果低于70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细则详见附件:考核细则)
2.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除四害”服务考核评价表(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附件:考核细则:
“除四害”服务考核评价表 | |||||
考核时间: | 年 月 日 | 考核科室: | |||
考核项目 | 考核指标 | 满分 | 扣分 | 实得分 | 达标情况扣罚说明 |
灭鼠情况 | 1、在服务期内,对服务范围区域每月全面饱和投放毒饵一次,及时灭杀及防治,其他每周巡查鼠迹,及时饱和地补充灭鼠药物,及时堵塞老鼠洞,清扫清理鼠迹、鼠粪,消杀老鼠的尸体、清理、深处填埋、消毒工作,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做好密度登记以及巡查纪录,建档备查,设 24 小时服务电话。 | 10 | 每 个 大 项中未达标 1 小项扣2 分 | ||
灭蚊情况 | (1)对服务范围区域室内外每周喷洒药物业一次,大、中型水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蚊幼虫孳生立即施药,记录水体位置与蚊幼虫阳性情况、施药时间等。 (2)对服务范围区域外环境的容器积水和其他积水每周检查一次,清除积水,翻转容器;未能处理的积水要施药控制蚊幼虫孳生。 (3)下水道沉沙井:对服务范围区域内有积水的下水道,入水口弯曲管吊挂硫磷缓蚀剂木塞,每月检查一次,每 2-3 个月更换一次。 (4)下水道烟熏灭蚊:每个月对服务范围区域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 处理,操作规范,确保做好防火、防爆、防人员中毒等预防措施。 (5)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 15 | |||
灭蝇情况 | (1)对服务范围区域垃圾收集站和垃圾中转站每周施药一次,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垃圾车每周喷药灭蛆、灭蝇。 (2)对服务范围区域公共卫生间、卫生死角、垃圾堆以及未能预计的小型蝇孳生地每周喷洒药物一次。 (3)孳生地检查处理:对服务范围区域定期每月检查处理一次,并建档备查。 (4)对服务范围区域单位室内的成蝇密度监测(目测)和孳生地监测,每季度一 次。 | 5 |
(5)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 |||||
灭蟑螂 | (1)单位灭蟑螂:对服务范围区域每周施药一次,并检查清理蟑螂卵鞘。 (2)下水道灭蟑螂:对服务范围区域每月热烟雾处理一次。 (3)蟑螂密度监测:对服务范围区域每季度一次。每次抽 100 个井口,蟑螂数不能 超过 15 只,如超过要及时施药。 (4)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 10 | |||
效果评价 | 灭鼠: (1)15 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 20X20 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 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 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 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 2000 米,鼠 迹不超过 5 处。 | 15 | 单项其中之一未达标扣该单项总分 | ||
灭蚊: (1)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 3%。 (2)用 500ml 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 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 5 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 30 分钟,平 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 1 只。 | 20 | ||||
灭蝇: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 1%,其它单位不超过 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 3 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 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 蛹的检出率不超过 3%。 | 10 | ||||
灭蟑螂: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 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 10 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 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 4 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 过 5% | 15 |
其他 | 因四害消杀防治不力,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及处罚的,一次扣 100 分 | ||||
总分 | 100 | ||||
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支付 | 考核得分≥90 分,且服务投诉≤2 件,及时完成整改的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100%。 | ||||
90 分<考核得分≥80 分,且服务投诉≤5 件,并及时完成整改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95%。 | |||||
80 分<考核得分≥70 分,且服务投诉≤5 件, 并按时完成整改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85%。 | |||||
考核得分﹤70 分的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75%; | |||||
如出现四害消杀防治不力,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及以上处罚者,扣罚上月服务费 100%。 | |||||
整改落实情况 | 根据评分表汇总的有关中标人服务存在问题,由中标人按采购人管理部门下发的 《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计划并限期进行 整改。 | 是否整改并达标 | 🞎是 🞎否 | ||
中标人确 管理部门负责 认: 人: |
一、说明:
(一) 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不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响应无效。
(二) 竞争性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具体条款见《资格、符合性评审表》。
(三)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及进入价格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具体条款详见《政策功能(价格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序号 | 评审内容 |
(一)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2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3 | 提供 2022 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
4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二)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三)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四) |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 代 理 机 构 于 提 交 首 次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日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五) | 成功购买本纸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
(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
(七) |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
(八)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九) |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十) | 谈判函已提交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且谈判有效期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 |
(十一)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 |
(十二) | 最后报价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 |
(十三) |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注:本评审项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 |
(十四) |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十五) | 响应文件没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
(十六) |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条款。 |
第一节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 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第二节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一) 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二) 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 5%的价格扣除。
(三)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四) 监狱企业
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x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
分解率大于 60%;
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即可;
12.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 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条款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二、谈判文件 | |||
(三) | 1. |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 不举行;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
(四) | 1. | 响应文件式样和份数 | (1)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介质一份。 (2)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电子介质是指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 (4)若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符,以纸质响 应文件为准。 |
2. | 单独密封资料 | 响应供应商还应将下述资料一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单独密封资料”字样,为了方便后续相关事宜的办理。 (1) 电子介质; (2) 开票资料说明函;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
(五) | 1. | 谈判报价 | (1) 谈判总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 若谈判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 在他谈判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 |
4.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本谈判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谈判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谈判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谈判须知前附表为准。
(十) | 1. | 谈判保证金 | x项目不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中关于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及有关条款不适用。 (1) |
(十一) | 1. | 谈判有效期 | 90 日历日。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五、竞争性谈判流程与合同签订 | |||
(二) | 1(1) | 谈判小组人数 | 3 人 |
(三) | 1.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根据最后报价(指因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即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 选供应商 1 家。 |
(六) | 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成交供应商 收取;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4500 元; (2)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响应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 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一) | 4 | 询问函接收联系方式 |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联系部门:项目部 联系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 55 号万科金融中心A 座 33 楼 3301室 |
(二) | 5 | 质疑函接收联系方式 | |
其他说明 | |||
/ | /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xxxx://xxx0x.xxx)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 | / | 分包 | 方式一:不允许; |
(一) 适用范围
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 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 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谈判文件谈判邀请的联系事项。
(三) 关于响应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及中小企业
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3.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四)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5.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6.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五) 谈判费用
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本谈判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 其他
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向本谈判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一) 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 本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2. 谈判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谈判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答疑、xx、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邀请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四章 谈判须知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本谈判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已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 谈判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1. 除非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一) 响应文件的语言
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二) 响应文件的构成
1.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响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 响应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谈判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响应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和份数的副本、正本和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
2. 请响应供应商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单独密封资料。
3. 响应文件的签署
(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谈判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谈判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才有效。
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
2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
(2) 响应文件的标记:
1
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地址、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 谈判报价
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谈判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响应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 谈判报价应包含: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谈判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
4. 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谈判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 谈判货币
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七)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1. 除非谈判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如果谈判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则必须满足: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2)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同一合同项下中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合同项下谈判;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应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 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协议并注
x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九)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谈判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谈判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适用货物类项目)
(3) 对照谈判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响应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谈判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响应供应商在谈判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谈判文件的要求。
(十) 谈判保证金
1. 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2. 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谈判有效期
1. 谈判应自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报价。
2. 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谈判 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谈判在原谈判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响 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谈判,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 有效。
(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二)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1.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除响应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或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响应。
3. 除截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一) 响应文件的接收
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接收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二) 谈判与评审
1. 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
(1) 本次谈判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人数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谈判小组成员回避:
1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5)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6)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谈判过程
(1) 资格性、符合性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资格、符合性评审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不进入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以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到顺序为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
(5)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7)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非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谈判小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最后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最后报价)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表(最后报价)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10)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谈判小组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
(11) 供应商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后,由谈判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响应
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谈判小组对响应供应商的最后价格进行评审,详见第三章的《政策功能(价格评审)》。
3. 评审方法和标准
(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后报价最低的(指因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即评审价)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 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谈判小组根据最后报价(指因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即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价相同的,排名由谈判小组按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
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指因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即评审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最后报价(指因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即评审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报价无效。
3. 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只要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均被认定为一家响应供应商来计算。
(四) 确定成交供应商
1. 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六) 采购代理服务费
1. 按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七) 合同的订立
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八) 合同的履行
1.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响应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九) 终止采购活动: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一) 询问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
书面方式提出。
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 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5. 具体询问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二) 质疑
1. 质疑期限: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 提交要求:
(1) (2) (3) | 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 出的质疑函)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1 |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2 |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
3 |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
4 | 事实依据; | |
5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
6 | 提出质疑的日期。 | |
(4) |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4.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6. 具体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三) 投诉
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响应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组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2 | |||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包组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的采购结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购标的、数量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
注:服务费按月结算。乙方的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消杀、防治使用的试剂、药物费用、工时费、设备及器材使用费、交通费、食宿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及保险等一切费用。若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使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该报价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三、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新院区和旧院区集体宿舍户外公共区域。
2.服务地址:新院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28号)和旧院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振兴路45号)。
四、基本概况
1.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院区位于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 28 号,占地面积 100 亩,建筑面积为 16万平方米,分别设住院楼、门急诊医技楼、全科楼、后勤楼、洗衣房、门卫室;医院内部绿化面积大、医院周围分布水体、杂草较多,容易导致蚊蝇、蟑螂、鼠类滋生繁殖,影响正常工作与生活以及患者的就医最佳体验。服务内容为灭蚊、灭鼠、灭苍蝇、灭蟑螂、灭害虫(虱子、跳蚤)等有害生物。必须按《广东
省除“四害”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鼠类、蝇类、蟑螂及蚊密度控制水平既要符合卫生部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暴发要求,也要符合全国爱卫会的标准及各类专项检查的标准。
2.根据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药物进行除四害的防治。要求用药量要达到规范要求,科学合理。为避免害虫产生抗性,药物将不定期轮番替换使用。喷洒药物的方位要全面,不留死角,根据天气、季节及蚊蝇滋生情况合理安排,效果不好及时补喷,以达到最佳效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所用药物应具备三证的合格产品,及时做好施药区域及药物使用情况的登记,在室内环境灭杀时应采用低毒环保的材料。
4.对服务范围内的四害日常防治灭消服务,每月最少进行四次灭杀。上级部门有疫情(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登革热等)防控要求时,可不按次数按达标完成。发生疫情(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登革热等)时,乙方务必按疫情消杀要求对由甲方负责的发生登革热疫情的疫点范围进行全面消杀处理,做到人员、药械和消杀服务及时到位,严格控制疫情扩散,直到监测指数达标、上级部门检验合格为止。
5.服务范围内建构筑物地下xx、花卉、地下电缆位置要按实际情况检查及加灭蚁药,做好预防及灭杀效果。
6.定期检查建筑物xx草坪,若发现红火蚁、爬虫等要及时灭杀与防治。五、商务要求:
(一)具体实施要求: 1.灭鼠:
(1)在服务期内,对服务区域每月全面饱和投放毒饵一次,及时灭杀及防治,每周巡查鼠迹,及时饱和的补充灭鼠药物,堵塞老鼠洞,清扫清理鼠迹、鼠粪,消杀老鼠的尸体,开展清理、深处填埋、消毒工作,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做好密度登记以及巡查纪录,建档备查,设 24 小时服务电话。
2.灭蚊:
(1)对服务范围区域室内外每周喷洒药物一次,大、中型水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蚊幼虫孳生立即施药,记录水体位置与蚊幼虫阳性情况、施药时间等。
(2)对服务范围区域外环境的容器积水和其他积水每周检查一次,清除积水,翻转容器;未能处理的积水要施药控制蚊幼虫孳生。
(3)对服务范围区域内的下水道沉沙井:项目范围内有积水的下水道,入水口弯曲管吊挂硫磷缓蚀剂木塞,每月检查一次,每 2-3 个月更换一次。
(4)对服务范围区域内的下水道烟熏灭蚊:每个月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处理,操作规范,确保做好防火、防爆、防人员中毒等预防措施。
(5)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3.灭蝇
(1)对服务范围区域内的垃圾收集站和垃圾中转站每周施药一次,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垃圾车每周喷药灭蛆、灭蝇。
(2)对服务范围区域内的公共卫生间、卫生死角、垃圾堆以及未能预计的小型蝇孳生地每周喷洒药物一次。
(3)孳生地检查处理:对服务范围区域定期每月检查处理一次,并建档备查。
(4)单位室内的成蝇密度监测(目测)和孳生地监测,每季度一次。
(5)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4.灭蟑螂
(1)单位灭蟑螂:对服务范围区域每周施药一次,并检查清理蟑螂卵鞘。
(2)下水道灭蟑螂:对服务范围区域每月热烟雾处理一次。
(3)蟑螂密度监测:对服务范围区域每季度一次。每次抽检 100 个井口,蟑螂数不能超过 15 只,如超过要及时施药。
(4)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5.机动工作要求:
(1)在 5、6、7、8、9、10、11 月份四害密度高峰期,乙方需不按次数按达标增加消杀频次,每月需增加不少于一次入场消杀。
(2)根据“四害”现场密度情况,乙方提供机动服务,对以下两种情况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增加除“四害”工作的频率和力度。①当本地区可能暴发,或已经暴发登革热等其它流行性传染病疫情时②当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灭蚊”(集中开展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时。
(二)“除四害”达标标准 1、灭鼠:
(1) 15 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 20cm×20cm 的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 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 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 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 2000 米,鼠迹不超过 5 处。 2、灭蚊:
(1)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 3%。
(2)用 500ml 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 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 5 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 30 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 1 只。 3、灭蝇: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 1%,其它单位不超过 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 3 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 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 3%。 4、灭蟑螂: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 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 10 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 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 4 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 5%六、项目人员要求
上岗服务人员须具有害生物防制员初级或初级以上的证书,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消杀害虫技术操作规程,xx作业确保安全,并认真填写服务记录作为服务凭证。
七、服务要求
1. 每季度乙方至少 1 次向甲方征询对各项服务的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时改善管理和服务质量。
2. 乙方应配备满足四害消杀服务工作需要的基本设备和工具。
3. 甲方在日常管理中派出专人负责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协调。
4. 乙方自带设备、自行组织人员,按本项目要求提供各项服务,在管理上按照成交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八、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得分支付服务费。
(1) 考核得分≥90 分,且服务投诉≤2 件,及时完成整改的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100%;
(2) 90 分>考核得分≥80 分,且服务投诉≤5 件,并及时完成整改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95%;
(3) 80 分>考核得分≥70 分,且服务投诉≤5 件, 并按时完成整改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85%;
(4) 考核得分﹤70 分的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75%;如出现四害消杀防治不力,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及以上处罚者,扣罚上月服务费 100%。
(5) 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甲方将提出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累计三次的考核结果低于 70 分,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考核细则详见附件:考核细则)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除四害”服务考核评价表(加盖甲方公章);
(4)中标通知书。附件:考核细则:
“除四害”服务考核评价表 | |||||
考核时间: | 年 月 日 | 考核科室: | |||
考核项目 | 考核指标 | 满分 | 扣分 | 实得分 | 达标情况扣 罚说明 |
1、在服务期内,对服务范围区域每月全面饱和 | |||||
投放毒饵一次,及时灭杀及防治,其他每周巡 | |||||
查鼠迹,及时饱和地补充灭鼠药物,及时堵塞 | |||||
灭鼠情况 | 老鼠洞,清扫清理鼠迹、鼠粪,消杀老鼠的尸 | 10 | |||
体、清理、深处填埋、消毒工作,避免产生二 | |||||
次污染,做好密度登记以及巡查纪录,建档备 | |||||
查,设 24 小时服务电话。 | |||||
(1)对服务范围区域室内外每周喷洒药一次, | |||||
大、中型水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蚊幼虫孳生 | |||||
立即施药,记录水体位置与蚊幼虫阳性情况、 | |||||
施药时间等。 | 每个大项中 | ||||
(2)对服务范围区域外环境的容器积水和其他 | 未达标 1 小 | ||||
积水每周检查一次,清除积水,翻转容器;未 | 项扣 2 分 | ||||
能处理的积水要施药控制蚊幼虫孳生。 | |||||
灭蚊情况 | (3)下水道沉沙井:对服务范围区域内有积水 | 15 | |||
的下水道,入水口弯曲管吊挂硫磷缓蚀剂木塞, | |||||
每月检查一次,每 2-3 个月更换一次。 | |||||
(4)下水道烟熏灭蚊:每个月对服务范围区域 | |||||
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处理,操作规 | |||||
范,确保做好防火、防爆、防人员中毒等预防 | |||||
措施。 | |||||
(5)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 |||||
灭蝇情况 | (1)对服务范围区域垃圾收集站和垃圾中转站 | 5 |
每周施药一次,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垃圾车 | |||||||
每周喷药灭蛆、灭蝇。 | |||||||
(2)对服务范围区域公共卫生间、卫生死角、 | |||||||
垃圾堆以及未能预计的小型蝇孳生地每周喷洒 | |||||||
药物一次。 | |||||||
(3)孳生地检查处理:对服务范围区域定期每 | |||||||
月检查处理一次,并建档备查。 | |||||||
(4)对服务范围区域单位室内的成蝇密度监测 | |||||||
(目测)和孳生地监测,每季度一次。 | |||||||
(5)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 |||||||
(1)单位灭蟑螂:对服务范围区域每周施药一 | |||||||
次,并检查清理蟑螂卵鞘。 | |||||||
(2)下水道灭蟑螂:对服务范围区域每月热烟 | |||||||
雾处理一次。 | |||||||
灭蟑螂 | 10 | ||||||
(3)蟑螂密度监测:对服务范围区域每季度一 | |||||||
次。每次抽 100 个井口,蟑螂数不能超过 15 | |||||||
只,如超过要及时施药。 | |||||||
(4)做好工作登记,并建档备查。 | |||||||
灭鼠: | |||||||
(1)15 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 20X20 厘米滑石 | |||||||
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 3%;有鼠 | |||||||
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 2%;重 | 15 | ||||||
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 5%。 | |||||||
单项其中之 | |||||||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 2000 米,鼠迹不超 | |||||||
效果评价 | 一未达标扣 | ||||||
过 5 处。 | |||||||
该单项总分 | |||||||
灭蚊: | |||||||
(1)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 | |||||||
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 3%。 | 20 | ||||||
(2)用 500ml 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 | |||||||
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 3%,阳性勺内幼 |
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 5 只。 | |||||||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 30 分钟,平均每人 | |||||||
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 1 只。 | |||||||
灭蝇: | |||||||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 1%,其它单位 | |||||||
不超过 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 3 只;重 | |||||||
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 5%;加工、 | 10 | ||||||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 |||||||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 | |||||||
出率不超过 3%。 | |||||||
灭蟑螂: | |||||||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 | |||||||
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 | |||||||
10 只。 | 15 | ||||||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 2%,平均每间 | |||||||
房不超过 4 只。 | |||||||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 5% | |||||||
因四害消杀防治不力,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 | |||||||
其他 | |||||||
及处罚的,一次扣 100 分 | |||||||
总分 | 100 | ||||||
考核得分≥90 分,且服务投诉≤2 件,及时完成整改的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100%。 | |||||||
90 分<考核得分≥80 分,且服务投诉≤5 件,并及时完成整改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95%。 | |||||||
考核结果与服 | 80 分<考核得分≥70 分,且服务投诉≤5 件, 并按时完成整改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85%。 | ||||||
务费支付 | |||||||
考核得分﹤70 分的支付上月服务费的 75%; | |||||||
如出现四害消杀防治不力,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及以上处罚者,扣罚上月服务费 | |||||||
100%。 | |||||||
根据评分表汇总的有关乙方服务存在问题,由 | 是 否 整 | ||||||
整改落实情况 | 乙方按甲方管理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提 | 改 并 x | 🞎是 🞎否 | ||||
出整改计划并限期进行整改。 | 标 |
乙方确认: | 管理部门负责人: |
九、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履约地点:新院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 28 号)和旧院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振兴路 45 号)。履约方式: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含 15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代表: |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响 应 文 件
口 单独密封资料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地址:
响应文件目录表
一、相关说明:
(一)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二) 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为NFQYCG2022021。
(三) 响应供应商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为无效响应,不进入详细评审。
(四)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的《政策功能(价格评审)》要求提交相关各类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一、价格评审自查表 | |||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证明文件 | |
1 | 谈判报价表(首次报价); | 第( | )页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第( | )页 |
3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第( | )页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第( | )页 |
5 |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 第( | )页 |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格、符合性自查表 | |||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一)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 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 | 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 件; |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 第( )页 |
(2) | 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 | □通过 | 第( )页 |
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 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通过 □不适用 | ||
2 | 提 供 2021 年 度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或 2022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 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 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提供 2022 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 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二)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 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三)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 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四) | 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何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通过 □不通过 | (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 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
(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 |||
(五) | 成功购买本纸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六) |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七)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 第( )页 |
(八)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 权书)的; | □通过 □不通过 | /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九) | 谈判函已提交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的,且谈判有效期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十)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十一) | 最后报价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 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十二) |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 条件报价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十三) | 响应文件没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 无效响应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十四) |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条款。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 ||
序号 | 技术、商务文件 | 证明文件 |
1 | 服务方案 | 第( )页 |
2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 第( )页 |
3 |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 第( )页 |
4 | 采购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及其附件 | 第( )页 |
5 | 响应供应商证书一览表 | 第( )页 |
6 |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 第( )页 |
7 | 售后服务情况表 | 第( )页 |
8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第( )页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第( )页 |
单独密封资料 | ||
1 | 开票资料说明函 | / |
2 | 电子介质 | / |
3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等) | /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服务期 |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 一项 | 小写:RMB大写: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 |
(首次报价)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备注:
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谈判报价为各小计之和,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有效数。
3.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谈判报价表》,以便谈判报价时参考用。
4.本报价应详细列出所有分项报价项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数量、单价及总报价,如未按 要求列出,则按最后报价中总报价与首次报价中总报价的下浮比例确定所有分项报价项的具体报价。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类别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规格型号) | 生产者 (制造商) | 证书编号 | 所提供节能产品金额 |
节能产品 | ||||
节能产品总金额: 节能产品金额占总谈判报价比重: % | ||||
环保标志产品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规格型号) | 生产者 (制造商) | 证书编号 | 所提供环保标志产品金 额 |
环保标志产品总金额: 环保标志产品占总谈判报价比重: % |
说明:
1.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2. 未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不予价格扣除。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 (响应供应商名称) 参加“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NFQYCG2022021)的采购活动,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所使用的“投标专用章”与我单位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单位对所使用“投标专用章”的行为和相应责任予以完全承认。
特此说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我单位投标专用章样式如下: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的谈判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谈判,并声明:
一、 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 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单位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 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 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响应无效处理。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说明: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响应供应商地址) 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的谈判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个人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含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含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致: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谈判文件(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 作为响应供应商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方提交响应文件进行谈判。
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谈判,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并承诺不予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谈判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谈判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与谈判小组要求的有关谈判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与谈判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或其它任何谈判,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谈判和最低谈判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谈判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谈判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xxxx:在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
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
(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0.所有有关本次谈判的函电请寄:地址: (响应供应商地址) 电话: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备注:谈判函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其他内容
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
2.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3. 须采购人配合事项;
4. 响应供应商认为对响应有利的其他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用户/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用户/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3. | 第 页 | |||||||
4. | 第 页 | |||||||
5. | 第 页 | |||||||
合计: 个业绩 |
备注:提供以上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 年限 | 担任职务 | 承担工 作内容 |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3. | 第 页 | |||||||||
4. | 第 页 | |||||||||
5. | 第 页 |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包组号:
备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社保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响应供应商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3. 本表中“谈判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采购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4. 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5. 偏离情况说明:响应供应商根据响应供应商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序号 | 谈判文件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一)标注“★”的实质性条款(如有) | ||||
1 | ★用户需求书中的“二、服务内容”、“三、服务范围和地址”、“四、项目基本概况”及“五、付款方式”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投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包组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附件:承诺函:根据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药物进行除四害的防治。要求用药量要达到规范要求,科学合理。为避免害虫产生抗性,药物将不定期轮番替换使用。喷洒药物的方位要全面,不
x死角,根据天气、季节及蚊蝇滋生情况合理安排,效果不好及时补喷,以达到最佳效果。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查阅/指引 |
第 页 | ||||
第 页 | ||||
第 页 | ||||
第 页 | ||||
第 页 | ||||
第 页 |
1. 请根据供应商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响应供应商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 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序号 | 谈判文件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谈判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 | 响应供应商承诺 | 备注 |
1 | 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 (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 | 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 | |
响应供应商售后服务情况: | |||
2 | 保修期后售后服务 | ||
3 | 培训方案(可用附页) |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x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2 | |||||
…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响应情形,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备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 个的,填写前 10 名,不足 10 个全部填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 “四害”防治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的谈判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四害”防治工作服 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FQYCG2022021)的竞争性谈判中如获成交,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 银行 XX支行) | 联系电话 | ||
账 号 | 联系人 | ||
附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 件。(加盖公章) |
谈判截止日,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意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响应供应商(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