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与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菱汽车”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本所作为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下称“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挂牌提供法律服务,并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瑛明法字(2013)第 SHE2013126号《关于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