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若翰林航宇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现中国境内A 股市场公开发行,国投资管/和才正心有权要求翰林精工按合同约定收购国投资管/和才正心所 持有的股权。”请公司结合回购条款触发的可能性、涉及的回购金额、回购义务人的资产情况、回购义务履行时点的具体安排等,说明回购义务主体的履约能力,回购条款及履行对 公司股权稳定性、控制权及其他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