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BCZ-2404050339-240788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BCZ-2404050339-240788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目录
5-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9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xxxxxxxxxxxxxx 0 x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座 7 楼湖北 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BCZ-2404050339-24078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054289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1.054289 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主要是对综合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本项目总维修改造面积为 1783.27 ㎡。主要包括装饰工程维修改造、强电、弱电、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改造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总工期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5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
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
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4)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
场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2024 年 05 月 06 日起至 2024 年 05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
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xxxxxxxxxxxxxx 0 x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座 7 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
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到 平安财富中心 B 座 7 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现场获取。
(2)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商请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本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①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②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售价:300 元
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0 楼 1003 号会议室
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0 楼 1003 号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户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群力路
联系方式:xx、18671993861
名 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座 7 楼
联系方式:xxx、xxx、xxx 13367259117、027-87816666-8403、8413、8401
项目联系人:xxx、xxx、xxx
电 话: 1336725911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类 别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 修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HBCZ-2404050339-240788 | ||
项目预算:161.054289 万元 | ||
2 | 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
3 | 项目属性和类别 | 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 ☑工程 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 |
4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群力路联系人:xx 联系方式:18671993861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座 7 楼 联系人:xxx、xxx、xxx 联系方式:13367259117、027-87816666-8403、8413、8401 |
6 | 供应商产生方法 | ☑ 公告 □ 供应商库抽取 □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7 | 符合要求供应商家数 | 是否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否 □是,[本项目属于①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 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②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
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 |
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 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 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 商 | ☑不接受 ☐接受(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 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
10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11 |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 1: ☑不允许 □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采购包 2: |
12 | 核心产品 | 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 ☑无 ☐有 产品名称: 在本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单个采购包按以上条款计算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规定家数的,则该 采购包的采购活动结束。 |
13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 / |
14 | 信息发布媒体 | (1)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2)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 x.xxx/) |
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 时间:2024 年 05 月 06 日起至 2024 年 05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 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xxxxx 0 x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座 7 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 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到 平安财富中心 B 座 7 楼(湖 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现场获取。 |
(2)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商请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xxxxx://xxx.xxx xxxxxxxxx.xxx/)本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①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 ②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 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 |||
16 | 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时间: 年 月 日 午 (北京时间)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要求: | |
17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 |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 2.★财务状况报告:2022 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 | |||
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 | |||
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3 年 05 月以来不少于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 | |||
18 | 响应文件组成 | 商务部分 | 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3 年 05 月以来不少于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 | |||
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 | |||
业声明函》。 | |||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按 | |||
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 | |||
持政策; |
9.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 |||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 | |||
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 | |||
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 |||
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 | |||
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 | |||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 | |||
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 | |||
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
二、报价一览表: | |||
1.★磋商报价表(线上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投标工 | |||
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 | |||
三、其他文件及资料: | |||
1.★授权委托书; 2.★磋商响应函; | |||
3.商务条款偏离表; | |||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 |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如实填写并 | |||
提交此函); | |||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 | |||
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 |||
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 | |||
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交此函); | |||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
技术部 分 |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
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响应无效。 2. / | |||
19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日。 | |
20 | 提交响应文件方 式、截止时间、地 点 | 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午30(北京时间)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3号会议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21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和地点 | 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午30((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3号会议室 | |
22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金额: 采购包1:人民币 元。 (2)提交方式: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
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
23 |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 ||
24 | 信用记录审查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磋商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xxx.xxx.xx),对供应商截止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记 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 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加盖公章)。 |
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 | |
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 | ||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 | ||
25 | 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满足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 | |
为中小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本项目: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
☐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6 |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第 25 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
27 | 促进残疾人 就业 |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 | |
28 | 采购包 1:/ 。 注:供应商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 |
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 | ||
采购包 1:/ 。 注:供应商所投上述产品需为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采购包1:/。 | ||
29 | 评审方法及分值 | 详见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 |
30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31 | 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 | 质疑联系方式: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纸质提交 (2)联系部门: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部 (3)联系电话: xx 000-00000000 (4)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 2 号平安财 富中心 B 座 7-10 楼。 (5)电子邮箱: 1344934925@qq.com |
32 | 需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 | 需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 (1)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 □Word)。采用光盘或 U 盘刻录提交。 |
33 | 代理费用 | 代理费用: (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以下标准中工程类取费标准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0.7%=2.8 元 合计收费=1+2.8=3.9(万元)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帐号:572976591978 清算行号:840085 |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 标 | 服务招 标 | 工程招 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 ||
34 | 其他补充事项 | 其他补充事项: 1、报价方式: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2、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 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分项的优惠浮动值。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 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
1.预算资金及来源
1.1 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批准立项。
1.2 本项目预算资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预算。
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工程)
2.1 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工程)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工程)。
2.2 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工程),即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2.3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工程)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一般规定
3.1.1 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3.1.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3 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
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3.1.4 信用记录要求
磋商小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2 —
3.2 联合体
3.2.1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
3.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2.4 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禁止规定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均无效。
3.3.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4.磋商响应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采购文件构成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方法及标准
(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5)响应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6.采购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
6.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6.3 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线上采购项目还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响应文件编制
7.1 响应文件的编制
7.1.1 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7.1.2 响应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7.2 响应文件的语言
7.2.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
7.2.2 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
7.2.3 除在采购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 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线上采购项目适
用)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响应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8.2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
8.2.1 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2 其他文件及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 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9.报价要求
9.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应以人民币报价,线上采购项目还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磋商报价表。
9.2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
9.3 本项目以磋商总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磋商总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9.4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9.6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响应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
10.1 书写
10.1.1 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
10.1.2 响应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2 密封
10.2.1 响应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
10.2.2 响应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 “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响应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响应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3 签署、盖章
10.3.1 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
章。
10.3.2 响应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
10.3.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
10.3.4响应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供应商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
其他非公章。
10.3.5线上采购项目可以使用电子签章。
11.响应有效期
11.1 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磋商、评审、定标以及签订合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2 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
12.响应文件递交
12.1 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
12.2 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响应文件上传功能。供应商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13.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线上采购项目,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3.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磋商小组
14.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14.2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4.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5.初步审查
15.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
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
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16.澄清
16.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6.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线上采购项目的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
16.3 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1)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 16.1 条、16.2 条规定执行。
(2)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①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
审。
②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3)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
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磋商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16.4 除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
16.5 供应商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17.磋商
17.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17.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7.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7.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17.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17.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7.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8.最后报价
18.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8.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8.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19.最后报价评审
19.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
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
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
20.综合评审
20.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0.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1.提出成交供应商
21.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的情形,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为2家)
21.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磋商终止
2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允许符合要求的供
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的情形,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成交
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3.4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线上采购项目,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
23.5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线上采购项目可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签订合同。
24.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章第23.2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履约保证金
25.1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5.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6. 询问
26.1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
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潜在供应商、供应商(统称质疑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线上采购项目可以通过评审管理系统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27.5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6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7.7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8.保密
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28.2 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9. 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
29.1 知识产权
29.1.1 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9.2 规避专利、版权纠纷
29.2.1 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
29.2.2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
29.2.3 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成交供应商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9.2.4 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1.1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初步评审标准如下表:
资格性审查标准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 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 |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
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 | |
供应商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2.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
2.2 本项目价格分值为 30 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 70 分。评审标准如下表:
序 号 | 评审因素 | 主要内容 | 指标要求 | 细项 分值 |
1. | 报价 | 价 格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满分值 (1)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 30 |
2. | 技术因素 | 主要施工方法、工序、施工工艺及标准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的主要施工方法、工序、施工工艺及标准及对本项目的针对性和保障性进行综合评分。施工方法工艺标准等设计最优且说明完整详细,且针对性和保障性最强的得 9 分;施工方法工艺设计较为先进但不够详细、针对性和 保障性较强的得 6 分;施工方案设计较为详细,对本项目有 一定针对性的得 3 分;施工方案说明不够完整详细,针对性 不够强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 9 |
3. | 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合理化建议,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合理化建议,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完整详尽、针对性强、项目重难点分析透彻和建议切实合理可行的得 6 分;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能够基本把 握项目重难点且提出了一定可行建议的得 4 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较少缺漏,有一定针对性,项目重难点有一定分析但不够完整准确的得 2 分;施工组织设计整体针对性不强的 的 1 分,其他不得分。 | 6 | |
4. | 所投施工材料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材料的质量、技术水平和环保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档次或技术水平优、材料质量高,能够完全保障项目实施且预计有利于减少后期维护投入的得 7 分;材料档次或技术水 平、质量较高,确保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5 分;材料质量 水平或技术水平基本能够满足项目使用需求的得 3 分;材料 质量和技术水平勉强能够满足项目使用需求的得 1 分;其他 的得 0 分。 | 7 | |
5. | 其他施工组 | 根据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计划合理、 方案可行且针对性强的得 3 分;计划合理,较为可行,针对 | 3 |
织设计内容 | 性和保障性较强的得 2 分;物资管理计划不够详细,保障性 有欠缺的得 1 分;未提供或物资计划和管理方案模糊混乱的不得分。 | |||
6. | 根据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进行综合评分,拟投入设备计划合理保障性和针对性强的得 2 分,拟投入设备计划保障 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得 1 分,其他的得 0 分。 | 2 | ||
7.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安排计划进行综合评分,安排合理针对性和保障性强的得 2 分,安排较为合理针对性和保障性 较强的得 1 分,其他的得 0 分。 | 2 | ||
8.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进行评分,措施科学可行保障性和针对性最强的得 3 分;针对性 和保障性较强的得 2 分;技术组织措施不够详细,但有一定 保障性的得 1 分;技术组织措施混乱保障性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9.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分,安全保障措施最为合理科学有针对性的得 3 分,保障措施较 好的得 2 分,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 3 | ||
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工期保障措施最为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 3 分,保障性和 针对性较强的得 2 分,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 3 | ||
11.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措施合理科学、针对性强的得 2 分,措施及其针对性和保障性较强的 得 1 分,不能合理保证文明施工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
12.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进行评分,安排设计合理科学可行的得 3 分,安排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2 分, 安排较科学合理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 3 | ||
1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综合评分。施工布置及设计合理,针对性最强的得 3 分;施工布置基本合理, 针对性较强的得 2 分;施工布置较为混乱,针对性不强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 3 | ||
14.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进行打分,服务承诺、保障措施针对性和保障性强的得 3 分,服务承诺、 保障措施针对性和保障性较强的得 2 分,服务承诺和保障不 强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 3 | |
15. | 商务因素 | 类似业绩 | 根据供应商的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业绩评分(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未提供证明材 料的该项业绩不得分。 | 15 |
16. | 人员配备情况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综合评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人员配备合理科学的 2 分,人员配备较为合 理科学的 1 分,人员配备不合理的 0 分。 | 2 | |
1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 2 | ||
18.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 2 |
100
计
合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
政府采购政策 | 价格扣除规则 | 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政策政策 |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 第 16 号)文件执行。 |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查(http://www.ccgp.gov.c 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 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 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的要求,需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 章)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 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 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 |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
合同书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
乙方: XXX
合同签订地:沙洋县日期: 年 月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
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群力路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主要是对 综合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沙洋县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7 年 9 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文件省略。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报价清单、图纸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 |
通信地址: | / |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 |
通信地址: | / |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合同协议书、响应文件、招标文件、图纸。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1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开工前。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
职 务: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现场管理、现场
协调等负总责,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的私人物品,请全部搬
出。2、请指定临时水电端口 。3、于开工 7 天前指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协调进场其他事宜。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纸,结算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3 份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后 60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版。
( 10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施工管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 。
项 目 经 理 未 经 批 准 , 擅 自 离 开 施 工 现 场 的 违 约 责 任 : 罚 款 3000 元 每 次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 20000 元。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 20000 元、终止合同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全部工程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全部工程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分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12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安全事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必须
足额用于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
定》执行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开工前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详见通用条款。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罚款 1000 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5000 元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详见通用条款。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详见通用条款。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1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变更、主材变更。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按照类似项目结算;没有类似项目的按照双
方约定价格结算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单价合同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双方签订合同后,按中央财政拨款进度预付工程款,不低于实际拨款的 30%。
2、在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并由第三方咨询单位在半年内出具审计报告后,根据审
计结论按中央财政拨款进度支付工程款。若中央财政全额拨付资金后支付比例不高于 97%,
预留 3%作为工程质保金。第三方咨询单位无法在半年内出具审计报告的,达期后按中央财政
实际拨款最高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剩余款项待中央财政全额拨付后根据审计结论支付至
工程款的 97%。
3、防水工程保修期为 5 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 2
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 1 年。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非人为因素),承包方无条件免费进
行维修。
4、缺陷责任期满 1 年后退还工程质保金。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完工后的 60 日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图纸、结算报价等。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1 个月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审计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提交异议部分文件的 7 天内发包人复核
完毕。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2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质保期完成后的 3 个工作日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
算申请单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审计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
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供应商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供应商承担风险。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
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
— 48 —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采购包:
供应商:
日 期:
格式 1 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磋商代表,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澄清、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日期:
特别说明:
1.供应商如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别说明:
供应商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磋商代表参与磋商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
(适用于自然人参加磋商)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供应商如由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活动的,须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签字并由自然人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格式 2 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参加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备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5.已详细审阅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澄清函),理解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采购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
9.愿意提供任何与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对本次采购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 》关于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及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围猎”税务人员、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失信行为,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
13.已知悉并承诺遵守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链安全管理的全部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 期:
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
格式 3 磋商报价表
(工程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1 | ||
2 | 工期 | |
3 | 项目负责人 | |
…… | ||
备 注 |
特别说明:
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
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1 分项报价表
(工程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 元
根据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 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 商务条款 | 偏离 (无/正/负)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特别说明:
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
2.如《采购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
3.本表可扩展。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 5 供应商具备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2.
3.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格式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格式 8 成功案例一览表
序号 | 合同 名称 | 合同 甲方 | 合同 时间 | 合同 金额 | 合同主要 内容 | 用 户 联系人 | 用户联 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特别说明:
1.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案例。
2.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采购包:
供应商:
日 期:
格式 9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 技术部分序号 | 采购文件 技术部分内容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情况 | 偏离(无/正/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特别说明:
1.按照《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响应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
2.《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有遗漏,则视为无效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
3.如《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 10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
(示例略)
格式 11 技术力量一览表
序号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人员级别 | 工作年限 | 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 认证情况 |
一、项目管理人员 (一)项目负责人 | ||||||
1 | ||||||
2 | ||||||
…… | ||||||
(二)技术负责人 | ||||||
1 | ||||||
2 | ||||||
…… | ||||||
二、XX 人员 | ||||||
1 | ||||||
2 | ||||||
…… | ||||||
三、XX 人员 | ||||||
1 | ||||||
2 | ||||||
…… |
特别说明:
供应商须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
格式12 技术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学 历 | 毕业学校 | 技术职称 | |||
公司职务 | 任职时间 | 本项目任职 | |||
人员级别 | 从事 XXX 工作 年限 | 从事 XXXX 年限 | |||
认证证书 | |||||
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 |
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
2. 等人员应提供 复印件。
格式 13 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述:国家税务总局沙洋县税务局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的工程主要是装饰工程维修改造、强电、弱电、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改造等内容,具体以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三)项目范围:实施项目的现场调查,施工方案,各类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施工、质保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相关服务,垃圾的清理和运输。
(一)所投产品、材料、配件必须是全新且必须符合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二)所有安装和施工,应执行现有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同时要求施工期间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
1、响应文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法、工序、施工工艺及标准、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合理化建议,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所投施工材料、其他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2、响应文件中须注明材料品牌;材料及设备进场时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清
1、双方签订合同后,按中央财政拨款进度预付工程款,不低于实际拨款的 30%。
3、防水工程保修期为 5 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 2 年;其
他工程保修期为 1 年。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非人为因素),承包方无条件免费进行维修。
4、缺陷责任期满 1 年后退还工程质保金。四、质量及保修条例:
2、坚持技术先进性、科学合理性、经济适用性与实事求是相结合;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安全合格施工现场。承诺做到项目零伤亡,无任何安全事故。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文明施工合格工地标准。
4、严格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必须坚守现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 万元。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
程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离开现场,且每月保证在现场的时间最少不得低于 25 个
日历天。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按 3000 元/天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五、报价方式:本项目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