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1 年朝阳中学操场维修工程”(项目编号:2021TQCG0056)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关于“2021 年朝阳中学操场维修工程”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对“2021 年朝阳中学操场维修工程”(项目编号:2021TQCG0056)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增加“异常低价评审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评审原则: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12 号令)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政府采购项目不设最低价:
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低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平均的 10%,视为异常低价。
注:异常低价的,应当自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填报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低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应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规定比例的,对该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g.类似项目业绩;
h.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采购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计算方式:百分比 = 投标报价/磋商报价平均 × 100%
4、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采购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以上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处,以此澄清文件为准。开标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其他原有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项目澄清。
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学
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