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DT20200006385
合伙人合作协议
甲方:xxx
Xx:DT20200006385
乙方:xx 身份证号:513722199408281273工号: 061183 经纪人资格证号:
00000000000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紧急联系人电话:
一、乙方以合伙人的形式和甲方合作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共享甲方或甲方合作平台的信息资源,以甲方或甲方合作平台名誉开展经纪业务,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乙方因为和甲方是商业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但考虑到甲方或甲方合作平台公司品牌形象问题,乙方可使用甲方公司办公系统并接受甲方合作平台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平台制度的约束。甲方无需给 乙方购买社保等履行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二、利益分配
1、乙方所产生的签单业绩佣金未打到甲方对公或指定账户之前,均不能视为此单业务为已完结状态。
2、甲方需核实乙方签单业务为已完结状态后按以下标准核算乙方的实际到账佣金:
按签单当月累计业绩核算提成,次月重新从 0 元开始计算。乙方签单业绩 20%作为平台支持业绩,签单业绩 10%作为对接店长支持业绩。即:签单当月对应的业绩以实际到账为标准,按阶梯式提成方式,0—5 万元部分按 38.5%提成,5(不含)-10 万元部分按 42%提成,10(不含)-15 万元部分按 45.5%提成,15(不含)-20 万元部分按 49%提成,20(不含)-25 万元部分按 52.5% 提成,25(不含)
-30 万元部分按 56%提成,30 万元以上部分按 59.5%提成。
3、每次佣金到账提成的 20%作为信用保证金暂存于甲方,最多累计 12000 元,当合伙人单月实际收入低于 2000 元,可向甲方申请提取信用保证金(如有)补足 2000 元保障基本生活费。
4、乙方可有偿使用甲方的网络端口,并同意费用从佣金中扣除。
5、乙方和甲方平台其他门店或员工间合作业绩划分按最新的《大唐平台房客源共享协议》执行。
6、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的业务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量考核),同意从佣金中扣除相应的资源占用费。
7、乙方升级为甲方的股东店长或解除此合作协议,信用保证金每月退还 2000 元,退完为止。如乙方在甲方有未结清债务,同意从待收佣金提成中扣除,待收提成不足的计入甲方公司对应店面亏损。
8、乙方同意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相关税费后支付佣金。三、合作原则
1、乙方签约甲方后,与甲方是合作关系,非雇佣关系。
2、乙方签约甲方后以甲方名义开展经纪人工作,所发生的业务合同需经甲方指定店长认可方可签署,业绩盈利或亏损均按第二条业务佣金结算标准分配比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财务管理
1、双方必须遵守大唐房屋平台的财务制度;
2、发生收入以甲方名义开出收据或发票;
3、双方利益分配是扣除国家相关税收后的盈利;
4、双方每月 10-15 号进行利益分红,在乙方提供了甲方需要的信息资料后(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银行卡号和身份信息)30 日内完成发放。
五、甲、乙双方需遵守以下规则:
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和甲方以外的公司合作或私自开展经纪业务不和甲方分利益,如有此情况双方认同为私单,如乙方有做私单现象发生,按实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 5 倍进行赔偿。
2、乙方不得有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和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终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3、在乙方遵守合作协议的前提下甲方须保障乙方的利益。六、此协议双方合作期限为:2020-4-1 至 2022-3-31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保存起生效。原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在此协议签订后自动失效。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
七、本协议将取代甲乙双方此前就双方合作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和约定。
八、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双方确认以上相关信息均已阅读知晓且本人相关信息均核实无误。
甲方: 乙方(签字按印):
甲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