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Yanggu Huatai Chemical Co., Ltd.
股票简称:阳谷华泰 股票代码:30012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Yanggu Huatai Chemical Co., Ltd.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由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人民币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本次发行对象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瑞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达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罗勇、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耿艳荣。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285,059,996.68 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 | / | / |
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CTP 生产项目 | 13,720.51 | 12,065.90 | |
2 |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 | 8,524.42 | 7,889.58 |
其中: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4,500.60 | 4,129.00 | |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 4,023.82 | 3,760.58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550.52 | 8,550.52 |
合计 | 30,795.45 | 28,506.00 |
注 1: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包括年产 1 万吨橡胶防焦剂 CTP、年产 2 万吨促进剂 NS 和年产 0.6 万吨促进剂 DZ 三个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1万吨防焦剂CTP 项目。
注 2: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CTP 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戴瑞克负责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7 元/股。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五、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24,015,164 股,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规定的上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375,131,706 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等,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之“八、发行人董事会的声明与承诺”之“(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风险因素”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及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均属于化工行业企业,产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可能受供需关系、下游行业发展、环保政策及监管等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产品价格或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不利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防焦剂 CTP 价格下降风险
防焦剂 CTP 全球优质产能均分布于我国境内,目前防焦剂全国总产能约 3.1
万吨,其中公司产能为 2 万吨,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和
山东寿光市圣海化工有限公司产能分别为 0.9 万吨和 0.2 万吨,行业集中度高。
2021 年以来,随着新冠疫情形势缓解,下游市场需求恢复,同时受主要竞争对手开工率不足等影响,防焦剂 CTP 市场价格持续上涨。
报告期各期,公司防焦剂 CTP 的毛利额占公司综合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 26.65%、23.48%、39.99%和 59.30%,受 2021 年以来防焦剂 CTP 市场价格上涨影响,防焦剂 CTP 的毛利额占公司综合毛利额的比例在 2021 年和 2022 年 1-3月持续大幅上升。如未来防焦剂 CTP 的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政策导致的产品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收入主要来自轮胎、橡胶制品等行业领域的客户,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客户行业需求的影响较大。如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政策出现较大变动,可能影响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或者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价格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8,434.99 万元、12,578.10 万元、28,392.49 万元和 11,362.50 万元。2020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下降 31.77%;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 125.73%;2022 年 1-3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8.21%。
虽然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未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24.13%、
19.46%、22.84%和 28.74%。受原材料和产品市场价格波动以及自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产品运费(含海运费)调至营业成本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虽然自 2020 年以来公司毛利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但未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仍可能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回笼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9,825.86 万元、56,030.94 万元、74,136.31 万元和 94,056.1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74%、28.83%、27.40%和 27.49%,较大的应收账款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大中型信用较好的企业,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且公司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监控和催收,以降低应收账款违约风险。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波动,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加大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全球疫情蔓延的风险
2020 年初持续至今的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橡胶助剂行业以及上下游行业的生产销售均受到了一定影响。虽然疫情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全球疫情仍持续蔓延,可能会对公司及上下游行业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2
重要提示 3
目 录 8
释义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一、公司基本情况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5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38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45
六、经营资质 58
七、技术与研发情况 59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64
九、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66
十、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6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7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70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72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72
四、募集资金用途 7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74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75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及尚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 75
八、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审核问答》《发行监管问答》《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76
九、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8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88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8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8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104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04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105
六、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0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12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11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13
三、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1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1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114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115
一、风险因素 115
二、其他重要事项 120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40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140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43
三、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14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 14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4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49
三、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150
三、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二) 151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15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53
五、审计机构声明 154
六、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55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56
八、发行人董事会的声明与承诺 157
释义
除特别说明,在本募集说明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 ||
发行人、公司、阳 谷华泰 | 指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戴瑞克 | 指 |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泰进出口 | 指 | 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为化学(香港) | 指 | 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泰化学(美国) | 指 | Huatai Chemical(USA) Corporation,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泰化学(欧洲) | 指 | Huatai Chemical (Europe) Corp.BV,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橡实 | 指 | 上海橡实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泰健康 | 指 | 阳谷华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泰新材料 | 指 | 阳谷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特硅新材料 | 指 | 山东特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达诺尔 | 指 |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川流基金 | 指 | 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波米科技 | 指 | 波米科技有限公司 |
谷丰源 | 指 | 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彤程新材 | 指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OICA | 指 | 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
保荐人、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发行/ 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最近三年及一期、 报告期 | 指 |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 年 3 月 31 日 |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创业板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审核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
《审核问答》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
《发行监管问答》 | 指 |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 求》(2020 年修订) |
《承销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二、专业术语 | ||
橡胶助剂 | 指 | 橡胶助剂是橡胶加工成具备优良弹性和使用性能的橡胶制品过程中必须添加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总称,是橡胶工业重要 的原材料 |
防焦剂 | 指 | 能够避免橡胶在贮存和加工过程中发生早期硫化,并能显著改进硫化胶料贮藏稳定性及在高温下压延安全性的一种橡胶助 剂,品种主要是防焦剂CTP(PVI) |
硫化促进剂 | 指 | 能够加快硫化反应速度,缩短硫化时间,降低硫化温度,减少 硫化剂用量,并能提高或改善硫化胶物理机械性能的橡胶助剂;品种主要包括促进剂 NS、促进剂 CBS、促进剂M 等 |
不溶性硫磺 | 指 | 能够有效提高橡胶制品耐热、耐磨性能,避免早期硫化,防止胶料喷霜,并确保硫化胶硫化均匀性,增强胶体黏性的一种橡 胶助剂 |
微晶石蜡 | 指 | 一种物理防老剂,一种能为橡胶制品提供较高温度、较长时间 的臭氧防护,防止橡胶制品龟裂的橡胶防护蜡 |
胶母粒 | 指 | 一种按“绿色化工”新概念所开发、采取预分散方式替代普通 粉体、使得有效成分功效明显提高的一类新型橡胶加工助剂 |
均匀剂 | 指 | 一种可以改善不同胶种并用时混练均匀性的橡胶助剂,可改善 不同极性和不同粘度橡胶之间的均匀性,特别适用于气密层中,可以促进丁基胶和天然胶的混合效果,提高填料的分散性 |
PAHs | 指 | PAHs 一般指多环芳烃。多环芳烃是指含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 芳烃,具有毒性、遗传毒性、突变性和致癌性 |
树脂 | 指 | 一类高分子化合物,通常作为涂料或粘合剂的原料,分为天然树脂和合成树脂两大类。天然树脂是植物组织的正常代谢产物或分泌物,通常为无定型固体,质硬而脆;合成树脂指人工合 成的固相介质 |
硫化 | 指 | 线性高分子通过交联作用而形成网状高分子的工艺过程 |
三废 | 指 | 工业废水、废气、废渣 |
GLC | 指 | 抗车辙母粒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andong Yanggu Huatai Chemical Co., Ltd. |
股票简称 | 阳谷华泰 |
股票代码 | 300121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10 年 9 月 17 日 |
成立日期 | 2000 年 3 月 23 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博 |
注册资本 | 37,513.1706 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168015871H |
注册地址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 |
联系电话 | 0635-5106606 |
邮政编码 | 252300 |
互联网地址 | |
经营范围 | 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橡胶防焦剂CTP、橡胶助剂的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王传华 | 101,557,010 | 27.07% |
2 | 尹月荣 | 34,222,500 | 9.12% |
3 | 王文博 | 17,716,660 | 4.72%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300,000 | 2.75% |
5 | 德邦基金-益安地风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德邦 基金北京益安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6,748,141 | 1.80% |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6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 | 6,116,602 | 1.63%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制造两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97,100 | 1.49% |
8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 | 5,170,060 | 1.38% |
9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19L-CT001 深 | 4,820,798 | 1.29%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4,688,545 | 1.25% |
合计 | 196,937,416 | 52.50% |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王传华持有公司 101,557,01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7.0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尹月荣、王文博和王文一为王传华的一致行动人。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尹月荣持有公司 34,222,5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12%;王文博持有公司 17,716,66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72%;王文一持有公司 2,083,93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56%。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王传华,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山东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1980 年 7 月至 1989 年 9 月,任
阳谷县水利局技术员;1989 年 10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阳谷县交通局汽车出租
公司副总经理、阳谷县交通环保设备厂厂长;1994 年 9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山
东阳谷华泰有机化工厂厂长;2000 年 3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阳谷华泰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21 年 3 月至今,
任阳谷华泰名誉董事长、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顾问;自 2017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的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质押股份数量 (股) |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 | 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王传华 | 101,557,010 | 27.07 | 50,273,775 | 49.50 | 13.40 |
尹月荣 | 34,222,500 | 9.12 | 14,490,000 | 42.34 | 3.86 |
王文博 | 17,716,660 | 4.72 | 9,893,505 | 55.84 | 2.64 |
王文一 | 2,083,939 | 0.56 | - | - | - |
合计 | 155,580,109 | 41.47 | 74,657,280 | - | 19.90 |
除上述质押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权属纠纷情况。
(三)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外,自然人尹月荣持有公司 9.12%股权,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属于橡胶助剂行业,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橡胶助剂
是在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合称“生胶”)加工成橡胶制品过程中添加的,用于赋予橡胶制品使用性能、保证橡胶制品使用寿命、改善橡胶胶料加工性能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总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
橡胶助剂行业主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督局”)、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及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监督管理。其中,发改委主要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和审批,以及宏观政策的制定;工信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标准研究与起草、行业管理与规划等工作;市场监督局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国家橡胶助剂技术规范,依法监管生产和销售,规范市场行为;国家及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监督管理环境污染的防治,预防、控制化工类企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国家及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地方各级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对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批复等。
2、行业自律组织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指导行业的发展,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组织行业技术标准的起草、技术交流和技术发展方向的探讨,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政策等。行业协会也是橡胶助剂企业之间交流的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综合统计等方面的服务。
3、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 名称 | 实施时间 | 发布单位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21年6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021年4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 | 2020年4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2018年12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2018年12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2018年12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2018年10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2018年10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017年6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014年4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2012年2月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2017年7月修订 | 国务院 |
13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2014年7月修订 | 国务院 |
14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013年12月修订 | 国务院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2011年1月修订 | 国务院 |
16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2009年1月修订 | 国务院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 2005年9月 | 国务院 |
18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2017年3月修订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9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2012年8月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主要产业政策
由于橡胶助剂是橡胶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原料,被列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之一,新型、环保型橡胶助剂被列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 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1 | 鼓励外商投资产 业目录(2022 年 | 2022 年 5 月 | 发改委、 商务部 | “安全高效环保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蛋氨 酸)、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高性能涂料、 |
序号 | 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版)-征求意见稿 | 水性工业涂料、精密高性能陶瓷原料生产:白炭黑(粒径<100nm)”被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被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 目录。 | |||
2 | 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 | 2020 年 11 月 |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 橡胶助剂“十四五”产量预测目标 173 万吨,规划目标“橡胶助剂行业发展的速度平均在年 5.7%,“十四五”末(2025 年),行业集中度(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率) ≥75%,其中销售收入 30 亿元以上企业≥2家,20 亿元以上企业≥4 家。橡胶助剂行业 90%以上实现清洁生产工艺,大力推进橡胶硫化促进剂的清洁生产,淘汰污染物排放量 大的落后工艺、落后产能。 |
3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1122-2020) | 2020 年 3 月 | 生态环境部 | 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橡胶制品 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
4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2019 年 10 月 | 发改委 | 将下列与公司产品相关的领域定为第一类:鼓励类,具体包括“十一、石化化工:15、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 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 吋以上),低段面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 用。” |
5 | 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7 年 12 月 | 发改委、工信部 | “围绕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关键领域,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橡胶及弹性体、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性能水处理剂、表面活性剂,以及清洁油品、高性能润滑油、环保溶剂油、特种沥青、特种蜡、高效低毒农药、水溶性肥料和水性涂料等绿色石化产品。突破上游关键配套原料供应瓶颈,加快国内空白品种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引导绿色产品生产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 集聚区。” |
6 |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 (2016-2020) | 2016 年 9 月 | 工信部 | “三、重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之“(二)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之“专栏 2 传统化工提质增效工程”提到“发展航空子午胎、绿色子午胎、农用子午胎等高性能轮胎以及低滚动阻力填料、超高强和特高强钢丝帘线、高分散白炭黑及其分散剂等配套原料,推广湿法炼胶及充氮高温硫化等节能工艺,建设 轮胎试验场。” |
序号 | 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7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11 年度) | 2011 年 6 月 | 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 局 | “四、新材料”之“57、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和关键原材料”,将低耗、低排、绿色、高性能橡胶助剂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
8 | 轮胎产业政策 | 2010 年 10 月 | 工信部 | 明确提出了“鼓励发展环保型橡胶助剂和专 用炭黑、沉淀法白炭黑等原料”。 |
1、橡胶助剂行业概况
橡胶助剂是在生胶加工成橡胶制品过程中添加的,用于赋予橡胶制品使用性能、保证橡胶制品使用寿命、改善橡胶胶料加工性能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总称。橡胶助剂可通过与生胶进行科学配比,赋予橡胶制品高强度、高弹性、耐老化、耐磨耗、耐高温、耐低温、消音等性能,主要包括硫化类助剂、防护类助剂、加工型助剂、粘合型助剂和特种功能型助剂等五大类二百余个品种。橡胶助剂在优化橡胶产品结构、改善橡胶加工工艺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橡胶工业必不可少的原料。
在橡胶助剂行业中,近90%的橡胶助剂应用与汽车相关,约70%的橡胶助剂产量直接用于轮胎生产,轮胎工业和汽车工业对橡胶助剂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除此之外,橡胶助剂还广泛应用于胶带、胶管、胶鞋以及密封件、减震件、胶板等其他橡胶制品。
类型 | 名称 | 公司覆盖产品 | 功能 |
硫化助剂体系 | 硫化促进剂 | 促进剂(M、CZ、NS、TBSI 等) | 使橡胶发生硫化反应 |
不溶性硫磺 | 连续法产品、间歇法产品 | ||
抗硫化返原剂 | PK900 | ||
硫化剂 | DTDC | ||
防老助剂/防护 蜡体系 | 微晶石蜡 | 微晶石蜡 | 延长橡胶制品的贮存期和使 用寿命 |
胶母粒体系 | 胶母粒 | 胶母粒 | 替代普通粉体橡胶加工助剂,可减少和消除化学烟雾 及粉尘,改善分散性 |
加工助剂体系 | 加工助剂、防焦 剂、树脂 | 防焦剂CTP、均匀剂、塑解 剂、润滑剂、均匀分散树脂 | 提高橡胶制品质量、改善操 作条件 |
类型 | 名称 | 公司覆盖产品 | 功能 |
粘合剂体系 | 间甲白体系剂、钴盐类、均三嗪类 | 粘合树脂、间-甲-白粘合体系、改性间苯二酚甲醛树脂 | 可使橡胶与黄铜、锌、裸钢以及锦纶、聚酯、人造丝、棉纤维和玻璃纤维等材料获 得不同寻常的粘合力 |
2、中国橡胶助剂行业现状
伴随着国际橡胶工业的发展,尤其是全球轮胎工业的发展,世界橡胶助剂行业迎来了新的机遇。近年来,全球橡胶工业进入了稳定发展期,与之配套的橡胶助剂行业也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近十余年来,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商通过兼并收购更加集中,形成了富莱克斯、美国科聚亚公司、朗盛化学公司及捷克爱格富集团公司四大主要橡胶助剂生产商。
我国橡胶助剂工业创始于1952年,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20世纪50-70年代形成期、70-80年代成长期、80-90年代子午线轮胎原材料国产化时期以及21世纪持续稳定的发展时期。经过70多年的生产和发展,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越来越多,产量连创新高,清洁生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合成技术不断改进、创新,品种不断丰富、更新,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进出口贸易越来越活跃,行业管理水平、生产水平、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编制的《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版)》,2008-2019年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占全球产量的比例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版)》
截至2019年末,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全球占比已超过73%,稳居全球第一。随着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的崛起,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厂商市场份额正在较快下降,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在工艺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缩小。
3、中国汽车及轮胎行业现状
①我国汽车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汽车行业仍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以及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5年,我国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2,450.35万辆和2,466.16万辆,至2021年达到2,652.00万辆和2,627.50万辆。
数据来源:OICA,国家统计局
在经历了十余年高速发展之后,从2017年开始,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增速放缓,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连续三年有所下滑,2021年有所回升,但相比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我国汽车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 20个主要国家数据显示,中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73辆,位列榜单第17名,远低于美国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837辆,美国是中国的近5倍;欧洲、日本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大概在500-600辆左右。因此,我国距离主要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未来我国汽车行业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我国私人汽车保有量(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不断攀升,从2017年的18,515.11万辆增至2021年的26,246.00万辆,增加7,730.89万辆,增幅41.7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受益于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中西部汽车行业增长空间巨大、汽车行业消费升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2021年以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经验做法》等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地,中国汽车市场未来发展前景依然广阔,汽车产业已经迈入品牌向上、高质量发展的增长阶段。
②我国已经处于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国和轮胎出口国的地位,为轮胎行业市场容量的持续扩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单位:亿条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轮胎产量从2009年到
2019年实现平稳发展,2020年及2021年受疫情及原材料价格普涨的影响,我国轮
胎产量持续增加但利润有所回落。2021年,我国38家重点轮胎企业(含海外工厂)综合外胎产量5.28亿条,占据了当年全球总销量15.10亿条中34.96%的市场份额。但我国轮胎行业以替换市场为主,以11.54亿条的全球替换市场总销量计算,当年我国轮胎产量占替换市场份额约为45.75%。
近年来我国轮胎企业海外工厂产销规模持续扩张,头部轮胎企业积极应对双反调查(即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如赛轮轮胎、玲珑轮胎、中策橡胶、森麒麟、青岛双星等纷纷在2015年前后出海设厂,有效避开了关税影响。截至2020年,我国轮胎企业海外工厂轮胎总产量已超5,100万条。
2021年全国橡胶轮胎外胎总产量约8.99亿条,累计出口量约5.92亿条。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国和供应国,在全球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③国内外市场需求增加,轮胎替换需求稳升,轮胎行业市场空间仍然巨大
A.国际市场需求
据美国《轮胎商业》统计,全球轮胎市场销售额(75强总销售额)从2001年的685亿美元增加至2018年的1,686亿美元。从轮胎需求数量的增速上看,根据米其林公司的预测,在2017-2023年期间,乘用车和轻卡轮胎需求将以年均2.5%的速度增长,重卡轮胎需求将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长期来看,全球轮胎行业总体将保持稳健增长,轮胎销售需求预计每年将增长2-3%。
B.国内市场需求
经过近十年快速发展,我国橡胶助剂已经形成了品种门类齐全、性能指标可靠、结构相对合理的产业体系。在橡胶助剂的下游市场中,轮胎和汽车用橡胶制品需求量最大,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国内近90%的橡胶助剂应用与汽车相关,其中橡胶助剂产量的70%用于轮胎生产。
C.轮胎替换需求稳升
轮胎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高度相关,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下游需求景气周期的影响比较明显,但轮胎产品的特殊消费属性使得轮胎行业景气度又独立于汽车行业。轮胎是汽车必不可少的部件之一,汽车产量和保有量决定了轮胎的产量。
在发展初期,汽车保有量较少,轮胎需求主要受汽车产量影响;随着保有量逐步增加,轮胎替换需求超过配套需求成为影响轮胎行业的重要因素。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目前轮胎行业70%以上的需求由汽车保有量创造,国内替换胎市场占比也已经达到60%。
轮胎不是一种可选消费品,而是一种必需消费品,其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行业。就新车而言,轿车与轮胎的配套比例为1:5,载重车与轮胎配套比例平均约为1:11;在替换市场,每辆轿车每年需替换1.5条轮胎,工程机械与载重机械的替换系数高于轿车。
不同类型的车辆轮胎配套和替换系数及周期具体如下表:
轮胎类别 | 车辆类别 | 配套轮胎数(条) | 替换系数 (条/辆·年) | 替换周期(年) |
轿车胎 | 轿车 | 5 | 1.5 | 3.3 |
载重胎 | 中型载重卡车 | 11 | 15 | 0.7 |
重型载重卡车 | 16-22 | 10-20 | 1.1-1.6 | |
轻型载重卡车 | 7 | 4.2 | 1.7 | |
大型客车 | 7-11 | 2-5 | 2.2-3.5 | |
工程胎 | 装载机械 | 4 | 2 | 2 |
运输工程机械 | 6 | 3 | 2 |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替换胎仍是轮胎需求的主要市场,即使汽车产销量出现负增长,依然会拥有较大且持续的轮胎替换需求。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轮胎替换需求稳升,汽车新增量和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及我国轮胎出口量的稳步增加,未来几年,轮胎行业和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将为橡胶助剂行业带来充足的国内市场空间。
1、周期性
橡胶助剂主要应用于汽车轮胎等橡胶制品行业,其行业周期与轮胎工业、汽车工业及化工制品行业的周期基本吻合,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橡胶助剂行业发展也处于上升周期,反之亦然。
2、区域性和季节性
橡胶助剂行业的区域性较为突出,主要围绕原材料产地、橡胶制品特别是轮胎生产基地等形成几大产业带,依托地缘优势,行业区域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和华东地区。橡胶助剂产品主要应用于橡胶工业,其行业周期随橡胶工业的波动而波动,橡胶助剂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1、中国橡胶助剂行业发展向好,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统计,2021年中国橡胶助剂工业总产值295亿元,同比增长32.9%;销售收入289亿元,同比增长32%;出口额92亿元,同比增长89.7%;总产量137.03万吨(不包括预分散胶母粒),同比增长 10.61%;出口量37.56万吨,同比增长29.5%。虽然外围仍受新冠疫情、国际贸易摩擦、原材料价格上涨、海运费提升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中国橡胶助剂行业仍取得历史最好数据。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橡胶助剂“十四五”产量预测目标173万吨,规划目标“橡胶助剂行业发展的速度平均在年5.7%”。
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市场集中度持续提高,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向大规模助剂生产厂商聚拢。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编制的《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版)》,2019年我国橡胶助剂总产量占全球产量比例达73.54%,世界助剂看中国的格局已然形成。与此同时,国内也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橡胶助剂企业,我国橡胶助剂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优势不断凸显。2018年,橡胶助剂行业前十强企业产业集中度高达66.8%,大型橡胶助剂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产能落后的小型橡胶助剂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2025年将实现橡胶助剂行业集中度(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率)≥75%,其中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企业≥2家,20亿元以上企业≥4家。同时,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橡胶工业强国发展战略研究》,到“十四五”末,我国进入世界橡胶助剂工业前五名的企业不少于4家。
2、清洁生产为发展方向
推进清洁生产是橡胶助剂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橡胶助剂工业而言,清洁生产包括产品结构调整、清洁生产工艺实施、三废治理和产品应用全过程的清洁化。随着全球绿色化、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及新环保法的实施,我国橡胶助剂的产品结构面临长期调整,有毒有害原材料的替代、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推广、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不断提升将有助于橡胶助剂行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3、橡胶助剂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轮胎及橡胶制品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橡胶助剂是整个轮胎及橡胶制品加工性能和应用性能的基石,行业公认“没有橡胶助剂就没有现代橡胶工业”。我国轮胎及橡胶制品产量与消费量世界第一,特别是橡胶助剂产量占全世界总产量的70%以上,但我国并不是先进制造技术强国,技术差距相当程度上体现在橡胶助剂工业的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方面。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在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研究开发方面起步较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将 “发展绿色化工,突破关键技术,打造世界橡胶助剂工业强国”作为行业重要方针,国家“十四五”规划也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全球占比已超过73%,稳居全球第一。随着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的崛起,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厂商市场份额正在下降,世界助剂看中国的格局已经形成。
同时,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预计至2025年,我国橡胶助剂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率将大于75%。在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市场集中度将持续提高。
2、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及竞争优势
(1)公司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作为以防焦剂、促进剂、不溶性硫磺等为核心产品的综合性橡胶助剂供应商,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①防焦剂CTP
防焦剂CTP全球优质产能均分布于在我国境内,目前防焦剂全国总产能约3.1万吨,其中公司产能为2万吨,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寿光市圣海化工有限公司产能分别为0.9万吨和0.2万吨,行业集中度高。海外市场主要由公司和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供应。2021年,公司的防焦剂产量占据国内总产量的65.6%,继续保持世界第一。
单位:万吨/年
资料来源:信达证券研究所
②不溶性硫磺
不溶性硫磺主要有连续法与间歇法两种制备工艺,连续法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产品质量最好的生产工艺,具有设备运行成本低、碳循环效率高、硫磺消耗低、污染小等优势且产品相较于间歇法具有高热稳定性、高分散性等优点。2020年以前,我国企业生产不溶性硫磺均采用间歇法。随着2020年公司2万吨连续法产能投产,公司成为继富莱克斯、日本四国化成工业株式会社之后全球第三家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具备连续法生产不溶性硫磺能力的企业,技术优势明显。
全球不溶性硫磺生产企业总体呈现外企技术优、产量大的特点。在产能方面,富莱克斯位列全球第一,产能达20万吨/年;公司产能为3万吨/年,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产能6万吨/年的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万吨/年
全球主要不溶性硫磺生产企业产能情况
25.00
20.00
20.00
15.00
10.00
6.00
5.00
4.00
3.40
3.00
3.00
1.50
1.50
1.00
0.00
资料来源:信达证券研究所、华西证券研究所
③促进剂
2020 年,全球促进剂年用量约 40 万吨,约 90%来自我国促进剂企业的供给。
2020 年,我国境内促进剂四强企业分别为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蔚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阳谷华泰。上述四家企业的促进剂总产能达到 21.4 万吨,占我国促进剂总产能的 59.44%。其中,阳谷华泰年产能 4.5 万吨/年,位居行业第三。
目前公司拥有全球先进的“氧气氧化法”促进剂 NS 生产车间,其清洁环保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用于合成促进剂 NS 的中间体促进剂 M 采用的“溶剂萃取法”大幅度减少了“三废”排放。
单位:万吨/年
资料来源:蔚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信达证券研究所
④微晶石蜡
防老剂可分为物理防老剂和化学防老剂两大类。化学防老剂通过与橡胶表层的氧或臭氧发生化学作用以延缓橡胶老化,物理防老剂通过在胶料中添加防护蜡,硫化后防护蜡迁移至橡胶表面形成薄膜,使橡胶表面与氧或臭氧等隔离以延缓橡胶老化。理论上,物理防老剂与化学防老剂配合使用效果最佳。橡胶防护蜡
(微晶石蜡)属于物理防老剂。在该配方型产品领域,公司为解决轮胎喷霜而研发的新型微晶石蜡代表了细分领域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
⑤胶母粒
在胶母粒产品方面,公司采用的“一次法炼胶”制造工艺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同时,公司的“多效蒸发+复合生化法”环保工艺很好地解决了橡胶助剂废水高盐、高 COD 的治理难题。
(2)公司的竞争优势
①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不断的工艺研发及技术创新,确立了公司在橡胶助剂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拥有国家级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于2015年获批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内橡胶助剂行业专业的研发、检测、评价中心,其监测分析室已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
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此外,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引进人才及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方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能够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②产品规模优势
目前公司的主导产品防焦剂CTP具有较强的全球竞争力,防焦剂CTP主要原材料均拥有配套车间自产,竞争对手规模相对较小,公司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公司的不溶性硫磺产品采用行业领先的连续法工艺,产销量居行业前列;公司是行业内促进剂骨干企业之一,促进剂CBS和NS产品广泛供应国内外各大中型轮胎企业;同时,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橡胶防护蜡、均匀剂、加工助剂、胶母粒生产企业,产销量均居行业前列。
③技术工艺优势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技术攻关,形成多项核心技术。促进剂M、NS绿色新工艺的研发成功,解决了一直困扰促进剂行业的“三废”问题;环保型均匀剂、高热稳定高分散型不溶性硫磺、PK900、TBSI等产品成功实现了国产化。同时,公司目前是继富莱克斯、日本四国化成株式会社之后全球第三家掌握连续法不溶性硫磺产业化技术的公司,产品竞争力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④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生产和检测设备配置完善。每条生产线均配有完善的生产检测设备,各批次产品均经过严格检测。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达到了汽车工业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充分保证了产品的制造质量。
⑤人才优势
公司制定了形式多样的人才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再培养,注重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保障。近年来,公司注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以行政管理为主线,研发技术、专业人才、技术工人为辅线的公司全员职业发展通道,形成了公平、竞争、激励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构
建了良好、向上的发展氛围。
⑥营销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知名轮胎品牌的供应商。公司客户群体较为集中,形成了以直接销售为主的营销模式,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在营销活动中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较强,反应速度较快,资源能得到快速合理的调配。针对海外客户,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在靠近客户所在地建立海外子公司及仓储配套的企业之一,能够快速跟进客户需求和缩短供货时间。
3、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竞争对手 | 主要竞争产品 |
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 促进剂、不溶性硫磺 |
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不溶性硫磺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酚醛树脂 |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促进剂 |
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防焦剂CTP |
百瑞美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微晶石蜡 |
富莱克斯 | 不溶性硫磺 |
(1)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创建于1977年,系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拥有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盛陶化工有限公司三个生产基地。其主营产品包括橡胶促进剂、防老剂、硫化剂、防焦剂、预分散体(胶母粒)等,是公司促进剂类产品、不溶性硫磺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2)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系上市公司中化国际控股子公司,为聚合物添加剂综合服务商。其主营产品包括橡胶防老剂、硫化剂、硫化促进剂、硝基苯等,是公司不溶性硫磺产品的竞争对手。
(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其主营产品包括轮胎橡胶用高性能酚醛树脂和在聚碳酸酯行业中使用的高纯对叔丁基苯酚,是公司树脂类产品的竞争对手。
(4)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营产品包括橡胶防老剂TMQ、次磺酰胺类(CBS、TBBS、DCBS)、噻唑类(MBT、MBTS)及胍类(DPG)橡胶促进剂等,是公司促进剂类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5)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营产品包括橡胶防焦剂CTP,是公司防焦剂CTP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6)百瑞美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百瑞美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主要从事高性能调和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营产品包括混合蜡、粘合剂和特种乳液,是公司微晶石蜡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7)富莱克斯
富莱克斯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橡胶加工和相关行业用化学品的供应商,年营业额约5亿美元。公司在全球拥有13家工厂,1000多名员工。目前其驻中国的代表处设在上海。
1、技术及人才壁垒
橡胶助剂行业存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周期长、设备要求高、工艺路线复杂、“三废”处理要求高等特点,对于工程技术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经验积累才能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对于研发人员,必须在掌握现有工艺基础上进行相关实验才能达到优化工艺的目的。
2、资本壁垒
橡胶助剂产业升级步伐的加快使得其对橡胶助剂产品质量、清洁生产工艺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将导致企业在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如果不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则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甚至被淘汰出局。
3、认证壁垒
橡胶助剂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是世界各大轮胎制造商和其他橡胶制品生产商,由于橡胶助剂是橡胶工业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料,直接影响轮胎等橡胶制品的质量和性能,因此下游大客户在选择助剂供应商时较为谨慎,一般需要较长的认证期,这使得新进入橡胶助剂行业的企业短时间内难以打开市场。
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
(REACH)规定凡是出口至欧盟市场的化学品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且将与化学品有关的轻工、纺织、机电等众多下游产品也纳入监管范围内。由于欧盟 REACH注册登记的要求较为严格,橡胶助剂行业的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完成注册,其产品出口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4、环保壁垒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保标准更趋严格,对化工行业的产品生产工艺与“三废”治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橡胶助剂工业的污染治理问题尤其是废水的治理问题是制约行业内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目前,先进的组合生化处理工艺已成为行业内废水治理技术的发展趋势,该工艺具有处理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的明显优点,但该工艺投资成本高、工艺路线复杂,提高了行业的进入门槛。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橡胶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橡胶助剂在各种橡胶加工过程中必不可少,并影响橡胶产品的功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将新型环保型橡胶助剂、加工型助剂、复
合型橡胶助剂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并从财政、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不仅是引导和促进橡胶助剂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还有助于推动我国橡胶助剂产业不断升级和转型,提高行业内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2)橡胶工业稳定发展为我国橡胶助剂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在国际橡胶工业东移的大背景下,我国橡胶助剂工业实现快速增长,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橡胶工业大国。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轮胎行业方面,轮胎子午化率1要达到 96%,全钢胎无内胎率达到 70%,提升巨型工程胎发展,年产量达到 2 万条,子午化率达 100%,绿色轮胎市场化率升至 70%以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橡胶工业将持续稳定发展,为橡胶助剂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3)环保升级,推动行业整合
目前我国环保形势非常严峻,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不断提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另外,“十三五”以来,随着我国环保政策陆续实施以及轮胎绿色化浪潮的兴起,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工艺成为橡胶助剂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在环保高压的态势下,环保治理不达标、运营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将面临减产、停产甚至破产的风险,环保趋严将进一步推动橡胶助剂的行业整合。随着橡胶助剂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产品品质和技术水平等综合竞争力也将逐步提升,进而提升下游企业和外资企业对中国助剂的信任度和依赖度。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1指子午线轮胎占轮胎产量的比率,子午胎与普通结构斜交轮胎相比具有高速下行驶安全;低滚动阻力,
有利于节能和环保;乘坐舒适,轮胎的使用寿命长等优异性能,而高性能子午胎比普通子午胎具有更低的滚动阻力,更有利于节能和环保,行驶里程可提高 7%。
橡胶助剂的主要原材料是基础化工产品,其价格走势与原油价格走势密切相关。因此,橡胶助剂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受经济周期、国际原油价格、供求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出持续波动趋势,对橡胶助剂生产企业经营效益造成一定影响。
(2)竞争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近年来,受益于橡胶工业的东移,橡胶助剂行业高速发展,但行业竞争规范程度较低。大多数橡胶助剂生产企业规模较小,发展战略不清晰,产品附加值较低,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无法满足下游行业客户的差异化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橡胶助剂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力,致使部分产品出现了“供大于求”的情况,降低了行业的利润水平,行业竞争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3)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随着橡胶助剂行业下游应用领域的差异化需求和市场细分日益明显,以及对橡胶助剂的应用性能、安全性和稳定性等要求的不断提高,下游市场对助剂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除国内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外,行业内大多数企业面临着资金不足和研发设备、人员短缺的情形,导致技术进步缓慢,产品创新程度较低,进而影响橡胶助剂企业技术升级以及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提高。
(4)国际形势及新冠疫情的影响
2019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其他国家针对我国轮胎出口的“双
反”制裁和调查也在加剧。2020 年 2 月 15 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卡客车轮胎
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2020 年 10 月 10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华乘用及轻卡轮胎反倾销及反补贴第三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认定中国输美轮胎存在倾销及补贴行为,中国轮胎工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在目前中美贸易的大环境下,中美贸易摩擦对国内橡胶行业形势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新冠疫情在全球仍持续蔓延,对全球汽车消费市场以及轮胎工业具有一定的冲击,可能对橡胶助剂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1、行业技术特征
橡胶助剂产品存在开发周期长、技术密集度高、技术垄断性强、技术人才的培养时间长等特点,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的速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作为精细化工行业,橡胶助剂行业属于排污重点领域之一,环保和安全是行业关注重点。因此,橡胶助剂生产的全面实现清洁工艺成为了行业的技术重点。例如促进剂 MBT 的管道连续法生产技术,次磺酰胺类促进剂的氧气、双氧水氧化工艺,不溶性硫磺的连续生产工艺以及预分散橡胶助剂等清洁工艺拥有极好的技术发展前景。
2、行业发展方向
(1)绿色化、低碳化、产品结构调整
随着全球绿色化、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发展绿色型橡胶助剂产品,橡胶助剂产品结构顺应市场需求进行了相应调整,绿色化、低碳化成为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发展趋势,推进清洁生产是橡胶助剂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橡胶助剂行业而言,清洁生产包括产品结构调整、清洁生产工艺实施、三废治理和产品应用全过程的清洁化。有毒有害原材料的替代、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推广、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断提升将有助于橡胶助剂行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公司拥有全球先进的“氧气氧化法”促进剂 NS 生产车间,其清洁环保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用于合成促进剂 NS 的中间体促进剂 M 采用的“溶剂萃取法”大幅度减少了“三废”排放;在配方型产品领域,为解决轮胎喷霜而研发的新型微晶石蜡代表了细分领域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在胶母粒产品方面,公司采用的“一次法炼胶”工艺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在新能源汽车配套轮胎所应用的助剂中,公司已布局硅烷偶联剂、白炭黑分散剂、高档防护蜡、过氧化物交联剂等品种。
(2)加强微化工技术开发应用力度
微化工技术对传统化工装置是革命性的颠覆,其将精细化工研发过程中低效、间歇的合成工艺转变为可控、连续的工艺,实现化工过程节能降耗、化工系统微型化和绿色化,并提高过程安全性,反应时间可从几小时缩短至几十秒,展
示了微化工技术高效精细的一面。我国橡胶助剂行业特别是促进剂行业大多是传统的间歇式生产,微化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橡胶助剂产品上游原料主要是各类石油化工产品及相关化学中间体;下游市场主要面向各类橡胶制品生产企业,用于制造轮胎、橡胶软管、橡胶带、橡胶薄片和橡胶鞋底等。
1、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上游行业发展状况
橡胶助剂行业是精细化工行业的分支,产品上游原料主要是各类石油化工产品及相关化学中间体,主要来源于盐化工行业、煤化工行业、石油化工行业,主要包括苯胺、酞酰亚胺、环己烷、间苯二酚、二硫化碳、液体硫磺、脂肪酸液碱、氯气、盐酸、叔丁胺、环己烷、硝基苯等。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离子膜(液)碱、苯酐、环己烷、酞酰亚胺、叔丁胺、苯胺、环己胺、间苯二酚、液体硫磺等,大部分在国内市场上供应充足,由供应部根据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向国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经过长期的合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基本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对于同一类主要原材料,公司通常有 2-3 家供应商,在进行采购前,公司根据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情况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在供应商报价的基础上,综合供货的及时性、稳定性等因素进行采购。公司所需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不存在明显差异。
2、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橡胶助剂广泛应用于各类橡胶制品的加工,其下游市场广阔,包括工业、农业、国防、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医药卫生等多个领域,其中,轮胎制造业是橡胶助剂最重要的需求市场。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国内近 90%的橡胶助剂应用与汽车相关,其中橡胶助剂产量的 70%用于轮胎生产。因此,轮胎与汽车行业市场行情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到橡胶助剂的需求。汽车及轮胎行业发展情况详见本节“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二)行业发展情况”之“3、中国汽车及轮胎行业现状”。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属于橡胶助剂行业,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橡胶助剂是在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合称“生胶”)加工成橡胶制品过程中添加的,用于赋予橡胶制品使用性能、保证橡胶制品使用寿命、改善橡胶胶料加工性能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总称。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防焦剂CTP、促进剂NS、促进剂CBS、不溶性硫磺、微晶石蜡、胶母粒等品种,公司的主导产品防焦剂CTP在全球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是国内产品系列较为齐全的橡胶助剂生产商之一。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中型轮胎企业,公司采用“大客户战略”,持续关注大客户需求的变化,加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用途和特点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 产品用途 | 产品特点 |
防焦剂CTP |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的传统硫磺硫化体系的有效 防焦剂,特别适用于含有次磺酰胺促进剂的传统硫化体系,如轮胎、胶管、胶带等橡胶制品 | 有效提高胶料的加工安全性,延长胶料的储存时间和焦烧时间 |
促进剂NS |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硫磺硫化体系的促进剂,用 于轮胎、胶带、胶管、其它工业制品等 | 焦烧时间长,硫化速度快 |
促进剂CBS |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硫磺硫化体系的促进剂,用 | 焦烧时间长,硫化速度快 |
产品名称 | 产品用途 | 产品特点 |
于轮胎、胶带、胶管、其它工业制品等 | ||
不溶性硫磺 | 用于天然橡胶等的硫化剂 | 高分散性、高热稳定性、高含量 |
微晶石蜡 | 轮胎和橡胶制品的物理防老剂,提高轮胎和橡胶 制品的臭氧防护性能 | 在制品表面形成稳定的蜡膜,为 轮胎和橡胶制品提供长效防护 |
胶母粒 | 替代普通粉体橡胶助剂 | 无粉尘、易分散、自动称量、适合自动连续低温混炼、高混炼效 率、储存稳定 |
均匀剂 | 可解决不同胶种共混时遇到的分散不良的问题, 提高气密胶料粘性,提高气密层气密性 | PAHs含量低,满足欧盟法规要求 |
1、主要业务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橡胶助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近年来,公司积极改进主要产品的清洁化技术,研发并实现了不溶性硫磺的连续高温一步法,解决了促进剂 M 硫化氢的排放污染问题及促进剂 NS 的高盐废水问题,占有市场份额最多的防焦剂 CTP 也实现了清洁效率的连续合成法。
同时,公司不断丰富橡胶助剂品种,高端树脂类产品类型不断增加;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布局塑料、新能源助剂等新领域;持续研究开发新技术,致力于减少废物排放、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朝着绿色化方向发展。
1、采购模式
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公司销售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及市场供求分析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并提交生产部,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确定耗料单,供应部再根据耗料单结合库存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公司的物资采购在综合考虑产品质量及价格、供货能力、品牌信誉等多个因素的基础上,选择两家以上作为稳定供货商。此外,公司对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实行现场审货制度,并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供应商信誉等变化情况。
在原材料质量把控环节,一方面,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主要为大型知名企业;另一方面,公司制定了《阳谷华泰采购与供方管理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保证原材料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首先,销售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及市场供求分析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并提交生产部;其次,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原材料仓储、生产设备运转、生产线人员配置等情况协调生产资源配备,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最后,质检部门针对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质检,最终生产出合格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橡胶助剂,从产品标准角度可以分为标准橡胶化学品和非标准橡胶化学品,其中非标准橡胶化学品是指提供满足客户特定性能、参数指标需求的橡胶助剂。在生产细节上,对于非标准橡胶化学品还会重点检测其是否满足客户特定的性能、参数指标需求。除此之外,在生产环节公司还建立有安全库存制度,以及时响应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销售部和出口部,分别负责产品的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
(1)国内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一般采用直销方式。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签订购销合同,并将产成品交由物流公司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对于小批量需求的客户,公司将通过寄送的方式完成产品销售。
(2)国外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国外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公司一般通过展会以及直接拜访国外客户等方式进行公司产品的推销,并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签订合同,合同订单一般分为月度合同、季度合同、半年合同及单独签订的合同等形式。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下游客户的维护和开发能力。
(3)产品定价
在销售产品的定价环节,由公司总经理及分管销售副总经理根据财务、生产数据结合市场状况核定销售价格;除此之外,销售部门还将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制定相适应的信用政策和建立客户信用登记档案,并且由法律事务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工作由研发部门牵头,具体由各产品细分课题组全流程负责。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立项阶段,通过成立研发小组,对制定的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在合成实验室进行产品的初步研发;第二阶段为项目产品小试阶段,根据产品合成的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技术评估、检验;第三阶段为项目产品中试阶段,对产品的实际参数及运用性能进行测试及应用评价;第四阶段为项目产品定型阶段,主要通过扩大试用范围,并在进一步听取客户意见基础上进行试车运行及量产等工作。
单位:吨
主要产品 |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加工助剂体系 | 产能 | 14,000.00 | 56,000.00 | 56,000.00 | 54,600.00 |
产量 | 13,232.45 | 63,190.07 | 53,512.77 | 48,733.31 | |
销量 | 15,051.88 | 60,356.78 | 52,736.91 | 47,280.06 | |
产销率 | 113.75% | 95.52% | 98.55% | 97.02% | |
产能利用率 | 94.52% | 112.84% | 95.56% | 89.26% | |
硫化助剂体系 | 产能 | 15,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50,000.00 |
产量 | 18,116.99 | 75,357.27 | 65,056.64 | 54,853.96 | |
销量 | 16,225.00 | 72,117.78 | 64,272.65 | 54,258.54 | |
产销率 | 89.56% | 95.70% | 98.79% | 98.91% | |
产能利用率 | 120.78% | 125.60% | 108.43% | 109.71% | |
胶母粒体系 | 产能 | 5,000.00 | 20,000.00 | 12,500.00 | 10,000.00 |
产量 | 3,154.63 | 14,230.21 | 11,277.69 | 10,074.08 | |
销量 | 2,985.87 | 12,954.05 | 11,037.60 | 9,766.40 | |
产销率 | 94.65% | 91.03% | 97.87% | 96.95% | |
产能利用率 | 63.09% | 71.15% | 90.22% | 100.74% | |
防护蜡体系 | 产能 | 6,250.00 | 25,000.00 | 24,400.00 | 24,400.00 |
产量 | 6,735.68 | 24,450.71 | 19,609.89 | 19,551.73 | |
销量 | 6,978.38 | 24,208.87 | 20,019.51 | 19,160.61 | |
产销率 | 103.60% | 99.01% | 102.09% | 98.00% | |
产能利用率 | 107.77% | 97.80% | 80.37% | 80.13% |
注:公司加工助剂体系包括防焦剂 CTP、均匀剂及其他加工助剂;硫化剂体系包括不溶性硫磺、促进剂 NS 及促进剂CBS;胶母粒体系产品为胶母粒;防护蜡体系产品为微晶石蜡;公司各产品均具备独立的厂房及生产线,各体系产能数据以各产品生产线设计综合生产能力数据加总计算得出。
1、胶母粒产能利用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胶母粒产能利用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产能增加所致。
2、部分产品存在超产能生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较高,部分产品在部分年度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况,涉及产品包括加工助剂产品、硫化助剂产品和防护蜡产品,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生产工艺不断优化、生产效率大幅
提高所致。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20] 688 号)相关规定,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情形,需要重新履行环评程序。报告期内,公司虽然存在部分产品超产能生产的情形,但不存在产能利用率超过 130%的情形,无需重新履行环评手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戴瑞克已取得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1、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生产涉及的原材料种类较多,公司选取主要产品的关键原材料或历年采购金额较大的原材料作为主要原材料的统计口径。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名称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
苯胺 | 4,293.44 | 7.22 | 16,395.21 | 7.88 | 5,745.85 | 4.19 | 6,837.09 | 5.20 |
间苯二酚 | 3,109.43 | 5.23 | 8,057.37 | 3.87 | 11,388.57 | 8.30 | 12,361.54 | 9.40 |
叔丁胺 | 2,779.67 | 4.68 | 10,942.02 | 5.26 | 8,139.58 | 5.93 | 10,660.98 | 8.10 |
离子膜碱 | 2,096.30 | 3.53 | 5,190.77 | 2.49 | 3,541.72 | 2.58 | 4,972.37 | 3.78 |
环己胺 | 1,835.86 | 3.09 | 9,446.08 | 4.54 | 3,823.83 | 2.79 | 4,764.55 | 3.62 |
环己烷 | 1,712.61 | 2.88 | 5,637.49 | 2.71 | 3,134.70 | 2.28 | 3,817.39 | 2.90 |
苯酐 | 1,463.92 | 2.46 | 5,118.17 | 2.46 | 3,851.32 | 2.81 | 3,982.86 | 3.03 |
环烷油 | 1,249.02 | 2.10 | 4,008.62 | 1.93 | 3,126.14 | 2.28 | 2,810.20 | 2.14 |
GLC | 993.61 | 1.67 | 6,053.53 | 2.91 | 4,510.50 | 3.29 | 4,732.15 | 3.60 |
酞酰亚胺 | 977.41 | 1.64 | 3,099.47 | 1.49 | 2,938.43 | 2.14 | 3,314.80 | 2.52 |
合计 | 20,511.27 | 34.50 | 73,948.73 | 35.54 | 50,200.64 | 36.59 | 58,253.93 | 44.29 |
上述主要原材料中,环己烷、酞酰亚胺及苯酐主要用于防焦剂 CTP 的生产;苯胺、叔丁胺及环己胺主要用于促进剂 M、NS、CBS 的生产;环烷油主要用于
不溶性硫磺的生产;间苯二酚主要用于粘合树脂产品的生产;离子膜碱用途较广,可用于公司多数产品的生产。
2、能源采购及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动力为水、电、蒸汽、煤和天然气。公司所需的上述能源动力均向公司所在地相关供应企业采购,能源动力供应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能源动力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名称 | 项目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水 | 数量(m³) | 181,637.00 | 796,954.00 | 742,796.00 | 947,239.00 |
金额(元) | 783,204.94 | 3,436,407.16 | 3,202,881.83 | 4,084,425.05 | |
单价(元/m³) | 4.31 | 4.31 | 4.31 | 4.31 | |
电 | 数量(kW·h ) | 33,947,500.00 | 149,031,744.00 | 131,404,495.00 | 129,630,583.00 |
金额(元) | 22,498,179.71 | 86,141,477.63 | 76,534,046.72 | 74,969,440.30 | |
单价(元/kW·h ) | 0.66 | 0.58 | 0.58 | 0.58 | |
煤 | 数量(吨) | - | - | 500.00 | 24,239.37 |
金额(元) | - | - | 269,179.64 | 13,836,727.68 | |
单价(元/吨) | - | - | 538.36 | 570.84 | |
天然气 | 数量(m³) | 1,117,279.00 | 4,117,096.00 | 2,752,003.00 | 963,661.99 |
金额(元) | 3,617,696.52 | 11,398,438.98 | 7,332,437.29 | 2,702,082.37 | |
单价(元/m³) | 3.24 | 2.77 | 2.66 | 2.80 | |
蒸汽 | 数量(吨) | 139,499.95 | 554,194.55 | 488,009.15 | 368,320.05 |
金额(元) | 41,481,385.78 | 122,797,831.45 | 98,173,534.32 | 71,509,313.38 | |
单价(元/吨) | 297.36 | 221.58 | 201.17 | 194.15 | |
合计金额(元) | 68,380,466.96 | 223,774,155.22 | 185,242,900.17 | 153,265,261.10 |
注:上表中的蒸汽仅为外购部分,2019 年至 2020 年戴瑞克存在使用煤自产蒸汽的情况;报告期内阳谷华泰无采购煤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蒸汽及外购蒸汽情况如下表:
单位:吨
项目 | 2022 年 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自产蒸汽 | - | - | 3,458.24 | 111,279.68 |
外购蒸汽 | 139,499.95 | 554,194.55 | 488,009.15 | 368,320.05 |
合计 | 139,499.95 | 554,194.55 | 491,467.39 | 479,599.73 |
注:上表中的自产热气为戴瑞克使用煤自产的蒸汽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能产量的逐步增加,电力、天然气及蒸汽采购量呈逐步增长趋势。2019 年底,戴瑞克耗水量较高的 40t/h 燃煤锅炉停用,且戴瑞克中水回用的环保技术取得一定进展,车间一次水用量也相对减少,因此 2020 年用
水量大幅减少。2021 年,公司电力及天然气采购量较 2020 年分别增长 13.41%和 49.60%,主要系电力、天然气主要用于硫化助剂的生产,公司 2021 年硫化助剂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2020 年,公司煤和蒸汽的采购量较 2019 年分别下降 97.94%和增加 32.50%,主要原因为 2019 年子公司戴瑞克耗用的部分蒸汽为使用煤自产,自 2020 年起受环保政策收紧、当地工业园区政策调整影响,戴瑞克逐步停止使用煤自产蒸汽,蒸汽全部改为外购,因此蒸汽采购大幅增加。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65,073.36 | 17,705.65 | 47,367.71 | 72.79% |
机器设备 | 72,589.87 | 39,308.45 | 33,281.42 | 45.85% |
运输工具 | 1,464.49 | 786.66 | 677.83 | 46.28% |
其他 | 5,558.75 | 3,343.74 | 2,215.01 | 39.85% |
合计 | 144,686.47 | 61,144.50 | 83,541.98 | 57.74% |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成新率较低,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对机器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账面价值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所有权 人 | 生产设备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原值 | 净值 | 成新率 |
1 | 阳谷华泰 | 新厂区四效蒸发废水处理工程装置 | 台 | 5 | 2,478.65 | 1,714.6 | 69.18% |
2 | 阳谷华泰 | 冷水机组 | 台 | 9 | 1,838.84 | 1,232.6 | 67.03% |
3 | 阳谷华泰 | 毕派克斯双转盘式干燥器 | 台 | 1 | 1,356.44 | 938.55 | 69.19% |
4 | 阳谷华泰 | 卧式虹吸刮刀离心机 | 台 | 1 | 1,209.95 | 837.54 | 69.22% |
5 | 阳谷华泰 | 回转罐 | 台 | 1 | 1,944.69 | 807.11 | 41.50% |
6 | 阳谷华泰 | 冷凝器 | 台 | 2 | 1,236.40 | 766.26 | 61.98% |
7 | 阳谷华泰 | 包装码垛设备 | 台 | 1 | 663.29 | 456.37 | 68.80% |
8 | 阳谷华泰 | 自动化搬运设备 | 台 | 1 | 599.23 | 370.17 | 61.77% |
9 | 阳谷华泰 | 3 号罐 | 台 | 1 | 501.79 | 349.84 | 69.72% |
10 | 阳谷华泰 | 半输送设备 | 台 | 1 | 408.27 | 335.56 | 82.19% |
11 | 阳谷华泰 | 螺杆式压缩机 | 台 | 1 | 388.74 | 266.10 | 68.45% |
12 | 阳谷华泰 | 2 号罐 | 台 | 1 | 349.13 | 243.73 | 69.81% |
13 | 阳谷华泰 | BEPEX 双转子盘式干燥器辅助系统 | 台 | 1 | 336.66 | 229.14 | 68.06% |
14 | 阳谷华泰 | 搪玻璃反应釜 | 台 | 2 | 274.86 | 201.68 | 73.37% |
15 | 阳谷华泰 | 流化床干燥机 | 台 | 1 | 274.30 | 199.02 | 72.56% |
16 | 阳谷华泰 | 1 号罐 | 台 | 1 | 274.32 | 191.50 | 69.81% |
17 | 阳谷华泰 | 自动包装线 | 台 | 1 | 208.25 | 168.25 | 80.79% |
18 | 阳谷华泰 | 氮气保护闭路循环干燥装置 | 台 | 1 | 236.44 | 166.48 | 70.41% |
19 | 阳谷华泰 | 球口玻璃冷凝器 | 台 | 56 | 219.54 | 160.62 | 73.16% |
20 | 阳谷华泰 | BU 包分装秤系统 | 台 | 1 | 213.43 | 154.86 | 72.56% |
21 | 阳谷华泰 | 炼化专用设备*反应釜 | 台 | 1 | 224.44 | 152.76 | 68.06% |
22 | 阳谷华泰 | 低压配电柜(内含防爆按钮箱 40 台, 防爆调频箱 20 台) | 套 | 1 | 215.63 | 146.77 | 68.06% |
23 | 阳谷华泰 | 精馏塔 | 台 | 1 | 190.27 | 143.37 | 75.35% |
24 | 阳谷华泰 | 密炼机、挤出机系统 | 台 | 1 | 195.14 | 142.22 | 72.88% |
25 | 阳谷华泰 | 管道过滤器 | 台 | 1 | 167.26 | 140.42 | 83.95% |
26 | 阳谷华泰 | 压缩生热试验机 | 台 | 1 | 183.19 | 126.72 | 69.18% |
27 | 阳谷华泰 | 自动包装线 | 台 | 1 | 161.57 | 126.37 | 78.21% |
28 | 阳谷华泰 | 螺旋输送机(含电机) | 台 | 1 | 184.62 | 124.20 | 67.27% |
29 | 阳谷华泰 | 气动O 型球阀 | 台 | 1 | 141.95 | 123.44 | 86.96% |
30 | 阳谷华泰 | 密炼机+胶料输送机+胶粒制造机+ 冷却设备 | 台 | 1 | 163.06 | 120.94 | 74.17% |
序 号 | 所有权 人 | 生产设备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原值 | 净值 | 成新率 |
31 | 阳谷华泰 | 硫磺管式加热炉 | 台 | 1 | 155.75 | 111.59 | 71.65% |
32 | 阳谷华泰 | CF 型回转带式冷凝造粒机 | 台 | 1 | 164.33 | 110.70 | 67.37% |
33 | 阳谷华泰 | 充油装置系统 | 台 | 1 | 189.06 | 109.82 | 58.09% |
34 | 阳谷华泰 | 全自动弹性分析仪 | 台 | 1 | 170.69 | 105.64 | 61.89% |
35 | 阳谷华泰 | 卧式螺带混合机(含电机、减速机) | 台 | 1 | 151.55 | 103.15 | 68.06% |
36 | 戴瑞克 | 12000 吨年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装 置 | 台 | 1 | 806.97 | 643.90 | 79.79% |
37 | 戴瑞克 | 克劳斯炉装置 | 台 | 1 | 712.13 | 563.60 | 79.14% |
38 | 戴瑞克 | MVR | 台 | 1 | 802.28 | 412.45 | 51.41% |
39 | 戴瑞克 | 蓄热式氧化炉 | 台 | 1 | 556.03 | 310.85 | 55.91% |
40 | 戴瑞克 | 氮气闭式循环气力输送系统 | 台 | 1 | 305.22 | 268.95 | 88.12% |
41 | 戴瑞克 | 氮气闭路循环干燥装置 | 台 | 1 | 290.08 | 239.51 | 82.57% |
42 | 戴瑞克 | 促进剂 CBS 车间安装 | 台 | 1 | 1,656.43 | 148.44 | 8.96% |
43 | 戴瑞克 | 二期管网 | 台 | 1 | 182.80 | 148.11 | 81.02% |
44 | 戴瑞克 | 蒸发母液空心桨叶干燥装置 | 台 | 1 | 226.55 | 139.95 | 61.77% |
45 | 戴瑞克 | 高氨氮、高 COD 废水处理装置 | 台 | 1 | 297.41 | 128.34 | 43.15% |
46 | 戴瑞克 | 亚胺自动计量投料系统 | 台 | 1 | 131.82 | 124.07 | 94.12% |
47 | 戴瑞克 | 四效蒸发系统 | 台 | 1 | 506.50 | 121.80 | 24.05% |
48 | 戴瑞克 | 离心式冷水机组 | 台 | 1 | 132.30 | 116.68 | 88.19% |
49 | 戴瑞克 | 废气焚烧成套设备 | 台 | 1 | 234.34 | 105.57 | 45.05% |
50 | 戴瑞克 | 北 M 车间安装 | 台 | 1 | 1,008.86 | 100.26 | 9.94% |
2、房屋及建筑物
(1)已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自有房产共 8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取得 方式 | 所有 权人 | 抵押 与否 |
1 | 房权证阳谷第 0025919 | 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老董庄村 437 号 101 等 11 栋楼 | 27,078.31 | 出让 | 阳谷 华泰 | 否 |
2 | 房权证阳谷第 0012141 | 阳谷县开发区南环路 217 号 | 3,768.10 | 出让 | 阳谷 华泰 | 否 |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取得 方式 | 所有 权人 | 抵押 与否 |
3 | 房权证阳谷第 0012142 | 7,537.14 | 出让 | 阳谷 华泰 | 否 | |
4 | 房权证阳谷第 0012143 | 10,777.35 | 出让 | 阳谷 华泰 | 否 | |
5 | 鲁(2019)东营市不动 产权第 0076701 号 | 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 61 号 | 3,831.39 | 出让 | 戴瑞 克 | 否 |
6 | 鲁(2019)东营市不动 产权第 0076719 号 | 30,039.10 | 出让 | 戴瑞 克 | 是 | |
7 | 鲁(2020)东营市不动 产权第 0116535 号 | 4,811.97 | 出让 | 戴瑞 克 | 否 | |
8 | 鲁(2020)东营市不动 产权第 0116720 号 | 32,149.55 | 出让 | 戴瑞 克 | 否 |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房产的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序号 | 房产名称 | 面积(㎡) | 坐落位置 | 规划许可证号 |
1 | 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一期) | 6,059.2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700150号 |
2 | 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二期) | 3,254.09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700151号 |
3 | 办公楼及餐厅 | 7,201.71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700210号 |
4 | 2000吨/年绿色橡胶助剂综合研发 平台 | 10,169.2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700207号 |
5 | 16650t/a新型均匀剂项目 | 2,826.7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700208号 |
6 | 仓库 | 6,111.61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700209号 |
7 | 4万吨/年不溶性硫磺扩建项目 | 6,682.03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200085号 |
8 | 抗爆控制室 | 407.9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90132号 |
9 | 冰机房 | 846.49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90131号 |
10 | 料场 | 5,602.5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800122号 |
11 | 料场扩建 | 1,701.79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900115号 |
序号 | 房产名称 | 面积(㎡) | 坐落位置 | 规划许可证号 |
12 | 料场扩建项目微晶蜡沥青料场二 | 7,187.83 | 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号 | 建字第 371521201900116号 |
13 | 高性能橡胶助剂建设项目~M二 车间 | 6,408.00 | 东营市河口区明园 路61号 | 建字第 370500201920022号 |
14 | 高性能橡胶助剂建设项目~ DPG/DM仓库 | 2,900.00 | 东营市河口区明园 路61号 | 建字第 370503201800004号 |
15 | 高性能橡胶助剂建设项目~冰机 房、变配电室及空压制氮站 | 2,409.00 | 东营市河口区明园 路61号 | 建字第 370503201800032号 |
16 | 高性能橡胶助剂建设项目~控制 室 | 690.00 | 东营市河口区明园 路61号 | 建字第 370500201920022号 |
公司正积极推进以上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办理工作。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也不存在因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租赁的房产情况
承租人 | 出租人 | 坐落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上海橡实 | 上海奂亿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号金地威新闵行科创园项目9栋3层1区 | 827.78 | 工业生产与科研 | 2021.01.12-2025.11.14 |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软件使用权等,账面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权 | 外购技术 | 其他 | 合计 |
账面原值 | 10,116.00 | 152.43 | 203.30 | 231.20 | 10,702.92 |
账面价值 | 8,192.50 | 55.26 | 19.79 | 21.35 | 8,288.89 |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号 | 权属人 | 权属证书 | 坐落位置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终止 日期 | 取得 方式 | 是否 抵押 |
1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09) 第(101)号 | 阳谷县南环路 217 号 | 13,472.30 | 工业 | 2056.07.20 | 出让 | 否 |
2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09) 第(102)号 | 阳谷县南环路 217 号 | 37,329.30 | 工业 | 2056.07.20 | 出让 | 否 |
3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09) 第(099)号 | 阳谷县南环路工业园 区 | 5,775.20 | 工业 | 2051.11.07 | 出让 | 否 |
4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09) 第(100)号 | 阳谷县私营工业园 | 19,039.77 | 工业 | 2047.03.18 | 出让 | 否 |
5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10) 第(031)号 | 阳谷县西环路西侧、 老齐南路北侧 | 133,333.00 | 工业 | 2059.12.07 | 出让 | 否 |
6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11) 第(045)号 | 阳谷县西环路西侧、 老齐南路北侧 | 90,533.00 | 工业 | 2060.10.20 | 出让 | 否 |
7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13) 第(070)号 | 阳谷县西外环路西、 老齐南路北 | 6,308.00 | 工业 | 2063.03.19 | 出让 | 否 |
8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13) 第(071)号 | 阳谷县西外环路西、 老齐南路北 | 1,294.00 | 工业 | 2063.03.20 | 出让 | 否 |
9 | 阳谷华 泰 | 阳国用(2013) 第(072)号 | 阳谷县西外环路西、 老齐南路北 | 20,086.00 | 工业 | 2063.03.19 | 出让 | 否 |
10 | 阳谷华泰 | 鲁(2019)阳谷县不动产权第 0012546 号 | 阳谷县西环路西、紫石街(西段)南侧 | 11,397.00 | 工业 | 2069.09.03 | 出让 | 否 |
11 | 阳谷华泰 | 鲁(2019)阳谷县不动产权第 0012541 号 | 阳谷县西环路西、紫石街(西段)北侧 | 20,458.00 | 工业 | 2069.09.03 | 出让 | 否 |
12 | 阳谷华泰 | 鲁(2022)阳谷县不动产权第 0002721 号 | 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办事处西环路西、华泰 化工北 | 4,106.00 | 工业 | 2072.02.08 | 出让 | 否 |
13 | 阳谷华泰 | 鲁(2022)阳谷县不动产权第 0002713 号 | 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办事处西环路西、华泰 化工北 | 12,804.00 | 工业 | 2072.02.08 | 出让 | 否 |
14 | 阳谷华泰 | 鲁(2022)阳谷县不动产权第 0002986 号 | 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办事处西环路西、华泰 化工北 | 24,971.00 | 工业 | 2072.02.08 | 出让 | 否 |
15 | 戴瑞克 | 鲁(2020)东营市不动产权第 0116720 号 | 东营市河口区兴园路以西,明园路以北 | 79,958.00 | 工业 | 2061.09.09 | 出让 | 否 |
16 | 戴瑞克 | 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 0076719 号 | 东营市河口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西 | 79,904.70 | 工业 | 2062.04.29 | 出让 | 是 |
17 | 戴瑞克 | 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 0076701 号 | 东营市河口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西, 明园路以北 | 79,949.20 | 工业 | 2062.07.27 | 出让 | 否 |
序 号 | 权属人 | 权属证书 | 坐落位置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终止 日期 | 取得 方式 | 是否 抵押 |
18 | 戴瑞克 | 鲁(2020)东营市不动产权第 0116535 号 | 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以北,庆园路以西 | 25,040.40 | 工业 | 2063.01.09 | 出让 | 否 |
19 | 戴瑞克 | 东河国用(2013) 第(105)号 | 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 以北,兴园路以西 | 73,739.80 | 工业 | 2063.01.09 | 出让 | 否 |
2、专利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境内授权专利 109 项,其中发
明专利 72 件,实用新型 37 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专利权人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类型 | 法律 状态 | 取得 方式 |
1 | 阳谷华泰 | N-叔丁基-双(苯并噻唑)次 磺酰胺及其生产工艺 | 2003101048419 | 2003.10.1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转让 取得 |
2 | 阳谷华泰 | 橡胶硫化促进剂NS 废水处理 工艺 | 2008101598341 | 2008.11.12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 | 阳谷华泰 | 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过程中 过滤干燥一体装置及应用 | 2009100171930 | 2009.08.0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4 | 阳谷华泰 | 氮气保护下氯代环己烷的制 备工艺 | 2008101392974 | 2008.08.27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5 | 阳谷华泰 | 橡胶防焦剂 CTP 合成工艺及 装置 | 2009100171945 | 2009.08.0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 | 阳谷华泰 | 橡胶硫化促进剂生产废水中 盐的纯化工艺 | 201010208052X | 2010.06.24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 | 阳谷华泰 | 二环己基二硫化物的制备工 艺 | 2007101150896 | 2007.12.11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8 | 阳谷华泰 | 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过程中 过滤干燥一体装置及应用 | 2010105167347 | 2009.08.0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 | 阳谷华泰 | 一种不溶性硫磺的生产工艺 | 2011102108534 | 2011.07.2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 | 阳谷华泰 | 高盐废水吸收环己烷法制氯 代环己烷尾气工艺 | 2010105504247 | 2010.11.19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1 | 阳谷华泰 | 橡胶硫化促进剂NS 的联产合 成工艺 | 2011101774044 | 2011.06.2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2 | 阳谷华泰 | 一种氧气氧化法合成促进剂 NS 的装置及应用 | 2011101776957 | 2011.06.2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3 | 阳谷华泰 | 一种丙烯酸锌的生产工艺 | 2011103289289 | 2011.10.2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4 | 阳谷华泰 | 一种用于氧气氧化法合成促 进剂NS 的装置 | 2011101774129 | 2011.06.2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序 号 | 专利权人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类型 | 法律 状态 | 取得 方式 |
15 | 阳谷华泰 | 一种白炭黑分散剂及其制备 方法 | 2013103378578 | 2013.08.0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6 | 阳谷华泰 | 一种橡胶用白炭黑分散剂及 其制备方法 | 2013103811742 | 2013.08.2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7 | 阳谷华泰 | 一种橡胶用炭黑分散剂及其 制备方法 | 2013102641015 | 2013.06.2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8 | 阳谷华泰 | 一种间苯二酚甲醛树脂的生 产方法 | 2013102192904 | 2013.06.04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9 | 阳谷华泰 | 用于合成橡胶促进剂NS 的生 产设备及应用 | 2014106722355 | 2014.11.22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0 | 阳谷华泰 | 一种轮胎用防肩空剂及其制 备方法与应用 | 2014105790942 | 2014.10.24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1 | 阳谷华泰 | 一种橡胶用抗疲劳剂及其制 备方法与应用 | 2014105278403 | 2014.10.09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2 | 阳谷华泰 | 一种不溶性硫磺的干燥工艺 及其工艺设备 | 2014106244974 | 2014.11.07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3 | 阳谷华泰 | 一种次磺酰胺类硫化促进剂 灰分快速测定方法 | 2013103402914 | 2013.08.0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4 | 阳谷华泰 | 2-甲基马来酸酐和 1,3-双(柠 康酰亚胺甲基)苯的制备方法 | 2014106613057 | 2014.11.19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5 | 阳谷华泰 | 一种气密性增进剂及其制备 方法与应用 | 2014105633195 | 2014.10.21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6 | 阳谷华泰 | 一种不溶性硫磺的气化淬冷 工艺 | 2014106238687 | 2014.11.07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7 | 阳谷华泰 | 1,3-双(柠康酰亚胺甲基)苯 的造粒方法及造粒系统 | 2015103606304 | 2015.06.2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28 | 阳谷华泰 | 一种环保、高效硫化交联剂 1, 6-二(N,N-二苄基氨基甲酰二硫)己烷的制备方法 | 2015108916538 | 2015.12.04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29 | 阳谷华泰 | 一种改善不溶性硫磺分散性 的方法 | 201510396736X | 2015.07.0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0 | 阳谷华泰 | 一种高收率低成本塑解剂 DBD 的制备方法 | 201510419882X | 2015.07.1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1 | 阳谷华泰 | 一种橡胶用白炭黑分散剂及 其制备方法 | 2014107155484 | 2014.11.2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2 | 阳谷华泰 | 一种轮胎气密层增进剂及其 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14107191103 | 2014.11.29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3 | 阳谷华泰 | 一种低锌硫化活性剂的制备 方法 | 201410687791X | 2014.11.2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4 | 阳谷华泰 | 一种不溶性硫黄的连续化熟 化方法 | 2015103802526 | 2015.07.02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序 号 | 专利权人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类型 | 法律 状态 | 取得 方式 |
35 | 阳谷华泰 | 一种一硫化四苄基秋兰姆及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6107029601 | 2016.08.23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6 | 阳谷华泰 | 一种由促进剂 M 制备二苯氨 基二硫化物的方法 | 2016107029584 | 2016.08.23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7 | 阳谷华泰 | 一种二硫化二异丙基黄原酸 酯的制备方法 | 2016106515655 | 2016.08.1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8 | 阳谷华泰 | 一种高收率氧气氧化法合成 促进剂 DPG 的环保方法 | 2015104203531 | 2015.07.1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39 | 阳谷华泰 | 一种合成促进剂 DPTU 的方 法 | 2016107029599 | 2016.08.23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40 | 阳谷华泰 | 一种 3-环己基硫代-1-丙基-三 乙氧基硅烷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5108803084 | 2015.12.05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41 | 阳谷华泰 | 一种硫化剂 1,1-二硫代二己 内酰胺的合成方法 | 201510890511X | 2015.12.04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42 | 阳谷华泰 | 一种增粘烷基酚醛树脂的合 成方法 | 2017110409545 | 2017.10.3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43 | 阳谷华泰 | 检测及回收胺或/和氨类两种混合物中每种胺或氨含量的 方法 | 2017109435553 | 2017.10.11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44 | 阳谷华泰 | 一种环己烯改性间苯二酚-甲 醛树脂的制备方法 | 2017111441514 | 2017.11.17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45 | 阳谷华泰 | 一种增粘烷基酚醛树脂的固 体酸催化合成法 | 2018100979689 | 2018.01.31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46 | 阳谷华泰 | 一种抗硫化返原剂生产废水 的处理方法 | 2017110770340 | 2017.11.0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47 | 阳谷华 泰、戴瑞克 | 一种二硫化四苄基秋兰姆的清洁化生产方法 | 2019106544064 | 2019.07.19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48 | 阳谷华泰 | 一种改性烷基酚-乙醛树脂及 制备方法 | 2018109324432 | 2018.08.1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49 | 阳谷华 泰、聊城 大学 | 一种氧气法合成 N-环己基-2- 苯并噻唑次磺酰胺的催化剂制备方法应用 | 2018113370310 | 2018.11.12 | 发明专利 | 有效 | 联合研发 |
50 | 阳谷华泰 | 一种 4-叔烷基苯酚-(吗啉)甲醛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用 | 2018113812138 | 2018.11.2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51 | 阳谷华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 理研究所 | 一种橡胶防焦剂 CTP 连续合成的微反应系统及方法 | 2019107363494 | 2019.08.09 | 发明专利 | 有效 | 联合研发 |
序 号 | 专利权人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类型 | 法律 状态 | 取得 方式 |
52 | 阳谷华泰 | 一种丙烯醛改性对叔丁基苯 酚乙醛树脂的合成方法 | 2018116164245 | 2018.12.2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53 | 阳谷华泰 | 一种乙酰丙酮钴(Ⅱ)的制备 方法 | 201810783290X | 2018.07.17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54 | 阳谷华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 理研究所 | 一种橡胶防焦剂 CTP 合成的微反应系统及方法 | 2019107355430 | 2019.08.09 | 发明专利 | 有效 | 联合研发 |
55 | 阳谷华泰 | 一种混合烷基苯酚-甲醛树脂 橡胶增粘剂的制备方法 | 2018114941282 | 2018.12.07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56 | 阳谷华泰 | 一种 4-叔烷基苯酚-(苯酚基)甲醛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用 | 2019100655561 | 2019.01.24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57 | 阳谷华泰 | 一种全氯甲硫醇的合成方法 | 2020104612587 | 2020.05.27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58 | 阳谷华泰 | 一种不溶性硫磺的制备方法 及其所用的抗返原稳定剂 | 2018113007365 | 2018.11.02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59 | 阳谷华泰 | 一种二硫化二己内酰胺的制 备方法 | 2019105351929 | 2019.06.2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0 | 阳谷华泰 | 一种用于氧气氧化法合成橡 胶促进剂NS 的化工反应器 | 2012202211997 | 2012.05.1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1 | 阳谷华泰 | 一种具有平铺式过滤层的不 溶性硫磺生产装置 | 2012205945174 | 2012.11.1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2 | 阳谷华泰 | 硫黄粉碎过程中的收集装置 | 2012206891129 | 2012.12.13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3 | 阳谷华泰 | 一种外接过滤设备的不溶性 硫磺生产装置 | 2012206898274 | 2012.12.13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4 | 阳谷华泰 | 一种回转式不溶性硫磺生产 装置 | 2012206898293 | 2012.12.13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5 | 阳谷华泰 | 一种用于氧气氧化法合成促 进剂CBS 的装置 | 2012205602920 | 2012.10.29 | 实用新型 | 有效 | 转让 取得 |
66 | 阳谷华泰 | 合成橡胶促进剂NS 的反应设 备 | 2014204925632 | 2014.08.29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7 | 阳谷华泰 | 一种用于粘合树脂合成的反 应釜 | 2014201394491 | 2014.03.2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8 | 阳谷华泰 | 用于合成橡胶促进剂NS 的生 产设备 | 2014207050312 | 2014.11.2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69 | 阳谷华泰 | 不溶性硫磺的生产装置 | 2016213285564 | 2016.12.0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0 | 阳谷华泰 | 不溶性硫磺的反应装置 | 2016213278039 | 2016.12.0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
序 号 | 专利权人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类型 | 法律 状态 | 取得 方式 |
取得 | |||||||
71 | 阳谷华泰 | 一种二硫化碳贮存和输送装 置 | 2017211862311 | 2017.09.15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2 | 阳谷华泰 | 一种 2-甲基马来酸酐的蒸馏 装置 | 2018203756673 | 2018.03.20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3 | 阳谷华泰 | 一种高温体系下的 PH 值精确 检测装置 | 2018203755257 | 2018.03.20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4 | 阳谷华泰 | 用于防止汽车备胎释放VOCs 的真空防护罩 | 201820667690X | 2018.05.07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5 | 阳谷华泰 | 一种新型气流粉碎机 | 2018221056015 | 2018.12.14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6 | 阳谷华泰 | 一种提高非均相反应传质效 率的反应装置 | 2019206332935 | 2019.05.0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7 | 阳谷华泰 | 一种固体蜡融化混料箱 | 2019219860120 | 2019.11.18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8 | 阳谷华泰 | 一种真空取样的 pH 值检测装 置 | 2021202964420 | 2021.02.03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79 | 阳谷华泰 | 一种用于检测不溶性硫磺粉 体飞扬度的装置 | 2021201764874 | 2021.01.2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80 | 阳谷华泰 | 管道螺纹快速接头 | 2021208176661 | 2021.04.21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81 | 戴瑞克 | 橡胶硫化促进剂 2-巯基苯并 噻唑(M)的精制方法 | 2008101598356 | 2008.11.12 | 发明专利 | 有效 | 转让 取得 |
82 | 戴瑞克 | 硫化促进剂 2-巯基苯并噻唑 的纯化工艺 | 2009102292145 | 2009.10.21 | 发明专利 | 有效 | 转让 取得 |
83 | 戴瑞克 | 橡胶硫化促进剂 TBBS 的多 级套洗除杂方法 | 2014108356705 | 2014.12.3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84 | 戴瑞克 | 溶剂套用连续化纯化橡胶硫 化促进剂 M 的方法 | 2014108365723 | 2014.12.3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85 | 戴瑞克 | 一种橡胶硫化促进剂 CBS 母 液的处理和套用方法 | 2015101804419 | 2015.04.16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86 | 戴瑞克 | 橡胶硫化促进剂 CBS 造粒专用添加剂、该添加剂的制备方 法及造粒方法 | 2014108353637 | 2014.12.3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87 | 戴瑞克 | 橡胶硫化促进剂 M 副产硫化氢的连续循环吸收方法及装 置 | 2016105024482 | 2016.06.30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88 | 戴瑞克 | 一种二环己基二硫化物母液 的回收方法 | 2018105080886 | 2018.05.24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89 | 戴瑞克 | 叔丁胺尿素法合成叔丁胺新 工艺 | 2005100443227 | 2005.07.29 | 发明专利 | 有效 | 转让 取得 |
序 号 | 专利权人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类型 | 法律 状态 | 取得 方式 |
90 | 戴瑞克 | 一种氯代环己烷的绿色合成 方法 | 201810770818X | 2018.07.13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1 | 戴瑞克 | 一种实用的全封闭浮子液位 计 | 2014201107105 | 2014.03.1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2 | 戴瑞克 | 孔径渐变式造粒机出料孔板 | 2014201105190 | 2014.03.1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3 | 戴瑞克 | 一种放空缓冲装置 | 2014207050401 | 2014.11.2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4 | 戴瑞克 | 一种可视除锈过滤装置 | 2014207050399 | 2014.11.2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5 | 戴瑞克 | 一种可视真空取样装置 | 2014207050331 | 2014.11.2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6 | 戴瑞克 | 一种疏水装置 | 2014207050365 | 2014.11.2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7 | 戴瑞克 | 一种小型两互不相溶液体自 动分离装置 | 2014207050350 | 2014.11.22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8 | 戴瑞克 | 一种便于清理的视镜装置 | 2015209569840 | 2015.11.2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99 | 戴瑞克 | 一种硫化促进剂NS 含盐废水 的处理装置 | 2015209571906 | 2015.11.2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0 | 戴瑞克 | 一种母液沉降分离装置 | 2015209558066 | 2015.11.2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1 | 戴瑞克 | 一种尾气处理装置 | 2015209569821 | 2015.11.2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2 | 戴瑞克 | 一种中小型循环流化床锅炉 | 2015209557311 | 2015.11.2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3 | 戴瑞克 | 一种气相平衡管数显液位计 | 2015209634229 | 2015.11.26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4 | 上海橡 实、山东理工大学 | 一种在水相中合成伯醇的方法 | 2021103758548 | 2021.4.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105 | 上海橡实、山东 理工大学 | 一种在水相中合成不饱和伯醇的方法 | 2021103758711 | 2021.4.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取得 |
106 | 上海橡实 | 一种在水相中合成仲醇的方 法 | 2021103758904 | 2021.4.8 | 发明专利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7 | 上海橡实 | 一种 7-氟吲哚的生产系统 | 2021221735681 | 2021.9.9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8 | 上海橡实 | 一种 3-辛酰基硫代丙基三乙 氧基硅烷的生产系统 | 2021220129491 | 2021.8.25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取得 |
109 | 上海橡 | 一种生产酰基硫代硅烷的系 | 2021202259938 | 2021.1.27 | 实用新型 | 有效 | 原始 |
序 号 | 专利权人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类型 | 法律 状态 | 取得 方式 |
实、山东北方现代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 | 统 | 取得 |
3、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商标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标识 | 注册号/申 请号 | 分类号 | 有效期 |
1 | 阳谷华泰 | 10301804 | 第1类 | 2013.02.14-2023.02.13 | |
2 | 阳谷华泰 | 10301902 | 第1类 | 2013.02.14-2023.02.13 | |
3 | 阳谷华泰 | 6419328 | 第1类 | 2020.03.28-2030.03.27 | |
4 | 阳谷华泰 | 6419327 | 第42类 | 2012.09.21-2032.09.20 | |
5 | 阳谷华泰 | 1062152 | 第1类 | 2017.07.28-2027.07.27 | |
6 | 戴瑞克 | 9228556 | 第1类 | 2012.05.07-2032.05.06 |
(2)境外商标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商标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申请号 | 分类号 | 有效期 | 注册国家/ 地区 |
1 | 阳谷华泰 | 1492065 | 第1类 | 2019.08.13-2029.08.13 | — |
注:上述商标为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该商标在美国获得保护
4、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软件著作权。
5、专有技术或非专利技术
公司非专利技术情况详见“七、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一)核心技术及来源”。
六、经营资质
序号 | 证书名称 | 主体 | 证书编号 | 授予主体 | 授予时间 | 有效期 |
1 | 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 | 阳谷 华泰 | (鲁) XK13-006-02194 | 山东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 | 2020.08.25 | 2024.07.08 |
序号 | 证书名 称 | 主体 | 证书编号 | 授予主体 | 登记品种 | 授予时间 | 有效期 |
1 | 阳谷华泰 | 371512018 | 山东省危险 化学品登记 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 登记中心 | 橡胶用不溶 性硫磺、盐 酸、氯代环己烷等 | 2020.07.27 | 2020.07.27 - 2023.07.26 | |
2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戴瑞克 | 370512289 |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 中心、应急管 理部化学品 | 环己基氯、邻 苯二甲酰亚胺、环己烯等 | 2022.01.26 | 2022.02.26 - 2025.02.25 |
登记中心 | |||||||
3 | 华泰进出口 | 鲁聊(阳)危化经 [2021]0000 59 号 | 阳谷县应急管理局 | 福美锌、福美双、乌洛托 品、间苯二酚 | 2021.06.07 | 2021.06.07 - 2024.06.06 |
序号 | 证书名 称 | 主体 | 证书编号 | 授予主体 | 授予时间 | 有效期 |
1 | 排污许可证 | 阳谷华泰 | 91370000168015871H001V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8.04 | 2020.08.04 - 2023.08.03 |
2 | 排污许可证 | 阳谷华泰 | 91370000168015871H002V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8.04 | 2020.08.04 - 2023.08.03 |
3 | 排污许可证 | 戴瑞克 | 91370503566700399C001V | 东营市生态环境 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 2020.07.22 | 2020.07.22 - 2023.07.21 |
序号 | 证书名称 | 主体 | 证书编号 | 授予主体 | 授予时间 | 有效期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阳谷华泰 | (鲁)WH 安许证字 [2020]150023 号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 2020.07.13 | 2020.07.29 - 2023.07.28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戴瑞克 | (鲁)WH 安许证字 [2022]050247 号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 2022.06.13 | 2022.07.12 - 2025.07.11 |
序号 | 证书名称 | 主体 | 证书编号 | 授予主体 | 授予时间 | 有效期 |
1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阳谷华泰 | GR202037000645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山东省税务局 | 2020.08.17 | 三年 |
序号 | 证书名称 | 主体 | 海关编号 | 授予主体 | 授予时间 | 有效期 |
1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阳谷华泰 | 3714964020 | 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 | 2015.10.13 | 长期 |
2 | 戴瑞克 | 3705963228 | 东营海关 | 2019.01.25 | 长期 | |
3 | 华泰进出口 | 3714964351 | 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 | 2015.04.28 | 长期 |
序号 | 证书名称 | 主体 | 登记表编号 | 授予主体 | 授予时间 | 有效期 |
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阳谷华泰 | 02954937 | 阳谷县商务局 | 2020.05.22 | — |
2 | 戴瑞克 | 04596757 | 东营港经济开发 区综合服务局 | 2021.11.03 | — | |
3 | 华泰进 出口 | 02954825 | 阳谷县商务局 | 2019.05.17 | — |
七、技术与研发情况
公司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如下:
1、防焦剂 CTP
主要产品 | 核心技术名 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名称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防焦剂 | 原材料加工 | 原始 | 发明专利:3、 | 无 | 关键原料的合成及其 |
主要产品 | 核心技术名 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名称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CTP | 关键技术 | 创新 | 4、5、7、8、 10、51、54 实用新型:93、 94 | 中间体的开发,实现原 料到成品的技术掌控 | |
关键生产装置及应用 | 原始创新 | 解决 CTP 因熔点低产 生的易熔融、难造粒等问题 | |||
实用型操作 装置 | 原始 创新 | 降低操作难度 | |||
环保操作装 置 | 原始 创新 | 消除尾气的气味 | |||
连续合成的微反应系统 及方法 | 原始创新 | 实现了防焦剂的连续合成法 |
2、不溶性硫磺
主要 产品 | 核心技术 名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名称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发明专利:9、 22、26、29、 34、58 实用新型专 利:61、62、 63、64、69、 70、79 | 通过实施不溶性硫磺 | ||||
高分散性不溶性硫磺生 产技术 | 集成创新 | 分散性改善工艺,显著提高产品应用性能,提 高橡胶制品的硫化效 | |||
一种改善不溶性 | 果 | ||||
硫磺分散性的工 | 通过淬冷、熟化一系列 | ||||
艺 | 生产过程控制,实现粒 | ||||
粒径分布控 制技术 | 集成 创新 | 径分布D97 小于 30 微 米,相应提高了产品的 | |||
不溶性硫 | 指标稳定性、批次稳定 | ||||
磺 | 性 | ||||
检测不溶性 硫磺粉体飞扬度的装置 | 集成创新 | 通过操作条件的优化 最大限度的降低不溶性硫磺的粉体飞扬度 | |||
最大程度的实现不溶 | |||||
制备方法及其所用的抗返原稳定剂 | 集成创新 | 无 | 性硫磺和稳定剂均匀接触混合,减少了稳定剂稳定过程和混合难 度,有利于提高生产效 | ||
率 |
3、促进剂 NS
主要 产品 | 核心技术名 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名称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促进剂 NS | 原材料的提 纯及加工技术 | 原始创新 | 发明专利:2、 6、11、12、14、 19、23、 实用新型专 利:60、66、 68、99 | 无 | 提高原材料纯度和合成的品质 |
合成工艺技术及关键装 置 | 原始创新 | 新型合成工艺,缩减高盐废水 | |||
成品造粒优 化技术 | 原始 创新 | 克服颗粒成形难度,优 化颗粒外观 | |||
专项废水处理装置及工 艺 | 原始创新 | 缩减废水水量,处理含盐废水 | |||
检测技术开 发 | 原始 创新 | 缩短产品灰分测试时 间 |
4、促进剂 M
主要 产品 | 核心技术 名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促进剂M | 制备二苯氨 基二硫化物 | 原始 创新 | 发明专利:36、 81、84、87 | 无 | 提高原料转化率和收 率 |
副产硫化氢的连续循环吸收方法及 装置 | 原始创新 | 降低能耗,提高硫化 钠、硫氢化钠的品质,减小硫化氢的排放污 染 | |||
溶剂套用连 续化纯化法 | 原始 创新 | 降低能耗,提高收率 | |||
萃取工艺中 的搅拌器 | 原始 创新 | 增强萃取效率 | |||
精致方法 | 原始 创新 | 得到纯度高,熔点高, 熔程短的促进剂 M |
5、促进剂 CBS
主要 产品 | 核心技术 名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促进剂 CBS | 合成材料的 提纯技术 | 原始 创新 | 发明专利:1、 88、92、85、 86 实用新型专利:65 | 无 | 实现对关键位置的控制并保证下游产品品质。除此之外还能减少含盐废水,便于运输和使用易分散 |
半成品的净 化装置 | 原始 创新 | ||||
母液分离便 捷装置 | 原始 创新 | ||||
尾气环保操 | 原始 |
主要 产品 | 核心技术 名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作装置 | 创新 | ||||
促进剂 CBS 造粒添加剂制备方法 | 原始创新 | 制备CBS 造粒添加剂 |
6、微晶石蜡
主要 产品 | 核心技术名 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微晶石蜡 | 调配技术 | 原始 创新 | 实用新型专利:77 | 调配技术 | 生产达到技术指标要 求 |
抗结块技术 | 集成 创新 | 抗结块技术 | 产品存储,运输使用过 程不结块 | ||
抗喷霜技术 | 原始 创新 | 抗喷霜技术 | 不易产生过量喷霜影 响外观 | ||
高温蜡技术 | 集成 创新 | 高温蜡技术 | 用于轮胎之后,高温防 护效果优良 |
7、胶母粒
主要 产品 | 核心技术 名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序号 | 非专利技术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胶母粒 | 精制橡胶载 体配方 | 集成 创新 | 无 | 精制橡胶载体配 方 | 提高产品的存储稳定 性和分散性 |
液体隔离剂配方 | 集成创新 | 无 | 液体隔离剂配方 | 对颗粒表面进行有效隔离,保证颗粒的流动性,满足使用者自动称 量的需求 |
8、均匀剂
产品 名称 | 核心技术名 称 | 创新 类型 | 对应专利 序号 | 非专利技术 | 技术达到的效果 |
均匀剂 | 抗结块技术 | 集成创新 | 无 | 抗结块技术 | 产品存储和运输使用 过程不结块 |
环保技术 | 环保技术 | 产品的多环芳烃含量极低,满足欧盟 REACH 法规要求 | |||
合成反应釜 | 无 | 磁联动式传动同心双 轴双搅拌 |
1、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研发工作由研发部负责,由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接,下设综合管理部、研发开发部、检测中心、橡胶工艺实验室及产业推进部共 5 个子部门,各子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部门 | 职能 |
综合管理部 | 处理日常考核及后勤等具体事务 |
研发开发部 | 研发核心部门,根据细分产品下设课题组,拥有合成实验室及中试 基地,具体负责研发策划、小试及中试等环节 |
检测中心 | 对原材料、产成品的数据及参数进行检测,属于质检环节 |
橡胶工艺实验室 | 将试验产品应用到轮胎中进行运行实验,对产品进行应用评价测试 |
产业推进部 | 工程转化部门,主要负责车间建设、试车运行及量产等工作 |
2、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方式可分为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两种方式。
3、研发团队
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引进人才及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方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具有丰富的橡胶助剂产品开发经验,能够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共 26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4.3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研发费用 | 3,214.14 | 7,767.06 | 4,545.92 | 5,161.52 |
营业收入 | 85,537.07 | 270,530.08 | 194,338.75 | 201,429.47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76% | 2.87% | 2.34% | 2.56% |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不断加大研发
投入力度,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以确保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的持续提升。
研发项目名称 | 研发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影响 |
新型防老剂 | 公司研究开发的新型防老剂具 有耐迁出、抗变色和长效防护功能,与目前的 6PPD、7PPD 等产品配合使用,能够解决目前防老剂存在的问题,是防老剂的发展 趋势和方向 | 目前已完成实验室研究,正在开展公斤级放大试验 | 计划 2023 年底建成吨级中试生产示范线 | 在公司目前物理防老剂的基础上,丰富优化防老剂产品结构 |
硅烷偶联剂 | 顺应“绿色轮胎”发展方向,硅 烷偶联剂是生产"绿色轮胎"的关键配套助剂之一 | 项目已经立 项,技术已经储备完毕 | 计划 2023 年建成投产 | 在橡胶助剂领域,继续完善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
氨基树脂 (HMMM) | 高醚化氨基树脂是六亚甲基四 胺的替代品,是今后粘合体系发展的主流产品,主要用于轮胎粘合体系、汽车烤漆及喷涂涂料等领域,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在橡胶粘合助剂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涂料等行业,来化解单一行 业经营的风险 | 项目已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正在开展工业化设计 | 预计 2023 年年中完成工业化建设 | 在橡胶助剂领域,继续完 善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同时通过该品种扩展到 涂料添加剂领域 |
有机过氧化物 | 公司所研究开发的有机过氧化 物项目旨在打破国外的技术和高端产品的垄断局面,实现有机过氧化物国产化,满足国内市场 需求 | 已完成实验室研究,正在开展中试试验 | 计划 2024 年底建成吨级中试生产示范线 | 有助于公司向塑料、树脂及涂料领域延伸和探索 |
锂电新能源相关添加剂 | 研发锂电新能源相关助剂,缓解锂电助剂短缺的问题 | 已完成实验室研究,正在开展中试试验 | 计划 2022 年底完成碳酸亚乙烯酯 (VC)和氟代碳 酸乙烯酯(FEC)中试试验 | 在精细化工大领域拓展新方向,通过快速工业化该品种,进入新能源助剂行业,布局新领域 |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科目 | 2022.03.31 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不适用 |
报表科目 | 2022.03.31 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其他应收款 | 1,251.13 | 否 |
债权投资 | -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 - | 不适用 |
长期应收款 | - | 不适用 |
长期股权投资 | 2,682.73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不适用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89.50 | 是 |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为 1,251.13 万元,系应收出口退税、备用金及保证金和代扣代缴个人社保公积金,不存在与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相关的金额,不存在对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投资,不存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为 2,682.73 万元,系公司持有的达诺尔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达诺尔成立于 2004 年 7 月,于 2015 年 8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达诺尔致力于半导体湿法工艺超高纯微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超纯氨水和超纯异丙醇,主要用于电子行业的清洗及下游化合物的合成。
从 2016 年起,公司确定了绿色轮胎用橡胶助剂及化学新材料的发展方向,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遴选优质企业及项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实现资本和经营的有机高效整合,加快推进公司产业发展战略。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与刘
玉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玉英向公司转让其合法持有达诺尔 300 万股
股份,每股转让价格 7.38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
公司投资达诺尔主要考虑与标的公司的长期战略合作,探索新的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除投资达诺尔以外,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在化学新材料领域进行积极探索,例如,公司正在进行锂电新能源相关助剂的研发,
计划于 2022 年底开展相关产品的中试试验。
综上,对达诺尔的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 2,389.50 万元,为财务性
投资,系公司持有的川流基金投资份额,其中,投资本金为 1,500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889.50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16%。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川流基金,并于同日签署《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500.00 万元认缴投资份额。该基金期限
为 5 年,公司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持有或择机退出。该基金属于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高速成长的新材料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特种塑料及纤维、轻量化材料、新能源材料、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环保及循环经济材料。公司投资该基金的主要目的为拓宽在新材料行业的视野,把握行业发展的前沿与动态,寻找和培育新材料领域的优质投资与并购标的以及合作伙伴,借助与该基金的合作,促进发行人稳健发展。
《审核问答》第 10 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川流基金的投资余额为
2,389.50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16%,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九、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聚焦橡胶助剂主业,做好现有产品的技术投入,在产品生产、环保治理、装备自动化、智能化、节能等方面持续优化提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现有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打破橡胶助剂行业限制,持续推进在精细化工新领域的探索工作,拓展新品种,寻找新方向,探索多元化发展。
公司始终秉承“为世界橡胶工业服务”的宗旨,坚持“科技华泰,绿色华泰”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将公司打造为科研实力领先、品质一流、覆盖全系列助剂品种、安全与环保并重的世界领先橡胶助剂生产商。
一方面,公司将发挥科研优势,打造世界领先的橡胶助剂科研创新平台,引进和培养人才,实现从标杆创新向自由创新的转变,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解决轮胎企业共性难题。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橡胶助剂绿色、无公害工艺革新;继续推进老工艺革新,致力于橡胶助剂行业废水产生及排放的减少,加大科研投入,对现有的不环保助剂进行替代和改良。此外,公司将贴近客户,引领橡胶助剂行业的发展,积极进行全球化布局,为客户提供更便捷采购及物流和仓储服务,加快新产品工业化速度,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十、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1、山东省关于“两高”行业、“两高”项目的规定
2021 年 5 月 30 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对“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并授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调度行政区域内“两高”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 号),“两高”行
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 16个行业。
根据《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 年版)》,“两高”项目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 16 个产业大类,其中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具体产品如下:
序号 | 产业分类 | 产品 |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1 | 炼化 | 乙烯、对二甲苯(PX)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 |
2 | 基础化学原料 | 氯碱(烧碱)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 | 无机碱制造 (C2612) |
纯碱 | |||||
电石(碳化钙) | 无机盐制造 (C2613) | ||||
醋酸 | 有机化学原料 制造(C2614) | ||||
黄磷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C2619) | ||||
3 | 化肥 | 合成氨、氮肥(尿素)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 肥料制造 (C262) | 氮肥制造 (C2621) |
磷铵、磷肥 | 磷肥制造 (C2622) |
2、公司不属于“两高”行业、“两高”项目
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不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 9 号)规定的“两高”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橡胶助剂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 年版)》规定的“两高”项目。
综上,公司不属于“两高”行业、“两高”项目。
橡胶助剂作为生产轮胎的配套专用材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 十一、石化化工之 15、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 吋以上),低段面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因此,公司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中国橡胶助剂行业发展向好,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统计,2021 年中国橡胶助剂工业总产值 295 亿元,同比增长 32.9%;销售收入 289 亿元,同比增长 32%;出口额 92 亿元,同比增长 89.7%;总产量 137.03 万吨(不包括预分散母胶粒),同比增长 10.61%;出口量 37.56 万吨,同比增长 29.5%。虽然外围仍受新冠疫情、国际贸易摩擦、原材料价格上涨、海运费提升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中国橡胶助剂行业仍取得历史最好数据。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的《橡胶
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橡胶助剂“十四五”产量预测目标 173 万吨,规划目标“橡胶助剂行业发展的速度平均在年 5.7%”。
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市场集中度持续提高,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向大规模助剂生产厂商聚拢。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编制的《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 年版)》,2019 年我国橡胶助剂总产量占全球产量比例达 73.54%,世界助剂看中国的格局已然形成。与此同时,国内也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橡胶助剂企业,我国橡胶助剂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优势不断凸显。 2018 年,前十强企业产业集中度高达 66.8%,大型橡胶助剂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产能落后的小型橡胶助剂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橡胶助剂行
业集中度(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率)≥75%,其中销售收入 30 亿元以上企业≥2 家,20 亿元以上企业≥4 家。同时,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的
《中国橡胶工业强国发展战略研究》,到“十四五”末,我国进入世界橡胶助剂工业前五名的企业不少于 4 家。
2、橡胶助剂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轮胎及橡胶制品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橡胶助剂是整个轮胎及橡胶制品
加工性能和应用性能的基石,行业公认“没有橡胶助剂就没有现代橡胶工业”。我国轮胎及橡胶制品产量与消费量世界第一,特别是橡胶助剂产量占全世界总产量的 70%以上,但我国并不是先进制造技术强国,技术差距相当程度上体现在橡胶助剂工业的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方面。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在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研究开发方面起步较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将 “发展绿色化工,突破关键技术,打造世界橡胶助剂工业强国”作为行业重要方针,国家“十四五”规划也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
公司作为以防焦剂、促进剂、不溶性硫磺等为核心产品的综合性橡胶助剂供应商,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020 年,公司的防焦剂占国内总产量的 60%以上,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公司目前是继富莱克斯、日本四国化成株式会社之后第三家掌握连续法不溶性硫磺产业化技术的公司,产品竞争力已得到市场充分认可;公司拥有全球先进的“氧气氧化法”促进剂 NS 生产车间,其清洁环保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用于合成促进剂 NS 的中间体促进剂 M 采用的“溶剂萃取法”大幅度减少了“三废”排放;在配方型产品领域,为解决轮胎喷霜而研发的新型微晶石蜡代表了细分领域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在胶母粒产品方面,公司采用的“一次法炼胶”工艺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公司的“多效蒸发+复合生化法”工艺很好地解决了橡胶助剂废水高盐、高COD 的治理难题。公司拥有国家级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内专业的橡胶助剂研发、检测、评价中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监测分析室通过了 CNAS 认证,并与国内知名轮胎企业及大学建立了合作实验室,共同探索橡胶助剂前沿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 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在保持防焦剂 CTP 总产能 2 万吨/年不变的情况下,将阳谷华泰拥有的 1 万吨/年防焦剂 CTP 产能逐步转移至生产条件、区位条件更好的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巩固公司在防焦剂 CTP 领域的竞争优势;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的自动化水平、提升智能制造的业务融合,进
而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安全,提高公司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提质增效、节能降耗;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瑞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达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罗勇、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耿艳荣。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瑞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达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罗勇、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耿艳荣。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19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7 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4,015,164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 285,059,996.68 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 金 |
1 | 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 | / | / |
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CTP 生产项目 | 13,720.51 | 12,065.90 | |
2 |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 | 8,524.42 | 7,889.58 |
其中: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4,500.60 | 4,129.00 | |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 4,023.82 | 3,760.58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550.52 | 8,550.52 |
合计 | 30,795.45 | 28,506.00 |
注 1: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包括年产 1 万吨橡胶防焦剂 CTP、年产 2 万吨促进剂 NS 和年产 0.6 万吨促进剂 DZ 三个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1万吨防焦剂CTP 项目。
注 2: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CTP 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戴瑞克负责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瑞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达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罗勇、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耿艳荣,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传华持有 101,557,01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7%,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尹月荣、王文博和王文一为王传华的一致行动人,尹月荣持有公司 34,222,500 股,持股比例为 9.12%;王文博持有公司 17,716,660 股,持股比例为 4.72%;王文一持有公司 2,083,939 股,持股比例为 0.5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155,580,10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7%。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24,015,164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王传华持有公司 25.44%股权,王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8.98%股权,王传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及尚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
1、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4、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等法规文件要求,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如下:
1、深交所审核并作出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
2、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注册申请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
八、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审核问答》《发行监管问答》《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1、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2、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决议,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7 元/股。因此,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
3、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未违反《证券法》第九条之规定。
4、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瑞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达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罗勇、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耿艳荣,不超过 35 个特定发行对象,符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5、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19 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6、对于本次认购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规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1、本次发行不存在《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
(6)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
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均履行了必要的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不存在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况。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
3、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发行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了决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人民币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有效期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决议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3)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不存在《审核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相关签字人员不存在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5、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应当在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提交下列申请文件:
①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决议等注册申请文件;
②上市保荐书;
③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
④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未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不再适用简易程序。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作出承诺。
保荐人应当在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发表明确肯定的核查意见。”
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认了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本保荐机构提交申请文件的时间在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①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决议等注册申请文件;
②上市保荐书;
③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
④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要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作出承诺。
保荐人已在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发表明确肯定的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 10 问的情形
(1)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2、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 13 问的情形
(1)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根据该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 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跨界投资影视或游戏。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收购企业股权。
(3)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跨境并购。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已在相关申请文件中充分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计划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障碍或风险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再融资时,已投入的资金未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
3、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 14 问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85,059,996.68 元,其中拟使用 8,550.52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为 30.00%。同时,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和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9,955.4万元,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形;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等因素测算公司未来三年的流动资金缺口为 36,115.0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中
8,550.52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符合《审核问答》问题 14 的相关要求。
4、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 20 问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发行人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4)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1、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
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285,059,996.68 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为 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8,550.52 万元,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2、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375,131,706 股。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24,015,164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3、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 6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本次发行为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项目,不适用《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再融资间隔期的规定。
4、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关于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财务性投资
情况”。
1、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不得由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召开董事会前向发行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应当与确定的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认购合同应当约定,本次发行一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该合同即应生效。”
(1)本次发行适用简易程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召开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前向发行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7 元/股,确定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瑞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优选成长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达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田万彪、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罗勇、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耿艳荣。
(2)发行人已与确定的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并在认购合同中约定,本次发行一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该合同即生效。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后,由上市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对本次竞价结果等发行上市事项进行审议。”
本次发行适用简易程序,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后,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认了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的变化,亦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传华持有 101,557,01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07%,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尹月荣、王文博和王文一为王传华的一致行动人,尹月荣持有公司 34,222,500 股,持股比例为 9.12%;王文博持有公司 17,716,660 股,持股比例为 4.72%;王文一持有公司 2,083,939股,持股比例为 0.5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155,580,10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47%。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24,015,164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王传华持有公司 25.44%股权,王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8.98%股权,王传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的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编制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确认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审核问答》《发行监管问答》《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上市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
九、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 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实施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项目投产后所生产的产品为发行人现有产品防焦剂 CTP;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不涉及具体产品的生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所属行业为“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C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不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 号)规定的“两高”行业;发行人的产品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防焦剂 CTP 属于橡胶助剂,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两高”项目。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和“两高”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 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投产后所生产的产品为发行人现有产品防焦剂 CTP;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不涉及具体产品的生产。
防焦剂 CTP 属于橡胶助剂,系生产轮胎的配套专用材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 十一、石化化工之 15、高性能子午线轮胎
(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 吋以上),低段面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
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 四十七、人工智能之 7、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园区改造”,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285,059,996.68 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 金 |
1 | 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 | / | / |
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CTP 生产项目 | 13,720.51 | 12,065.90 | |
2 |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 | 8,524.42 | 7,889.58 |
其中: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4,500.60 | 4,129.00 | |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 4,023.82 | 3,760.58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550.52 | 8,550.52 |
合计 | 30,795.45 | 28,506.00 |
注 1: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包括年产 1 万吨橡胶防焦剂 CTP、年产 2 万吨促进剂 NS 和年产 0.6 万吨促进剂 DZ 三个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1万吨防焦剂CTP 项目。
注 2: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CTP 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戴瑞克负责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在戴瑞克新建 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使得公司在保持防焦剂 CTP 总产能 2 万吨/年不变的情况下,将阳谷华泰拥有的 1 万吨/年防焦剂 CTP 产
能逐步转移至生产条件、区位条件更好的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巩固公司在防焦剂
CTP 领域的竞争优势。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橡胶防焦剂 CTP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橡胶防焦剂 CTP(N-环己基硫代邻苯二甲酰亚胺),又名硫化延缓剂,通过加入橡胶防焦剂 CTP 防止橡胶胶料在加工过程中产生早期硫化现象。新型防焦剂 CTP(N-环己基硫代邻苯二甲酰亚胺)有优良的防焦效果,能有效地控制焦烧时间,提高胶料操作安全性,增加胶浆的贮存寿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实现防焦剂 CTP 产能布局优化,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作为全球最大的防焦剂 CTP 生产厂家,公司现有防焦剂 CTP 产能 2 万吨/年,其中,阳谷华泰产能 1 万吨/年,戴瑞克产能 1 万吨/年,2021 年综合产能利用率超过 90%。本项目为阳谷华泰防焦剂 CTP 的产能转移,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逐步停止在阳谷华泰厂区进行防焦剂 CTP 的生产,保持公司年产 2 万吨防焦剂 CTP 的总产能不变。
阳谷华泰防焦剂 CTP 生产厂区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清河西路 217 号,该厂区不属于山东省认定的化工园区和化工重点监控点,在未来产能扩张方面受到较大的限制。戴瑞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 61 号,属于专业化工园区,现有防焦剂 CTP 产能 1 万吨/年;戴瑞克生产厂区附属设施完善,产业链配套齐全,交通运输便利。将阳谷华泰 1 万吨/年防焦剂 CTP 产能转移至戴瑞克,可实现公司对防焦剂 CTP 的集中生产和销售,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综上,戴瑞克年产 1 万吨防焦剂 CTP 项目的建设将实现公司防焦剂 CTP 的产能布局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产业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中“鼓励类”中“十一、石化
化工”中“15、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戴瑞克具备坚实的技术创新体系
戴瑞克注重技术研发和科研创新,拥有专职技术研发人员和标准化实验室,联合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山东化工研究院、山东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聊城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了橡胶助剂领域内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以开放服务和人才培养相结合,通过技术合作、研究机构共建、战略产业联盟建设等,建立了开放式创新平台,探索总结出以高效、节能、绿色、环保橡胶助剂研究开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为主体,以企业为载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
(3)戴瑞克具备实施项目的技术基础和生产经验
橡胶防焦剂 CTP 的工艺路线有三种:一种是以环己醇为原料的合成路线,目前已经逐渐被淘汰;一种是以环己硫醇为原料的合成路线(国外采用较多),存在原料难得,生产成本高、生产中对设备腐蚀和环境污染严重、工艺路线过程复杂、产品析出困难、产品收率较低、副产硫化氢等问题;一种是以二硫化物(二环己基二硫醚)为原料的合成路线,该工艺原料易得,生产成本低,实现了溶剂回收及循环使用,具有吸酸剂成本低廉等优点,被国内和日本企业广泛采用,是三种方法中最先进的技术。
本项目拟采用以二硫化物为原料的合成路线生产防焦剂 CTP。该技术由阳谷华泰与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同开发研制,聊城市科学技术局于 2010 年 11 月 10 日组织有关单位对其进行了技术成果鉴定,并出具了《科学技
术成果鉴定书》(鲁科成鉴字[2010]第 789 号)。戴瑞克现有 10,000 吨/年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于 2012 年 6 月验收并投产,投产至今产品质量稳定,装置运行安全。
综上,戴瑞克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基础和生产经验。
(4)戴瑞克具备项目实施的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
本项目利用戴瑞克厂区预留空地进行建设,相关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 61 号,所属园区在东营河口化工产业园名单内,项目建设符合当地政府及园区的总体规划。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3,720.51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2,065.90 万元。项目投资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建筑工程费 | 2,742.00 |
2 | 设备购置费 | 7,477.08 |
3 | 安装工程费 | 800.00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046.81 |
5 | 预备费 | 844.61 |
6 | 流动资金 | 810.00 |
合计 | 13,720.51 |
本项目投资概算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等文件进行估算,具体如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包括干燥工段、合成工段、吨袋拆包和母液酸化工段,涉及建筑面积 6,372m2,投资金额为 2,742.00 万元。
建筑工程费的估算采用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单位建筑工程造价指标乘以建筑工程总量)、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以单位实物工程造价指标乘以实物工程量),单位造价指标的确定参照当地土建工程定额和同类项目造价水平,并按现行价格水平予以调整。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共有主要工艺设备 230 台,包括盐酸高位计量罐、酸化釜、硫化氢净
化塔、降膜吸收器、吸收液循环槽、吸收液循环泵、酸化真空水箱、酸化真空循环泵、母液上料泵、液碱上料泵、二硫化物上料泵、硫化物预处理罐(锥底)、氯化釜、酰氯上料泵等,投资金额为 7,477.08 万元。
进口设备按外商报价,国内采购设备参照制造厂家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
(3)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装配和安装工程费用,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及其装设工程费用,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费用;安装设备的绝缘、保温、防腐等工程费用;单体试运转和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费用等。参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0 年)安装工程部分进行估算,投资金额为 800.00万元。
(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联合试运转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员工培训费等,按照工程费用(含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的一定比例计取,投资金额为 1,046.81 万元。
(5)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含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一定比例计取,投资金额为 844.61 万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涨价预备费不进行计取。
5、项目实施主体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周期预计 21 个月。本项目利用戴瑞克厂区预留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相关工业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阶段 | 建设期(月) | |||||||
T | T+4 | T+5 | T+8 | T+11 | T+18 | T+19 | T+20 | |
可行性研究 |
阶段 | 建设期(月) | |||||||
T | T+4 | T+5 | T+8 | T+11 | T+18 | T+19 | T+20 | |
基础设计 | ||||||||
详细设计 | ||||||||
设备订货 | ||||||||
施工建设 | ||||||||
设备中交 | ||||||||
试车投产 |
6、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8.09%,投资回收期为 4.28 年。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产能利用率)30,000.00 万元,预计年均实现净利润(100%产能利用率)5,166.67 万元。
(1)销售收入预测
项目生产期为 10 年,生产负荷按生产期第一年 60%,第二年 80%,第三年及以后 100%。
防焦剂 CTP 的销售价格根据谨慎性原则,依据其历史价格并考虑周期性波动进行估算,符合其市场价格特点。
(2)原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测算
原材料包括邻苯二甲酰亚胺、二硫化物、液碱等,燃料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原材料采购价格依据谨慎性原则,依据其历史价格并考虑周期性波动进行估算;燃料动力价格依据历时采购价格进行估算。
(3)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根据戴瑞克现有生产人员薪酬水平测算。
(4)折旧费
机器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 10 年;房屋建筑物采用直
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 20 年。折旧方法及折旧年限与公司现有政策保持一致。
(5)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参考戴瑞克的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进行测算。
(6)毛利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防焦剂 CTP 的毛利率分别为 29.52%、23.50%、 38.82%和 54.56%,戴瑞克测算的生产期平均毛利率为 36.07%,具有合理性。
(7)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募投项目指标对比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指标对比如下:
同行业上市 公司 | 具体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税后) |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 期(含建设期) |
彤程新材 (603650) | 60000t/a 橡胶助剂扩建项目 | 45.53% | 4.19 年 |
新型高效加氢裂化催化剂生产及功能 型树脂中试装置项目 | 37.27% | 3.84 年 | |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 41.40% | 4.02 年 | |
发行人 | 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CTP 生产项目 | 18.09% | 4.28 年 |
如上表所示,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税后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募投项目相比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7、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
本 项 目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 完成 项目 立项 备案 , 备 案号:
2019-370500-26-03-069424;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取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于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
见》(鲁发改政务〔2021〕97 号);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审〔2022〕46 号)。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括两项内容,分别为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戴瑞克智能化工
厂改造项目,通过各种自动化改造、软件升级改造和成套自动化装备的使用,以提升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效率和生产安全性,提高公司整体管控水平。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适应行业转型升级及监管要求
橡胶助剂生产涉及到多领域多学科的交叉,表现为生产过程急需系统化的智能优化等突出特点,诸如此类问题已构成制约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发展的瓶颈。同时,伴随着我国现阶段新环保政策的实施以及《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231 号)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鲁应急字〔2021〕135 号)等地方性政策相继出台,国家对化工行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要求,给橡胶助剂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挑战。
(2)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安全、提高公司运行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安全、提高公司运行管理水平,将独立厂区管理扩展到集团化综合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的自动化水平、加强智能制造的业务融合,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升级势在必行。
凭借智能管控平台的实时性和可靠性,对一系列的节能降耗改造提供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依据,能够提升公司智能综合管控的性能和节能降耗升级的效率,实现数据驱动智能决策和运营。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公司管控能力,从本质上提高现代化运营管理水平,实现提质增效、节能降耗。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主要是对厂区各车间持续开展自动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 四十七、人工智能之 7、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园区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山东省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
本项目主要是对厂区各车间持续开展自动化改造,对现有人工操作单元进行
机械化和自动化替代,同时优化相关工艺工序和布置,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可有效提升生产现场自动化程度和工作效率,并且配合一系列节能降耗措施实现节能降耗,符合《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鲁应急字〔2021〕135 号文)要求。
本项目的实施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降低能耗,提高传统工业技术水平,符合《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鲁政发〔2021〕5 号)提出的“智能制造、协同制造、绿色制造和增材制造”发展方向。
(3)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
公司作为“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长期致力于新型绿色橡胶助剂研究开发、智能化制造与应用的研究,目前建设有多个自动化水平较高的车间,并积极向连续化、流程化生产工艺开展研发创新工作,长期的自动化智能制造技术经验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4、项目投资概算
(1)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 4,500.6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4,129.00 万元。项目投资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建筑工程费 | 501.00 |
2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2,000.00 |
3 | 安装工程费 | 1,000.00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28.00 |
5 | 预备费 | 371.60 |
合计 | 4,500.60 |
本项目涉及对不溶性硫磺车间、树脂车间、防焦剂 CTP 车间、多功能车间、罐区、新建化工技术成果转化车间、厂区公共设施、原料库和厂内物料运转的自动化改造,对现有管控平台、公司 ERP 等相关系统软硬件的升级改造,本项目建设周期内新建车间的信息化、自动化对接和改造,投资概算依据《建设项目经
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等文件进行估算,具体如下:
①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涉及对相关车间、厂区公共设施的工程改造,工程费用投资金额为
501.00 万元。
建筑工程费的估算采用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单位建筑工程造价指标乘以建筑工程总量)、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以单位实物工程造价指标乘以实物工程量),单位造价指标的确定参照当地土建工程定额和同类项目造价水平,并按现行价格水平予以调整。
②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本项目共有主要设备(系统)1,672 台(套),包括气动调节阀、气动开关阀、回转罐自动定位对接装置、定位控制系统、自动充油装置、自动提升机、自动拆包机、自动包装线、PLC 系统、自动定位对接系统、自动化精馏装置、自动化回收装置、自动输送机、自动称量转料系统(包含自动阀门)、全自动密集库系统、智能四向穿梭车、货架定位系统、自动扫码系统、自动码垛系统、自动拆垛系统、自动卸车系统、WMS 控制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DCS 控制系统、智能仓储系统等,投资金额为 2,000.00 万元。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参照制造厂家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
③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装配和安装工程费用,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及其装设工程费用,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费用;安装设备的绝缘、保温、防腐等工程费用;单体试运转和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费用等。参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0 年)安装工程部分估算,投资金额为 1,000.00 万元。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职业安全卫生评价费、评估费用、员工培训费等,按照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的一定比例计取,投资金额为 628.00 万元。
⑤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一定比例计取,投资金额为 371.60万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涨价预备费不进行计取。
(2)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总投资额为 4,023.82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760.58 万元。项目投资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设备购置费 | 3,465.00 |
2 | 安装工程费 | 162.97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2.61 |
4 | 预备费 | 263.24 |
合计 | 4,023.82 |
本项目在厂区现有生产设施的基础上,通过自动化改造,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效果,实现高危作业场所无人操作,投资概算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等文件进行估算,具体如下:
①设备购置费
通过将原手动阀门更改为自动阀门约 1000 个,设置自动数据采集温度计约
70 个、自动数据采集流量计约 300 个、自动数据采集液位计约 150 个、变送器
约 160 个,更换泵 12 个,设置在线检测仪约 20 个、自动投料器 3 个、自动投料
系统 1 个、干燥系统 11 个、输送系统 13 个、储罐 13 个、吨包秤 2 个,实现 HSE管理系统优化升级、能源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实现智能设备、安防升级和集团升级 ERP 系统,投资金额 3,465.00 万元。
设备购置参照制造厂家报价和类似设备价格,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
②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装配和安装工程费用,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及其装设工程费用,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费用;安装设备的绝缘、保温、防腐等工程费用;单体试运转和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费用等。参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0 年)安装工程部分估算,投资金额 162.97 万元。
③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职业安全卫生评价费、评估费用、员工培训费等,按照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的一定比例计取,投资金额 132.61 万元。
④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一定比例计取,投资金额 263.24 万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涨价预备费不进行计取。
5、项目实施主体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包括两项内容,分别为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1)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周期预计 12 个月。本项目为公司现有生产设施的自动化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
阶段 | 建设期(月) | ||||||
T | T+2 | T+5 | T+8 | T+9 | T+10 | T+11 | |
编写可研与项目备案 | |||||||
施工图设计 | |||||||
设备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