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迈为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以人民币 8808.499 万元(大写:捌仟捌佰零捌万肆仟玖佰玖拾元)整取得 TJ2203 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金环路南、金鼎西路东侧;宗地面积 158,426.24平方米,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迈为半导体装备项目投资进展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及项目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及子公司迈为技术(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迈为”)拟与珠海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及《项目监管协议》,拟投资建设“迈为半导体装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10,000
万元,计划用地约 210 亩。近日珠海迈为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本次取得项目用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出让合同签署情况
珠海迈为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以人民币 8808.499 万元(大写:捌仟捌佰零捌万肆仟玖佰玖拾元)整取得 TJ2203 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珠海市xx区金鼎片区金环路南、金鼎西路东侧;宗地面积 158,426.24平方米,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
出让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迈为技术(珠海)有限公司
2、出让标的:坐落于珠海市xx区金鼎片区金环路南、金鼎西路东侧,编号为 TJ2203 号的宗地。
3、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158,426.24 平方米
5、使用权出让年限:50 年
6、出让总价款:人民币 8808.499 万元,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7、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拾玖亿零壹佰壹拾壹万肆仟捌佰捌拾元(小写 1,901,114,880 元),投资强
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小写 12,000 元)。
8、违约责任: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9、生效: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x次项目投资旨在充分利用公司自身技术优势与珠海市当地政策、环境、资源等优势,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共同推进公司半导体设备领域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本次项目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根据签署的《出让合同》,珠海迈为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并需要满足投资额、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投资方向、产出效益、税收等各个方面的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可按照合同约定对珠海迈为进行考核,如果未能满足相关的要求并产生违约的,相关主管部门可按照合同约定对珠海迈为采取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特别提醒相关合同中的税收、投资金额、投资强度等数值,仅是合同双方
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四、备查文件
1、珠海迈为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