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主体信用等级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担保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主体信用等级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x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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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申请文件及编制》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 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事务管理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或按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方式予以公布,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3,317.22 万元、40,670.67 万元、52,873.32 万元及 74,979.82 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424,828.53 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3,408.92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可覆盖本期债券一年利息;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为 72.91%(合并口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二)证券行业资金密集性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 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公司长期保持稳健 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较高。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 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结算备付金(扣除客户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203,311.29 万元、33,287.27 万元、 631,498.73 万元、3,779,624.95 万元和 165,084.18 万元,合计 4,812,806.42 万元,
占总资产(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付金)的比重为 89.55%。同时,公司资信状况优良,可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发行证券等外部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创新业务的逐步开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急剧变化、自营投资发生大规模损失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大比例包销,则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短缺,导致资金xx困难,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57,461.06 万元、
156,202.87 万元、210,563.64 万元及 206,216.89 万元;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23,316.77 万元、40,640.36 万元、53,273.54 万元及 75,888.19 万元,2018 年出
现亏损情形,主要系受市场环境不利影响,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减少,同时投资大幅亏损所致。2019 年度公司盈利能力有所好转,2020 年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由于证券市场整体回暖,公司经纪、投行及期货等业务增长较大。公司盈利能力受证券市场走势、公司资产配置和公司经营活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未来仍不排除公司在证券市场极端情况下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分别为58.92%、57.33%、73.60%及72.91%,发行本期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同时,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按照公司合并口
径计算的有息债务合计 2,771,921.74 万元,其中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 2,441,921.74 万元,占比88.09%,面临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如果公司不能维持较为合理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水平,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五)受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6,925.38 万元、207,348.97 万元、-1,058,147.53 万元和-474,391.98
万元,受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公司经营活动、资产配置影响,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六)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我国共有证券公司 140 家,其中共有 124 家证
券公司在 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盈利。国内证券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相对单一,大部分证券公司的收入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和证券自营业务,同质化情况较为突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方面也与本公司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另外,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渗透。证券行业进入以规模化、差异化、国际化为主要标志的新的竞争时期。行业分化已经显现并在拉大差距,未来如果发行人未能抓紧时机取得创新成果和扩充资本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提高创新能力、拓展业务范围及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发行人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自营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公司自营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二级市场证券价格的异常波动会给公司自营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如果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和进行证券买卖时决策或操作不当,也会使公司蒙受损失。
此外,公司自营业务还面临所投资证券的内含风险,如债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者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八)发行人所处的证券行业是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业务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税收政策、业务许可、外汇管理、利率政策、业务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对发行人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因此,发行人面临由于政策法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九)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起,公司存在以下涉案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1、公司与长沙卓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湖南虹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惠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0 年 7 月 27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原告为财信证券,被告一为长沙卓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被告二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 岭分公司,被告三为湖南虹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四为湖南惠远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四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的损失本金
1.5 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成本损害赔偿金至清偿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 年 3 月 29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出具(2020)湘 01 民
初 13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长沙卓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湖南虹智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南惠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公司损失 1.5 亿元及利息(利
息以 1.5 亿元为本金,按照定期存款利率标准自 2015 年 2 月 6 日期计算至实际
清偿完毕之日),同时驳回了财信证券的其他诉讼请求。财信证券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 年 12 月 6 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目前二审尚未判决。
2、财信证券与深圳市正前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 1 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原告为财信证券,被告为深圳市正前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以其管 理的正前方鹿鸣 1 号私募基金资产向原告偿还融资本金 46,764,439.16 元、融资
利息 24,814.21 元、补息 4,843,028.75 元及罚息 5,123,776.79 元(暂计xx);
(0)被告以正前方鹿鸣 1 号私募基金资产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4,9000 元;(3)
确认原告就正前方鹿鸣 1 号私募基金质押并过户给原告的相关债券的回购、折 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第(1)、(2)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就前述第(1)、(2)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其他费用。本案目前尚待一审开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若公司未来未能有效进行业务管控,可能会进而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十)为加快推进公司上市进程,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出具的《关于同意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湘财金[2021]67 号)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整体改制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信证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名称由“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财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工作已进入正式辅导阶段。
(十一)因公司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法定程序,xx、xxxx再担任公司董事,xxx、xxx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原监事x xx因个人原因于 2021 年 10 月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函,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人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xxx、李世辉、xxx x独立董事;选举xx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xxx、xx为财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董事、监事的任期均为 三年。
(十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债券期限超过一年的公司债券余额为 70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核心净资本为 130.20 亿元,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未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为 78.33%。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表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等级表示本期债券安全性极高,违约风险极低。信用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为证券市场波动、监管政策等因素对公司盈利稳定性带来一定压力,公司持有的一定规模的债券已违约,需持续关注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以及违约债券的投资回收情况,公司合规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风险因素。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无法确保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受不利因素影响,资信评级机构将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使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开展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及时在中证鹏元网站(xxx.xxxxxxxxxx.xxx)、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五)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公 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 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
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八)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1.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九)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发行人已更名,且起息日在 2022
年,本期债券名称由“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更改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本次债券法律意见书等。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3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7
目 录 10
释 义 14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17
一、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17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25
第二节 发行条款 27
一、本期债券发行授权及批准情况 27
二、本期债券注册情况 27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28
四、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32
五、认购人承诺 33
第三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34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34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4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35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35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35
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36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37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1
一、发行人概况 41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2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55
四、发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8
五、发行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情况 60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9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所在行业状况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8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86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95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98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98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98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14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16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及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142
六、发行人的受限资产、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对外担保情况 146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48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58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估机构 158
二、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162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变动情况 164
四、公司其他资信情况 166
第七节 增信情况 179
第八节 税项 180
一、增值税 180
二、所得税 180
三、印花税 180
四、税项抵消 181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182
一、债券信息披露安排 182
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184
三、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安排 186
四、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186
五、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信息披露 18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88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188
二、救济措施 189
三、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安排 189
四、偿债计划 189
五、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90
六、偿债保障措施 191
七、专项偿债账户 192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95
一、本次债券的违约情形 195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行为的解决措施 196
三、争议解决方式 196
第十二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97
一、总则 197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98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200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205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209
六、特别约定 212
七、附则 214
第十三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216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216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216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234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34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36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37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248
一、备查文件目录 248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248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财 信证券/财富证券 | 指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启元律 师、律师 | 指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 |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 会计师、会计师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会计师 |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 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x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x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x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x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制作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摘要》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x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财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规则 |
评级报告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
财信期货 | 指 | 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曾用名“德盛期货有限公司” |
深圳惠和、惠和投资 | 指 | 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 |
惠和基金 | 指 | 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国投 | 指 |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土资公司 | 指 | 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
华菱控股 | 指 | 华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华菱集团、华菱钢铁集 团 | 指 |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润泽灯光、深圳润泽 | 指 | 深圳市润泽灯光音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余财虎 | 指 | 新余财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华菱钢铁 | 指 |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财信金控 | 指 |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湘潭节能 | 指 | 湘潭华菱节能发电有限公司 |
华菱节能 | 指 | 湖南华菱节能发电有限公司 |
财信投资 | 指 |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发展 | 指 | 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
湖南信托 | 指 | 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
湖南国信、湖南国际信 托 | 指 | 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迪策创投、迪策投资 | 指 | 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迪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 南迪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股权交易所 | 指 | 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湖南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证券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IPO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
工作日 | 指 |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
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报告 期末 | 指 |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证监会令180号、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 |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0〕第22号) |
专业投资者/合格投资者 | 指 | 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资 质条件的投资者 |
公司章程 | 指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发行人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6,925.38 万元、207,348.97 万元、-1,058,147.53 万元及- 474,391.98 万元,报告期内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较 2018 年增加较多,主要是公司代理买卖业务现金流入较上期增加所致。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主要是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其他债权投资规模增加所致。总体而言,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可控,尽管如此,证券市场走势、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对外投资计划将在未来继续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2、资产负债水平较高且公司债务集中到期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分别为58.92%、57.33%、73.60%及72.91%,发行本期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同时,截至 2021 年 9 月末,按照公司合并口径计算的有息债务合计 2,771,921.74 万元, 其中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 2,441,921.74 万元,占比88.09%,面临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如果公司不能维持较为合理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水平,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3、流动性风险
证券行业资金密集性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较高。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
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结算备付金(扣除客户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203,311.29 万元、33,287.27 万元、 631,498.73 万元、3,779,624.95 万元及 165,084.18 万元,合计 4,812,806.42 万元,
占总资产(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付金)的比重为 89.55%。同时,公司资信状况优良,可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发行证券等外部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创新业务的逐步开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急剧变化、自营投资发生大规模损失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大比例包销,则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短缺,导致资金xx困难,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的风险
由于证券行业的特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水平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多层次市场体系日趋成熟,市场机制日益健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然处于完善期,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的增长,并将间接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还会激发投资者的证券投资意愿,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同时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也将刺激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易清淡,公司的经纪和融资融券、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自营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加,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随市场的波动而呈现周期性的变化。
受证券市场行情影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57,461.06 万元、156,202.87 万元、210,563.64 万元及 206,216.89 万元,营业收入
有所波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23,316.77 万元、
40,640.36 万元、53,273.54 万元及 75,888.19 万元。2018 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
复杂多变,面对比较xx的经营形势,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出现下滑。2019 年至 2020 年随着市场行情转暖,公司盈利水平上升。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导致经营业绩不稳定的风险。
2、证券行业竞争风险
(1)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于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证券行业形成了证券公司数量偏多、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偏弱的格局,证券公司产品创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的动力不足,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断通过创新业务品种和模式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与证券公司争夺业务及市场。此外,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也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中。
(2)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竞争风险
目前,多家外资证券公司已经通过合资的方式进入国内证券市场,主要从事投行业务和高端经纪业务。相比国内证券公司,外资证券公司普遍具备更雄厚的资金实力、更丰富的管理经验、更广泛的国际营销网络和更强大的品牌影响。近年来,外资证券公司或其国内合资公司主导了国内较多大型企业的 IPO
(特别是赴港 IPO)、再融资以及债券项目,确立了其在大型融资项目上的优势。随着我国证券业逐步履行加入WTO 对外开放的承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国内证券公司可能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但是面对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外资券商的加速渗透,如果公司未能抓住时机扩大资本实力、发力创新业务、差异化经营传统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则可能面临较大挑战。
(3)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47,537.22 万元、60,152.48 万元、82,149.40 万元及
66,011.87 万元,对营业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 82.61%、38.54%、39.01% 及
32.01%。
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投资者投资理念的逐步成熟,理性投资将成为市场主流,证券买卖频率有所下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推进,券商之间佣金费率竞争日趋激烈,可能导致未来佣金费率进一步下降;且近年来证券市场波动较大,尽管公司采取了开展创新业务,加强客户管理等措施,公司经纪业务仍然受到一定影响。未来公司经纪业务仍面临着市场竞争压力大,客户及资金可能流失的风险。
(4)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14,659.87 万元、26,761.06 万元、31,062.05 万元及 30,822.3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57%、17.16%、14.75%及14.95%。股票、债券的承销和保荐仍然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与证券承销保荐业务相关的发行市场环境风险、保荐风险、承销风险、收益不确定风险是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发行市场环境风险。监管政策、发行节奏和市场景气度的变化将影响公司的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给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带来影响。
保荐风险。在投资银行项目执行中,发行人在履行保荐工作职责时,若因未能勤勉尽职、信息披露不充分、存在违法违规等原因,可能导致面临行政处罚、涉及诉讼或赔偿的情形,从而使得发行人承受财务损失,声誉影响及法律风险,甚至存在被暂停乃至取消保荐业务资格的风险。
承销风险。在实施承销过程中,若因对发行人的前景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投资者的需求,或出现对市场走势判断失误、发行时机把握不当等情形,发行人将承担发行失败或包销带来的巨大的财务损失风险。
收益不确定风险。投资银行业务从前期承揽、项目执行、项目核准,到发 行上市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周期,导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实现存在不确定风险。
(5)自营投资业务风险
目前,自营投资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自营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4,366.18 万元、32,981.72 万元、43,227.18 万元及 67,942.3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5%、21.13%、20.53% 及
32.95%,自营投资业务经营业绩波动较大。自营投资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投资决策不当的风险。
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不断提高研究实力,强化资产池的筛选机制,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自营投资业务的风险,但仍然无法避免证券市场低迷的系统 性风险。
投资决策不当风险。公司一直重视证券投资的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和抉择程序,并通过设置自营投资规模和风险限额及进行量化投资对冲风险等措施,力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投资回报。但证券市场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公司仍将面临对经济形势判断不准、交易操作不当、交易时机选择不准等带来的风险。
(6)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8,235.41 万元、9,118.90万元、8,351.75 万元及 4,991.4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26%、 5.83%、3.97%及 2.42%。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是竞争风险、投资风险和政策风险。
竞争风险。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参与最广泛的业务之一。除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外,国内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不断推出金融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激烈。互联网的介入也对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若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营销服务等方面保持优势,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将受到较大负面影响。
投资风险。如果证券市场波动或管理人投资决策失误导致投资管理业绩波动,将可能出现投资收益率无法达到理财产品投资人期望水平的情形,影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拓展,进而影响公司所获取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政策风险。2018 年 4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此举旨在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受《指导意见》影响以及后续监管细则的推出,可能会影响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拓展,进而影响公司所获取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7)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36,608.60 万元、
37,565.76 万元、42,061.94 万元及 31,779.3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65%、24.07%、19.98%及 15.41%。公司在全力快速地发展信用交易业务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风险管理能力、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未能及时匹配完善而引发的经营风险,以及信用交易业务推出后由于证券市场低迷的系统性风险导致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进而可能造成公司面对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8)创新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行业创新发展阶段的全面启动,改革创新已经迈入实质性的落实阶段,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不断拓展。公司始终以创新作为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不断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业务。由于创新类业务本身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加之国内证券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期,公司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波动、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和配套设施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匹配,从而产生由于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问题,最终导致创新业务失败的风险,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合同一方不能或不愿履行承诺而使公司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将与多元化的法律主体订立合约,由于交易对手方信用级别的差异,公司将面临对手方违约或信用降级
带来的信用风险。如公司在银行间及交易所等债券市场从事固定收益证券业务时,可能面临交易对手违约或不能兑付本息的信用风险;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可能面临融资主体无法偿付资金或融券主体无法兑付证券的情形,从而使公司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四)合规风险
证券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2019 年修订)、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还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五)管理风险
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有其固有限制,可能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等因素,使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甚至失去效用,从而造成操作风险。目前,公司业务规模、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跟上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有效控制相应的管理风险,进而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六)政策风险
当前,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我国证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对证
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此,上述政策的变化不仅可能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可能会改变我国证 券业的竞争方式,将对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此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的法规政策不断推出,公司对这些制度政策理解稍有偏差或执行不到位,也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诉讼与仲裁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以下涉案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1、公司与长沙卓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湖南虹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惠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0 年 7 月 27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原告为财信证券,被告一为长沙卓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被告二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 岭分公司,被告三为湖南虹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四为湖南惠远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四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的损失本金
1.5 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成本损害赔偿金至清偿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 年 3 月 29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出具(2020)湘 01 民
初 13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长沙卓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湖南虹智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南惠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公司损失 1.5 亿元及利息(利
息以 1.5 亿元为本金,按照定期存款利率标准自 2015 年 2 月 6 日期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同时驳回了财信证券的其他诉讼请求。财信证券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 年 12 月 6 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目前二审尚未判决。
2、财信证券与深圳市正前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 1 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原告为财信证券,被告为深圳市正前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以其管
理的正前方鹿鸣 1 号私募基金资产向原告偿还融资本金 46,764,439.16 元、融资
利息 24,814.21 元、补息 4,843,028.75 元及罚息 5,123,776.79 元(暂计金额);
(2)被告以正前方鹿鸣 1 号私募基金资产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4,9000 元;(3)
确认原告就正前方鹿鸣 1 号私募基金质押并过户给原告的相关债券的回购、折 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第(1)、(2)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就前述第(1)、(2)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其他费用。本案目前尚待一审开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若公司未来未能有效进行业务管控,可能会进而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将在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交易场所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转让,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 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转让时可能面临因无 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债券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
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会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资信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与其主 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 而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五)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 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做出了任何判断。由于证券行业外部环境和行业特性的影响,证券公司风险状况可能突然改变, 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公司无法保证主体及本 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资信评级机构调低主体信用等级及 x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将会增加债券到期偿付的不确定性,将可能使本期债券 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一定影响。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发行授权及批准情况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11 次临时会议,公
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2020 年第 7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采取公开方式发行,公司在上述总额度内可一次申报或分次申报,可分期发行,发行时可根据需要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根据发行情况设置含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公司负债;发行公司债券可要求提供担保增信,如需提供担保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确定,并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发行债券如需担保则申请财信投资作为担保增信机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聘请评级机构对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以评级结果为准;本次债券的发行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在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发行公司债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财信证券在上述额度内
已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注册情况
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90 号)”注册,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一债券名称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品种二债券名称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三)注册文件
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0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四)发行金额
x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分期发行,本期
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五)债券期限
x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2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六)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
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七)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x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x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九)发行对象
x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发行方式
x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一)承销方式
x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二)起息日期
x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
(十三)付息方式
x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不计复利,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四)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五)付息日期
x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24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24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六)兑付方式
x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兑付金额
x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八)兑付登记日
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九)本金兑付日期
x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3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偿付顺序
x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一)增信措施
x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x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四)质押式回购安排
x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十五)定价流程
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具体利率。
(二十六)债券形式
x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二十七)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x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以及簿记管理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八)受托管理人
x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九)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x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十)登记、托管机构
x期债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
(三十一)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2022 年 3 月 21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3 月 23 日。
发行期限: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共 2 个交易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牵头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国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3790 号”文件同意注册,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采取
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20 亿元(含2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 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 券的具体金额和具体明细。
在公司负债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发行人财务规划,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的情况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20
亿元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拟偿还债务明细如下:
序号 | 债务名称 | 债券简称 | 待偿还本金余额 (亿元) | 利率 | 到期时间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亿元) |
1 |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 二) | 20 财信 04 | 9.00 | 3.77 | 2022/4/8 | 9.00 |
2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 19 财富 01 | 8.00 | 4.29 | 2022/9/3 | 8.00 |
3 |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 20 财证 05 | 12.00 | 3.47 | 2022/9/21 | 3.00 |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 ||||||
合计 | 29.00 | - | - | 20.00 |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 x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同业存单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本次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的具体金额或具体明细,不属 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应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由发行人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经过主办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同意后执行。
债券存续期间,若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按照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需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同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一)专项账户的设立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的募集和偿债资金设立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专项账户的管理
公司将在银行开立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得挪作其他事项使用。
(三)专项账户的监督安排
1、债券持有人对专项账户的监督
债券持有人可以随时向公司查询有关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但是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受托管理人对专项账户的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并且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等内容。
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x期债券成功发行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得到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这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有利于锁定发行人融资成本
与公司常用的短期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具有期限较长、融资规模大、融资成本稳定的优势。且本期债券发行采用固定利率,有利于本期债券发行人锁定融资的成本,避免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等原因带来的利率风险。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发行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发行人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锁定融资成本,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和隔离措施。另外,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8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 8 亿元公司债券。
201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完成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的
发行,发行规模为 8.0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15 年 4 月 3 日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14 财富债”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719 号),发行人获准发行 10 亿元的次级债券。
2015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完成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的发
行,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为 3+2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15 财富 C1”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第二期次
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1017 号),发行人获准发行 10
亿元的次级债券。
2015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完成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第二期次级债
券的发行,发行规模 6 亿元,发行期限为 2+1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15 财富 C2”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989 号)许可,发行人获准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4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由发行人自行承销。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完成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20.0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17 财富 01”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298 号)许可,发行人获准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7.00 亿元的公司债券,由发行人自行承销。
2019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完成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8.0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19 财富 01”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8 号),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3 亿元的公司债券,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2020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完成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系前述批文项下第一期发行,发行规
模为 8.00 亿元,期限为 3+2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20 财富 01”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8 号),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3 亿元的公司债券,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2020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完成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系前述批文项下第二期发行,发行规
模为 5.0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20 财信 02”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八)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298 号)许可,发行人获准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7.00 亿元的公司债券,由发行人自行承销。
2020 年 4 月 8 日,发行人完成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共计 19.00 亿元,其中“20 财信 03”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期限为 1 年期;“20 财信 04”发行规模为 9 亿元,期限为 2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20 财信 03”、“20 财信 04”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2 号),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2020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完成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发行,其中“20 财证05”发行规模为12 亿元,期限为 1+1 年期;“20 财证 06”发行规模为 8 亿元,期限为 3+1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20 财证 05”、“20 财证 06”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公司负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83 号),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2021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完成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其中“21 财证 01”发行规模为 8 亿元,期限为 1+1 年期;“21 财证 02”发行规模为 12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将“21 财证 01”、“21 财证 02”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公司负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财信证券
英文名称:CHASING SECURITIES CO.,LTD.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座)26 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9,797.98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669,797.98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设立日期:2002 年 8 月 23 日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31-8440333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职位:xx 党委副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31-8995578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406480210
所属行业:金融业
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凭本企业许可证书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 2018 年至 2021 年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分别为 B 类 BBB 级,B 类 BBB 级,B 类 BB 级及 B 类 BBB 级,报告期内分类评价结果呈平稳趋势。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净资本为 130.20 亿元,核心净资本为 130.20 亿元,资产负债率 72.91%。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2001 年 9 月 28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请批准设立同富证券有限公司(筹)的函》(湘政函〔2001〕154 号),提请中国证监会同意,以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信托”)和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信”)的证券类资产合并设立同富证券有限公司(筹)(暂定名),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
2001 年 11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出具《关于湖南省两家信托投资公司信托证券分业的复函》(银办函〔2001〕873 号),同意湖南信托与湖南国信的证券资产入股新的证券公司。
2002 年 2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筹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44 号),同意筹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0,969 万元,其中湖南信托出资 17,025 万元,湖南国信出资 13,944 万元。
2002 年 6 月 17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将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资产划拨给湖南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并冲抵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欠再贷款的通知》(湘政办函〔2002〕71 号),同意将湖南国信持有的 1.39 亿元证券资产用于偿还其所借省财政国家再贷款,并将该资产划拨给
湖南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投”),由湖南信托和湖南国投共同发起设立财富证券。
2002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245 号),同意财富证券开业。
200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 53,573 万元,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1 发行人成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湖南信托 | 40,056.00 | 74.77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湖南国投 | 13,517.00 | 25.23 | 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53,573.00 | 100.00 |
2002 年 9 月 20 日,财富证券正式开业。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2006 年公司增资扩股并股权转让
2006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06 年第 2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前的财务重组方案》,同意财富证券注册资本由 53,573 万
元增至 213,573 万元,其中湖南国投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2.5%,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25%,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37.5%,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资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25%;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 1 元/
单位注册资本;同意湖南信托将其持有的 40,056 万元股权转让给财信投资。
2006 年 8 月 20 日,湖南信托、湖南国投与财信投资、华菱集团、土资公司签署《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协议》;公司分别与财信投资、华菱集团、土资公司、湖南国投签署《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协议书》。
2006 年 10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股权转让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247 号),正式批准财富证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
200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完成增资扩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为 213,573 万元整,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2 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80,056.00 | 37.48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华菱集团 | 60,000.00 | 28.09 | 非货币财产 |
3 | 土资公司 | 40,000.00 | 18.73 | 货币 |
4 | 湖南国投 | 33,517.00 | 15.70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213,573.00 | 100.00 |
2、2008 年公司股权转让
2007 年10 月30 日,华菱集团与深圳市润泽灯光音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润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华菱集团将所持财富证券 7,500
万股股权以 1.5 亿元的价格转让至深圳润泽。
200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0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新股东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接受深圳润泽成为公司股东,出资比例为 3.51%。
2007 年 12 月 29 日,湖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有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函》(湘国资产权函〔2007〕336 号),原则同意华菱集团按照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转让为其代持的财富证券 7,500 万股股权。
2008 年 1 月 7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财富证券股权变更无异议的函》
(湘证监函〔2008〕01 号),同意华菱集团将其持有的财富证券 7,500 万股股权转让至深圳润泽。
2008 年 1 月 11 日,公司完成华菱集团所持财富证券 7,500 万股股权转让至深圳润泽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3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80,056.00 | 37.48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华菱集团 | 52,500.00 | 24.58 | 非货币财产 |
3 | 土资公司 | 40,000.00 | 18.73 | 货币 |
4 | 湖南国投 | 33,517.00 | 15.70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5 | 深圳润泽 | 7,500.00 | 3.51 | 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213,573.00 | 100.00 |
3、2010 年股东名称变更
200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股东会 2009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财富证券原股东之一“土资公司”因企业改制名称变更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
2010 年5 月5 日,公司完成土资公司更名为湖南发展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4 公司 2010 年 5 月 5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80,056.00 | 37.48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华菱集团 | 52,500.00 | 24.58 | 非货币财产 |
3 | 湖南发展 | 40,000.00 | 18.73 | 货币 |
4 | 湖南国投 | 33,517.00 | 15.70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5 | 深圳润泽 | 7,500.00 | 3.51 | 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213,573.00 | 100.00 |
4、2015 年公司股权划转
2015 年 10 月 14 日,湖南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同意湖南国投转让所持财富证券股权和德盛期货股权的批复》(湘财金函〔2015〕28 号),同意湖南国投所持财富证券 33,517 万元单位注册资本出资额无偿划转至财信投资。
2015 年 11 月 3 日,公司股东会 2015 年第 4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因股权划转事宜导致的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股东名称 和出资情况修改,该章程修改自湖南国投与财信投资无偿划转协议生效后实施。
2015 年11 月17 日,湖南国投与财信投资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2015 年 11 月 25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核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5〕34 号),批准公司股东变更及章程变更。
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完成湖南国投所持财富证券 33,517 万元单位注册资本出资额无偿划转至财信投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5 公司 2015 年 11 月 26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113,573.00 | 53.18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华菱集团 | 52,500.00 | 24.58 | 非货币财产 |
3 | 湖南发展 | 40,000.00 | 18.73 | 货币 |
4 | 深圳润泽 | 7,500.00 | 3.51 | 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213,573.00 | 100.00 |
5、2016 年 7 月公司增资扩股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股东会 2016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现有股东以 2.36 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公司新
增注册资本 8.47 亿元,其中,财信投资以 1,437,423,372 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 609,077,700 元,华菱集团以491,334,536 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208,192,600 元,深圳润泽以 70,162,092 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 29,729,700 元;湖南发展不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东会 2016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分
阶段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8.47 亿元拟分两步实施,第一
步由股东财信投资、深圳润泽认购,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前签署增资协议并缴付
增资款项,第二步由股东华菱集团认购,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前签署增资协议并缴付增资款项。
2016 年 5 月 25 日,财信投资、深圳润泽签署《增资协议》。
2016 年 6 月 24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核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6〕24 号),批准公司增资扩股事项。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股东财信控股、深圳润泽增资公司事项的工商
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77,453.74 万元,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6 公司 2016 年 7 月 7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174,480.77 | 62.8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华菱集团 | 52,500.00 | 18.92 | 非货币财产 |
3 | 湖南发展 | 40,000.00 | 14.42 | 货币 |
4 | 深圳润泽 | 10,472.97 | 3.77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277,453.74 | 100.00 |
6、2016 年 7 月公司股权划转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股东会 2016 年第 4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股
权划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东湖南发展将持有的财富证券 40,000 万元单位注册资本出资额无偿划转至华菱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迪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策创投”)。
2016 年 7 月 8 日,湖南发展与迪策创投签订《股权划转协议书》,湖南发
展持有的公司 40,000 万元单位注册资本出资额无偿划转至迪策创投。
2016 年 7 月 11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核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6〕26 号),批准公司股东及章程变更事项。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完成上述股权划转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7 公司 2016 年 7 月 15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174,480.77 | 62.8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华菱集团 | 52,500.00 | 18.92 | 非货币财产 |
3 | 迪策创投 | 40,000.00 | 14.42 | 货币 |
4 | 深圳润泽 | 10,472.97 | 3.77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277,453.74 | 100.00 |
7、2016 年 9 月公司增资扩股
根据 2016 年 4 月 29 日及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分阶段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财富证券拟增加注册资本 8.47 亿元并分两步
实施,其中第一步增资扩股已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毕。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股东会 2016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增资扩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因华菱集团增资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2016 年 7 月 8 日,华菱集团签署《增资协议》。
2016 年 9 月 13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核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6〕36 号),批准公司增资扩股事项。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完成股东华菱集团增资公司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98,273 万元,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8 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174,480.77 | 58.50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华菱集团 | 73,319.26 | 24.58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3 | 迪策创投 | 40,000.00 | 13.41 | 货币 |
4 | 深圳润泽 | 10,472.97 | 3.51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298,273.00 | 100.00 |
8、2017 年 10 月公司股权转让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股东会 2017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华菱集团、迪策创投将持有财富证券股权转让至财信投资事项,并在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条件完成后实施章程修改。
2017 年 10 月 17 日,华菱控股作出《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华菱控股〔2017〕15 号),同意华菱集团将持有的公司 73,319.26 万元出资额、迪策创投将持有的公司 40,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至财信投资。
2017 年 10 月 17 日,华菱集团、迪策创投与财信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书》,华菱集团将持有的公司 73,319.26 万元出资额、迪策创投将持有的公司
40,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至财信投资。
2017 年 10 月 23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无异议函》(湘证监函〔2017〕546 号),对公司股权变更事项无异议。
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9 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287,800.03 | 96.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深圳润泽 | 10,472.97 | 3.51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298,273.00 | 100.00 |
9、2017 年 12 月公司增资扩股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股东会 2017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现有股东以 2.18 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公司新
增注册资本 458,715,000 元,其中,财信投资以 964,886,748 元的价格认购注册
资本 442,608,600 元,深圳润泽以 35,111,952 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 16,106,400
元。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财信投资、深圳润泽分别签署《增资协议》。
2017 年 12 月 21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无异议函》(湘证监函〔2017〕667 号),对公司股东按现有出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至 344,144.5 万元无异议。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完成股东财信投资、深圳润泽增资公司事项的工
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44,144.5 万元,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10 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332,060.89 | 96.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深圳润泽 | 12,083.61 | 3.51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344,144.50 | 100.00 |
10、2019 年 9 月公司增资扩股
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股东会 2019 年第 4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资扩股的议案》,公司现有股东以 1.91 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 52,356 万元。其中股东财信投资以人民币 96,489 万元的价款认购注册资
本 50,518 万元;股东深圳润泽以人民币 3,511 万元的价款认购注册资本 1,838 万元。
2019 年 8 月 12 日、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分别与财信投资、深圳润泽签署
《增资协议》。
2019 年 9 月 16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无异议函》(湘证监函〔2019〕509 号),对公司股东按现有出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 52,356 万元无异议。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股东财信投资、深圳润泽增资公司事项的工商
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96,500.50 万元,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11 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382,578.89 | 96.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深圳润泽 | 13,921.61 | 3.51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396,500.50 | 100.00 |
11、2020 年 2 月公司股权变更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股东会 2019 年半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股东深圳润泽将持有的公司 2.02%的股权(80,096,728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新余财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财虎”)。
2020 年 1 月 16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无异议函》(湘证监函〔2020〕66 号),对公司股权变更事项无异议。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12 公司 2020 年 2 月 28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382,578.89 | 96.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新余财虎 | 8,009.67 | 2.02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3 | 深圳润泽 | 5,911.94 | 1.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396,500.50 | 100.00 |
12、2020 年 3 月公司名称变更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股东会 2020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文名称由“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由“FORTUNE SECURITIES CO.,LTD.”变更为“CHASING SECURITIES CO.,LTD.”。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
登记通知书》((国)名内变字〔2020〕第 20157 号),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6 日,湖南证监局出具《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无异议函》(湘证监函〔2020〕104 号),对公司变更公司章程条款事项无异议。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完成本次名称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更名后的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不变。
13、2020 年 11 月公司增资扩股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股东会 2020 年第 4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资
扩股的议案》;公司现有股东以 1.86 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
资本 134,408.60 万元,其中股东财信投资以 241,222.20 万元的价款认购注册资
本 129,689.35 万元,股东新余财虎以 5,050.23 万元的价款认购注册资本 2,715.18
万元,股东深圳润泽以 3,727.57 万元的价款认购注册资本 2,004.07 万元;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财信投资、新余财虎、深圳润泽签署本次增资事项的《增资协议》。
上述增资款项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全部缴足并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天职业字[2020]38635 号)。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完成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30,909.10 万元,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13 2020 年 11 月 3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512,268.24 | 96.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新余财虎 | 10,724.85 | 2.02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3 | 深圳润泽 | 7,916.01 | 1.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530,909.10 | 100.00 |
14、2020 年 11 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股东会 2020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3、T4 及裙房 718”。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完成本次注册地址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后的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不变。
15、2021 年 3 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股东会 2021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以 2.16 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 138,888.88 万元,其中股东财信投资以 289,466.65 万元的价款认购注
册资本 134,012.33 万元,股东新余财虎以 6,060.27 万元的价款认购注册资本
2,805.68 万元,股东深圳润泽以 4,473.08 万元的价款认购注册资本 2,070.87 万元。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分别与财信投资、新余财虎、深圳润泽签署本次增资事项的《增资协议》。
上述增资款项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全部缴足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天职业字[2021]16454 号)。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完成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69,797.98 万元,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表 4-14 2021 年 3 月 31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方式 |
1 | 财信投资 | 646,280.57 | 96.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2 | 新余财虎 | 13,530.53 | 2.02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3 | 深圳润泽 | 9,986.88 | 1.49 | 货币及非货币财产 |
合计 | 669,797.98 | 100.00 |
16、2021 年 12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国)名内变字[2021]第
31780 号《变更企业名称保留告知书》,同意保留变更后企业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
字[2021]44609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财信
证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 1,382,489.77 万元;同日,xx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涉及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xx森国际评报字
(2021)第 2009 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财信证券经评
估的净资产值为 1,392,789.53 万元。
2021 年 12 月 7 日,湖南省财政厅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告
知书》(资产评估核准 2021 年第 1 号),就xx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涉及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xx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 2009 号)进行核准;同日,湖南省财政厅出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
(湘财金[2021]67 号),同意财信证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财信投资持有的公司 646,280.57 万股股份为国有股。
2021 年 12 月 9 日,财信证券股东会 2021 年第 10 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3、T4及裙房 718”,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栋(B 座)26 层”。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净资产 13,824,897,684.12
元为基础折股,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设置为 6,697,979,800 股普通股(折股比例 1:0.4845)。
2021 年 12 月 10 日,财信证券全体股东签署《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按照 1: 0.4845 的比例折股,折合注册资本 6,697,979,800 元。
2021 年12 月25 日,财信证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设立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制定<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日,
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5361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财信证券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 669,797.98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名称由“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 持股数 (万股) | 出资比例(%) |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46,280.57 | 96.49 |
13,530.53 | 2.02 | |
深圳市润泽灯光音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986.88 | 1.49 |
合计 | 669,797.98 | 100.00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4-15 2021 年 12 月 30 日后股东及出资情况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本总额和股本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9,797.98 万元,公司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4-16 公司现有股东及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 (万股) | 出资比例(%) |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46,280.57 | 96.49 |
有限合伙 | 13,530.53 | 2.02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 (万股) | 出资比例(%) |
深圳市润泽灯光音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9,986.88 | 1.49 |
合计 | 669,797.98 | 100.00 |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圳市润泽灯光音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 3,949.96
万元股权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 4-1 公司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200,000.00 万元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xx路 1 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资产投资、经营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 4-17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总资产 | 1,174.56 | 919.52 | 441.25 | 385.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02.38 | 161.04 | 151.26 | 149.12 |
资产负债率 | 80.40 | 79.69 | 64.50 | 6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6.29 | 10.68 | 7.23 | 4.59 |
流动比率 | 1.15 | 1.06 | 1.83 | 1.84 |
速动比率 | 1.14 | 1.06 | 1.83 | 1.84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96.12 | 85.52 | 29.03 | 16.76 |
营业利润 | 17.53 | 22.34 | 13.37 | 6.75 |
利润总额 | 17.45 | 22.20 | 13.29 | 6.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13.46 | 16.17 | 11.00 | 5.61 |
EBITDA | 28.55 | 35.75 | 21.50 | 13.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1.64 | -134.95 | 35.37 | -11.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58.14 | 3.00 | 1.46 | 2.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56.22 | 141.76 | 10.27 | 41.9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9.49 | 179.77 | 169.09 | 121.99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财信投资是财信金控全资子公司,财信金控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出资,湖南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四)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无质押或存在争议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发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 4-18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比例 (%) |
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0.00 | 100.00 |
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财信期货有限公司* | 47,272.731 | 61.54 | 61.54 |
注:原名“德盛期货有限公司”,2020 年 3 月 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
“财信期货有限公司”。
1、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25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财信证券持股比例:100.00%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0 年末,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28,548.92 万元,总负债 1,522.39
万元,净资产 27,026.52 万元。2020 年,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141.17
万元,净利润(归属母公司)-1,895.65 万元。
2、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财信期货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75,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28 日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财信证券持股比例:100.00%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020 年末,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2,227.76 万元,总负
债 155.11 万元,净资产 2,072.66 万元。2020 年,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334.08 万元,净利润(归属母公司)128.24 万元。
3、财信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1 日注册资本:75,000.00 万元
财信证券持股比例:61.54%法定代表人:曾小龙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 年末,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总资产 271,861.40 万元,总负债 221,632.16
万元,净资产 50,229.24 万元。2020 年,财信期货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29,406.34
万元,净利润(归属母公司)1,040.58 万元。
(二)在纳入合并范围的资管计划中的权益
发行人管理或投资多个资管计划,主要是资产管理计划。对于发行人通过 投资合同等安排同时对该类资管计划拥有权力、通过参与该资管计划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以及有能力运用发行人对该类资管计划的权力影响可变回报,
则发行人认为能够控制该类资管计划,并将此类资管计划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资产管理计划净资产总额为
1,110,408.09 万元。
五、发行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和经营管理架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 4-2 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立及职权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3)审议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单笔或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含本数)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14)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依照相关规定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外,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 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的担保;(三)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四)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 金后)的 30%;(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 审批;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公司章程的修改;
(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
(5)股权激励计划;
(6)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2、党委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1 至 2 名,每届任期 5 年,期满 应及时换届。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党员总裁兼任公司党 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书记可由党委副书记担任,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公司按规定设立纪委。公司纪委的组成及职责,按上级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
3、董事、独立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其中至少包 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 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的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或赞助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营业网点、分支机构的设置;
(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基本合规管理制度和基本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7)推进公司文化建设,指导公司文化建设工作;
(18)决定xx从业管理目标,对xx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公司xx从业管理目标为:建立健全xx从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xx从业的责任和具体要求,严肃处理违反xx从业规定的各类行为,建立xx从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防范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xx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司执业质量,推动公司业务规范发展。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或增设专门委员会的,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主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 1/2,并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负责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
4、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对党委会的决议事项提出建议;
(7)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10)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督促整改;
(1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文化建设、xx从业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12)对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3)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担任重要职位的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除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外的其他营利性单位兼职,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订和实施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9)决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等事项;
(10)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签署公司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11)落实董事会文化建设工作要求,开展公司文化建设工作;
(12)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非董事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期内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规范运行。
(四)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1、发行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 对财务合规高度重视,重大投资决策程序、经营决策程序、重要财务决策程序 均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发行人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以《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 制度,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管 理制度,来识别、衡量和评估风险,制定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公司各项业务 合规有序展开,风险控制工作贯穿识别、评估、追踪和管理全过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确保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3、发行人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公司章程》已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投资;对外担保;重大融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作出规定,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界限清晰,并能够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取得了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各项特许权利,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系统,业务运营不受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控制和影响,能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人力资源部,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制度。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证券监管机构批复的任职资格。
3、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包括房产、商标、交易席位、经营许可证、域名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等,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开,不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不存在财务会计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的现象。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照章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
(六)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公司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9人, 设总裁1名,副总裁4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兼任)、合规总监1名、
首席风险官1名、首席信息官1名。
表 4-1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任职起始时间 | 是否持有本公 司股权或债券 |
xxx | 董事长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党委书记 | 2021 年 8 月 | |||
xxx | 董事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总裁 | ||||
xx | 党委副书记 | 男 | 2020 年 3 月 | 否 |
董事 | 2021 年 12 月 | |||
财务总监 | 2021 年 12 月 | |||
董事会秘书 | 2021 年 12 月 | |||
xxx | 董事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x | 董事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x | 董事 | 男 | 2021 年 12 月 | 是* |
xxx | xx董事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x | 独立董事 | 男 | 2022 年 3 月 | 否 |
xxx | xx董事 | 女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x | 监事会主席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职工监事 | ||||
党委委员 | 2019 年 8 月 | |||
纪委书记 | 2020 年 3 月 | |||
xx | 监事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 | 职工监事 | 女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x | 首席风险官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曾小龙 | 副总裁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党委委员 | 2018 年 7 月 | |||
xx | 副总裁 | 女 | 2021 年 12 月 | 否 |
党委委员 | 2021 年 4 月 | |||
xxx | 副总裁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 | 副总裁 | 女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x | 首席信息官 | 男 | 2021 年 12 月 | 否 |
xxx | 合规总监 | 女 | 2021 年 12 月 | 否 |
注:公司董事xxx,通过持有发行人股东新余财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4.32%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发行人董事简历
(1)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xxx,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1992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湖南财经学院教师;2000 年 5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湖南大学
教师;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财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董事副总经理;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长沙部执行董事;
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财信证券融资并购部副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财信证券债券融资部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
财信证券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财
信证券副总裁兼投资银行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湖南
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湖南省
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财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1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21 年 12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xxx,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7 年 5 月,在深圳
联华实业公司工作,任职员;1997 年 5 月至 2002 年 6 月,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任债券业务部业务董事;2002 年 6 月至 2000 x 0 x,xx;0000 x
2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债券业务部业务董事;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5 月,在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2006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财信证券工作,历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策略委员会主任、副总裁,其间: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2021 年 12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3)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xx,男,满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湖
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秘书;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湖南财
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任秘书;2007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8 月
至 2020 年 3 月,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财信证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0 年 3 月 2021 年 12 月任财
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1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湖南省涟源市财政局干部;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11 月,在中南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完成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习;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湖南省
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科员;2006 年 3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
核算局副主任科员;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湖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副主任科员;2007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湖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主任科
员;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综合处处长;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察三处处长;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11 月,
任湖南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湖南省
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起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男,汉族,本科学历。1979 年 9 月考入湖南财经学院;1983 年 7月毕业留校任教;1985 年 11 月调入深圳市统计局;1988 年 8 月调入深圳万科企业股权有限公司;1990 年 12 月调入深圳市赛格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4 月调入兴益(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 年 12 月调入深圳市贵xx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深圳润泽灯光音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起任岳阳钱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财信证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1 年 12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财信
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发中心研究员;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战略与投资部战略管理经理。2017 年 8 月起至今,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1 年 12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亚斌,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湖南大学二级教授,历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院长; 2005 年,挂职担任省财政厅厅长助理,2019 年被聘为湖南省财经委专家委员会
委员,担任湖南省政协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月,任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系教师;1998 年 10 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2 年 3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xxx
xx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女,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教授。1983 年 7 月至 1987 年 6
月,任湖南财经学院团委副书记;1987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湖南财经学院
(2000 年 4 月并入湖南大学)会计系副教授;2007 年 6 月至今,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21 年 12 月起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发行人监事简历
(1)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党委委员。xxx,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7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先后在xx市财政局纪检监察室、产权科工作;200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湖南省国资委工作,历任产权管理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16 年 6 月
至 2017 年 8 月,在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纪检监察室副主
任、风控合规部总经理。2017 年 9 月起至 2020 年 3 月任财信证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0 年 3 月至今任财信证券纪委书记。2017 年 12 月起,曾任财信证券监事会主席。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19 年 1 月 23 日)选举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职工监事,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2019 年 3 月 29
日)选举为监事会主席。2021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财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筹)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1 年 12 月 25 日,经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xx,男,汉族,本科学历。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兴业银行长
沙分行工作,任业务四部对公业务客户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在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产品经理、投行业务管理经理;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1 月,在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信托业 务总部第六团队负责人;2020 年 11 月至今,在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任市场拓展与业务协同部副总经理。2021 年 12 月 25 日,经财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3)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xx,女,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3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上海证券营业部财务部经理、长沙证券营业部财务部经理;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法律
稽核部副总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在创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审计总监;2008 年 12 月至今在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风险管理部主管、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2021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简历见董事栏。
(2)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简历见董事栏。
(3)曾小龙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男,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5 年 6 月至 2000 年 11 月,在湖南证监局工作,历任公司监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6 月,xxx证券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2002 年 6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湖南证监局稽查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
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公司监管处处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长
沙国家xx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湖南证监局稽查处处长;2015 年 8 月,在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5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财信证券合规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兼任财信证券首席风险官;2018 年 7 月至今,任财信证券副总裁、财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 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财信证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4)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 年 7 月至 1989 年 8 月,任湖南省木材公
司销售;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销售;1994 年 3
月至 2004 年 2 月,历任泰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总部办公室主任、经纪业务总
部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历任财信证券合规监察中心总经理、合
规法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财信证券首席风险
官;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财信证券副总裁;2018 年 5 月至今,任财信证券首席风险官。
(5)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7 年 11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投行部项目经理;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
在华欧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资本市场部经理;2004 年 12 至 2005 年 5 月,
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华中业务部项目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09 年
3 月,在财信证券工作,任投资银行管理总部部门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4 月,在财富xx证券工作,任投资银行长沙部联席董事;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11 月,在财信证券工作,任融资并购部副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财信证券工作,任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在财信证券工作,任投资银行管理部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财信证券副总裁。
(6)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法国巴黎银行
投资银行部工作,任高级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财富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顾问部工作,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市场部(中小企业融资部)工作,任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融
资部工作,任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在任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工
作,任总经理;其间: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 月兼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公司监
事会主席;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8 年 10 月之 2020 年 5 月任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任员工;2021 年 3 至 2021
年 5 月在财信证券工作,任员工;2021 年 6 月至今,在财信证券工作,任副总裁。
(7)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女,汉族,本科学历。1996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
分行机构业务部工作,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在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工作,任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博时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月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助理总裁、兼任方正香港资管董事长;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裁;2021 年
8 月至 2021 年 9 月在财信证券工作,任员工;2021 年 9 月至今,在财信证券工作,任副总裁。
(8)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营业部电脑部经理。2003 年 6 至 2014 年 9 月,在方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信息技术中心运维主管(资深专家)。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财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副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财信证
券信息技术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9)xxx
现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在西南交通大学任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2007 年 9 至 2012 年 2 月 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任律
师,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在湖南xxx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
2014 年 9 至 2016 年 10 月 在财信证券任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经理(主管),
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任财信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二级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资本市场部(二级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财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并自 2017年 9 月起兼任财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部质量控制一部总经理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财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 年 4 至
2021 年 12 月任财信证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21 年 12 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
姓名 | 在发行人任职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职务 |
xxx | 董事 |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董事、 副总经理 |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xxx | 董事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深圳市润泽灯光音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南洞庭之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xxx | 独立董事 |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 院长 |
xxx | 独立董事 | 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 副教授 |
中南大学商学院EDP(高层管理教育) 中心 | 执行主任 | ||
株洲市恒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
湖南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深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x | xx董事 | 湖南大学 | 教授 |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公司(拟上市) | 独立董事 |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x | 董事 |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与投资部副总 经理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表 4-2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董事 | ||
财信期货有限公司 | 董事 | ||
财信中金(湖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董事 | ||
xxx | 首席风险官 |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 | 委员 |
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合规与自律监察委员 会 | 副主任委员 | ||
曾小龙 | 副总裁、党委委 员 | 财信期货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龙xx | 副总裁 | 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所在行业状况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一)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凭本企业许可证书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 J67 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行业。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1、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经过三十年的不断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 成绩。199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新中国集 中交易的证券市场正式诞生。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断出台,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一大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陆续颁布,中国证券市场在法制化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2004 年至 2007 年,监管机构对证券行业进行了综合治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化解,
证券行业开始了健康有序发展的新时期。2008 年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开始收尾,综合治理顺利结束,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运作的水平明显提高,证券行业开始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2017 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其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下,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更加清晰而坚定,各项改革将稳妥有序推进,证券行业经营将更加规范和专业,服务高质量发展 的能力将持续提升。IPO 常态化和高标准审核将持续进行,多元化退市制度已 落地,新三板改革继续深化,北交所设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将进一步 完善;资管新规将提升资产管理机构的主动管理能力,穿透式监管将进一步凸 显价值投资理念;股指期货临时性限制措施有望继续放宽,债券市场品种创新 将继续推进,股指期权等多种金融衍生品有望推出,市场产品体系将进一步丰 富;“债券通”范围和规模有望继续扩大,H 股“全流通”试点将持续推广,“沪伦 通”的正式开启,境外投资将更加规范和便利,市场互联互通和双向开放机制将 进一步丰富;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取消,金融科技将继续推进行业改革创新, 市场竞争格局或面临重塑,新时代的证券行业将更加稳健、更加多元、更加富 有竞争力。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爆发,监管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权益市场整体景气度上升,利好券商的经纪、自营业务;同时,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释放政策红利。其中,以注册制为突破口,涵盖发行、上市、信披以及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再融资松绑超预期,公司债、企业债注册制落地,科创板发行常态化,创业板注册制落地,北交所设立,直接融资大发展,券商投行业务深度受益。
2、中国证券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行业内的竞争日益加剧,截至 2020 年末,证券行业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484.79 亿元,同比增长 24.41%。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575.34 亿元,同比增长 27.98%,127 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主
要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1,161.10 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 672.11 亿元、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
收入 134.38 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48.03 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99.60
亿元;截至 2020 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 8.90 万亿元,净资产为 2.31 万亿元, 净资本为 1.82 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66 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 10.51 万亿元。
3、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和竞争趋势
(1)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 出,“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2020 年中国资本市场成立 30 周年,同时也是新证券法实施的开局之年。本次证 券法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注册制的全面推广将进一步激发资 本市场活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呈现平稳向好趋势。
(2)资本实力成为行业竞争的核心
2006 年建立起了以净资本监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体系,证券公司 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2016 年证监会又对《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 政策,支持优质券商做大做强。资本实力已经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充裕的资本以及畅通的资本补充渠道是证券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竞争 实力的基础及保障,资本实力不足的证券公司未来的生存空间将不断被压缩。
(3)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服务及管理模式的转变
2014 年开始证券公司纷纷借助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来实现金融的互联网化,随着互联网与行业的融合不断加深,证券公司的服务覆盖范围更大,服务客户 数量更多;同时行业的竞争主体也在不断增加,竞争层次不断深入,从最初的 佣金价格战转向用户体验、产品内容、入口流量等等。金融科技的兴起,带动
券商从传统的依靠佣金收费转向更注重提供综合的财富管理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营运模式下,证券公司传统的中后台管理模式由分散逐步向集中化转移,使得证券公司服务成本降低、整体运营效率得到提升。
(4)国际化竞争加速
金融行业逐步对外放开,2018 年 4 月起放开了证券公司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并且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完 善境外股东条件。继瑞银证券成为自证监会《外资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 布首家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后,xx大通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成为首批 外资控股新设立证券公司。大幅度放宽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比例限制,是我国证 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境外优质资本进入将推动市场规模扩大,有助于 行业配套制度完善和新业务模式发展。国际竞争格局下,具有较强资本实力和 业务能力的上市券商优势将持续显现。
(5)监管从严成为常态
2016 年以来,证券行业监管趋向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意在促 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18 年包括资管新规、股票质押回购细则、债券交 易监管细则、创投基金股东减持特别规定等一系列的监管法规、规定相继出台,一方面着眼于规范和整顿证券行业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对证券公司的内控也提 出更高的要求,促使证券公司的业务体系逐步规范以及风险体系逐步完善。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股东业务协同优势突出
公司是湖南省内唯一一家省属国有控股证券公司,集团公司财信金控是湖南省内金融牌照最齐全、实力最雄厚的国有金融控股企业,旗下拥有信托、证券、寿险、银行、资产管理、基金、期货、联交所、股交所、金交中心、保险代理、典当、担保、小贷等多张金融牌照。公司作为财信金控重要业务单元,立足集团公司整体业务平台,与集团银行、寿险、资产管理、基金、股交所等金融业务平台之间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能够为客户提供投融资等一揽子综合化、定制化、整体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2、区位优势明显
公司是湖南本土券商,具备一定的区域竞争优势。2020 年,湖南省 GDP 总量 41,781.49 亿元,排名全国第九、中部地区省份第三;目前,湖南省上市公司
突破 117 家,排名全国第 10;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380 元,比上年增长 6.1%;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23,783 元,增长 5.2%。区域经济平稳增长,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一定的上市公司资源,为公司投融资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公司深耕湖南市场近二十年,与地方政府机构及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债券承销业务、经纪业务在湖南省市场占有率居前,客户基础持续夯实,具备较强的区域优势。
3、债券融资业务树立优势品牌
公司债券融资业务保持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紧跟政策和市场形势,大力推进企业债和公司债业务,积极推进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资产证券化和债权融资计划业务。2020 年,公司承销各类债券 135 只,合计承销金额 527.85
亿元,市场排名第 33 位。其中,承销企业债 17 只,规模 88.01 亿元,市场排名
第 12 位;承销公司债 58 只(包括发行人担任分销商和副主承销商的项目),
规模 350.74 亿元,市场排名第 25 位。公司已连续六年跻身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
主承销商信用评价行业前 20 位,获评 2019 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 A 类主承销商,获评 2020 年及 2021 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 A 类 证券公司,获评中债 2020 年度企业债承销机构杰出贡献奖,获得证券时报评选 的“2020 中国区银行间债券投行君鼎奖”、“2019 中国区银行间债券投行君鼎奖”、 “2019 中国区交易所债券投行君鼎奖”等重要奖项。
4、互联网金融业务具有先发优势
公司于 2014 年开始涉足互联网证券业务,是首批获得互联网业务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也是最早获批单向视频开户资格的券商之一,在互联网公司合作、非现场开户、个性化二维码开户等业务领域均走在行业前列。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开发队伍建制完整,业务需求响应能力较强,互联网渠道新增开户数量占公司新增开户数量比重超过 50%。公司互联网标准化服务体系
已初步建成,未来在数字化战略引领下,互联网金融业务先发优势将进一步夯实。
5、固定收益业务稳健
固定收益投资为公司稳定贡献业务收入与利润。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业务收入来源、优化业务收入结构,申购业务收入快速上升,资金、销售、交易三个板块齐发力,销售交易业务获得较好的收益率;着力拓展农村商业银行、信托等机构投顾业务,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为未来业务稳健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发行人的经营工作思路及发展战略
1、发行人的经营工作思路
未来,公司的经营工作思路为:调结构,提高稳定收益能力;促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动能;强协同,优化协同机制、挖掘业务资源;优队伍,大力推进人力资源综合改革;防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控成本,实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2、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较为清晰和可行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贯彻“精干主业、精济实业、精耕湖南”的基本方略,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充分利用集团金融牌照与综合金融服务的优势,通过上市、增资扩股不断增强资本实力;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完善业务布局,以“投资+投行”模式为支撑打造“大投行”体系,实现资本和通道业务双轮驱动;加大“科技赋能”力度,以经纪业务与资管业务为核心打造“大财富管理体系”,完善面向客户的交易通道、产品销售与资产配置全链条服务。深入贯彻“坚持开始就要做对”的理念,将合规与风险控制融入每一个业务环节,确保合规、稳健运营。全力推动业务协同,持续推进业务与管理创新,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致力于打造股债双优、具有区域领先优势的精品型券商。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业务资格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凭本企业许可证书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 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业务 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 号 | 业务资质 | 文号 | 颁发/授予 机构 | 颁发日期 |
1 | 经营证券外汇业务资格 | 湘证监函[2012]219 号 | 湖南证监局 | 2012 年 9 月 17 日 |
2 |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资格 | 湘证监函[2010]234 号 | 2010 年 9 月 9 日 | |
3 | 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 湘证监函[2014]244 号 | 2014 年 7 月 11 日 | |
4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 湘证监机构字〔2014〕 88 号 | 2014 年 8 月 5 日 | |
5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 格 | 中证协发[2002]89 号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002 年 9 月 13 日 |
6 |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 资格 | 中证协函[2011]127 号 | 2011 年 4 月 28 日 | |
7 |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 格 | 中证协函[2014]731 号 | 2014 年 11 月 20 日 | |
8 | 柜台市场试点资格 | 中证协函[2014]773 号 | 2014 年 12 月 16 日 | |
9 |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 格 | 上证会字[2002]155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02 年 12 月 9 日 |
10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资 格 | 上证会字[2013]38 号 | 2013 年 3 月 27 日 | |
11 |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 易资格 | 上证会字[2013]127 号 | 2013 年 8 月 2 日 | |
12 |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资 格 | 上证函[2014]597 号 | 2014 年 10 月 10 日 | |
13 | 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及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资格 | 上证函[2015]101 号 | 2015 年 1 月 20 日 | |
14 | 股票期权自营业务资格 | 上证函[2015]197 号 | 2015 年 1 月 28 日 | |
15 | 融资融券交易权限资格 | 上证会字[2012]230 号 | 2012 年 11 月 28 日 |
发行人拥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各单项业务资格如下表所示。表 4-21 发行人证券业务牌照及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序 号 | 业务资质 | 文号 | 颁发/授予 机构 | 颁发日期 |
16 | 沪伦通业务交易权限资 格 | - | 2018 年 12 月 27 日 | |
17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 格 | 深证复[2002]256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02 年 10 月 9 日 |
18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资 格 | 深证会[2013]15 号 | 2013 年 1 月 12 日 | |
19 |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 易资格 | 深证会[2013]60 号 | 2013 年 7 月 2 日 | |
20 |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资 格 | 深证会[2016]335 号 | 2016 年 11 月 7 日 | |
21 | 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 资格 | 深证会[2019]470 号 | 2019 年 12 月 6 日 | |
22 | 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 限资格 | - | 2020 年 7 月 20 日 | |
23 | 转融通业务资格 | 中证金函[2013]116 号 | 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13 年 4 月 26 日 |
中证金函[2014]124 号 | 2014 年 6 月 17 日 | |||
24 | 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 汇资字第 SC201228 号 | 国家外汇管 理局 | 2012 年 12 月 21 日 |
25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推荐业务资格 | 股转系统函[2013]38 号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2013 年 3 月 21 日 |
26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经纪业务资格 | |||
27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做市商资格 | 股转系统函[2014]851 号 | 2014 年 7 月 11 日 | |
28 | 港股通业务资格 | 中投信[2014]1 号 | 中国信息投 资有限公司 | 2014 年 11 月 10 日 |
29 |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 | 证保函[2014]314 号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 | 2014 年 12 月 25 日 |
30 | 乙类结算参与人业务资 格 | 关于获得乙类结算参与 人资格的公告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 2008 年 8 月 4 日 |
31 | 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 中国结算函字[2015]7 号 | 2015 年 1 月 16 日 | |
32 |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资格 | - | 2015 年 4 月 3 日 | |
33 | 手机开户业务资格 | 中国结算办字 [2015]245 号 | 2015 年 4 月 2 日 | |
34 | 单向视频开户创新方案 试点业务资格 | 中国结算办字 [2015]462 号 | 2015 年 6 月 1 日 | |
35 | 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资格 | 中汇交发[2004]129 号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 | 2004 年 5 月 8 日 |
36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业 务资格 | 银总部复[2008]74 号 | 中国人民银 行上海总部 | 2008 年 9 月 19 日 |
序 号 | 业务资质 | 文号 | 颁发/授予 机构 | 颁发日期 |
37 | 中国基金业协会普通会 员资格 | 中基协籍字[2016]3 号 | 中国基金业 协会 | 2016 年 1 月 26 日 |
38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 合业务平台业务资格 | 系统管理员设置通知书 | 北京金融资 产交易所 | 2016 年 12 月 30 日 |
39 | 湖南股权交易所推荐商 (含承销业务)会员资格 | 证书编号:SC-2013- 017 | 湖南股权交易所 | 2013 年 11 月 15 日 |
40 | 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资 格 | 票交所便函[2019]585 号 | 上海票据交 易所 | 2019 年 12 月 9 日 |
41 |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 证监机构字〔2003〕 176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03 年 9 月 4 日 |
42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 | 证监基金字〔2004〕 143 号 | 2004 年 9 月 16 日 | |
43 |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 证监许可〔2012〕1292 号 | 2012 年 9 月 26 日 | |
44 | 保荐机构资格 | 证监许可〔2015〕338 号 | 2015 年 3 月 2 日 | |
45 |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 | —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 | 2020 年 11 月 |
46 | 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资格 | 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 | 2021 年 5 月 7 日 | |
47 | 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 | 中市协发[2021]167 号 | 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 | 2021 年 9 月 24 日 |
(二)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情况
财信证券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分别为 5.75 亿元、15.62 亿元、21.06 亿元及 20.62 亿元,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自营投资业务(主要以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为主)、信用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
表 4-22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证券经纪业务 | 6.60 | 32.01 | 8.21 | 39.01 | 6.02 | 38.54 | 4.75 | 82.61 |
投资银行业务 | 3.08 | 14.95 | 3.11 | 14.75 | 2.68 | 17.16 | 1.47 | 25.57 |
资产管理业务 | 0.50 | 2.42 | 0.84 | 3.97 | 0.91 | 5.83 | 0.82 | 14.26 |
自营投资业务 | 6.79 | 32.95 | 4.32 | 20.53 | 3.30 | 21.13 | 0.44 | 7.65 |
信用交易业务 | 3.18 | 15.41 | 4.21 | 19.98 | 3.76 | 24.07 | 3.66 | 63.65 |
期货业务 | 2.26 | 10.97 | 2.94 | 13.97 | 1.12 | 7.17 | 0.47 | 8.17 |
基金业务 | 0.01 | 0.04 | 0.03 | 0.16 | 0.04 | 0.26 | 0.08 | 1.39 |
另类投资 | 0.10 | 0.50 | 0.01 | 0.07 | 0.10 | 0.64 | 0.14 | 2.43 |
资管计划 | 3.92 | 19.02 | 0.50 | 2.37 | 0.62 | 3.97 | -2.56 | -44.52 |
其他 | -2.01 | -9.72 | -2.60 | -12.33 | -2.24 | -14.34 | -2.84 | -49.39 |
合并抵消 | -3.82 | -18.54 | -0.52 | -2.47 | -0.68 | -4.35 | -0.68 | -11.83 |
合计 | 20.62 | 100.00 | 21.06 | 100.00 | 15.62 | 100.00 | 5.75 | 100.00 |
表 4-23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证券经纪业务 | 3.54 | 33.20 | 4.10 | 29.42 | 3.57 | 34.93 | 3.38 | 38.96 |
投资银行业务 | 1.50 | 14.12 | 1.57 | 11.24 | 1.33 | 13.06 | 0.94 | 10.82 |
资产管理业务 | 0.22 | 2.02 | 0.23 | 1.66 | 0.19 | 1.83 | 0.25 | 2.91 |
自营投资业务 | 0.22 | 2.07 | 2.12 | 15.16 | 0.75 | 7.34 | 0.63 | 7.26 |
信用交易业务 | 0.16 | 1.48 | 0.20 | 1.44 | 0.52 | 5.06 | 0.56 | 6.46 |
期货业务 | 1.94 | 18.20 | 2.79 | 20.01 | 1.06 | 10.41 | 0.55 | 6.31 |
基金业务 | 0.02 | 0.17 | 0.02 | 0.14 | 0.02 | 0.24 | 0.03 | 0.38 |
另类投资 | 0.02 | 0.16 | 0.25 | 1.81 | 0.10 | 0.98 | 0.03 | 0.36 |
资管计划 | 0.62 | 5.83 | 0.08 | 0.59 | 0.19 | 1.90 | 0.32 | 3.65 |
其他 | 2.96 | 27.75 | 2.75 | 19.72 | 2.68 | 26.18 | 2.28 | 26.24 |
合并抵消 | -0.53 | -5.00 | -0.17 | -1.19 | -0.20 | -1.92 | -0.29 | -3.36 |
合计 | 10.65 | 100.00 | 13.95 | 100.00 | 10.21 | 100.00 | 8.67 | 100.00 |
表 4-24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xxx | xxx | 毛利润 | 毛利率 | 毛利润 | xxx | 毛利润 | 毛利率 | |
证券经纪业务 | 3.07 | 46.43 | 4.11 | 50.04 | 2.45 | 40.66 | 1.37 | 28.91 |
投资银行业务 | 1.58 | 51.20 | 1.54 | 49.52 | 1.34 | 50.13 | 0.53 | 35.98 |
资产管理业务 | 0.28 | 56.86 | 0.60 | 72.24 | 0.72 | 79.48 | 0.57 | 69.38 |
自营投资业务 | 6.57 | 96.75 | 2.21 | 51.05 | 2.55 | 77.27 | -0.19 | - |
信用交易业务 | 3.02 | 95.05 | 4.01 | 95.23 | 3.24 | 86.24 | 3.10 | 84.68 |
期货业务 | 0.32 | 14.28 | 0.15 | 5.04 | 0.06 | 5.10 | -0.08 | - |
基金业务 | -0.01 | - | 0.01 | 41.22 | 0.01 | 32.35 | 0.05 | 59.50 |
另类投资 | 0.09 | 83.44 | -0.24 | - | 0.01 | 4.83 | 0.11 | 77.35 |
资管计划 | 3.30 | 84.18 | 0.42 | 83.64 | 0.43 | 68.83 | -2.87 | - |
其他 | -4.96 | - | -5.35 | - | -4.91 | - | -5.12 | - |
合并抵消 | -3.29 | - | -0.35 | - | -0.49 | - | -0.39 | - |
合计 | 9.97 | 48.34 | 7.10 | 33.74 | 5.40 | 34.58 | -2.93 | -50.95 |
1、证券经纪业务
公司经纪业务资格齐全,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以及期货中间介绍等多种服务。公司已形成以湖南省为主、覆盖全国的营业网络。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设有华南、深圳、天津、浙江和济南 5 家分公司,
91 家证券营业部,其中湖南省 41 家,在湖南省竞争地位较突出;其余网点主要分布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初步实现全国范围的布局。
近年来,公司继续夯实基础、做大规模,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零售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分别为 227.60 万户、243.67 万户、268.09 万户及 286.59 万户,呈现良好增长态势。同时互联网经纪业务重点围绕“线上线下协同、用户服务创新”开展工作,通过丰富线上服务内容、新技术应用等手段,为线上、线下业务开拓了展业抓手。其中,财富乐赚 APP 凭借在移动互联网券商领域的突出表现,分别荣获“2018 券商APP 突破创新奖”,“2020 中国证券业成长性APP 君鼎奖”, “2020 中国证券公司杰出 APP 用户体验奖”。
总体看,近年来,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仍为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起到了公 司经营“压舱石”的作用,公司持续优化网点布局、科技赋能、打造“三大体系”,撬动经纪业务体系提升业务动能、管理动能和零售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综合业 务能力。近年来随着来证券市场行情逐步回温,公司零售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呈 上升趋势,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也呈良好增长态势。
2、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 日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公司取得保荐业务资格。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券融资业务、新三板业务等。近年来,公司积极开展投行业务,大力开拓债券承销市场,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投行业务收入 1.47 亿元、2.68 亿元以、3.11 亿元及 3.08 亿元。
股权业务方面,由于公司获得保荐业务资格时间较短,且股权类项目培育期较长,公司整体股权业务规模较小。2018 年,公司完成快乐购(现名“芒果超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和资产过户,承销规模
57.75 亿元,完成京基集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康xx财务顾问项目。2019 年,公司完成芒果超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项目、凌云股份配股项目,承销规模共计 18.35 亿元,完成华菱钢铁市场化债转股重大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项目。2020 年,公司完成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承销项目以及京基集团收购上市公司阳光股份财务顾问等项目。
公司债券融资业务保持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紧跟政策和市场形势,大力推进企业债和公司债业务,积极推进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资产证券化和债权融资计划业务。2020 年,公司承销各类债券 135 只,合计承销金额 527.85
亿元,市场排名第 33 位。其中,承销企业债 17 只,规模 88.01 亿元,市场排名
第 12 位;承销公司债 58 只(包括发行人担任分销商和副主承销商的项目),
规模 350.74 亿元,市场排名第 25 位。公司已连续五年跻身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
主承销商信用评价行业前 20 位,获评 2019 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 A类主承销商,获评 2020 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 A 类证券公司,获评中债 2020 年度企业债承销机构杰出贡献奖,获得证券时报评选的“2020 中国区银行间债券投行君鼎奖”、“2019 中国区银行间债券投行君鼎奖”、“2019 中国区交易所债券投行君鼎奖”等重要奖项。
新三板和四板业务方面,2018 年,公司共完成 7 家企业的新三板推荐挂牌业务;累计完成 8 单新三板定增业务,业务数量同比增长 14.29%;完成 1 家企
业的四板推荐挂牌。2019 年,公司共完成 3 单新三板定增业务;完成 16 家企业
的四板推荐挂牌业务,2020 年,完成 6 单新三板定增业务;完成 23 家企业的四
板推荐挂牌。2021 年 1-9 月,完成 10 单新三板定增业务。截至 2021 年 9 月末,
公司督导新三板挂牌公司 48 家,其中精选层 1 家、创新层 14 家、基础层 33
家)。
3、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已搭建了完整的业务组织架构,包含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投资管理、运营支持、风险控制等环节,可以自主完成从产品开发、产品推广到投资运作、后台营运和客户服务的全流程工作。
近年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积极转型,加强主动投资管理,探索资产管理 与研究服务相结合,取得初步成效。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管理(母公司 口径)规模分别为 342.86 亿元、272.81 亿元、236.08 亿元及 397.27 亿元,其中,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 169.51 亿元、187.66 亿元、200.75 亿元及 366.04 亿元。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 103.46 亿元、122.73 亿元、123.61 亿元及 298.99 亿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 234.80 亿元、143.28 亿元、99.14 亿元及
95.15 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 4.60 亿元、6.80 亿元、13.32 亿元及
3.13 亿元。
4、自营投资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指运用自有资金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为,通过自有资金投资的价差及利息收入实现投资回报,证券自营投资业务是公司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之一。目前,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以权益类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为主,已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做市业务、量化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全投资业务体系。
近年来,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投资规模呈波动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投资余额分别为 60.38 亿元、75.67 亿元、271.16 亿元及 410.93 亿元。
投资结构方面,公司自营投资始终以债券投资为主,报告期内占比呈增长态势,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债券投资占自营投资的比重分别为 77.94%、
84.60%、85.78%及 83.11%,债券投资规模分别为 47.07 亿元、64.03 亿元、
232.56 亿元及 341.51 亿元。公司投资债券主要为信用债和利率债;其中信用债 主要为城投债。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自营部门持仓债券金额为 238.59 亿 元,主要为利率债和信用债,金额分别为 101.88 亿元和 136.72 亿元,其中城投 债 96.32 亿元(面值);信用债中 AAA、AA+和 AA 级债券占比分别为 29.29%、 48.95%和 14.35%。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股票投资占自营投资的比重分别为 7.19%、5.96%、 2.35%及 2.10%。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股票产品投资规模为 4.34 亿元、4.51 亿元、6.38 亿元及 8.63 亿元,2018 年以来,随着市场行情出现巨幅下滑,公司 大力收缩股票投资规模,有效控制市场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基金产品投资金额显著增长,持仓余额分别为
5.22 亿元、3.71 亿元、24.01 亿元及 44.61 亿元。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 管理计划产品投资金额分别为 1.73 亿元、3.40 亿元、8.17 亿元及 1.85 亿元。公 司其他类投资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投资、理财产品投资等金融产品投资,最近三年级一期末,其他类投资规模占比为3.36%、0.04%、0.01%及3.49%,账 面余额分别为 2.03 亿元、0.03 亿元、0.04 亿元及 14.33 亿元。
表 4-25 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债券 | 341.51 | 83.10 | 232.56 | 85.78 | 64.03 | 84.60 | 47.07 | 77.94 |
股票 | 8.63 | 2.10 | 6.38 | 2.35 | 4.51 | 5.96 | 4.34 | 7.19 |
基金 | 44.61 | 10.86 | 24.01 | 8.85 | 3.71 | 4.91 | 5.22 | 8.65 |
资产管理计划 | 1.85 | 0.45 | 8.17 | 3.01 | 3.40 | 4.49 | 1.73 | 2.87 |
其他 | 14.33 | 3.49 | 0.04 | 0.01 | 0.03 | 0.04 | 2.03 | 3.36 |
合计 | 410.93 | 100.00 | 271.16 | 100.00 | 75.67 | 100.00 | 60.38 | 100.00 |
备注:上述表格中投资债券含部分并表资管产品的投资债券。
5、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业务。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近年来,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增长,是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3.66 亿元、3.76 亿元、4.21 亿元及 3.18 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开立信用账户总户数保持稳定增长,日均融资融券规模有所下降;同期,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3.57 亿元、3.32 亿元、4.04 亿元及 3.15 亿元,收入情况相对平稳。
股票质押式回购方面,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余额分别为 5.45 亿元、5.24 亿元、1.48 亿元及 0.43 亿元。2017 年,股票质押式回购市场快速发展,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同比增幅较大,2018 年以来,随着市场上风险事件的发生和股票质押新规颁布,公司逐步缩减业务规模。
总体看,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均有所收缩,但整体发展较为平稳。
6、期货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货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8.17%、7.17%、 13.97%及 10.97%,期货业务收入占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公司期货业务由子公 司财信期货有限公司(原名:德盛期货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近几年财信期货 业务发展较为稳定,受益于公司注资,财信期货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支 撑公司期货业务持续发展。
7、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基金收入和另类投资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子公司惠和投资基金及惠和投资,最近三年,公司基金收入和另类投资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82%、0.90%、0.23%及 0.54%,整体占比较小。
8、资管计划
公司资管计划收入主要系公司并表的资管产品产生,2018 年,受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公司资管计划营业收入-2.56 亿元;2019 年公司并表资管产品出
现盈利;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并表的资管产品有 56 个,分别由资产管理部
(54)和惠和基金(2)负责运营管理。
9、其他
其他主要是公司开展外部融资应承担的资金成本,因此报告期内持续为负且数额相对稳定。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1、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报告期内被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详情如下:
(1)2018 年 3 月 22 日,长沙总部营业部已离职员工xxx被中国证监会
江苏监管局采取警告及 1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5 号);
(2)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财信期货(原名“德盛期货”)被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关于对德盛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18〕22 号);
(3)2019 年 2 月 3 日,公司北京市朝阳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被中国证监 会北京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 12 号);
(4)2019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整改通知书》(证保函〔2019〕73 号);
(5)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被湖南监管局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 号);
(6)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2019]20 号);
(7)2019 年 11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作出《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19]112 号)、《关于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会[2019]461 号);
(8)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财信期货(原名“德盛期货”)被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关于对财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37 号)。
(9)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财信期货(原名“德盛期货”)被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关于对财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9 号)。
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上述监管处罚事项,责令相关部门和人员根据监管 要求进行及时、全面整改落实,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规范 业务操作。同时,上述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均未形成预计负债,对公司经营情 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偿债能力和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之六、(二)重大诉讼或仲裁”。
3、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相关要求。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相关要求,没有《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498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030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486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以下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 2018-2020 年审计报告及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8 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无。
2、2019 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以下简称“准则第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以
下简称“准则第 2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
“准则第 2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准
则第 37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会计准则的通知(会计部函〔2017〕524 号),要求同时在境内外上市的证券公司及仅在境外上市的证券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
则,其他证券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