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3077847672C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0-065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拟与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聚环保”)于2020年0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的议案》。为促进生物柴油产业发展,实现快速生产生物燃料的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华石”)本着友好协商、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托公司技术优势和贸易渠道、鹤壁华石的生产装置,就共同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等事宜签订《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经营协议书》。
为便于合作经营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权限内处理公司上述合作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交易事项为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3、注册资本:29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3077847672C
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焦油、化工轻油、兰炭、硫磺、粗酚、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石脑油32700吨年、液化石油气2700吨年、氨溶液(含氨>10%) 3800吨年、硫磺900吨年、煤焦沥青9000吨年、甲烷5700吨年、燃料油[闭杯闪点
>60℃](不含危险化学品)90000吨年(经营期限至2021年1月10日止)、生物柴油、液体石蜡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房屋租赁;煤化工、石油化工设备的维修及技术服务。
7、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
1 | 三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79 | 51.00% |
2 | 鹤壁宝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21 | 49.00% |
合 计 | 2,900 | 100.00% |
8、注册地址:鹤壁市山城区长风南路与牟山大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9、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鹤壁华石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75,214.68 | 72,072.42 |
负债总额 | 83,680.05 | 80,748.23 |
净资产 | -8,465.37 | -8,675.81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6月 |
营业收入 | 23,993.29 | 8,585.52 |
营业利润 | -7,089.94 | -201.18 |
净利润 | -7,084.19 | -143.69 |
上述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具体合作方式
1、在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合作管理生产经营,实现快速生产生物燃料的目标:
(1)甲方负责购买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并提供部分流动资金, 支付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暖及人员工资等必要经营支出。
(2)乙方负责提供厂房、生产装置等生产要素资源,用于生物燃料的生产。
2、双方合作期间生产出的生物燃料产品处置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获得出售该产品而享有的合法收益。
3、合作期间经营收益由双方按照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比例由双方另行约定。
4、本合作经营协议签订前甲方对乙方采购生物燃料产品形成的预付款从乙方取得的收益中抵扣。
5、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的资金或购买的资产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确保该资金、资产的安全与独立,并不被其他方主张权利。
6、双方合作不涉及改变乙方的企业主体资质;不涉及改变乙方资产、所有者权益、债权债务属性及关系。
7、为使生产流程更加科学高效,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目标,必要时,双方协商一致,可对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的方案、工程管理服务等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进行全面配合。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组织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预算、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薪酬福利、资金使用、生产成本消耗以及其他企业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提供二代生物柴油生产工艺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质量检验、工艺技术改进、生产技术培训等。
(3)甲方督导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健康等规范的落实。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的生产要素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房、土地、生产储运装置、公用工程、质量检验设施、安全环保设施等生产及辅助设施,确保合作装置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确保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岗位要求,提供必要的生产辅助材料;
(2)乙方作为经营主体负责生产经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安全各种合规性手续的办理,以及企业外部事务协调等工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事故时应承担主体责任;
(3)乙方享有法人主体依法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履行法人主体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确保不因诉讼、群体事件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
(三)合作期限
1、本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为叁年。合作期满,如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另行签定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到期未经签订新的合作协议而双方继续进行合作经营活动,本协议中约定的除合作期限外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违约与责任承担
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一方的违约行为如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所造成损失的大小,予以赔偿。如双方均有违约,根据双方实际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
x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生物柴油和生物氢能为代表的生物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重点研究开发的前沿产业。三聚环保的悬浮床技术以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生产二代生物柴油的技术已取得成功;鹤壁华石拥有的生产装置可采用三聚环保的超级悬浮床加氢(MCT)工艺,利用MCT悬浮床加氢装置,以棕榈酸化油、地沟油、潲水油等生物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符合欧盟二代标准的生物柴油,生产的生物柴油产品已远销欧洲。
本次公司与鹤壁华石展开合作经营,有利于加快公司绿色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公司绿色能源产业的专业化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本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协议执行期会计年度的业绩有正面影响,但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影响金额视协议的履行情况而定。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拟与鹤壁华石签订的《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经营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