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债券评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8
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 x)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xx)xxxxxxxxxx 000 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的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因起息日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故本期债券名称定为“xx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述修改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等文件。
二、本次债券评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77.2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5.54%;本
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13 亿元、3.52 亿元和 4.66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77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债券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
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受让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及时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期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九、本期通过公司债的形式进行融资后,公司的财务费用会相应上升。公司将通过增加业务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扩大营业收入等多方面举措努力提升经营效益,保持公司的盈利能力。但若公司的业务收入增长速度无法达到或超过上述
成本、费用上升的速度,公司将可能存在净利润等盈利指标下降的风险。
十、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26,389.80 万元、194,909.28 万元、187,252.74 万元和 190,293.7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18%、7.69%、7.77%和 8.49%,占总资产比例较大且逐年增加。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未来期间,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可能引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风险。
十一、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1,093,305.66 万元、 1,181,679.82 万元、 1,174,576.48 万元和
1,045,039.4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8.96%、46.61%、48.73%和 46.64%。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与公司所处行业结算模式、项目施工周期及工程验收、决算、质保期较长有关。公司根据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水平并结合自身业务定位,及以往工程价款结算回收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近三年来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12.76%、13.49%和 12.81%,在此期间 2015 年控股子公司承达集团发生坏账损失 849.11 万元,2016 年公司确认因账龄较长且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88.98 万元,2017 年公司确认在沙特及阿联酋承接两项目的两应收账款坏账共 7,166.11 万元。尽管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大部分资信状况较好,且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较大回收风险,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十二、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34,861.00 万元、30,573.75 万元、29,923.54 万元和 39,893.23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1.56%、1.21%、1.24%和 1.78%。发行人所从事的建筑装饰业务具有点多、面广的行业特性,各种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占款较大,尽管公司已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但未来如果相应的款项回收出现困难,将影响发行人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的流动性,进而影响到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十三、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公司记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负
号代表收益)分别为 2,065.16 万元、-16,208.31 万元和 5,935.59 万元,汇兑损失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22%、-26.66%和 8.05%。公司海外业务较多,且公司自 2015 年开始拓展医疗健康业务,收购了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连锁医院 Vison,增持澳洲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Primary”)股票,成为其第一大股东。随着公司“双主业,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公司海外业务引致的海外资产和负债将长期保持较大规模,公司存在一定的外汇敞口。2016 年人民币贬值背景下公司汇兑净收益为 16,208.31 万元,2017 年人民币升值公司汇兑损失为 5,935.59 万元。未来若人民币持续升值,可能对公司造成进一步的汇兑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损益风险。
十四、近年来公司通过收购承达集团、港源装饰、xxx设计、Vision、南京泽明、靖江光明等公司,快速渗透到内装业务领域和医疗健康业务领域,并购重组的溢价产生了较大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尽管目前有关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若几家产业单位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则由于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将会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五、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30、1.17、1.15 和 1.17,速动比率分别为 1.08、1.05、1.02 和 1.0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0.03%、94.55%、98.69%和 98.51%。本公司除自有资金外,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和上下游企业的商业信用。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39,735.3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9.52%;应付票据余额为 285,180.2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9.42%;应付账款余额为 572,223.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38.97%。建筑装饰行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此外,可能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不能如期完工、合同纠纷等原因而发生的预计负债都将增大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十六、建筑装饰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房地产业等高度相关,其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为明显。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主要集中在住宅领域,而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涉及公共建筑和商业地产领域,受政策的影响较小,而且海外市场占有一定比例,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国内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影响,但
是如果未来政策调控进一步扩展到公共建筑和商业地产领域,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公司的少数客户同时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国家对住宅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间接的影响。
九、 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102
十、 发行人独立性 102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104
十二、 最近三年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118
十三、 内部控制情况 119
十四、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20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121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121
二、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31
三、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138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0
五、 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65
六、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74
七、 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75
八、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176
九、 发行人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177
十、 发行人受限制资产情况 179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180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192
一、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192
二、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92
三、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193
四、 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93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95
一、 总则 195
二、 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96
三、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96
四、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205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6
一、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6
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208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23
发行人声明 22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25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2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27
主承销商声明 228
发行人律师声明 229
审计机构声明 230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31
受托管理人声明 2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33
一、 备查文件内容 233
二、 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233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x x集团 | 指 | 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5号”文核准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 元)的公司债券 |
x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x期债券 | 指 | 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
本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摘要》 |
发行公告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 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机构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 | 指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 x期债券的投资者 |
《公司章程》 | 指 | 《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 更和补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xx创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江河幕墙、北京xx | 指 | 北京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xx源 | 指 | 北京xx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xx汇众 | 指 | 新疆xx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公司股东 |
xx钢构 | 指 | 北京xx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 |
上海xx | 指 | 上海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xx全资 子公司 |
广州xx | 指 | 广州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xx全资 子公司 |
大连xx | 指 | 大连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xx全资 子公司 |
武汉xx | 指 | 武汉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xx持有其 50%股权,上海xx持有其 50%股权 |
成都xx | 指 | 成都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xx全资 子公司 |
长春xx | 指 | 长春xx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xx全资子公 司 |
成都创建 | 指 | 成都xx创建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51%股 权,北京xx持有其 49%股权 |
北京制造 | 指 | 北京xx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为北京xx全资子公 司 |
香港xx | 指 | xx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马来西亚xx | 指 | xx幕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新加坡xx | 指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本公司现持有其23.08% 股权,北京xx现持有其 76.92%股权 |
澳门xx | 指 | 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 99.01%的股权,香港xx持有 0.99%股权 |
印尼xx | 指 | xx幕墙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 99%股权,xx钢构持有 1%的股权 |
阿联酋xx | 指 | xx幕墙工程(阿联酋)有限责任公司 |
卡塔尔xx | 指 | xx(卡塔尔)有限公司 |
澳洲xx | 指 | xx幕墙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美洲xx | 指 | 江河幕墙美洲有限公司 |
加拿大xx | 指 | 江河幕墙加拿大有限公司 |
澳洲控股 | 指 | xx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承达 | 指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为承达集团全 资子公司 |
港源装饰 | 指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 |
港源幕墙 | 指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为港源装饰控股子公司 |
xx创展 | 指 | 北京xx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 |
承达集团 | 指 | 承达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其 69.5%股权,其他社会公众股东 持有 30.5%股权 |
xxx设计 | 指 | xxx设计师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南京泽明 | 指 | 南南京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下属公司,其中xx医疗持有其 30%股权,xx维视持有其 21%股权 |
xx医疗 | 指 | 北京xxxx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 |
xx维视 | 指 | 北京xx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持有其 90%股权,Vision 持有 10%股权 |
靖江光明 | 指 | 靖江光明眼科医院,南京泽明持有其 60%股权 |
光正眼科 | 指 | 东台光正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北控医疗健康 | 指 | 北控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
Vision | 指 | 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Primary | 指 |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 15.93%的股权,系该公司第 一大股东 |
内装系统、内装 | 指 | 室内装饰装修及其附属的产品或服务 |
医疗健康 | 指 | 与医药产销及医疗服务直接相关的产业活动,也包 括围绕医药、医疗、生命健康活动相关的产业活动 |
建筑装饰 | 指 | 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本身或者其 建筑结构的表面结构进行装修装饰 |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3 月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非个人客户的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元、xx、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可能出现表格中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
2017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公司债券。
2017 年 4 月 6 日,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55 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总额: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4、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
年的 7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和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9、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的 7 月 19 日。
2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
21、兑付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9 日之前的第 6 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19 日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
25、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国泰君安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 年 7 月 17 日
发行首日:2018 年 7 月 19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xxxx 0 x |
xxxx: | xxxxxxxxxxx 0 x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60411166 |
联系人: | 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 x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59312908 |
项目负责人: | xxx、xxx、xx、xxx |
负责人: | xx |
住所: | xxxxxxxx 0 xxxxxxxxxxxx 00 x |
xxxx: | xxx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20 层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58785566 |
经办律师: | xx、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xxxxx 00 x 0 xxxxxx 0 x 000-000 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xx 00 x 0 xxxxxx 0 x 000-000 x |
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 | 0551-62652879 |
经办会计师: | xxx、xx、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 |
xxxx: | 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 |
xx: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84583355 |
经办分析师: | xxx、xxx、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59312908 |
联系人: | xxx、xxx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000000000000000000 |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 | 309290000107 |
账户名称: | 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顺义支行 |
开户行账号: | 11001008700053012655 |
汇入行地点: | xxxxxxxxxx 0 x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69427360 |
联系人: | xx |
总经理: | xxx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21-68804868 |
负责人: | xx |
住所: | xxxxxxxx 000 x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21-58754185 |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下同)购买本期债券,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截止 2018 年 3 月末,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利害关系。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x期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按期偿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自身的信用。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
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发行人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不利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不利变化,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可能发生剧烈波动,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上交所进行交易流通。
1、应收账款回收及坏账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1,093,305.66 万元、1,181,679.82 万元、1,174,576.48 万元和 1,045,039.47 万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8.96%、46.61%、48.73%和 46.64%。。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与公司所处行业结算模式、项目施工周期及工程验收、决算、质保期较长有关。公司根据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水平并结合自身业务定位,及以往工程价款结算回收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近三年来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12.76%、13.49%和 12.81%,在此期间 2015 年控股子公司承达集团发生坏账损失 849.11 万元,2016 年公司确认因账龄较长且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88.98 万元,2017 年公司确认在沙特及阿联酋承接两项目的两应收账款坏账共 7,166.11 万元。尽管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大部分资信状况较好,且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管理,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较大回收风险,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分别为 26,389.80 万元、194,909.28 万元、187,252.74 万元和 190,293.77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18%、7.69%、7.77%和 8.49%,占总资产比例较大且逐年增加。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未来期间,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可能引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风险。
3、存货减值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313,887.13 万元、205,059.66 万元、206,065.39 万元和 235,004.95 万元,总
资产占比分别为 14.06 %、8.09 %、8.55%和 10.49%。公司存货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及各种低值易耗品,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历年均在 68%以上。该部分存货是指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已完成但尚未得到客户认可的工作量所对应的价值,尽管公司定位于高端客户群体,大部分客户资信情况良好,但由于合同约定结算周期较长,个别客户迫于资金压力刻意拖延结算,甚至可能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合同纠纷等原因最终不能足额得到客户确认,个别项目备料超过实际需求导致可回收价值低于账面价值,从而产生减值风险,对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4、商誉减值风险
近年来公司通过收购承达集团、港源装饰、xxx设计、Vision、南京泽明、靖江光明等公司,快速渗透到内装业务领域和医疗健康业务领域,并购重组的溢价产生了较大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尽管目前有关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若几家产业单位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则由于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将会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医疗产业并购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通过收购 Vision、二级市场增持 Primary 股票、收购和增资南京泽明等公司,快速渗透到医疗健康业务领域,扩大医疗业务规模,将医疗健康业务板块作为公司转型发展战略方向,公司医疗健康业务已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医疗健康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逐年增大。由于并购重组的溢价产生了较大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尽管目前有关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但未来若几家产业单位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则会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6、短期偿债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0、1.17、1.15 和 1.17,速动比率分别为 1.08、1.05、1.02 和 1.0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0.03%、94.55%、98.69%和 98.51%。本公司除自有资金外,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和上下游企业的商业信用。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39,735.3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9.52%;应付票据余额为 285,180.2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9.42%;应付账款余额为 572,223.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38.97%。建筑装饰行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此外,可能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不能如期完工、合同纠纷等原因而发生的预计负债都将增大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7、所有者权益变化的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3 月末,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643,187.15 万元、740,308.00 万元、762,188.04 万元和 772,118.32 万元,主要为
公司股东投入资本及历年累积未分配利润。其中,未分配利润占各期末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 29.48%、28.55%、31.98%和 32.81%,如果未来公司继续进行利润分配,将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从而降低偿债能力。
8、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 2017 年末,本公司对外担保 71,596.15 万元,全部为对 3 家已出售海外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在 2014 年处置了阿联酋xx、卡塔尔xx、澳洲xx、美洲xx以及加拿大xx等子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将继续履行已经为标的公司存量项目由第三方机构开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及直接为存量项目出具的相关函件而确定的担保义务。如果上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受益人通过保函索赔维护自身权益,则本公司将因履行担保义务而遭受损失。根据相关协议,公司若因提供上述担保而遭受的损失,将由大股东xx源全额补偿。
9、重大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案件共计 3 件。作为被告的
案件为 1 件,案件标的额分别为新币 1,663.5 万元。作为原告的案件为 2 件(其
中一起案件被告提起反诉,反诉请求金额 785.23 万元)。案件涉及的应收款项账
面净值为人民币 11,814.58 万元。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就该等未决诉讼进行了谨慎处理,但由于最终诉讼结果或其履行情况尚未确定,我们不能排除对公司来财务状和经营成果产生其他未知的不利影响风险。
10、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 2015 年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 Vision,目前公司医疗健康业务收入主要来自 Vision,Vision 采用澳大利亚的货币进行结算,澳元汇率波动将对公司此项业务收入产生影响。2017 年,Vision 经审计的以澳元计价的收入为 13,312.45万澳元,净利润为 952.99 万澳元。以 2016 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澳
元的中间汇率 5.0157 来计算,Vision 经审计的以人民币计价的收入为 66,771.26
万元,净利润为 4,779.91 万元;以 2017 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澳元
的中间汇率 5.0928 来计算,Vision 经审计的以人民币计价的收入为 67,797.65 万元,净利润为 4,853.39 万元。2017 年由于人民币对澳元贬值引致 Vision 的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加 1,026.39 万元和 73.48 万元。未来如果人民币对澳元显著升值,则公司将面临医疗健康业务收入和利润减少的风险。
11、汇兑损益风险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公司记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负号代
表收益)分别为 2,065.16 万元、-16,208.31 万元和 5,935.59 万元,汇兑损失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22%、-26.66%和 8.05%。公司海外业务较多,且公司自 2015 年开始拓展医疗健康业务,收购了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连锁医院 Vison,增持澳洲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Primary”)股票,成为其第一大股东。随着公司“双主业,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公司海外业务引致的海外资产和负债将长期保持较大规模,公司存在一定的外汇敞口。2016 年人民币贬值背景下公司汇兑净收益为 16,208.31 万元,2017 年人民币升值公司汇兑损失为 5,935.59 万元。未来若人民币持续升值,可能对公司造成进一步的汇兑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损益风险。
12、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向大股东xxx关联公司xx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北京中航油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建筑装饰服务,尽管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但不排除未来仍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所引起的风险
x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较大影响。虽然截至 2017年末,公司建筑装饰业务的在手订单达 226 亿元,订单充足,但是如果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将可能影响对建筑装饰的需求,从而对本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x公司建筑装饰业务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铝型材、玻璃、铝板材料、钢构件
和钢材,这些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占幕墙业务的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约为 90%,铝制品、玻璃及钢制品价格变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玻璃及钢制品价格报告期内由于相应产业产能过剩,整体呈下降趋势。由于本公司幕墙项目的施工合同主要为固定造价合同,因此毛利率对铝制品、玻璃和钢制品的采购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敏感性。公司通过采取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向甲方洽商增补合同额、合理安排材料采购计划等措施转移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部分风险。若上述原材料价格未来出现大幅度上涨,则仍将对本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风险
建筑幕墙正向节能、环保、安全、美观、宜居、智能、个性化方向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建筑幕墙工程难度不断加大。本公司虽然在双层幕墙、智能幕墙、光伏幕墙等高端幕墙技术领域取得了领先优势,但随着建筑幕墙行业整体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的提高,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建筑幕墙产品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本公司若不能顺应建筑幕墙行业发展潮流,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继续取得并保持竞争优势,则本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将受到挑战。
4、安全生产风险
x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通过了质量安全、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拥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承包等有关资质,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尽管公司拥有十多年的工程管理经验,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但因幕墙工程施工作业在临边、高空等环境下进行,存在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隐患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品牌、效益造成负面影响。
5、海外业务经营及管理风险
公司在海外业务经营过程中将面临着潜在的管理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公司海外目标市场所属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若发生重大波动或出现经济危机,将对公司海外项目的施工、回款以及未来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带来不利影响。同时,
海外业务由于运营管理链条较长、项目周期长、劳工政策及质量标准严苛,对公司的管理要求相对较高,尽管公司已针对中东、美洲及澳洲等部分海外区域市场进行了收缩调整和业务模式变革,但在其他海外区域市场以及没有剥离的业务未来仍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6、工程承包业务的资金xx风险
x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主要承接大型建筑内外装工程,所处行业的经营模式,决定了项目的施工、结算、决算及质保周期相对较长,资金xx较慢,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xx率分别为 1.52、1.34、、1.30 和 0.27,公司应收账款xx率呈持续下降的趋势,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宏观调控对行业的影响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应收账款xx率可能继续降低,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资金xx风险。
7、医疗风险
在医学诊疗上,由于存着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病情不同、医生素质差异、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均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作为医学的一个的重要分支,眼科医疗服务同样存在风险,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就眼科手术而言,尽管大多数手术操作是在显微镜下完成且手术切口极小,但由于眼球的结构精细、组织脆弱,并且眼科手术质量的好坏将受到医师素质、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眼科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
8、民营医疗机构的社会认知风险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群体是在公立医疗机构处于垄断地位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起步晚、积累少,各民营医疗机构之间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一小部分民营医院诚信度低、缺乏自律,损害了民营医疗机构在社会上的整体形象。
公司旗下的 Vision 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医疗服务机构和卓越医疗品牌,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眼科医疗服务,在眼科医疗领域一直处于全球行业前
沿,业务遍布整个澳洲。Vision 的品牌优势为在中国本土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本公司将始终坚持诚信经营、规范操作,坚持以技术和服务来塑造自身品牌形象,通过可靠的诊疗质量、优质的服务措施、充分的医患交流,赢得患者的信任。公司医疗健康业务已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医疗健康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逐年增大。尽管如此,面对目前民营医疗机构的整体社会认知现状,公司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仍需付出更多的努力。
9、履约风险
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受了上千个工程项目的考验,按合同约定较好地履行了义务并获得了应有的回报,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工程项目管理资源紧缺,特别是管理、技术人员素质欠缺,加上市场环境变化,部分业主利用优势地位将其经营风险转嫁给公司,使得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10、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及管理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实际控制人xxx、xxx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 52.42%的股份。虽然本公司通过采取制订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立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引入经营管理骨干人才成为股东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做出对其有利,但损害本公司和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2、对下属企业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管理的下属企业众多,对发行人在财务管理、运营管理、企业文化和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的统一管控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发行人未能有效管理下属企业、较好整合相关企业资源,并逐步形成协同效应、发挥规模优势,可能会对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内部控制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控制与防范企业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考虑到经营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上的差异,及在实际经营过程所面临的不可预见的因素,一旦内控制度难以及时、全面的覆盖面临的风险,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4、人才流失风险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及下属主要子公司拥有在职员工 6,874 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 44.50%,公司坚持绩效导向、重视员工及企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2017 年公司继续推进内部市场化管理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释放员工生产力和创造力,全面促进公司和员工双赢,有力地保障了员工队伍的稳定。但随着行业的发展,业内企业的扩张对中高端管理人才、核心技术骨干的挖角,以及自主创业门槛的降低,未来公司存在一定的人才流失风险。
5、施工场所分散的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特别建筑幕墙行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通常同时开工的外装项目达到数百个,从业务链条来看涉及设计、采购、生产加工、安装、结算及售后等多个业务环节,在地域上几乎覆盖了全国主要的大中型城市。为了应对这种局面,公司一方面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对项目经理充分授权,并通过内部市场化的机制将其利益与公司利益进行捆绑;另一方面在业务集中的区域设立工程总监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巡查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可靠的服务品质。尽管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措施规避和管控施工场所分散的风险,但由于公司业
务的快速增长,承接项目数量不断增加,人员配置、管理水平若不能及时提升,仍有可能出现由于施工现场管控不到位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房地产调控政策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房地产业等高度相关,其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为明显。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主要集中在住宅领域,而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涉及公共建筑和商业地产领域,受政策的影响较小,而且海外市场占有一定比例,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国内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影响,但是如果未来政策调控进一步扩展到公共建筑和商业地产领域,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公司的少数客户同时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国家对住宅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间接的影响。
2、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截止 2017 年末,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北京xx、上海xx、广州xx、成都xx、港源装饰、港源幕墙和北京承达均持有《xx技术企业证书》,并享受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虽然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及国内主要子公司均具有较高的行业技术水平,为保持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仍将加大研发投入,但是如果公司及国内主要子公司以后年度因各种原因不能再获得xx技术企业认定,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缴纳 25%的企业所得税,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大公国际出具了《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 D【2017】103 号),该评级报告在大公国际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布。
大公国际对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抗风险能力强。公司保持稳定经营,幕墙及内装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同时大力发展医疗健康业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增长,融资渠道较为通畅,其偿债来源较为充足;盈利对利息的保障程度持续增强,但公司有息债务以短期有息债务为主,短期偿付有一定压力,债务结构有待改善。
预计未来 1~2 年,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将保持平稳发展。因此,大公国际对xx集团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1、主要优势/机遇:
公司旗下子公司拥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量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量级等资质,建筑装饰行业资质等级较高,承建了多项建筑装饰领域标志性工程,品牌优势显著,具有很强的综合竞争优势;
公司幕墙业务分布广泛,在幕墙行业的市场份额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内装与幕墙业务协同效应较好,2015 年以来建筑装饰业务新中标项目
金额逐年增长,为公司未来收入提供一定的保障;
2016 年以来,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同比均保持增长。
2、主要风险/挑战:
建筑装饰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2015~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xx效率逐年下降,对资金形成占用并且面临较大的回收风险;
公司存在多笔重大诉讼及对外担保,面临一定的或有风险。
大公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大公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与本次债券评级结果存在差异的说明
评级时间 | 债券简称 | 评级机构 | 发行时主体 信用级别 | 发行时债券 信用级别 | 报告期间 |
2015/7/7 | 15 xx MTN001 | 大公国际 | AA | AA | 2012 年-2015 年一季度 |
- | 16 xx创建 SCP001 | 大公国际 | AA | - | 2013 年-2016 年上半年 |
- | 16 xx创建 SCP002 | 大公国际 | AA | - | 2013 年-2016 年上半年 |
- | 17 xx创建 SCP001 | 大公国际 | AA | - | 2014 年-2017 年一季度 |
- | 17 xx创建 SCP002 | 大公国际 | AA | - | 2014 年-2017 年二季度 |
- | 18 xx创建 SCP001 | 大公国际 | AA | - | 2014 年-2017 年 3 季度 |
2018 年 6 月 7 日,大公国际在对发行人“15 xx MTN01”的信用状况所作的跟踪评级中,将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由 AA 调升至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此次发行人主体级别调整主要基于发行人面临的偿债环境和财富创造能力持续增强,可用偿债来源偏离度很小,偿债能力很强等因素。
x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获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多
家金融机构总额为180.2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为60.27 亿元,
尚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119.97 亿元。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期限 | 授信额度 | 占用授信额度 | 剩余授信额度 |
1 | 中国银行顺义支行 | 2017.9.28-2 018.9.14 | 45,500.00 | 41,833.66 | 3,666.34 |
序 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期限 | 授信额度 | 占用授信额度 | 剩余授信额度 |
2 | 工商银行顺义支行 | 2017.8.31-2 018.8.31 | 15,000.00 | 9,713.43 | 5,286.57 |
3 | 建设银行顺义支行 | 2017.6.6-20 18.6.6 | 105,000.00 | 62,860.86 | 42,139.14 |
4 | 华夏银行顺义支行 | 2017.8.21-2 018.8.21 | 60,000.00 | 12,219.92 | 47,780.08 |
5 | 民生银行西长安街 支行 | 2015.6.16-2 018.6.16 | 150,000.00 | 39,431.36 | 110,568.64 |
6 | 广发银行黄寺支行 | 2017.6.13-2 018.6.13 | 120,000.00 | 2,516.01 | 117,483.99 |
7 | 北京农商顺义支行 | 2017.6.7-20 18.6.6 | 2,476.09 | 2,476.09 | - |
8 | 汇丰银行北京分行 | 2017.3.24-2 018.3.24 | 19,602.60 | 8,061.84 | 11,540.76 |
9 | 华侨银行金融街支 行 | 2014.9.19-2 019.9.22 | 2,553.36 | 2,553.36 | - |
10 | 渣打银行北京分行 | 2017.10.13- 2020.10.13 | 39,205.20 | 13,653.73 | 25,551.47 |
11 | 华夏银行顺义支行 | 2017.9.22-2 018.9.22 | 20,000.00 | 6,304.31 | 13,695.69 |
12 | 工商银行顺义支行 | 2017.8.31-2 018.8.31 | 59,000.00 | 5,000.00 | 54,000.00 |
13 | 北京银行绿港支行 | 2017.1.4-20 19.7.19 | 34,000.00 | 18,224.72 | 15,775.28 |
14 |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 行 | 2017.2.4-20 18.1.12 | 30,000.00 | 2,109.20 | 27,890.80 |
15 | 中国银行顺义支行 | 2017.11.8-2 018.10.30 | 25,000.00 | - | 25,000.00 |
16 | 建设银行顺义支行 | 2017.12.25- 2018.12.24 | 70,000.00 | - | 70,000.00 |
17 | 邮储银行顺义支行 | 2017.12.18- 2018.12.17 | 30,000.00 | - | 30,000.00 |
18 | 汇丰银行北京分行 | 2017.3.24-2 018.3.24 | 15,000.00 | - | 15,000.00 |
19 | 交通银行顺义支行 | 2017.5.19-2 018.5.2 | 12,000.00 | 10,492.32 | 1,507.68 |
20 | 广发银行黄寺支行 | 2017.6.13-2 018.6.13 | 80,000.00 | 16,242.30 | 63,757.70 |
21 | 北京农商行顺义支 行 | 2017.6.7-20 18.6.6 | 20,000.00 | 8,654.24 | 11,345.76 |
22 | 浦发银行永定路支 行 | 2017.8.7-20 18.7.24 | 40,000.00 | 17,089.79 | 22,910.21 |
23 | 中国银行增城支行 | 2017.1.17-2 018.9.4 | 40,000.00 | 18,270.90 | 21,729.10 |
24 | 工商银行增城支行 | 2017.8.16-2 018.8.31 | 10,000.00 | 3,885.31 | 6,114.69 |
25 | 兴业银行新塘支行 | 2017.4.7-20 18.4.6 | 10,000.00 | 8,227.44 | 1,772.56 |
26 | 中国建设银行增城 支行 | 2017.2.6-20 18.2.6 | 30,000.00 | 18,580.50 | 11,419.50 |
27 | 光大银行广州新塘 支行 | 2016.12.8-2 018.1.7 | 5,000.00 | 3,000.00 | 2,000.00 |
序 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期限 | 授信额度 | 占用授信额度 | 剩余授信额度 |
28 | 交通银行广州新塘 支行 | 2016.12.01- 2018.11.25 | 17,000.00 | 12,607.57 | 4,392.43 |
29 | 平安银行 | 2016.5.31-2 018.5.30 | 30,000.00 | 3,227.06 | 26,772.94 |
30 | 民生银行 | 2017.6.28-2 018.6.27 | 20,000.00 | 882.01 | 19,117.99 |
31 | 工商银行泗泾支行 | 2017.8.16-2 018.8.31 | 10,000.00 | 8,185.00 | 1,815.00 |
32 | 中国银行松江支行 | 2017.1.7-20 18.1.21 | 10,000.00 | 5,589.11 | 4,410.89 |
33 | 交通银行泗泾支行 | 2017.6.27-2 018.6.27 | 15,000.00 | 12,280.36 | 2,719.64 |
34 | 农商银行上海泗泾 支行 | 2017.3.28-2 018.3.27 | 15,000.00 | 13,154.98 | 1,845.02 |
35 | 中行成都青白江支 行 | 2015.10.20- 2018.1.20 | 4,000.00 | 1,795.89 | 2,204.11 |
36 | 成都银行青白江支 行 | 2017.7.17-2 018.7.17 | 5,000.00 | 4,094.87 | 905.13 |
37 | 建行成都青白江支 行 | 2017.8.16-2 018.8.16 | 4,000.00 | - | 4,000.00 |
38 |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 2017.8.17-2 018.8.17 | 6,000.00 | 1,994.67 | 4,005.33 |
39 | 汇丰银行北京分行 | 2017.3.24-2 018.3.24 | 8,000.00 | 6,461.00 | 1,539.00 |
40 | 广发银行黄寺支行 | 2017.7.26-2 018.7.26 | 8,000.00 | 6,712.52 | 1,287.48 |
41 | 民生银行北京和平 x支行 | 2017.1.20-2 018.1.20 | 5,000.00 | 4,370.91 | 629.09 |
42 | 浦发银行万寿路支 行 | 2017.8.7-20 18.7.24 | 40,000.00 | 10,826.31 | 29,173.69 |
43 | 中国银行北京顺义 支行 | 2017.9.28-2 018.9.14 | 20,000.00 | 1,092.27 | 18,907.73 |
44 | 广发银行黄寺支行 | 2017.6.28-2 018.6.27 | 10,000.00 | 3,292.44 | 6,707.56 |
45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北环支行 | 2017.3.23-2 018.1.17 | 15,000.00 | 692.09 | 14,307.91 |
46 | 农商银行顺义支行 | 2017.7.4-20 18.7.3 | 2,000.00 | 1,997.57 | 2.43 |
47 | 工商银行顺义支行 | 2017.11-20 18.11 | 15,000.00 | - | 15,000.00 |
48 | 北京银行绿港支行 | 2017.3.24-2 019.3.23 | 30,000.00 | 4,284.25 | 25,715.75 |
49 | 华夏银行顺义支行 | 2017.8.21-2 018.8.21 | 20,000.00 | 6,228.00 | 13,772.00 |
50 | 广发银行黄寺支行 | 2017.6.29-2 018.6.28 | 5,000.00 | 2,307.20 | 2,692.80 |
51 | 中国银行顺义支行 | 2017.10.15- 2018.10.15 | 7,000.00 | 330 | 6,670.00 |
52 | 汇丰银行香港公司 | 2017.6.30-2 018.6.30 | 8,756.05 | 5,950.68 | 2,805.37 |
53 | 汇丰银行香港公司 | 2017.6.30-2 | 8,776.95 | 2,217.04 | 6,559.91 |
序 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期限 | 授信额度 | 占用授信额度 | 剩余授信额度 |
018.6.30 | |||||
54 | 汇丰银行澳门公司 | 2017.10.26- 2018.10.31 | 10,866.70 | - | 10,866.70 |
55 | 建设银行建银亚洲 | 2017.3.1-20 18.3.1 | 12,538.50 | 6,274.76 | 6,263.74 |
56 | 中信银行香港公司 | 每年 11 月 审批 | 5,851.30 | 1,625.83 | 4,225.47 |
57 | 恒生银行香港公司 | 2017.9.22-2 018.9.22 | 12,538.50 | 3,066.25 | 9,472.25 |
58 | 花旗银行香港公司 | 2017.9.4-20 18.9.4 | 24,241.10 | 16,812.04 | 7,429.06 |
59 | 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 2017.7.28-2 018.7.28 | 8,776.95 | 8,747.53 | 29.42 |
60 | 恒生银行澳门支行 | 2017.12.13- 2018.12.13 | 37,615.50 | 19,854.76 | 17,760.74 |
61 | 中国银行澳门支行 | 2017.12.31- 2018.12.31 | 9,331.65 | 3,250.90 | 6,080.75 |
62 | 广发银行澳门支行 | 2017.10.12- 2018.9.28 | 46,470.83 | 25,628.25 | 20,842.58 |
63 | 渣打银行香港分行 | 2015.7.10-2 018.7.10 | 44,679.60 | - | 44,679.60 |
64 | 交通银行银行香港 分行 | 2017.2.27-2 018.2.27 | 97,865.60 | 36,247.72 | 61,617.88 |
65 | 广发银行澳门分行 | 2017.9.28-2 018.9.28 | 39,262.22 | 16,039.99 | 23,222.23 |
66 | 恒生银行香港公司 | 2017.11.3- 不定期审查 | 8,266.17 | 334.36 | 7,931.81 |
67 | 中国建设银行香港 | 2017.3.1- 不 定期审查 | 752.31 | 250.77 | 501.54 |
68 | 大新银行香港 | 2017.1.5- 不 定期审查 | 585.13 | 83.59 | 501.54 |
69 | 星展银行香港 | 2017.6.22- 不定期审查 | 2,340.52 | - | 2,340.52 |
70 | 澳 洲 国 民 银 行 (NAB) | 2016.6.30-2 019.6.30 | 4,838.16 | 4,838.16 | - |
71 | 澳 洲 国 民 银 行 (NAB) | 长期有效 | 7,639.20 | 7,639.20 | - |
总 计 | 1,802,330.18 | 602,669.18 | 1,199,660.99 |
(二)最近三年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x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一期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偿付的债券合计 19 亿元,具体情况如
下:
1、2015 年 8 月 17 日完成了 2015 年度第一期中票据的发行,发行金额 7 亿元
人民币,期限 3 年,票面利率 5.4%,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8 月 19 日,到期日
为 2018 年 8 月 18 日,尚在存续期内。
2、2017 年 11 月 14 日完成 2017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金
额 6 亿元,期限 270 天,票面利率 6.50%,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
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12 日,尚在存续期内。
3、2018 年 2 月 7 日完成 2018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金额 6
亿元,期限 270 天,票面利率 7.10%,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2 月 9 日,到期日
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尚在存续期内。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均按时兑付利息,没有出现延期付息和未付息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本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
例
x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占本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25.90%,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 40%。
2018.3.31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流动比率 | 1.17 | 1.15 | 1.17 | 1.30 |
速动比率 | 1.01 | 1.02 | 1.05 | 1.08 |
资产负债率(%) | 65.54% | 68.38 | 70.80 | 71.20 |
2018 年 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利息保障倍数 | 2.99 | 4.17 | 3.81 | 3.44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当期营业成本包含的资本化利息+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xx);
(0)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本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本期债券未采用担保、抵押或质押等增信方式。
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19 日。利息登记日为
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x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兑付登
记日为兑付日之前的第 5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3 月,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97 亿元、13.08 亿元、13.89 亿元和-8.04 亿元。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此外,作为上市公司,本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运作规范,盈利能力较强,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1、现金及易变现资产偿债保障
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流动资产余额为 169.77 亿元,
其中货币资金 19.28 亿元、应收票据 6.98 亿元、应收账款 104.50 亿元、其他应
收款 3.99 亿元、存货 23.50 亿元、其他流动资产 7.04 亿元。在现金流量不足且无法及时获得外部融资的情况下,发行人可通过及时变现部分流动资产作为偿债资金的补充来源。
2、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重合同,守信用,及时偿还债务,并建立了良好的资信记录,多年来一直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发行人在各家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再融资能力较强。在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前提下,银行借款可以作为在突发情况下偿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应急保障。
同时,发行人加强公司对外融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融资行为,合理控制融资规模,优化融资债务结构,提前制定合理的资金安排计划,保证按期偿还到期融资。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x公司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决定并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x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x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x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调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协调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及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作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条款,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x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
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x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九)违约责任”。
1、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2、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3、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单独和/或合计代表本期债券 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决议,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对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或经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调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适用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
1、公司中文名称: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0、设立日期:1999 年 02 月 04 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405 万元
5、住所:xxxxxxxxxxx 0 x
0、xxxx:xxxxxxxxxxx 0 x
0、xxxx:000000
8、信息披露负责人:xxx
0、电话:000-00000000
10、传真:010-60411166
11、所属行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2、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销售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产品;销售各类玻璃、铝材、石材、钢材、金属五金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建筑幕墙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技术开发。
1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700217649F
1999 年 2 月 4 日,北京xx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更名为“北京xx源控股有限公司”)、自然人xxx、自然人富仁珠共同出资设立了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公司更名为“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xx源以现金 20 万元出资,占股权比例的 2%;自然
人xxx以现金 15 万元和实物资产 785 万元出资,占股权比例的 80%,自然人
富仁珠以现金 10 万元和实物资产 170 万元出资,占股权比例的 18%。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时投入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方会评字[99]第 014 号评估报告。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出具了方
会验字(99)第 042 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1999 年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20.00 | 现金 | 2.00 |
2 | 刘载望 | 800.00 | 实物资产及现金 | 80.00 |
3 | 富仁珠 | 180.00 | 实物资产及现金 | 18.00 |
合计 | - | 1,000.00 | - | 100.00 |
2 月 4 日向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 110000102363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2004 年 7 月增资
2004 年 7 月 22 日,xx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决议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增资部分 4,000 万元由股东xx源以现金出资。此次增资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4,020.00 | 80.40 |
2 | 刘载望 | 800.00 | 16.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3 | 富仁珠 | 180.00 | 3.60 |
合计 | - | 5,000.00 | 100.00 |
2、2004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04 年 9 月 16 日,xx公司的股东xx源和自然人xxx签署《股权转让协议》,xx源将其持有出资额中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80%)转让给自然人xxx。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20.00 | 0.40 |
2 | xxx | 4,800.00 | 96.00 |
3 | 富仁珠 | 180.00 | 3.60 |
合计 | - | 5,000.00 | 100.00 |
3、2005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1 月 21 日,xx公司的股东xx源和自然人xxx、富仁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xxx将其持有出资额中的 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60%)转让给xxx,将其出资额中的 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4.40%)转让给自然人富仁珠。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100.00 | 2.00 |
2 | xxx | 4,000.00 | 80.00 |
3 | 富仁珠 | 900.00 | 18.00 |
合计 | - | 5,000.00 | 100.00 |
4、2005 年 10 月增资
2005 年 10 月 16 日,xx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
加至 8,000 万元,增资款 3,000 万元由xx源以现金出资。此次增资完成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3,100.00 | 38.75 |
2 | xxx | 4,000.00 | 50.00 |
3 | 富仁珠 | 900.00 | 11.25 |
合计 | - | 8,000.00 | 100.00 |
5、2005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10 月 28 日,xx公司的股东xx源和自然人xxx、富仁珠签署
《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xx源将其持有的出资额中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0%)转让给xxx,将 54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75%)转让给富仁珠。
此次增资完成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160.00 | 2.00 |
2 | xxx | 6,400.00 | 80.00 |
3 | 富仁珠 | 1,440.00 | 18.00 |
合计 | - | 8,000.00 | 100.00 |
6、2006 年 10 月出资
2006 年 10 月 16 日,xx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决议将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增资款 2,000 万元由xx源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于xx源自有资金。
此次增资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2,160.00 | 21.60 |
2 | xxx | 6,400.00 | 64.00 |
3 | 富仁珠 | 1,440.00 | 14.40 |
合计 | - | 10,000.00 | 100.00 |
7、2006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06 年 11 月 10 日,xx公司的股东xxx、富仁珠签署《北京xx幕墙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富仁珠将其持有的出资额中的 1,44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4.40%)转让给xxx。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2,160.00 | 21.60 |
2 | xxx | 7,840.00 | 78.40 |
合计 | - | 10,000.00 | 100.00 |
8、2007 年 1 月增资及股权转让
2007 年 1 月 28 日,xx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
加至 14,000 万元,增资款 4,000 万元由xx源以现金出资。
2007 年 1 月 29 日,xx公司的股东xxx先生与北京xx汇众科技有限公司(现公司更名为“新疆xx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xx公司 19.88%的股权以 278.3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xx汇众。
此次股权增资及转让完成后,xx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源 | 6,160.00 | 44.00 |
2 | xxx | 5,056.80 | 36.12 |
3 | xx汇众 | 2,783.20 | 19.88 |
合计 | - | 14,000.00 | 100.00 |
9、2007 年 4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xx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股东会,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北京xx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审计基准日 2007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25,355.34 万元,按 1:0.828 的比例折为 21,000
万股,未计入股本部分 4,355.3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1,000
万元。
北京xx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9,240.00 | 44.00 |
2 | xxx | 7,585.20 | 36.12 |
3 | xx汇众 | 4,174.80 | 19.88 |
合计 | - | 21,000.00 | 100.00 |
10、2007 年 9 月增资
根据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和修订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 442 万元,截至 2007 年 9 月 18 日已收到股东xxx、xx、xxx缴
纳的出资款合计 9,472.06 万元,其中 442 万元计入股本,9,030.0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此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9,240.00 | 43.09 |
2 | xxx | 7,585.20 | 35.38 |
3 | xx汇众 | 4,174.80 | 19.47 |
4 | 赵美林 | 245.00 | 1.14 |
5 | xx | 150.00 | 0.70 |
6 | 王德虎 | 47.00 | 0.22 |
合计 | - | 21,442.00 | 100.00 |
11、2007 年 10 月增资
2007 年 10 月 25 日,根据公司 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
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的方案》,以 2007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
2007 年 9 月 30 日的审计报告为基准,实施每 10 股分配现金 0.625 元、送红股
2.5 股(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每 10 股转增 6.2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增加注册资本 18,654.54 万元,转增基准日为 2007 年 9 月 30 日,变更后注册资
本为 40,096.54 万元。
此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17,278.80 | 43.09 |
2 | xxx | 14,184.32 | 35.38 |
3 | xx汇众 | 7,806.88 | 19.47 |
4 | 赵美林 | 458.15 | 1.14 |
5 | xx | 280.50 | 0.70 |
6 | 王德虎 | 87.89 | 0.22 |
合计 | - | 40,096.54 | 100.00 |
12、2008 年 5 月增资
2008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和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和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对公司增资 1,200 万股,增资价格为 8.3 元/股。注册资本变
更为 42,496.54 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17,278.80 | 40.66 |
2 | xxx | 14,184.32 | 33.38 |
3 | xx汇众 | 7,806.88 | 18.37 |
4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1,200.00 | 2.82 |
5 |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 1,200.00 | 2.82 |
6 | 赵美林 | 458.15 | 1.08 |
7 | xx | 280.50 | 0.66 |
8 | 王德虎 | 87.89 | 0.21 |
合计 | - | 42,496.54 | 100.00 |
13、2009 年增资及股权转让
2009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xxxxx、xx源、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北京xx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并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绵阳基金对公司增资 2,503.46 万股,增资价格
为 8.35 元/股。
2009 年 7 月 20 日,xx源与绵阳基金签订《关于北京xx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xx源向绵阳基金转让其所持有的xx幕墙 5.59%的股权即 1,496.54 万股,转让价格为 2.07 元/股。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15,782.26 | 35.07 |
2 | xxx | 14,184.32 | 31.52 |
3 | xx汇众 | 7,806.88 | 17.35 |
4 | 绵阳基金 | 4,000.00 | 8.89 |
5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1,200.00 | 2.67 |
6 |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 1,200.00 | 2.67 |
7 | 赵美林 | 458.15 | 1.02 |
8 | xx | 280.50 | 0.62 |
9 | 王德虎 | 87.89 | 0.19 |
合计 | - | 45,000.00 | 100.00 |
14、2010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6 月 24 日,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嘉喜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xx幕墙 1,2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北京嘉喜乐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24 日,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与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xx幕墙 1,2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15,782.26 | 35.07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2 | xxx | 14,184.32 | 31.52 |
3 | xx汇众 | 7,806.88 | 17.35 |
4 | 绵阳基金 | 4,000.00 | 8.89 |
5 | 内蒙古燕京 | 1,200.00 | 2.67 |
6 | 北京嘉喜乐 | 1,200.00 | 2.67 |
7 | 赵美林 | 458.15 | 1.02 |
8 | xx | 280.50 | 0.62 |
9 | 王德虎 | 87.89 | 0.19 |
合计 | - | 45,000.00 | 100.00 |
15、2011 年公开发行普通股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1 年 7 月下发的证监许可【2011】1128号文,核准北京xx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 2011 年 8 月 9 日公开发行
11,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000.00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208,745.49 万元,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5,000 万股增加至 56,000 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6,000 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15,782.26 | 28.18 |
2 | xxx | 14,184.32 | 25.33 |
3 | xx汇众 | 7,806.88 | 13.94 |
4 | 绵阳基金 | 4,000.00 | 7.14 |
5 | 内蒙古燕京 | 1,200.00 | 2.14 |
6 | 北京嘉喜乐 | 1,200.00 | 2.14 |
7 | 赵美林 | 458.15 | 0.82 |
8 | xx | 280.50 | 0.50 |
9 | 王德虎 | 87.89 | 0.16 |
10 | 公众股东 | 11,000.00 | 19.64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合计 | - | 56,000.00 | 100.00 |
16、2013 年 4 月公积金转增资本
2013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145,600,000 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560,000,000 股。2013 年 5 月,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总股本为 112,000 万股,
注册资本变更为 112,000 万元。
转增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31,564.52 | 28.18 |
2 | xxx | 28,408.66 | 25.36 |
3 | 其他非限售股东 | 52,026.82 | 46.46 |
合计 | - | 112,000.00 | 100.00 |
17、2013 年公司名称变更
2013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原“北京xx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原“Beijing Xxxxxx XxxxxxxXxxx Co., Ltd.”变更为“Jangho Group Co., Ltd.”。公司已办完全部工商变更手续,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领取了新的营业执
照。公司股票简称从 2013 年 6 月 3 日起变更为“xx创建”,公司股票代码不变,债券简称和债券代码不变。
18、2014 年公司增资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02 号x)xx,xxx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 27,240,000 股、向自然人xx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6,810,000 股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92 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xx源 | 31,564.52 | 27.35 |
2 | xxx | 28,408.66 | 24.62 |
3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 2 ,724.00 | 2.36 |
4 | 王波 | 681.00 | 0.59 |
5 | 其他非限售股东 | 52,026.82 | 45.08 |
合计 | - | 115,405.00 | 100.00 |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34,050,000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1,154,050,000 元。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9、2016 年公司股票简称变更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票简称的议案》,公司将目前的股票简称“xx创建”变更为“xx集团”,公司股票代码、债券简称和债券代码不变。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简称从 2016 年 4 月 7 日起由原“xx创建”变更为“xx集团”,公司股票代码,债券简称和债券代码不变。
20、2015 年至 2017 年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增持
2015 年 8 月及 2016 年 1 月份,股票市场出现大幅回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
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xxx先生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和 2016 年 1 月 28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33.12 万股、320.96 万股,增持完成后xxx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增至 24.98%。
公司实际控制人xxx先生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2016 年 5 月 6 日和
2017 年 1 月 24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2 万股、50.62 万股和 50 万股,增持完成后xxx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增至 25.07%。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股) |
北京xx源控股有限公司 | 315,645,200 | 27.35 | 0 | 253,950,300 |
xxx | 289,307,866 | 25.07 | 0 | 206,000,000 |
新疆xx汇众股权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 | 156,137,600 | 13.53 | 0 | 109,555,000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27,240,000 | 2.36 | 0 | 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18,839,600 | 1.63 | 0 | 0 |
北京嘉喜乐投资有限公司 | 9,600,000 | 0.83 | 0 | 0 |
xxx | 0,000,000 | 0.66 | 0 | 0 |
天津汇邦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 7,430,055 | 0.64 | 0 | 0 |
xx | 7,319,570 | 0.63 | 0 | 0 |
xxx | 0,000,000 | 0.61 | 0 | 0 |
合计 | 846,124,791 | 73.31 | 0 | 569,505,300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 东 大 会
战略委员会
监 事 会
审计委员会
董 事 会
提名委员会
董 事 会 秘 书
总 经 理
薪酬与绩效委员会
董
事会办公室
人
总 力
经 资
办 源部
财
务管理中心
商 营
务 销
管 管
理 理
部 部
招
采管理部
信
息管理部
企
法
务部
业
技术中心
审
计监察部
x | 承 | 北 | 港 | 港 | ||||
河 | 达 | 京 | 源 | 源 | ||||
幕 | 集 | 承 | 装 | 幕 | ||||
墙 | 团 | 达 | 饰 | 墙 |
VISION
南京泽明
建 筑 装 饰 板 块
xxx设计
医 疗 健 康 板 块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有 14 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权益 比例 |
1 | 北京xx钢结构工 程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3,000 | 钢结构生产销售 | 100 |
2 | xx澳门幕墙有限 公司 | 中国澳门 | 10.10 万澳门元 | 幕墙系统 | 100 |
3 | xx新加坡幕墙有 限公司 | 新加坡 | 150 万新加坡元 | 幕墙系统 | 100 |
4 | xx香港控股有限 公司 | 中国香港 | 79,999.93 万港币 | 幕墙系统 | 100 |
5 | xx幕墙马来西亚 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75 万林吉特 | 幕墙系统 | 100 |
6 | xx幕墙智利有限 公司 | 智利xxxx | 20 万美元 | 幕墙系统 | 99 |
7 | xx幕墙印度尼西 亚有限公司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 1,742,400 万印尼盾 | 幕墙系统 | 100 |
8 | 北京xx创展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5,000 | 幕墙系统 | 100 |
9 | 北京xx幕墙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100,000 | 幕墙系统 | 100 |
10 | 成都xx创建实业 有限公司 | 中国成都 | 10,000 | 项目投资建设 | 100 |
11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30,000 | 建筑装饰和幕墙设 计、生产和施工 | 95 |
12 | 北京xxxx医疗 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30,000 | 医院管理 | 100 |
13 | 北京xx维视眼科 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1,600 万美元 | 眼科医疗服务 | 100 |
14 | 南京泽明医院管理 有限公司 | 中国南京 | 1496.0635 万 | 眼科医疗服务 | 51 |
注:xx幕墙智利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注销。
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企业名 称 | 注册 地 | 注册资 本 | 业务性质 | 权益 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xx幕 墙 | 中国 北京 | 100,000 | 幕墙系统 | 100 | 778,854.87 | 190,808.31 | 755,044.11 | 19,243.19 |
序 号 | 企业名 称 | 注册 地 | 注册资 本 | 业务性质 | 权益 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 | 承达集团 | 中国香港 | 124,681. 51 万港元 | 投资控股 | 69.5 | 388,829.49 | 160,265.41 | 432,915.90 | 35,429.14 |
3 | 港源装饰 | 中国北京 | 30,000 | 建筑装饰和幕墙设计、 生产和施工 | 95 | 449,583.24 | 132,036.15 | 274,289.60 | -13,590.77 |
4 | Vision | 澳大 利亚 | 13,099.4 9 万澳元 | 医疗健康 | 100 | 113,810.09 | 99,322.80 | 68,950.49 | 4,935.92 |
5 | xxx 设计 | 中国 香港 | 100 港元 | 内装设计 | 70 | 53,420.01 | 38,009.37 | 39,037.60 | 9,822.77 |
6 | 南京泽 x | 中国 南京 | 1496.06 万 | 眼科医疗服 务 | 51 | 16,593.90 | 9,916.67 | 8,751.99 | -211.12 |
注:(1)上述子公司财务数据为 2017 年度财务数据。
(2)2018 年 7 月 5 日,xxx设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发行人通过下属控股公司持有xxx设计 52.50%的股份。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下属合营及联营公司共 3 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 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权益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北京国门港源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3,000 万元 | 房地产开发及建筑材 料 | 50 | - | - | - | - |
2 | 上海港源银雨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 万元 | 照明设备 | 45 | - | - | - | - |
3 | 北京顺义产业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9,000 万元 | 投资管理 | 30 | 9,731.73 | 8,373.19 | 1,654.80 | 749.20 |
注:北京国门港源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上海港源银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港源装饰在被xx集团收购前所持有的合营公司,无法形成实际控制。
x公司控股股东为xxx先生。截至 2018 年 3 月末,xxx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89,307,8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07%。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25.07%的股份外,xxx先生还通过持有xx源 85%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315,645,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35%,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xxxxx,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xxxxxxxxxx,0000 xxx,0000 年考取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1993 年离开大学自主创业,于 1999 年 2 月创办xx公司。曾任xx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xxx、xxx夫妇,除实际控制本公司外,xxx、xxx还分别持有xx源 85%和 15%的股权,其夫妇二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类似文件。
xxx先生详细信息见“第五节之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富海霞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xxxxxxxxxx,0000 年出生。曾任xx公司财务总监,现任xx源执行董事。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xxx、xxx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0,495.31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2.42%。
公司实际控制人xxx除直接持有北京xx源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及上市公司股份外,还持有xx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0%股权。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xxx | xxx |
25.07% | 85% 15% 北京xx源控股有限公司 27.35% |
xx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xxx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 28,930.79 万股,持股比例 25.07%,xxx先生已质押其持有的发行人 20,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85%,xxx先生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xxx、xxx夫妇通过xx源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数量为31,564.52 万股,持股比例27.35%,xx源已质押其持有的发行人25,395.03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1.97%,xx源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xxx | 董事长 | 男 | 46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x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7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x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x | 董事 | 男 | 39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x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36 | 2017年4月17日 | 2019年4月17日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xxx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付磊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0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 | 监事 | 男 | 56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 | 监事 | 男 | 46 | 2017年4月6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x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38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16年4月18日 | 2019年4月17日 |
xxx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7 | 2017年8月24日 | 2019年4月17日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董事会人员简历
x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1990年考取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1993年离开大学自主创业,于1999年2月创办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任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北大学第三届校董事会副主席,东北大学xx建筑学院理事长。
x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科长,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国家黄金管理局黄金经济研究中心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建筑
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首都文化产业协会常务理事,总部企业协会常务理事。
x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专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经理,分公司总工程师,xx新加坡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机械设计研究所设计师,北京金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x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专科学历,中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xx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大区商务总监,本公司采购总监兼生产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南大区总裁
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6月出生,管理研究员,教授。曾任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协会秘书长。曾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费城xxx•杰斐逊大学医院交流学习。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会长,中国护理管理杂志社社长,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社社长兼主编,首都医科大学兼职教授。
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作为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出访欧盟委员会预算总司,美国纽约州立大学 (布法罗)管理学院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北京税务学会副会长;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特邀评论员,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
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出生。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校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协会学术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首批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人员简历
xx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第五中学教师,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商务员,时美数码公司行政人事主任,大田集团人力资源总经理,国美电器集团行政和人事总监,中国防损协会主任委员。现任公司行政人事总监,监事会主席,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企业人才分会副秘书长。
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长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裁。
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第八工程处技术员,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xxx先生,(见董事简历)。xxxxx,(见董事简历)。xx先生,(见董事简历)。
xxx先生,(见董事简历)。
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高中学历,退伍军人。曾任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长三角大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xx幕墙董事长兼总经理。
xx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高中学历,工程师。曾任香港展新装饰公司技术员,北京xx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州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广州xx幕墙董事长兼总经理。
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北京xx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师。2006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高级财务经理,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
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截至2017年末,除下表列示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
xxx | 董事长 | 男 | 46 | 289,307,866 |
xxx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7 | 134,900 |
xxx | xx、副总经理 | 男 | 56 | 110,000 |
xxx | 董事 | 男 | 39 | 115,000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
xx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8 | 113,500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50,000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30,000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36,000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1、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xxx | 北京xx源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xx | 新疆xx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xxx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 | 常务理事 |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 常务理事 | |
首都文化产业协会 | 常务理事 | |
总部企业协会 | 常务理事 | |
xxx |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 | 常务理事 |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 会长 | |
中国护理管理杂志社 | 社长 | |
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社 | 社长兼主编 | |
中国白求恩基金会 | 常务理事 | |
xx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 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 主任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中国税务学会 | 理事 | |
北京税务学会 | 副会长 |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兼职教授 | |
国家税务总局 | 特邀评论员 | |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 特聘教授 |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教授 |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教授 | |
xx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 |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政 府特殊津贴专家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 常务理事 |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 理事 | |
中国会计学会 | 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 | |
北京会计学会 | 常务理事 | |
北京总会计师协会 | 学术委员 |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计划项目 | 评审专家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公司致力于提供绿色建筑系统和高品质医疗健康服务,坚持“双主业,多元化”发展战略,旗下拥有xx(Jangho)、承达(Sundart)、港源、xxx(SLD)、 Vision 等行业知名品牌,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幕墙、室内装饰、眼科等方面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个板块,其中建筑装饰业务包括建筑幕墙和室内装饰。幕墙系统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公司秉承绿色建筑理念,依托技术领先、品质领先、服务领先、成本领先之竞争
优势,以全球精品工程、铸就行业典范,持续缔造城市建筑传奇。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潢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潢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公司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和高档住宅的建筑幕墙工程。室内装饰业务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级会所和高档住宅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潢工程服务。
2015 年,公司开始拓展医疗健康业务,收购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连锁医院 Vison。主要提供眼科专科护理以及手术,包括专业的眼科保健,角膜手术、屈光手术、白内障手术、青光眼治疗和手术,治疗黄斑变性等。2016 年公司医疗健康业务继续以眼科为切入点,与 Vision 在国内设立合资企业,稳步推进眼科医疗业务的国内落地和市场布局。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积极拓展眼科和其他专科医疗业务,报告期内增持澳洲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Primary”)股票,成为其第一大股东。Primary 主要从事医疗中心、病理和影像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划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行业 | 2018 年 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建筑装饰业 | 283,680.69 | 93.69 | 1,451,955.28 | 94.92 | 1,460,527.95 | 95.86 | 1,606,792.23 | 99.48 |
医疗健康业 | 19,114.82 | 6.31 | 77,701.97 | 5.08 | 63,015.85 | 4.14 | 8,397.47 | 0.52 |
合计 | 302,795.51 | 100 | 1,529,657.25 | 100 | 1,523,543.80 | 100 | 1,615,189.71 | 100 |
公司主营业务中,建筑装饰业为最主要的业务,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和 2018 年 1-3 月,建筑装饰业的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8%、95.86%、94.92%和 93.69%,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 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中国大陆 | 195,835.71 | 64.68 | 1,089,565.95 | 71.23 | 1,084,301.99 | 71.17 | 1,134,156.40 | 70.22 |
海外(含港 | 106,959.80 | 35.32 | 440,091.30 | 28.77 | 439,241.80 | 28.83 | 481,033.30 | 29.78 |
项目 | 2018 年 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澳台地区) | ||||||||
合计 | 302,795.51 | 100 | 1,529,657.25 | 100 | 1,523,543.80 | 100 | 1,615,189.71 | 100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来自中国大陆地区,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0000 x 0-0 x,xx大陆地区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22%、71.17%、71.23%和 64.68%,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种类 | 2018 年 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xx | xx x | 毛利 | 毛利 率 | 毛利 | 毛利 率 | 毛利 | 毛利 率 | |
建 筑 装 饰 业 | 39,155.63 | 13.80 | 207,008.19 | 14.26 | 191,974.36 | 13.14 | 233,734.30 | 14.55 |
医 疗 健 康 业 | 5,393.24 | 28.21 | 24,214.32 | 31.16 | 20,316.80 | 32.24 | 1,775.36 | 21.43 |
合计 | 44,548.87 | 14.71 | 231,222.51 | 15.12 | 212,291.16 | 13.93 | 235,509.66 | 14.58 |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业xxx稳定。公司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加强集约经营和业务协同,推动业务标准化、系统化、集成化,实现建筑装饰业务稳健和可持续性发展。
1、主要客户情况
2017年度公司前5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营业收入 比例 | 备注 |
1 | 客户一 | 45,827.00 | 3.00% | 幕墙业务 |
2 | 客户二 | 45,294.31 | 2.96% | 幕墙业务 |
3 | 客户三 | 44,672.08 | 2.92% | 内装业务 |
4 | 客户四 | 40,750.53 | 2.66% | 内装业务 |
5 | 客户五 | 30,610.70 | 2.00% | 幕墙业务 |
序号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营业收入 比例 | 备注 |
前五大客户合计 | 207,154.61 | 13.54% |
2016 年公司前 5 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营业收入 比例 | 备注 |
1 | 客户一 | 87,804.94 | 5.76% | 内装业务 |
2 | 客户二 | 64,249.80 | 4.22% | 内装业务 |
3 | 客户三 | 46,745.30 | 3.07% | 内装业务 |
4 | 客户四 | 41,823.71 | 2.74% | 内装业务 |
5 | 客户五 | 38,638.43 | 2.54% | 内装业务 |
前五大客户合计 | 279,262.19 | 18.32% | - |
2015 年公司前 5 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营业收入 比例 | 备注 |
1 | 客户一 | 58,310.89 | 3.61% | 内装业务 |
2 | 客户二 | 44,001.33 | 2.72% | 幕墙业务 |
3 | 客户三 | 41,085.03 | 2.54% | 内装业务 |
4 | 客户四 | 36,367.67 | 2.25% | 内装业务 |
5 | 客户五 | 35,299.76 | 2.18% | 内装业务 |
前五大客户合计 | 215,064.68 | 13.31% | - |
2、主要供应商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前 5 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单位 | 采购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备注 |
1 | 供应商一 | 47,969.48 | 7.83% | 内装业务 |
2 | 供应商二 | 37,789.55 | 6.17% | 幕墙业务 |
3 | 供应商三 | 18,998.61 | 3.10% | 幕墙业务 |
4 | 供应商四 | 15,997.46 | 2.61% | 幕墙业务 |
5 | 供应商五 | 11,806.46 | 1.93% | 幕墙业务 |
序号 | 供应单位 | 采购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备注 |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 | 132,561.55 | 21.64% |
2016 年公司前 5 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单位 | 采购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备注 |
1 | 供应商一 | 36,360.62 | 5.87% | 幕墙业务 |
2 | 供应商二 | 32,392.91 | 5.23% | 内装业务 |
3 | 供应商三 | 15,556.06 | 2.51% | 幕墙业务 |
4 | 供应商四 | 14,329.02 | 2.31% | 幕墙业务 |
5 | 供应商五 | 11,334.46 | 1.83% | 幕墙业务 |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 | 109,973.08 | 17.74% |
2015 年公司前 5 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单位 | 采购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备注 |
1 | 供应商一 | 56,297.92 | 8.46% | 幕墙业务 |
2 | 供应商二 | 16,563.78 | 2.49% | 幕墙业务 |
3 | 供应商三 | 13,786.55 | 2.07% | 幕墙业务 |
4 | 供应商四 | 12,981.45 | 1.95% | 幕墙业务 |
5 | 供应商五 | 12,241.67 | 1.84% | 内装业务 |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 | 111,871.37 | 16.81% | - |
1、品牌优势
(1)建筑装饰板块
在建筑装饰板块,公司旗下拥有xx(Jangho)、承达(Sundart)、港源、xxx(SLD)等行业知名品牌。其中xx幕墙是全球高端幕墙领先品牌,在全球各地承建了数百项难度大、规模大、影响大的地标建筑,成为幕墙行业典范;承达集团是源自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是亚太地区装饰行业发展的引领者;港源装饰是国内老牌的大型建筑装饰企业,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前列;xxx设计是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公司,是亚洲最大的室内设计公司
之一。集团多年来承接了一大批有代表性的、影响力大的地标工程和经典项目,树立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高端品牌形象。报告期内中标的多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项目,进一步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医疗健康板块
在医疗健康板块,公司旗下的 Vision 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医疗服务机构和卓越医疗品牌,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眼科医疗服务,在眼科医疗领域一直处于全球行业前沿,业务遍布整个澳洲。澳洲的白内障手术的增长率在过去 5年的平均增长率在 5.19%,澳洲 96.6%的白内障手术在日间手术室完成,69%的白内障手术在私立医院认证的手术设备上进行。Vision 的品牌优势为在中国本土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2、技术优势
(1)建筑装饰板块
幕墙系统业务方面,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xx技术企业,中国建设科技自主创新优势企业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全国首批 55 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之一。内装系统业务方面,承达集团拥有领先的预制组装家具中心生产线和多项全球认证,获得了美国建筑木结构学会质量认证,承达集团预制防火门及预制窗框产品通过了全球 UL 权威认证。港源装饰通过科技研发和创新,拥有多项行业创新的施工技术。xxx先生在室内设计和产品设计领域均备受推崇,其现代简约又极具东方色彩的设计作品广受推崇,xxx先生带领他的设计团队收获了超过 130 项国际和亚太区设计及企业殊荣。
(2)医疗健康板块
Vision 是澳洲最大的连锁眼科医院。拥有 15 家专业眼科医院、9 家先进的日间手术中心、6 家激光眼科手术中心,在昆士兰、新南xxx、维州均有诊所和手术室。Vision 的医疗专家团队是澳大利亚视力矫正手术的先驱,多年来 Vision专注于技术含量高的眼科治疗及手术,包括白内障手术、角膜移植手术、视网膜手术、玻璃体内注射治疗、激光治疗等。Vision 的医疗专家团队开拓并推动了世界眼科医疗领域中若干技术的进步,包括率先在白内障手术中应用超声乳化白内
障吸出术、率先开展 CMICS“同轴”微创白内障手术、南半球首例激光白内障手术等,Vision 在澳大利亚率先使用了最新激光眼科手术机 SMILE,是世界公认的眼科医疗技术研究领导者。
南京泽明汇集了一批知名眼科专家,搭建了学科齐全、经验丰富的的医生梯队。同时,公司不断引进国际最新的眼科诊疗技术和先进设备,目前公司拥有德国蔡司 Visumax3.0 全飞秒屈光手术系统、德国阿玛仕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台、德国鹰视酷眼、德国xxx TM、瑞士达xx飞秒激光治疗仪;英国欧堡 200TX 激光扫描眼底照相造影系统、美国 OCT 分析系统、蔡司 IOL 测量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数台。全飞秒及全激光治疗近视、超声乳化治疗白内障、玻璃体切割治疗玻璃体视网膜疾病以及医学验光配镜四大业务均处在区域领军地位。
3、管理优势
(1)战略优势
公司战略精准,笃定后发,敏锐、精准的战略眼光是公司快速扩张和转型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公司发展过程中每一次的战略定位和调整总是能准备充分,占领先机。以并购承达集团为代表,公司已经形成了自身的并购发展逻辑,即甄选海外技术领先、管理规范、易于复制的优质企业,通过并购将其业务引入中国大陆,依托xx成熟的国际化经验和强大的平台资源,在广阔的国内市场上做增量快速复制,从而实现业务的快速增长。精准定位、高举高打的战略优势形成了公司独特的,一般企业难以比拟的竞争优势。
(2)资本运作优势
公司上市以来已陆续完成了跨境跨交易所并购承达集团,发行股票收购港源装饰,现金收购xxx设计,要约收购澳交所上市公司 Vision、分拆子公司承达集团香港主板上市、发起设立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资眼科医疗公司、增持澳洲领先医疗服务上市公司 Primary、分拆子公司xxx设计香港主板上市等资本运作事项,丰富的国际化资本运作经验、精干的团队和高效的执行力为公司业务快速扩张和跨越式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做到充分授权,各产业单位和大区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通过矩阵式管理实现高效运营,通过各专业职能部门垂直管理进行风险管控。近年来公司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各产业单位之间的协同发展,提升了管理效率。
(4)企业文化优势
公司是个开放、包容、进取的企业,公司的宗旨是“让客户更满意,让员工更精彩”,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将心比心,讲使命,负责任”。公司崇尚简单、高效的工作氛围,强调实干、担当的工作态度,鼓励“事在人为,敢为可为即有为”,能够唯才是举,为员工打造没有天花板的舞台。公司鼓励变革与创新,员工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挥,不同背景的管理团队加盟后能够兼容并蓄,如鱼得水,铸就了公司力争上游的优秀基因。
(5)国际化整合优势
公司强调“兼容并蓄”的企业文化,公司有着丰富的国际化人才,依靠公司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迅速熟悉国际化规则,适应国际化运作。公司通过数次海外并购对于并购整合形成了独到的管理架构和管控模式,有利于并购企业境内外联动,协同发展,迅速复制和扩展国内业务。
1、建筑装饰业务
建筑装饰业务包括建筑幕墙和室内装饰。幕墙系统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公司秉承绿色建筑理念,依托技术领先、品质领先、服务领先、成本领先之竞争优势,以全球精品工程、铸就行业典范,持续缔造城市建筑传奇。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潢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潢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公司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和高档住宅的建筑幕墙工程。室内装饰业务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级会所和高档住宅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潢工程服务。
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质情况见下表列示:
发行人建筑装饰业务子公司资质情况表
公司名称 | 资质 | 有效期至 |
北京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1 年 9 月 18 日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21 年 9 月 18 日 |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18 年 8 月 19 日 | |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18 年 8 月 19 日 | |
广州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2020 年 9 月 25 日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2021 年 6 月 21 日 | |
上海xx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1 年 4 月 19 日 |
建筑幕墙设计专项甲级 | 2020 年 4 月 17 日 |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0 年 12 月 1 日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19 年 4 月 24 日 |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19 年 4 月 24 日 | |
北京承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2 年 2 月 13 日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2 年 2 月 13 日 |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2 年 2 月 13 日 |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2 年 2 月 13 日 |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1 年 3 月 7 日 |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21 年 3 月 1 日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21 年 3 月 1 日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021 年 3 月 1 日 |
(1)业务流程
公司是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来开展各项工作的,项目中标后按施工计划组织设计、采购、生产加工施工,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主要业务流程依次概括如下:
1) 跟踪项目信息,确定立项后组织投标,提交方案、报价及样板(如有);
2) 中标后评审并签署合同,提供保函(或保证金),收取工程预付款;
3) 成立项目部和项目设计组,进行深化设计,编制成本预算(定额),根据合同约定及业主、总包相关要求确定施工计划;
4) 按施工计划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对需求量较大或金额较大的各类建
筑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采购模式。;
5) 按施工计划组织现场施工,进行变更洽商(如有),按月收取工程进度款(通常按施工产值60%-85%的比例收取),监理、总包等对施工和付款事项进行审核,由于本公司定位高端市场,承接的项目工程体量较大,施工周期较长(通常为6-24个月);
6) 工程完工后通常由业主组织多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常需要3-6个月;
7) 验收后进行工程决算,按约定收取工程款至95%,工程决算通常需要6-12个月,剩余3%-5%通常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收回,质保期通常为验收或决算后1-3年,质保期内公司对项目提供售后服务。
8) 项目竣工验收以后,后续阶段的款项清收困难是工程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对此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负责清收后续款项,通过快速响应并满足客户诉求,保证客户满意度,为后续款项的清收创造条件;二是对于不能按合同约定履约付款的客户,经公司催告后仍拒绝付款的,公司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追偿。
主要会计处理过程为材料采购计入原材料,组织生产加工记入在产品,产品加工并验收完成计入产成品,安装施工涉及的材料成本、安装劳务成本及其他现场成本据实计入工程施工成本,每月末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及合同毛利,每月末按已完工工程产值确认应收账款。
(2)建筑装饰业务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建筑装饰业务为专业承包工程,业务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分散、交叉的行业特点。在产业链上,建筑装饰企业介于建筑业主(或建筑总包)与建材供应商之间,其下游的业主对大型建筑工程的投资建设决定了建筑装饰的市场需求,总包则负责建筑主体工程建设并协调相关专项分包商,对建筑装饰企业有重要影响;其上游则是铝型材、玻璃、钢材、石材、板材、钢材、胶等各类建材企业。综合性的建筑装饰企业除了具有施工企业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轻型机械制造企
业和设计院的基本特征,其与上下游的产业关联关系表示如下:
建筑装饰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结构
建材供应商: | → → | 建筑装饰企业 | → → | 业主(总包): | |||
铝型材、铝板玻璃、 钢材、钢件 石材、板材、钢材、油漆、胶、胶条五金件等 其他建筑材料 | 研 发 :新功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 设 计 :结 构 、功 能 、外 观 、施 工 图等 工 艺流程 | 制造: 机 械 加工 、 组件 、 装配 、 注胶、 检测 与 养护 | 安 装 与施工: 埋件、龙骨安装、面 材 安装、或单元 体 挂装 、 清 洗、验收 | 机场、车站、写字楼、酒 店、体育博览等场馆、政府与企事业大 楼、高层住宅等的业主 |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铝材、钢材及玻璃等市场供应充足,近年来价格出现一定程度回升,具体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铝锭现货价格走势图
单位:元/吨
中国玻璃价格指数走势图
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走势图
基期:2014 年 1 月
(3)建筑装饰业务布局
近几年公司抓住我国接连举办国际大型赛事、会展活动带来的市场机遇,继续深耕中国大陆传统市场,紧密围绕三大城市圈开展业务,保持了较高的业务规模。在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规划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市场重心已呈现出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下移的趋势。国内新市场的开辟为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培育了新的增长点,目前公司国内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
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圈为主的东部地区,以成渝为核心的西部地区,以武汉、郑州、长沙为主的中部地区开展业务,逐步由东部向中部和西部、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转移和渗透。在深耕本土市场的同时,公司从 2006年底开始全面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相继在以海湾六国为代表中东区域,以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为代表的东南亚区域,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美洲区域,以及澳洲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设立分、子公司开展业务,海外市场的开辟一度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奠定了公司在全球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的基础。但随着欧美等主要西方国家金融危机的深入发展,部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加上人民币持续升值,海外业务迅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链条延伸,导致部分海外项目成本超支、合同结算达不到预期,给公司建筑装饰业务的发展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2014 年初,公司对美洲、澳洲及中东区域的海外业务进行了调整收缩和业务模式变革,处置转让了所在国家设立的子公司,未来针对这些市场区域公司业务模式将由原来的提供建筑装饰的设计、采购、制造和安装整体解决方案转变为只提供建筑装饰设计和产品销售。与此同时,公司将继续有选择的深耕东南亚和中国香港、澳门等以华人文化为主导的海外市场。
(4)建筑装饰业务订单及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面临着全球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国内经济增长缓中趋稳的形势,公司沉着应对,稳中求进,“双主业,多元化”战略转型稳步推进,在资本和产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建筑装饰业务订单实现较大增长。
2015-2017 年建筑装饰合同及区域分布情况列示表
单位:亿元
业务名称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当年新签合同金额 | 180 | 176 | 147 |
其中:中国大陆 | 135 | 135 | 129 |
海外 | 45 | 41 | 18 |
当年新签项目个数 | 783 | 821 | 615 |
其中:中国大陆 | 000 | 000 | 000 |
海外 | 116 | 98 | 89 |
业务名称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一亿元以上项目个数 | 42 | 46 | 39 |
当年完成金额 | 189 | 146 | 161 |
未完成订单金额 | 226 | 235 | 212 |
未完成订单个数 | 1,368 | 1,013 | 1,269 |
2、医疗健康业务
(1)公司医疗健康业务概述
2015 年,公司开始拓展医疗健康业务,收购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连锁医院 Vison。主要提供眼科专科护理以及手术,包括专业的眼科保健,角膜手术、屈光手术、白内障手术、青光眼治疗和手术, 治疗黄斑变性等。
2016 年,公司加快推进医疗健康产业的布局,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通过下属公司成为澳大利亚领先的医疗服务上市公司 Primary(澳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PRY)第一大股东,占其总股本的 15.94%(2017 年度因其总股本变动,导致公司占其总股本比例降至 15.93%),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医疗业务转型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6 年 3 月,公司与澳大利亚子公司 Vision 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北京xx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积极推动眼科医疗业务在国内落地。
2016 年 11 月,公司与南京泽明及其股东签订《框架协议》,将通过受让南京泽明现有股东 21%的股权及向南京泽明增资的方式最终持有南京泽明 51%的股份(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9 日披露的 2016-065 号《xx集团关于投资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南京泽明的交割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澳洲 Vision 正式嫁接中国市场,眼科业务的中国本土化将率先在苏皖大地落地生根。
2016 年底,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出资成立北京xxxx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树立“xx医疗”新品牌。医疗健康产业作为公司未来多元化发展的重要一极,未来将继续做大做强,实现建筑装饰和医疗健康双主业平行发展。
2017 年 3 月,公司投资入股南京泽明约定的相关条件业已满足,相关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下属公司合计持有南京
泽明 51%股权。详见公司于 3 月 25 日披露的《xx集团关于签署增资及股权转
让协议的公告》(临 2017-014 号)。公司此次入股南京泽明是xx集团在国内眼科医疗业务落地的实质性进展,也标志着 Vision 等国际顶级眼科专科医疗资源与国内眼科医疗业务协同发展的开始。以此为起点,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公告通过南京泽明收购靖江光明,同日公司公告拟通过南京泽明和xx维视收购光正眼科,进一步推进xx国内眼科医疗业务在长三角区域的布局。公司也将努力为百姓提供高品质、国际化的眼科疾病诊疗、手术服务与医学验光配镜服务。
(2)Vision 的眼科经营模式
Vision 主要采取垂直整合和连锁经营的业务模式,在对病人进行问诊和检测后,根据具体病情送到 Vision 的连锁医院或附近的日间手术室进行治疗。Vision通过高度发达和有效的引荐预约模式,由经验丰富的团队负责管理核心服务并改善医疗体验。垂直整合将眼科诊所与日间手术两大业务整合在一起,通过覆盖澳洲各主要城市的诊所,积累广泛的客户资源,将需要进行手术的患者推荐到 Vision 在当地的日间手术室进行手术治疗。Vision 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医生提供支持,医生只需要集中精力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Xxxxxx与医生之间不再是单纯的雇佣关系,而是互利互惠的合作伙伴关系。其盈利主要来自诊所业务和日间手术业务两个方面,其中诊所收入主要是医生诊金,通过与医生进行利益分成的模式共享诊所收益,这样能够吸引医生长期为 Vision 服务,同时也有助于为日间手术业务提供客源,而日间手术业务的收益通常由 Vision享有。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未来 Vision 将尝试与医生共享日间手术业务的收益,以吸引那些希望拥有自己日间手术室的医生。
(3)Vision 的品牌特点
Vision 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医疗服务机构和卓越医疗品牌,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眼科医疗服务,在眼科医疗领域一直处于全球行业前沿,业务遍布整个澳洲,拥有 15 家专业眼科医院、9 家先进的日间手术中心、6 家激光眼科手术中心,在昆士兰、新南xxx、维州均有诊所和手术室。澳洲的白内障手术的增长率在过去 5 年的平均增长率在 5.19%,澳洲 96.6%的白内障手术在日间手术室完成,69%的白内障手术在私立医院认证的手术设备上进行。Vision 的品
牌优势为在中国本土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4)Vision 的眼科技术特点
Vision 的医疗专家团队是澳大利亚视力矫正手术的先驱,多年来 Vision 专注于技术含量高的眼科治疗及手术,包括白内障手术、角膜移植手术、视网膜手术、玻璃体内注射治疗、激光治疗等。Vision 的医疗专家团队开拓并推动了世界眼科医疗领域中若干技术的进步,包括率先在白内障手术中应用超声乳化白内障吸出术、率先开展 CMICS“同轴”微创白内障手术、南半球首例激光白内障手术等,Vision 在澳大利亚率先使用了最新激光眼科手术机 SMILE,是世界公认的眼科技术研究领导者。
(5)公司国内开展眼科业务的比较优势
国内眼科医疗服务市场空间广阔,Vision 的技术和业务模式发展成熟,具备一定的比较优势。公司拟与 Vision 合资设立北京xx威视眼科医疗有限公司,依托 Vision 品牌、技术、管理经验和业务模式的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一二线城市高端眼科业务。借助 vision 优质医生资源和技术,有利于公司与区域内有资源和影响力的医生合作开展连锁眼科医院,也有助于公司与综合医院眼科开展合作。
南京泽明汇集了一批知名眼科专家,搭建了学科齐全、经验丰富的的医生梯队。同时,公司不断引进国际最新的眼科诊疗技术和先进设备,目前公司拥有德国蔡司 Visumax3.0 全飞秒屈光手术系统、德国阿玛仕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台、德国鹰视酷眼、德国xxx TM、瑞士达xx飞秒激光治疗仪;英国欧堡 200TX 激光扫描眼底照相造影系统、美国 OCT 分析系统、蔡司 IOL 测量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数台。全飞秒及全激光治疗近视、超声乳化治疗白内障、玻璃体切割治疗玻璃体视网膜疾病以及医学验光配镜四大业务均处在区域领军地位。
1、发行人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没有在建工程。
2、发行人未来投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拟建项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 1,320 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19.20%,2017 年度研发投入 46,365.82 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 6.08%,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0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总额,研发投入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研发投入总额 | 46,365.82 | 47,680.84 | 45,121.73 |
费用化金额 | 46,365.82 | 47,680.84 | 45,121.73 |
资本化金额 | - | - | - |
1、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概况
从我国建筑行业分类来看,建筑装饰业是我国建筑业的二级分类中的一个分支。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可将建筑装饰划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住宅装饰装修和幕墙三个细分行业。公司主要从事公共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住宅装饰装修及幕墙设计与施工。
建筑装饰业与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并列为建筑业的三大组成部分。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业。建筑装饰行业位于建筑业整体链条的下游,主要作用为进一步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美化建筑物并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与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每个建筑物竣工后,在其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都需要进行多次装修,酒店类装修通常 5-7 年更新一次,其他建筑物
的装修通常不超过 10 年更新一次,因此建筑装饰行业具有乘数效应和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总体来讲,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经历了起步期( 1978-1988 年)、震荡期
(1989-1993 年)、稳步发展期(1994-2004 年)和快速发展期(2005 年至今)。近年来,受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上海世博会、深圳大运会等国际大型活动的带动,以及我国城镇化及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行业及住宅在内的建筑装饰行业保持高速增长。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建筑装饰行业已从不被重视的传统小行业逐步发展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起着重要作用的行业。 2005-2016 年期间,行业产值及其增长率情况如下:
2005-2016 年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及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建筑装饰行业前景
2016 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形势最为xx的一年,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的市场的持续疲软将对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产业一定影响,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着从增量市场主导向存量市场主导转变的过程。从市场应用看,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数量庞大的大型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及高端住宅不断涌现,为建筑装饰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机遇。从市场潜力看,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占用耕地与保证粮食安全
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城市地区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可用土地已近极限,因此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是最优选择,这也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3、建筑装饰行业政策
建筑装饰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 “建设部”、“住建部”)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建筑装饰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1994 年 10 月 24 日,建设部发出《关于选择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建筑装饰行业管理中转变政府职能试点单位的通知》,明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八项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在建设部建筑司的指导下,加强建筑装饰行业和市场管理。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较为完善的建筑装饰行业规范法律体系,主要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制定的主要准入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规范》
(1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设部于 1990 年 11 月 17 日发布的《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资格分级标准》
【90】建设字第 610 号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实行资质等级、市场准入制度;
1992 年 11 月 9 日重新修订了《建筑装饰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并颁发建设【1992】
786 号文件;2001 年 1 月 9 日再次修订并颁发了【2001】9 号文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当时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进行了清理和规范。2014 年 11 月 6 日,住建部发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
号)同时废止。随后,2015 年 1 月 22 日,住建部发布建设部令第 22 号《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自 0000 x 0 x 0 xxxx,0000 x 6 月 26
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9 号)同时废止。
2001 年 10 月国办发【2001】8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指出:要“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
4、建筑装饰行业竞争格局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建筑装饰行业是最早引入市场机制的行业之一。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中外合资、股份制、有限责任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并存的市场格局。行业的竞争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分配机制等较为完善,市场化程度较高。
通过优胜劣汰,建筑装饰行业内已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而缺乏竞争优势、无资质等级、以承接散户装修为主的小型企业则逐步退出。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中装新网发布的《2015 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2015年行业内企业总数约为 13.5 万家,比 2014 年减少了约 0.5 万家,下降幅度约为 3.67%。退出市场的企业,主要是承接散户装修、没有资质的小型企业,有资质的基本企业数量变化不大。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百强企业 2014 年平均年产值
17.16 亿元,比 2013 年增加了 1.28 亿元,增长幅度为 8.07%;建筑幕墙 100 强
企业平均年产值 15.3 亿元,比 2013 年增加了 2.1 亿元,增长幅度为 15.91%,随着行业结构的持续优化,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统计,截至 2014 年底,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内拥有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壹级资质的企业 1,647 家、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
资质的企业 371 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 1,069 家;建
筑幕墙施工壹级资质的企业 496 家、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
184 家、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 477 家。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全国共有 29 家已上市
的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企业,另外有 135 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交易系统成功挂牌交易,在资本市场已经形成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板块(数据来源: Wind 资讯)。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结构正在调整与优化,企业发展品质逐步提高,已逐步形成了引领行业产业化的大型建筑装饰企业群体。
1、医疗健康业务行业现状
中国医疗服务市场规模巨大,并且在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财富增长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因素的驱动下迅速扩容。公司目前医疗健康业务主要为眼科业务,眼科医疗市场主要包括眼病诊疗、激光近视手术和医学视光三大板块。其中眼病诊疗以白内障眼病为主,且市场空间大、增长快;激光近视手术主要以飞秒激光近视术作为治疗近视的最新手段;医学视光则有望成为市场主流。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我国近视人数不但高达 4.5 亿,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目前,青少年近视患病率已经高居世界第一位。另外,白内障在老年人中属于多发病,我国 60 至 89 岁人群白内障发病率是 80%,而 90 岁以上人群白内障发病率达到 90%
以上。按照此发病率估算,则我国白内障的理论风险患病人群高达 1.4 亿。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推进,眼科医疗市场在中国将有巨大市场。目前,国内眼科医疗服务主要由两类机构组成,一种为综合医院的眼科科室,另一种为专业的眼科专科医院。随着政府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放开,十分重视投资效益的民间资本开始“放量”投资医疗领域,给医疗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民间资本会更多地注入到专科医院。眼科是一个市场空间大,发展快的细分行业,伴随着手机、电脑普及导致的用眼强度加大、社会人口老龄化以及慢性疾病的增加,导致近视、干眼症、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血压导致的眼底病变等眼科疾病将呈现较快增长。随着生活和教育水平的提高,人民对于眼科医疗服务的需求和支出也保持较快增长,尤其是入院人次和手术人次出现较快的增长,可以预见未来的眼科医疗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黄金期。
2、医疗健康业务行业前景
2015 年我国卫生消费总额突破 4 万亿元,占 GDP6%,人均卫生总费用 2,952元。在过去 10 年保持了 15%以上的复合增长率。另外,医疗市场呈现出的特点有:公立医院继续减少,民营医院大幅增加;医生数量有所增加,但医疗资源紧张的现状改善比较有限。我国医疗卫生支出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6%,而高收入国家为 7.7%的水平。考虑到人口和消费的巨大基数,我国医疗服务市场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得益于“新医改”以来各级政府对社会办医的鼓励,近几年来我国私立医院实现了长足的发展。未来,私立医院的数量会继续增加。相比较于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中的传统优势地位,私营医疗服务机构通常需要更多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如提供更好的就医体验和服务理念等。新医改的深入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行业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在深远地影响市场格局。多元化办医的基本方向是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本质,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引进社会资本补充医疗服务,满足多元化的需求。
3、医疗健康行业政策
为了推动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主要如下:
(1)关于医疗市场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2000 年 2 月,国务院体改办、卫生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
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
2005 年 2 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
若干意见》第 1 条的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
2009 年 3 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成为新医改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2010 年 11 月,国务院通过《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同时还强调“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向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具有一定医院管理经验,专科优势明显的非公立医院将有机会通过收购公立医院,新建医院等方式实现自己业务扩张。”
2012 年 3 月 1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体制
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明确 2012-2015 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2015 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 20.0%左右。
2013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40 号文)发布,明确指出“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推进全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改革试点,探索面向居民家庭的签约服务”。
2013 年 11 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2014 年 1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3】54 号文)要求,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业指导,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持续提高社会办医的管理和质量水平,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实现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卫生规划要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加快落实非公立和公立医疗机构在设置审批、运行发展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情况下,支持并优先选择社会信誉好、具有较强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的改制重组。
2014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价格杠杆鼓励社会办医,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要督促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凡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程序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支付政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要求,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谈判确定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促进医疗卫生领域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其中指出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 1.5 张床位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2)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2000 年 2 月,国务院体改办、卫生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关于城
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卫生部等四部门于 2000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均指出:“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2000 年 7 月,国家计委、卫生部发布的《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指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2009 年 1 月,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
2014 年 4 月 9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特点,提供特色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15 年 5 月 1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规范注册收费行为,保障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工作健康发展,特制
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第六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注册所需人数×注册所需天数。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 2400元/人·天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具体人日费用标准及所需人数、天数,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分类确定。其中,人数是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等所需的平均工作人员数;天数是指完成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所需的平均工作日数(每个工作日按 8 小时计)。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制定。
(3)关于医疗服务质量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2002 年 2 月,国务院通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处理,以及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等事宜,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2010 年 6 月,卫生部发布了《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于 2010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科学民主管理、依法执业、诚信服务。
2014 年 3 月 7 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做出了规定。
2016 年 11 月 7 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联合发布《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其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眼科激光治疗系统、眼科人工晶体等高性能医疗器械,加快各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产品、技术、质量升级。同时指出将加强政策协调配
套、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加强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迈进,支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4)关于医疗服务技术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2000 年 1 月,国务院颁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2009 年 3 月,卫生部发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①涉及重大伦理问题;②高风险;③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④需要使用稀缺资源;⑤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负责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2015 年 10 月 21 日,国家食药监局颁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并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开始施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需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承担本单位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责任。医疗器械使用方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书、使用说明书等指示文件。对于合同中明确规定维修服务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方需要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等服务。
4、医疗健康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统计数据,2015 年我国眼科医院总收入达 1,409,971.00 万元,眼科医院数量达到 455 所,全年入院人数 1,277,896 人。
在眼病的诊疗方面,与市场化程度高的行业相比,我国现有的眼病诊疗市场开发程度不高,市场渗透率有待提高。以白内障为例,据 2015 年国际白内障人工晶体学术论坛相关数据统计,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每年每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数超过 10,000 例以上,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每年每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
数也已达到 5,000 至 6,000 例。而我国目前白内障每年每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数平均约为 1,400 例,仅为印度的 1/4,这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极不相称。此外,我国眼科医疗业在青光眼、眼底病、角膜病、斜弱视等眼病的诊疗方面目前也处于同样的境况,存在很大的市场开发空间。
从我国的眼科医疗市场份额的分配情况来看,目前综合医院的眼科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其市场份额呈逐步下降的趋势;眼科专科医院所占的份额相对较低,但其份额在逐年提高。
从医疗机构群体的结构变化来看,近年来我国民营眼科医疗机构发展较快,由于就医环境较好、重视市场开拓和服务质量,其影响力逐步扩大。纵观眼科行业的发展历程和竞争现状,技术、服务、品牌已经构成眼科医疗机构打造核心竞争力的三大要素,眼科机构若能在此三方面实现差异化和专业化,将能够迅速获得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地位。
据中商情报网分析师预计,未来几年,中国眼科医院的市场规模增长率将维持在 20%左右,到 2018 年,中国眼科医院的市场规模将远远超过 200 亿元。综上所述,我国眼科医疗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未来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未来公司将坚持建筑装饰行业和医疗健康行业“双主业”平行发展,坚持多品牌协同发展,坚持产业经营和资本运作双轮驱动发展。
1、建筑装饰板块
在建筑装饰业务方面,发行人致力于提供绿色建筑系统服务,坚持领先战略,加快技术创新,加强集约经营和业务协同,推动业务标准化、系统化、集成化,实现建筑装饰业务稳健和可持续性发展。
2、医疗健康板块
在医疗健康业务方面,致力于提供高品质医疗健康服务,将依托海外优质医疗资源和技术,继续从战略和资本运作层面寻求突破,借助国内外资本平台和融资手段加大并购力度,迅速扩大医疗业务规模,将医疗健康业务板块作为公司转型发展战略方向。以眼科、第三方检验等专科领域以及医疗 PPP 项目为方向,通过并购国外高端品牌进而嫁接中国市场和中国资源,推动与大型医疗集团战略合作,通过快速复制做大做强医疗健康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目前公司通过收购和增资的方式取得南京泽明眼科医院的控股权,未来公司计划以南京泽明为基础,在国内铺设连锁眼科医院,并将 vision 的业务模式嫁接到国内。上述方案正处于公司研究和规划之中。
公司收购的澳大利亚眼科上市公司 Vision 为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医疗服务机构和卓越医疗品牌,盈利能力较强,2016 年净利润为 6,194.39 万元。未来公司将通过并购国外高端品牌进而嫁接中国市场和中国资源,推动与大型医疗集团战略合作,通过快速复制做大做强医疗健康业务,预计未来公司医疗健康业务将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对发行人债券存续期现金流和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提高公司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