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MOHW110-FDA-F-114-000361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10 年度「食品容器具製造業導入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輔導計畫」
案號:MOHW110-FDA-F-114-000361
共同投標協議書
立共同投標協議書人(以下簡稱共同投標承作單位)
(承作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第一成員)、 (承作 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第二成員)、 (承作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第三成員)、 (承作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第四成員)、 (承作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第五成員)同意共同投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機關)之
計畫編號:MOHW110-FDA-F-114-000361
計畫名稱:110 年度「食品容器具製造業導入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輔導 計畫」
並協議如下:
一、共同投標承作單位同意由 (承作單位名稱) 為代表承作單位,並以代表承作單位之負責人為代表人,負責與機關意見之聯繫,任何由代表承作單位具名代表共同投標承作單位之行為
,均視為共同投標承作單位全體之行為。機關對代表承作單位之通知,與對共同投標承作單位所有成員之通知具同等效力。
二、各成員之主辦項目:(請填入各成員負責之子計畫名稱)第一成員: 、第二成員: 、第三成員: 、
第四成員: 、第五成員: 。
三、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請填入整合型計畫中各成員子計畫申請經費佔計畫總經費之比率)
第一成員: ﹪、第二成員: ﹪、第三成員: ﹪
、第四成員: ﹪、第五成員: ﹪x、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五、成員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共同履約者,同意將其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由其他成員另覓之承作單位或其他成員繼受。
六、共同投標承作單位同意契約價金依下列方式請領:(請擇一勾選並填寫)
□ (1)由代表承作單位檢具各成員分別出具之發票及相關文件向機關統一請領。
□ (2)由各成員分別出具之發票及其他文件向機關請領。各成員分別請領之項目及金額為:(請填入各成員負責之子計畫名稱及其申請經費)
第一成員: 、
第二成員: 、
第三成員: 、
第四成員: 、
第五成員: 。
七、本協議書於得標後列入契約。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契約規定為準。協議書內容,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八、本協議書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簽署,分別加蓋承作
單位印信並經公證或認證後生效。九、其他協議事項(無者免填):
第一成員承作單位名稱: 第二成員承作單位名稱:
負責人(或其代理人): 負責人(或其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地址: 電話:
第三成員承作單位名稱: 第四成員承作單位名稱:
負責人(或其代理人): 負責人(或其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地址: 電話:
第五成員承作單位名稱: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地址: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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