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软件许可协议
甲方:指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下载、使用或购买许可软件的一方乙方:指北京芯锋科技有限公司
一、软件许可授权类型及期限
1. 乙方提供的软件可能涉及到的许可类型详见附件“软件许可授权类型说明”,主要包括基本许可授权、评估许可授权、企业 E0 许可授权、企业 E1 许可授权、企业 E2 许可授权、企业 E3 许可授权。
2. 许可软件的授权方式主要是针对发布终端数和发布地点数授权,同时推出多个授权版本。每一个发布终端或发布地点都必须被授权。
终端的定义为:“具备存储功能且可以进行逻辑计算的实体或虚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手持移动终端、电视机、机顶盒、单片机、开发板等,以及使用虚拟化技术生成的上述实例(如虚拟机等)。” (下文“终端”的含义与此相同)
发布地点的定义为:“嵌入许可软件的应用程序用于商业用途时的分发地点。如果是桌面应用程序(C/S),每个终端均被视为一个发布地点。若是服务器应用程序,分发到内网或私有云平台,且许可软件提供的能力通过公网不可以直接或间接访问,则每个终端均被视为一个发布地点;分发到公有云平台(如:xx云、腾讯云、华为云等),且许可软件提供的能力通过公网可以直接或间接访问,则被视为无限发布地点;分发到有公云平台且许可软件提供的能力无法通过公网直接或间接访问,则每个终端被视为一个发布地点。”(下文“发布地点”的含义与此相同)
3. 甲方应妥善保管所购买的授权许可,不得将已购买的授权许可以有意或无意的方式透露给第三方。
二、软件许可须知
1. 乙方可能会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生成的文件添加隐秘水印,隐秘水印中包含经由脱敏处理后的购买方信息及机器信息,且用户不可见。乙方使用专用软件可以获取到文件中经过脱敏处理后的信息。
2. 乙方会对甲方是否涉嫌违反上述使用规范做出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中止、终止对甲方的使用许可或采取其他依约可采取的限制措施。
3. 对于甲方使用许可软件时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的信息,乙方保留采取相应措施行动的权力。
4. 对于甲方违反上述使用规范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甲方需要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应确保乙方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5. 由于甲方因下述任一情况所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人身伤害或附带的、间接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资料损失、业务中断的损害赔偿或其他商业损害赔偿或损失,需由甲方自行承担:
(1)使用未许可或评估许可的软件;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许可软件或更改甲方的数据;
(3)使用许可软件进行的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4)甲方对许可软件的误解;
(5)非因乙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与许可软件有关的其它损失。
三、第三方软件或服务
1. 许可软件可能使用或包含了由第三方提供的软件或服务(以下称该等服务),该等服务是为了向甲方提供便利而设置,是取得该第三方的合法授权的。
2. 由于第三方为其软件或服务的提供者,甲方使用这些服务时,应另行与该第三方达成服务协议,支付相应费用并承担可能的风险。甲方应理解乙方并无权在本协议中授予甲方使用这些服务的任何权利,也无权对这些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乙方无法对这些服务提供客户支持,如果甲方需要获取支持,甲方可直接与该第三方联系。因甲方使用该等服务引发的任何纠纷,甲方应直接与该第三方协商解决。
3. 甲方理解许可软件仅在当前使用或包含这些服务,乙方无法保证许可软件将会永久地使用或包含该等服务,也无法保证将来不会使用或包含该第三方的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软件或服务或其他第三方的软件或服务,一旦乙方在许可软件中使用或包含前述软件或服务,相应的软件或服务同样适用本条约定。
4. 甲方理解第三方需要与乙方进行关于甲方的信息交换以便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信息传递给该第
三方,或从该第三方获取甲方注册或使用该等服务时提供或产生的信息。如果甲方不希望第三方获取甲方的信息的,甲方可停止使用该等服务,乙方将停止向第三方传递甲方的信息。
5. 甲方同意,如果该第三方确认甲方违反了甲方与其之间关于使用该等服务的协议约定停止对甲方提供该等服务并要求乙方处理的,由于停止该等服务可能会影响甲方继续使用许可软件,乙方可能会中止、终止对你的使用许可或采取其他乙方可对甲方采取的限制措施。
四、知识产权
1. 甲方认可乙方拥有许可软件及其相关各种文档资料的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
2. 许可软件的相关标识属于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甲方承认许可软件包含乙方的版权材料、商业秘密、商标和其他专有材料(“机密信息”),并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保护。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甲方不得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也不得修改或删除应用产品中体现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标识或身份信息。
3. 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披露任何机密信息。甲方同意许可软件的源代码对乙方是机密和专有的。因此,甲方不得复制许可软件,也不得基于许可软件进行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创建衍生作品,或者授权、指使其他任何人或组织这样做。
4. 甲方必须在甲方制作或使用的许可软件的任何副本上复制并维护许可软件中包含的所有版权声明。
5. 未经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6. 甲方保证其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不会因甲方原因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一旦乙方因此遭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任何权利请求,甲方有义务以乙方的名义自费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使用规范与限制
甲方在使用软件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将许可软件或任何相关应用程序用于可能出口到国外的任何产品或项目中,相关出口方式包括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
2. 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破坏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3. 对许可软件及其中的相关信息擅自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借助许可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4. 通过非由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许可软件,或针对许可软件使用非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开发、授权或认证的插件和外挂。
5. 删除许可软件及其他副本上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修改、删除或避开应用产品中乙方为保护知识产权而设置的任何技术措施。
6. 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将许可软件出租、出借或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或在获得许可软件的升级版本的授权许可后,同时使用多个版本的授权许可,或分开转让。
7. 复制、反汇编、修改许可软件或其任何部分或制造其衍生作品;对许可软件或者许可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在终端中的任何数据及许可软件运行过程中终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包括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许可软件和相关系统等形式。
8. 进行任何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使用许可软件时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许可软件或使其不能运行或超负荷或干扰第三方对许可软件的使用;未经允许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9. 利用许可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或从事欺诈、盗用他人账户、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10. 通过修改或伪造许可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许可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及(或)将具有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
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11. 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方式使用许可软件。
附件 软件许可授权类型说明
本合同所涉软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许可授权,相关许可授权类型将根据甲方所许可的特定许可软件或产品,进一步对分发终端数、分发地点数等进行了定义或限制。
在甲方购买或最近一次升级相关许可软件及产品时,乙方会确认甲方所获得的基本许可证授权及补充许可授权类型。
一、基本许可授权
若甲方接受了本合同的条款或支付了相关适用许可软件及产品的许可费,乙方在此授予一些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受本合同条款限制的权利。
授权许可软件是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授权给甲方使用的(不是出售),并且乙方保留在本合同中未明确授予甲方的所有权利。如果乙方将授权软件升级到更高的版本或类似的产品,本授权将被终止,甲方的权利将由升级产品或更高版本的许可产品所关联的许可合同所授予。
由于软件适配及终端限制,甲方应理解甲方仅可在获得授权的终端上使用许可软件,如甲方将许可软件安装在其它未经授权的终端,可能会对甲方硬件或软件功能造成损害。此外,甲方确认许可软件可能包含某些第三方软件组件,这些组件根据其自身的许可条款进行分发。具体第三方软件和服务的许可说明见本合同正文第五条:“第三方软件或服务”。
“当前版本永久授权”的含义为:甲方签订购买合同时的最新版本许可软件的永久授权。该授权在软件更新服务周期内可以享受免费软件更新,在技术支持的服务周期内可以享受对应形式的在线技术支持,软件更新服务周期结束后甲方将只被允许使用软件更新服务到期前的最新版本,不能使用后续更新的版本,也无法享有后续的更新。
注:定制版本无法享受软件更新,但可正常享受合同约定的技术支持。
二、评估许可授权
为了便于开发人员对许可软件进行有效评估,乙方可以自行决定提供经过特殊设计的评估许可密钥,与此类许可密钥一起授予的许可被视为临时的评估许可
授权。开发人员可以将其用于在特定评估试用期内对许可软件进行评估,但仅可将评估相关许可软件作为唯一目的。另外,临时许可的评估软件可能包含阻止其在临时许可期限外运行正常功能的机制。
甲方有责任确保甲方的应用程序中不包含乙方提供的评估许可授权及临时评估许可授权软件,并且不阻止或修改许可软件的运行及限制功能。
该授权的包含的功能与限制如下:
(1)最大发布地点数:不允许分发、商用。仅限技术评估。
(2)最大比对库字符数:500 万。超过部分将被自动截断为 500 万,使用时请留意。
(3)比对库中每篇文本限制:比对库中每篇文本限制为 5000 字符以内,超
过部分将被自动截断为 5000 字符,使用时请留意。
(4)技术支持:仅包含文档和网站留言。
(5)待查文本限制:待查文本限制为 1 万字符以内,超过部分将被自动截
断为 1 万字符。
(6)查重报告样式:不支持自定义样式。
(7)全局配置中心的配置项:支持部分配置项。具体以实际使用为准。
(8)查重报告水印及广告说明:有。
三、非评估许可授权
对于购买了非评估许可授权的许可软件或产品,授权甲方非排他性的将许可软件集成到甲方的应用程序中,并与所述应用程序相关地分发此类许可软件,但应遵守以下前提:
(1)所述应用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许可软件竞争,不能提供与许可软件基本相同或类似的功能,也不能通过可编程接口公开许可软件的功能;
(2)与许可软件相比,甲方使用许可软件开发的应用程序实际上都更大、更复杂,并且包含的功能范围大得多;
(3)甲方使用许可软件开发的每个应用程序都是为最终用户设计的,而不是针对能够构建与许可软件竞争的其它软件的开发人员或组织;
(4)甲方及甲方的用户不允许对许可软件进行分发。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正式许可证密钥嵌入到甲方分发的应
用程序中:
(1)每个此类应用程序都必须标有醒目的版权声明,标明甲方在购买许可证期间声明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
(2)许可证密钥不得以使最终用户可见的任何方式嵌入甲方的应用程序中进行分发;
(3)如甲方将许可证密钥嵌入甲方的应用程序中,则甲方必须在嵌入许可证密钥副本的源代码处添加以下注释:
“此应用程序使用了北京芯锋科技有限公司的 XINCHECK SDK 许可软件,该许可软件版权归北京芯锋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且其所有权利由北京芯锋科技有限公司保留。许可证密钥的使用应遵守 XINCHECK 软件许可使用合同,否则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版权法以及其它适用法律。”
在甲方购买或最近一次升级 XINCHECK 相关的许可产品时,甲方将被xx授予非排他性的许可证密钥。根据甲方的特定许可级别,甲方可以享受乙方对不同许可级别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及产品更新,但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也应遵守本合同中所列出的限制说明。另外,如甲方在使用许可软件和许可证密钥的过程中超出了甲方所具有的许可授权的限制(如开发者、服务器、地理位置和分发地点数量等),则甲方同意在一个月内及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升级费用来升级甲方的许可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