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协议规定,经祥云县人民政府批准授予乙方在特许期内以 BOT 模式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利,并向乙方颁发本项目的特许经营 权证书。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6-063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祥云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16 年 5 月签订了《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协议的生效条件:涉及协议经甲方、乙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3、协议类型:特许经营协议。
4、协议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5、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特许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同时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6、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祥云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进一步明确双方在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特签订《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乙方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享有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祥云县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131,995.2922.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理工程、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理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包;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祥云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1、按照协议规定,经祥云县人民政府批准授予乙方在特许期内以 BOT 模式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利,并向乙方颁发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证书。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本项目拟选址位于祥云财富工业园区飞天坡芋头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
(待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经过充分论证后,再具体确定相应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80 亩,由甲方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拟建设总规模为
日处理 800 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投资总额约计人民币 4 亿元,项目公司保证所投入的自有资金不低于投资总额的 30%,其余资金可由项目公司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其中一期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2 亿元人
民币,建设规模为 400 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附属设施,预留扩建
端(具体内容以《项目申请报告》批复为准)。项目处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祥云县及xx地区。
3、垃圾供应及处理费:
(1)甲方负责项目服务区范围内的垃圾收集、中转及运输等工作,并负责将垃圾卸至乙方指定地点;
(2)按照稳妥推进,分期增加的原则,逐期设定合理的垃圾进场保底量。项目商业运行开始后,祥云县垃圾供应保底量不低于 300 吨/日;
(3)垃圾处理补贴费单价为 56.8 元/吨。
4、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不含建设期 14 个月和试运行期 3 个月),自垃圾焚烧发电厂商业运营开始之日起计。特许期限届满时,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再次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5、项目用地选址确定后,甲方协助乙方按照祥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依法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该场地享有独家所有权。
6、应乙方的合理要求,在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协助。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建设用地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申请。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x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